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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生產中的火災爆炸危險性物質的分類從防火、防爆的角度,可將這些物質分為七類:
1、爆炸性物質;
2、氧化劑;
3、可燃氣體;
4、自燃性物質;
5、遇水燃燒物質;
6、易燃與可燃液體;
7、易燃與可燃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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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設備的防雷要求(1)當罐頂鋼板厚度大於4mm,且裝有呼吸閥時,可不裝設防雷裝置。但油罐體應作良好的接地,接地點不少於2處,間距不大於30m,其接地裝置的衝擊接地電阻不大於30歐。
(2)當罐頂鋼板厚度小於4mm時,雖裝有呼吸閥,也應在罐頂裝設避雷針,且避雷針與呼吸閥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3m,保護範圍高出呼吸閥不應小於2m。
(3)浮頂油罐(包括內浮頂油罐)可不設防雷裝置,但浮頂與罐體應有可靠的電氣連接。
(4)非金屬易燃液體的儲罐應採用獨立的避雷針,以防止直接雷擊。同時,還應有感應雷措施。避雷針衝擊接地電阻不大於30歐。
(5)覆土厚度大於0.5m的地下油罐,可不考慮防雷措施,但呼吸閥、量油孔、採氣孔應做良好接地。接地點不少於2處,衝擊接地電阻不大於10歐。
(6)易燃液體的敞開貯罐應設獨立避雷針,其衝擊接地電阻不大於5歐。
(7)戶外架空管道的防雷:
①戶外輸送可燃氣體、易燃或可燃體的管道,可在管道的始端、終端、分支處、轉角處以及直線部分每隔100m處,每處接地電阻不大於30歐。
②當管道與爆炸危險廠房平行敷設的間距小於10m時,在接近廠房的一段,其兩端及每隔30m—40m應接地,接地電阻不大於20歐。
③當管道連接點(彎頭、閥門、法蘭盤等),不能保持良好的電氣接觸時,應用金屬線跨接。
④接地引下線可利用金屬支架。若是活動金屬支架,在管道與支持物之間必須增設跨接線;若是非金屬支架,必須另作引下線。
⑤接地裝置可利用電氣設備保護接地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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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塔、容器固定設備的接地
(1)室外的罐、塔、容器一般已設有防雷接地,可不必單獨安裝靜電接地。但應按照靜電接地的要求進行檢查,對大於50M3或直徑在2.5m以上的罐、塔、容器接地部分不得少於2處,接地點應對稱布置,其間距小於30m。
(2)罐、塔等設備原則上要求在每個部件上進行重複接地,接地線的位置應遠離物料的進出口處。
(3)罐、塔、容器內外的各金屬部件及進入罐內的工具部件,均應保證有可靠的防靜電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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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網系統的接地(1)輸送易燃可燃的液體、氣體、粉體及其混合物的管道系統,應在管道的始端、末端通過機泵、油罐等設備有可靠的接地連接。
(2)管網內的過濾器、緩衝器等應設置接地連接點。
(3)管道系統接地一般採用焊接式,通過端子壓接的方法,將接地線與接地端子牢固地連接。
如果管網系統中有部分管路或部件是非導體,除須將導體管路之間進行跨接並接地外,其非導體的管段還應在其表面設置導電的屏蔽層。
具體作法是用裸銅軟線作螺旋狀纏繞或在其表面上裝設金屬網,也可以採用噴塗導電覆蓋層的辦法,加強電荷的泄漏。
