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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起訴,我終於離婚了

每個人都堅定灼灼的告訴我

我一定不會贏,我一定爭取不到撫養權。

因為我是個女人!

一個沒有工作,沒有靠山的女人

怎麼能離婚,還帶著孩子呢?

4年前,我26歲,催婚3年的父母,終於把他們的女兒嫁了出去。

我和湖北農村老家的一個老實男人結束了一年不咸不淡的相處,步入了婚姻。

選擇的這個男人符合父母的心意——不愛說話,比我大四歲,在小鎮上有套房子。

「噯,以後就多一個女婿過年過節送禮了呵」

爸爸臉上浮起了少見的喜悅,印象里他看到我總是咬牙切齒的一副模樣,罵罵咧咧地——

「小丫頭片子吃那麼多……」

「臭丫頭讀什麼書讀,去幹活!」

「給我滾!你怎麼不早點死!」

罵得不解氣時,身高不足一米七的他單手抓著我後頸提起,我懸在半空不敢掙扎,那時他很大,我很小。

他痛恨我,因為他把生兒子的賭注下在我的身上,而作為最小的女兒,我讓他輸得一塌糊塗,被同村人嘲笑「無後」,在父母面前他抬不起頭,轉而將所有的怒氣都發泄在女兒身上。

14歲的我,跟姐姐14歲時候的遭遇一樣——不允許再上學,到城裡打工。

姐姐一五一十地把錢上交給爸爸,而我偷偷藏了私房錢,20歲那年我獨自一人去了北京,一邊工作,一邊學電腦,學瑜伽,學英語。

因為穿著寒酸,經過亮堂的商場時不敢進去,有時在門口駐足,我抬起頭,望著這周圍高聳的建築,感覺自己實在是太小了,小得像霧霾里的一粒塵埃,漂浮不定。

3年後我拿到了瑜伽班的優秀畢業生,分配工作時,我還是選擇回家,當一名瑜伽老師。

?可能人最終還是要落葉歸根吧,即使童年很不幸,但有一個不幸福的家,總比一個人在外什麼都沒有強。

1

「女人結婚了就是要忍」

結婚之後,兩邊父母都開始催生。一直都喜歡孩子的我,並不甘心自己的一生就如此步入相夫教子的軌道。剛好,北京瑜伽學校的老師問我願不願意再去北京工作。

如果幾年前,我毫不猶豫立刻出發。可是當時,我就像一片穿越過驚濤駭浪顛簸的葉子,身心輕飄飄的,沒有一點力氣再往外飛。

看看丈夫那木訥老實的樣子,婆婆勤懇的做著農活,我想,家,就是這個樣子吧。總算有個地方能讓我停下休息休息了,定下來吧。

於是懷孕了,回復了老師不去北京,家這邊的工作也辭了。

噩夢從此拉開了帷幕。

婆婆仍然勤懇,卻用命令的語氣讓我做這個做那個。

公公也常常罵丈夫:當家做主過日子只能聽男人的,聽女人的話沒出息。

相處久了,丈夫就像家裡多出來的一個傢具,沒有精神交流。他從不主動走進我的世界,我努力也走不進他的世界。他總說,都結婚了,哪有那麼多話說。

生完孩子後,丈夫對我好了一些,抱孩子,換尿布,為我買吃的,什麼都跟我商量著去做。

可是公婆開始斥責他,婆婆把所有活都攬到自己手裡,一邊心疼著丈夫一邊罵我懶,沒有盡到女人的本分。

坐月子期間,我下體傷口疼痛了不能彎腰,晚上,在我們主卧內的獨立洗手間,丈夫幫我清洗傷口、擦藥,房門關上了的,但是鎖壞了。突然婆婆沖了進來,把丈夫拉出去,吼他:「幹什麼!哪有男人給女人洗下面的,只有她伺候你!不要忘了你是男人!她又沒斷胳膊斷腿,不能自己弄!」

我愣住了,眼淚霎時漫上來,我雙目格外用力地盯著丈夫,渴望他能為我說句話,可他一句話也不說,就放下手裡的藥瓶,走了出去。留下婆婆罵我懶。

當初要我嫁得離娘家近,媽媽的理由是有什麼事了可以相互照料。可是受了委屈,媽媽說的卻是——

「女人結婚了就要忍忍」。

「熬過去,老了就好了。」

「我和爸爸不就這樣過來的嗎?」

甚至附和著婆婆說我作為女人太懶了。

我不明白自己懶在哪裡,要怎麼才算盡到女人的本分?

