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恩出於主耶和華——系統神學導論 約翰 M. 傅瑞姆John M. Fr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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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出於主耶和華——系統神學導論約翰 M. 傅瑞姆John M. Frame翻譯:劉立國 校對:何新東 編輯:陳彪1 IIIM 神學教育資源中心獲得 P&R Publishing 對此書的中文翻譯和網路版權,任何人和組織未經許可不能以任何形式發行(2008, www.thirdmill.org)目錄前言第一部分1. 上帝,主耶和華2. 上帝和他的作為3. 上帝,三一神4. 上帝的話語5. 聖經的權威6. 何為神學7. 人,上帝的形象8. 罪與惡9. 神的盟約10. 耶穌基督是誰11. 耶穌的作為12. 聖靈第二部分13. 揀選,呼召和重生14. 信心與悔改15. 稱義和做兒女16. 成聖和確據17. 堅忍和得榮耀18. 教會的本質19. 教會的使命20. 恩典的途經21. 聖禮22. 天堂與地獄23. 末日事件24. 我們如今該如何活25. 總結與結論前言幾年前我開始寫一套多卷的神學研究系列從書,是從神的主權這個角度來看主要的聖經題目。我把這個系列命名為《主權神學》,到目前為止已經完成兩冊,還有兩冊仍在寫作和計劃中2。有人問,我有沒有打算把《主權神學》系列變成一套完整的系統神學著作。我總是回答沒有。對於該系列, 我的目的不是要涵括系統神學的所有題目,而是對其中一些題目作深入的討論。而且,儘管我教授聖經論,神論和 倫理學有 35 年了,我卻從來沒有在神學院的層面講授過系統神學的其他一些主題,如贖罪論,救恩次序,以及末 世論。所以我想,我可能還沒有裝備好,去寫一本全面的系統神學著作。但是在 2003 年的夏天,密歇根州大急流市神學研究院(ITS)的馬克? 西蒙(Mark Sigmon)問,我能不能錄 制一套系統神學「概覽課程」的錄音講座。我一直都很讚賞這個神學研究院的工作,特別是它在發展教會方面的事 奉。我很榮幸得到邀請,在 2004 年教授了這些內容,作為該學院「系統神學基礎」的課程。錦上添花的是,神學 研究院授權我可以採用我喜歡的任何書面形式來使用這些材料;長老會與改革宗出版社(P&R)很快就表示對此有 興趣。《救恩出於主耶和華》這本書大部分的章節都是那套錄音講座的修正擴充版本。我加上了注釋和幾個額外的 題目,如講述倫理的第 24 章(《我們究竟應該如何活?》)。本書不會成為《主權神學》系列的一部分,但是讀過那個系列的讀者會發現,本書也採用了同樣的處理手法: 注重釋經,改革宗立場,以及關注神和耶穌基督的主權。像主權系列的書一樣,本書也有採用三重區分的角度,不 過有一些內容是你們在別處找不到的。這本介紹系統神學的書,有一部分是對那套主權系列書的總結。例如第 1-3 章,第 10 章,以及其他章節的 一些部分總結了神的教義的部分。4-5 章提早講述了我即將寫作的關於神話語的教義。第 6 章講了對神知識的教 義的部分內容。第 24 章總結了關於基督徒人生的教義,這是我目前正在寫作的內容。第 25 章是按照《主權神學》 系列採用的方法,列舉了所有主題的主權三重區分的說明。不過《救恩出於主耶和華》主要不是寫給《主權神學》系列的讀者,而是給剛開始涉及神學,希望找到一本 介紹基礎入門的人的。為了他們,我嘗試採用一種更為交談式的語氣(確實有時候這聽起來可能就像錄音帶上的聲 音!)。我也特別努力嘗試去解釋我使用的術語。我希望這種方法可以讓這些讀者對基於聖經的神學有一個基本把握, 我祈求這會讓他們更加心急想認識更多。如果你從前沒有讀過神學類書,讓我現在對你講一番話吧。概覽式的課程和書籍落得一個容易或膚淺的名聲, 但我認為本書的難度屬於大學或神學院的程度。我要挑戰你對這些問題作認真地思考,學會一些術語,問一些難題, 更深挖掘神的話語。因為《救恩出於主耶和華》是一本概覽式的書,我們會集中注意力看大局,而不是看細節。但 是要把握大局,這需要某些知識上和靈性上的操練,至少這種把握大局的操練不亞於認識細節所需要的。集中注意力看大局的時候,你有時候會學習到一些很重要的事情,是你在作更詳細研究時可能會忽略的。在 本書中,我打算強調聖經教導的總體輪廓,讓你知道一些基本的分類,這就像一些掛鉤,你可以把學到的不同東西 掛在上面。其中一樣掛鉤就是關於「三」的體系,就是前面提到的《主權神學》里的三重區分的方法。這種體系主 要是一種教學工具,但我希望它會讓你看到把聖經裡面所有事情整合起來的一些重要方法。你會發現,聖經並不是 一本把各樣觀點雜亂收集在一起的書,而是一個有條理,連貫一致的真理體系,在這個體系中,主要的教義是彼此 依賴的。我要感謝馬克?西蒙和神學研究院校董會給我機會完成這個重要項目。也要感謝達理爾?猶德(Darrell Yoder)2 譯者註:《神知識的教義》The Doctrine of the Knowledge of God (1987,中譯本在翻譯中),《神的教義》The Dcctrine of God (2002)和《基督徒 人生的教義》Doctrine of the Christian Life(2008)已由美國 P&R Publishing 出版發行,而《神話語的教義》Doctrine of the Word of God 正在寫 作中。iii和了不起的神學研究院員工的其他成員,他們一如以往的在很多方面幫助我。 我要再次感謝長老會與改革宗出版 社對我作品的理解與欣賞。特別感謝特德.歐賈沃斯基(Ted Ojarovsky) 對本書的編輯工作。第一章 上帝,主耶和華上帝是誰?聖經最經常把他描寫為是主。主是與我們有立約關係的極聖潔的那一位的名字。在這一章,我 們要從上帝的掌管,權柄和同在,以及相關的超越性(transcendence)和臨在性(immanence)的概念的角度, 來探索上帝主權 (Lordship) 的含義。在本書中,我要向你介紹系統神學這門功課。我會在第六章討論系統神學本身的特性,但我認為,在嘗試給系統神學下定義之前,我們需要一起來先學習一些系統神學。但現在讓我先說一句,神學就是人把聖經應 用在人的問題,更確實,就是應用在人一切的需要上。系統神學是專題式神學。它不是從創世紀開始到啟示錄結束,這樣來研究聖經,而是通過察看聖經不同地方 講到的專題,如關於上帝、人類、啟示、基督、末世的題目,來進行研究。 神學家有時候把這些題目稱為 loci, 是 拉丁文 locus (「點」)的複數形式。所以系統神學要向「整本聖經」提出問題:整本聖經是怎樣教導關於上帝的事 情的?又是怎樣教導關於罪的事情的?關於因信稱義又是怎樣教導的?這些是我們要看的一些題目。這本書是對系統神學入門式的概覽,所以不會極具詳細地涉及所有的話題。很多神學家對一些題目,如上帝 和人類,或者基督的位格和工作,或者末世發生的事件,會用整本書的篇幅來進行論述。2 然而在本書中,我們要 用二十五章的篇幅簡略覆蓋系統神學的整個內容。我要嘗試讓你們知道每一個教義範疇的主旨,好使你們可以打下 一個好的根基。我希望這樣可以鼓勵你們一些人,去更詳細地研究某些具體方面。第一章我們要講關於上帝的事情,這不會讓人感到驚奇。事實上,我們要用三章的篇幅來講述上帝的教義, 一些神學家把上帝論這個題目稱為神學本體論,因為即使用概覽的方式講,這也是其他所有事情的基礎。3 認識神, 這是多麼重要!耶穌向他的父祈求說「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約 17:3)那麼上帝是誰?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按著它其中一個最有名的定義說:「上帝是個靈,他的存有、智慧、權 能、聖潔、公義、恩慈和信實,都是無限、永恆、不變的。」(第 4 問)這是一句極優秀的聲明。我認為在這句聲明 裡面說的一切都是合乎聖經的。但是很有意思的是,我們發現聖經本身並沒有包括這種對上帝的定義。那麼聖經是怎樣把我們引見到上帝那裡,讓我們認識他的?這始於上帝的一個作為:「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 1:1)。我認為寫創世紀的是摩西,他寫創世紀是為了以色列人的益處,上帝已經行神跡,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的 奴役。這些人並不需要關於上帝的定義,他們已經知道上帝是誰。他是帶領他們出埃及的那一位。所以創世紀並沒 有列出一個定義。它一開始就告訴他們,他們已經認識的那位上帝,那位帶領他們出埃及的上帝,也是那位創造天 地的上帝。摩西那個世代的以色列人是怎樣認識上帝的?首先是通過他們祖先講的故事。當上帝向摩西說話的時候,他2關於在這些同樣的方面我自己所作的努力,請參見我所著的《神知識的教義》(Philipsburg,NJ:長老會與改革宗出版社,1987),《神的教義》 (Philipsburg,NJ:長老會與改革宗出版社,2002),以及《基督徒生活的教義》(Philipsburg,NJ:長老會與改革宗出版社,2008)。 3神學這個詞按字面意思就是「對神的學習」,所以它被應用在這一點上是「合適」的。當然這個詞也可以用得更廣泛,包括對一門信仰的內容 一切的解釋,按這情形,這是指基督教信仰。說他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上帝。但是對以色列人來說,這三位先祖屬於遠古的歷史。在很多個世紀以前,上 帝幫助了他們。摩西出生的時候,以色列人已經住在埃及有四百年了。一開始埃及人善待他們,但是後來有法老興 起,這些法老憎恨他們,讓他們服苦役。以色列人向上帝呼求幫助,但在那四百年間上帝沉默不語。很多以色列人 已經覺得奇怪,為什麼上帝不回答他們求助的呼籲。也許他們一些人還懷疑那些古老的故事到底是不是真的。然而上帝確實回答了他們的禱告。他通過向摩西顯現,開始回答他們的禱告。我們在出埃及記第三章看到摩 西和上帝之間的這次相遇,我認為這一段是聖經講述上帝的教義真正開始的地方。我們在創世紀看到關於上帝的事 情,但是創世紀的作者在出埃及記第 3 章與上帝相遇。在這一段經文里,摩西看到一叢在燃燒,但卻沒有燒毀的荊棘。火焰沒有把它燒盡。原來這燃燒的荊棘是上 帝的所在,是上帝要與摩西說話的地方。當然上帝的無所不在的,但有時候他用一種很強烈的方式,讓人知道他的 所在。就這樣,上帝呼叫摩西的名字,叫他把鞋脫掉,因為荊棘所在的地方是聖地。上帝說他自己是摩西父親的上 帝,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上帝。他說他已經看見了以色列所受的困苦,已經聽見了他們的哀聲。他現在要把 他們帶出埃及,帶他們進他應許要賜給他們祖先的迦南地。摩西要作他的先知,他的發言人。可以理解的是,摩西被這個責任壓倒了。上帝向他保證他必會取得成功。上帝要把以色列人救出來,他們要 正正在這座山,這座荊棘燃燒的山上敬拜他。但是摩西還有另外一個問題:「我到以色列人那裡,對他們說,你們 祖宗的上帝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他們若問我說,他叫什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什麼呢?」(出 3:13)。我們可能覺得這個問題很奇怪。上帝叫什麼名字?為什麼摩西問這麼一個問題?今天我們給我們的孩子起名 字,比如比利,蘇絲,卻不大在意這些名字有什麼含義。你可能給你的女兒起名叫伊麗莎白,因為你覺得這個名字 很好聽,或者這是你祖母的名字。但是在古代的近東地區,名字是有意義的。亞伯蘭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尊貴之父」, 上帝給亞伯蘭的新名字亞伯拉罕,意思是「多國之父」。通常一位父親給他兒子起名的時候,他選的名字不僅要好 聽,還表達了他對這孩子的期望,或者他對這個孩子的感情,或者這孩子出生時的情形。所以,問上帝叫什麼名字, 就是詢問關於他的信息。問上帝叫什麼名字,就是問他是一位怎樣的上帝。我們應該很想知道上帝是怎樣回答摩西的問題的。上帝怎樣表明自己的身份?上帝會怎樣向聖經前幾卷書的 作者說他是誰?我們屏住呼吸,坐立不安,要聽上帝的名字。一開始,上帝的名字相當讓人不解。「上帝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 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出 3:14)。在這裡上帝用了一個長的表達形式,「我是自有永有的」,也用了一個很 短的表達,就是「那自有的」來講出他的名字。這句長話是一句很難的希伯來文,可以翻譯成現在時態或將來時態, 而且英文標準版(後面簡稱為 ESV)所用的人稱代詞也是可以有其它很多種的翻譯方法。在這裡我不能探究所有 這些翻譯,但歸根到底要點就是,上帝對摩西的回答充滿奧秘。就算他名字的簡短表達形式,「自有的(我是)」, 也是很難明白的。這是常用的說法,正如某人說「我是約翰」,或者「我是一位教師」。但「我是」本身可以有什麼 含義呢?然而繼續看第 15 節,就會有助於我們理解:「上帝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 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 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在這裡,我們看到這充滿奧秘的名字還有第三種形式。我們已經看到它長的表達形式, 短的表達形式,現在看到的是非常短的表達形式,是一個詞,翻譯成「耶和華(主)」。ESV 里「耶和華」這個詞 代表希伯來文的 Yahweh 。Yahweh 很明顯是出自動詞「是」的一種形式,所以它是和第 14 節反覆出現的「我是」 有關的。一些較古老的英文聖經版本把這個詞直譯成「耶和華」,但現在大部分的版本都按照欽定版的做法,把它 翻譯為「主」。第 15 節說,上帝要人這樣來認識他,要歷代的人按這個名字來紀念他。所以,英文聖經里的「主」,代表希 伯來文的 Yahweh,另外一個希伯來文單字 adon,以及希臘文 kyrios 這個詞,在英文聖經里出現超過七千次,大部 分時候指父上帝,或者耶穌基督(這一點很重要)。2「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這是一種主權的宣告。只有一位上帝,他是耶和華,他是主。新約時期的基督徒也宣告耶穌的主權:耶穌是主(羅。) 我們也要注意,聖經里一次又一次提到,上帝說他要做這樣那樣的事情,好使人「知道我是耶和華(主)(如出 6:7;7:5,17;8:22;14:4;29:46;賽 45:6;49:23, 26;耶 16:21;24:7 等。)所以我 們可以說,「上帝是主」是舊約時代上帝子民的基本宣告。新約時代上帝子民的基本宣告是「耶穌是主」。可以這 樣概括聖經的主要內容:「上帝是主」是舊約的信息;「耶穌是主」是新約的信息。所以,如果我們要認識聖經里的上帝,我們就一定要來認識他的主權。當然還有許多概念,是可以幫助我們 來認識上帝的,比如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講的「無限、永恆、不變」。我們會看一看其中一些這樣的概念。但我 們需要有一個起點,而要找到一個比主權更恰當的起點,這是難的。所以我們要問,上帝是主,這是什麼意思?在開始的時候我要強調,主是一個有位格的名字。所以我們的上帝是一位4有位格的神。這是一個極為重要的 事實。我們知道在我們這個世界上存在著有位格的人,好像喬伊,辛蒂,馬友友,桑美? 索薩,喬治? 布希,等 等等等。這世界也存在著沒有位格的事物,如岩石,樹木,萬有引力定律,龍捲風,球芽甘藍,物質,運動,空 間,時間和機會。世俗論者通常想要爭辯說,有位格的要歸屬於沒有位格的:到了最後,喬伊,辛蒂和馬友友終 極不過只是物質,運動,空間,時間和機會而已。但聖經教導的正好相反:沒有位格的要歸屬於有位格的,物質, 運動,空間,時間和機會,最終是一位偉大有位格的上帝用來管理和運作他所創造宇宙的工具。我們從出埃及記第三章可以看到的另外一點就是,上帝是至為聖潔的一位有位格的神。就是說,他是和我們 分別開來,超越我們之上的。不帶著至大的敬畏,我們就不能來到他面前。聖潔也意味著上帝是至為義和良善, 他一定要跨越一個極大的障礙,才能與像你我這樣的罪人有任何相交。但更詳細的我們留待後面再講。主這個名字的主要含義,就是他是一個盟約的頭。在一個盟約中,上帝接受一群人歸向他自己。