(4)設備、管道採用金屬法蘭連接時,必須保證2個以上的螺栓有可靠的連接,其間的接觸電阻不大於10歐。在一般情況下,可不另裝跨接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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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卸站台、碼頭區的接地(1)裝卸站台、鶴管、管線、鐵軌及鐵路始端、末端,應連接成電氣通路並接地。裝油開始前,必須將專用地線夾接在車輛的指定位置上。
(2)裝卸站台及油庫內的鐵軌除接地外,還必須採用保護接零,即棧區內所有接地線均應與電氣設備的零幹線接在一起,以防軌道與零線間的電位差造成危害。
(3)金屬結構的油船浮在水面上時,不需要再單獨接地。但船上的設備、部件、管線等,均須對船體有電氣上的連接。
陸地上管線與船上管線用絕緣軟管連接時,兩側不應有跨接線,應分別各自使用各自原有接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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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裝油台及油、液化氣罐車的接地(1)汽車裝油台及鶴管等活動部分應接地,裝油開始前,必須將專用接地線裝接在槽車的指定位置上。
接地線的安裝應在槽車開蓋前,接地線的拆除應在裝油操作完畢之後,並已封閉罐蓋,再經過規定時間靜置之後才可進行。
(2)當裝油鶴管為非金屬軟管時,應使用導電耐油橡膠管。如使用的是普通耐油橡膠管,應在其表面外皮上纏繞直徑不小於2mm的軟銅線與管頭和管路相連,通過管路接地。
(3)液化氣槽車裝氣時,亦應按照規定安裝、拆卸地線,活動軟管應有導電性能。
(4)裝載油(液化氣)的汽車應盡量使用導電性材料的輪胎,以利於接地。同時,在車體上必須裝有電阻值在140歐一200歐之間的導電拖帶。
(5)各種類型的接地裝置與車體連接時,連接的位置應在車站的側面或後部,應遠離物料的裝入口、泄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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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業檢修存在的火災危險性及對策化工企業生產過程中,受設備條件及工藝要求限制,必須經常進行停車檢修。在檢修及試車過程中極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一、化工企業檢修的火災危險性
1、容易產生爆炸事故
化工企業生產中原料和產品大多具有易燃易爆、高溫高壓的特性,在檢修時容易出現化危物品泄漏或在設備管道中殘存,在試車階段則可能在設備中殘存或混入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一旦發生火災往往火勢迅猛,損失嚴重。
1999年4月12日,三明化工總廠合成氨分廠高壓機檢修後試車時吸入空氣發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及重大經濟損失。
2、使正常生產鏈發生變化
化工企業生產往往工藝過程複雜,生產連續性強,操作條件苛刻,若某一環節或設備發生故障,即會破壞正常的生產鏈,造成事故。
化工企業生產設備多是處於高溫、高壓或深冷、負壓,以及腐蝕、磨損狀態。設備檢修使原本處於正常狀態的連續生產中斷,設備狀態(如閥門、開關等)和工藝參數發生變化,檢修完畢後存在設備狀態及工藝參數返回正常值的過程,這一過程中容易出現操作失誤及設備故障,造成燃燒爆炸事故。
3、易產生靜電及火花等著火源
化工設備管道多採用金屬材料,檢修過程離不開動火、敲打,有時還需要進入塔內、罐內或上下立體交錯作業,極易產生靜電及火花等著火源,大大增加了檢修的火災危險性。
4、檢修作業比較頻繁,容易產生人員思想麻痹
化工企業的多數生產設備到一定周期就要進行計劃檢修,設備運行過程中又常因突然性故障或事故,必須進行不停工或臨時停工的檢修和搶修。這些經常性的檢修工作,容易使管理及維修人員習以為常,產生麻痹思想,增加了檢修發生事故的機率。
5、多數化工企業檢修的防火安全制度不健全
有的企業只有動火和罐內作業的安全規定,沒有針對檢修作業內容、範圍提出的專門防火規定,施工要求也不明確。有的企業甚至在檢修中無抽堵盲板、置換、清洗的規定。如三明化工廠合成氨分廠壓縮車間開車前、停車後多年來均未用氮氣進行置換,開車時直接用水煤氣置換,發生兩死兩傷事故。
