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繁體字之我見
恢復繁體字之我見
王旭明
兩會期間,政協委員馮小剛關於讓中小學生學習部分繁體字的建議再一次讓這個老話題浮出水面。
如何對待簡化字歷來有爭議。我認為,應當理性的看待這個話題。首先,簡化漢字不是今人才有,古已有之。我贊同一些專家的看法,他們認為漢字簡化是自古以來的趨勢,最早可以上溯到秦始皇統一漢字前後。之後,經過歷朝歷代的演變,許多字發生了變化。就拿親(親)不「見」、愛無「心」來說,早就被中國老百姓用了上千年,不是近幾十年的事兒。其次,應該看到,漢字確實有難識難寫的特點,這不利於更多的人掌握。因此,1956年由國務院公布的漢字簡化方案和《簡化字總表》對於掃除文盲,對於普遍提高中國人文化水平還是起到了強大的作用,適應了歷史的發展。第三,從第一次簡化漢字至今,總體來說,人們已經接受了目前這樣一種漢字的字形、字音和字義。對這樣一種文化狀態下的溝通、交流還是普遍認同的。
這裡一定要強調,公眾很容易進入的一個誤區,以為簡體字是建國這幾十年的結果,其實不然。有人對《總表》中的521個基本簡化字做過統計,發現其中80%以上的現行簡體字都是上世紀50年代以前就已經流行或存在的。其中:先秦的有68個字,秦漢的有96個字,三國兩晉南北朝的有32個字,隋唐五代的有29個字,宋遼金元有82個,明清有53個,民國60個,解放區和建國後的是101個。由此可見,不要一提簡化字,就好像是這幾十年簡化的結果。
在堅持上述這樣認識的基礎上,仍然有各種各樣的爭論,並不奇怪。我認為,當下應當擱置爭論,具體做好這樣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漢字簡化不是無邊界的,不是越簡越好。回顧歷史過程,我們可以知道,現在我們通用的是1986年重新發布的《簡化字總表》(簡稱《總表》),《總表》曾經頒布過兩次,一次是1964年頒布的,十年動亂時期曾推出過《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但很快就遭到反對,於是到1986年6月,國務院又宣布「二簡字」停止使用。今天的《總表》總共收錄了2235個字。由此可見,漢字簡化進行到目前,還要不要再簡、該如何簡要慎之又慎。在沒有充分論證和全民普遍形成共識的情況下,應以維持現狀為主。
二是以更開放的胸懷和拿出實際舉措,允許公民因個人愛好或其他原因使用繁體字,並為之提供必要的便利。就目前規定而言,大陸所有出版物必須依照簡化漢字總表要求使用簡化漢字,這當然沒有錯。但是,比如港澳台出版物,全世界其他華文地區出版物,以及大陸非官方的信息載體上等等是可以適度開放繁體字使用區域的,不必人人談「繁」色變。應當認識到,凡是客觀存在的一種文化現象一定有它存在的理由。我們不能簡單以行政手段對待,應當給予包容。
三是我曾經在多種場合、多次呼籲對包括繁體字在內的豐富的中國文字,一定要有一批專門的人去學習、研究和掌握,這既是傳統文化不失傳的要求,也是中國文字文化博大精深的必然要求。哪些人必須掌握包括繁體字在內的古代文字和六書的造字方法呢?我看,至少應當包括中文系的學生、教中文的老師、考古、訓詁和語言研究者等。從我目前了解到的情況,這些專業的學生以及老師無論是學校還是所在單位,對他們的英語水平有剛性的要求,卻對他們的包括識寫繁體字在內的古代文字認、寫和釋義方面沒有剛性要求。因此,當下最迫切的問題不是讓全體小學生寫繁體字,而是讓這些專門的人員必須會讀、會寫、會解這些繁體字,如此,祖國優秀的傳統文化才能傳承下去。
當然,我們所要做的工作絕不僅僅是這些方面,還有許多,比如加強對繁體字的研究、如何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古代文字、以及立法立規傳承包括繁體字在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等等。我的意思是與其讓全民做一件大家還不那麼認識統一的事情,還不如做一些實實在在,既可行又有效的工作。這既是對繁體字的科學理性的態度,也是現實文化社會所可能接受的辦法。為此,我願意再一次呼籲:重視代表委員的建議,但要量力、量情、相機而行。
(刊發於3月7日《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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