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15次人口大滅殺 17

12.從李自成起義到吳三桂滅亡,混戰五十四年。明末人口為1億,到清世祖時全國人口只剩下1400萬人了,銳減了80%多,損失人口8000多萬

1627年3月陝西大饑荒,人相食;這場空前的大災難拉開了農民起義的序幕。1628年高迎祥反明稱「闖王」。1630年李自成殺驛站的上司後投奔舅舅高迎祥。1634年農民軍戰敗,李自成(軍)投降官軍並被禮送回陝北,但李自成殺掉了護送的官軍。1635年3月李自成軍燒毀鳳陽皇陵和皇覺寺。1636年夏,高迎祥被俘而亡,李自成稱「闖王」。

1641年1月李自成攻破洛陽。正月二十日,洛陽福王府邸。人聲鼎沸中,烈焰騰騰,珍稀香木製成的無數王府傢俱皆成為柴木,烘燒著一口從洛陽郊外迎恩寺抬來的「千人鍋」。巨大的鐵鍋內,撒滿姜、蔥、蒜、桂皮、花椒以及無數高湯燉煮用料,奇香撲鼻。熊熊烈焰中,最駭人心目的景象是,巨鍋之中,除七、八隻剝皮去角的整隻梅花鹿以外,還有一個光頭的三百多斤的巨胖活人在裡面,他盲人游泳一樣瞎撲騰,時而竄上水面,時而沉入水底,邊嚎邊叫,好不凄慘。其間,這個連陰毛都被剃光的「豬油糕」樣大胖人剛剛抓住一隻浮起的梅花鹿屍體喘息,大鍋周圍兩三千圍觀的農民軍士兵立刻用長矛戮刺其胳膊,使此人不得不慘叫著放開手,重新在已經微微燒開的熱水中「游泳」。此人乃崇禎皇帝的親叔父、明神宗最寵愛的兒子——福王朱常洵。大鍋周圍興高采烈圍觀的人,乃李自成手下農民軍,他們正在欣賞的「活物」,正是馬上要享受大餐的一味主菜——「福祿(鹿)宴」中的「福」菜。一個時辰過後,煮得爛熟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數只鍋中的梅花鹿已經被幾千兵士吃入腹內,成為大家的美味晚餐。大順軍的戰馬飲的是俘虜的血,馬飲慣了血,對水不屑一顧。上了戰場,戰馬一聞到血腥味,奔騰嘶鳴,眼睛發紅,簡直像獅子一樣。

1642年5月李自成第三度圍攻開封,因開封總兵陳永福之子陳德在西門一箭射瞎了李自成的左目。《守汴日誌》記載:到了八、九月之交,開封城內到了「人相食」的絕境。光天化日之下,時有強壯者擄人至背處,殺掉割肉分食之。此時,守城官軍被許殺馬充餉,竟有將馬肉人肉相混,每斤賣價數兩,一馬可值千金。戰時的開封居然有「賣人懸馬」這樣往史未見的罪惡絕例。弱民無法殺人,只能吃幾乎一切不能吃的東西。如水草、膠泥、皮革、中藥,甚至新馬糞。城裡多水坑淺溝,水中有一種小紅蟲,也被饑民撈取,拌蔥油炒食。有騎馬過來者,尾隨一群人,爭拾新馬糞,捧回炒成淡黃,用水吞咽。推官黃澍於九月初一那日,行至曹門,眼見一二人在城牆下,敲人骨吸髓,不忍目睹,旋走之。

公元前225年秦國王賁久攻魏國大梁不下,引黃水猛灌大梁三個月,城破,魏國滅。過了1867年後,又是西來的秦人再次大水灌城,把大梁舊地的開封城給徹底毀掉了。9月14日夜,李自成掘開黃河大堤,「河伯震怒,水聲遠聞」;翌日黎明,水至開封城下。據史料所錄,李自成圍困開封城農民軍躲避不及,溺死一萬。9月16開封守軍兩營兵抱土塞門,「水從隙入,勢不可扼」,「是日,南門先壞,北門沖開,至夜,曹門、東門相繼淪沒。一夜水聲如數萬鍾齊鳴」。9月17黎明,「滿城俱成河漢」,只存鍾、鼓兩樓及周府紫金城屋脊、相國寺頂、延慶觀、土街等高阜處。一些惡兵奸民架舟泛行,窺有財物,乘四邊無人,將難民推入水中,殺人滅口。難民渡水者,間有攜帶財物,多被兵士搜奪劫取。監軍王燮決意再戰,9月26秘密發兵3千,潛登西城,農民軍鬆懈不備,多未攜帶兵器,忽遇官軍襲擊,被逼投水亡命。溺水死者數千,斬首級500餘顆,活捉62人,後押解到北岸柳園全部斬殺。

關於開封城中戰死、餓死、溺死的數字,無人能說得準確,十之九亡是古人的概算。白愚說城內百萬之眾,後奉旨領賑者不足10萬;而今天開封人說:「城破後人還剩2.7萬,明末開封最多30萬人口」。1644年正月有人提出派人去開封打撈沉銀。崇禎聽說有銀可撈,敦促人火速去辦。又覺得名義不雅,即以汴城修復為名,去其積水,撈出沉銀,以助兵餉。順治二年(1645年),河南巡撫寧承勛「由大河泛舟,直抵城下,城垣半在沙淤水浸之中」。20年過後(康熙元年),河南巡撫張自德、布政使徐化成始重建開封城。

河南鹿邑縣縣誌記載,李自成的農民軍在鹿邑縣除縣西南任集鄉的柴庄之外,把鹿邑縣其餘所有的人口全殺掉了。據史料記載,當年縱然是活著的人,也都「骨磊磊,息縷縷也」。

《明季北略》說,「起義軍」蹂躪了南陽府唐縣周圍的鄉鎮,百里內的婦女全被搶走了,倖存的男子沒有不留下殘疾的,這是計六奇的鄉人目擊的。「十二月初十日乙酉,賊闖王數十萬,圍光州,舁大炮20座,攻城,燃二炮,城崩。城中頃刻火作,賊乘而入,官吏士民,屠僇無遺。」「起義軍」攻陷光州,屠殺了全城百姓。

