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貴州一位29歲親媽賣了12歲女兒

賣掉女兒的蔡艷菊

現在才13歲的小萱已經當了別人一年「媳婦」

12歲的小萱本是應該花兒一樣燦爛的年齡,然而,她卻被賣作人婦,遭受強姦長達1年多,身心備受摧殘。貴州省平壩縣破獲的這起拐賣人口案,昨天已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尤令人吃驚的是,賣掉小萱的,竟然是她的親媽——現年30歲的蔡艷菊。如今,蔡艷菊與買來人口的徐明珍和徐子張忠雲,均被送入了看守所。人們不禁要問:這樣慘絕人寰的事情,是怎樣發生的呢?

親娘賣女

8月14號晚上八點鐘時,貴州省平壩縣公安局刑偵二中隊指導員劉驍接到齊伯鄉派出所打來的電話,說他們那裡有一個涉嫌拐賣婦女兒童的案件。

刑偵民警們趕到齊伯鄉派出所。對涉案的婦女徐明珍和其兒子張忠雲初步詢問調查後得知,這確是涉嫌一樁拐賣婦女兒童案。最讓民警驚訝的是;這竟是一樁親生母親拐賣自己幼女給人為妻的惡劣案件。

「這個徐明珍說,她是在去年8月,花了三千五百塊錢買得的小萱,拿來給她兒子做兒媳婦的。」劉驍告訴新快報記者。

民警又單獨詢問了她兒子張忠雲,他也承認了小萱是他母親用3500元錢買來給他做媳婦的,他同這女孩在一起生活了一年,也發生了性關係。

受害者小萱去年被她親生母親賣給徐明珍家做兒媳婦時,才剛12歲。這起案件,是因為小萱舅舅羅正友的舉報,才得發現暴露。

「8月14號下午,我們接到村民羅正友電話報警,說有人到他家裡搶人。我們接警後立即就趕到了現場,了解下來,是涉嫌拐賣。是羅正友的妹妹把她親生的姑娘賣到了貴陽市花溪區湖潮村,我們把涉案人帶到了派出所,了解下來,此案涉及到拐賣、強姦等問題。」齊伯鄉派出所民警韋平回憶說。

舅舅尋人

舉報人羅正平向記者講述了這起案件的經過。

羅正平說:「去年的七月間(陰曆),我妹妹來家裡後帶孩子出去,我問帶到哪裡去?她說帶她到平壩城裡去幫人在店裡洗碗打工。」

蔡艷菊是羅正平同母異父的妹妹。16歲時,蔡艷菊懷了孕,卻不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蔡艷菊生下了這個女兒,四個月後交給羅正平撫養,後外出浙江等地打工。逢年過節時,蔡艷菊才回來看看孩子。

「妹妹回來說帶著孩子到城裡去幫人飯店打工洗碗,學著過日子。可去了後,一直沒有音訊。」羅正平回憶說。

從小帶著孩子長大的舅舅,對孩子很是想念,於是打電話給外地打工的妹妹,詢問孩子的去處,由於妹妹含糊其辭,沒說實話,讓他久尋不著。

「她說孩子在平壩給人洗碗,過一些時間,我去看孩子,沒有在;我又問妹妹,她說在紅湖廠,又等了一些時間,還是沒見到孩子。後來我同父親逼問她。逼問急了,她才說在湖潮,但沒有說具體的地方。」

心急的羅正平同父親一起,反覆逼問孩子的下落,最後,妹妹承認是她把孩子賣給了他人為妻,在他們的再三追問下,妹妹才很不情願地把買主徐明珍電話告訴了他。但對方並不接聽電話。

經蔡艷菊打電話通知對方,說了羅是自己的哥哥、孩子的舅舅,電話才受到了接聽。

但對方一直不理會他對孩子的詢問,也不讓孩子直接同他通電話。今年8月,他終於跟與其外甥女通上了話。

「我打電話去說,你趕緊回來看你家外公一下。」羅正平說,在他電話中的反覆哄騙下,8月9號,買主徐明珍同另兩名婦女陪著他外甥女回來了。她們的目的很明確,就是讓小萱回家看一眼,隨即再把她帶回去。

