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寧:媒體醜聞何以頻發?
新聞界的「多事之秋」
行將過去的2013年是中國新聞界的「多事之秋」。這不是管理當局故意打壓媒體強加的,也不是網路推手愣生生抹黑媒體炮製的,而是某些國內媒體「自作孽」造成的。
2013年,是中國新聞界尤其是所謂市場化媒體公信力被「自宮」的令人痛心之年。陳永洲事件已令整個新聞界的信譽遭受重擊,而緊接著傳出的杭州3名財經記者受賄500餘萬元的醜聞,再次重創中國新聞界殘存的公信力。
11月12日上午,杭州市中院閉門審理《今日早報》經濟中心副主任金某某、《都市快報》財政證券部主任朱某、《每日商報》經濟部首席記者樓某某受賄大案。3名「記者被告」,涉案金額共達500餘萬元。其中,《今日早報》經濟中心副主任金某某受賄高達332萬元。
三家涉案報紙的行政級別都只有正處級,3名「記者被告」官銜最高者也不過相當於縣裡的正科級。對照傳統社會的官銜等級,連個九品小吏都夠不上。然而,他們卻皆可輕鬆動用報社的版面資源「以筆謀私」、「用版作惡」,胡作非為,令人不齒!
據公開報道,已涉及此案並遭調查的、受上述受賄大案牽連的記者遠不止以上三人,若當局不為整個新聞界的顏面「諱」,涉案尤其是有同類惡行的媒體恐怕也遠非上述三家。
3名「記者被告」皆年紀輕輕,皆以采寫與編輯證券、基金新聞作惡。試問,經他們之手采寫和編輯的證券、基金新聞何來市場公信力可言。這是中國證券、基金新聞乃至資本市場新聞甚至廣義財經新聞,越來越被讀者「拋棄」之深層次原因的一個真實投影!
陳永洲事件「驚天翻盤」
此受賄大案曝光之前,陳永洲事件的「驚天翻盤」已令全社會目瞪口呆、嘆息莫名。10月22日,廣東《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涉嫌受賄被湖南警方跨省刑拘的消息甫一公開,第二天《新快報》在頭版以整版篇幅發布《請放人》的長篇「檄文」,試圖通過調動輿論轉移公眾視線,將事件的性質定性為湖南警方打壓媒體,違法跨省抓捕記者,以掩蓋陳永洲受賄事實,並推脫報社內部管理混亂的責任。
《請放人》一文魅力十足,極富悲情色彩。部分國內媒體人尤其是部分新聞評論人,以所謂湖南警方跨省抓記者之名,集體「控訴」當局藉機賤踏「崇高的新聞自由」。極個別網路大V更是群情激奮,將10月23日標榜為中國當代新聞史上「最富抗爭色彩的一天」……
然而,陳永洲惡行終究昭昭。10月26日一早,央視新聞頻道每隔一小時連續播出長沙警方審訊陳永洲的錄像。不出筆者此前所料,陳永洲不僅「常在河邊走,早已濕了鞋」,而且面對法制的威嚴,也為了減輕自身罪行,不光「竹筒倒豆子」,而且還供出了不擇手段抹墨中聯重科的幕後黑手及種種不擇手段之黑幕……
於是,陳永洲事件非但未能以「最富抗爭色彩的一天」記錄在案,而是成了《新快報》及中國紙媒十幾萬采編人員的最大恥辱日。所謂人在做、天在看——這一天,註定將被中國新聞史記錄在案!只是記錄的不是榮光,而是恥辱!陷入尷尬的不僅僅是《新快報》,還有那些唯自我價值觀獨尊,不分青紅皂白就搶在第一時間替陳永洲和《新快報》「背書」的個別新聞界老前輩和法學教授。
為此一度陷入尷尬的還包括弧稱「記者之家」的中國記協。24日,中國記協發表措辭強硬、傾向性不言而喻的聲明:「中國記協對新快報記者被拘事件會繼續高度關注,有關部門對此也很重視。我們希望湖南有關方面能夠做出有司法依據的、令人信服的說明。」中國記協的聲明試圖對長沙警方施壓之味,連傻瓜都能心領神會。
