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四庫全書》
07-04
談《四庫全書》 文章作者:陳祖武 乾隆間《四庫全書》的編纂,不是一個偶然的文化現象。它既有康熙、雍正以來日趨強盛的國力所提供的安定社會環境和富庶物質條件做基礎,又有明清之際,尤其是康熙中葉以降全面整理、總結古代學術的風氣為學術淵源。同時,迄於乾隆中葉,君主專制政治體制的空前強化,也是論究《四庫全書》的編纂緣起及其歷史評價不可忽視的一個重要方面。以下,擬就後者談幾點不成熟的想法,向各位請教。 清修《四庫全書》,自乾隆三十八年(1773)二月開館,迄於四十九年十一月內廷四閣庋藏諸本繕竣,歷時已逾十年。倘若再加上江南三閣藏本的續繕,以及內外七分圖書的撤改、復校,則已綿延至高宗即位。其間,一方面是空前規模的圖書編纂所顯示的文化盛景,另一方面則出現了大量典籍橫遭禁毀、文字冤獄遍於國中的文化浩劫。兩者不和諧地共存於同一個歷史時代,這裡邊確有許多值得探討的問題。 一、高宗初政與文字獄的加劇 清高宗承其父嚴刻為政之後,即位伊始,便高倡寬嚴相濟的治國之道。雍正十三年(1735)十月,高宗頒諭諸重臣,下令「釐正文體,毋得避忌」。他說:「與人臨文,原無避諱,誠以言取足志。一存避諱之心,則必輾轉囁嚅,辭不達意。嗣後一切章疏,以及考試詩文,務期各展心思,獨抒杼軸,從前避忌之習,一概掃除。」[1]之後,他屢下諭旨,以廣開言路,推行「寬大之政」相號召。高宗初政,顯然一派寬鬆氣象。然而好景不長,乾隆六年九月,就在他信誓旦旦,聲稱「朕從不以文字罪人」的同時,即責成湖廣總督孫家淦:「伊到任後,將謝濟世所注經書中,有顯與程、朱違悖抵牾,或標榜他人之處,令其查明具奏,即行銷毀,毋得存留。」[2]焚毀謝濟世書未及兩年,乾隆八年二月,清廷以時務策考選御史,翰林院編修杭世駿因對策失誤,議及「內滿而外漢」,被高宗以「懷私妄奏,依溺職例革職」[3]。 乾隆十六年正月,清高宗首次南巡。由於地方官竟相逢迎,擾民累民甚重,於是民間流傳假託大吏孫嘉淦名的奏稿,以指斥高宗師德。當年八月,奏稿案發,高宗下令窮究。結果,蔓延七八省,牽連各級官吏幾至千人,直到十八年三月,先後將一應涉案人懲治,始告平息。同年十一月,江西金谿生員劉震宇上《治平新策》,清高宗以文中多「悖逆」之語,遂濫施淫威,下令將劉氏處死,「其書板查明銷毀」[4]。從此,文字冤獄惡性蔓延,日趨加劇,終於演成乾隆二十年三月的胡中藻詩案。 胡中藻,江西新建人,為乾隆元年進士,曾以內閣學士提督陝西、廣西學政,後調取回京,罷官還鄉。中藻喜詩文,著有《堅磨生詩抄》。乾隆十七年前後,《詩抄》為他人密報,送呈內廷。高宗以其中多悖逆訕謗語,遂指派專人秘密調查。歷時數年,罪名羅織漸成,二十年三月,清廷下令逮捕胡中藻,押京質訊。同時,將胡氏詩集四本交王大臣逐條嚴訊奏聞。據清高宗稱:「我朝撫有方夏,於今百有餘年,列祖列宗,深仁厚澤,漸洽區宇,薄海內外,共享昇平。凡為臣子,自乃祖乃父以來,食毛踐土,宜其胥識尊親大義。乃尚有出身科目,名列清華,而鬼蜮為心,於語言吟詠之間,肆其悖逆,詆訕怨望,如胡中藻者,實非人類中所應有。」至於胡氏罪名「鴟張狺吠」,高宗所指主要是:「其集內所云『一世無日月』,又曰『又降一世夏秋冬』。……又曰『一把心腸論濁清』,加濁字於國號之上,是何肺腑!