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人發現美洲,如何影響了中國的農業?
美國於1783年獨立革命成功,翌年(1784,即清乾隆四十九年)即派船「中國皇后號」自紐約經非洲好望角來廣州貿易。可是,中國與美洲間的經濟關係並不始於此時,約在16世紀中葉前後,隨著1492年哥倫布的發現美洲新大陸,中國經濟已經開始受到影響。
在明朝(1368—1644)末葉,或16、17世紀間,中國與美洲之間還沒有直接通航,但由於葡萄牙及其他歐洲國家商船的東航,再加上西班牙人於佔領美洲後,繼續向西佔領菲律賓,位於太平洋對岸的中國,在經濟上便自然而然地要因美洲發現而大受影響。例如美洲發現後,隨著西屬美洲銀礦之大規模的開採,有大量白銀經太平洋運往菲律賓,再運人中國,或先運往歐洲,再輾轉流到中國來。因此,原來以銅錢為主要貨幣的中國,能夠改用銀本位的貨幣制度;同時,由於銀的大量增加,到了18世紀,中國物價曾經發生激劇的變動。[1]因為對於這些問題,作者已經另外為文發表,現不擬重述;本文對於美洲發現與中國經濟關係的討論,將以在農業方面所受的影響為限。
如果把農業發展的歷史考察一下,我們可以知道,自新大陸發現後,由於美洲農作物品種的傳播,中國的土地利用曾經發生很大的變化,中國的糧食生產曾作大量的增加。原來在歐亞舊大陸沒有出產的農作物,如番薯、玉蜀黍、花生、煙草等,都源出於美洲,自後者被發現後,才漸漸傳播到舊大陸去。位於舊大陸的中國,到了16世紀中葉左右,隨著對外交通的發達,也或先或後的輾轉輸入這些農作物的品種。其中尤其是可當作糧食來消費的番薯與玉蜀黍,因為能夠在過去其他穀物不易生長的土地上普遍種植起來,更有助於糧食供應量的增加,從而養活了較前增多的人口。
美洲出產的薯類共有兩種:一種是馬鈴薯,又名洋芋,或荷蘭薯;一種是甘薯,又稱為番薯(或作藷),或地瓜。前者於新大陸發現後傳至愛爾蘭,在那裡磽瘠的土地上普遍種植,幫助了愛爾蘭人緩和那嚴重的糧食恐慌的危機。它雖然也傳人中國,但卻遠不如番薯來得那麼重要。番薯自美洲發現後,由於美洲與菲律賓間關係的密切,最先移植於菲律賓。大約在16世紀中葉前後,福建長樂縣商人陳振龍,到菲律賓的呂宋去做買賣,于歸途中把番薯的品種帶回本縣種植。其後到了1594年,當福建發生饑荒的時候,陳振龍的兒子陳經綸,把收成的番薯獻給福建巡撫金學曾,並說明栽種番薯的益處。金氏便勸勉人民廣為種植,以濟饑荒,因此它被稱為「金薯」。約在同一時間,或較早些,在雲南方面也有番薯栽種的記錄,這可能是經由印度、緬甸而傳播到那裡去的。[2]
以上是友人何炳棣先生研究的結果。此外,關於番薯傳人中國的經過,我們還可以根據明末清初人士的記載來加以研討。清初周亮工(1612—1672)《閩小紀》(《叢書集成》本)下卷頁33至34說:「番薯,萬曆年(1573—1620)中得之外國。瘠土沙礫之地,皆可以種。初種於漳郡,漸及泉州,漸及莆(田),近則長樂、福清皆種之。蓋度閩海而南,有呂宋國……閩人多賈呂宋焉。其國有朱薯,被野連山而是,不待種植。……潤澤可食,或煮,或磨為粉……夷人雖蔓生不訾省,然恡而不與中國人。中國人截取其蔓咫許,挾小盒中以來,於是人閩十餘年矣。其蔓雖萎,剪插種之,下地數日即榮,故可挾而來。其初人閩時,借閩飢,得是而人足一歲。其種也,不與五穀爭地,凡瘠鹵沙岡,皆可以長。糞治之,則加大。天雨,根益奮滿。即大旱,不糞治,亦不失徑寸圍。泉人鬻之,斤不值一錢,二斤而可飽矣。於是耄耆童孺,行道鬻乞之人,皆可以食。飢焉得充,多焉而不傷。下至雞犬皆食之。」