大順軍打下安徽桐城,一農民在城門口攔住幾個大順軍戰士,向他們講述自己的苦難,一個大順軍小頭目說:「哎呀,你既然那麼苦,何必活在世間?」就把老農殺了。

「賊陷鳳陽……是時,鳳陽無城可守,雖有總漕楊一鵬駐紮兵,不過二千餘,皆市人不習戰。賊大至,官軍無一人迎敵者,遂潰。賊焚皇陵,燒享殿,燔松三十萬株,殺守陵太監六十餘人,縱高牆罪宗百餘人,留守朱國巷戰,斬賊二十七人,力竭死。賊渠掃地王、太平王,入府城,知府顏容暄囚服匿獄中,賊縱囚獲之,張蓋鼓吹,杖容暄於堂下死之,殺推官萬文英等六人,武官四十一人,士民被殺者數萬,剖孕婦,注嬰兒於槊,焚公私邸舍二萬餘間,光燭百里,賊渠列幟,自標古元真龍皇帝,恣掠三日。」

「起義軍」攻陷皇陵所在鳳陽城,焚燒了皇陵,燒毀了享殿,燒了松樹30萬株,屠殺了幾萬百姓,把孕婦肚子剖開,把嬰兒挑在長矛上,燒毀公私房屋二萬多間,火光照耀百里。

「起義軍」攻入巢縣後,先放火搶騾馬,再索要金銀子女,把所有的婦人都用繩子拴成串,關在縣衙門裡大肆姦淫。把犯人放了,願意加入紅軍的就發給衣服和刀槍。第二次攻入巢縣時百姓跑光了,「起義軍」一無所獲,只是燒了幾家房子就走了。

「起義軍」進攻舒城時,縣令章可試封了三道門,只開西門,誘賊進入落入陷坑,賊軍潰敗,死了千把人。「起義軍」於是轉去攻掠搶劫霍山和合肥等縣,搶了幾千婦女,驅趕著回到舒縣,把她們衣服全脫了,讓她們對著城樓叫罵。誰要是因為赤身露體稍微覺得羞愧而不罵,「起義軍」就立刻把她剮了。圍城3天才撤走。

「流寇蹂躪南省,如潁川、鳳陽、巢縣、舒城、廬江、無為州、和州等處,所至破滅,屠戮人民,不可勝計。其僅存者,不過壽州與廬州耳。」李自成對安徽戕害最深,十室九毀,十人九亡。清初只得從江浙遷徙民眾到安徽居住,史有『湖廣填四川,江浙填安徽』之說。

1644年3月19日李自成進入紫禁城,僅42天便退出北京。時人稱大順軍在北京計掠銀7千萬兩,實際所掠則要高於此數。大順兵沿街大呼索馬騾,「居民盡驅馬騾出城外,賊爭騎去」(《北略》卷20)。進城後大順軍高級將領分居勛戚豪宅,中下級軍官則分據各中下級官邸或富民巨室,並占其妻妾。大順軍不僅把宮中女子當作勝利品瓜分,而且平日里「劉宗敏、李過、田見秀等歸所據第,呼蓮子衚衕優伶、孌童各數十,分佐酒,高踞几上,環而歌舞。喜則勞以大錢,怒即殺之。諸伶含淚而歌,或犯闖字,手斬其頭,血流筵上」(《平寇志》卷9)。士卒進居民宅,先「曰借鍋,少焉,曰借床眠;頃之,曰借汝妻女姊妹作伴。藏匿者,押男子遍搜,不得不止。愛則摟置馬上,不從則死,從而不當意者亦死;一人不堪眾嬲者亦死。安福衚衕一夜婦女死者三百七十餘人。降官妻妾俱不能免」。大順士卒在居民家中,「責男子飼馬,婦女執黌、供酒漿,搜索銀錢,髮屋掘地不已。女年十二三、婦年五十皆不免。……姦汙婦女,三五朋淫,去來無定」(《平寇志》卷9)。在京外所佔州縣亦如此,「遇賊兵過,先掠民間婦女供應,稍或不足,兵即以刀背亂下,偽官苦不可言。美者擄去,惡者棄下,仍命本官云:『留待後來者用』。婦女供役之苦如此」。

大順軍在恣行殺掠中為防止居民逃匿,竟然也用上了連坐之法。他們「先令十家一保,如有一家逃亡者,十家同斬。十家之內有富戶者,闖賊自行點取籍沒,其中下之家,聽各賊分掠。又民間馬騾銅器,俱責令輸營.於是滿城百姓,家家傾竭」(《北略》卷20)。

中國史上想改朝換代的流氓軍閥,互相殘殺起來比任何人都厲害,就是為了不讓對手獲得土地與人民,不讓對手比自己更強大,寧願一切都毀滅!