這件事情的 核心,就是經常記載在聖經里的他的這句話:「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來 8:10 參見出 6:7;利 26:12;耶 7:23;11:4;林後 6:16;啟 21:3)。他用他的律法(就是書面記載的文件,我們後面要看到這點)管理他 們,他救他們脫離毀滅與死亡。所以這盟約包括了律法與恩典這兩樣。我們會在第 9 章更詳細思想關於各樣的盟約 的事情。主這個名字也告訴我們關於他本性的事情,他是怎樣的上帝。聖經很典型地把三種觀念和主權這個觀念聯繫 在一起,我把這三種觀念稱為掌管(control),權柄(authority) 和同在(presence)。我已經事先向你們打過招呼, 這本書要講很多三重的特點。這是其中第一個,還有很多其他的,是與這三樣協調一致的。我把這三點稱為主權 屬性(lordship attributes)。 讓我們依次來看這些事情。掌管當上帝臨到摩西,表明自己是主,他是帶著能力而來。他聽到以色列人的呼求,他來用大能的手和大能的膀臂, 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壓迫。法老是當時最有能力的極權統治者,人們認為埃及的力量是無懈可擊的。但是上帝行出 大能的神跡,面對埃及全地,它的統治者,它的軍隊和它的神,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出 12:12; 15:11; 18:11)。他 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 33:19)。所以他審判埃及,但拯救了以色列。當他要做一件事情,他必 成就。對他沒有難成的事(耶 32:7;創 18:14)。他的話決不徒然返回(賽 55:11) - 他的預言總要應驗(申 18:21-22)這就是我們常說的上帝的主權。世界上發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從他而來。他是那位降下雨水,雷鳴和閃電的神。他使事情凍結,然後使冰融化。大自然最小的細節都在他的掌管之下:比如麻雀落在地上,你頭上頭髮的數目(太 6:26-30; 10:29-30)。我們稱為偶然的,我們歸結於機會的事情,實際上是上4 編譯者註:中文聖經對至高真上帝的稱謂翻譯,一直有兩種譯法,神或上帝。前者「神」容易使人對聖經啟示之上帝的認識陷入民間宗教泛 指的神祗,而後者「上帝」至少直接道出真上帝的兩個重要特徵:不但是一個天上的大君王,更是一個有位格(personal)的主宰。另外,鑒於 目前大多出版的中文版聖經採用「神」字版本,為此,本書在多數地方使用「上帝」的用法,作為提醒和平衡。帝的作為。看看箴言 16:33:「簽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滾動骰子,無論你得到的是 6,8 或者還是 12 點, 這數字是從上帝而來的,這是上帝的決定。上帝不僅掌管小事,他還掌管大事。若不是這樣才怪吶,因為大事是由小事集合起來的。他決定哪些國民要居 住在哪些疆界之內(徒 17:26)。他決定哪一位王掌權,何時掌權,在何處掌權(賽 44:28)。他決定一國的籌算是 否站立得住(詩 33:10-11)。他曾決定惡人要奪去他自己獨生愛子的性命,好使我們 — 我們這些罪人,可以存活 (徒 2:23-24)。上帝不僅掌管人類歷史的重大事件,他還掌管像你我這樣每一個人的生活。我們在母腹中的時候,他已經覆 庇我們(詩 139:13-16)。他決定我們外出旅行,還是留在家中(雅 4:13-17)。這是否意味著上帝甚至掌管我們自由的決定?肯定是的。約瑟的兄弟賣他為奴,為要傷害他。那是他們自由的 決定,他們要為此負責。但最終是上帝使用了他們的惡行,來成就他良善的旨意(創 45:5-8)。確實,聖經甚至經 常把人類罪惡的行徑歸於上帝。他讓以色列的敵人恨她(詩 105:24-25)。他使法老的心剛硬,與他的百姓為敵(出 4:21;羅 9:18)。他激動猶大,希律和本丟彼拉多,把耶穌處死(徒 2:23;4:28)。但上帝也奇妙作工成就好事!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掌管,也帶來我們的信心和悔改,使我們可以在基督里得永 生。保羅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 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 2:8-10)。 信並不是我們在自己裡面作成的。上帝把信心賜給我們,這是他的恩賜。他打開我們的心,使我們相信(徒 16:14-15)。 我們相信,這是因為他預定我們得永生(徒 13:48)。他吸引我們到他自己那裡(約 6:44),賜我們信心(約 6:65; 腓 1:29)。是的,我們也選擇他,但他首先選擇我們(弗 1:4;約 1:12)。上帝掌管,這意味著他在整個宇宙中發生的一切事情上行使主權。請看這些經文:除非主命定,誰能說成就成呢?禍福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嗎?(哀 3:37-38)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 8:28)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弗 1:11)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誰是先 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羅 11:33-36)在這裡,在這概覽一開始的第一章,我就教導你關於預定論的教義。我知道預定論是很難明白的。比如我們問, 如果上帝預定了一切,那麼人還有什麼自由?這是一個好問題。我們會在第 7 章來看這個問題。另外一個重要的問 題就是,如果上帝是聖潔,公義和慈愛的,他怎麼能讓惡事成就?這是一個真的很難的問題,它已經讓一些人大傷 腦筋。我們要仔細看這個問題,但現在我們還不是時候。我希望你能等到第八章的時候,那時我們要討論關於罪的 問題。現在我只要說,當上帝讓人罪惡的舉動得逞時,他是為了他自己美好的旨意。我們不能總知道這些旨意是什 么,但是上帝向我們保證,這些旨意是好的。他差派他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的罪死了,以此讓我們確信他的良善和公 義。權柄三個主權屬性的第二樣就是他的權柄。上帝的權柄就是他有權命令他的受造物,讓他們一定要做什麼。掌管和 能力有關,權柄和權利有關。掌管意味著上帝讓一切事情發生,權柄意味著上帝有權讓人服從他,所以我們有義務 要服從他。上帝的權柄是他主權的一部分。當上帝在出埃及記第三章遇見摩西的時候,他給了他一條滿有權柄的信息 - 讓我的百姓去,好使他們可以服事我 - 這甚至也擁有對法老的權柄(出 4:12)。當上帝在西乃山與以色列人相遇 的時候,他說他自己是耶和華,是主(出 20:1-2),然後對他們說,除了他以外,他們不可有別的神(第 3 節)。上4帝的主權意味著我們一定要服從他的十條誡命,以及任何其它他要加給我們的命令。所以,上帝命令我們承認他的 主權,然後去服從他所有的誡命(申 6:4-6)。耶穌也用不同的方式反覆說,「如果你們愛我,就要守我的命令」(約「你們不遵我的話行,那麼你們為什麼還稱呼我主啊,主啊呢?」(路 6:46 意譯,參見太 7:21-22)。上帝的權柄是絕對的。這就是說,首先,我們不應該懷疑,質問他的權柄。保羅說亞伯拉罕相信上帝的應許, 「總沒有心裡起疑惑」(羅 4:16-22)。亞伯拉罕肯定受過試探,要他起疑惑。上帝應許要賜給他迦南地,但儘管他 住在當中,他卻並沒有擁有一寸的土地。上帝應許要給他一個兒子,這兒子的後裔要比海邊的沙還要多。但是亞伯 拉罕的妻子撒拉已經過了生育的年齡,亞伯拉罕已經超過一百歲,這個應許還沒有實現。但無論如何,亞伯拉罕緊 緊抓住上帝有權柄的話語,甚至不顧他感觸得到的證據。我們也應當如此。第二,上帝絕對的權柄意味著他的主權要超越我們效忠的任何其它事情。我們應該忠心於我們的父母,我們的 國家,我們的朋友,但是上帝呼召我們來盡心愛他,這就是說,他不容得有人與他相爭。耶穌告訴他的門徒要孝敬 父母(太 15:3-6),但他告訴他們更要尊崇他(太 10:34-38,參見太 8:19-22;22:37;腓 3:7-8)。第三,我們說上帝的權柄是絕對的,這意味著上帝的權柄涵括了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保羅說「你們或吃或喝, 無論作什麼,都要榮耀上帝而行」(林前 10:31;參見羅 14:23;西 3:17,24;林後 10:5)。我們所作的一切,要麼 是榮耀上帝,要麼就不是。上帝有權對人生活的每一個方面發號施令。立約的同在上帝的主權意味著他掌管一切,說話帶著絕對的權柄。上帝的主權還有第三個要素,從某些方面來看,這是最 深奧,最寶貴的。這個要素就是他向我們的委身,因此與我們同在。正如前面看過的那樣,這盟約的實質就是上帝所說的,「我要作你們的上帝,你們要作我的子民。」上帝向在摩 西帶領下的以色列人說這番話(出 6:7),向新約時代上帝的子民說這番話(林後 6:16)。在整本聖經中他多次宣告 這個應許(創 17:7;出 6:7;29:45;利 26:12;耶 7:23;11:4;24:7;30:22;結 11:20;14:11;36:28;37:27;來 1l:16; 啟 21:3)。這意味著立約的主是接納人作他自己百姓的上帝。當上帝接納我們作他百姓的時候,他為我們爭戰,他祝福我們,愛我們,有時候因為我們的罪特別審判我們(如 摩 3:2 所言)。最重要的,他與我們同在。 他奉他的名祝福我們(民 6:27),所以他與我們同住,我們與他同住。 在舊約的時候,上帝確實與以色列同住,正如他在會幕,後來在聖殿里顯現,讓人看見他的同在。在新約時代,耶 穌是以馬內利,「上帝與我們同在」(賽 7:14;太 1:23;參見創 21:22;26:28;28:15;39:3-4)。他是「住在」我們 中間的上帝(約 1:14)。他復活之後,派聖靈以我們為殿,住在我們裡面(林前 3:16)。掌管,權柄,同在。這些主要的聖經概念解釋了什麼是上帝的主權。超越性和臨在性這些我稱為主權屬性的特徵,要幫助我們對神學家經常用來描述聖經里的上帝所用的超越性和臨在性這兩個概 念有一個清楚認識。這兩個詞不是聖經里的用語,但是聖經確實說到上帝是在「至高之處」的(詩 113:5,參見 123:1; 賽 5:16),也是「與我們同在」的。他即是「高高在上面」,也是「謙卑在下面」。他高升,他也與我們親近。當聖 經用「在上面」這樣的言語時,神學家們把這稱作是超越性。當聖經說上帝是「在下面」與我們同在,神學家們說 的是臨在性。然而超越性和臨在性這兩個概念有危險的地方。比如一些神學家誤解了上帝的超越性。他們以為這意味著上帝 離我們如此遙遠,我們其實無法認識他;如此遙遠,人的語言不能準確描述他;他離我們如此遙遠,他只不過是天 上模模糊糊的某樣東西,沒有任何確定的特徵。這種超越性的概念是不符合聖經的。如果上帝是這樣超越的,他怎5么可能也與我們親近呢?而且按照聖經,我們能夠確切認識上帝。儘管人類的語言有局限,上帝卻能使用人類的語 言,清楚準確告訴我們他是誰,他做了什麼。所以我請你拋棄這種超越性的神學概念。如果你真要使用這個詞,請用它來描述上帝坐在寶座上好了。當聖經 講上帝是「至高」,「為大」,得「高舉」,這不是說他離我們極為遙遠,我們不能認識他。這而是說上帝是君王,他 是主宰。換其他話說,聖經講的超越性是上帝掌管和權柄的主權屬性。類似,如果你真的要用「臨在性」這個詞,你就要用它來形容上帝立約的同在。一些神學家說到這一點的時候, 讓人覺得當上帝臨在,他就是沉浸在這個世界裡,隱藏在世界上,不能和受造物實在的有所分別。但這也是不符合 聖經的,因為他是造物主,我們是受造物,所以上帝總是有別於這個世界。然而他是清楚顯明在這世界當中的(詩 19:l;羅 1:18-21)。上帝確確實實地臨到了我們,與受造物同在,這真是奇妙和寶貴。對把主權作為中心焦點的反對意見當然我們可以用很多角度來看聖經。我認為主權是一個特別有價值的角度,很簡單,這是因為它在聖經本身居 於如此中心的位置。但是一些神學家喜歡採用其它的方法。例如一些人習慣聚焦在上帝的慈愛和憐憫上。我認同這 些很重要,但我認為,它們的重要性從主權的角度來看是至為明顯的。上帝的慈愛和憐憫是他與他的百姓立約同在 的方面。而且,上帝的主權凸顯了他的慈愛和憐憫,表明了它們的能力,讓我們確信,他的慈愛總能成就他的旨意。當然,對一些人來說,強調上帝的全權(sovereignty),這本身就應當避免不談。他們要給人的自由意志留下 更多空間(見第七章)。但是上帝的全權,連同預定論的教義,是聖經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其他人反對的意見可能是,主權這種觀念讓人想起中世紀的封建制度。很重要的是,我們應當首先按照聖經的 角度,而不是按人類文化的角度來認識主權這個問題。聖經對主權的看法和封建主義是極不一樣的,儘管兩者在某 些方面有共通之處。主要的區別在於神絕對的掌管和權柄,是和他與他百姓的同在密切結合在一起的。 另外一個反對意見就是,聚焦在主權之上,這會遮蔽其他聖經的強調之處。肯定的是,任何強調某樣聖經真理 的模式都會多少以犧牲其他真理為代價。原因在於神學並不是聖經。神學重新敘述聖經的真理,所以無可避免的是, 它的強調點是和聖經本身不一樣的。解決這個問題唯一的方法就是限制神學,讓神學只能是從創世紀到啟示錄把聖 經復讀一次。肯定的是,用其他的模式,如上帝是父,丈夫和救贖主,來平衡主權模式,這是有益的。在所有這些當中,我 認為主權是最全面的,既是因為它廣泛貫穿整本聖經,也是因為它能包括和解釋其它的模式。 關於上帝,我們當記住的第一樣事情就是他是主,是耶和華,是自有永有。作為主,他是有位格的,聖潔的, 是立約的頭。他完全掌管著他所造的世界,帶著絕對的權柄向我們說話,自己委身於我們,作我們的以馬內利,就 是上帝與我們同在。第二章 上帝和他的作為1通過描述上帝在歷史中的作為,通過給我們關於他充滿權柄的描述,和通過給我們稍微一瞥他三位一體的內在性, 聖經來向我們啟示上帝。在這一章中,我們要看這幾方面的頭兩樣,第三章要看第三樣。上帝的作為和聖經的描 述,以他的掌管,權柄與同在,表現了他的主權。上帝是誰?在前一章我強調,在聖經中上帝很主要地顯為是主,這意味著他掌管萬事,說話帶著絕對的權柄,在盟約的承諾中與他所造的受造物同在。在這一章,我們要更詳細來看上帝的本質。我要事先警告你,在這方面我們要覆蓋的範圍很廣;但是再一次,我希望能給你一些掛鉤,用來安置我要講的許多概念,我希望這樣能讓你學得更容易一些。我要再次使用一種三重 的模式,是多少和前面講過的模式對應的。聖經通過描述上帝的作為,通過給我們關於他充滿權柄的描寫,並通過給我們稍微一瞥他內在三位一體的生 命,來向我們展現上帝。上帝的作為是和他掌管的這個主權屬性相對應,因為他的作為大有權能,總是能夠成就他 的旨意。當然,關於他充滿權柄的描述,這是代表了上帝主權的權柄。對上帝內在三位一體生命稍微的看見,這是 與他的同在相對應的;因為這讓我們知道,甚至在上帝創造世界之前,他就存在於親密的位格化的關係之中 —— 三 個位格在愛中彼此委身,完全地彼此同在。上帝在他各樣的作為,描述和內在生命中向我們彰顯他自己,讓我們看到他是主。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 要讓人知道他是耶和華,是主(出14:4,以及很多別的經文)。當我們來看這些聖經教導時,我祈求上帝使你能更 清楚看見上帝的主權。上帝的作為我們可以把上帝的作為分成三類:他永恆的定旨,他在自然界中和對自然界的作為,以及他對罪人的救贖。第一樣 對應的是他的權柄,第二樣對應他的掌管,第三樣對應的是他立約的同在。我要用本書大部分的篇幅來討論救贖, 因為這是聖經的主題。在這一章,我要集中注意力來看上帝永恆的定旨,以及他在自然界中和對自然界的作為。讓 我們先看後者。上帝在自然界中和對自然界的作為可以被進一步分為神跡,護理和創造。又是一組三樣的事情!但我不大肯 定能不能把這三樣和主權屬性聯繫起來,所以我要跳過去,直接來談談這些事情。神跡什麼是神跡?人們有時候把神跡定義為有別於自然律的例外,但我認為這個定義是不符合聖經的。聖經沒有 講到任何關於自然律的事情,聖經的作者對自然律知之不多,還不至於把神跡當作是有別於自然律的例外。 當聖經作者講到神跡的時候,我相信他們所想的可以被歸納為是上帝主權異乎尋常的彰顯。當上帝讓海水分 開,好使以色列人可以在乾地上走過去的時候,以色列人很有可能並不大知道自然律被終止或改變了 —— 儘管很 有意思的是,出14:21 說這神跡是通過吹一場「大東風」發生的,但他們並不知道是上帝在動工。2 他們知道上帝 正如他應許的那樣,行大能動工,拯救他的百姓,毀滅埃及的軍隊。