[3]文中說番薯自呂宋傳人後,最初種於福建南部的漳州,其後才向北移植至泉州、莆田、長樂及福清等地,與上述最初種於長樂之說不同,這可能是因為當日福建有許多人到菲律賓經商,自那裡把番薯的品種帶回來種植,並不限於陳振龍一個人的原故。根據周亮工所說的話,我們可以注意,這些富有營養價值,可代替米糧來療飢的番薯,因為在瘠鹵沙岡都可以生長,並不與五穀爭地,故過去被人荒棄的不毛之地,都可因番薯品種的傳人而開發利用來耕種。這樣一來,糧食的供應自可較前增多。何況這種農作物又富有抗旱能力,就是遇到旱災也能夠生長呢!因此,在傳人福建不久以後,廣東農民也種植番薯,以免饑荒。徐光啟(1562—1633)說:「番薯……近年有人在海外得此種。……分種移植,略通閩、廣之境也。……若於高仰沙土,深耕厚壅,大旱則汲水灌之,無患不熟。閩、廣人賴以救飢,其利甚大。」[4]
除番薯外,玉蜀黍也於美洲發現後傳到中國來。它最先產於美洲,原為當地土人——印第安人,或「紅印度人」——所種植,故稱為「Indiancorn」。到了我國,在文獻上又稱為玉黍、包穀、陸谷、玉高粱、御米、玉米、西番麥、御麥、玉麥或畲粟。[5]在16世紀中葉前後,雲南西部山地、河南西部的鞏縣、福建泉州,及浙江杭州,都有關於玉蜀黍種植的紀錄。可見它也和番薯一樣,一方面經由印度、緬甸的陸路而傳人中國西南部,他方面由海道傳至東南沿海地區。[6]在清道光年間(1821—1850),包世臣說:「玉黍一名包穀,一名陸谷,一名玉高粱,一名御米。……生地瓦礫山場皆可植。其嵌石罅尤耐旱。宜勤鋤,不須厚糞,旱甚亦宜溉。……收成至盛。工本輕,為旱種之最。」[7]可見玉蜀黍也和番薯同樣的具有耐旱的性能,從而可在生地(未開墾的荒地)或瓦礫山場來種植。不特如此,玉蜀黍多半生長在向陽的山地,番薯則大部分種于山間陰處。[8]故這兩種新傳人的農作物,一方面不與五穀爭地,他方面也不互相爭奪地盤。
自美洲發現後,番薯、玉蜀黍等美洲農作物的傳人中國,到了明朝末葉已經有數十年或甚至一百年左右的歷史。可是,就土地面積特別廣大的中國來說,農業生產的變化與政治革命不同,並不能一朝一夕完成,而是一種長久的、緩慢的過程。到了明末崇禎十年(1637),宋應星曾對中國人民糧食的生產與消費加以估計,他說:「今天下育民人者,稻居什七,而來(小麥)、牟(大麥)、黍、稷居什三。」[9]在宋氏的估計中,稻米在當日中國人民消費的糧食中要佔到百分之七十。番薯與玉蜀黍並沒有提及。在較早的期間,李時珍也說:「玉蜀黍種出西土,種者亦罕。」[10]可見就當日全國糧食的生產與消費來說,番薯與玉蜀黍所佔的地位並不怎樣重要。
明亡以後,便是清朝(1644—1911)。自清朝初期至中葉,即約自17世紀後半至19世紀初,隨著全國人口的激增,糧食需要的增大,番薯與玉蜀黍的種植便越來越普遍,從而成為全國多數人民賴以生存的重要糧食。
上文說過,在明朝末葉,番薯已經在福建、廣東種植,以濟饑荒。到了清中葉左右,施鴻保說:「至如地瓜一種,濟通省(福建)民食之半,尤利之甚溥者。」[11]又雍正六年(1728)七月十六日,福建巡撫朱綱奏:「泉州府屬多種地瓜,名曰番薯,以此為窮民糊口之計,種稻者少。……福清縣地方,田少園多,亦種番薯,以為糧食。」[12]在廣東方面,雍正年間(1723—1735)廣東潮州總兵官尚瀠奏:「又有番薯一種,粵東以此作飯,亦皆發生,將來民食自可無虞。」[13]到了乾隆年間(1736—1795),除閩、粵以外,番薯又以福建為中心,向北移植於浙江、山東、河南、直隸、陝西諸省,茲分述如下:
[一]浙江張鑒等《雷塘庵主弟子記》[14]卷二,頁8,嘉慶六年(1801)項下說:「浙江各山邑,舊有外省遊民,搭棚開墾,種植苞蘆、靛青、番薯諸物,以致流民日聚,棚廠滿山相望。」由此可見,18世紀浙江山地之所以能夠吸引各省流民前來開墾居住,番薯的種植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因素。