張獻忠(1606~1646年),字秉吾,延安人。張獻忠小時候就因為看到他父親被人喂馬屎,於是發誓殺盡天下富人。崇禎三年(1630年)於米脂起事,自號八大王,人稱「黃虎」。其起事後,克鳳陽、焚皇陵、破開縣、陷襄陽,勝戰連連。1637年被擊敗,投降官軍,皇帝赦免其罪。1638年夏,張獻忠復叛。

崇禎十六(1643)年春天,張獻忠連陷廣濟、蘄州、蘄水等地。他進入黃州的時候百姓都逃走了,於是他驅趕婦女鏟城,之後將城裡的婦女全部殺死填在溝塹。張獻忠的軍隊5月克武昌,將楚王裝進籠中投入江中,強迫15-20歲的男子入伍,其餘的人一律屠殺;由鸚鵡洲至道士洑,浮屍遮蔽了江面,水面上人的脂油漂了幾寸累,水裡的魚鱉都不能再吃。

1644年陰曆8月初9張獻忠陷成都,張獻忠下令屠城3日。三日過了,停止大殺,仍然每日小殺百餘人以樹威。男子無論老幼一律殺死,或者剝皮後剁碎製成醢醬。

在攻城的時候遇到激烈抵抗,張獻忠就讓所掠的婦女裸體向城上辱罵。凡是有姿色的婦女都被輪姦得奄奄一息,然後割下首級,將屍首倒埋進土中,女人的下體朝上。據他們認為可壓制炮火。張獻忠的部隊不論到什麼地方都不停地姦淫,他以此籠絡士兵。他們往往將丈夫與妻子面對面縛在一起,讓丈夫親眼看著妻子被人姦淫,只要作丈夫的稍微流露不滿的神情就會慘遭殺戮。或者強迫父淫女、子淫母,等他們互淫完畢再一起斬首;再製成軍糧。

張獻忠每攻陷一城,所擄掠的婦女必須由他先挑選出幾個姿色美艷的輪流伴宿。這些美女的上半身穿著艷裝,下半身赤裸什麼也不穿。無論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只要張獻忠淫興勃發,立刻命這些美女橫倒在地進行姦汙。等到他玩膩了的時候便將她們洗剝乾淨殺死,蒸著或煮著吃。有時他等不及這些美女煮熟了,就帶著血大嚼起來。

有時張獻忠命人將被擄的孕婦衣服剝去,他與部下一邊飲酒一邊猜測打賭孕婦的腹中懷的到底是男還是女,然後剖開孕婦的肚子查驗。或用矛刺入小孩子的身體高挑到空中,小孩子在矛尖上痛嚎而死。他還用大鍋先將人油煮沸,然後將小孩子扔進去,直到小孩子被活活煮熟了便充作下酒的食物。張用刀子戳鍋中小兒的肉,吃飽了之後剩下的賞給兵士下酒。

除了在一種情況下婦女可以免死,那就是張獻忠的士兵一進入百姓家,家裡的婦女裝出十分情願的樣子主動與士兵相淫。因此張獻忠的士兵經過的地方,婦女不得不首先迎出來自己脫了衣服供他們侮弄,這樣才有機會救一家人的性命。

而且張獻忠對付婦女還有特別的辦法,他設計了一種叫做「騎木驢」的酷刑用來對付不合作的女子:首先將該女子吊起來,使其陰部對準一根高豎的木竿,然後割斷繩子使這個女子墜落下來,讓木竿從女子的陰部穿進來,再從口鼻中穿出去。被折磨的女子直到三四天後才死去。民女驚駭之極,只好紛紛主動獻身,比娼女還像娼女。

張獻忠患了瘧疾,他對天許願說如果病好了就以「朝天蠟燭兩盤」貢奉給上天,直到他病好後周圍的人才明白這話的意思。張獻忠即令兵士,專砍女子的纖足,每個兵士必須至少進獻十雙小腳。那些如狼似虎的士兵專門搜尋女子的纖足,只要遇見女子就地先將腳砍下來。將收集的的三寸小腳疊成一座山的形狀,稱為蓮峰。他帶他最心愛的小妾去參觀。小妾說:「好看好看,只是美中不足,要再有一雙秀美的小腳放在頂端,就再好也不過了。」張獻忠說:「你的腳就最秀美。」於是把小妾的腳剁下來放到「山尖」上。隨即再將這些小腳架火燒毀,名為點朝天燭。至於男子則被砍腦袋或割下陽具,也堆在一起在太陽下暴晒。

張獻忠還列木為台,命男女共登台上,然後在四面縱火焚燒,一時間慘叫聲震地,張獻忠與屬下看著狂笑不已。他為了餵養戰馬,在殺人剖腹後挖去臟腑,然後用人血浸過的米豆喂馬,使馬長得十分肥壯。

張獻忠性格狡譎嗜殺,一天不殺人就悒悒不樂。他在蜀地開科取士,得到一個姓張的狀元。張狀元的外表學問都很優秀,容貌長得像美女一樣嬌艷。張獻忠對他非常寵愛,吃飯睡覺形影不離。但是有一天張獻忠忽然對左右隨從說:「我很愛這個狀元,一刻捨不得他離開,還不如殺死了他,免得整天牽腸掛肚」。於是將張狀元砍成了好幾塊用布囊裝了掛在床邊。接著他又懸榜詭稱開科取士,召誘士子前來應考,他令人在地上挖掘一個深三、四丈的大坑,待這些寒窗十年的數千四川學子來到青羊宮後,就被張獻忠推進土坑活埋。

張獻忠學朱元璋剝人皮,「先施於蜀府宗室,次及不屈文武官,又次及鄉紳,又次及本營將升。凡所剝人皮,滲以石灰,實以稻草,植以竹竿,插立於王府前街之兩旁,夾道累累,列千百人,遙望如送葬俑」。張獻忠又創造了生剝皮法,就是在人皮還沒有被完全剝下而人已經死去的,劊子手抵死。屬下的將卒以殺人數目的多少敘功。若屬下表現出不忍心的神情,張獻忠就將他們處死。都督張君用、王明等數十人都因為殺人少而被剝皮。

據《蜀破鏡》記載,某日晚,他的一幼子經過堂前,張喚子未應,即下令殺之。第二天晨起後悔,責問妻妾們昨晚為何不救,又下令將諸妻妾以及殺幼子的刀斧手悉數殺死。

張獻忠在中園坑殺成都百姓。明朝投降的各衛籍軍98萬全部被殺死。每屠殺一地,都詳細記錄所殺人數,其中記有人頭幾大堆,人手掌幾大堆,人耳朵幾大堆。

張創造了許多殺人的名堂,譬如派遣將軍們四面出擊,「分屠各州縣」,名曰「草殺」。上朝的時候,百官在下邊跪著,他招呼數十隻狗下殿,狗聞誰就把誰拉出去斬了,這叫「天殺 」。平民被殺完了,張獻忠就派心腹去士兵中間竊聽,士兵偶有怨言就會全家被殺。