上帝讓大海乾涸,好使「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 和華」(14:4)。當上帝讓斧頭飄在水面上,讓死人復活, 治好大麻風的人的時候,無疑他的目的也是如此。當 耶穌行神跡,讓門徒捕獲到魚的時候,彼得並沒有說什麼自然律被改變或扭曲之類的話,而是集中去看在這神跡中 顯明出來的耶穌的主權,說道,「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5:8)。聖經用不同的希伯來文和希臘文單詞表達神跡,是集中在三個方面:權能,記號和奇事。這很特別,是和我 們一直在講論的三個主權屬性相對應的。神跡是權能, 表明上帝對他的造物的掌管。神跡是記號,是滿有權柄地 傳達上帝的意圖。神跡是奇事, 這些事情喚醒我們,讓我們意識到上帝真的在這裡,在他立約的同在中,正如彼 得在那捕魚神跡發生之後意識到的那樣。今天還有神跡發生嗎?首先很重要的是,我們要記住,就算在聖經里神跡也不是每天都發生的。它們是在非 常特別的情形下發生的事情,通常是要證實一位先知或門徒所說的話屬實,特別是證實父給他的兒子耶穌所作的見 證。我們不應當期望神跡是基督徒生活固定的一部分。上帝並沒有應許有這樣的事。上帝只是為了他自己的理由行 神跡。另一方面,我們不能保證說上帝今天不行神跡。如果我把神跡定義為是上帝主權異乎尋常的彰顯,這個定義 是正確的話,我要提醒你,異乎尋常是一個相對而言的用詞。異乎尋常和尋常之間,神跡和護理之間並沒有嚴格的 分別。聖經里「奇事」這個詞用在讓斧頭浮起來,把水變為酒,行神跡餵飽眾人上,但是在詩136:4 和25,它們也 指上帝賜食物給他一切的受造物。我們通常都不認為這是神跡,但是當你去想這件事情,這其實是非常奇妙的。給 曠野中百萬以色列人食物吃,這是一件奇事,然而在一種意義上,上帝絕對是賜食物給地上每一樣活物,這更加奇 妙。所以,可能從一個角度來說,上帝無時不刻在我們四周行神跡。護理現在我們來看護理。如果神跡是上帝異乎尋常的作為,那麼護理就是他尋常的作為。 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 樣,這兩者之間的分界線並不明顯。神跡很奇妙,但上帝的護理也很奇妙。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把護理定義為「他極其聖潔地、智慧地、有權能地,繼續保守,並統管他所創造的萬 有及其一切行動」(第11問)。請注意其中的「萬有」和「一切」。正如我們在上一章看到的那樣,上帝對他的 世界的掌管是全面的。任何確實發生的事,都是他使之發生的。他的「保守」有很多不同的含義:諸如,沒有上帝 的許可,地球無法繼續存在;耶穌維繫萬有(西1:17);上帝延遲他毀滅性的審判,直到他所有的選民都得救為止 (彼後3:5-9);我們活在地上的時候,很多時候上帝保守他的百姓免於死亡和毀滅(創45:5)。當然死亡最終都要 來到,但就算我們死後,上帝仍繼續保守我們。正如大衛說的那樣,「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詩16:10)。 「統管」的意思就是引導自然和歷史的路徑,達到上帝預定的目標(弗1:9-11)。小要理問答並沒有說啟示是護理的一方面,但是很要緊的是,我們應當記住,每一件發生的事都反映了上帝 的智慧(詩104,特別是第24節;箴8:22-36),他的話語指揮著萬事(詩147:15-20; 148:5-8)。這就是諸天訴說2一個人可能已經看到了,「把水分開」,神在創造世界的時候也做過這樣的事(創1:6)。上帝的榮耀的原因(詩19),他眼不能見的本性是清晰可見的(羅1)。上帝在護理中向我們啟示他自己。最後,「參與」(concurrence)就是上帝與即使算是自然和歷史中最微小的事件合作,成就「上帝的力量與 所有從屬力量的合作,按照預先訂立,管治這些從屬力量運作的定律,使它們運行,完全按照它們運行的那樣運行。 3 」 我們通常以為,植物發芽的時候,它們是在行出自然律。確實如此,但是參與的教義告訴我們,上帝也與這些 定律一道動工,通過它們動工,成就他的旨意。所以,若不是上帝的旨意,沒有一隻麻雀會掉在地上(太10:29), 他數算我們頭上所有的頭髮(太10:30)。上帝不僅從上面,而且也從下面統管他的世界。他既在天上,也在發生 的一切事物之中作工。那麼護理就像神跡一樣,也符合我們講的三重畫面。上帝在護理中掌管萬事(通過統管和保守),他滿有權 柄地啟示他自己;他親自與他所創造的世界同在。創造在看了神跡和護理之後,讓我們來看創造的教義。創造是上帝的作為,使萬物出現,是創世記第1章記載的事 件。神跡和護理在現時的世界彰顯上帝的主權,創造則是在時間開始的時候彰顯他的主權。 教會總是承認上帝是從無到有的(ex nihilo)造成這個世界。在「起初」,當上帝創造天地的時候(創1:1), 除了上帝自己以外,任何事情都不存在。這裡有兩個重要的問題。第一,上帝不是用非受造的東西造出這個世界。 一位為人的藝術家一定要有工具,比如粘土,油彩或畫布。但是上帝不使用材料。為什麼?因為世上所有的材料 都是由他造的。這就好像一位為人的藝術家不僅製作出一尊雕像,還造出粘土,以及構成粘土的一切元素。上帝 造天上,地上和海里的萬物。沒有一件事不是由上帝創造的。所以就不存在上帝用來創造世界的非受造的事物。 第二個問題就是,上帝不是從他自己,從他自己的本體創造出這個世界的。這就是說,這世界不是上帝。世 界沒有神性。在聖經里,上帝是造物主,世界是他的創造。所以我們只敬拜上帝,不敬拜世上任何的東西。和某 些東方宗教和西方新紀元運動思想相反的是,我們自己並不是神。如果上帝不是用已經存在的事物造這世界,不是使用他自己的本質造這世界,那還剩下什麼?他用什麼造出 這個世界?儘管看起來很古怪,但唯一的答案就是,無。聖經沒有直接說上帝是從無造出這個世界,但它確實說上帝創造萬有(所以沒有一樣是非受造的東西),世 界不是上帝(所以上帝不是從他自己的本質中創造了這個世界)。在聖經里,上帝從無到有的創造,這是對救贖的一個特別重要的類比。拯救是上帝新的創造(林後5:17;弗2:10)。 正如上帝從無造出這個世界,從黑暗中帶出光明,同樣他把他的百姓從罪中帶進到義中,從沒有愛的指望到對他的 愛充滿確據。保羅說:「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上帝,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上帝榮耀的光,顯在耶 穌基督的面上」(林後4:6)。就像創造一樣,在救贖這件事上,一切事情都是出於上帝的。救恩出於耶和華(拿 2:9)。今天有很多人問,上帝用了多長時間創造世界。一些人相信,他用按字面理解,24小時一天的六日創造萬有。 其他人教導說,那些日子是漫長的時間段,可能是地質上的紀,這種觀點被稱為一日一紀說(day-age theory)。其 他人堅持創世記第一章作為一個整體,如此充滿比喻的含義,我們根本無法從中得知任何關於創造時間次序的事情。 這是一組很複雜的問題,我不能在進行神學概覽的時候討論這些問題。就我個人而言,我看不出有什麼理由,為什 么那些日子不可能是24小時的一日。但我認為我們不應該在這個問題上開戰。關於創造和進化論的關係,我們會在第七章簡單來看這個問題。3柏路易(Louis Berkhof),《系統神學》(Grand Rapids:Eerdmans,1939), 171頁。上帝的預旨我們已經討論了神跡,護理和創造:上帝在時間之中的主權,和上帝在時間之初的主權。現在我們來簡單看 看上帝的預旨,這要讓我們看到他在時間開始前,一直回溯其亘古永恆的主權。按照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上帝的預旨是「他從永遠所定的主意;根據他的美意,為了他自己的榮耀,預 定一切將有的事」(問7)。我們在第一章已經看到,上帝掌管一切。在這裡,我們學習到,這種掌管是出於一個 計劃 ,聖經把這稱為他的旨意,他心裡的想法,他的智慧。很明顯,上帝在這個世界上的作為不是隨機而發的。 對此上帝早就想清楚了。因為他對每一件事情都有一個理由,一個目標,一個旨意,他能叫萬事相互效力,叫人得 益處(羅 8:28;弗1:11)。在苦難中這是一個極大的安慰.上帝的計劃歸溯到時間之前,一直追述到亘古的過去:「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定,他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 (詩33:11;參見104:24;賽37:26;46:10;太25:34;林前2:7;弗1:4;3:11)。最奇妙的預旨就是上帝在創世之前,就要在基督里揀選信徒(弗1:4;提前1:9)。所以沒有什麼可以叫我們與 他的愛隔絕。這被稱為揀選的預旨,我們要在第十三章討論這個問題。對上帝滿有權柄的描述我們已經在神跡,護理,創造和預旨的範疇內討論了上帝的作為。在每一樣這些作為當中,上帝都表明他就 是主。聖經也很簡單告訴我們上帝是什麼樣子的,以此更直接教導我們關於他的事情。所以,我要講聖經對上帝的 描述。這些聖經描述分三種(現在你看慣我表述中的模式了吧?):名字,形象和屬性。 神的名字就是像主這樣的名字,我已經把這當作我中心的主題。另外一個名字就是神本身這個稱號,這是一 個更廣泛的用語。神 這個字既可以用在真神身上,也可以用在假神身上,但是耶和華,主,這名字只能用在真神 身上。還有複合的名字,比如全能的神,萬軍之耶和華(這強調的是上帝被天軍環繞),耶和華以勒,就是有預備 的神,等等。我們也要看到,耶穌這個名字是上帝特別重要的一個名字,因為萬有都要因耶穌的名屈膝(腓2:10)。 形象是用語言表達的上帝的畫面,把他比作為我們經歷中的人和事。所以聖經把神表現為是君王,父,牧羊 人,光,磐石和盾牌。君王多多少少與主是同義詞,在聖經里數千次出現。父可能是上帝最重要的形象,在新約中 尤為如此。耶穌教導我們要稱上帝作我們的父,因為在一種特別的意義上,上帝是耶穌的父。上帝通過耶穌接納我 們為嗣子,進入他的家;我們呼喊「阿爸,父!」 - 爸爸!(羅8:15;加4:6),就像耶穌他自己呼叫的那樣(可 14:36)。人有時候問,可不可以把上帝稱作我們的母親。肯定的是,按本質來說,上帝既不是男性也不是女性,因為 他沒有身體。所以這是一個關於形象的問題:我們應當主要用男性的形象,還是用女性的形象來講論上帝?聖經中 上帝有女性的形象。主說他是生以色列的,所以在某種意義上他是以色列之母(申32:18;參見民11:12;賽42:14-15)。 但我們要記住,使徒保羅對他自己也是用了類似形象的說法,他說「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 們心裡!」(加4:19)。保羅在這裡把自己比喻為教會的母親,但這並沒有讓人對保羅的性別提出任何的懷疑(參 見帖前2:7)。肯定的是,聖經中上帝的形象壓倒多數的是男性形象。這不是偶然的。在聖經的時代,異教徒信仰中有女性 的上帝,但是聖經作者刻意避免暗示耶和華是女性。一個可能的原因就是聖經強調男性在家庭和教會中的領導地位。 所以把上帝表現為一位女性,會讓人對上帝的權柄認識混亂,這也可能會遮蔽了聖經中上帝作為他百姓的丈夫,以 色列是他不忠的新婦這個畫面。這是一個不應該被遮蔽的畫面,因為它引出了耶穌就是那新郎,要救贖他的教會作 他榮耀的新婦。現在讓我們來看上帝的屬性。屬性可以是形容詞性的(如永恆的),也可以是名詞性的(如亘古),是用來形容上帝是一位怎樣的上帝的。我要再次給你三個掛鉤,把這些掛上去,我把這些屬性分成慈愛,知識和權能。這 三樣是分別對應同在,權柄和掌管這三樣主權屬性的。再一次,我的要點就是,像上帝的作為,他的名字,他的形 象一樣,聖經用上帝的屬性來啟示他的主權。我的篇幅有限,在這裡只能給你一些基本的觀念,以及一些聖經經文,我鼓勵你默想這些經文,更深入理解。慈愛的屬性首先讓我們來看上帝的慈愛。肯定這是很重要的,因為約翰兩次說上帝就是愛(約壹4:8,16)。當聖經講到 上帝的道德特徵時,它使用不同的詞,如良善,恩典,立約的信實 (希伯來文作hesed),義,公義,以及慈愛這個 詞本身。這些有時被稱作是他的道德屬性。這些詞有不同的細微差別。良善是一個更常用的詞,常常是指上帝對所有人,甚至那些在盟約之外的人的仁 愛。恩典這個詞當然常用來指上帝的拯救這恩賜本身,是與他百姓任何的行為無關,是賜給他們的。義和公義是相 當法律性的用語,指出上帝的作為達到至高的標準 - 當然是他自己的標準!—— 公平和公正的標準。上帝的慈愛是忠心,感情和行動,它們分別對應的是他的權柄,同在和掌管。忠心的意思是忠誠,對說的話 守信;感情是情感上的喜愛;行動代表著我們為我們所愛之人所做的好事。上帝的愛擁有這三種元素;我們對他的 愛,對彼此的愛都應當反映出他的慈愛。上帝愛他所有的創造物,甚至愛他的仇敵。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太5:43-48),他對所有人行公義, 按每一個人當得的待他(創18:25)。但上帝的慈愛,甚至他的公義,4 遠不止這些(約3:16;約壹4:8-10);因為 我們作為在基督里的信徒,我們沒有得我們配得的。我們配得的本是死亡,但是上帝把那死亡的懲罰加在他兒子身 上。耶穌死了,他得到我們配得的。因為他,我們得到比我們配得好得多的事,我們根本不配的祝福。所以在聖經 中,上帝的慈愛,良善,恩典,甚至公義,描述的是上帝那偉大的作為,上帝藉此把救恩帶給不義的人,帶給我們。然而我們應該認識到,上帝也是一位發義怒的神,一位審判的神。聖經甚至說他恨某些人——他每日憎恨惡 人(利20:3;申25:16)。有時他的恨帶給人直到永遠的懲罰。我們一定要記住,他曾經也恨我們(弗2:3),然而 卻在愛中向我們伸手,在基督里救了我們。甚至就在他恨我們的時候,他已經在創世之前在基督里愛我們了。你看 到這似非而是的事實嗎?在同一時間,對同一個人既愛又恨,這是一件可能的事情:上帝恨他是因為他是惡的,然 而,從長遠看卻愛他,以致上帝要救他脫離邪惡。如果上帝是愛,那麼他怎麼可能恨人呢?首先,上帝的愛是忌邪的愛(出34:14)。就像在一個人的婚姻中 一樣,上帝有權利期望我們忠心於他。當我們不忠時,我們召來他的怒氣。第二,儘管上帝是愛,他卻沒有義務要 把他的愛平均分給所有人。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從每一個人都從他手領受到某些祝福(太5:43-48)這個 意義來看,他是愛每一個人的。確實,他善待我們所有的人,遠超我們所配得的。然而,他留下最大的祝福,只留 給他的愛子,和留給他愛子用血買贖來的百姓。知識的屬性在知識的屬性這個題目下,我要討論他的發言,真理和智慧,以及知識本身。首先,他的發言。 我們會在第四章更多思想上帝的話語。但在這裡請注意,只有在聖經記載的信仰中,才有 至高神向他的受造物傳達關於他自己的真理這一回事。這就是我在第一章說上帝既是絕對,也是有位格的那個部分 講的意思。發言是有位格的活物特有的。在多神教的信仰當中,眾神說話,但他們不是至高的。在印度教和其他復 雜的信仰中存在著一位至高的神,但那位至高神是沉默的。 聖經一神論其中一樣最寶貴的祝福就是,我們的上帝 向我們說話,向我們的頭腦和內心傳達他的知識。4他的義是拯救我們的,例如:羅1:17,約壹1:9。11第二,他的真理。 聖經對真理這個詞的用法分三種。5 上帝是真理,真神是與假神對立的(耶10:9-10;約壹 5:20)。他講真理 — 從不說謊,從不犯錯(多1:2)。 他行真理,因為他們已經看到了,他是良善與愛的上帝(申 7:9)。第三,他的知識。 上帝知道一切,所以我們說他是全知的。(詩147:5;約21:17;來 4:12-13;約壹3:20)。 聖經說他的認識是無限的,他了解萬事,他分辨我們內心的思想與動機。他當然是了解萬事,因為所有事情都是藉 著他智慧的計劃而發生的。今天一些稱為開放神論者的人說上帝並不完全地或窮盡的知道將來的事情。在這些人當中,有一些人甚至說, 上帝在說將來會發生的事時會出錯。但是這種觀點是完全違背聖經的。6 申18:21-22說到,驗證真先知是看他的預 言是否應驗。很明顯,這說的是,如果一位先知的話證明是假的,那麼這些話是不可能出於上帝的,因為上帝對將 來的事情,對任何其他的事都不會看錯。確實,知道將來,這不僅是對一位真先知,也是對一位真神的驗證。在賽 41:21-23上帝挑戰假神,叫他們預言將來,因為他知道他們不能。只有他肯定知道有什麼事情將會發生。確實,在聖經中上帝經常發具體詳細的預言。藉著上帝的默示,先知撒母耳告訴掃羅,離開後不久,掃羅就 會「在便雅憫境內的泄撒,靠近拉結的墳墓,要遇見兩個人」(撒上10:2),他們會說什麼,做什麼。所有這些事 情都按照撒母耳預言的那樣一模一樣地發生了。(也見王上13:1-4;王下8:12;詩139:4;徒2:23; 4:27-28。)