[二]山東袁榮叟等修《膠澳志》(民國十七年)卷五,頁3說:「番薯……俗名地瓜,膠(州)初無此產。乾隆初年(1736),閩商自呂宋攜至,適合土宜。今蕃衍與五穀等,南鄙尤多。」按膠州位於山東東部沿海地區,與福建海道交通比較便利,故早在乾隆初年番薯即已自福建移植到那裡去。其後,到了乾隆四十年至四十二年(1775—1777),山東按察使「陸懼于山東臬司任內,曾刻有《甘薯錄》一篇,頗為明切易曉」。及乾隆五十年(1785),山東巡撫明興,對於這本有關番薯種植知識的《甘薯錄》,更「飭多為刊刻,頒行各府州縣,分發傳鈔,使皆知種薯之利,鄉為栽植」。[15]由於地方行政長官的提倡,番薯的種植便普及于山東各地。故在這一年,雅德「路過山東沂州府,亦見該處種有番薯」。[16]
[三]河南乾隆五十年,河南天旱為災,農產歉收。為著解決糧食問題,政府採用三種辦法來推廣番薯的種植:(1)自福建輸入番薯的品種。例如乾隆《東華續錄》卷三九,頁11,載乾隆五十年七月辛酉的上諭說:「據(河南巡撫)畢沅奏,『……番薯藏種在霜降以前,下種在清明之後。計閩省乘時採擇,郵寄此間,尚不為晚。但聞其種易爛易干,須用木桶裝藤,擁土其中,方易攜帶。兼聞藤本須帶根者,力厚易活』等語。前(閩浙總督)雅德來熱河召見,曾諭以將番薯藤種采寄河南。……閩省……必須覓帶根藤本,用木桶裝盛,擁土其中,如法送豫,方能栽種易活。著傳諭雅德即行照式妥辦,由驛速寄。將此各傳諭知之。」(2)把上述陸懼所著《甘薯錄》,「多為刊布傳鈔,使民間共知其利,廣為栽種,接濟民食」[17]。(3)由河南巡撫畢沅聘請「閩省監生陳世元,赴豫教種番薯」。其後「陳世元因熟悉樹藝之法,情願赴豫教種」。[18]
[四]直隸上述乾隆五十年七月庚辰的上諭又說:「朕閱陸燿所著《甘薯錄》,頗為詳晰,著即鈔錄寄交(直隸總督)劉峩……令其照明興所辦,多為刊布傳鈔……廣為栽種……」[19]
[五]陝西乾隆九年至十一年(1744—l746),陳宏謀任陝西巡撫時,曾撰有《巡歷鄉村興除事宜·檄》,其中說:「陝省高地多而水田少,民食多資雜糧,每虞歲歉。惟甘薯一種,易種易生,水旱冰雹,均不能傷,以充民食,與米麥同功,非尋常果品可比。陝西高地沙土,最屬相宜,而向來未見此種。本都院敬采欽定授時通考所載,並訪種薯諸法,刊刻分布,廣行勸種。……苟能覓得此種,如法栽植,一經發生,轉相傳習,到處延蔓,人人爭種,以佐民食,詎不美歟!特用刷印二千張,飭發該司,可酌量分發通省府廳州縣,並佐雜等官,及士民人等。其中必有留心利濟,覓種試栽,以為民倡者。是亦盡地利以廣資生之端也。」[20]
上述東部沿海區域及黃河流域的高地沙土,過去五穀不生,到了清朝中葉左右,其生產力卻由於番薯的推廣種植而大大提高。換句話說,這些瘠土沙礫之地的農業生產,隨著番薯這種新農作物的移植,其報酬有由遞減轉變為遞增的趨勢。因此,在山東沿海地區,以青島附近的李村區為例,到了民國初期,「耕作以甘藷為主,占李村區農產總價之過半數,小麥、粟、大豆、落花生及梨次之」。[21]在1931—1937年,中國(東北除外)每年平均生產番薯一八五○○○○公噸,為世界上番薯產額最大的國家。[22]
在清朝中葉前後,當沿海及華北各省的番薯栽種面積激劇增加的時候,玉蜀黍的種植又普及於長江流域及中國西部各山地。我國在宋代流行著一句俗語說:「蘇、常熟,天下足。」[23]可見長江沿岸地區,尤其是下游三角洲一帶,是全國的穀倉。至於長江流域的山地,以及各支流的上游,在過去長時期大部分都是原始森林,或是未開墾的生地,可是到了清朝中葉,卻由於玉蜀黍的移植而開闢成為耕地。關於這種情況,現在分區敘述如下:
[一]安徽上文說在明朝末葉,玉蜀黍已經自海道傳人福建。到了清乾隆四年(1739),安徽巡撫陳大受「以高阜斜陂,不宜種稻、麥,福建安溪有旱稻名畲粟(即玉蜀黍),不須灌溉,前總督郝玉麟得其種,教民試藝有獲,因令有司多購,分給各州縣,俾民因地種植」。[24]
[二]湖北乾隆五十一年(1786)正月,「湖廣總督特成額奏:湖北宜昌府屬之鶴峰州,水田甚少,常平倉向貯包穀(玉蜀黍)、粟谷二千三百九十餘石」。[25]
[三]湖南嘉慶十九年(1814),陶澍說:「湖南一省,半山半水。……深山窮谷,地氣較遲,全賴包穀、薯、芋雜糧為生。」[26]又道光十七、八年(1837—1838)間,林則徐說:「(湖南)邵陽、新化、漵浦、辰豁等縣,所轄懸崖深澗之間……該處山崗多種包穀,今歲收成上稔,閭閻葚屬安恬。」[27]
[四]漢水上游陝西、湖北、四川三省交界的廣大地區,屬漢水上游。這一地區,如以漢水為界,在漢水以北稱為「南山老林」,以南稱為「巴山老林」。這兩個原始森林,到了清朝中葉左右,由於玉蜀黍等農作物的種植而大事開發。嘉慶二十五年(1821)十二月,給事中卓秉恬奏陳川、陝、楚老林情形說,「由陝之略陽、風縣,東經寶雞等縣,至湖北之鄖西,中間高山深谷,統謂之南山老林。由陝西之寧羌、褒城,東經四川之南江等縣,陝西之紫陽等縣,至湖北之竹山等縣,中間高山深谷,統謂之巴山老林。老林之中,地方遼闊,宜種包穀、蕎豆、燕麥,徭糧極微。客民給地主錢數串,即可租種數溝數嶺。江、廣、黔、楚、川、陝之無業者,僑寓其中,以數百萬計,墾荒種地,架屋數椽,即可棲身,謂之棚民……」[28]。又道光十七、八年間,林則徐說:「陝省南山一帶,及楚北之鄖陽上游,深山老林,盡行開墾,栽種包穀。」[29]
[五]雲南上述明季雲南西部山地已經種有玉蜀黍。到了清道光年間(1821–1850),這種情形更為普遍。例如林則徐於道光二十七至二十九年任雲貴總督時報告說:「保山所轄距城二百餘里之官乃山……自半山中腰,下至臨江間,有平曠地土,堪以墾種。因而外來無業客民,單身赴彼,或種包穀雜糧……先搭棚寮棲止,漸蓋土屋草房。」[30]
玉蜀黍的普遍種植,並不以長江流域及西部山地為限。抗戰以前,在華北各省主要農作物的栽培面積中,玉蜀黍在河北佔百分之一三,陝西佔百分之九,山西佔百分之六。[31]就全國耕地來說,玉蜀黍的栽種面積在1904—1909年佔百分之一一,1914—1919年佔百分之一四,1924–1929年佔百分之一六,1929—1933年佔百分之一七。[32]
美洲發現對於中國農業的影響,並不以番薯及玉蜀黍的移植為限;自那裡傳人的其他農作物,如花生、煙草等,對於中國農業也有影響。不過因為篇幅關係,我們的討論暫時以此為限。我國人口,到了清朝中葉,或18世紀前後,曾作大量的增加。[33]當日人口增加的原因固然有種種的不同,但美洲發現後,自那裡傳人中國的番薯、玉蜀黍之普遍的種植,使我國原來還沒有墾闢的生地、貧瘠的沙土、原始的森林,都因此而開發耕植,從而生產較前增多的糧食,當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因素。
1966年4月19日,九龍。
注釋:
[1]拙著《美洲白銀與18世紀中國物價革命的關係》,《中國經濟史論叢》第二冊。
[2]Ping-tiHo,「The Introduction of American Food Plantsin to China」,American An-thropologist,Vol。57,N0.2(April,1955),PP.191—201.