1646年(順治三年),清軍攻四川。1647年7月張獻忠率軍逃離成都前,更是對成都實行殘酷的「四光政策」,盡殺蜀人,從老百姓到軍隊家屬(老弱病殘)再到他部隊中的湖北兵、四川兵,最後連早期跟隨他出生入死的秦兵也在剮殺之列,剮殺後製成腌肉以充軍糧。單就此點來說,實在獨步中國大屠殺史。同年11月,被清軍包圍,張獻忠正在西充屠城,張獻忠匆忙迎戰,在西充鹽亭界鳳凰坡,張獻忠被清兵捕獲斬首。

當清軍到成都府時,整個成都只剩下不到20戶人。《溫江縣誌》上說,溫江縣由於張獻忠的屠剿,「人類幾滅」;1659 年清查戶口,全縣僅存32戶,男31丁,女23口,「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滿清卻繼續下達屠四川全省令:「民賊相混,玉石難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民國《簡陽縣誌》卷十九:「明末兵荒為厲,概成曠野,僅存土著 14戶」。

張獻忠與清兵入侵使四川人口由明萬曆6年(1578年)310萬降到康熙24年平定全蜀時(1681年)的9萬,即四川人口只有原來的1/34,從中可窺戰亂血腥之一斑;而墾田數字則從萬曆年間的13萬頃到康熙24年的1.7萬頃,可見田地荒蕪的凄慘景象。  

由於明軍長期缺餉,再加上發餉的官員剋扣,實際到士兵手裡的很少,有的部隊甚至常年不發一分餉銀,明軍成了禍根。有的部隊為了掩敗、領賞往往「殺良冒功」,就是把老百姓的人頭拿來作為自己殺敵的憑證。「起義軍」獨頭虎所部大肆搶劫,而官軍副總兵趙大允不敢出戰,當地士人敦促他出戰,他就率軍出戰了,回來呈了5000首級報功,一看全是女人頭。給事魏呈潤彈劾趙,趙因此被罷官。殺良冒功,殘殺百姓婦女5000人,竟然只丟官了事!至於動輒以「打糧」為名,劫商賈、搜珍奇、淫婦女、焚民居,更是司空見慣。

比如,左良玉的部隊,人稱「左軍」,是出了名的驕悍無禮,「紮營之處,方圓數十里,婦女悉被姦汙」,因而,不僅老百姓畏之如虎,有的地方官也禁止左軍入城。《明季北略》說,左良玉乃官軍將領,算是能打的。他的帶兵原則就是「寬厚」,部下不管怎麼搶劫婦女財物,他都不追究,只是對部下說,你們只要為我殺賊就行。搶到的「戰利品」他自己分文不要,全部分給部下,所以深得士兵擁護。左軍俘獲了一個32歲的美婦,自稱是「起義軍將領」「薛仁貴」的遺孀,左審訊完畢就下令把她殺了。脫開衣服看,見那美婦通體雪白,只有屁股下面的肉又硬又黑,乃是騎馬3年造成的。手下官兵把那美婦的珠寶分了,剖了她的腹,把心肺掏出來煮吃了。一天,一秀才前去找左告狀,說他手下的士兵搶走了自己的妻子。左便讓他到營房裡去尋找,果然找到了,不料那女人跟著搶她的士兵脫貧致富,過上了幸福生活,不願意回去再過窮日子,就謊說那不是她丈夫。左無法決定,便問秀才他妻子身上有無記號。秀才說,她乳房下面有個黑痣。左驗後果然是這麼回事。左便對秀才說,她既然不願意認你為夫,你又何必認她為妻?我這兒搶來的女人有的是,隨便你挑一個帶走吧。秀才於是就挑了一個(可能是最漂亮的吧)帶走了。走了不到三里地,突然有騎兵追上,送給秀才一個包裹。秀才打開一看,乃是他前妻的頭顱。秀才大驚,哭著拜謝了左大帥的俠義。這事傳開後大家都拍手稱快。這就是現在人們口口聲聲歌頌的「文明世界」。

正當史可法在江北防線上和清軍決一雄雌的時候,左良玉在武昌而起兵征討馬士英,聲言要「清君側」。馬英士公然宣稱「寧可君臣皆死於大清,不可死於左良玉之手」,遂不顧危在旦夕江的江北防線,撤了四鎮兵力去對付左良玉。

孫可望和李定國都是張獻忠的義子。張獻忠死後,他們率大西軍余部進入雲南貴州一帶,建立了以昆明為中心的政權。1652年,李定國率軍出全州,在桂林外圍大敗清定南王孔有德,孔有德自殺身亡。接著進逼長沙。清廷特派敬謹親王尼堪統領精銳部隊15萬人,救援湖南。李定國詐敗撤離長沙,伏兵于衡陽城北;李定國軍在激戰中斬殺尼堪,大獲全勝。南明實權人物的孫可望還令馮雙禮部偷襲李定國。李定國擊敗並收服馮雙禮後,他與孫可望的矛盾更為激化。1657年,孫可望為了一官半爵之爭,竟然合兵14萬進攻李定國。孫可望很快大敗於李定國。孫可望就投進了清軍的懷抱,充當了清軍掃平雲貴的帶路人。

滿清入關後,對朱家宗室,可謂殘酷至極,除魯王朱以海一系逃至菲律賓得以存留外,其餘幾乎全部斬盡殺絕。崇禎帝的長子被多爾袞絞死,其第二子隱姓埋名在民間數十年後,不慎暴露了身份,年已70多歲的他和他的兩個兒子仍被康熙帝下令凌遲處死,明朝永曆帝儘管逃到了緬甸,還是被清朝抓回雲南,全家被殺。