……至其所出試題內,『考經義有乾三爻不象龍說』,《乾卦》六爻,皆取象於龍,故《象傳》言『時乘六龍以御天』。如伊所言,豈三爻不在六龍之內耶!乾隆乃朕年號,龍與隆同音,其詆毀之意可見。」在曆數胡氏罪名之後,清高宗指出:「胡中藻之詩,措詞用意,實非語言文字之罪可比。夫謗乃朕躬猶可,謗及本朝,則叛逆耳。朕見其詩,已經數年,意謂必有明於大義之人,待其參奏,而在廷諸臣及言官中,並無一人蔘奏,足見相習成風,牢不可破,朕更不得不申我國法,正爾囂風,效皇考之誅查嗣庭矣。」[5] 同年四月,高宗濫施淫威,下令將胡中藻處斬。牽連所及,已故大學士鄂爾泰被撤出賢良祠,不準入祀。其侄鄂昌,則以與胡中藻曾有唱和被賜死。戶部侍郎裘曰修,亦因之一度革職。 二、寓禁於徵的求書本意 乾隆三十七年正月,清高宗的頒詔求書,之所以雷厲風行,不可敷衍,如果結合此時文字冤獄趨於加劇的背景來考察,「稽古右文」云云,無非冠冕堂皇之語。隱藏在其後的寓禁於徵之本意,則無論如何是掩蓋不住的。 就在胡中藻詩獄的羅織過程中,清廷下令查抄胡氏住宅,高宗對胡氏藏有明末野史已引起警覺。他曾就此頒諭軍機大臣:「胡中藻家中書籍內,有《豫變紀略》二本、《復齋錄》六本,查系何等書,有無關係,一併送來。」[6]無獨有偶,兩年之後,清廷查處河南告訐案,不惟生員段昌緒收藏吳三桂檄文事敗露,而且原任江蘇布政使彭家屏還招供藏有《豫變紀略》等明末野史。結果,段、彭二氏皆因之而被處死。清高宗就此再頒詔諭,聲稱:「在定鼎之初,野史所記,好事之徒荒誕不經之談,無足深怪。乃迄今食毛踐土,百有餘年,海內搢紳之家,自其祖父,世受國恩,何忍傳寫收藏!此實天地鬼神所不容,未有不終於敗露者,如段昌緒、彭家屏之敗露,豈由搜求而得者乎!此後,臣民中若仍不知悛改消滅,天道自必不容,令其敗露,亦惟隨時治以應得之罪耳。」[7]從此,散在民間的明末野史及相關詩文,遂成為清廷所注意的重要隱患。 自乾隆二十四年三月起,迄於三十二年五月,張照詩文案、閻大鏞《俁俁集》案、沈德潛《國朝詩別裁》案、蔡顯《閑閑錄》案等文字獄接踵發生。乾隆三十二年六月,在處死蔡顯之後,清高宗頒諭軍機大臣:「蔡顯身系舉人,輒敢造作書詞,恣行怨誹,情罪重大,實為天理國法所難容。但閱原書內簽出各條,多屬侘傺無聊,失志怨憤之語,朕方以該犯尚無詆毀朝政字句,其情與叛逆猶去一間,或可原情酌減,及細檢未簽各處,如稱戴明世以《南山集》棄市,錢名世以年案得罪,……則系有心隱躍其詞,甘與惡逆之人為伍,實為該犯罪案所系。」[8] 之後,齊周華詩文案、李紱詩文案迭起。至乾隆三十四年六月,清廷明令禁毀錢謙益遺著《初學集》、《有學集》,終於揭開了禁毀圖書逆流的序幕。據清高宗稱:「《初學集》、《有學集》荒誕背謬,其中詆謗本朝之處,不一而足。……錢謙益業已身死骨朽,姑免追究。但此等書籍,悖理犯義,豈可聽其流傳,必當早為銷毀。」於是高宗大動干戈,命令各地督撫:「將《初學》、《有學》二集,於所屬書肆及藏書之家,諭令繳出,匯齊送京。至於村塾鄉愚,僻處山陬荒谷者,並著廣為出示,明切曉諭,定限二年之內,俾令盡行繳出,毋使稍有存留。錢謙益籍隸江南,其書板必當尚存,且別省或有翻刻印售者。俱著該督撫等,即將全板盡數查出,一併送京,勿令留遺片簡。」