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教育竟出現如此杯具,我們應如何面對?
07-04
據報道,19日下午,湖北省恩施市州城藍精靈幼兒園5歲女孩小怡,因將另一小朋友的鞋子藏了起來,老師要求小怡在課堂上脫光衣服,站在教室前面示眾1分多鐘。事後,小怡「怕老師脫褲子」至今不敢上學,家長提出向幼兒園索要5萬賠償金。此事使學前教育再次受到人們關注,在體罰被嚴厲禁止的今天,為何此類侮辱性體罰仍層出不窮?不少網友認為,這種侮辱性體罰,比老師罵上幾句、打上幾下的「殺傷力」更強,難道老師真的不知道這種侮辱性行為會對幼小的孩童帶來傷害嗎?對此,小怡的班主任楊老師稱,當時費了很大力才找到小怡藏起來的鞋子,由於有規定不能體罰學生,便決定用這種方式來懲罰小怡。而小怡的父親譚先生稱,事後,女兒晚上睡覺時經常哭醒。很顯然,這種難以啟齒的侮辱性體罰,對孩子幼小的心靈會帶來更大的傷害,而從小怡「經常哭醒」、「不願上學」的異常舉動,更從側面展現出這件事情對她的影響。近年來,嚴禁以任何形式體罰學生,已經成為社會的普遍共識,在法律和道德的共同作用下,尊重學生、杜絕體罰已成為絕大多數教師的自覺行動。但隨之有兩種替代行為也出現了:一是,教師採取「無為而治」,不允許體罰學生就不再管教學生;二是,將身體性體罰變為侮辱性體罰。這兩種行為都違背了教師的職業道德與教育的基本規律,是教育界的恥辱。學校不僅是授業解惑之地,更是塑造學生人格的土壤。如果讓孩子從小就生活在沒有自尊的環境中,他們的心理又如何能夠健康,又如何能夠茁壯成長?編者以為,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尤其是孩子在自尊心剛剛萌發的階段,僅僅杜絕肉體的傷害和放棄謾罵式的批評是遠遠不夠的,教育者還需注重教育方式,樹立科學的教育觀,以孩子為本,堅決摒棄侮辱性教育。唯如此,才能讓孩子建康得成長。國家標準頻道獨家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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