[道家思想]老子《道德經》的生態意義

 老子認為:

  人是自然界即天地萬物的一部分,人的一切行為應當順應自然(即遵循自然規律)。這一思想,便是老子的「天人和諧」思想。老子《道德經》中「天人和諧」的思想,對於當前人類維護生態平衡和保護自然環境提供了有益的啟示,具有十分積極的現實意義。

  由於自然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與發展的外部環境和條件,人與自然息息相關而朝夕相處,為了人類社會的生存和發展,因此必須追求人與自然的和諧,換言之即追求天人和諧,質言之即處理好「人與自然的關係」。

  眾所周知:已經過去的20世紀,是一個飛速發展的世紀,但同時又是一個使人類遭受深重災難的世紀。科學技術的發展雖然造福了人類,同時也破壞了自然,破壞了人與自然的和諧。100多年來,我們的環境遭受了慘重的破壞,臭氧層變薄、空氣污染、植被減少、土地荒漠化,等等。總而言之,生態環境問題已經嚴重威脅著人類的生存和發展。

  如今,面對令人擔憂的生態環境,人類不得不重新反思「人與自然的關係」。在這一方面,被公認為人類文明之傑出成果的《道德經》,毫無疑問地為生態環境問題的解決提供了寶貴的資源,我們可以從中獲得解決生態環境問題的智慧和啟示。

  在處理「人與自然的關係」問題上,老子十分崇尚人與自然的和諧。老子認為:人是自然界即天地萬物的一部分,人的一切行為都應當順應自然(即遵循自然規律)。這一思想,便是老子的「天人和諧」思想。縱觀歷史,可以說最早、最系統地提出順應自然的環境保護意識的,就是老子。所謂「天人和諧」,實際上就是「天人一體」(或「天人合一」),即要求人與天地(自然界)成為一個和諧統一的有機整體,而不是人與天地(自然界)相分離,甚至於相對立。人類只有認識到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性,並在與自然相處時順應和遵循自然規律,才能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

  老子認為,宇宙萬物都是「道」所化生。如老子在《道德經》第42章中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原來,我們所看見的天地萬物與我們人類是同一個本源,所謂「萬物同源」或「天人同源」也。因此,有學者認為:人與自然的關係應當是一種「生命維繫」的關係。人是生命的存在體,自然生態也是作為「生命存在體」而存在的,一方面,自然生態具有自身不斷進化的生命過程;另一方面,人作為客觀現實世界的一員,其生命狀態與自然生態的生命狀態具有不可分割的聯繫,自然生態的死亡必然導致人類生命的衰竭。這就是說,人與自然既密不可分又利害攸關。

  正因為人類與自然界萬物同源,所以老子認為人類應該尊重自然界萬物。老子於《道德經》第25章中指出:「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從這一段話中,我們不難明白:世界是由道、天、地、人共同組成的一個整體。世界作為一個生態系統而必備的三個要素,即天、地、人「三才」。因此,人類要尊重天地(自然界),千萬不要以為自己作為「萬物之靈」而妄自尊大,雖說「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但要明白在整個生態系統中,人類只是其中的成員之一,並位居天地之後,「四大」之末。所以,我們要清醒地明白:人類不是大自然的「主宰者」或「統治者」,而只是大自然家庭中的一員。並且人類應當尊重自然,熱愛自然和保護自然,以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那麼,人類應該如何去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呢?毫無疑問,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人類在對待與大自然有關的一切活動中,都應該要以遵循自然規律為最高行為準則。

  關於這一點,老子早已明確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其意思是說:「道」性「自然」,「道」化生的「天」「地」亦是「自然」的。只是作為「萬物之靈」或「萬物之長」的人,卻往往迷失了「自然」之性,所以人要法天地之「自然」,法大「道」之「自然」。由於「道」之「自然」的體性完全蘊含於「天地」(自然界)之中,因此法「道」之「自然」,實際上就是法「天地」(自然界)之「自然」(即自然而然)。

  眾所周知:老子的哲學屬於崇尚「自然」的哲學。因此,我們稱老子之「道」為「自然」之「道」。「自然之道」是老子思想體系的核心(也是道家道教思想體系的核心)。而「無為」則是從反面的角度來詮釋「自然」。這就是說,「自然」和「無為」是一個意思,即「自然」是從正面說,「無為」是從反面說。老子提倡「自然」、「無為」,認為宇宙萬物有自己運行的自然規律,人類在與宇宙萬物相處時其一切行為都應當法「道」自然無為而遵循其自然規律。一言以蔽之,「道法自然」(亦即「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是處理人與自然關係,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即實現「天人和諧」)的重要原則。