滿族征服漢族,始終貫徹一個既定方針:屠殺。對蒙古人和朝鮮人卻不是這樣。努爾哈赤的清軍佔領遼東地區後,先是擔心當地窮人無法生活而造反,把遼東地區的貧民都抓起來殺掉,稱「殺窮鬼」。兩年後,清軍又怕遼東的富人不堪壓迫而反抗,又把遼東地區的富人幾乎殺光,稱為「殺富戶」。共殺遼民300多萬,遼東地區的漢民基本殆盡。皇太極破錦州,三日搜殺,婦孺不免;掠濟南,城中積屍13萬。吳三桂和清軍趕走李自成佔領了北京,對明廷說:我們為你們報君父之仇來了!南明朝上上下下包括史可法都以為然。他們對清軍在自己的國土上大舉進攻持肯定態度。當清軍把李自成解決得差不多了,兵鋒也對準了南明。

1645年5月13日,清軍薄揚州城下;5月20日揚州城破,揚州頓成屠場。任何女人不論願意還是不願意,都有可能被成群的清兵輪姦。清軍下令「十日不封刀」,到5月29日,即濫殺和搶劫的第十天,這場大屠殺結束了。那座城市當時已沒任何生命跡象,和尚們得到命令開始收集和焚燒屍體。據當時人們的保守估計,有80-90萬人死於這場屠殺。

令人感到納罕的是漢人竟是那樣沒有血性。城破,守城明軍爭相逃命,寧可從城牆上摔下跌死,也不敢抵抗。「惶惶覓隙潛匿」,百姓亦然。史載:只要遇見一個滿族士兵,「南人不論多寡,皆垂首匍伏,引頸受刀,無一敢逃者。」一個清兵,遇見約50名青壯男子,清兵橫刀一呼:「蠻子來!蠻子來!」這些人皆戰戰兢兢,無一敢動。這清兵押著這些人(無捆綁)去殺人場,無一人敢逃。到刑場後,清兵喝令:「跪!」呼啦啦全部跪倒,任其屠殺。

順治2年11月15日,揚州10日的大劊子手豫親王多鐸,將屠殺中掠奪的「才貌超群漢女人103」,奉獻給滿清最高酋長。順治帝獲得十名,攝政王多爾袞獲得三名,輔政鄭親王濟爾哈朗三名,肅親王豪格等各二名,英郡王阿濟格等各一(《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中冊,第197頁)。清興安總兵搶奪婦女達100多人,「淫慾無厭」。製作長押床,裸姬妾數十人於床,「次第就押床淫之。復植木樁於地,銳其表,將眾姬一一簽木樁上,刀剜其陰,以線貫之為玩弄,拋其屍於江上」(《平寇志》卷12)。

順治二年(1645)5月9日,南京失陷時,當塗孫陶氏被清兵所掠,「縛其手,介刃於兩指之間,曰:從我則完,不從則裂。陶曰:義不以身辱,速盡為惠。兵稍創其指,血流竟手。曰:從乎?曰:不從。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明史》卷303)。

滿清佔領南京後,一些降官自動剃髮,並建議漢人效之。滿清遂頒布命令:「所過州縣地方,有能削髮投順,開城納款,即與爵祿,世守富貴。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盡行屠戮。」《東華錄》卷五順治元年條則記載:「不隨本朝制度剃髮易衣冠者,殺無赦」。鎮江知府告示則是:「一人不剃髮全家斬,一家不剃全村斬」!江寧巡撫土國寶宣布:「剃髮、改裝是新朝第一嚴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論紳士軍民人等,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動!」並將反抗者的人頭,集中懸掛起來恐嚇人民。

順治二年(1645年)6月24,清庭新任江陰知縣方亨到任。28日方亨布告全縣立即剃髮,並限令三天內剃完。布告用詞極為嚴峻。稱:「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常州府並派了四名滿兵到江陰監督剃髮。這激起了江陰人民的極大憤慨。29日幾十位德高望重的老者受民眾之託到縣府向方亨請求免剃。方亨厲聲叱斥。老人們義憤填膺。斥責他身為明朝進士來做清朝之官,實是不知羞恥!潤六月初一。民眾再次聚眾向方亨請求。方亨仍是大罵不休。民眾憤怒已極。一位叫許用德的青年振臂高呼:「頭可斷,發決不可剃!」這個義薄雲天的口號立即得到大家的響應。一場悲壯的起義遂由此展開。原南明江陰典吏陳明遇被推舉為首領,因功升調另職尚未赴任暫居城外的前典吏閻應元被請入城主持防務。全城人民有錢出錢,有力出力。許多殷實士紳捐出大量金銀。富商程璧捐餉達四萬兩之巨,可以說是毀家舉義。清庭調集大軍把江陰包圍得鐵桶一般,日夜狂攻。但在江陰人民的堅決抵抗下屢屢敗績城下遺屍而返。清軍對陳明遇、閻應元的勸降也遭到堅決拒絕。江陰城小,面積和人口都只有揚州的好幾分之一。但其守城的時間比揚州長十幾倍。清軍源源補充。義軍的人力、物力不斷消耗。精疲力竭,城池陷落是不可避免的。但清軍也遭到他們南下後的第一場硬仗。有史籍稱,清軍在攻城中死傷六萬多人,在城破後的巷戰中又死傷數千人。而江陰軍民在戰鬥中和城破後的屠城中死義17萬多人。所有的領導人亦全部身殉。《江陰城守紀》云:「滿城殺盡,然後封刀。……城中所存無幾,躲在寺觀塔上隱僻處及僧印白等,共計大小53人。是役也,守城81日,城內死者9.7萬餘人,城外死者7.5萬餘人」。清兵在江陰的觀音寺「掠婦女淫污地上,僧惡其穢,密於後屋放火。兵大怒,大殺百餘人,僧盡死」(《明季北略》卷11)。抗拒清軍姦淫被害婦女,按照滿清地方志統計為101人(道光《江陰縣誌》卷20《烈女》)。