外甥女送回來後,羅正平就不準三位婦女帶走小萱了。「我就說並不是不讓我外甥女去你家,只是想讓她把她的兒子帶來讓家裡面人看一看,他到底長的什麼樣,腦子是不是有問題?如果甥女真願意跟他去,他們也不會幹涉他。」

喪失生育

聽到這麼說,徐明珍等無奈,只得回去了。到了8月14號這天,徐明珍和她31歲的兒子張忠雲及親友十多人,開著兩部麵包車,來到羅正平家接人來了。

「他們是準備來搶人的。」羅正平說,「我開始都同他們好好的講,說我妹妹得了你們多少錢,我們退給你,如果你們不同意,我們就要經過官家處理……」

由於徐明珍她們堅持說要帶人走,而羅正平他們堅決不同意,並喊了村裡很多鄉親們阻擋著,眼看一場惡鬥在所難免。爭執不下的羅正平趕緊報案。民警趕來,在現場扣下了買主徐明珍她們母子倆。

而就在小萱被帶回,家裡面留著不讓買主徐明珍帶走的幾天里時間裡,女孩的母親蔡艷菊從外省打來電話,替徐明珍家求情,要求她哥哥羅正平放人。

「女兒是你的,你想送她去他家,你想怎麼送,自己回來送。」羅正平說。

不知是計的妹妹蔡艷菊8月23號趕了回來。誰知剛到家,哥哥就讓她向警方自首。兄妹發生爭執。最後羅正平報警,3500塊錢就賣掉自己親生女兒的蔡艷菊順理成章落入了法網。

在平壩縣看守所,記者見到了已被批捕的涉案人員蔡艷菊、徐明珍和張忠雲,三人對自己所做的事,並沒有感到有什麼不對。

「她家媽給我要五千塊錢,我只給了她三千五百塊錢。還有一千五百塊沒給,說是給她辦嫁妝的。」徐明珍說,她買女孩來,就是要給她今年已經31歲、並有一點精神問題的兒子做媳婦的。但是由於小萱還太小,家裡尚未給兒子辦酒席。

徐明珍的兒子張忠雲面對警方的詢問,很平靜。「是我媽喊來的,我總覺得她年齡有些小……」他說,母親為他買回的姑娘,已經同他過了近一年的小夫妻生活。

蔡艷菊辯解說,自己是把小萱賣了,但是賣給對方做女兒的,並不是做媳婦。

警方告訴新快報記者,他們將小萱送到婦幼醫院作了身體檢查,醫生擔心說,因為小萱受傷害時年齡太小,可能喪失生育能力。

目前,徐明珍、蔡艷菊以涉嫌拐賣婦女兒童罪、張忠雲以涉嫌強姦罪,被批准逮捕。

悲劇緣何發生?

都說「世上只有媽媽好」,可這當媽的為啥竟然心狠到要把女兒給賣了?讓我們先來看看蔡艷菊的人生道路。

16歲時,農村少女蔡艷菊「因為當時年齡小不懂事,不知是同誰懷了孩子」(其自述)。這是一件極其丟臉的事,家裡匆忙把她嫁了一戶趙姓人家。

去趙家時就懷著這孩子的,趙家當然不認。然後,蔡艷菊遭遇了家庭暴力。再然後,她離婚再嫁了,將小萱這個私生女,交給了同母異父、手有殘疾、做不了重活的哥哥羅正平。

「羅正平當時還沒結婚,也沒有孩子。」平壩縣公安局政治處主任黃晉培告訴新快報記者,蔡艷菊把女兒就這樣扔給了哥哥,甚至不給哥哥一點孩子的生活費。她現任老公是第二任,名義上是結婚在家鄉的,但她長期都在外打工。

「說老實話,這個媽還沒得『女婿』的年齡大——媽30歲,『女婿』31。」黃晉培認為,急於賣掉孩子並不是因為急用錢,「可能是對孩子沒有什麼感情。而且,感覺還甩掉了一個包袱。」

(受害人小萱為化名)

推薦閱讀:

貴州旅遊陝西推介會暨貴州旅遊進校園活動隆重舉行
貴州第一名山:山裡有塊石,石上有座廟,廟裡萬千佛!
行攝貴州黔東南:剪鉤藤的八旬侗族老人
貴州行> 倒騎龍
【尋】不要再跑到大西北看草原了,貴州烏蒙大草原隨你策馬奔騰

TAG:貴州 | 女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