戲劇性的一幕在兩天後上演。26日下午,發現自己「上當受騙」的中國記協,只得快速發表強烈譴責陳永洲作孽的「嚴正聲明」:「現經公安機關查明,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受人指使,於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間,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連續發表針對中聯重科的大量失實報道,多次收取他人提供的『酬勞』,致使中聯重科聲譽嚴重受損,導致廣大股民損失慘重。陳永洲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嚴重違背了新聞真實性原則,嚴重損害了新聞媒體公信力。新快報在長達一年的時間中連續發表多篇該記者署名的捏造事實的報道,嚴重失職,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中國記協此時強調:「新聞戰線要認真踐行馬克思主義新聞觀,堅決杜絕有償新聞、虛假報道,嚴厲打擊新聞敲詐,堅持新聞真實性,規範新聞采編工作。廣大新聞工作者要認真吸取教訓,充分認識有償新聞、新聞敲詐等行為的嚴重危害,嚴肅新聞紀律,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新聞職業精神職業道德,切實維護新聞工作者的良好形象。」該譴責聲明雖文字乾癟,例行公事,好在為時不晚,應予肯定。
相較於中國記協的「轉彎快」,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做法要「老到」許多。在10月26日真相大白前,該總局新聞報刊司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的「被迫表態」是:「總局已注意到《新快報》記者被刑拘的事情,並高度關注事態的發展。目前,總局已通過地方新聞出版行政部門了解情況,並協調有關部門確保公正、穩妥處理此事。總局將堅決支持新聞媒體開展正常的採訪和報道活動,堅決維護新聞記者正當、合法的採訪權益。同時也堅決反對各種濫用新聞採訪權利的做法。希望有關媒體客觀、理性地報道此事。」總局的「被迫表態」包含五層意思很明確,進退有據。相對於中國記協的「匹夫之勇」,「姜」終究還是政府主管部門「辣」。
《京華時報》「監督」農夫山泉
然而,記者編輯的「自作孽」遠非上述兩例那般單一,在此再舉《京華時報》拿媒體「集體聲譽」下賭注為證:
《京華時報》的賭注下注於農夫山泉,該案事發於該報對農夫山泉的所謂質量監督。該報向農夫山泉發難始於今年3月中旬,起因是有「消費者」投訴農夫山泉有「黑色懸浮物質」。經多家媒體起鬨式介入,一時間,農夫山泉水品質、水源地環境、生產標準選取等一系列生產環節,似乎均出現了嚴重的「問題」。但在《京華時報》「主動出擊」前,農夫山泉總體表現較為克制,僅將「遭黑」的可能原因歸咎為某個市場競爭對手在背後作祟。
問題是,多數起鬨媒體對農夫山泉「咬」上一口也就罷了,唯獨《京華時報》不依不饒。由於遭到農夫山泉忍無可忍的反擊與申辯,且《京華時報》眼瞅著自己的所謂「秉公監督」已破綻漸顯……社會輿論開始質疑《京華時報》之真實的「監督」動機,為挽回頹勢保全臉面,從4月12日起,該報在短短28天內,共拿出74塊整版,配發各種文體的文章、材料、圖片以及竭盡煽情之評論文字,對農夫山泉進行了全方位立體式的「狂轟濫炸」。以近乎極端方式,強勢彰顯該報捍衛消費者健康安全之社會責任大旗,同時力求證明自己對農夫山泉的輿論監督是不帶私心的「光明監督」和「責任彰顯」……
然而,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實在看不下去的浙江省質監局終於站出來發表聲明:「僅最近數年間,農夫山泉接受國家強制產品質量抽檢(抽檢標準按國內最高等級選取)共19次,沒有一次存有質量問題和安全衛生問題。」聲明一經發布,令《京華時報》啞口失聲。與此同時,更有看不下去的網友曝出了《京華時報》自營貼牌生產的「京華小藍帽」桶裝水,本身也系桶裝水「經營大戶」的幕後隱情,令輿論轉而集體質疑該報輿論監督的「公心」幾何?