常熟大屠殺,「通衢小巷,橋畔河干,敗屋眢井,皆積屍累累,通記不下五千餘人,而男女之被擄去者不計焉」。「沿塘樹木,人頭懸累累,皆全發鄉民也」(《海角遺編》)。

清軍陷崑山,在那裡抵抗了3天的義軍逃走後,於是對平民實行大屠殺,當天的死難者就達4萬。「總計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墮井投繯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倖免者十之一」(《昆新兩縣續修合志》卷五一兵紀)。「殺戮一空,其逃出城門踐溺死者,婦女、嬰孩無算。崑山頂上僧寮中,匿婦女千人,小兒一聲,搜戮殆盡,血流奔瀉,如澗水暴下」!崑山縣庠生胡泓時遇害,其妻陸氏21歲抱著三歲的兒子,欲跳井,被一清兵所執。「氏徒跣被發,解佩刀自破其面,……氏罵不絕口,至維亭揮刀剖腹而死」(光緒六年《昆新兩縣續修合志》卷36)。

嘉定三屠,滿清殺了20多萬。清軍圍困嘉定城時,在城外「選美婦室女數十人,……悉去衣裙,淫蠱毒虐。」嘉定淪陷後,清軍搶掠「大家閨彥及民間婦女有美色者生虜,白晝於街坊當眾姦淫;……有不從者,用長釘釘其兩手於板,仍逼淫之。」「婦女不勝其嬲,斃者七人」(《嘉定屠城紀略》)。「市民之中,懸樑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斷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猶動者,骨肉狼籍」。清兵「悉從屋上賓士,通行無阻。城內難民因街上磚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紛紛投河死,水為之不流」。「兵丁每遇一人,輒呼蠻子獻寶,其入悉取腰纏奉之,意滿方釋。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獻不多,輒砍三刀。至物盡則殺」(《嘉定乙酉紀事》)。更有甚者,清軍「拘集民船,裝載金帛、子女及牛馬羊等物三百餘船」,滿載而去了。魏斐德慨嘆:「三屠留給這座城市是毀滅和不知道德為何物的倖存者」。滿清主要靠穿著滿清軍服的漢人殺漢人,不然光憑滿人是殺不過來的。

涇縣,屠殺了5萬;舟山,第一次屠殺約萬餘,第二次全部沉海溺殺,數字不可考;蘇州,因為投降的早,僅屠半城,屠殺約十餘萬;嘉興,屠殺約十餘萬;金華,屠殺約五萬;贛州府,屠殺合計約40萬;南昌府屠殺合計約40萬。

清人寫圍攻南昌,對投降的一律殺死。明軍王姓副將帶士兵和家眷5百多人,剃頭棄甲投誠,清軍留11人活口,其餘「分殺」。史書稱降者少則三四十,多則數百,除部分婦子留做奴隸,都死在清刀下。「婦女各旗分取之,同營者迭嬲無晝夜。三伏溽炎,或旬月不得一盥拭。除所殺及道死、水死、自經死,而在營者亦十餘萬,所食牛豕皆沸湯微集而已。飽食濕卧,自願在營而死者,亦十七八。而先至之兵已各私載鹵獲連軻而下,所掠男女一併斤賣。其初有不願死者,望城破或勝,庶幾生還;至是知見掠轉賣,長與鄉里辭也,莫不悲號動天,奮身決赴。浮屍蔽江,天為厲霾」(徐世溥《江變紀略》)。

1649年佔領湖南湘潭後屠城,僅存百餘,被殺者約5萬。沅江屠殺了約10餘萬。

1649年大同守城8月之久後,兵民全部被屠絕,僅存五人。「附逆抗拒」州縣也一概屠殺;汾州、朔州、渾源、太谷、泌州、澤州全部屠絕,合計超過40萬。順治七年十二月,山西總督佟養亮揭貼:「大同、朔州、渾源三城,已經王師屠戮,人民不存」!《朔州志》也承認:「城破,悉遭屠戮」。

福建省被殺的合計超過百萬人。福建同安縣屠城死難5萬餘人,梵天寺主持釋無疑收屍合葬於寺東北一里之地,建亭「無祠亭」,墓碑上則刻「萬善同歸所」。

清寇攻陷潮州,「縱兵屠掠,遺骸十餘萬」,揭陽縣觀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屍聚焚於西湖山,將骨灰葬在西湖南岩。

尚可喜率明軍火器部隊歸後金,扭轉了後金和明的武器對比,充當清軍的先鋒。尚可喜剛一攻入廣東就在南雄屠殺了兩萬人。他的文書陳殿桂親眼目睹「伏屍如山」的慘狀,寫下《雄州店家歌》回憶:家家燕子巢空林(家燕逃到樹林里),伏屍如山莽充斥(莽,野草)…死者無頭生被擄(生者都被俘虜,婦女為主),有頭還與無頭伍(婦女最後還是要被凌辱逼死)。血泚焦土掩紅顏(紅顏,婦女),孤孩尚探娘懷乳(嬰兒在死去的母親懷裡掙扎)。

尚可喜於1650年2月率軍攻至廣州城下,開始了長達9個月的圍城攻堅。《順治實錄》記載偽清屠城令:「其據城逆命者,並誅之。」清軍屠城布告:「諭南朝官紳軍民人等知道:……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盡行屠戮!」至十一月,廣州城破。隨即對廣州進行了12天的瘋狂大屠殺,至少70萬人遇難。史稱「庚寅之劫」。

林文陔《淺析建國前佛山商業的興衰》:「明末清初的戰爭,廣州遭兩藩屠城,當時廣州死者70多萬人」。廣州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廣州市志.宗教志》:「清順治七年(1650),清軍攻廣州,死難70萬人。