開放神論者有時說上帝是不知實情,就像在創18:20-21,上帝說他要去所多瑪,看看它是不是像某些人控告的 那樣充滿罪惡。但如果在這一段經文中是在講上帝不了解實情,那也是講他不了解現在的事,而不是不知道將來 的事,而開放神論者都承認相信上帝對現在之事並非不知。我們要知道,在這一段經文,以及其他經文里,上帝 是用比喻的方式說話,要講明一個要點。在此處,要點就是上帝在為指控收集實事證據,然後對所多瑪的罪作出 判決。上帝不僅有知識,還有智慧。智慧是知識的一種更高的形式,它了解某樣事情更深的意義,以及它實際的現 實意義(詩104:24;136:5;羅11:33)。智慧是極深的知識,發揮作用的知識。在聖經中智慧有時候可以被翻譯為 「技能」。我們在想到每一種這些屬性的時候,都要記住一個極為重要的事實:聖經講到關於上帝的每一件事情,它也 是同樣用在耶穌身上。正如上帝是慈愛,知識,智慧,耶穌也是如此。上帝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 救贖(林前1:30)。權能的屬性我們現在來看權能的屬性,這反映了掌管這個上帝的主權屬性。當然首先上帝的權能本身如此廣泛,以致神 學家把它稱為全能,就是說上帝能做萬事。聖經教導說,上帝的權能是無限的, 他能做他想要做的一切。詩115:3 說上帝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參見賽55:11;耶32:17)。然而,有一些事情是上帝不能做的。多1:2 說上帝不能說 謊 (參見民23:19),我們可以輕易推論,他不能做任何不道德的事。因為上帝是完全聖潔與良善,所以他不能做任 何邪惡的事情。類似,他不能做任何在邏輯上自相矛盾的事情,比如把圓變成方,因為他全然的真實意味著他話 語和行為完全一致。另外,上帝不能做與他的神性不相稱的事,比如為自己買鞋子和慶祝生日。那麼我們應該怎樣精確定義全能,好使我們可以用概括的說法知道上帝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呢?基本上我 們是不能定出這樣的定義。我們知道上帝的權能比我們能想像的要偉大得多,我們知道他要做的事,沒有一件他是5這些分類有時分別被稱作是真理形而上學方面,認識論方面和倫理方面的概念。6關於開放神論更多的論述,請參見我著的 No other God《別無他神: 對開放神論回應》(Philipsburg,NJ:長老會與改革宗出版社,2001)12做不成的。除此之外,我們只能讚美他大能的奧秘。上帝的權能是以他有意願(旨意)為前提的,就是有選擇的能力。他選擇他要做的任何事,他的權能使他能 夠這樣做。在聖經中「旨意」的用法有三種。首先,有上帝預定的旨意(decretive will)(創50:20,太 11:25-26; 徒2:23;羅9:18-19;弗1:11)。很簡單,這就是我們前面說的他的預旨。他預定的旨意就是他定好的事情,每一樣都 要成就。第二,還有他命令的旨意(preceptive will )(太7:21;弗5:17;6:6)。這是上帝喜歡要做的事情,他的價值觀, 他常常把這些向我們傳達,作為他對我們生活的命令。很清楚,沒有人能違反上帝預定的旨意:上帝預定的旨意總 要成就。但我們總是在違反,侵犯上帝命令的旨意。侵犯上帝命令的旨意,它的另外一種叫法就是犯罪。我們可以 說,在預定的意義上上帝並沒有定意要每個人都會得救,因為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得救。然而,在命令的意義上,他 要人人為罪悔改,相信耶穌,所以能上天堂。在這個意義上,上帝「願意萬人得救」(提前2:4)。第三種意義上的旨意,就是上帝的呼召(divine vocation),就是我們要去明白的「上帝對我們生活的旨意」。 我們通過被聖靈更新我們的心思意念,以此來發現這種意義上的上帝的旨意(羅12:2;參見弗5:10)。在這種意義 上的上帝的旨意,就是把他的命令有智慧地應用在他預定我們所處的境況之中。這三種旨意分別對應的是上帝的掌管,權柄和同在。我們繼續往前的時候,你聽到我討論說,比如無限,永恆,廣大等的這些屬性是上帝的權能時,你可能會感 到驚奇。通常我們想到這些屬性的時候,我們認為它們是表明了上帝的「所在」。無限說的是他無處不在,永恆表 明他超越時間,廣大表明他超越空間。說上帝無處不在,超越時間,超越空間,這沒錯;但更根本的是,上帝是每 一處,每一件事的主。他是時間的主,空間的主。所以無限,永恆和廣大彰顯了上帝對這些創造領域的有力掌管。無限 是一種普遍的說法,表明上帝超越受造物之上。我們是有限,受限制的;他不是。它的主要意思就是我 們的權能受限於我們的軟弱;而上帝卻不是這樣。類似地,永恆 意味著上帝有完全的權能掌管時間,並超越時間。聖經在很多處經文里講到永恆,其中有創21:33, 申33:27,羅1:20,弗3:11,提前1:17,來9:14。時間不能像限制我們一樣,它不能限制上帝。一些人,比如奧古斯 丁,論證說上帝是在時間「之上」的;其他人,比如奧斯卡? 庫爾曼,認為上帝是在時間「之中」的。聖經沒有 直接講到這個問題。但聖經確實表明:和我們在時間中經歷的不一樣,上帝是不受時間限制的。我們受限於生命 的開始與終結;上帝不是。我們受限於改變;上帝不是(下面我們會更詳細看這個問題)。我們不了解過去和將 來;上帝卻能夠清晰地看到所有的時間領域。我們感到挫敗,因為時間過得太快,我們不能完成我們的任務,或 者時間過得太慢,我們感到沉悶;但是上帝絕不會這樣受限:一日對他來說就如千年,反過來說亦是如此。些事實更符合上帝在時間「之外」,或「超越時間,而不是僅僅在時間「之中」的觀點。但是請記住,上帝 也是在時間之中。聖經讓我們看到,上帝是在歷史上一次又一次與人相遇的神。上帝在時間中無處不在,正如他 在空間里無處不在一樣。重要的是,上帝不像我們,他是時間的主,他的主權是超越時間的。因為上帝是永恆的,所以在某些方面他是不可改變的(民23:19;撒上15:29;詩102:25-27;瑪3:6;雅 1:17)。確實,在聖經的描寫中,偶然得,我們感到上帝似乎在改變。例如,在約拿書他對尼尼微發出審判,但 是當尼尼微悔改的時候,他沒有毀滅這城。在這個上下文中和其他的地方,聖經說上帝「動憐憫之心7」(拿4:2, 參見出32:14;撒上15:35;摩7:1-6)。「動憐憫之心」是一種改變。當然,上帝在耶18:5-10說,他何時宣告要審判, 人悔改,他就必「動憐憫之心」。這是一條常規。人甚至可以說,上帝用這樣方式賜憐憫,是他不變的旨意。所以我們需要稍微再解釋一下上帝的不變性。上帝是怎樣不變的呢?(1) 他每一樣基本的屬性都不會改變。他 是愛,決不會失去他的愛。(2) 他的預旨不變。(3) 他立約的信實不變;上帝決不會不信守他的應許。 (4) 他話語 的實在決不改變,它永遠是真實的。7 TR. 中文聖經把此詞翻作「後悔」讓我們簡單看看其餘的上帝的屬性。上帝的廣大 是他對空間行使的主權,正如永恆是他對時間行使的主權(王 上8:27;賽66:l-2;彌3:11)。所以,在一種很重要的意義上,上帝是在空間「之外」,正如他是在時間之外一樣。 無處不在 ,意思就是上帝不僅在空間之外,也在空間之中,在所有的空間之中(詩139:7-10;徒17:28)。我們不 能逃離上帝。他無處不在,因為他的權能,知識和愛是遍布在他一切的作為之上。換言之,我們不能從他那裡逃離 出去,因為他是主。無形體性,就是說上帝非物質,沒有身體。身體不能超越空間和時間;但上帝可以。當然他能夠以有「身體」 的方式呈現,並已經呈現過,特別是在基督里。請注意,在這整串的屬性當中,上帝既是超越的,也是臨在的。他在世界之上,但也在世界的每一部分之中。 因為上帝沒有身體,所以他是眼不能見的(羅1:20;西1:15;提前1:17;來11:27)。只要他願意,他就能在任 何時候,以任何方式讓自己被人看見。所以他是可見之物的主。主是光,他的榮耀是可以被人看見的,這榮耀是當 他自己向我們顯明時,從他而出的大光(出16:6-10)。當我們靠著基督來信靠他的時候,按比喻的說法,這光就 照在我們身上,所以耶穌可以說,我們是世上的光,正如他是世上的光一樣(太 5:14;約1:9;3:19; 8:12; 9:5; 11:9;12:46)。榮耀上帝,就是無論我們在任何地方都要反射出這光,好使我們更完全地表現出上帝的形像樣式, 好使各處的人都能在我們身上看見耶穌(詩19:1;林前10:31;11:7)。我要在第12章講上帝的靈性,那時我們要討論聖靈的問題。上帝的自足 (這個詞源自拉丁文aseity)指的是他自我滿足。保羅在徒17:24-30中對雅典人說,上帝沒有缺乏(參 見詩50:8-15;賽 40:19-20;44:15-17)。人有時候說,上帝既然是自足的,他就不可能憂傷,但這是不符合聖經的。 聖經教導說,上帝有我們擁有的各樣情感, 只是他的更加完全。確實,上帝會憂傷,因為保羅對我們說,不要叫 聖靈擔憂(弗4:30;參見創6:6)。上帝在聖經中經常使用非常感性的言語勸勉我們:上帝通過以西結說,「你們 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結33:11;參見羅8:31-39;11:33-36)。一些人也會說,因為上帝是自足的,所以他不能受苦。這被稱為無感性(impassibility.)。確實,上帝永遠不 會因為喪失他任何的屬性或神性而受苦,但是我們前面講過的憂傷,那肯定是一種受苦。最重要的是,三一真神的 第二位,耶穌基督,肯定是受過苦,因為他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了。他的父為了我們舍了他的獨生子,他肯定是受 苦的(羅8:32)。.在這一章我們思想了上帝主要的作為和屬性。在下一章,我們要看聖經關於上帝的教導的第三個重要方面, 就是三位一體的教義。第三章 上帝,三一之神1上帝是獨一的上帝,但他以三個位格存在,就是聖父,聖子和聖靈。我們要察看這句話的聖經根據,以及 初期教會對這個問題的不同討論。我在第二章說過,聖經用三種方法把上帝顯明給我們看:通過敘述他的作為,通過給我們關於對他充滿權柄的描寫,通過讓我們一瞥他內在三一的生命。我們非常簡單地看了前兩樣。在這一章我們要看一看三位一體,這個對 應上帝的同在這個主權屬性的問題,因為三位一體表明了,就算在世界被造之前,父,子,聖靈已經彼此同在了。 但請記住,聖經只是給我們稍微看一看這個問題,而不是長篇論述。我認為一些神學家是誇大了我們對三位一體的 認識。聖經關於三位一體的教導,大部分是非常奧秘的,我們一定要在謙卑中低頭,進入這個神聖的領域。我們可以用五句話來概括三位一體這個教義: (1) 上帝是一(體);(2) 上帝是三(位);(3) 三位的每一位 都是完全的上帝;(4) 三位的每一位都彼此不同;(5) 三位亘古永恆以來的關係是父,子和聖靈的關係。我們要依 次來看這些宣告。上帝是一我們會傾向認為三位一體的教義就是說,上帝是三個位格。但是三位一體這個說法不僅僅是說上帝是三個位 格,還說上帝的三個位格是一體的。所以,上帝的唯一性,上帝的合一,是三位一體這個教義的一部分。 聖經當然是清清楚楚講到上帝是一。「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申6:4;參見32:39)。 這很重要,首先,因為這是真理:只有一位上帝,只有一位配得敬拜的上帝,而不是好像希臘人,埃及人,巴比 倫人和迦南人相信多神的那樣。其次,這一點很重要是因為上帝要有主權,他就必須是合一的。只有一位上帝才 能完全控制這個世界,帶著終極的權威說話,與人最密切的同在。因為只有一位主,所以救主只有一位(賽43:11; 約14:6)。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救恩出於主耶和華(拿2:9)。上帝是三當然,聖經在某種充滿奧秘的意義上,也教導說上帝有三個位格。舊約聖經用複數的形式講到上帝,儘管沒 有新約聖經那麼清楚。例如,在舊約里,上帝的智慧是有神性的,是上帝的一種屬性,但是和上帝自身是有區別 的,是他用來創造世界的一個工具(詩136:5)。對於上帝的話語,他的名,他的榮耀,他的靈,以及上帝的使者 來說,情況也是如此(詩33: 6;創31:11-13;賽54:1)。有時候舊約聖經甚至講到上帝是三:他們在一切苦難中,他也同受苦難。並且他面前的使者拯救他們。他以慈愛和憐憫救贖他們。在古時的日子,常保抱他們,1 IIIM神學教育資源中心獲得P&R Publishing 對此書的中文翻譯和網路版權,任何人和組織未經許可不能以任何形式發行(2008, www.thirdmill.org)15懷搋他們。他們竟悖逆,使主的聖靈擔憂。他就轉作他們的仇敵,親自攻擊他們。(賽63:9-10)你可以在詩33:6,賽48:16,以及該5:7)看到其他關於上帝三重性的描寫。但是在舊約聖經中,這些都如 影一般,充滿奧秘。然而,到了新約聖經的時候,三個位格,聖父,聖子和聖靈都是上帝,這已經是確定的教義。這是怎樣發生 的?因為在新約聖經寫成之前,聖子和聖靈都已經進入了這個世界。奇妙的是,新約聖經的作者,大部分是猶太 人,開始確信他們應該敬拜一個人 - 那個人,耶穌,完全不亞於就是上帝他自己。他們看到那在五旬節的時候 降臨到教會的聖靈,也是完全的上帝。所以,儘管他們繼續宣告上帝是一位(正如林前8:4),但他們認識到了上 帝的三個位格。我們經常在新約聖經里看到上帝的三個位格是彼此被並列提及的: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9)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13:14)(也請比較太3:16;約14:16-18;羅1:1-4;5:1-5;來2:3-4;彼前1:2。)這三個位格都是上帝我們應當認識到這三個位格實際上是同等的,因為每一位都是完全的上帝,這一點很重要。在父和聖靈的情 形里,這是相當明顯的。人曾經對基督的神性有過一些爭論,我打算在第10章談論這個問題。但是從基督教教會 開始以來,它的結論和聖經本身的結論是一樣的,就是父,子和聖靈,每一位都是完全的上帝。每一個位格都是區別於另外兩個位格這個討論似乎給我們帶來了很多難解的問題。 一位真神,卻又三個位格。這似乎看上去是相互矛盾的。然而。 作為上帝的話語 —— 聖經,是從來不會自相矛盾的。那麼應當如何調和呢?有一些人想出辦法協調這些立場,說上帝其實為一,只不過表面上看起來為三。父,子和聖靈只不過是那獨 一的上帝在扮演三個不同的角色。有時候他顯為是父,有時候顯為子,有時候顯為聖靈。這種觀點有時被稱為形 態論,因為它把三個位格變成只是上帝存在的形態或方式,而不是真正的三個位格。這種觀點也被人們按其中一 位早期倡導人撒伯流的名字冠名為撒伯流主義。今天所謂的獨一神論五旬節派教導說,耶穌是唯一為神的那一位, 他們把這叫作唯一耶穌的立場。教會拒絕了形態論,把它定為異端。它很明顯是不符合聖經的,因為上帝的三個位格是彼此交往的。耶穌向 父禱告(約17),耶穌在地上的時候,父從天上說話(太 3:17)。父和子一起差聖靈來到這個世界(約14:16), 聖靈給耶穌作見證。聖靈是「另外一位」保惠師,不是和耶穌一樣。這三位彼此榮耀、尊榮。在其中我們看到三個不同的 位格,彼此交往,像人一樣交往,而不只是一位扮演三個角色。所以,這三個位格既是一,也是多,既是聯合,也是各自不同。請看圖一。聖父是上帝;聖子是上帝;聖靈 是上帝。但聖父不是聖子,聖子不是聖靈,聖靈不是聖父。Figure 1 圖116FatherSon is not Holy Spirit[is 是 is not 不是 Father 父 Son 子 Holy Spirit 聖靈 GOD 上帝]儘管這三者有獨特的位格,他們卻仍是彼此密切相關的。這種互相的關係稱為互通的關係(circumcession)和 共在的關係(coinherence) (出於拉丁文 circumincessio 和希臘文perichoresis)。 這意味著,第一,聖父在聖子裡面, 聖子在聖父裡面(約10:38, 14:10-11);第二,聖父和聖子兩位都在聖靈裡面,聖靈在他們兩位裡面(羅8:9)。 注 意:這不是說聖父是聖子,而是聖父在聖子裡面。聖靈來的時候,無可避免耶穌要和他一起來,在他裡面來(約14:18)。耶穌來的時候,我們看到父在他裡面。 正如他對腓力說的:「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14:9)。三個位格都在參與上帝一切的工作,就是創造, 啟示,救贖和審判。三位彼此榮耀(約7:18,8:50,16:14;參見詩110:1。)聚焦點有一些不同。在救贖中,聖父預知,聖子灑血,聖靈使人成聖(彼前1:2)。概括來說,聖父預定,聖 子完成,聖靈把基督的工作實施在人心裡。聖父計劃,聖子執行,聖靈實施。也許這就是三個主權屬性的在三一 之間的基礎。聖父為權柄,聖子為掌管,聖靈為同在。請記住,即使聖父在計劃的時候,聖子和聖靈也是在歡喜 配合,對一切上帝的作為來說,情況也是如此。