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可平:六個方向推進現代國家治理

本報記者耿雁冰

實習記者徐穎北京報道

經過35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進入到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社會中不同的利益群體已經形成,各種利益衝突日益明顯,社會不公平現象突出,生態環境急劇惡化,現存的許多體制機制嚴重阻礙社會進步,凡此種種都意味著我們在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方面,正面臨諸多新的嚴峻挑戰。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怎樣衡量國家治理體系,如何推進國家治理,以及如何提高治理主體的素質?中央編譯局副局長俞可平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專訪時,進行了一一回應。

俞可平認為,解放思想,加強頂層設計,總結地方創新經驗,借鑒外國國家治理經驗,堅決破除阻礙社會進步的體制機制,提高治理主體的素質這六個方面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尤為重要。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很緊迫

《21世紀》:您認為最近提出的國家治理中的「治理」和「統治」有什麼區別?為什麼說中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尤為重要?

俞可平:首先「治理」是上個世紀末才被提出的新的政治概念,它不同於一直以來的「統治」,從統治走向治理,是人類政治發展的普遍趨勢。

治理體制和治理行為主要體現國家的工具理性,無論在哪一種社會政治體制下,無論誰上台執政,都希望自己治下的國家有良好的治理。「少一些統治,多一些治理」,這也是21世紀世界主要國家政治變革的重要特徵。

從政治學理論看,統治與治理主要有五個方面的區別。

「治理」與「統治」權威主體不同,統治的主體是單一的,就是政府或其他國家公共權力;治理的主體則是多元的,除了政府外,還包括企業組織、社會組織和居民自治組織等;其次,這兩者的權威性質不同,統治是強制性的,治理可以是強制的,但更多是協商的;同時,權威的來源不同,統治的來源就是強制性的國家法律;治理的來源除了法律外,還包括各種非國家強制的契約;另外,權力運行的向度也是不同的,統治的權力運行是自上而下的,治理的權力可以是自上而下的,但更多是平行的;最後,這兩者作用所及的範圍也是不同。統治所及的範圍以政府權力所及領域為邊界,而治理所及的範圍則以公共領域為邊界,後者比前者要寬廣得多。

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說明目前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還相對落後,跟不上社會現代化的步伐,不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政治經濟需求。如果不採取突破性的改革舉措解決國家治理中存在的緊迫問題,那麼我們目前局部存在的治理危機有可能轉變為執政危機。

衡量國家治理體系的五個標準

《21世紀》:如何衡量一個國家的治理體系是否現代化,有哪些標準?

俞可平:我認為一個國家的治理體系是否現代化,至少有五個標準。首先是公共權力運行的制度化和規範化,它要求政府治理、市場治理和社會治理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規範的公共秩序。

其二是民主化,即公共治理和制度安排都必須保障主權在民或人民當家作主,所有公共政策要從根本上體現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體地位。

其三是法治,即憲法和法律成為公共治理的最高權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有超越法律的權力。

其四是效率,即國家治理體系應當有效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秩序,有利於提高行政效率和經濟效益。

其五是協調,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有機的制度系統,從中央到地方各個層級,從政府治理到社會治理,各種制度安排作為一個統一的整體相互協調,密不可分。

其中,民主是現代國家治理體系的本質特徵,是區別於傳統國家治理體系的根本所在。所以,政治學家也將現代國家治理稱為民主治理。

六方面提高國家治理能力

《21世紀》:您覺得中國目前如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提高國家治理的能力?

俞可平: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已經提出了總的指導思想、全面改革的路線圖和重大的戰略部署。我覺得國家治理有六個方面尤為重要:

一、進一步解放思想,努力衝破不合時宜的舊觀念的束縛。治理體制的改革屬於政治改革的範疇,比起其他改革更具有政治敏感性,更容易使人們畏首畏尾,解放思想尤其重要。凡是束縛社會政治進步的體制機制都應當破除。

二、加強頂層設計,從戰略上謀劃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國家的治理體系是一個制度系統,包括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各個領域,一定要從總體上考慮和規劃各個領域的改革方案,從中央宏觀層面加強對治理體制改革的領導和指導。碎片化、短期行為、政出多門,以及部門主義和地方主義,既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也不能草率從事,應當廣泛討論,從長計議,避免短期行為。

三、總結地方治理改革創新經驗,及時將優秀的地方治理創新做法上升為國家制度。及時將成熟的改革創新政策上升為法規制度,從制度上解決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改革創新的動力問題。

四、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學習借鑒國外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先進經驗。例如,政策制定過程中的「聽證制度」、公共服務中的「一站式服務」、責任政府建設的「政府問責」制度等等。

五、堅決破除阻礙社會進步的體制機制,建立和完善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要求相適應的現代國家治理體制。要像《決定》所說的那樣,「以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決破除各方面體制機制弊端」。

六、要根據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新要求,健全和完善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制度。良好的國家治理,制度是決定性的,但治理主體的素質也至關重要。

治理主體素質很重要

《21世紀》:那麼您覺得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目前治理主體的素質最大的問題是什麼?

俞可平:官本位觀念,消除官本主義流毒是最大的問題。

就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而言,官本位觀念和官本位現象是影響治理主體素質的重要因素。官本主義是長期支配我國傳統社會的政治文化和政治體制,其實質是官員的權力本位,它與建立在公民權利本位之上的現代政治文明和現代國家治理是格格不入的。

改革開放35年後,我國的民主法治取得了重大進步,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等現代核心政治價值日益深入人心。但不可否認,「有權就有一切」的官本主義流毒在現實中還大量存在,在一些領域和地方官本位現象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趨勢。三中全會《決定》正式把「破除官本位觀念」列為改革的重要任務,可謂切中要害。

一方面,我們要對廣大公民特別是各級黨政官員進行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和諧等社會主義核心政治價值觀的教育,培育公民意識,破除權力崇拜,牢固樹立公民權利至上的觀念。

另一方面,要依靠制度來遏制官本位現象和維護公民權利,在將官員的權力關進位度籠子的同時,用制度來構築保障公民權利的長城。當然,這個過程中會遇到很大的阻礙和困難,我們需要巨大的政治勇氣,沿著民主法治的道路,堅定地進行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編輯陳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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