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讀考試招生改革

深度解讀考試招生改革

開欄的話

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發布以來,受到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大家在肯定改革方案的同時,也提出了一些需要進一步了解的問題。今起我們推出「深度解讀考試招生改革」欄目,邀請專家、學者對一些讀者提出的問題做進一步的解答,以期推動改革的實施。

為什麼招生向特定地區傾斜

經過上下調研、集思廣益、反複製訂,2014年9月4日出台的《實施意見》,兼顧促進公平與科學選才兩個方面。在促進公平方面,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尤為引人注目。

這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和措施的第一項,就是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包括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繼續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在東部地區高校安排專門招生名額面向中西部地區招生。

近年來,教育部、國家發改委採取多項措施,不斷縮小區域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差距。《實施意見》提出到2017年縮小至4個百分點以內,從6個百分點到4個百分點,雖然只有兩個百分點之差,但要實現並不容易。俗話說:「百上加斤易,千上加兩難。」在高考錄取率最低省份與全國平均高考錄取率的差距已經降到6個百分點的情況下,要進一步縮小2個百分點,任務更為艱巨。

雖然部屬高校屬地招生的計劃比例已經從2007年的34%降至2014年的22%,但還要繼續努力,嚴加控制,加大投向中西部及入學機會偏低的地區,尤其是沒有部屬高校的13個省區。控制屬地招生比例不僅要看部屬高校在本省市招生的比例,更應該考慮到該省市中央部屬院校的數量、錄取人數和全體考生的比例。因為目前我國部屬高校布局很不平衡,多個人口大省只有一所部屬高校或「985工程」高校,這與人口較少的直轄市有多所部屬高校或「985工程」高校不同,因此控制屬地招生比例還應根據具體高校的情況區別對待。

《實施計劃》還提出: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相當有道理。不同地區經濟、文化和教育水平確實有所差異,在中國這麼一個城鄉二元結構的社會裡面,很多農村的學生受教育條件遠遠不如都市裡面的學生,起跑線就不同。如果不考慮政策傾斜的話,重點高校錄取農村學生的比例會有所下降。這樣做重點大學的錄取人數會相對均衡一點,至少較難出現重點高校尤其像北大、清華的錄取高度集中在一些省會城市的那些所謂「超級中學」或者「明星高中」,而有的縣多少年出不了一個的現象。

高考制度本身就有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階層流動的功能,高考改革政策的制訂應該要有維護社會公平的意識。不過,要使政策落到實處,最好還能制訂一些比較具體的可操作的細則或辦法。在《實施意見》發布的第一時間,9月4日上午筆者在接受搜狐網採訪的時候就曾指出,如果沒有一個剛性的操作規程,高考移民等現象都有可能出現,所以「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還需要制定具體的操作規程以促進選拔的公平性、客觀性。另外,戶籍改革之後,現在農業戶口逐漸取消了,對農村考生需要有明確的界定。

果真,媒體近來報道,有越來越多的縣城領導不再送子女去省城讀書,而是送往貧困縣的高中就讀,與農村孩子爭奪政策照顧的機會。於是要求堵住「高招扶貧」政策漏洞的呼聲漸起,甚至有人懷疑對招生向貧困地區傾斜的政策。筆者認為,要將這一善政用好,確實需要進一步制定更加精細的政策,主要是防止外地來的高考移民。

其實,無論採用什麼招考方式,那些在經濟資本和文化資本較豐厚的家庭中成長的孩子,如果能夠做到與貧困家庭孩子同樣刻苦攻讀,往往還是能夠獲得一定的優勢而上大學,世界各國各地區都是如此。因此,即使有部分考上重點大學的機會被農村中家庭條件較好的學生獲得,只要他們是通過自身勤奮學習而獲成功,「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這一政策就有其積極意義。

台灣地區從2006年開始逐步實行高校招生中的「繁星計劃」,即為實現「高中均質、區域均衡」理念,以近三年未曾有學生進入名牌大學的高中為對象,給予這些學校一兩個名額,讓學校來選擇其優秀的學生進入名牌大學,以彌補城鄉差距。這些高中大部分位於較偏遠的地方,「繁星計劃」在相當程度上實現了初衷。這對我們具有啟示意義。