三個位格在永恆以來的關係是聖父,聖子和聖靈的關係我們上述提到的已經很好地總結了聖經本身對三位一體的教導。但是你也應當知道和了解,教會是怎樣解答和 面對與三位一體有關的問題和麻煩的。我們要清楚,三位一體是一個有難度的教義,教會為此不得不進行激烈的 爭戰。實質和位格首先,教會採用了標準的術語來闡明上帝怎樣既是一,又是三。1 教會宣告,上帝只有一個實質,他是三個 位格。2這些是哲學的名詞,而不是聖經的用語。為了神學的目的使用聖經以外的術語,這沒有什麼不妥。每次我 們用自己的語言表達,而不是聖經裡面的希臘文和希伯來文的時候,我們就是在做同樣的事。確實,三位一體這 個詞也不在聖經裡面。神學的工作不僅僅是把整本聖經讀一次,還是把聖經應用在人提出的問題上,把聖經應用 在他們的需要當中。我們會在第六章更詳細談論這個問題。實質 的意思就像「他其實是什麼。」所以,聖父實際上是上帝,聖子實際上是上帝,聖靈實際上是上帝。或 者你能想像出一種實質,就是「上帝的神性」。所有三個位格都具有那神性。3 但總而言之,所有這一切的要表2這些決定是在尼西亞會議(公元325年)和君士坦丁堡會議(公元381)上作出的。3實質的同義詞還有:本質,存有,本性,以及各樣的希臘文和拉丁文的對應詞17明的是:他們是同一位上帝,他們對彼此都是一位上帝。在尼西亞信經的希臘文原文里,我們看到這三個位格是 homoousios,就是同質。再說一次,簡單地說,就是只有一位上帝,三個位格的每一位都是那一位上帝。 位格 這個詞就更微妙了。神學家已經努力用不同的方法來理解這個詞。但在該說的都說了,該做的都做了之 後,你可能還是找不到有什麼是比把上帝的三個位格比作三個人的更好辦法。教會使用這些術語,表明異端錯在哪裡。亞流派說聖子和聖靈是受造的。按照這種觀點,人可以說聖子和聖父 沒有相同的實質,他們不可能同是那一位真神。我們前面提過的撒伯流派,不相信上帝是三個位格;他們認為他 只有一個位格。所以,教會在它的信條中使用了上帝是一個實質,三個位格的說法。但請記住,聖經讓我們稍微一見三位一體,而不是給我們一份長篇大論。對於上帝是一個實質,或者他是三個 位格,我們不是知道得非常清楚。我們甚至不是很清楚知道實質和位格 這兩個詞用在上帝身上的時候是什麼意思。 這些詞用在被造物身上時,我們對它們的用法有一個大概的認識,但是我們不知道上帝的位格是什麼,它和上帝 的實質之間到底有著怎樣具體細微的區別。請記住,這些術語只是聖經內容的載體。有時候我們會有這樣的想法,就是當我們使用這些神學術語時,我們 可以了解到聖經裡面沒有的,關於上帝的事情,離開唯獨聖經,我們也可以學到一些東西。但這種想法肯定是不 對的。這些術語只不過是概括聖經內容的嘗試,它們不能靠自己獨立存在。聖經中的奧秘仍舊存在。本體和管治4的三位一體另外一個聖經沒有明明白白提到的常見神學區分,就是本體的和管治的三位一體之間的分別。這不是兩種三 位一體,而是用不同角度觀察的相同三位一體。當然,因為只有一位上帝,所以只有一種三位一體。本體的三位 一體是就其本身而言的三位一體,它(應該說是他)脫離被造物而存在,因為即使他從來沒有創造什麼,他也是 一直存在的。在本體的三位一體中,三個位格之間沒有從屬的關係。父,子和聖靈是同等的,這就是說,他們同 是上帝,有同樣的神性。然而,管治的三位一體是相對受造物而言的三位一體。正如我們前面看過的那樣,三位一體的三個位格在創 造和救贖上是有分工的:聖父作計劃,聖子執行,聖靈實施。在這偉大的戲劇化過程中,聖子自願從屬在聖父之 下。耶穌說他自己不能作什麼,只有看見聖父所作的,他才能作(約5:19)。在約5:30他說,「我不求自己的意思, 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父下令了,子服從。類似,當耶穌和聖父差遣聖靈到這個世界的時候,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 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16:13)。你看到這個次序了嗎?聖父差遣,耶穌和聖靈受差遣。 聖父憑自己說話;聖子和聖靈說父讓他們說的話。三位是同等的,但是他們在創造和救贖的過程中承擔了不同的工作層面。在這些工作當中,有一些是涉及順 服和從屬的。上帝就不能從屬嗎?根本不是。正如耶穌在馬太福音第20章教導我們的那樣,例如,偉大的人作仆 人,這是完全合理的,就像他洗門徒的腳一樣。重要的是,我們應當認識到,在任何情形下,三位一體既是本體上的,也是管治上的。並不是撒伯流派教導 的那樣,說上帝其實是一個位格,只不過在這個世界中向我們以三位一體顯現而已。三位一體是上帝真實實際的 存在。貫穿永恆,他永遠都是作為聖父,聖子和聖靈而存在的,他不能用別的方式存在。子在永恆的生出我想討論的下一個教會歷史性有爭議的問題就是子在永恆的生出,這有時又被稱為永恆受生。這個教義嘗試回4 編譯者註:譯自英文Econonic, 其原意來自拉丁文和希臘文的家政,故譯為管治。18答一個問題 —— 聖子是怎樣成為聖子的?我們可以在路1:35找到聖經對這個問題的一個回答,在這節經文里,天使對馬利亞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 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必稱為聖,稱為上帝的兒子。」在這裡,嬰孩耶穌被稱作上帝的兒子,因為他是在童 貞女腹中被聖靈感孕。所以他被感孕,或生出,或受生 (這些詞多多少少意思是一樣的),因而被稱為上帝的兒子。 但是聖經教導說,這感孕並非是他身為兒子的起頭。耶穌在上十字架之前禱告說:「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 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17:5)。耶穌甚至在馬利亞腹中感孕前,就已經是天父的兒子。神學家 問,如果耶穌在永恆中已經是聖子,那麼是不是在永恆中存在著某種生出,受生,或感孕,使他成為聖子的?神 學家在思索,耶穌在時間中的受生是不是與他在時間之前,在永恆中的另外一種受生是相對應的。我想這個問題是太過臆測。但是聖經可能講到這點,如果聖經真的講到這點,我們就需要來聽聖經是怎樣說的。 聖經描寫耶穌是「monogenes」,在一些經文里,比如約1:14,18和3:16,它可以是「獨生」的意思。在這裡,對 此人們有一些爭論。一些聖經學者認為,這個詞的意思是「獨特」,而並非「獨生」。但我認為前一種更古老的 觀點是正確的,所以這些經文確實說,耶穌在世界被造之前,耶穌是為聖父所生,他是為聖父獨一所生,是獨生 子。所以,像我們大家在尼西亞信經中承認的那樣,我愜意地接受並宣告耶穌基督是「上帝的獨生子,在萬世以 前為父所生,出於上帝而為上帝,出於光而為光,出於真神而為真神,受生而非被造,與父一體。」唯一的問題 是,我不肯定體和位格 這兩個詞的意思。某位在永恆中生出,這是什麼意思?當父母在這個世界上生齣兒女的時 候,這孩子要比父母年輕。但耶穌的情形並非如此。對耶穌來說,他和他的父年歲是一樣的,都是永恆存在。地 上生出,要求有異性的父母,但永恆的生出並無這要求。地上的父母生出一個孩子的時候,這孩子是軟弱,無助, 無知;但是在永恆中上帝的兒子從來就不是軟弱,無助或無知的。當他作為一名嬰孩出生,在這個世界上他變成 這樣的光景。他地上的生出就像這樣的光景,但是他永恆的生出並非如此。因此,永恆的生出明顯和地上的生出 有極大分別。老實說,我認為永恒生出這個說法並沒有把我們帶到比聖子 這層意思更深遠的地方。耶穌是永恆之子。按照 定義,兒子是由父親所生的人。但是對於永恆的生出,除了它是一位作為兒子的生出以外,我們是一無所知。 永恒生出這個教義也許確實幫助我們看到,為什麼應當是子,而不是父,在童貞女腹中,作為人的孩子被生出。 在某種意義上,它也幫我們淺顯的認識到,為什麼是聖子,而不是聖父,來到這世上,作順命的僕人。聖靈永恆的發出下一個關於三位一體的歷史問題就是聖靈永恆的發出。這和聖子永恆的生出非常類似。正如耶穌是在歷史中 受生,或生出,同樣聖靈在很多情形中是從上帝而出,或被差遣,但在耶穌升天之後,在五旬節那天,情況尤為 如此。所以,神學家們問這個問題,有沒有一種永恆的發出,是對應他在五旬節的發出進入世界?關於這個教義的聖經依據,甚至比關於聖子永恒生出的依據更為稀少。人引用約15:26,認為它可能是指聖靈的發 出。請聽它是怎樣說的。耶穌說:「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 在這裡,「出來」這個詞被人理解作是指永恆的發出。我完全不肯定這就是它的意思。我認為它更可能是指在歷史上很多時候, 上帝差他的靈進入世界,行他命令的事。聖靈是一次又一次從父而出,進入這被造的世界。就我所能理解的,約15:26 是聖經中唯一一節可能是直接指聖靈永恆發出的經文。但我們也可以這樣說:在聖 靈永恆的本質中,一定有著關於他和父與子永恆關係的某樣東西,使他合適被差遣,而不是做差遣者,使他合適 作發出的那一位。我們可以把這種被差遣的永恆資格稱為他永恆的發出。我想,我們能說的就是這麼多了。因為這個教義直接的聖經支持是如此之少,我肯定要建議你們,不要用它大做文章。然而,你們應當知道, 一些人已經用它大做文章了,確實很多人仍然在這樣做。在1054年,東西方教會之間分裂的部分原因就是和具體 界定這條教義有關。東方教會堅持尼西亞信經的起初版本,這版本說聖靈是從父而出。西方教會在奧古斯丁的影19響下,補充說聖靈是從父和子而出(拉丁文fileoque,「和子」的意思)。三位一體的模型最後一個歷史問題就是三位一體的模型問題。人已經努力嘗試尋找三位一體的例證,因為三位一體畢竟是很 難明白的。例證或形象可以讓人更容易明白這個教義。聖帕特里克把三位一體比作是愛爾蘭三葉苜蓿:一棵植物, 三片葉子。當然這形象不大好。你可以把三葉苜蓿撕成三片,但你不能對三位一體的上帝這樣做。三位一體是非 物質的,三葉苜蓿是物質的。三位一體是三個位格,而三葉苜蓿連一個位格都沒有。其他神學家想出更複雜的模型或例證。基本上有兩種的三位一體模型:心理方面的,以及社交方面的。心理模型是由奧古斯丁詳細提出的。奧古斯丁認為三位一體就像深邃的思想。人的思想有理智,記憶和意志, 但這三樣是是合而為一的。我們認識自己的時候,我們同時既是認識者,被認識,又是認識。上帝當然有思想, 奧古斯丁認為,當上帝認識他自己的時候,他對自己的認識是如此完全,這認識本身就具有神性。所以,三位一 體的三個位格就是作為認識者,被認識和認識的上帝。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模型,但在描述三個位格方面沒有多 少貢獻。在我們的經歷中,被認識的和認識並不具有位格,記憶,意志和認識這三樣也不是位格。心理模型在表 明上帝為一的方面是相當不錯的,但在表現上帝為三的方面就不行了,在表現他的本質方面很好,在表現他的位 格方面則不行。三位一體的另外一個模型是由四世紀時的加帕多加的三位教父,巴西流,尼撒貴格利,以及拿先斯貴格利提 出的。這被稱為社交模型,在這個模型中,父,子和聖靈很像我和我的兩個兒子賈斯丁和尊尼。他們在愛中彼此 聯繫。有趣的是,按著這種社交模型,一些人把三位一體看作是人類社會當有的模式。這個模型是盡了它自己的努力。和心理模型不同,這種模型是表現位格之間的模型。但它在幫助我們認識三個位 格是同一位上帝方面作用不大。奧古斯丁是從單一個位格,單一個思想出發,然後表明那思想中是多麼複雜,以致它 有可能表明為三。加帕多加的三位教父是從三開始出發,卻很難表明上帝怎麼為一。所以鐘擺在這些模型之間擺來擺去。在二十世紀初,巴特和拉納這兩位最出名的更正教和天主教神學家,各自堅 持說神並沒有三個意識中心。他們多少都是在依照奧古斯丁的模型;巴特甚至處在形態論的邊緣。但是在二十世紀後 期,在莫爾特曼和其他人的影響下,神學家開始傾向接受社交模型。然而依我看,他們並沒有公正對待上帝是獨一上 帝的這個事實。我要說,這兩種模型都不完美。我們需要找到一個既真實反映上帝為一(因為他比我們任何人遠遠更為一),也 真實反映他為三(因為他確實是一個由三位組成的交往社會)的模型。也許更好的是,我們需要認識到三位一體的奧 秘性並因為這認識而滿足,而不僅僅是要一個充分的形象的模型。三位一體與主權最後來看,三位一體的教義和我在這本綜覽中表現的主題,即上帝的主權有任何關係嗎?我想是有的。亞歷 山大主教亞他那修是其中一位偉大的信心英雄。他捍衛尼西亞信經中的三一論,因著他的教義立場,受到亞流派 異端分子的嚴酷逼迫。但是他堅持,最終靠著上帝的護理,他的立場取得了勝利。亞他那修為什麼會如此勇敢和堅持作鬥爭?這並不是因為他願意為哲學術語,就是子與父「一體」這個陳述 去生,去死。對他來說,主要的問題反而是很簡單基本的,就是敬拜與救恩。敬拜。他說,如果上帝的兒子耶穌只是一位被造的人,那麼我們就是犯了拜偶像的罪。因為基督徒敬拜基督, 以他為神已經有差不多四百年了。只有他與父同等,是本體的三位一體的成員,他才配得敬拜。 救恩。亞他那修說,如果亞流派是正確的,那麼我們就是盼望通過僅僅是被造的一位,得救脫離罪。只有耶20穌是完全的上帝,是本體的三位一體的成員,他才能救我們脫離我們的罪。敬拜和救恩。說到底,這些是關乎主權的問題。因為只有主才配得敬拜。正如約拿在大魚腹中禱告所說的那 樣,「救恩出於耶和華!」(拿2:9)第四章 上帝的話語1上帝向我們啟示他自己的時候,他是作為主啟示他自己。他的話語是他大能,充滿權威的自我表達,藉著 這話語,他親自來,與我們同在。這話語用許多形式,通過許多媒介,包括聖經 —— 記載下來上帝的話 語,臨到我們。在前三章我們認識了上帝,我們的主。他的主權 (Lordship) 派生出他的掌管、權柄和同在。在這一章,我們要思想上帝,我們的主是怎樣和我們溝通的,我們要思想他的話語。在大多數系統神學中,對上帝話語和聖經的研究,是討論的第一個題目,甚至會放在神論之前。理由就是, 上帝的話語是我們在系統神學中所有討論的來源和權威。因為這樣我們就能夠明白系統神學的內容是從何而來,然 後才能夠更好的,明確得研究其內容。我們要認識說話的上帝,然後才來研究他說了什麼,這也是有道理的。對本書來說,這尤為明顯。因為我已 經強調了上帝的主權,現在我要強調上帝總是以主的身份向我們說話。所以,為了明白他怎樣向我們說話,我們要 認識他的主權,這是很重要的。要討論的題目的順序重要,但不是非常重要。我們對上帝的認識影響我們對上帝話語的認識,我們對上帝話 語的認識,肯定也會影響我們對上帝的認識。所以,我不再對題目順序的問題小題大做,而是直接進入主題講本章 的內容。這一章和下一章的研究內容有時被稱為聖經論。在神學裡,你通常會遇見聖經論,人論,罪論,基督論等等 的說法。這些是那些被稱為要點(loci),或者「要位」(places)的神學論題的傳統名稱。我寧願避免這些提法,我 通常會很簡單地說關於人的教義,罪的教義,等等等等。但你應該知道這些術語的說法,並對它們的含義有一定的 認識。這些說法源自希臘文。例如聖經論這個詞的英文串法源於希臘文「書」這個詞,從這個詞,我們有了「聖經」, 「經書」這個詞。我們要在下一章特別看聖經,但是聖經論傳統上是討論上帝啟示的一切手段,他與我們溝通的一切方法的。 在本章我們在大體上討論啟示,或者,按聖經?經常的說法,「上帝的話語。」上帝的話語的概念首先,讓我們思想上帝的話語這個概念。上帝的話語這個短語到底是什麼意思?這會有不同的定義,我並不 認為我們應該為定義拼個你死我活。但我希望當我提到上帝的話語的時候,你知道我講的是什麼意思。 我們可能要說,上帝的話語就是聖經。肯定聖經是上帝的話語,但是上帝的話語不僅僅是聖經。上帝不僅在 聖經里向我們說話,他也通過創造向我們說話(詩 19:1;羅馬書第 1 章)。有時候他從天上,或在一叢燃燒的荊 棘中,或者在異象里向人說話,上帝曾通過耶穌說了很多的話,肯定比聖經里記載的要多。 所以我們對上帝話語的定義要比僅僅是聖經更加廣泛。我要提議下面的定義,這定義表明了上帝的話語與他 的主權之間的關係:上帝的話語是他大能,充滿權威的自我表達。大能對應的是主權屬性之掌管;權威對應主權屬 性之權柄;自我表達對應上帝同在的屬性。讓我們依次來看這三個對應。上帝的話語是大能的。當然,上帝的話語溝通傳遞,但除了溝通傳遞,它還做很多事情。請思想在創世紀第 1 章,上帝是怎樣創造這個世界的:他通過他的口,通過他的話語創造這世界。詩篇 33 篇告訴我們: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他口中的氣而成。他聚集海水如壘,收藏深洋在庫房。願全地都敬畏耶和華。願世上的居民,都懼怕他。1 IIIM 神學教育資源中心獲得 P&R Publishing 對此書的中文翻譯和網路版權 ,任何人和組織未經許可不能以任何形式發行 ( 2008, www.thirdmill.org)22因為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 (6-9 節)在上帝的護理這件事上也是如此。