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查出癌症複發放療後被告知無癌 醫院:過度診斷

馬上就要過年了,杭州餘杭的張女士卻高興不起來。

今年53歲的張女士,前年春天查出宮頸癌並接受了手術;去年11月複查,醫生告訴她,癌症又複發了,還是惡性程度很高的低分化癌。她接受了醫生的建議,馬上開始放、化療。可誰知道,才做了兩次放療,醫生突然告訴她,病理診斷可能出錯了,治療叫停。

沒複發?當然慶幸,但慶幸之餘,張女士又生氣又失望:擔驚受怕一個月,全家的生活都亂套了。她希望醫院調查後,給一個說法。近兩個月以來,張女士和家人一直在和醫院交涉,但對院方給出的解釋,他們不理解也不滿意。最近,張女士找到了錢江晚報記者。

張女士正做著化療,護士突然說治療停下來

上周日,錢報記者見到了張女士。

她穿著黑色的長款羽絨衣,背雙肩包,很顯年輕的打扮;一見到錢報記者就笑眯眯地打招呼,氣色和精神面貌都很好,一點看不出是癌症患者。

一坐下來,她就從包里掏出病理報告、出院記錄等資料,講起了自己的就診經歷。

2015年4月,她在位於杭州的一家專科大醫院做了宮頸癌手術,子宮、雙側附件都被切掉了。術後診斷,宮頸癌IB1期,醫生告訴她不用做放、化療,定期複查即可。

之後,她每3個月就去醫院複查一次,都沒有異常,直到2016年11月。

這次陰道鏡檢查發現HPV亞臨床感染,醫生建議她做個病理切片。11月8日,病理檢查結果出來了,診斷為:低分化癌伴壞死及部分區退變。

六神無主的張女士,在兒子兒媳的陪同下又去了這家醫院。他們找了一位姓楊的專家,楊醫生建議她儘快手術;她又找了第一次給她做手術的陳醫生,陳醫生則建議她儘快接受放、化療。

兩位專家,兩類不同治療方案,聽誰的?家裡人商量了一下,決定再去上海。

3天後,兒子陪著張女士去了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找婦科專家程璽。看了他們帶來的病理報告(上面附有切片圖像),程醫生的建議是儘快放、化療。

3位醫生,2位支持放、化療,那就回杭州做放、化療吧。

11月21日,張女士在出具這一病理報告的醫院辦了入院手續。21日、22日,接受了兩次放療後,醫生通知她23日早上接受化療,但這次化療結束後,還需要繼續第三次放療。

23日那天,張女士接受化療剛掛上了第三袋藥水,護士突然走進來。張女士記得很清楚,當時護士嘀咕了一句「不是不掛了么?」語氣有些意外。

「我聽了有些急了,難道我身體那麼差?化療都做不了?」張女士聽了心裡有些不安。

過了一會兒,醫生進來了,告訴張女士,病理報告可能有誤,需要停止正在進行的化療。

錢報記者翻看了張女士帶來的出院記錄,上面寫著,接到病理科通知,患者病理切片需要重新閱片,故停止同步放、化療。

追問了那麼多次,為什麼沒人說再查一遍?

當天,醫生帶著張女士又做了一次病理檢查,第二天出具的病理報告上,醫生修正了報告:目前腫瘤診斷證據不充分,不予繼續治療,密切隨訪。

張女士沒辦出院手續,直接回家了,心裡窩著一肚子火,「第一次說癌,我還不急,這一次真的崩潰了。」她回憶,那幾天,家裡吃飯靜悄悄的,大兒子陪她聊天,說起自己的工作、未來的打算,她心裡更難受,「苦了那麼多年,拼了那麼多年,兒子出山了,我沒福享了。」她跟大兒子說,媽媽有個萬一,你要照顧好弟弟。

擔驚受怕一個月,張女士百思不得其解,相當於癌症判決書的病理報告,怎麼能出錯?