6、設備簡陋,技術落後,火災隱患多
許多化工企業是由小廠、老廠發展起來的,相當數量的企業存在技術落後、設備陳舊、工藝線路不合理、佔地狹小、防火間距不足、消防設施缺乏等問題,也未採用先進的報警防災技術,在檢修及試車中對工藝參數變化等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或人為忽視。如三明化工廠合成氨廠壓縮機入口處未按要求設氣體壓力
降低信號報警裝置及自動停車聯鎖裝置。
二、預防化工企業檢修火災的對策
根據化工企業檢修存在的火災危險性,應採取以下預防化工企業檢修火災的方法。
1、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
要提高對化工企業檢修階段存在火災危險性的思想認識,認識到化工企業檢修過程發生火災已成為化工企業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各化工企業和有關部門應對此引起高度重視,加強對化工企業自身特點與規律的研究;加強對有關知識、技術的宣傳教育;對檢修施工人員要進行經常性的防火教育;現場應設專職防火巡查人員,及時制止違章指揮及違章作業,下班及完工時做好人員、工具清點及安全檢查。
2、應建立健全檢修消防安全制度
首先要建立健全各項動火、檢修,現場監護等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其次要嚴格審批手續,檢修前應將檢修內容、作業方法、更換附件、動火、動土、罐內作業、電氣檢修及採取防火措施等制定計划上報並辦理審批手續。
同時,消防部門也應在有關法規中加入對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化工企業檢修應辦理審批手續、遵守安全規定、採取安全措施的條款。
3、加強檢修現場的安全管理
一是在檢修現場應設置安全界標或柵欄,並有專人監護,非檢修有關人員禁止入內;二是動火區與生產區要採取防火分隔措施,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保護設施;
三是嚴格按規章辦事,檢修人員應著防靜電工作服,穿不帶鐵釘的鞋,採用不發火的工具,四是檢修中應經常清理現場,正確堆放材料和工具,保證
消防通道暢通。
4、認真落實設備停運、置換、清洗和隔離措施
設備停運、置換、清洗和隔離措施是檢修中防火、防爆的關鍵操作環節,置換時應採用蒸汽、氮氣等惰性氣體,也可用注水排氣法,置換和清洗後應取樣分櫥,合格後方可進行作業。
5、停車與試車時應對其系統進行認真檢查核實
化工企業在停車和試車時應檢查閥門管線是否存在缺陷;抽、堵的盲板是否正確;各儀錶、信號裝置是否正常;各閥門開關位置是否正確。
最好在檢修前對應抽、堵盲板位置及需開閉閥門開關進行列表,在停車和試車時逐個檢查對照並在表上標記,以防出錯。
6、積極採用先進防火技術
各化工企業應根據自身實際積極採用各種工藝參數檢測、控制系統及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利用自控設備及早發現工藝參數的異變及火災隱患,採取正確措施。
如在壓縮機入口處設氣體壓力降低信號報警裝置及壓力降低極限的自動停車聯鎖裝置;壓縮機氣缸處設超溫及水夾套水壓降低的報警信號及自動停車聯鎖裝置;在系統設壓縮機停車信號;車間內設氣體濃度報警裝置等。
化工檢查表內容一、總體要求
(一)工廠設置
(1)是否按工業企業衛生標準、防火標準進行設計?
(2)遭受天災(如暴風雨、落雷、地震)時採取什麼措施?
(3)附近有無發生火災、爆炸、雜訊、大氣污染或水質污染的可能性?
(4)公路鐵路等交通情況,交叉路口有無專人看守?
(5)發生事故時,與急救等有關單位(如汽車站、急救站、醫院、消防隊)的聯
系是否方便,效率如何?
(6)工廠「三廢」對周邊社區的影響如何?
(二)平面布置
(1)從單元裝置到廠界的安全距離是否足夠,重要裝置是否設置了圍柵?
(2)裝置和生產車間所佔位置離開公用工程、倉庫、辦公室、實驗室是否有隔離區或處於火源的下風位置?
(3)危險車間和裝置是否與控制室、變電室隔開?
(4)車間的內部空間是否按下述事項進行了考慮:物質的危險性、數量、運轉條件、機器安全性等。
(5)裝置周圍的產品與火源的距離及其影響。
(6)貯罐間距離是否符合防火規定,是否具備防溢堤和地下貯罐?