上帝怎樣控制天氣和季節?通過說話,通過他的話語:他發命在地,他的話頒行?快。他降雪如羊毛,撒霜如爐灰。他擲下冰雹如碎渣。他發出寒冷,誰能當得起呢? 他一出令,這些就都消化。他使風颳起,水便流動。 (詩 147:15-18)即使在傳福音當中,上帝的話語也不僅僅只是傳遞溝通,它還是能力。請聽保羅在羅 1:16 中說的:「我不以 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在帖前 1:5:「因為我們的福 音傳到你們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關於上帝話語形象的表達,表明它有極大的能力。「耶和華說,我的話豈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磐石的大鎚嗎?」 (耶 23:29;參見 5:14;20:9)。基督徒的軍裝中唯一的進攻性武器就是「聖靈的寶劍,就是上帝的道」(弗 6:17;參見賽 49:2)。這能力不是別的,正是上帝自己的全能。賽 55:11 說道:「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 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在我發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像上帝自己的主權的能力一樣,上帝話 語的能力也是無所不能。決不要輕慢對待上帝的話語,決不要把它看作只是另外一種學術文字而已。如果你忽視它,或者帶著不順服 的心來聽,就像以色列人聽以賽亞的信息一樣,那麼它的大能就要使你心硬(賽 6:9-10)。但如果你像年幼的 撒母耳一樣聽,回應說:「耶和華啊,請說,僕人敬聽 」(撒上 3:9),那麼那大能的道就要在你身上發揮它的大 能。所以不要以為上帝話語的能力是一種非人格化的力量。正如我們在帖前 1:5 看到的那樣,這能力是聖靈按他 旨意動工的能力。上帝的話語是有權柄的。一些神學家認為上帝的話語是一種能力,他們認為它只是一種能力,並不認為它也 是語言,有意義的溝通形式。如果它只是能力,但不是語言,那麼它就不能帶著權柄向我們說話。一種沒有權柄的 話語,這就是自由派神學家?終所要的東西。但上帝的話語既是能力,也是語言,它是帶著至高權威的語言。即使上帝在創造時所說的話也是有意義,有權柄的。藉著他的話語,上帝不僅創造萬有,還給它們命名:他 稱光為「晝」,稱暗為「夜」(創 1:5)。在創世紀第 1 章,上帝五次給被造之物起名,稱呼它們。上帝的護理也 是如此。上帝對自然進程的指引不僅充滿能力,也是充滿智慧(詩 104:24)。上帝的話語顯明他的意念和他意味 深長的旨意。上帝意味深長的話語的權威性是凌駕於所有的受造物之上的。請記住第一章告訴我們的,上帝的權柄就是他 要求他的受造物順服的權利。上帝說話的時候,我們就要聽他,服從他。整本聖經講的就是一個故事,就是上帝說 話,人對他的話回應,無論是順服還是不順服的故事。人的墮落講的是人不順服上帝的話,由此帶來的後果的故事。 在整個歷史當中,上帝一次又一次發出他的話語。有時候人相信、順服,就像挪亞造方舟,亞伯拉罕離開本國那樣。 也有時候人不順服,承受後果。在每一個故事中,上帝的話語都是關鍵所在。主要的問題是人是否聽到,明白和服 從上帝的話語。在新約聖經,我們一次又一次看到耶穌的話是多麼重要。耶穌說:「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 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太 7:26)我們一次又一次看到,耶穌說的話是我們基督徒生活的根基。我們要聽, 要行。請看新約聖經是怎樣強調耶穌話語的權柄的:太 7:21-29;可 8:38;路 8:21;9:26;約 5:24; 6:63,68;8:31,37,43,47;12:47-50;14:10,15,21,23-24;15:3,7,10,14;17: 6,14,17;提前 6:3-4;約壹 2:3-5;3:22;5:2-3;約貳 6;啟 12:17;14:12。使徒的話也是同樣重要。保羅說上帝要「照著我的福音所言」,藉耶穌基督審判人的隱秘事情(羅 2:16)。 他說:「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林前 14:37)他兩次對 加拉太人說:「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加 1:8;參看第 10 節;帖前 4:2;猶 17-18)。23作一個基督徒,就是服從於父神,耶穌,以及他的先知和使徒而出的有意義、有權柄的話語 - 對這話語我 們有義務去相信和服從。上帝的話語是一種自我表現。我們這個定義的第三個要素可能是?難解釋清楚的。在自我表現這個詞中,我 強調的是自我。我要說的是,無論什麼時候,只要上帝說話,他就不僅是在啟示他的能力,不僅僅是在啟示話語的 內容,他還是在啟示他自己。這就是說,話語正是上帝在我們當中的同在,也是上帝所居住的地方。所以你是不能 把上帝的話語和上帝自己分開的。下面我要講幾個分屬的要點,首先講較為明顯的,然後講不太明顯的。1. 上帝的話語啟示上帝。很明顯,當上帝說話的時候,他啟示他的思想,他的意志,他的心意。按照申 4:5-8, 以色列周圍的國民聽到上帝的話語時,他們就知道以色列的上帝是一位怎樣的上帝。上帝的律例和規矩的義啟 示了上帝他自己的義,確實,這啟示了他與以色列相近(第 7 節)。2. 上帝的話語和聖靈同工。我們在帖前 1:5 看到,上帝的話語臨到我們,是在乎權能和聖靈。當上帝的話語帶 著能力動工時,聖靈就在當中與它同工。這意味著當上帝的話語在我們中間時,上帝也在我們當中。3. 上帝通過說話行出他一切的作為。聖經提到幾種上帝的作為。這包括上帝永恆的計劃,創造,護理(包括神跡), 以及他對人的審判和祝福。這些作為是對應主權屬性的。上帝永恆的計劃表明了他權柄的主權屬性,創造和護 理表明了他的掌管,他的審判和祝福表明了他的同在。但我在這裡要說明的是,上帝是通過說話,用他的話語, 行出所有這些作為。他永恆的旨意體現在上帝的言語之中(詩 33:11;徒 2:23;4:28)。同理,創造(創 1:3;詩 33:6;約 1:3),護理(詩 148:8),審判(創 3:17-19;太 25:41-43;約 12:47-48), 施恩(太 25:34-36;羅 1:16)也是如此。所以我們再說一次,你絕不會發現上帝是脫離他的話語而存在 的。4. 上帝說話這個事實,使他和其它的神分別開來。說話如此重要,以致聖經用這來區別上帝和偶像。偶像是「啞」 的,但上帝按他的本性來說,是「道」,是話語。在這點上請看王上 18:24,26,29;詩 115:4-8 和 135: 15-18;哈 2:18-20;林前 12:2 中的這種對比。正如說話把上帝和那些假冒是神的東西區別開來一樣,這 也是在更深的層次上表明了上帝的本性。5. 三位一體的眾位格是通過他們在上帝說話中的角色彼此區分的。我們通常按照一家人的說法,就是父和子來定 義三位一體;但在這樣做的時候,我們很難把聖靈帶進這具體的象徵說法裡面。然而,聖經也使用一種語言的 比喻來講述三位一體:聖父是說話的那一位(詩 110:1;147:4;賽 40:26),聖子是話語,是道(約 1:1 -14;啟 19:13),聖靈是把話語送到其目的地的呼氣(詩 33:6;提後 2:16)。希臘文和希伯來文中靈這個 詞意思就是「呼氣」或「風」。我和你說話的時候,我的呼氣把話語從我口中推出,通過空氣中的聲波傳遞到 你的耳鼓,刺激電流把信息傳遞到你的大腦。同樣地,正如我們在帖前 1:5 看到的,在上帝當中,聖父說話, 聖靈傳遞這話語,以致它成就它的目的。話語對上帝的本性來說如此重要,以致它可以被用來定義三位一體。6. 上帝的說話有上帝的屬性。 它是公義(詩 119:7),誠實(詩 119:86),奇妙(詩 119:129),神聖(提後 3: 15),直到永遠(詩 119:89,160),無所不能(創 18:142;賽 55:11),完美全備(詩 19:7)。只有上帝才 完全擁有這些屬性,所以上帝的話語是上帝。7. 上帝的話語是敬拜的對象。在詩 56:4 中,大衛說道:「我倚靠上帝。我要讚美他的話。我倚靠上帝,必不懼 怕。血氣之輩能把我怎麼樣呢?」他在第 10 節重複對上帝話語的這種讚美(參見詩 119:120,161-62; 賽 66:5)。這是很特別的,因為只有上帝才是信仰讚美的對象。敬拜除上帝以外其它的事情,這就是拜偶像 了。因為大衛在這裡敬拜上帝的話語,我們必然要得出這個結論,就是上帝的話語是上帝。2創 18:4 按字面上是這樣的意思:「有任何話語是太奇妙,不配用在耶和華身上嗎?」248. 上帝的話語是上帝。「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約 1:1)我們通常用這節經文來表明基督的 神性,用在這個目的上,它是一節非常好的經文,我們要在第十章看到這一點。但我要你看到,這節經文不僅 僅說耶穌是上帝,它還說上帝的話語是上帝。「太初」這個詞把我們帶回到創世紀第 1 章。在那裡,上帝的話 語是創造性的話語,創造世界的話語。約 1:3 強調上帝話語的創造工作,「萬物是藉著他(就是藉著道)造 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所以,在第 1 節中「就是上帝」的道,不僅像 14 節(「道成了肉 身住在我們中間」)清楚表明的那樣,是耶穌,還是那在創 1:3 中命令光從黑暗中出來的上帝的話語。(參見 林後 1:20;來 1:1-3;約壹 1:1-3;啟 3:14;19:13。)所以上帝的話語是上帝,上帝是上帝的話語。上帝在哪裡,上帝的話語也在哪裡,反之亦然。上帝的話語不僅 充滿能力和權柄,它還正是上帝在我們當中與我們的同在。我們怎樣理解這點?我們可以像約翰在他寫的福音書第 1 章中描寫的那樣,在某種意義上,把上帝的話語看作是耶穌基督,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當上帝向我們說話的時 候,耶穌就在當中。另外一種理解上帝的話語與他自己合為一的方法,正如我在第二章說的那樣,就是說上帝的話語,他所說的話, 是上帝的一種屬性。當然,上帝的屬性是決不會和他分開的。當我們面對上帝的義,或者他的愛,他的智慧的時候, 我們就是在面對上帝。他的屬性不是能獨立在他以外存在的抽象特質,它們是他自己位格的特質。所以,當我們與 上帝的話語相遇時,我們就是與上帝相遇。在第一章我曾說過,在世上所有的信仰和哲學當中,只有聖經所講的信仰教導有一位既是絕對,又是有位格的 上帝。在這裡我們看到上帝位格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說話。在世上所有的信仰和哲學當中,只有聖經讓我們看到 一位說話的至高神。認識到我們的上帝有說話的屬性,這是何等奇妙!所有其它敬拜的對象只不過是「啞吧偶像」, 但我們的上帝直接進入我們的歷史和經歷當中,對我們說話,視我們為他所造的,是他的僕人,是他的朋友。這是 何等的特權!另外一個結論就是,上帝的話語,無論我們在何處遇到,包括在聖經里,都是配得敬拜的對象。我不是在宣揚 崇拜聖經,聖經崇拜是崇拜由紙張和墨水等等組成的物質對象。紙張和墨水是受造物,不是上帝,我們不應當向它 們下拜。但是聖經的信息,聖經所說的,是上帝,我們應當用讚美和敬拜來接受。另外,不要試圖撇棄上帝的道、上帝的話語來認識上帝,或者讀上帝的話,卻沒意識到你們就在上帝的面前。 你們這些讀者中很多人是神學院的學生,或者是在參與強化學習上帝話語的課程。你們決不能只把讀聖經看作作業 和任務。你要發自內心地向主說,「耶和華啊,請說,僕人敬聽。」如果你習慣了把上帝的話語看作平常,它就要使 你心硬,而不是給你祝福。因為上帝的話語是大有能力,它絕不會讓你停留在原地,它不是讓你變得更好,就是讓 你變得更糟。如果你從來沒有為你的罪悔改,從來沒有歸向耶穌,以他作你唯一的主和救主,那麼再也沒有什麼是比現在就這樣做更好的時候了。否則,這一切強化的聖經學習可能會令你的心變得剛硬,以後你就不能信靠耶穌了。但如果 你現在接受耶穌,就在現在,他就要賜你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 1:12)。上帝的話語在這世上的工作我已經把上帝的話語定義為神的大能,有權柄的自我表現。這就是上帝話語的所是。現在我想簡單講一講上 帝的話語在這世上的所為。第一,上帝的話語安排計劃這個世界。這就我在第二章講的上帝的預旨。上帝在他的預旨中決定了什麼事情 將要發生,他掌管的能力要成就什麼。所以,以此為背景,我把預旨看作是上帝的主權屬性之一 —— 掌管的反映。 第二,上帝的話語向他的受造物說話;這就是說,他不僅控制他們要做什麼,也像人對人說話一樣,向他們 說話。在這裡我特指他有理性的受造物,如天使和人;但上帝也向日月星辰,風雨,自然的一切事物說話(至少在 比喻的意義上是如此)。不管他在何時向他的受造物說話,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他的話語是有至高的權威的。 這樣,我就把上帝的話語和他權柄的主權屬性聯繫在一起。第三,正如我們之前看到的那樣,上帝的話語是他在地上居所。上帝的話語在哪裡,上帝就在哪裡,反之亦然。上帝話語的媒體我在這一章要討論的第三個題目就是上帝話語的媒體。今天我們經常談到媒體,通常指的是電視電台,報紙25雜誌,電影,錄音,等等。媒體是信息內容得以傳播得載體。上帝也使用載體與他的百姓溝通。有時他相對直接地 向人說話,就像他在出埃及記 20 章中在西乃山向以色列人說話一樣。但即使在那裡,他也是使用空氣振動來觸動 他們的耳鼓和神經電流,把話語送到他們的大腦。他用希伯來語和某種其它人類的語言向他們說話。所以,幾乎每 次上帝決定把他的話語賜給我們的時候,他是使用來自造物界的某種手段。其中一些這樣的手段是什麼呢?正如你現在會預料到的那樣,我打算列出對應三種主權屬性的三類手段:事件,言語和人。事件對應上帝掌 管的屬性,言語對應上帝的權柄,人對應上帝的同在。事件首先,讓我們來看看作為上帝話語媒體的事件。在這個總體的類別下我要列出三個具體的條目:自然和一般 歷史,救贖歷史,以及神跡。上帝在自然和一般歷史中啟示他自己。 大衛告訴我們:「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詩 19: 1)。另外一段重要的經文就是羅 1:18-32,我不打算在此列舉,但會在下面提到這段經文。我希望你能看這段經 文,並默想。自然和一般歷史不是上帝的話語。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上帝的話語是上帝。但自然和一般歷史是媒體, 手段,藉此上帝的話語臨到我們。所以這種啟示被稱為是自然啟示,通過自然為媒體臨到人的啟示。我們也把它叫 作普遍啟示,因為它是給每一個人的。它相當重要。通過這種啟示,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羅 1: 20)。請思想這一點!沒有一個人是對上帝一無所知。通過察看受造界,任何人都能看到上帝是誰,是明明看到。 沒有人能抱怨說上帝沒有清楚地啟示他自己。另外,通過自然啟示我們可以明白上帝對我們的要求。羅 1:20 告訴我們,自然啟示讓我們不能為罪留下任 何借口。第 32 節說:「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自然啟示是有道德內涵的,很清楚,它足以判我們每一個人下地獄。其次,自然啟示使我們能「知道上帝」(見 21 節):不僅僅是知道關於上帝的事情,還讓我們知道和認識上帝。 自然啟示是關乎位格的,因為神他自己是有位格的。所以自然啟示讓我們知道關於上帝本性的事情(掌管),他的 道德要求(權柄),和他自己的實在(同在)。但是,遺憾的是,這啟示儘管本身內容豐富,卻沒有把罪人帶進與上 帝同享的永生。罪人通過自然啟示知道上帝是他的敵人,而不是他的朋友。上帝的忿怒顯明出來,與他們反對(第 18 節)。自然啟示告訴我們很多事情,但沒有告訴我們如何得救。它給我們律法,而不是福音。我們一定要從其它類 型的啟示,特別是傳道,來認識福音(羅 10:13;林前 1:21)。而且,除非上帝帶領我們相信福音,我們甚至不能按理當的那樣去認識自然。如果沒有那更新我們心意的好 消息,我們的傾向就是行不義阻擋真理,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羅 1:18,21,23,25,28)。正如保羅在羅 馬書第 1 章里幾次說到的那樣,我們不想把真理存在我們的認識里。所以,如果我們要正確認識自然和歷史,我 們就需要通過加爾文所說的那福音的「眼鏡」,聖經的眼鏡來察看這一切。