清初人鈕琇《觚賸》記載:「再破廣州,屠戮甚慘,居民幾無噍類。浮屠真修曾受紫衣之賜,號紫衣僧者,募役購薪聚胔於東門外焚之,累骸燼成阜,行人於二三里外望如積雪。因築大坎瘞焉,表曰共冢。」大意:滿清攻破廣州,大屠殺很悲慘,市民幾乎沒留活口。釋真修法師曾被明朝皇帝賜給紫衣,他出錢僱人買柴,把死者的遺體運到東門外堆積,用火焚燒,骨灰成山,行人在二三里外望去,如同積雪。後來就在旁邊挖大坑掩埋,立碑為「共冢」。

魏斐德(F.E.Wakeman)《洪業》云:「尚可喜佔領了廣州。此後10天里,廣州城慘遭洗劫,…屍體在東門外焚燒了好幾天。…這個焚屍的火堆,在許多復明分子的心目中,標誌著明朝重建希望的真正破滅……直至19世紀,仍可看見一座積結成塊的骨灰堆。」

《廣州城坊志》轉引了方恆泰《橡坪詩話》的記載,曰:「……城前後左右四十里,盡行屠戮,死者六十餘萬人。相傳城中人士竄伏六脈渠約六七千人,適天雨,瀆溺幾盡,其所存僅二人,雙門底劉中山其一也」。「止有七人躲入大南門瓮城關帝廟神像腹中,得免誅戮」(黃佛頤:《廣州城坊志》226頁, 221頁,廣東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版)。

當時在華的義大利籍耶酥會士衛匡國(Martin Martini,1614~1661)寫有《韃靼戰紀》一書,對廣州屠城記述曰:「大屠殺從11月24日一直進行到12月5日。他們不論男女老幼一律殘酷地殺死,他們不說別的,只說:『殺!殺死這些反叛的蠻子!』但韃靼人饒恕了一些炮手以保留技術為自己服務,又饒恕了一些強壯的男人,為他們運送從城裡搶到的東西。最後,在12 月6日發出布告,禁止燒殺搶掠。除攻城期間死掉的人以外,他們已屠殺了十萬人」 (杜文凱:《清代西人見聞錄》53頁,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5年6月版)。

荷蘭使臣紐霍夫(John Nieuhoff)在其《在聯合省的東印度公司出師中國韃靼大汗皇帝朝廷》一書中亦記述到:「韃靼全軍入城之後,全城頓時是一片凄慘景象,每個士兵開始破壞,搶走—切可以到手的東西;婦女、兒童和老人哭聲震天;從11月26日到12月15日,各處街道所聽到的,全是拷打、殺戮反叛蠻子的聲音;全城到處是哀號、屠殺、劫掠;凡有足夠財力者,都不惜代價以贖命,然後逃脫這些慘無人道的屠夫之手」(司徒琳著,李榮慶等譯《南明史》131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2月版)。

倪在田《續明紀事本末》:「可喜屠廣州,孑遺無留;逸出城者,擠之海中」。在一片天愁地慘的最恐怖氣氛之中,不少市民特別是婦女知道沒有活路,只好自盡。

嘉慶年間方恆泰《椽坪詩話》:「居民有跳入六脈渠者,值大雨,淹死約六七千人。」六脈渠,廣州古時城內的水渠系統。另有記載說六脈渠中浮屍4萬多人。

屈大均《廣東新語》記載,一位婦女李氏跟隨丈夫投水自殺,並留下絕命詩:「恨絕當時步不前,追隨夫婿越江邊。雙雙共入桃花水,化作鴛鴦亦是仙!」

一位婦女背著襁褓中的嬰兒,一起投水自殺,「庚寅冬,廣州城拔(攻陷)。天濠街有婦襁負嬰兒,……赴池而死。」小孩子淹死,也要比被二鬼子殺好。

李天根《爝火錄》記載,明軍將領施煇然「分守西城,巷戰死」後,「家中男婦十餘人從死。子祚基才五歲,亦死」。《番禺縣誌》記述:番禺典吏丁有儀夫妻先後被殺,「越日(第二天),所棄兒匍匐屍旁,猶吮其(母親之)乳,過者無不淚下。」

戴耘野《行在陽秋》記載:「初二日,清陷廣州,屠之…百萬人民,盡死於內」。屈大均為守城犧牲的回民將領羽鳳麒寫的悼詞中說:「國殤百萬,於爾尊崇」,意思是百萬死難者中,羽公您死得很崇高。當時人陳恭尹《番禺黎氏存詩匯選序》也說「竹帛煙銷,與百萬生靈俱燼」,指黎氏作品和百萬生靈在大屠殺中毀滅了。所以,死難者很可能接近100萬人。

南來屠城九十九, 漢血染盡漢河山。 十萬萬人齊倒戈,自此中國無漢人!

滿洲衣帽滿洲頭,滿面咸風滿面羞。 滿眼乾戈滿眼淚,滿腔悲憤滿腔愁。

直隸「一望極目,田地荒涼」(衛周元,痛陳民苦疏,皇清湊議,卷1),河南是「滿目榛荒,人丁稀少」(李人龍,墾荒宜寬民力疏,皇清湊議,卷4),湖廣「彌望千里,絕無人煙」(劉余謨,墾荒興屯疏,皇朝經世文編卷34)。整個中國,「縣無完村,村無完家,家無完人,人無完婦」。敢反抗的忠勇之士幾被殺盡,留下的大抵是一些順服的奴才。

順治皇帝1661年2月在廈門思明港被鄭成功一炮轟斃於廈門。大將軍達素不敢公布這一消息,京城中查不到順治的下落,召達素回京,達素畏罪自殺。後太子即位,宣布順治駕崩,這是朝廷掩蓋的手段。南明太師鄭芝龍降清後,初到北京時,屢次寫信勸鄭成功投降都以失敗告終,但順治只是將他軟禁,沒有治罪。順治死後,輔臣蘇克薩哈與鄭芝龍有仇,向太子建議:「鄭成功可以用炮擊死我們的先皇,皇上難道就不能處死他的父親嗎?」太子採納了他的意見,即位不久後,鄭芝龍就被處死。

