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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佛後的供品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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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佛後的供品應如何處理?以前好象看到說供品不應該自己吃。一般去寺廟,可以供養師父們。但是請問如果是家裡的供品,供佛和菩薩後,怎麼處理呢?特別是水果,餅乾之類,自己不吃,難道要倒掉嗎?還是應該如何處理,才如法?阿彌陀佛.供佛物須上香念「贖果偈」之後方可撤下,否則便為盜罪依《優婆塞戒經》法義,無論在寺院,或於家中擺設香案,以香、花、果、飲食等物供佛,供養完畢,須上一柱清香,念誦一遍贖果偈,然後方可撤下果品飲食等。若是香,花供佛,於花萎之後,亦須上一柱清香贖回該花,方可撤下處理。而多日香燭供佛之後,需要清理香灰及香枝燭枝等物時,亦須先上一柱新香向佛贖回,然後方可撤下清理。但新上之香不可撤,須待另贖。 若是供佛之後,沒有上香念偈贖回而便私自撤下供物,或自受用,或扔掉處理,皆是盜取佛物的行為。佛乃三界無上福田,施佛一香一花獲無量福報,相對的,盜佛一物則必得無量罪業,果報不堪設想。佛子恭敬供養佛像,佛必現身受供,我們的福報也是因此而獲得的。但由於業障及其他因緣等,多數情況下我們是見不到佛之化身的。 然而,縱觀當今廣大善男子善女人,能如法踐行此一侍佛之道者似乎不多,很多人都是在供佛完畢之後,徑自取下供品便走,卻不知已在不知不覺中造下了盜取佛物之罪,供佛自有功德,卻不料每修一份功德之後,便又造下一份重業,殊為可嘆! 若依《大乘造像功德經》法義,虧佛物者,當向佛懺謝,然後計算所虧負物,以數倍償之。同修們若曾犯如上過失的,亦無須太過擔心,可向佛至誠懺悔,發誓盡未來際寧斷身命,永不復作盜三寶物之惡行,計量往昔所曾盜取供品之價值,以數倍價值之物償還於佛,如此則罪應得滅了。 此行犯者甚多,若見此貼之師兄,煩請廣而告之,救護學人,亦為自身修集一番大功德也! 萬法雖空,因緣果報不虛,慎之,慎之!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藥師琉璃光如來 南無地藏菩薩摩訶薩   附:《優婆塞戒經》-------「若自造作衣服缽器,先奉上佛,並令父母師長和尚先一受用,然後自服。若上佛者,以華香贖。凡所食啖要先施於沙門梵志,然後自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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