上帝在救贖歷史中啟示他自己。這是藉著基督得救的特別故事。它始於人墮落之後,上帝在創 3:15 關於救 贖的應許。在那時我們看到上帝與挪亞,亞伯拉罕,摩西和大衛所立的約,一直到基督:他的道成肉身,教導,為 罪人死,復活和升天。當然,和普遍啟示形成對照的是,這些事件確實啟示了福音,就是上帝拯救的旨意。所以這 種形式的事件啟示,和之前討論的不同,是特殊的啟示,而不是普遍的啟示。它被稱作特殊啟示,因為它不是賜給 每一個人的,因為它包含了一條特殊的信息,得救的信息。這種啟示是在歷史中,在事件中的啟示。但我們現在只 能通過聖經對它們的記載來認識它們。上帝在神跡中啟示他自己。你會留意到,我把神跡稱為第三種的事件啟示。在眾多的事中,神跡還是「記號」。 請複習我們在第二章對神跡所作的討論。言語我要討論的第二類媒介就是言語媒介,就是上帝言語的言語媒介。請注意我剛剛說了「言語」這個詞兩次。 這些媒介在兩方面是言語性的:它們是上帝話語的媒介,它們是以人類語言的形式存在的媒介。我把這些分成四類: 上帝的聲音,藉著先知和使徒所發的言語,被書寫下來的上帝的話語,以及傳道和教導的工作。按照前面提到的含 義,言語啟示是一種特殊啟示,而不是普遍啟示。上帝親口臨到的話語。聖經里有好幾次說到人聽到上帝親口說出的上帝的話語,是直接聽到的。這發生在伊26甸園裡,以及當人們聚集在西乃山邊的時候。當耶穌在地上行走的時候,人們有好幾次聽到從天而來的上帝的聲音 (太 17:5;路 3:22),在很多次他們從耶穌,道成肉身的上帝的兒子那裡聽到上帝的聲音。 在這裡我只想清楚明了地指出一點,就是上帝的聲音是帶著上帝自己主權所有的控制,權柄和同在。關於權 柄,當人聽到上帝直接說話的時候,很顯然他們沒有權去反對,?疑或不順服他所說的。 藉著先知和使徒所發的上帝的話語。先知和使徒從上帝的聲音聽到上帝的話語,上帝指定他們把這傳達給我 們。這時他們自己是在講先知和門徒的言語。這到底有多大的權威性?很多作者提示說,先知和門徒的權柄要比上 帝的聲音低一等,因為有人的因素,它的權柄至少要小一丁點。但請看看聖經是怎樣說先知的言語的:耶和華你的上帝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求耶和華你上帝 一切的話,說:「求你不再叫我聽見耶和華我上帝的聲音,也不再叫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 耶和華就對我說:「他 們所說的是。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 們。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申 18:15-19;參見耶 1:16-19;結 13:2-3,17)你看到了,在這一段經文里,先知是代替上帝的聲音的。人們聽到上帝的聲音就害怕,所以他們要求摩西把 上帝的話語帶給他們。上帝同意這樣的安排,他應許要給他們更多的先知。但他在這裡也下了一個對先知的定義: 就是在口裡有上帝的話語的人。並且他說任何不願聽從先知的口發出的上帝的話語(「我的話」)的人,上帝親自要 讓他為此負責。這意味著先知的言語和上帝自己的聲音一樣具有同等的權威性。正如我們在這一章前面看到那樣,在新約里,耶穌的話語是教會和基督徒人生的根基。沒有它,我們就是失 喪的人。正如彼得所說的那樣:「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 6:68)但今天我們去哪裡找這 些道呢?耶穌本人沒有寫書。但他的確指派了門徒替他說話,他應許要派聖靈幫助他們 —— 幫助他們記起耶穌教 導他們的一切話(約 14:26),帶領他們進入一切的真理(14:26),把將來的事告訴他們(約 16:13):他要 賜給他們關於過去,現在和將來的言語。(參見太 10:19-20,40-41;約 15:26-27;17:8,20)耶穌升天去到父那裡以後,聖靈確實落在使徒身上,他們就講論耶穌(徒 1:5,8;2:4;4:8,31;6: 3,5,10;7:55;9:17;13:9-10;13:52-14:1)。他們很清楚,他們講的是上帝的話語,不僅僅是 他們自己的話。保羅說如果任何人傳另外的福音,和他傳的不一樣,他就當受咒詛:「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 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 1:11-12;參見第 16 節;2:2)。關於這福音,他說道:只有上帝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滲透萬事,就是上帝深奧的事也滲透了。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 的事?像這樣,除了上帝的靈,也沒有人知道上帝的事。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上帝來的靈,叫我們能 知道上帝開恩賜給我們的事。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事 講與屬靈的人。(林前 2:10-13;參見羅 16:25;林前 4:1;7:40;林後 4:1-6;12:1,7;弗 3:3;帖前 2: 13;帖後 2:2。)書寫形式的上帝的話語。被書寫下來的言語,是不是像某些神學家所說的那樣,是比上帝的聲音和先知的言 語低一級呢?書寫的形式是不是就失去了說出來的言語的活力和優雅呢?我們要在下一章討論這個問題。但是,很 明顯先知和和使徒寫下來的文字也是帶著絕對的上帝的權柄的。那麼說到底,保羅口頭說的和他在一封信里寫下來 有什麼不同?也請注意,如果沒有被書寫下來的言語,兩千年前的啟示早就被人遺忘了。所以使徒的權柄在今天是 通過被書寫下來的言語臨到我們身上的。他們持續的權柄取決於被書寫下來的言語的;沒有被書寫下來的言語,他 們就不再能管理教會了。我們在下一章會看到被書寫下來的言語,就是聖經,和上帝的聲音,先知和使徒的言語有 同樣的權威性,我們就不應當吃驚。在傳道和教導中的上帝的話語。那麼今天的傳道人和教師說的話又怎樣呢?它們是不是和上帝的聲音有同樣 的權柄呢?當然不是的。聖經裡面沒有應許,是保證他們有和使徒一樣的權柄的。我們知道,我們的牧師和長老, 甚至神學院教授,確實犯錯。只有他們當中少數發瘋的人會宣稱擁有先知和使徒的權柄。但我們不要就此停步。在《第二瑞士信條》,這條較少被人使用的改革宗信仰宣言中,有一句奇怪的話:「對 上帝的話語的傳講,是上帝的話語」(第一章)。這句話的意思不是說傳道人是無誤無謬,而是當他正確傳遞上帝的 話語時,上帝的話語沒有失去任何的權柄。當上帝的話語被正確傳遞時,它在傳道人口中就像在保羅口中一樣,有27同樣的權柄。不管它是借著什麼媒介臨到我們,即使這媒介是一個有罪之人的口,上帝的話語總是有同樣終極的權 柄。人相應地我們需要討論上帝的話語籍著臨到我們的第三種媒介(在事件和言語之後),這就是人。上帝本身像人 一樣具有位格,所以人可以是一種特別重要的啟示形式,對此我們不應當感到驚奇。 他在上帝顯現中親自啟示自己,上帝顯現就是上帝取了一個可見的樣式(創 16:7-14;21:17-20;出 23: 31;等等)。這可以是一個人,一位天使,或者?常見的,被一群榮耀的天使簇擁著的天上使者的樣式。他也道成 肉身,在耶穌基督身上啟示自己。通過基督所作的啟示是絕對無可比擬的(太 11:25-27)。在他裡面,上帝住在 我們中間(約 1:14)。使徒看見過,聽見過,摸過他(約壹 1:1-3)。那些看見了他的人,就是看見了父(約 14: 9)。當然,在五旬節,有火舌顯現的時候,上帝也在聖靈里啟示他自己,就如當他進入我們自己的心,賜我們新生 命的時候一樣。上帝也在有他的形象樣式的人身上親自啟示自己(第七章會有更詳細的討論)。請記住,儘管在人墮落的時候, 這形象樣式是被破壞了,但上帝拯救的恩典已經把我們更新,隨著我們在基督里成熟,我們會越來越有基督的樣式。 特別的是,新約聖經經常告訴我們要效法那些成熟的基督徒,這些人已經有上帝的形象。保羅說:「你們該效法我, 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 11:1;參見林前 4:16;腓 3:17;帖前 1:6;2:6;帖後 3:7-9;來 13:7)。 而且保羅吩咐提摩太也作這樣的榜樣(提前 4:12,參見帖前 1:7;多 2:7;彼前 5:3)通過人表現出來?重大的啟示是發生在我們重生和成聖的時候,發生在這些事情進行的過程中,此時上帝把 他的話語寫在我們心裡(耶 31:31-34)。就這樣,他啟示他自己,使我們能更深層次的來真正認識他。這不是 說他對每一位信徒說額外的話,對聖經作補充。而是他光照他的話語(帖前 1:5;2:13),讓我們來愛他的話語, 以致它成了我們的第二本性。寫在我們心裡的話語和寫在聖經上的上帝的話語是一樣的。改革宗神學傳統上把這個過程稱作光照,在這個過程里,我們變得明白,相信和應用聖經。但在聖經本身, 這個過程有時被稱為啟示(太 11:25-27;弗 1:17),因為神的光照給了我們真正的認識。我喜歡把這種形式 的啟示和另外兩種啟示列在一起,所以我們就有了普遍啟示,特殊啟示和實存啟示。這些啟示反過來,是對應著那 三種主權屬性。普遍啟示主要是對上帝控制宇宙的啟示。特殊啟示主要是他對我們說的充滿權柄的話語。實存啟示 是他在我們裡面的話語,是寫在我們本性和我們的心裡的。第五章 聖經的權威1書面記載下來的上帝的話語和從天上而來的上帝的聲音,先知和使徒的言語一樣,有同樣的能力,權威和 神性。它的權威意味著它是無謬無誤的。我們要進一步看看要這樣說會有什麼難處,並已對聖經的必要性, 清晰性和充分性的說明作為結束。我們已經一直在思考關於上帝的話語,或啟示,上帝與人類溝通的方式的教義。因為我們完全是籍著上帝的啟示來認識他,所以這幾章就成了我們在神學中所說的任何其它事情的基礎。在上一章我是按照我在之前稱作是三種 主權屬性的分類,把上帝的話語定義為他大能,充滿權威的自我表達。按照這樣的定義,上帝的話語在這個世界上 做三樣事情:作為他的命令,它讓一切事情得以發生;作為他的發言,它向我們說出上帝滿有權柄的話語;作為他 的同在,它是上帝在世界上,在我們心裡居住的所在。我們已經提到上帝話語的媒體:事件,人的言語和人。在人的言語之下,我們看了上帝的聲音,在這當中上 帝用人類的言語,通過先知和門徒所說的言語,書面記載下來的上帝的話語,以及當代的傳道和教導親自直接向我 們說話。我保證我們會要花更多時間來看書面記載下來的上帝的話語,因為它是尤為重要的,沒有這些書面記載的 話語,我們就不能更進一步聆聽上帝的聲音,明白門徒、先知和耶穌的話語了。人有時認為,關於耶穌的事實是很重要的,但是關於他的話語的重要性就是大大減低了。他們認為我們要承 認基督道成肉身,贖罪和復活的偉大事實,這很重要;但他們認為我們怎樣看待聖經,這並不十分重要。按照他們 的理解,聖經可能包含著錯誤,就算它是見證基督的也是如此。我相信聖經本身教導的是非常不一樣的觀點。聖經 本身包含著關於聖經的教義。純正的上帝學不僅非常看重耶穌的作為,它也非常重視上帝命定我們去認識基督的方 法,就是被書面記載下來的上帝的話語,也就是聖經。被書寫下來的上帝話語的權威還記得在上一章關於上帝的聲音,上帝直接向人說話的討論嗎?當時我論證說,上帝的聲音是絕對充滿權柄 的,它帶有上帝主權絕對的權威。然後我討論了先知和門徒的言語,我得出結論,他們的言語也是帶著絕對權柄的, 絲毫不亞於上帝的聲音。那麼被書面記載下來的上帝的話語又如何呢?被記載下來的先知和門徒的言語又怎樣呢?一些神學家論證 說,被書寫下來的話語總是比從口而出的話語低一級。但是聖經本身不是這樣說的,它力爭說,一個人寫下來的和 他說出來的有同樣的權威 ――在某種情形之下甚至有更大的權威,因為無論我們寫什麼,這通常都是為了比我們 僅僅說出口的話語,有更長久的的功用。讓我們來看看聖經是怎樣談論它自己的。首先,上帝計劃讓他的啟示成為長久,而不是暫時的。那些神學家, 比如卡爾?巴特,認為啟示是如此充滿動力,過了作出啟示的那一刻以外,就是無法保存的,對這樣的人,還是把 他們忘記了好。在聖經里上帝賜下啟示,是要被保存下來,從一代傳到下一代的: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也要系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 6:6-9)就算在這之前,初期的先祖,如雅各等,是樹立起柱子,紀念標誌等等,長久提醒自己關於上帝啟示的事情(創 8: 20;12:7-8;13:18;28:18,22,35;35:3;書 24:26-27)。在新約里,啟示是要保護和保存下來的。猶 大書 3 節說:「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 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這裡的「真道」是指主和他的門徒「交付」給教會的基督教信息的內容。它是不可被更改,1 IIIM 神學教育資源中心獲得 P&R Publishing 對此書的中文翻譯和網路版權 ,任何人和組織未經許可不能以任何形式發行 ( 2008, www.thirdmill.org)29而是一定要被保守,堅持,保存,傳遞給萬民和所有後人的。讓我們來看看書面啟示的形式。首先創世紀這本書講到亞當,挪亞和其他人的「後代」(如創 2:4;5:1;6: 9;10:1;11:27;25:12,19;36:9;37:2)。一些人認為這些是書卷的題目,因為創 5:1 講到「亞當 的後代記在下面」。也許這些就是摩西用來集中在一起寫成聖經前五卷書的作品材料。這有一點不確定的地方,但 是很清楚的是,在摩西的時候,在上帝與以色列立的聖約中有書面的啟示。我在第一章曾經提到,主這個名字表明上帝在這種立約關係中是領導者。約總是涉及言語,特別是應許和命 令。在近東地區,一位偉大君王和一位稍遜君王之間立約的協定當中,這些話是要被寫下來,放在一個神聖的地方, 作為管理這種關係的最終法律。它們的作用就是最終的法律,就像美國的憲法是美利堅合眾國的基本法一樣。考古學家已經發現了一些這樣的文件 ,它們是依照和聖經某些部分非常類似的文體形式寫成的 。克萊 (Meredith Kline)和其他一些學者認為在出埃及記第 20 章中的十誡,按照它們的文體形式來說,是一種條約文 書,是一種聖約。2 他也在申命記中發現了同樣的文體要素。在這些條約中,特別是在聖經的約中,那偉大的君王是條約的始作者。這條約不是由雙方協商的,而是偉大 的君王定下的條款。就這樣,在十誡中,上帝表明自己的身份,就是「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 之家領出來。」他是條約的作者。確實,在出 24:12 我們看到:「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上山到我這裡來,住在這 里,我要將石版並我所寫的律法和誡命賜給你,使你可以教訓百姓。』」在這裡,上帝不僅是作者,還是發行者:他 用他的手指在石版上寫下誡命,正如我們在出 31:18 看到的那樣(參見出 32:15-16;34:1,27-28,32; 申 4:13;9:10-11;10:2-4;31:14-29)。這文件是一種「見證」(申 31:26):不是人關於他經歷上帝的見證,而是上帝對以色列作的見證,藉此上帝 要以色列交帳負責。這文件是放在會幕中的至聖所里的,放在主的約櫃內。所以這被書面記載下來的話語成了人所 說的「聖經」(提後 3:15)。就這樣,這書面記載下來的話語帶著上帝他自己的權柄。它的權柄並不比上帝的聲 音或先知話語的權柄要小。在舊約時期,時不時先知也把他們的話寫下來,這些話被添加在聖約的文件里。例如約書亞寫下典章要以色 列人遵守,把這些寫在上帝的律法書上(書 24:25-26)。他們把他們的話寫下來,首先是為了後來的讀者可以 試驗他們的預言是否應驗,決定這先知是否是真先知(申 18:22)。他們寫,也是為了讓他們的話語可以保留下 來,交給將來的世代,那時他們的話語可能更容易被人接受(哈 2:2)。在整箇舊約時期,神的百姓都讚美上帝的話語。詩 19:7 說道:「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蘇醒人心。耶和華的 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詩人講的律法是什麼?肯定就是被記載下來的摩西律法。把聖經最長的一章,詩篇 第 119 篇看一次,你就會在幾乎每一節都發現有對上帝的律法,典章,見證,話語,命令的讚美,這是何等動人 的重複!再說一次,詩人這裡說的不是上帝的聲音,也不是先知口頭髮出的話語,而是被書面記載下來的上帝的律 法。