即使無法做到盡善盡美,招生政策也要向特定地區傾斜,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人數。

(劉海峰 作者系國家教育諮詢委員會委員、廈門大學考試研究中心主任)

如何培養學生自主選擇能力

《實施意見》中提出:計入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實施意見》中提出:探索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因此要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顯然,培養學生自主選擇的能力成為應對新高考改革的關鍵。自主選擇課程是實現學生個性化成長的關鍵。因此未來高中教育,不僅要繼續豐富選修課程,擴大學生自主選課的範圍;還要探索允許自主選擇必修課,真正讓課程為學生成長服務,減少「課程標準配置」。

面對改革,學校不僅要豐富「課程超市」,更要基於老師和學生的教育互動培育生成性課程。在五中,師生可以自行設計課程,學校負責整合校內外資源為他們「保駕護航」。依據高校招生考試製度改革學校繼續對必修課程進行調整。對現有高中必修課程內容進行科學拆分。針對學業水平測試的合格性考試、等級性考試分別設置基礎課程和拓展課程。加緊制訂和修訂針對本校學生的課程標準和教學指導。將部分以往適用於自主招生、學科競賽、大學銜接等校本選修課程內容與必修課程整合,逐漸升級為校本必修課程,來強化學生的學科能力。

目前高考英語改革及高中英語教學改革整體思路已經基本明確,考查將落實到聽、說、讀、寫綜合能力上。多年前,五中對英語教學就提出了「以應用為導向」的改革思路,開發出「酷樂英語」「英語劇場」等選修課作為課堂教學的拓展和延伸,深受學生歡迎。考慮到學生英語水平的差異,我們又先後引進了劍橋大學考試委員會授權的技能拓展項目和青少年領導力課程。我們的教師積极參与教學組織,從這些成熟的國際課程中汲取英語教學經驗,有意識地培養學生的文化敏感度和民族自信,批判地吸收外來文化優勢,傳播中國優秀傳統文化。學校還聘請校外英語培訓名師組建了合作課程開發團隊,參照英語國家課程標準,針對一般英語水平的學生「定製」了選修課,讓不同層次的學生都能體驗到課本以外的課程,把握更多語言學習和運用的機會。

同時,以走班製為突破口,實現課程實施多樣化,才能把改革任務落到實處。走班學習是學生自主選擇課程的必然結果,是課程實施多樣化的體現。當前圍繞「全員走班制」的爭議很大,主要原因在於各地各學校發展不均衡,辦學條件、人事制度、財政供給、學生需求存在差異。

北京五中與許多學校類似,走班課程是從選修課程開始的。基於行政班的走班教學模式,對學生「放權」,來自不同年級,具有不同特質、愛好和學養的學生可以在自己選擇的課堂上嶄露頭角,至今已經實行20年。經驗證明,走班課程經歷一個從選修到必修,從邊緣到中心的過程。新高考改革促進學生自主學習,自主選擇課程,也必然推動高中走班課程的擴大。

(張斌平 作者系北京市第五中學校長)

為什麼保持外語分值不變

《實施意見》對高考綜合改革試點作出了原則部署,其中提出要「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對於此前社會上不絕於耳的「降低高考外語分值」甚至要求「外語退出高考」等等的種種議論作出了明確回答。這是基於我國中學外語教學現實情況和國家人才培養長遠需要作出的重要決策。

對高考改革中降低外語科目分值的討論,實質上是如何看待外語教育在整個國民教育中的地位。有人認為,高考外語科目在高考總分中所佔比重過高,導致高中學生把過多的時間用於英語備考,擠佔了母語語文和其他學科的學習,不利於對祖國傳統文化的繼承和弘揚,而且浪費了學生寶貴的學習時間。這種觀點有失偏頗。把母語和外語學習對立起來,很難說是文化自信的體現。