孩子是純母乳的,我夜醒加早起,每晚哺乳六七次是常態,天一亮孩子就醒,到了飯點要哺乳,我自己卻不能按時吃飯。我的傷口疼痛,丈夫幫我清理傷口怎麼就成了「懶」了?

呵,她們是辛苦過來的,所以我也不能「被伺候」吧。

想到這,我坐在馬桶上一陣苦笑,眼淚伴隨著身子的抖動掉落下來。

有人說,男人向女人拋了兩根繩子,她們一根用來綁自己,一根用來綁另一個女人。而我被我最親近的兩個女人綁著。

2

孩子半歲,第一次起訴離婚

大概丈夫自己骨子裡也是貪戀男性既得利益的好處吧,剛開始還會幫忙換尿布、為我買吃的,後來常常不打招呼就離開家,不知道去哪裡、幹什麼,什麼時候回來。徹夜不歸,數日不歸,甚至數周不歸。

公婆覺得就一個孩子,我自己帶就行了,他們也回鄉下了,我獨自坐在空曠的客廳給丈夫打電話,無數個無人接聽,無數條簡訊沒有回應。

孩子半歲了,獨自帶孩子半年,婚姻早已有名無實。我考慮良久,提出離婚。

丈夫回來了,暴跳如雷。

他不能接受離婚,公公打了婆婆一輩子都沒離婚,他以為自己也可以,無論怎樣冷暴力妻子都不能離開。離開意味著對他的拋棄,對不起他。他摔東西,大吼大叫。

我選擇去法院起訴,丈夫態度驟變,跟我主動保證,劃清界限,分清楚妻子孩子才是自己的小家庭,老人那邊是老人的家,他再也不夜不歸宿了。

孩子還小,如果家庭能挽回,我願意再給丈夫一次機會,就撤訴了。

撤訴第二天,丈夫冷嘲熱諷,說我鬥不過他,還不如老老實實帶孩子,別想走掉。

他知道我得不到娘家支持,囂張地說我哪兒也去不了。

我氣得跑到法院,卻被法官告知要過六個月再起訴。要間隔六個月,他知道而我不知道。

再次想到媽媽的話,我產生了懷疑——

媽媽的一生是這樣熬過來的,婆婆的一生也是這樣熬過來的,她們都不幸福,而我,想要幸福啊。

3

「我最討厭你講那些大道理。」

雖然初二我就輟學了,但是打工的那幾年裡,自己讀了不少心理學的文章,當我看到「原生家庭的代際輪迴」這個詞的時候,有種力量在我的體內復甦了。好像黑暗的枯井裡,突然竄出一支金盞花。有個聲音在重複——輪迴!

我暮然驚醒,丈夫的情感殭屍和公公一樣,也和自己的父親一樣,他們都是一個類型的男人——不夠尊重女性,婚前討好得到,婚後棄之不顧。而母親則和婆婆一樣,一樣的忍辱負重,一樣地看似可憐卻對兒女張牙舞爪。

他們所有人對我的討伐,團結地指向一個目標——做和我們一樣的人,繼續輪迴。

「我可以跳出輪迴的!!」我想,像發現新大陸般。

我欣喜若狂,手舞足蹈地跟丈夫分享了自己的成長,聊到他的童年養育,談到親子關係,夫妻關係的重建……

丈夫聽完,視線從手機移到我臉上,不耐煩地說:「我最討厭你講那些大道理!你別跟我提那些亂七八糟的,我爸媽他們就是這樣過來的,過日子就是這樣的!」

「砰!」他又摔門而出了。

我們之間無話可說,大概他也厭倦了吧。

丈夫第二天回來提出了離婚,條件是房子沒有錢沒有,我可以繼續住在房子裡帶孩子。

我一刻也不猶豫,果斷答應了。

在路邊攔車去民政局,夏天地面曬得發燙,我還沒來得及吃早餐,有些無力,丈夫狡猾地從我手上抱過孩子,說:「不離了,回家」。把我攔下的每輛車都趕走。

孩子在他手上,他知道我想要孩子的撫養權,沒有孩子,我哪兒也不敢去。

我口頭上說:好,回家。

走了一段路,從他手上接過孩子後,說時遲那時快,我轉身攔下一輛的士,迅速跳上車。我緊緊抱著孩子,將手機關機,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4

第二次起訴離婚,娘家人罵我賤

兩個月後,我再次電話給丈夫提出離婚,丈夫答應了,問清地址後,丈夫帶著我的爸爸突然造訪。

丈夫無賴地問回不回去,我背對著丈夫在給孩子喂飯,回答:「不回去,我在電話里說的很清楚,我們之間不可能了,但你是孩子爸爸,我想跟你和平離婚,只是結束我和你的關係,以後你還是孩子的父親。」