[9] 在其後的兩年限期中,清廷嚴飭江蘇、廣東地方當局查禁錢謙益著述,下令撤毀錢謙益為他人經史著述所撰「悖謬」序文,派員審查欽天監藏書,銷毀占驗書十八種,甚至議復朝鮮國王,將陳建《皇明通紀》、朱璘《明紀輯略》在該國禁毀。正是以查禁圖書為背景,乾隆三十七年正月,清高宗頒發了求書上諭。由於各地督撫對高宗「寓禁於徵」的求書本意深有揣度,因而為不致招惹是非,遂對求書上諭遲遲未作反應。同年十月,雖經高宗嚴詞斥責,各地反應依然如故。《四庫全書》開館以後,乾隆三十九年八月,清高宗最終撕下偽裝,將禁書真意和盤托出。他氣急敗壞地質問內外大臣:「乃各省進到書籍不下萬餘種,並不見奏及稍有忌諱之書。豈有裒集如許遺書,竟無一違礙字跡之理!」[10]至此,清高宗「寓禁於徵」的求書本意,遂告昭然於天下。 三、《四庫全書》的歷史評價 《四庫全書》的編纂,既是一代學術史上的重大舉措,也是中國文化史上一樁影響久遠的大事。對它進行實事求是的評價,不僅可以深入認識乾隆間學術發展的歷史本質,而且也有助於批判地繼承民族文化的優秀遺產。 《四庫全書》的歷史價值,集中地表現為對我國歷代典籍的成功整理和總結。我國是一個具有悠久歷史的文明古國,通過數千年的文化積累,流傳下來浩如煙海的典籍。自《漢書·藝文志》、《隋書·經籍志》以降,對現存典籍進行清理和編目,成為歷代相沿的一個好傳統。唐宋間,又將其發展為大型類書的彙編。這樣一來,即使是迭經水火,天災人禍,若干有價值的文獻,亦可藉而倖存。明初,《永樂大典》輯成,宋元秘籍,多錄其中,類書編纂,可謂登峰造極。然而,唐宋以來諸類書,雖於保存典籍功不可沒,但為體例所限,每每內容割裂,首尾不具,難存古籍舊觀。於是完整地將歷代典籍加以整理和總結,彙編為一部大型叢書,日漸成為發展古代學術文化應予解決的課題。入清以後,隨著社會經濟的恢複發展,終於在乾隆間把這個課題的解決提上了日程。 《四庫全書》按照傳統的經史子集四部,區分類聚,部次群籍,把歷代文獻井然匯聚於一堂。尤其是《四庫全書總目》的編纂,將著錄、存目諸書撮舉大要,評論得失,兼及作者生平爵里介紹。承先啟後,繼往開來,既是我國古代目錄學集大臣的著述,也為清中葉以後對傳統學術的全面總結和整理,提供了一個成功的範例。雖然由於歷史的局限,《四庫全書》於佛、道兩家典籍,意存軒輊,摒除殆盡,不能說不是一個重大的缺陷。但是作為中國古代學術文化主體的儒家學說,則得到了較為完整的整理和總結,從而使之成為批判地繼承民族文化優秀遺產的一個較好的認識對象。 清代學術,以對中國傳統學術的整理和總結為特徵。風氣之開,雖清初諸儒已然發端,考據、校勘、辨偽、輯佚,從顧炎武、閻若璩、毛奇齡、胡渭,到惠棟、盧文弨、顧廣圻 ,一脈相承,代有傳人。但確立規模,蔚成風氣,則無疑應自《四庫全書》編纂始。《四庫全書》開館後,將一時學術界俊傑網羅其中,輯佚書於《永樂大典》,理群籍於中秘內府,「辨章學術,考鏡源流」,不啻治學風尚的一種無聲的典型示範,其移風易俗的力量是無與倫比的。正如乾嘉史家章學誠在回憶周永年、邵晉涵二人當年的學行時所述:「乙未(乾隆四十年——引者)入都,二君者方以宿望被薦,與休寧戴震等特徵修《四庫全書》,授官翰林,一時學者稱榮遇。而戴以訓詁治經,紹明絕學,世士疑信者半。二君者皆以博恰貫通,為時推許。於是四方才略之士,挾策來京師者,莫不斐然有天祿石渠、句墳抉索之思。而投卷於公卿間者,多易其詩賦、舉子藝業,而為名物考訂,與夫聲音文字之標,蓋駸乎移風俗矣。」