語言是人類最重要的思維和交流工具,也是人們參與社會活動的重要條件。在當今全球化信息化的時代,外語能力已經成為世界各國公民必備的基本素養之一。學習和掌握一門外語,就等於多了一雙眼睛看世界,對於擴展視野、開發智慧潛能、提高人文素養、改善思維方式、培養跨文化交流能力,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因為如此,世界各國莫不把外語教育作為國民教育的重要部分。如歐盟把外語能力作為基礎教育階段關鍵能力培養的重要方面,僅次於母語能力。目前,歐盟絕大多數成員國要求中學生畢業時必須掌握兩門外語。在中國經濟總量居於世界第二位、國際地位日益提高、國人對外交往日益頻繁的時代背景下,很難想像在一個擁有13億人的泱泱大國中,大多數人仍然生活一個封閉的語言環境當中,不能在國際舞台上與其他國家的人們自如交流。無論是提高國人的外語基本素養,還是培養能夠參與國際事務和國際競爭的國際化人才,外語教育在國民教育中的地位不能削弱,只能加強。

外語教育一直是我國基礎教育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英語因其世界通用性以及計算機語言、科技術語等領域的廣泛應用性,是外語教育的主要語種,我國絕大多數中小學均開設英語課。教育部2003年頒布實施的「普通高中英語課程標準」中,英語必修課程學分為10個學分,與語文、數學同等,是所有高中學生獲得基本的英語語言能力的共同基礎,此外,為滿足不同學生的就業選擇、升學深造以及個人的興趣和發展需要,還要求開設6個模塊的選修課,供學生在修習必修課的同時或之後自主選修。應該說,新課程標準突出了外語教育在基礎教育階段的重要地位,既考慮到了學生的共同基礎要求,也提供了多種選擇,以適應個性需求,併兼顧了英語教學工具性和人文性的有機結合。

毋庸諱言,在現階段,我國的高考對基礎教育特別是高中教育具有非常強大的「指揮棒」作用。高考的考試科目、考試內容、考試方式以及考試成績分值的些微變化,都會對高中教育教學產生很強的導向作用。正因為如此,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將外語特別是英語科目同語文、數學並重,一起列為統一高考的科目,並保持分值不變,明確了英語作為考查學生在高中學習階段基本學習能力和思維能力、支撐學生專業學習和個人發展的基礎性、通用性科目的地位。也就是說,今後,語文、數學、英語還將採取國家統一標準和統一考試的形式,是學生必考的科目。這樣的安排,和普通高中課程標準相一致,也有利於引導高中的外語教學。但也要承認,我國中學英語教學模式也確實存在著一些問題,如很多中學的英語教學往往是作為一門學科來進行授課,教師習慣於講授語法知識點,或者只強調英語學習的工具性,輕視其人文性。在考試中,又過分注重對語法、辭彙的測試。這是導致目前中小學「啞巴英語」的重要原因之一,這就需要對高考英語考試內容和方法進行深入系統的改革。

在現階段,高考外語實行兩次考試是適宜的。首先,兩次考試基本上能夠滿足考生的要求,可以消除考生考試偶然失誤的可能性。其次,由於高考的高利害性和高風險性,不可避免地帶來考試組織管理的高成本,考試次數過多,勢必增加社會成本。同時,一年兩考是一項技術性極強的複雜工程,並不簡單是考試次數的變化,涉及能力量表、成績報告、題庫建設、試題質量、等值處理等多種技術環節,因此高考外語一年兩考的組織實施工作必須由具有較高公信力的專業化的考試機構來承擔,這樣才能夠保證考試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馬濤 作者系國家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為什麼說改革體現大局意識

國務院《實施意見》無疑是我國恢復高考制度以來最重要的一次方案,確定了未來的改革藍圖,直面眾多現實的挑戰,以期達成考試招生所體現的三項基本價值和原則:體現社會公平和公正;體現考試招生的科學性,服務於人才選拔;引導中小學教育健康發展,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成才。