她回憶起一個細節,楊醫生看到第一張病理報告時,馬上給病理科打了電話,找報告上簽字的余醫生,但余醫生人不在。

「會不會當時楊醫生就有懷疑,我之前是早期鱗癌,這次複發怎麼變得那麼惡性?」張女士覺得,如果醫生有疑義,當時就應該搞清楚,她就不必白白吃放療的射線了。

「我們曾多次詢問醫生,怎麼複發得那麼嚴重?但沒有醫務人員在給我們治療前再複查。」大兒子戚先生也告訴錢報記者,前面血液查出來,幾個指標陽性,心裡還有一道防線,病理報告一出來,感覺最後的希望沒了。醫生都說病理檢查結果是金標準,對癌症的判斷是一鍾定音的。

醫院解釋:醫生過度診斷

律師、專家懷疑:標本弄錯了

那麼對張女士癌症的誤判,醫院應該承擔什麼責任?是否應該給予張女士賠償?張女士為此諮詢了律師。她找到浙江堅定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王越華。

王越華畢業於法醫專業,曾經從事司法鑒定工作。看了前後兩張病理診斷報告,他覺得,從第一張病理圖像看,確診癌症複發沒問題,很典型。但僅隔10來天,又診斷張女士沒有複發是怎麼回事?難道第一個病理診斷的樣本不是張女士的?

王越華告訴錢報記者,在他接手的案子中,就曾經有3例樣本弄錯造成了誤診。

12月初,張女士去了趟醫院,醫院專門負責醫療糾紛的兩位醫生接待了她。對張女士的疑惑,醫院是這麼解釋的:

為什麼病理報告會出錯?

「病理科的醫生也有下面醫院來的,規培的、進修的,也有剛剛新來的,科里討論分析過,很可能呢,經驗也不豐富,顯微鏡下看錯了……肯定是病理科的差錯。第一關,年輕醫生看了以後,報告就出來了,審核的醫生,不是很仔細。主要分析就是這個原因。」

做了兩次放療,對身體有沒有影響?

「整個療程完成,對任何人都有後遺症,照(放療)了兩次,絕對沒有問題的,回過頭來想,應該慶幸,沒有造成很大傷害,實際上我們醫生也是蠻負責的。」

近一個小時的談話,雙方還都心平氣和。但是,張女士和戚先生對醫院的答覆並不滿意。

本周一,錢報記者以家屬的身份,陪同戚先生又去了一次醫院,接待的還是那兩位醫生。但這一次,他們的說法變了:下診斷的不是進修醫生,就是單子上簽字的余醫生,有十多年工作經驗,「但經驗也還是有限,考慮到你媽媽也有這個病,比較謹慎,是過度診斷。」

張女士的病理報告,到底是醫生讀取標本時看錯了,還是另有原因?錢報記者諮詢了杭州三家醫院的病理醫生和婦科腫瘤專家。

杭州某三甲醫院的婦科腫瘤醫生告訴記者,宮頸癌術後複發,腫瘤惡性程度比原先增高,從理論上來講是有這個可能性的。

前後兩個病理切片圖像為何差異大?在迪安診斷工作的趙敏向記者解釋,病理診斷的準確性,受很多因素影響,比如診斷醫生的水平、取樣的質量、切片是否切全等。「也有可能,即放、化療後,細胞形態發生了變化,所以再次檢查時看不到了。但可能性較小。」

在諮詢杭州兩家三甲醫院的病理科醫生時,對於第一張病理圖像,兩位醫生的意見都一樣:很典型,就是癌。但對比看了兩張病理報告上的圖像後,一位專家的想法與趙敏類似,另一位專家第一反應是,「不像一回事,這個會不會是別人的?」

他解釋,第二張報告圖像,看到的是類似魚鱗的組織,跟張女士2015年的診斷相符;而第一張報告圖像,更像腺癌。原來得了鱗癌,現在又得了腺癌,有這個可能性,但很小。倒是人為出錯的可能性更大些。

他告訴記者,標本到病理科,首先要有人接收、核對;然後切片,可能由低年資醫生來做,切完後,放盒子里,固定、脫水、浸蠟,然後切片;切完後,再把蠟去掉,接下來染色。

除了染色是用機器,其他環節都是人工完成,中間就可能出錯,比如貼標籤,雖然有核查制度,面對很多切片,可能出錯;看片的時候,也可能張冠李戴。

「病理診斷,有一定的誤診率,但這是學術上的;如果是管理上的漏洞造成的,就是另一回事了。」他說,這些都是基於病理報告產生的懷疑,想弄清楚,需要把切片借出來,找第三方機構鑒定。

記者把幾位醫生的建議轉告了戚先生。他和母親商量,決定把切片借出來,不光是為了把事情弄清楚,也為求個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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