[11]邵晉涵故世,其生前友好洪亮吉為之撰《邵學士家傳》,於《四庫全書》編纂,尤其是邵晉涵、戴震諸人學行予一時學術風尚的影響,亦有詳盡闡述。他說:「乾隆之初,海宇乂平,已百餘年,鴻偉瑰特之儒接踵而見,惠征君棟、戴編修震,其學識始足方駕古人。及《四庫》館之開,君與戴君又首膺其選,由徒步入翰林。於是海內之士知向學者,於惠君則讀其書,於君與戴君則親聞其緒論,向之空談姓名及從事帖括者,始駸駸然趨實學矣。夫伏而在下,則雖以惠君之學識,不過門徒數十人止矣。及達而在上,其單詞只義,即足以歆動一世之士。則今之經學昌明,上之自聖天子啟之,下之即謂出於君與戴君講明切究之力,無不可也。」[12]以《四庫全書》的編纂為契機,考據學空前發皇,我國古代學術從此步入對傳統學術進行全面總結和整理的階段。 乾隆間修《四庫全書》,本是一樁文化盛事,似乎無論如何不該與摧殘文獻相聯繫,然而嚴酷的事實表明,二者極不協調地共存於同一時代,卻是不可抗拒的歷史現實。一方面,清廷既要以圖書編纂來顯示其「稽古右文」的文治業績;另一方面,迄於清中葉,君主專制政治體制痼疾的加劇,以及一代王朝統治衰象的暴露,又使之懼怕異己思想潛滋暗長。因此,為這種矛盾心態所驅使,清廷的大規模征書,其起始便有不可告人的寓禁於徵之深意。自乾隆三十九年八月起,清廷征書的表面目的已經達到,於是高宗便揭去遮掩,人為地製造了曠日持久的禁毀「違礙」書籍逆流。歷時近二十年,迄於乾隆末,數以萬部計的大量典籍橫遭禁毀,冤濫酷烈的文字獄遍於國中。這樣,在取得編篡《四庫全書》巨大成功的同時,中國古代文化也蒙受了一場空前的浩劫。其結果,不僅使宋元以來的大量典籍毀於一旦,而且經過君主專制淫威的斧鋮之後,《四庫全書》著錄諸書,或濫加抽毀,或肆意改竄,已非盡古籍舊貌,這給其後的閱讀,利用和研究,皆帶來無可彌補的損失。尤為不可忽視者,嚴酷的禁書逆流以及伴生的文字獄,其惡劣影響已經遠遠逾出圖書編篡本身,它直接釀成思想界萬馬齊暗的沉悶局面,從而嚴重地阻礙了學術文化的發展和中國社會的進步。因此,《四庫全書》的編纂,既有巨大的歷史功績,也有不可寬宥的人為過惡。「功過參半」,以此四字來評判它,或許是大致不差的。 注釋: [1] 《清高宗實錄》卷五,雍正十三年十月辛巳。 [2] 《清高宗實錄》卷一五一,乾隆六年九月丁亥。 [3] 《清高宗實錄》卷一八四,乾隆八年二月壬辰。 [4] 《清高宗實錄》卷四五○,乾隆十八年十一月癸亥。 [5] 《清高宗實錄》卷四八四,乾隆二十年三月丙戌。 [6] 《清高宗實錄》卷四八六,乾隆二十年四月丁未。 [7] 《清高宗實錄》卷五四○,乾隆二十二年六月丁卯。 [8] 《清高宗實錄》卷七八六,乾隆三十一年六月丁酉。 [9] 《清高宗實錄》卷八三六,乾隆三十四年六月丙辰。 [10] 《清高宗實錄》卷一○二一,乾隆四十一年十一月甲申。 [11] 《清高宗實錄》卷一○四三,乾隆四十二年十月乙卯。 [12] 章學誠:《章氏遺書》卷十八,《周書昌別傳》。 [13] 洪亮吉:《卷施閣文甲集》卷九,《邵學士家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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