[3]許俊人等修《福建通志》(民國十一年刊),《物產志》卷三,頁14引何喬遠《閩書》(1629),及清黃叔墩《台海使槎錄》(《叢書集成》本)卷三,頁54略同。
[4]徐光啟《農政全書》(撰於1625—1628年。刊於1639年,茲據1956年上海中華書局本)卷二七,頁540。明談遷《棗林雜俎》(《筆記小說大觀》,新興書局),中集,頁51,「甘薯」略同。
[5]清包世臣《齊民四術》卷第一上(《安吳四種》卷二五上),《農政》;藪內清等作,蘇薌雨等譯,《天工開物之研究》(台北市,1956年),頁72;王世懋(1536–1588)《學圃雜疏》(1587年序,《叢書集成》本),頁14,《荳蔬》;Ping-tiHo,前引文;《清史稿》(香港文學價究社),《列傳》九四,頁1152,《陳大受傳》。
[6]Ping-tiHo,前引文。
[7]包世臣《齊民四術》卷第一上,《農政》。
[8]《玉山縣誌》(1873)卷一,頁24。原書未見,茲引自Ping-ti-Ho,Studies On the Populationof China,1368—1953,Cambridge,1959,P.146.
[9]宋應星《天工開物》(民國十六年至十九年石印本)卷一,頁1。
[10]李時珍《本草綱目》(1596年,茲據上海商務印書館本)卷二三,頁74。
[11]施鴻保《閩雜記》卷一。
[12]《硃批諭旨》第一二冊,頁104。
[13]同書第二三冊,頁19。
[14]原書未見,茲引自李文治《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北京,1957)第一輯,頁1。
[15]《乾隆東華續錄》(台北文海出版社,1963年)卷三九,頁l3,乾隆五十年七月庚辰諭。關於陸懼任山東按察使的時間,見《清史稿》,《列傳》一一一,頁1189,《陸燿傳》。
[16]《乾隆東華續錄》卷三九,頁11,乾隆五十年七月辛酉諭。
[17]《乾隆東華續錄》卷三九,頁13。
[18]《乾隆東華續錄》卷三九,頁17,乾隆五十年十月壬午諭。
[19]《乾隆東華續錄》卷三九,頁13。
[20]賀長齡輯《皇朝經世文編》(光緒十二年刊本)卷二八,頁15。
[21]袁榮叟等修《膠澳志》(民國十七年)卷五,頁5。
[22]Ping-tiHo,前引書,頁187。
[23]本書《唐宋帝國與運河》一章。
[24]《清史稿》,頁1152,《陳大受傳》。
[25]《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一二四七,頁26。
[26]陶澍《陶文毅公全集》卷九《陳奏湖南山田旱歉情形摺子》(嘉慶十九年九月十七日)。
[27]林則徐《林文忠公政書》乙集,《湖廣奏稿》卷二,頁13,《校閱兩湖營伍並苗寨情形折》。按林則徐於道光十七、八年任湖廣總督(見《清史稿》,《列傳》一五六,頁1268,《林則徐傳》),這一奏摺當作於此時。
[28]《清宣宗實錄》卷一○,頁20,及《道光東華續錄》卷一,頁11,嘉慶二十五年十二月壬辰條。又參考《皇朝經世文編》卷八二,卓秉恬《川、陝、楚老林情形疏》(道光元年),嚴如煖《規劃南巴棚民論》(道光元年),及《三省山內邊防論四(堡寨)》(約嘉慶、道光年間)。
[29]《林文忠公政書》乙集,《湖廣奏稿》卷二,頁4,《籌防襄河堤工折》。
[30]《林文忠公政書》丙集,《雲貴奏稿》卷一○,《保山縣城內回民移置官乃山相安情形折》。據《清史稿》,頁1269,《林則徐傳》,林氏於道光二十七年至二十九年任雲貴總督,此折當作於此時。
[31]張心一《中國農業概況估計》。原文未見,茲引自藪內清等《天工開物之研究》,頁57。
[32]嚴中平等編《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科學出版社,l955),頁359。又參考Ping-tiHo,前引書,頁189。
[33]拙著(與王業鍵合著)《清代人口的變動》,《中國經濟史論叢》第二冊。
來源:載《中國經濟史研究》第二冊,標題為「美洲發現對於中國農業的影響」,現標題為編者所擬。
推薦閱讀:
※千萬別給寶寶吃這些,會嚴重影響發育的!
※寶寶哄睡常犯這些錯,第三個會嚴重影響寶寶的睡眠質量!
※家庭教育對孩子的影響
※持續質量改進對婦產科護理質量管理的影響
※水星逆行對12星座的影響(4.18-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