順治康熙年間,為了和鄭軍作戰,清政府甚至下達命令,要求浙閩粵沿海居民向內陸後退數十里,以達到堅壁清野困死鄭軍的目的。1664年3月初6,清軍大隊兵船入東山,「盡驅沿海居民入內地,築牆為界,縱軍士大淫掠,殺人山積,海水殷然」(《台灣鄭氏始末》)。莆田縣「著附海居民搬入離城二十里內居住,二十里外築土牆為界,寸板不許下海,界外不許閑行,出界以違旨立殺。武兵不時巡界。間有越界,一遇巡兵,頓時斬首……截界十餘年,殺人以千記」(《清初莆變小乘》。一位清軍官佐整日巡迴線上,每天都殺數人;有的民眾因追趕過線的家畜而被殺,難民數以10萬計。在這樣的滅絕人性的政策下,鄭軍確實很難繼續維持廈門一帶的據點,只好反身收復台灣,開拓根據地。

《清史稿.鄭成功傳》里說他「凡事獨行獨斷,不與人商量、用法嚴峻,果於誅殺、雖在親族有罪,不少貸,凡有犯奸者必死之」。因為執法太嚴厲,導致部下多有反叛降清之心,使得廈門得而復失,後來名將施琅也被逼降清,終致台灣被清廷佔領。被鄭成功誅殺的部將,在當時戶官楊英《從徵實錄》里,記有姓名的就多達70餘人,有的還連累妻兒並九族。《台灣府志》卷十九也提到:「成功立法尚嚴,雖親族,有罪不少貸。其立法:有犯奸者,婦人沉之海、姦夫死杖下。為盜,不論贓多寡,必斬。有盜伐人一竹者,立斬之。」鄭成功部屬阮錫所撰《海上見聞錄》卷二也提到:「初至,水土不服,疫癘大作,病者十之七八,死者甚多。加以用法嚴峻,果於誅殺。府尹楊朝棟以小斗散糧,殺其一家。又殺萬年縣知縣祝敬,家屬發配。於是人心惶懼,諸將解體。」

擔任過鄭成功翻譯的東印度公司的土地測量師菲力普(Philippus Daniel Meij van Meijensteen)在其《梅氏日記》里提到鄭成功對屬下的嚴酷:「國姓爺的士兵若犯法,即使情節輕微,一樣也會被斬首。甚至,他的將官運氣不佳,沒能戰勝,也要斬首,這種情形幾乎每天發生」。《梅氏日記》里還提到鄭成功追繳台灣人積欠荷蘭人債務的殘暴:「他們必須在三天之內償還,如果不還或是沒有還清,就要挨打,打在裸露的屁股上。第一次打三下,若再不還,第二次打五下,第三次打十下(像這樣加倍打下去)。最後就被關進監牢,用一塊大的四方形木板,好像領巾枷在脖子上幾個月,使那些人想要躺也躺不下去,想要站也站不起來;因為那種木板長寬都足有二尺半,厚達兩拇指。因此,所有公司的屬民都會帶著淚眼,期待這個獨裁者倒下去,使他們得以再回到公司的管轄下生活。」

鄭成功大軍入台初期,台灣人的反抗相當慘烈。楊英《從徵實錄》里說1661年7月,台灣中部原住民不堪鄭軍的凌虐而抗暴:「援剿後鎮、後沖鎮官兵激變大肚土番叛,衝殺左先鋒鎮營,楊祖與戰,被傷敗回,至省病,死之。」印度尼西亞國立檔案館收藏的《巴達維亞城日記》(Dagh-Register Gehouden int Castect Batavia) 里,也有台灣原住民協助荷蘭對抗鄭軍的報告。《巴達維亞城日記》還說到:「大部分農民深受國姓爺的壓榨,很少人能享受他們的勞力所得,而且無法擁有全部的土地所有權。華人得將欠荷蘭人的款項交給國姓爺。國姓爺把大戶人家的婦人和孩子拘禁起來,因為國姓爺認為他們仍藏有金錢。就如他從六哥的婦人哪裡發現二十錠黃金和十三箱銀子一樣。三哥的女兒,他一來就把她納入自己的妾群中。有些住在中國的人,由於害怕他的苛政,不敢來台灣探望親友。」

鄭成功把接收自荷蘭人的土地劃分為(一)王田、(二)私田(為文武官員的私有田地)、(三)營田(軍隊屯田之地)。名雖分三種、實際上都是鄭氏一族、文武官員與軍隊幹部所有。人民受罪比荷蘭統治時期更深而已。除了苛酷的地賦外,鄭成功另外製定了包括陸餉和水餉的「雜賦」。陸餉就是陸上的許多的稅目如厝餉(房屋、豬舍、雞舍都要交稅)、磨餉、菜餉等。水餉則有梁頭餉、潭 餉、港滬餉等。而且不結婚的僧侶要徵稅,結婚的人也要交「婚姻介紹稅」。荷蘭殖民時代的「人頭稅」被鄭成功保留下來。台灣人在重稅盤剝下,難怪到了鄭氏第三代,必須簞食壺漿迎接另一個殖民政權──滿清政府。

荷治時期對原住民的宣教,相對於鄭成功的重利盤剝,對幾千年不曾使用過文字的台灣原住民來說、這種從歐洲傳來的福音,是讓台灣邁向文明世界的開端。

此外,滿清又殺苗民一百萬,殺回民數百萬,1755年,乾隆派清將班第征準噶爾國。1757年,將軍兆惠率清軍大舉清剿,將準噶爾人男女老少幾乎斬盡殺絕,至今只餘一個地理名詞「準噶爾盆地」而無準噶爾人了。在世界歷史上都是罕見的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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