《實施意見》雖未能滿足各方的利益訴求,但卻表明了一種擔當和大局意識。眾所周知,高考改革牽一髮而動全身,利益博弈十分複雜。在出台之前,自下而上的討論已經經過了若干輪,部委委託的重大課題重點科研立項一個接一個,教育部也成立了招生考試專門的國家級諮詢機構從事高考改革方案的調研,這說明國務院的規定不僅僅是自上而下的政策程序,不是一時的心血來潮,更不是其他政治或經濟改革的教育演繹。擔當,指的是政府在各種利益博弈的過程中,敢於負責勇於負責。有了這個歷史性的擔當,矛盾雖不能全部化解,但可以減少不少改革的雜音和離散力。所謂大局意識,指的是各部門各方面儘管可以有自己的利益訴求,但是「實施意見」也暗示,不能僅僅從本部門利益出發,在招生錄取上「隨意」搭政策的便車。而此前的考試招生之亂象,無不與政策搭便車有關。每一次改革,總不能服務於所有利益群體的利益,具體說,總會有受益的群體,也可能出現利益受損的群體。不難看出,國務院及主管部門的擔當顯而易見。國際經驗也表明,成熟的社會必須是有體現社會公正意識的社會。如果社會公正不能得以體現,這個社會一定是有問題的。大局為重告訴我們,我們一己的利益可能增加,也有可能減少,但是社會不能沒有公正,我們也沒有任何理由以自己的一己之利,與社會公正相對立,相抗衡。因此,體現社會公正就是最大的「大局意識」。

就本次改革目標看,從取消藝術體育特長生加分、到高考逐步取消省考,再從自主招生安排在高考後進行、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逐步取消錄取批次,到嘗試學分互認和轉換等,涉及面如此之廣,必須引起重視。不把改革想複雜,就不會出現改革過程的順利。只有改革細化了,才能為成功埋下了伏筆。

(洪成文 作者系北京師範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導師)

為什麼自主招生安排在高考後

隨著《實施意見》的發布,高校自主招生的改革作為改革招生錄取機制中的一項主要措施受到廣泛關注。《實施意見》非常明確地提出的「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這樣的具體措施,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會影響其他措施的執行,在選拔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目標不變的情況下,從報名條件、操作程序,到考核方式、考核內容,乃至於招生規模以及錄取結果等,都將圍繞這一變化做出調整,因此高考後自主招生是貫穿自主招生改革的核心措施,是本次完善和規範自主招生的主線。

高考後自主招生的改革,集中體現本次改革的問題導向,致力於解決目前爭議較大的問題,特別是「小高考」現象、「掐尖」大戰、對中學教學的影響和選拔公平體現不足等四個熱點問題。具體來說,高考後的自主招生,高校通過筆試先篩選一輪的必要性大大下降。同時,由於考生對自己高考發揮情況有了基本確定,高校和報考考生之間的選擇關係也有了微妙的變化。考核時間的後移,以往高考前考生四處奔波趕考的情況不再存在,降低了對高三階段中學的教學秩序以及考生備考的影響。而高考成績這一目前最具公信力的因素直接應用在自主招生綜合評價當中,便於更好執行信息公開政策,促進了公平、公正。

在解決問題的基礎上,高考後自主招生在面向未來的探索方面有兩點值得關註:一點是高考後自主招生將重點探索更加完善的綜合評價體系。高校要按照自身特點和培養目標,選擇部分專業或者專業類,制定相應選拔辦法和綜合評價體系。要確定考核程序和標準,對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審核和考核評價,把包括考生的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這些信息綜合在一起,形成綜合評價,選拔出適合學校培養要求的考生。更加值得關注的另一點是本次自主招生改革對未來招生錄取機制改革方向的探索。高考後自主招生從考生、中學、高校、省級招生機構要一起在現有整體錄取機制基礎上探索新型的招生錄取機制,可視為對未來可能採用的改革措施的試驗,符合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定位。所以這次自主招生改革相比以往的自主招生是一次理念的改變,將形成「統一高考+考生申報+高校自主招生」的新錄取模式。