(7)廢棄物處理是否會散出污染物,是否在居民區的下風側?
(三)建築標準
(1)根據建築有關標準檢查。
(2)地耐力及基礎強度足夠否?
(3)鋼結構(及耐火襯裡)在火災情況下的耐受能力如何?
(4)凡是有助於火焰傳播和蔓延部分,如地板和牆壁開口,通風和空調管道,電梯豎井,樓梯道路等的防火情況,凡是開孔部分,其孔口面積及個數是否限制在最少程度?
(5)有爆炸危險的工藝是否採用了防爆牆,其層頂材料、防爆排氣孔口是否夠用?
(6)出、入口和緊急通道設計數量是否夠用,是否阻塞?有無明顯標誌或警告裝置?
(7)為排除有毒物質和可燃物質的通風換氣狀況如何(包括換氣風扇、通風機、空氣調節氣體捕集、新鮮空氣人口位置、排熱風用風門等)?
(8)台階、地面、梯子、通路等是否按人機工程要求設計,窗扇和窗子對道路出、人口是否會造成影響?
(9)建築物的排水情況如何?
(10)各種構築物、道路、避難通路、門等處的照明情況如何?
(四)車間環境
(1)車間中有毒氣體濃度是否經常檢測?是否超過最大允許濃度?車間中是否備有淋浴、洗眼等衛生設施?
(2)各種管線(蒸氣、水、空氣、電線)及其支架等,是否妨礙了工作地點的通路?
(3)對有害氣體、蒸氣、粉塵和熱氣的通風換氣情況是否良好?
(4)原材料的臨時堆放場所及產品和半成品的堆放是否超過了規定的要求?
(5)車間通道是否暢通,避難通路是否通向安全地點?
(6)對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工作是否採取隔離操作?隔離牆是否是加強牆壁?窗戶是否做得最小吱璃是否採用不碎玻璃或內嵌鐵絲網,屋頂或必要地點是否準備了爆炸壓力排放口?
(7)進行設備維修時,是否準備了必要的地面和工作空間?
(8)在容器內部進行清掃和檢修時,檢修人員遇到危險情況是否能從出入孔逃出?
(9)熱輻射表面是否進行了防護?
(10)傳動裝置是否裝設了安全防護罩或其他防護措施?
(11)通道和工作地點,頭頂與天花板是否留有適當的空間?
(12)用人力操作的閥門、開關或手柄,在操縱機器時是否安全?
(13)電動升降機是否有安全鉤和行程限制器,電梯是否裝有內部聯鎖?
(14)是否採用了機械代替人力搬運?
(15)危險性工作場所是否保證至少有兩個出口?
(16)雜訊大的操作是否有防止雜訊措施?
(17)為切斷電源是否裝有電源切斷開關?
(五)廠內運輸
(1)廠內道路是否適於步行、車輛和急救時的安全移動,是否明顯的標誌和專人管理?
(2)廠內機動運輸車輛是否有安全裝置、定期檢修和管理制度?
(3)可燃、易燃液體罐車(包括火車、汽車)在裝卸地點有無接地裝置、有無安全操作空間和防上操作人員從罐車上墜落的措施?
(4)廠內照明是否合理?
二、生產工藝
(一)原料、材料與燃料
(1)對原料、材料、燃料的理化性質(熔點、沸點、蒸氣壓、閃點、燃點、危險性等級等)的了降程度受到衝擊或發生異常反應時的後果?
(2)工藝中所用原材料分解時產生的熱量是否經過詳細核算?
(3)對可燃物的防範措施?
(4)有無粉塵爆炸的潛在危險性?
(5)對材料的毒性容許濃度是否了解?
(6)容納化學物質分解的設備是否合用,有何種安全措施?
(7)為了防止腐蝕及反應生成危險物質,應採取何種措施?
(8)原料、材料、燃料的成分是否經常變更,混入雜質會造成何種不安全影響,流程的變化對安全造成何種影響?
(9)是否根據原料、材料、燃料的特性進行合理的管理?