如果說,《京華時報》對農夫山泉的「集束炮轟」最初曾一度佔據了媒體責任、媒體道德、媒體倫理等制高點,那麼,隨著時間的推移,《京華時報》已漸漸陷入了被動——儘管相較於農夫山泉這家民企,《京華時報》擁有近乎絕對的話語資源優勢,但明顯缺乏過硬事實支撐,僅憑集中版面「炮轟」所打炮彈結果發發「虛射」,該報公信力遭受重創不言,整個新聞界則集體為該報背了「黑鍋」。
隨著陳永洲被正式逮捕,農夫山泉向國家新聞出版總局上呈申訴材料,要求國家主管部門為農夫山泉「做主」,還企業產品質量一個清白。聞「總局」正式受理農夫山泉申訴,以及陳永洲被捕,不但《京華時報》不敢再吱聲,除少數央媒作了無關痛癢的「評論式回應」外,整個新聞界則集體性裝聾作啞,似乎醜聞壓根就沒有發生。
限於本文篇幅,筆者不再舉例媒體的「不地道」,但同為媒體人,筆者不得不直言,2013年發生在媒體身上的種種醜聞,決非上述「紙包不住火」那般單一,只不過更多的醜聞沒有被公開揭露罷了。至於僅從新世紀以降算起,記者編輯受賄,賣版面創收之類被公開曝光的案件,那更係數不勝數。其中尤以2002年6月2日山西繁峙縣義興寨金礦爆炸案(罹難礦工28名)發生後,十數家採訪媒體數十名記者集體受賄後主動「封口」最為惡劣和最為令人痛心……
媒體應痛改前非找回尊嚴
2013年,中國紙媒發行量和廣告收入繼續「雙下降」已呈定局。眼下年關已近,明年的報刊發行和廣告營銷將越來越難亦是不爭事實。如是情勢下,類似《新快報》這樣的嚴重失實,而且是習以為常的嚴重失實,難道僅僅是《新快報》一家的毛病么?到底是互聯網、新媒體和微媒體在使紙媒邊緣化?還是紙媒普遍存在著很多的「不爭氣」,才被越來越多的讀者和廣告商所拋棄?
這些年,媒體人只要說到全行業眼下所面臨的不景氣,往往抱怨兩條:一是抱怨互聯網、門戶網站、新媒體和微媒體,集體搶奪傳統媒體的飯碗;二是抱怨國家的「新聞管制」限制了報道質量,導致讀者和廣告商一批批流失。沒錯,這樣的「雙流失」在國內已存在多年。但是,媒體人迄今不敢也不屑於集體反省「雙流失」背後的「自作孽」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多年來,紙媒同行們普遍羨慕西方的新聞自由,繼而抱怨國內的新聞管制過嚴、過重。媒體人是否有勇氣做個假設,如果中聯重科是家美國人投資、在美國註冊並在美國上市的「純美國上市公司」,我們是否聽聞過美國的某家紙媒——譬如《華盛頓郵報》,在一年不到的時間內,敢連續發表18篇抹黑報道?以及一個小記者一次就敢收受幕後黑手的50萬賄賂?
新聞當自由,但有一個常識前提:新聞從業者亦要講操守。一方面媒體人對新聞管制「憤憤不平」,另一方面自己又極不爭氣,致使讀者一批接一批地流失,致使一批又一批的廣告商對紙媒「敬而遠之」。須知,在管制情形下,媒體上的假消息、「黑報道」都如此盛行,奢談新聞自由,不是有點凌空蹈虛嗎?
事已至此,筆者不說不快:所有中國媒體人,無論你持有何種真實的政治傾向、價值觀及是非判斷標準,我們在廣大受眾心裡的社會形象早就支離破碎、不堪言及。所以,當我們面對公信力嚴重透支必然會伴生的發行量下降及廣告份額之逐年萎縮,請莫再僅僅以當局的「新聞管制」作為自欺欺人的虛偽借口。再這麼下去而不思悔改,媒體以公信力換取不當利益的惡性循環,將令更多的媒體和媒體從業者斯文掃地。這是醜話,很不中聽,若不再痛改前非,很可能就是若干年後的殘酷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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