  人類為了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即實現「天人和諧」),就必須遵循「道法自然」的重要原則,順應自然之客觀規律。說得更明白點,就是要順應萬物自然生長變化的客觀規律,而不以人為的強制方式去改變它,去干涉它。

  為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即實現「天人和諧」),在遵循老子「道法自然」的重要原則下,還應當做到「知和」、「知常」、「知足」、「知止」。

  一、「知和」、「知常」。老子認為:和諧狀態是宇宙萬物的自然存在狀態,也是宇宙萬物的理想存在狀態。

  老子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這就告訴我們:由「道」所化生的萬物都包含著陰、陽兩個相反的方面,陰陽相互作用而達到平衡的和諧狀態。因此,老子指出「知和曰常」。所謂「和」,就是指事物對立統一而處於和諧狀態;「常」,就是指自然規律,並認為「知常曰明」。如果了解了事物對立統一而處於和諧狀態的這種自然規律,就叫做明理。

  老子教人「知和」,就是要求人們了解宇宙萬物對立統一而處於和諧狀態,這是一種自然規律。宇宙萬物的對立統一,是宇宙萬物的自然存在狀態,也是宇宙萬物的理想存在狀態。之所以是理想存在狀態,就是因為「和諧」的緣故。

  老子教人「知常」,就是要求人們了解事物對立統一而處於和諧狀態的這種自然規律。旨在要求人們的一切行為,都要遵循其自然規律。反之,如果人們「不知常」的話,就會「妄作」而導致「凶」的下場。

  二、「知足」、「知止」。老子認為:「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知足」、「知止」,用於人類處理人與自然的關係,即要求人類「去甚、去奢、去泰」,千萬不能不顧及生態發展的規律而以無限掠取自然資源為代價、以破壞生態平衡為代價來獲取一時之利益。因為自然界的資源是有限的。作為人類社會發展之基礎和前提的自然資源,人類不能無止境地任意掠奪,而需要精心給予保護和珍惜,創造和形成一個和諧的生態環境。

  眾所周知:與人類生存和發展息息相關的有限資源中,「有些可以再生,用資金購買,用技術替代,但有的不行。在所有不可替代的資源中,土地和水源是最重要的兩種,無論從當前還是長遠來看,耕地危機和水危機,已成為中國(包括全人類)持續發展的最大難題」。因此,人類在獲取利益的時候必須要有所節制,要懂得「知足」、「知止」。只有這樣,才可以達到「天人和諧」的境界,從而使人與自然在和諧的環境中共生共長,以求得人類自身的長久發展。

  總而言之,只要我們汲取老子的智慧,遵照老子「道法自然」的教導,通過法地、法天、法道之「自然」體性,即遵循自然規律,並做到「知和」、「知常」、「知足」、「知止」,就可以實現人與天地(自然界)的和諧統一,換言之即實現「天人和諧」(或「天人一體」)。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是人類最理想的生存狀態。人類只有在「天人和諧」(或「天人一體」)的前提下,才能去有效地利用自然,合理地改造自然,以保證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讓大自然永久地為人類所受益。

  值得注意的是,老子還從反面論述了不尊重自然、不按自然規律行事的嚴重後果,反對人類把自已的主觀意志強加於自然和任意地征服自然。如:老子說:「不知常,妄作,凶」。如果人類違背自然規律,就會受到懲罰。如今,由於人類違背自然規律而導致的荒漠化趨勢仍處於擴大之中,由此而帶來耕地減少,草場退化,從而使糧食缺口,經濟收入減少,並時常遭受沙塵暴侵擾,可以說這正是老子2500年前對「不知常」而「妄作」(即不尊重自然規律、任意征服大自然)的一種懲罰和警告。

  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自然環境的污染和生態環境的破壞所帶給人類的災難是十分嚴重的,甚至是不堪設想的(弄不好,很可能會導致生存危機)。因此,在人類生存環境遭到嚴重破壞、「重新尊重自然」的思潮日益高漲的今天,我們重溫老子「天人和諧」(或「天人一體」)的思想,無疑是意義深遠的。我們應當從《道德經》中獲取和運用其「天人和諧」的生態智慧,追求「天人和諧」,即追求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並要認識到:保護自然環境和維護生態平衡已經刻不容緩。保護自然環境和維護生態平衡,是我們每個人的共同責任,絲毫馬虎不得。「每個人都應該具有環境保護意識,要求從我做起,從身邊的小事做起,以開闊的胸襟來提高自己的文明素養,通過保護和愛護自然環境,形成人與自然、人與環境和諧的發展觀念」。請記住這樣一句話:保護自然環境和維護生態平衡,與世界上生活著的每一個人都利害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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