(10)一種或一種以上的原料如果補充不上有什麼潛在性的危險,原料的補充是否能得到及時保保證?
(11)使用惰性氣體進行清掃、封閉時會引起何種危險,氣源供應有無保證?
(12)原料在貯藏中的穩定性如何,是否會發生自燃、自聚和分解等反應?
(13)對包裝和原料、材料、燃料的標誌有何要求(如受壓容器的檢驗標誌、危險物品標誌等)?
(14)對所用原料使用何種消防裝置及滅火器材?
(15)發生火災時有何緊急措施?
(二)工藝操作
(1)對發生火災爆炸危險的反應操作,採取了何種隔離措施?
(2)工藝中的各種參數是否接近了危險界限?
(3)操作中會發生何種不希望的工藝流向或工藝條件以及污染?
(4)裝置內部會發生何種可燃或可爆性混合物?
(5)對接近閃點的操作,採取何種防範措施?
(6)對反應或中間產品,在流程中採取了何種安全裕度?如果一部分成分不足或者混合比例不同,會產生什麼樣的結果?
(7)正常狀態或異常狀態都有什麼樣的反應速度?如何預防溫度、壓力、反應的異常,混入雜質、流動阻塞、跑冒滴漏,發生了這些情況後,如何採取緊急措施?
(8)發生異常狀況時,有無將反應物質迅速排放的措施?
(9)有無防止急劇反應和制止急劇反應的措施?
(10)泵、攪拌器等機械裝置發生故障時會發生什麼樣的危險?
(11)設備在逐漸或急速堵塞的情況下,生產會出現什麼樣的危險狀態?
三、機械設備
(一)生產設備
(1)各種氣體管線有哪些潛在危險性?
(2)液封中的液面是否保持得適當?
(3)如果外部發生火災會使設備內部處於何種危險狀態?
(4)如果發生火災爆炸的情況,有無抑制火災蔓延和減少損失的必要設施?
(5)使用玻璃等易碎材料製造的設備是否採用了強度大的改性材料,未用這種材料時應採取何種防護措施,否則會出現哪些危險?
(6)是否在特別必要的情況下才裝設視鏡玻璃,在受壓或有毒的反應容器中是否裝設耐壓的特殊玻璃?
(7)緊急用閥或緊急開關是否易於接近操作?
(8)重要的裝置和受壓容器最後的檢查期限是否超過?
(9)是否實現了有組織的通風換氣,如何進行評價?
(10)是否考慮了防靜電的措施?
(11)對有爆炸敏感性的生產設備是否進行了隔離,是否安設了屏蔽物和防護牆?
(12)為了緩和爆炸對建築物的影響,採取了什麼樣的措施?
(13)壓力容器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進行了登記?
(14)壓力容器是否進行了外觀檢查及無損探傷和耐壓試驗?
(15)壓力容器是否具備檔案,是否已檢查過沒有?<BR< p>
(16)重要設備是否制定了安全檢查表?
(17)設備的可靠性、可維修性如?
(18)設備本身的安全裝置如何?
(二)儀錶管理
(1)儀錶的動力源如果同時發生故障時,將會出現何種危險狀態?
(2)在所有儀錶都發生故障時,系統自動防止故障的能力如何?
(3)在系統中部分儀錶進行檢修時,如何保證系統的安全操作?
(4)如果儀錶應答安全運動狀態時間過慢,是否採取了措施?重要的儀錶和控制裝置是否採取不同的獨立樣式並具備回授裝置?對於特別危險的生產而雙重保險仍控制不了時,那麼安全停車裝置能否及時動作?
(5)安全控制儀錶是否已作為整體設計的一部分?
(6)由氣候所造成的溫、濕度對儀錶會造成何種影響?
(7)液位計、儀錶、記錄裝置等顯示情況如何,是否易於辨識?採取何種改善措施?
(8)玻璃視鏡、液面計玻璃管以及其他裝置在損壞情況下如有內容物逸出,是否有防護措施?
(9)如何進行儀錶的性能試驗和定期檢查?