話音剛落,當著孩子的面,丈夫一巴掌就落在我頸背。孩子嚇得哇哇大哭,爸爸坐在飯桌彷彿沒看見,淡定的吃!吃!好像面前發生的一幕對他而言,是隔了屏幕的電視劇。

我報警,警察到來之後說:「哎呀都打紅了。」

我爸爸把警察拉到一邊不知道說了些什麼,警察竟然走了。

我抱著孩子沖了出去,當夜不敢回住處。

充電器沒帶,紙尿褲沒有,身上現金也不多,在一個非常便宜的小旅館將就了一晚。蚊子嗡嗡的叫,水龍頭滴出來的水流還沒有小指頭粗。兒子睡前有點不安的環顧四周,我盡量讓自己平靜,輕輕哼著兒歌,為他趕了一夜的蚊子。還好,他睡著了。

2016年末,我再次回老家正式向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等開庭期間,娘家表示讓我回去住。

開庭那天,娘家為了臉面,派了姐姐一個人和我去開庭,而男方家去了兩輛車的人,除了鄉下的親戚,連鄰居都去了。他們聯名簽字證明我們夫妻感情好……我像是古代出逃的媳婦,要被捆綁回去一般。

庭審丈夫請了律師,我敗訴了。

因為第一次正式開庭,法官說按照法律程序,如果被告堅持不離婚,法律要給他一次機會。

我不甘心,決定要再次起訴。

以為自己如此決絕,會讓父母看到了我的決心,開始尊重自己的選擇,沒想到,他們心甘情願活在以暴制暴、重男輕女的輪迴鏈中,這鐵鏈鎖進他們的骨,他們的肉,鎖進了他們的魂。他們不會再掙脫了,也不會讓我掙脫。

掙脫就是罪,就意味著拋棄他們,自己遠走高飛。

2016的冬天格外寒冷,農村裡的風沒有高樓的遮擋,像刀片在臉上刮。像野人鋒利的爪撓亂髮絲,撓亂碎掉的心。

每個人都堅定灼灼的告訴我,我一定不會贏,我一定爭取不到撫養權,因為我是個女人!一個沒有工作,沒有靠山的女人,怎麼能帶著孩子呢?

媽媽罵我賤,不好好獃在丈夫家,跑出去瞎折騰。姐姐罵我,叫我抱孩子滾。

還有一個月就要過春節了啊。

「離婚的女人,不吉利!」

「滾回你家裡去,不要在我眼前晃!」

「為什麼要我住到你們家來?是為了凌辱我嗎?嫌我太堅強,在我心口捅刀子,讓我受不了了回到那個痛苦的家嗎?」我的心像鑽石被敲破,撒落一地晶瑩,每粒碎片都在滾動掙扎著喊痛。

抱著孩子,獨自再次坐上汽車回城裡過春節,我已經不再覺得冬天有多冷,因為最冷的人心、人情的冷暖我都品嘗了。

5

30歲,我第三次起訴離婚

今年4月,我再次起訴離婚。

這一次請了律師,在見面交流聽了我的經歷之後,他感嘆我的頑強,同情我在婚姻不幸里的抗爭,他堅定地跟我說:相信我!

我害怕自己得不到兒子的撫養權,於是連夜給律師寫了郵件:

律師你好,我覺得還有個重要原因要考慮進去。孩子非常習慣了大都市的生活,熟悉的環境,每天見的小夥伴,以及親密愛他的媽媽。

如果法院強行改變這些,突然把他判給男方,孩子太小會以為媽媽不要他了,輕則哭成病,重則形成早年被拋棄心理創傷,這創傷引起的後續行為人格障礙可能就是一生。

有多少成年人長大後無法經營好關係,不是童年的心理創傷導致嗎?比如留守兒童?幼年被送養的兒童?長大後都普遍缺乏安全感,對自己的人際關係造成危機。要麼自卑,要麼要強,一輩子都會在心理上是巨嬰,在對象身上找尋小時候缺失的「媽媽」,過分的索取感情。

單親媽媽是可以教育好孩子的,縱觀古今都有案例:古代歐陽修,孟母三遷的孟子,現代有美國前總統奧巴馬,歌壇巨星周杰倫,好男人代表影星鄧超。很多例子證明單親媽媽強大的話,身心靈能量可以雌雄同體,把孩子教育得很好,而鮮有事實證明單親爸爸把孩子帶好的,無一不是急著找下任妻子幫忙帶,就是只顧工作不懂育兒。

哲學家叔本華也說過:你教育了一個男人,僅僅教育了一個男人。而你教育了一個女人,則教育了一代人。

一個母親在家庭中的影響絕對大於父親,不是說父親不重要,而是針對於目前中國這種大環境下的家庭架構,父親參與親子育兒相當少,所以父親的優勢根本不足以體現。

一個完整的人格是需要母性力量和父性力量來同時滋養形成,但客觀事實達不到時,就要把孩子留在比較強大的那一方,才能得到更多滋養,而不是把孩子留在能力不足的那一方,這是違背人性的。那樣孩子不僅得不到滋養,還要被吸取精神養分,沒能力的單親家長會把自己的付出以孝順之名脅迫孩子:我掙錢都是為了你,你這麼不聽話,我多麼辛苦!!