在選拔合適生源上,一方面,自主招生中高校是執行的主體,因此本次改革從整體來講,對高校的生源選拔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預想,考核集中在高考後到錄取前的時間段,高校選拔方案必須要精確到每一天的工作。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要更進一步細化定位,高校應該對此有更加明確定義和解釋,能夠在之後資格審核與考核過程中按照逐步深入的標準執行。另一方面,高考後進行自主招生,高校將面臨關於考核科學性、操作規範性、結果公正性各方面的巨大壓力。畢竟考生高考結束了,能否進入到一個學校自主招生結果可能會是決定性的因素,同時高校面臨人情請託事項如何杜絕,高校的考核結果能否經得起推敲,會否對其科學性質疑,這些都需要高校重點考慮和提前規劃。毋庸置疑,高考後自主招生減輕了考生壓力,促進了考生合理定位。

(史貞軍 作者系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主任)

為什麼要實行分類考試

國務院的《實施意見》提出了一個重大改革舉措——「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

分類考試是指高職院校的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相對分開,採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具體的改革舉措有幾個方面:第一,高職院校的考試招生在考試方式、內容、時間上與普通本科院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評價方式。考生如果參加了分類考試,並且已經被確定錄取之後,可以不參加統一高考。第二,明確了普通高中畢業生和中職學校畢業生參加考試的方式。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參加由省(市)或者學校組織的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部分的考察就使用其高中學業考試的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第三,繼續保留考生通過參加普通高考進入高職院校的通道,但要大幅度減少比例,使「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成為主渠道。2015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考生占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一半左右,到2017年成為主渠道。

分類招生考試是適合職業教育特點的評價制度。一方面它體現了職業教育的類型特徵。另一方面,高職院校依據「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核成績,自主確定多樣化的錄取標準和錄取方式,擴大了學校的招生自主權,健全了靈活多樣的高職錄取制度。再次,學生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多渠道多樣化成才,促進職業教育面向人人。

近年來,一些地方(如浙江、上海)的改革試點取得明顯成效,為落實《實施意見》提供了寶貴經驗和實現路徑。一是特色化的統考統招——高職考試科目少於本科,但增加高職特色科目,突出職業技能;二是面向中職畢業生的高職單考單招——調整科目分值結構,縮減部分文化科目分值,增加專業相關理論知識或專業技能考試的分值權重;三是校考校招——試點學校實行單獨報名、單獨考試,提前錄取,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當年統一高考;四是「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實行「自主測試、參加高考、綜合評價、提前錄取」模式,嘗試將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納入招生評價體系,將發展性評價與一次性評價相結合。五是免試升學——在教育部、人社部等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獎的優秀中職畢業生,可申請免試升入省內高職院校學習。有的地方從建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角度,探索把試點範圍有計劃擴大到普通高校應用型本科專業。如上海的方案提出,改革應用本科專業招收「三校生」考試模式。2018年起,在上海市高等學校應用本科專業面嚮應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中,高等學校依據文化素質(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學習水平考試、思想品德評價等)和職業技能(專業技能學習記錄情況等)及統一考試成績進行錄取。

毋容置疑,高職分類考試有利於構建起職業教育學生「學習有基礎、就業有技能、升學有通道」的持續發展之路。因此,改革過程中,要堅持規範管理,加強省級統籌,確保公平公正。堅持「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提高技能考核科學性。相對於傳統的文化知識紙筆考試,分類考試的命題、考試形式、組織管理等方面會發生很大的變革,並在一定程度上會倒逼普通高中的教育改革,需要深入的理論研究並在實踐中持續探索。堅持正確方向,避免改革異化。實踐中要始終避免三種傾向:一是盲從傾向,不考慮實際需要;二是簡單化傾向,使改革流於形式,沒有實效;三是「放水」傾向,降低標準錄取學生。總之,分類考試使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個性特長和興趣愛好,既可以選擇「學術高考」,也可以選擇「技能高考」,促進學生多樣化成才。(周鳳華作者系教育部職業技術教育中心研究所副研究員)

《 光明日報 》( 2014年10月09日 1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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