(三)電氣安全
(1)電氣系統是否與生產系統完全平行地進行設計?
①如裝置的一部分發生故障,其他獨立部分會受到什麼影響
②由於其他部分的缺陷和電壓波動,裝置的儀錶能否得到保護?
(2)內部聯鎖或緊急切斷裝置是否能自動防止故障?
①所用的內部聯鎖和緊急切斷裝置在何種情況下才會發生作用?
②對這種裝置來說是否已經把重複性和複雜性降至最小限度
③保險用的零部件和設施能夠連續使用的情況如何?
④對於特別選用的零部件是否具備標準中規定的條件否
(3)使用的電氣設備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按照生產上的要求分類)?
(4)對電氣系統的設計是否進行了最簡便、最合理的布置,從而對傳輸負荷、減少誤操作都會起作用?
(5)怎樣做到使用電氣用具不致妨礙生產?為了進行預防性檢修,是否能從設備外部操作?
(6)監視裝置操作的電氣系統是否已經儀錶化?是否能以最少的時間了解到由超負荷引起的故障?
(7)是否有防止超負荷和短路的裝置?
①布線上是否配備了將發生缺陷部分分離的措施
②在切斷電線的情況下,電容能達到何種程度?
③聯鎖裝置安裝齊全否?
④對所用零部件的壽命如何進行現場試驗
(8)如何進行接地?
①如何防止發生靜電和消除靜電?
②對落雷採取何種措施
③動力線發生損壞時,如何防止觸電?
(9)對照明的檢查要求:
①能否保證日常的安全操作(危險區與非危險區有否區別)?
②能否保證日常的維修作業?
③在動力電源受到損壞時,避難通路和地點有無事故照明
(10)貯罐的地線是否採取了陰極保護?
(11)動力切斷器和啟動器發生故障時,應採取什麼措施?
(12)在大風的情況下,通信網能否安全地傳遞信息(電話、無線電、信號、警報等)?
(13)內部聯鎖如何進行點檢,並如何以進度表格說明之?
(14)進行程序控制時,對控制裝置變化前後的關鍵步驟,能否同時進行警報和自動點檢?
(四)鍋爐和機械裝置
1.鍋爐
這部分內容略。
2.管線與閥門
(1)管線系統在熱膨脹發生應力和變位時會有何種影響?
(2)管路系統的支撐和保護適當否?
(3)管線中特別是冷卻用管線,與儀錶連接管線備用泵管線,是否考慮凍結的可
能?
(4)啟動時管線中的所有法蘭情況如何?
(5)能發生應力的管線系統中是否使用了鑄鐵閥門?
(6)是否使用了揚程不足的針形閥了?
(7)控制裝置或控制閥是否易於進行維修操作?
(8)副線閥在操作時是否容易接近?閥門開放時是否易處於不安全狀態?
(9)是否採用蒸汽噴射冷卻方式?
(10)動力源或儀錶用空氣在發生故障時,控制閥如何進行安全動作?
(11)在不停車的情況下,警報和儀錶聯鎖控制裝置元件能否進行試驗和維修
(12)在蒸汽管上是否安裝了排水管和放液管?
3.帶壓及真空排放
(1)帶壓排放閥和爆破板的更換、試驗、檢查等是否制定了計劃?
(2)緊急帶壓排放裝置、通氣閥、排放閥、爆破板、液體水封等的必要性如何,其尺寸是根據什麼設計的?
(3)為防止爆炸損失是否採用了爆破板,是否根據壓力容器的容量和設計等採用了適合的尺寸?
(4)從爆破板排出的物料導向何處,所用排出口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出口管是否會引起振動?
(5)通氣閥、排氣閥、排放火炬等所排出的物料是否會對人身和財產造成損失
(6)受內壓作用的裝置和流程,在內壓發生異常時,有無壓力釋放裝置?
(7)連接壓力排放閥的排出管是否由獨立支架支撐?管子是否儘可能短,彎度是否儘可能小?
(8)連接壓力排放閥的排出管中,其液體凝結部分有否排水管?
