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嬰孩洗禮的神學意義

中國教會的基督徒對嬰孩洗禮的問題常常持否定的態度,因為他們堅持認為教會只能為那些已經相信耶穌基督,並且清楚自己已經重生的基督徒施洗,但嬰孩卻不可能「口裡承認,心裡相信」,所以給他們施洗是錯誤的。

這種觀念在中國的大部分基督教會所流傳。甚至有些牧師還要求那些已經接受嬰孩洗禮的基督徒重洗一次,他們認為只有這樣的洗禮才是有效的。我想簡單的從幾個方面和大家探討嬰孩洗禮的神學意義,當然我並沒有強迫大家必須要接受我的看法,但是盲目的否定和指責那些施行嬰孩洗禮的教會,其實是錯誤的,我想這也是一種極端的觀點。

其實在普世的教會,包括中國教會,施行嬰孩洗禮的教會為數不少,比如傳統的路德宗教會(信義會)、加爾文宗教會(長老會)、安立甘宗教會(聖公會)都是施行嬰孩洗禮的。

那我們教會為嬰孩洗禮的依據在那裡呢?

理由一、基督的要求

主耶穌基督曾經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上帝國的,正是這樣的人。」(可10:14)當那些家長帶了自己的孩子到耶穌那裡請求祝福的時候,被主的門徒拒絕,因為門徒輕看小孩,他們也可能和現在的一些基督徒的觀念相似,認為只有成年人才有足夠的信心接受信仰。但耶穌基督對門徒的做法很不喜悅,他的話就把門徒的這種錯誤觀念給否決了。

請注意馬可福音十章十六節的記載,耶穌抱著小孩子,可見主耶穌並沒有給小孩子的年齡設定了下限,很有可能,這些家長把嬰孩也帶到主的面前了。

理由二、嬰孩的信心

大衛曾向上帝禱告說:「我在母腹里,你就使我有倚靠的心。」(詩22:9)其實嬰兒是最會倚靠的,他非常單純,他倚靠父母,也會倚靠上帝。所以嬰孩也會產生不自覺的信心。

理由三、重生先於信

我們一直認為人之所以會相信基督耶穌,乃是聖靈重生他的結果,否則沒有人會尋求上帝並相信他(羅3:10-12)。聖經記載上帝揀選了還在母腹中的先知耶利米(耶1:4-5),上帝的聖靈也充滿了還在母腹中的施洗約翰(路1:15),當然他們都是在母腹中已經得救的人。

理由四、保羅的教導

使徒保羅對那些婚後才有一方歸信的基督徒說:「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凈,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林前7:14)

明明是不信的丈夫,怎能說他成了聖潔呢?這裡的聖潔,是指有分別出來的地位,夫妻是二人一體的關係,所以其中一人信了耶穌以後,另一人就有了特殊的地位;兒女因為與父母的生命有聯合的關係,也就有了特殊的地位,這不等於說他們自動會信耶穌,但上帝已經把他們放在一個特別的地位上。

理由五、盟約的角度

既然以色列人的嬰孩要受割禮,藉此進入信仰的群體;嬰孩洗禮也正是和割禮相似,將嬰孩帶到基督的教會裡(西2:11-12)。宗教改革的領袖馬丁"路德與約翰"加爾文都站在盟約神學的角度,支持嬰孩洗禮。

理由六、聖經的暗示

接受洗禮的家庭包括嬰孩洗禮(徒16:15、31-34,18:8)。

理由七、教會的傳統

根據教會文獻的記載,在初期教會時代,嬰孩洗禮已經實施。並且我前面也說了,宗教改革運動的領袖們,幾乎都承認嬰孩洗禮的正當性。

我們必須要澄清的一件事,就是我們為嬰孩洗禮和而天主教為嬰孩洗禮的理由是不一樣的。天主教的為嬰孩洗禮的理由是受洗可以使人重生得救,這是我們所不同意的。

當然教會對嬰兒洗禮不應強制要求施行;除非嬰兒的父母主動要求,當然他們(或是其中一方)必須是已經受洗的基督徒。當受洗嬰兒成年之後、確知自己已經得救,教會在考察他的信仰後,應該為他施行堅振禮。

堅振禮的施行方法是,牧師要按手在受禮人頭上,對受禮人說:「我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代表聖而大公之教會,接納你進入我主救主基督耶穌的身體。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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