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提示:汕頭居住證不再「隨時辦隨時有」, 要登記滿半年!|戶政服務|辦事指南
居住證不再「隨時辦隨時有」
居住證辦理門檻提高了
居住證: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申領條件。按照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因此,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時,不再當場受理居住證,需辦理居住登記後居住滿半年並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才可以申辦居住證。
以下為大家解答有關居住證的疑難問題:
如何證明已經居住滿半年?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居住並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具體計算方法是以汕頭市流動人員信息系統居住登記日期為準。一般在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便可以辦理登記。
哪些材料能成為居住地址證明?
需要出租人攜帶身份證和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原件以及複印件,承租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租賃合同件一同前往才能辦理這個登記,或者是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
辦理居住登記的流程是什麼?
申請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居住地址證明,派出所核實其居住地址真實性後,對相關信息進行登記併當場發給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回執。
辦理居住證的好處
辦證雖然難了,但是在汕頭,持有居住證享受到的福利也隨之增加。
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不用回老家
年齡在16周歲至60周歲之間的省內外地人員持有效居住證即可在汕頭公安出入境部門辦理出入境證件。
在汕頭就能報名考駕照、登記車輛入戶
外地人員憑居住證,即可在汕頭報名考駕照,登記車輛入戶。
子女就學與常住戶口同等對待
在汕頭,居住證持證人連續居住達到一定年限,依法繳納社保、有穩定職業、有固定合法住所,其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與常住戶口學生同等對待。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無須回戶籍地
外來人員持有效證件,就可在居住地申辦居民身份證,有丟失補領、換領等業務,無需回戶籍地辦理。
居住證持有人可憑證換算成積分,申請積分制入戶汕頭
依據汕頭市《轉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民工積分制入戶和融入城鎮工作意見的通知》,外地務工人員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按連續居住年限折算成積分,可作為入戶我市的積分依據。
溫馨提示:
由於目前政策規定要享受到居住證的福利需要連續簽注,所以務必記得要每年到簽發機關簽注一次!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那些積分入戶等福利就不能享受到啦!
流動人員申辦居住證流程「七步走」
提供相關資料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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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審核申辦人提交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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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廣東省居住證辦理/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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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照片採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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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資料齊全後,將資料錄入信息系統,上傳制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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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發放《廣東省居住證領取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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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工作日內持領取憑證領取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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