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江楚會奏變法三折》出爐記3
說明:上表中A、B、C分別代表《江楚會奏變法三折》的第一、二、三折;Q為《勸學篇》,x為《籲請修備儲才折》,Z為《遵旨議復各臣工條陳時務事宜折》,ZD為《致東京錢念劬》,ZJ為《致江寧劉制台發後轉成都奎制台等》。 從列表可見,《江楚會奏變法三折》27條變法措施中,有21條可以從張之洞的《勸學篇》和其他關於變法的兩折兩電中找到相同或相近的表述,而且大都不只出現一次。據此我們認為,《江楚會奏變法三折》是張之洞長期變法思想主張的一個總結,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還應進一步說明的是,《三折》與《勸學篇》等文獻中反映的張之洞變法思想主張之間,不僅僅是條文的類似,更重要的是其基本精神的相通。我們知道,《勸學篇》是張之洞變法思想的代表作,分內、外兩篇,「內篇務本,以正人心;外篇務通,以開風氣」。有趣的是,《三折》的核心內容也分為「整頓中法」和「採用西法」兩折,這種安排應出自張之洞,因為在上引光緒二十七年二月十二日的致劉坤一等人的電報中,張之洞就已明確地提出了中法與西法分折上奏的建議。如果說這還只是形式上的相仿,那麼我們再看其精神上的相通之處。這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其一,「中體西用」的變革宗旨。《勸學篇》的核心思想是「中體西用」的文化觀,在中西文化關係問題上,主張中學為主西學為輔,取西學之長補中學之短,在向西方學習的同時,堅持中國的倫常名教。《三折》在處理中西文化關係的問題上也貫徹了「中體西用」的精神,其第一折就開宗明義地宣稱:「修中華之內政,采列國之專長,聖道執中,洵為至當」。同時,《三折》在主張採用西法和改革內政時也承認:「中華所以立教,我朝所以立國者,不過二帝、三王之心法,周公、孔子之學術」。在主張科舉改章和設立新式學堂時,堅持「以講求有用之學、永遠不廢經書為宗旨」。其二,取法日本的變革模式。日本是學習西方的成功典範,《勸學篇》主張中國可以通過學習日本來達到向西方學習的目的,中國學習日本有許多有利的條件,「我取徑東洋,力省效速」。《三折》同樣強調了學習日本便捷有利,「日本諸事雖仿西法,然多有參酌本國情形,斟酌改易者,亦有熟察近日利病刪減變通者,與中國採用尤為相宜」。因此,在採用西法的許多措施上都主張直接仿效日本。其三,穩健的變革道路。《勸學篇》之作,如張之洞所自稱「大抵會通中西,權衡新舊」,主張有限度的變革,是要在激進派的趨新和頑固派的守舊之間尋求一條穩健的變法道路。本來,張之洞在起草《三折》時也曾有過諸如設議院之類的「駭俗」之論,但都沒有寫入奏摺。事實上,《三折》所舉各條皆平實,「布告天下則不至於駭俗」。這些都符合《勸學篇》的基本精神。可見,《江楚會奏變法三折》的主要思想來源應是甲午以後張之洞以《勸學篇》為中心的變法思想主張。 關於《江楚會奏變法三折》的評價問題,過去有的學者因對清末新政持否定態度,認為新政只不過是洋務運動的翻版,並無新意,因而認為《三折》也沒有什麼新東西。對於這種觀點,只要稍加推敲,就能發現它的破綻。其實,《三折》中如科舉改章與近代新學制的建立、用人行政政策、司法制度的改革和經濟法規的制定等措施,已經鮮明地指向體制本身的變革,這與洋務運動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近年來,隨著對清末新政的日趨肯定,研究者大多認為《三折》是新政的總綱領或總方案。筆者認為,這個說法既有一定道理,但又不甚恰切。如果以1905年為界把清末新政分為兩個階段,那麼,第一階段的各項新政改革確實大都是以《江楚會奏變法三折》為綱領而展開的;但是,第二階段的預備立憲則遠遠超出了《三折》的內容。事實上,新政從第一階段向第二階段發展,既是時勢所迫,也是改革自身的內在需要,但對於清廷來說則多少有點無奈的意味,因為其最初的打算里並沒有立憲這個項目。其實,在駐日公使李盛鐸光緒二十七年(1901)五月關於復奏變法的奏摺中已經明確提出了立憲主張,但「當時廷議尚無敢以憲法為言,獨李能探本源」,李的探源之論在當時並沒有反響,也沒有得到清廷的贊同。可見,清廷對於新政一開始並沒有一定的主見,使改革的進程顯現出極大的盲目性,以至於立憲遲遲不能切實施行,終於難逃失敗的命運。 儘管如此,《三折》對於清末新政的意義仍不可否認。在朝廷想要變法但又不知從何下手的時候,《三折》提出了一套較為系統的變革方案,得到批准實行,使清末新政進入具體的實施階段。可以說,《三折》推動了清末新政的開展。就此而言,這對確立主稿人張之洞在新政中的角色與地位也有著重要的意義。延伸閱讀清末新政中的五大歷史教訓李鴻章的最後時刻:仍挂念「新政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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