(9)往複泵的排氣側,壓縮機和斷流閥之間,反壓力透平的排出側和斷流閥之間有無壓力排放閥。
(10)為了防止閥的腐蝕或毒性物質泄漏,爆破板和放出閥之間的壓力計的監控部分是否安裝在接近壓力放出管部分?
(11)在一定溫度情況下,安全裝置的性能是否會因固體物質積聚而造成壓力排放閥的阻塞?
4.機械裝置
(1)由於熱膨脹對管線造成的外力是否在允許範圍之內,有無適當的伸縮性和支撐?
(2)正常運轉速度和危險界限有無明確的概念?
(3)泵、壓縮機、動力機械在不作反向轉動和逆流時,逆止閥是否也應能靈活動作?
(4)進行衝擊性操作時,變速機齒輪有無適當的安全率?
(5)對鋁製軸承使用潤滑油系統是否全部經過了過濾器?
(6)蒸汽透平的吸人側和排出側是否都裝設了排水管的抽出口?
(7)凡蒸汽透平中能夠產生冷凝力的地方,能否見到排水管的閥門中有水流出?
(8)被驅動機械的耐受能力對透平運行速度是否適應?
(9)使用無潤滑或不燃性油潤滑的出口壓力為4.9×105 Pa(5kdf/cm3)以上的空氣壓縮機有無防止爆炸的措施?
(10)平常運轉或緊急停車時,是否考慮了對重要機械的緊急潤滑?
(11)對重要機械是否準備了備機或備件?
(12)動力發生故障時,如何考慮運轉或安全緊急停車的情況?
(13)冷卻塔送風機警報器或聯鎖裝置是否裝備了聯動開關?通風裝置固定在地面的輸入側燃燒時,為了進行冷卻是否安裝了噴水裝置?
四、操作管理
(1)各種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安全守則等準備情況如何,是否定期地或在工藝流程、操作方式改變後進行過討論、修改?
(2)操作人員是否受過安全訓練,對本崗位的潛在性危險了解的程度如何?
(3)開、停車操作規程是否經過安全審查?
(4)特殊危險作業是否有專門的規章制度(如動火制度等)?
(5)操作人員對緊急事故的處理方法受過訓練沒有?
(6)工人對使用安全設備、個人防護用具等熟練否?
(7)日常進行的維護檢修作業,會發生什麼樣的潛在性危險?
(8)定期安全檢查和點檢制度執行情況如何?
五、防災設施
(1)根據建築物的結構和建築材料(如開放式或封閉式,可燃材料或非燃燒材料)是否選用了不同類型的消防設備?
(2)根據所使用原料、材料、燃料不同的危險性和等級是否選用了不同類型的消防器材?
(3)為了有效地撲滅火災,洒水裝置、消防水管、消火栓的容量和數量是否夠用(補給水量、最大容量等)?
(4)建築物內部是否配備了消防栓和消防帶?
(5)可燃性液體罐區是否裝置了適用的防火設施和泡沫滅火器等,防溢堤外側是否有排液設備?
(6)對於需要負重的鋼結構,在發生可燃性液體或氣體火災時,鋼材強度會減
弱,為了避免此類情況,應在鋼材上塗敷防火材料,其厚度及高度應為多少?
(7)為了排掉漏出的可燃性液體,建築物、貯罐或生產設備是否有適當的排水溝
(8)有何防止粉塵爆炸的措施?
(9)可燃性液體貯罐之間安全距離有多少?
(10)可燃性液體在閃點溫度時發生設備破損,可燃液體的剩餘量是否保持在最小範圍之內?
(11)為了防止外部火災,生產設備應採取何種防護措施?
(12)大型貯罐發生火災時,為使生產設備少受損失,應如何採取安全布置?
(13)對於貴重器材、特別危險的操作和不能停頓的重要生產設備,是否採用不燃燒的建築物、防火牆、隔壁等加以隔離?
(14)火災警報裝置是否安置在適當的地點?
(15)發生火災時,緊急聯絡措施是否有事先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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