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傳銷來勢兇猛 發展較少"下線"就能牟取暴利

金融傳銷來勢兇猛 發展較少"下線"就能牟取暴利

來源: 作者: 日期:2011-01-21

我來說兩句 (0條) 複製鏈接 字型大小: 小 中 大 推薦欄目: 銀行法律法規 商業銀行業務 銀行法常識 銀行法律師 銀行法律諮詢 廣西公安機關近日打掉一批以「北部灣開發」為名義活動的金融傳銷體系,抓獲傳銷骨幹150多名,扣押汽車37輛。在抓獲的人員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者竟達81人,其中兩人為博士,6人為碩士。 案件顯示,屢禁不止的傳銷活動呈現「加盟費」從低額變高額,方式由有「產品」變為所謂「民間資本運作」,參與者由鄉鎮居民、求職或失業人員變為以有穩定職業的中高收入者為主體。它實際上屬於非法地下金融活動,成為社會穩定的隱患。 警方兩次行動搗掉5個「體系」 從去年下半年起,人們發現大量外地人湧入北海。這些人以高額租金租房,分散入住在各個中高檔小區公寓或私人別墅。這些公寓或別墅租金不菲,普通二室一廳的月租金在2000元左右,較高的達三四千元,遠超出當地大部分人的月收入。這些人不少是舉家前來,有的還開著汽車,像是到北海長期度假,他們的租賃期一般為半年到一年。 這種現象引起了公安機關的注意,種種跡象顯示這些外來人員在參與類似傳銷的非法活動。 考慮到案情重大,加上人員在北海、南寧跨地域活動,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成立了由廳長梁勝利為組長的專案組,開展縝密偵查,較快掌握了以李某、林某、楊某等為組織者的多個傳銷體系的線索和證據,其中李某等人以「高額加盟」形式發展「下線」達380多人。 3月18日、19日兩天,警方在南寧、北海兩地對李某體系骨幹進行抓捕,抓獲高層人員18名,查扣小汽車5輛、銀行卡(折)158張,凍結賬戶資金200多萬元。 這次行動使其他傳銷體系如驚弓之鳥。已納入警方偵查視線的澳大利亞籍華人林某逃回澳洲,其他傳銷「金字塔」塔尖人物中,郭某率部分骨幹逃到珠海、深圳,甘某則從北海逃回南寧藏匿。警方對這些體系的塔尖人物採取「人盯人」貼近偵查,陸續獲得傳銷骨幹召開「升總答謝會」、組織「異地培訓」等信息。 「五一」期間警方再度出擊,對林某、郭某、王某、楊某等4個體系骨幹展開抓捕,共抓獲涉案人員138名,查扣汽車32輛,以及電腦、銀行卡(折)一大批,目前審訊偵查和追贓工作仍在進行中。 警方初步查明,這起金融傳銷大案涉及的5個體系中,參與人員1800多人,涉案金額1億多元。北海市公安局局長周原生說,這是近年來北海市投入警力最大、一次性拘捕犯罪嫌疑人和繳獲財物最多、涉案金額最大、取證最全的傳銷案件。公安部領導兩次批示「堪稱範例」「認真總結本案經驗,推廣全國」。 趨之若鶩的「1040工程」 據警方介紹,與過去交納數百元或數千元「加盟費」的傳銷不同,這種傳銷「加盟費」每份為6.98萬元,按1:3比例發展「下線」,如果「下線」的收入趕上「上線」,「上線」就可以從體系中退出,而這時候收入會達到1040萬元,成為「千萬富翁」,時間僅需1年。 「體系」內部的人還告訴參與者:這不是傳銷,是開發北部灣經濟區的民間資本運作項目。國務院批准實施《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發展規劃》,這個項目叫「北部灣經濟產業發展基金」。 一名曾接受過「遊說」的江西人告訴本刊(《瞭望》新聞周刊)記者,「上線」告訴他,國家支持這種「非正規金融活動」。現在除了銀行、保險、證券等正規金融活動外,實際上還有大量「非正規金融活動」,如被禁止的「非法集資」、「地下錢莊」等,這種「基金」不合法,但也不違法,它是「非正規金融活動」的新嘗試。由於民間有大量資金,國家建設需要民間資金的參與,因此對這種「基金」確立了「允許存在,謹慎試點,限制發展,低調運作」的原則,廣西要加快北部灣經濟區開發,屬於試點的地區,因此建立了這個基金。 這種說法顯然成了導致許多人上當的幌子,而他們基本都是一些高學歷、高素質、有較高收入的人士,有企業老闆,有公司的「高級經理」、「主管」,有大中專教師、機關幹部,其中不乏曾擔任處級、副廳級職務的退休退職人員。 警方告訴本刊記者,一名姓王的骨幹加盟前曾在中央一家知名媒體當過記者和編輯。而在「林某體系」中,組織者林某本人是澳大利亞悉尼大學華人教授,手下大部分骨幹都是有身份、經濟條件較優越的經濟、文化界人士。 北海市公安局局長周原生說,由於傳銷組織者把它弄得煞有介事,影響很大,一些外地較高級別的領導也打電話向北海市領導詢問,北海是否真的在運作這樣的民間資本項目。 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長朱永輝說,除了打著國家批准廣西北部灣經濟區這種政治幌子,傳銷組織者還「隨機」利用各種信息蒙蔽參與者,北海市市長從玉林市調到北海,他們就在內部稱這個項目是市長從玉林引進北海,得到了市政府的支持。為了使加盟的人信以為真,他們還冒充中央領導親友或身邊工作人員「接見」傳銷人員,給他們簽名題詞,還請專家、學者給傳銷人員上課。 管理漏洞成政府支持「佐證」 一些參與傳銷的人員向辦案民警表示,他們之所以認為這種活動有政府支持的背景,有三個原因,一是大量外來人員入住各個小區,從來不需要辦理暫住證;二是加盟人員用手機互相通話或打長話,均不用繳納電話費;三是加盟者將錢打入推薦者的銀行賬戶,用自己的身份證實名開設個人戶頭,交費和獎勵都通過銀行來進行。 而大量同等款額從銀行走賬,為什麼沒有受到懷疑或限制?這恰恰點出了目前社會管理及電信、銀行等國有企業社會化服務在防範違法活動上的「困惑」。 朱永輝說,傳銷都是異地活動,但對流動人口管理現在存在較多難題,雖然仍然要求進行登記,但主要依靠自覺。北海市不少小區入住的外來人口都沒有登記,對於這種現象,處理上卻無法可依。 他說,案件偵查中發現,傳銷人員內部通話免費現象的確存在,它使用的是行動電話公司開辦的「親友網」業務。「如果電訊部門對這種業務能落實『實名制』,用真實身份辦理,對於像傳銷這樣與四面八方聯繫的用戶有所警惕,主動向公安機關反映或提供線索,就能及時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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