讓孩子從小就背負內疚,慚愧,覺得自己是不配得到很好的愛的,自己只是家長滿足自己心理虛空的工具。覺得家長自己無能過得辛苦,都是自己造成的。試問,誰願背負這麼重的負能量長大?一個自己都沒得到豐盛無條件的愛的人,長大如何有能力去愛別人?

所以,我不會把我養育好的孩子,給他們家糟蹋。至於孩子長大如何選擇,我尊重他自己的任何權利。

請您理解我的苦心。

——Caroline

律師看到我的郵件後,約我進行了私底下的演練,他讓我保持低調,由他來交涉。

在調解中心,律師先拿孩子打動他們,來軟的——告訴他們作為父親要為孩子考慮,把孩子強行弄回來,會生病會想媽媽,孩子小最需要的是媽媽。

再來硬的——直接告訴他們,他們不具備撫養的優勢,因為孩子是我從出生一手帶大的,法律是站在孩子角度來判斷最佳養育者的。

然後再來鄉土白話,男人不細心,女人帶孩子細心,帶大了,男人照樣還是孩子爸爸。

前夫帶來的二爸簡直就是男權霸主,在我面前高高在上,盛氣凌人,不承認前夫打我,對我一通指責,擺出長輩的姿態囂張跋扈。

律師滿足他的自戀,配合。當著他的面附和他數落我的話,假裝指責我。轉手卻把協議離婚拿出來讓他們簽,他二爸被奉承的迷迷糊糊的,找不著北,還頑強保持著三分清醒,抗拒不肯簽,庭長再站起來關鍵時刻添油加醋,和律師一唱一和,一面細數我的不是,一面大讚媽媽帶孩子的好處。

他二爸逼我寫下給前夫看孩子的保證書後,前夫點頭答應了離婚。

他全程面無表情,低著頭。

我表面被批鬥,神情落寞,內心狂喜。

看著他一筆一划地在離婚協議書籤下了名字,我也一筆一划地在心中描繪著自由。

離婚兩個月後的今天,我剛好30歲。

三十年,人生還有幾個三十年呢?是時候該為自己而活了。

我做出一個大膽的決定。

在初中時,因為治眼睛休學,當時醫生禁止我看書看電視,孤單的我只能守著一個老收音機,最喜歡聽的一個節目就是睡前故事,主持人用磁性的聲音講述著一個個美麗城市裡發生的故事。

有次半睡半醒間,聽到一段大海的波濤聲,我沉浸在故事中,節目結束時,主持人說那是全國最具幸福感的城市——青島。

「最具幸福感的城市啊!」這麼多年過去,主持人的聲音彷彿仍在耳邊迴響。心心念念,魂牽夢縈,總是在等待,等待,一次也未去過。

誰說帶著孩子就不能有詩和遠方呢?

「媽媽是什麼樣的人,比媽媽給什麼更重要。」我要活出榜樣給孩子看!

在網上投了簡歷後,很多公司給我發了offer,最終我選擇了做一名特教老師,專門教自閉症兒童,上班時間和兒子的上學時間同步,單身媽媽的未來可期。

馬上就要啟程了啊。

最 後

我想,人的一生最少有三次生命。

一次是肉身的投胎,我們別無選擇。

一次是婚姻的選擇,我們可能會犯錯。

第三次是重生的自由,這需要莫大的勇氣——因為這常常意味著一切,從頭再來。

投錯胎的女孩我,結錯婚的女孩我,掙脫枷鎖重獲自由的我,我並沒有和過去和解,而是勇敢的向夢想奔去。

在奔跑中,不屬於我的不會再牽絆我,屬於我的自會與我同行。

「離婚,也是一件好事。」

在我們的交流群里,有一位群友這麼說。

是啊,無論離婚和結婚,都是為了幸福。

守著一段不合適的婚姻和戀情,是對雙方的消耗,突破對生活慣性的依賴和對新生活的恐懼,去重構離婚的意義,是一種強大。

作者:Caroline |編輯:陳沉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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