到了耶穌在地上事奉的時候,猶太人承認我們所說的舊約是上帝的話語,上帝與以色列立的聖約。耶穌和他 的門徒也承認它的權威。他們引用它,表明它至高的權威:「上帝的聖言」(羅 3:2),「聖經」(提後 3:15),「律 法」,「先知的話語」,「至尊的律法」(雅 2:8)。華腓德(B.B.Warfield)在一篇很出名的文章中說,就連最簡單 的「聖經說」,「經上記著說」這樣的話語,都是有權柄的引用。3 對新約作者來說,「聖經說」的,就是「上帝說」 的。聖經是上帝默示人賜下來的聖靈的話語(如徒 1:16 表明的那樣)。另外,耶穌和新約都教導舊約的權威。耶穌在馬太福音 5:17-19 說,耶穌來是成全,而不是廢掉律法和先 知的話語。任何教導他人不服從誡命中最小一條的人,在天國里要被稱為是最小的。他對猶太人說,所有的聖經都 是給他作見證的(約 5:45),聖經的話是不能廢的(約 10:33-36)。保羅說,舊約聖經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 15:4)。請思索這一點!在保羅的那個時候幾百年前寫的書,是為了鼓勵保羅那個時候的信徒的。它們的作者,就是上帝自己, 定義要它們在歷世歷代都要有效,給人幫助。在這個方面聖經是全然獨特的。沒有其他的書,其作者是要讓它來滿2克萊(Meredith G. Kline),《聖經權威的結構》(Grand Rapids:Eerdmans,1972)。3華腓德,《「它說;」「聖經說;」「神說」》,出自《聖經的默示與權威》(費城,長老會與改革宗出版社,1948),299-348。30足幾百年後將來的讀者的需要的。在描述聖經權威的本質方面,有兩段聖經經文是特別重要的。它們並不是唯一和這個題目相關的的經文。請 記住,關於記載下來的上帝的話語的權威性,這至少能被追溯到摩西時代就有的教訓。但這兩段經文是概括了聖經 對被記載下來的上帝的話語權威性的總體教訓。第一段經文是提後 3:15-17: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 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保羅在這封信中擔心,在他死後會有虛假教訓和不道德的事進入到教會當中。教會怎樣才能分辨真假?保羅 告訴提摩太,首先要效法他自己的生命和教訓(10-14 節)。當然,到了時候,會有一代人興起,他們對保羅沒有 親身的回憶。為了他們,也是為了提摩太,保羅接著強調他們要回到舊約聖經――聖經――就是提摩太從小就學習 的聖經。聖經是「上帝呼出的」,這是對那有時候被翻譯作「默示」的詞的正確翻譯。這個詞不是說上帝把一些東 西吹進了聖經裡面,而是上帝把聖經呼出來,換言之,他說出聖經。記載下來的上帝的話語是上帝親自說的話。所 以它是分辨什麼樣的教訓是假,什麼樣的教訓是真的最終標準。第二段經文是彼後 1:19-21: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裡出現的時候,才 是好的。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 說出上帝的話來。這一段經文所處的上下文和上面那一段經文非常類似。再一次,這位年老的使徒展望將來,他不能再親自給 教會出主意的時候。再一次,他(像在第 2 章一樣)預見到,將會有一個可怕的時候,那時教義和倫理道德都出 現混亂。再一次,在 16-18 節,他告訴讀者,要記住他親身的經歷和親眼所見的見證。但是他也是更明確的指 向舊約先知的話。他說預言不是從那些坐下來,想用出於自己的智慧來解釋事情的人發出來的。先知說話,但是他 們的心意不是發出這些話的原本之處。這些話是從上帝來的,就像聖靈把先知帶到他要他們去的地方一樣。就這樣, 舊約是上帝與以色列立的聖約,帶著他主權至高的權威性。那麼新約呢?按事情的原本來看,你在新約聖經是找不到任何經文記載某人看已經完成的新約,把它稱為是 上帝的話語的。在新約作者那個時代,新約聖經還沒有完全成書,它還在寫的過程中! 但請思想這一點:新約的信仰在實質上是和舊約的信仰一樣的,都是以上帝的話語為中心。人有時候以為, 舊約是以話語為中心,而新約是以一種無語的靈命為中心。但聖經本身根本沒有這樣的提法。還記得耶穌的話是多 么重要嗎?彼得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還記得使徒是怎樣對人說的嗎?他們說的話就是 主的命令(林前 14:37)。這就表明新約聖經也是以話語為中心,就像舊約聖經一樣。我們可以從中找到耶穌和 使徒說的永生之道,這對我們就非常重要了。上帝提供了一種舊約啟示的書面形式。對於那應驗舊約的新約,上帝 會做得少么?也請注意,新約啟示就像舊約啟示一樣,是長久的啟示,是要被傳給其他的民和世代的。這就是傳統,一次永遠賜 下來的道,在林前 15:2-3;帖後 2:15 和 3:6,提前 6:20,提後 2:2,彼後 2:21 和猶 3 有提到。 使徒通過把它用書信,福音書和啟示錄寫下來的方式,讓這種傳統具有了形式。就像古代的約要大聲向百姓 誦讀一樣,同樣保羅要求他寫的信要向人大聲宣讀(西 4:16;帖前 5:27)。他把他的信作為實施教會紀律的基 礎(帖後 3:14),以此試驗那些宣稱自己是先知,或者有聖靈的人(林前 14:37)。而且,保羅引用路加福音, 以它作為從上帝而來的有權柄的話語(提前 5:18),彼得說人是多麼無知和不定,他們曲解保羅的書信,「如強 解別的經書一樣」(彼後 3:16)。看到了嗎?保羅的書信是聖經,就像摩西寫的書一樣。正典但是哪些書卷屬於聖經?這是一個關於正典的問題。在一個層面上,它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一些書卷, 如彼得後書和猶大書,過了很長一段時間才被所有基督徒接受成為聖經的一部分。其他書卷,如《黑馬牧人傳》, 則被許多基督徒當作聖經讀了很長時間,但是教會最終說這些書卷並不是聖經的一部分。在另外一個層面上,這個問題應該不太難回答。我們知道上帝的旨意就是要用一份書寫下來的文件管治教會, 就像在舊約時期一樣。所以在新約時期,我們應當相信,上帝的護理讓人很容易就能找到那本書。請記住,教會沒 有對聖經作「正典化」;教會沒有使得聖經具有權威性。反而是教會看這些書卷,發現上帝已經使它們有權威性。31基本上是上帝光照這些書卷,好使教會能夠從中認出上帝的聲音。正如耶穌說的:「我的羊聽我的聲音」(約 10: 27)。我們的舊約聖經基本就是在基督的時候猶太人使用的聖經,對此耶穌宣告它是具有權威性的。羅馬天主教徒 在 16 世紀中期把一些其它的書卷加入到他們的舊約聖經當中,但是我們沒有理由認為這些書卷具有上帝的權威。 至於新約聖經的書卷,正如我前面說過的那樣,是存在著某種不確定性。一般來說,教會接受他們認為是來 自使徒的著作,如馬太福音和保羅的羅馬書,以及出於其它由使徒驗證的作者的著作:人們相信路加是得到保羅認 證的,馬可是得到彼得認證的。但是這種標準並非總是適用;例如我們不知道希伯來書的作者是誰。另外一個標準 就是要和其他的聖經相一致。因此我相信《黑馬牧人傳》就被排除掉了。到了最後,耶穌的羊聽到他的聲音。一個 很了不起的事實就是,儘管初期教會為著許多事情發生爭議,但正典的內容卻從來沒有成為一個引發分裂的問題。 到了四世紀,亞歷山大的阿他那修主教(Athanasius)在他的復活節信件中列出在他的教會中被接受為聖經的書卷 清單,沒有人提出異議。我總體的結論就是,我們這本記載下來的聖經是上帝的話語,它和上帝的聲音一樣具有權威性。上帝話語的傳遞現在我想來談談傳遞的問題;就是記載下來的上帝的話語是怎樣從他的口傳遞到我們心裡的?第一,正如我 已經提到的那樣,上帝把他的話語默示出來。默示就是「呼出」(正如我們在提後 3:16 看到的那樣)。上帝把聖經 里的話語說出來。人有時候問,這是否意味著上帝向人的作者口述他的話語。回答就是,有時候是這樣,但通常並 非如此。我們沒有任何記錄表明上帝告訴路加坐下來,記下他的口述,儘管復活了的基督在啟示錄 2:1 和接下來 的地方確實要求約翰這樣做。路加像任何古代歷史學家一樣,做了把他的福音書寫下來的工作,但是他工作的結果 是上帝的話語。上帝使用路加呼出他自己的話,所以路加的文字既完全是路加的話,也完全是上帝的話。傳遞的下一步是抄寫。我們使用 autographa,就是手稿這個術語來指聖經原本,權威性的抄本。聖經沒有保證 說人撰寫這些書卷的副本時,這些副本是完美的。你可以自己試試看:抄寫一份利未記 ,很有可能的是,你會抄 錯一些地方。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說只有手稿才具有完全權威性。一些批評我們這種觀點的人說,這就是摧毀了我們對聖經權威的整個觀點;因為如果只有手稿才有完全的權 威,而我們並沒有手稿,那麼按實際說,我們就是沒有一本無誤的,權威性的聖經。但是請考慮下面這一點: 儘管我們沒有實際的手稿,但我們可以通過經文批判這門科學得到原本的文本。經文批判是比較不同抄本 的文字來決定原本是怎樣的。重要的是知道手稿文本內容,而不是手稿本身。 一些文本的問題仍未得到解決;但是在大部分地方,這些問題是非常小的問題,它們對任何的教義從來都 不產生影響。 聖經非常長(其中有很好的重複!)。如果在一個地方有一個問題,我們可以在別的某一個地方找到關於同 一個教訓的清楚說明。有時候人會說,弄不清楚為什麼上帝默示一卷書,然後要求我們用經文批判,用人的方法來決定這書卷原本 的內容。當你把傳遞看作是把上帝的話語從上帝的口帶進我們心裡的一個過程時,這過程最終會有一個地方,是讓 人的思想,理智,甚至科學發揮作用的。上帝本來可以做到無論何時他說一句話,我們都能立刻明白。很清楚事情 沒有這樣發生。上帝明顯要一些人的教導和思想走在前面,然後他的百姓就能完全領會他的話語。他要這成為一個 人共同參與的過程,好讓我們彼此依靠。發現原本文本的這工作就是這過程的一部分。因為上帝並沒有答應要保護 這些過程脫離錯誤,我們有時候會犯錯。就這樣,儘管聖經手稿的文本是無誤的,這文本進入到我們心裡的這個傳 遞過程則並非是無誤的。在明白和應用上帝的話語這件事上,我們可以看到他與兩位師傅有關係,一位是來自上帝的師傅,就是聖靈, 另一位就是人的眾多其他的教師,是你的牧師,你的藏書,你很友善的神學院教授。當然,要不是聖靈在這些老師 身上做工,通過他們做工,他們是什麼事情也成就不了的。聖靈的工作是(1)光照,使我們能夠明白上帝的話語 (約 3:5-6;林前 2:12-16;林後 3:15-18);(2)勸服,向我們表明上帝的話語是真實的(帖前 1:5;林前 2:4),(3)把上帝的話語寫在人心上,這是那存在的啟示,藉此對上帝話語的愛和順服就成了我們第二個本性。32無誤謬現在讓我們來討論聖經的無誤謬,這是當代神學中一個爭論激烈的題目。這個術語的意思很簡單,就是「沒 有錯誤」,就是按日常的,普通的意義說的「真理」。4 聖經所說的是真實的,從來就不是假的。所以你依靠它。它 裡面沒有錯誤。順便說一句,錯誤和不精確並不是一回事。就好像我們使用大概的說法時,我們是常常不精確地表 達自己。但這樣做既不是撒謊也不是犯錯。要把自己的意思表達得清楚,我們常常一定要用大概的說法。如果我告 訴你我的年齡,精確到分秒,這就是過分精確了,就是阻礙溝通的精確了。聖經從未自稱完全精確,它只自稱是真 實的。因為聖經是上帝的話語,而上帝總是講實話,所以聖經是真實的。謬誤出自欺騙(說謊)或無知(犯錯)。但 是上帝從來不說謊(多 1:2),他從來不犯錯(來 4:13)。今天有很多人,其中很多是神學家,認為聖經存在著謬誤。基本上他們使用兩種的論據。第一就是聖經有「明 顯的錯誤」,比如耶穌說芥菜種是最小的種子。實際上,像這樣的例子並不是太明顯的。對大多數這樣的事,解決 的方法就是更仔細地讀聖經。當耶穌在馬可福音 4:31 說到種子的時候,他不是在說一位現代植物學家所認識的一 切種子,而是說在他那個時候農夫通常撒的種子。肯定的是,要討論其它所有的物種,這就是過分精確了。一些所謂的明顯謬誤並沒有明顯的解決之道,儘管對於每一個這種的難題,通常聖經都提供了兩三種解決的 辦法。這裡的問題是,那些在聖經里找到以為是謬誤地方的人,常常對基督教信仰是心存誤解。當上帝對亞伯拉罕 說話,告訴他他將有很多的後裔,他們要承受迦南地的時候,亞伯拉罕有很多的難處來相信上帝的話語。他在迦南 並不擁有土地。他和他的妻子都太老,不能生孩子。但是保羅在羅馬書第 4 章中說:「並且仰望上帝的應許,總沒 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上帝。且滿心相信,上帝所應許的必能作成。」(20 -21 節) 亞伯拉罕相信上帝的話語,儘管存在著難題,保羅舉這個例子說明基督徒信心的本質。我們怎能相信上 帝會通過基督赦免我們的罪?請想一想,要相信這一點,這會有多少難題!但如果我們等,一直到所有的問題都得 到解決為止,我們就根本不能相信基督了。反對聖經無謬性的第二個論據,就是聖經的目的並不是對除救贖基本計劃以外的事情作無謬的教導。但是聖 經本身在哪裡把救贖的事情和其它事情分開了呢?聖經講的都是關於基督,都是關於救贖。這包括了歷史和地理; 聖經講的救贖和佛教,印度教,馬克思主義或世俗論相反,是非常取決於在具體的時間,具體的地點發生過的事件 的。另外,聖經講的救贖是針對生活的一切的,包括我們的吃喝(林前 10:31)。對上帝的話語來說,沒有什麼事 情是無關的。清晰性我要簡單提一提關於聖經三5樣更重要的事情。第一就是它的清晰性。6 在宗教改革的時候,一些羅馬天主人 士說平信徒不應當讀聖經,因為只有在教會統治架構中的人才能正確明白聖經。改教家們沒有說聖經里的一切都是 完全清晰,以致每一個人通過自己看聖經,或者使用一般的蒙恩之道,比如請教牧師,都能明白。順便說一句,上 帝話語的能力,權柄和清晰,是構成了對應主權屬性的三個方面;比如在申 30:11-14 和羅 10:6-8,上帝話語 的清晰性是建立在上帝與他的百姓相近,上帝在他的百姓當中與他們同在之上的。必要性必要性簡單來說就是指沒有上帝的話語,我們就與他沒有關係。沒有他的命令,他就不是我們的主,因為按 照定義,主就是向他的百姓發出帶著權柄的命令的那一位。沒有他的話語,我們也就沒有那些有權柄的應許,所以 他就不能是我們的救主。充分性充分性簡單來說就是指在聖經裡面我們得到我們所需的上帝一切的話語。7我們不應該嘗試給它們加添什麼,4按照我們在第 2 章討論的術語,我在這裡說的是認識論的真理,就是神講的真理。這與關於他是誰的真理( 形上的真理),他做什麼的真理 (倫理的真理)。5 編者:英文中的筆誤為 four.6見《韋斯敏斯德信仰宣言》1.7。 7見《韋斯敏斯德信仰宣言》1.6。33也不敢從它們當中刪減一些什麼,因為我們活著是靠從上帝來的每一句話。聖經本身告訴我們不要加增或刪減(申 4:2;12:32;啟 22:18-19)。它清楚告訴我們不要把人的傳統加 到上帝的話語裡面;這就是說,不要像法利賽人一樣,把人的傳統放在和上帝的話語同等的層面上(申 18:15- 22;賽 29:13;太 15:1-9;加 1:8-9;帖後 2:2)。人的傳統不是壞事,但它不是上帝的話語。當我們試圖把 它放在和上帝的話語同等的層次上時,我們就是在說,上帝的話語不足夠,它不充分。這種充分性對所有聖經,包括舊約和新約來說,都確實如此。但在一種特別的意義上,新約聖經的福音是充 分的。就像僅僅耶穌的死和復活就足以拯救我們一樣,使徒關於耶穌的信息就足以給我們耶穌拯救帶來的一切祝福 (來 1:1-3;2:1-4;彼後 1:2-11)。我們不應該期望上帝會給我們具有聖經同樣權威的進一步啟示。人有時候說聖經對神學來說是充分的,但是對生活的其他領域,如科學,歷史,政治和汽車維修來說則並非 如此。但是這種想法是對聖經的充分性的誤解。總要記住:作為上帝的話語,聖經是充分的。它給了我們所需要的 所有上帝的話語。所以聖經里有我們為了神學,倫理學,政治,藝術,甚至機車維修所需的一切上帝的話語。當然,對於所有這些學問來說,我們也需要來自聖經以外的知識。這對神學來說也是如此。例如神學家需要 明白希伯來文的文法規則,但是聖經並沒有給我們這些規則。他們需要了解古代世界的歷史,但是聖經只是給了我 們這歷史的一部分。所以為了使用聖經,我們需要認識聖經以外的事情。倫理學也是如此。例如聖經沒有提到墮胎。我們要從聖經以外的來源了解什麼是墮胎。聖經確實說了一些關 於殺人和未出生的生命的事情。當我們把聖經原則和我們從聖經以外知識得到的對什麼是墮胎的認識結合在一起的 時候,事情就變得很明顯了,「不可殺人」暗示著「不可墮胎」。在這裡我們要記住的基本點就是,沒有一種來自聖經以外的知識是配得被加入到聖經裡面這包括了羅馬天主教的傳統,當代先知的宣告(見第十二章),甚至還包括了更正教各宗派的信仰宣言和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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