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貓事件背後的網路倫理(中國青年報 2006-3-9)
【冰點時評】虐貓事件背後的網路倫理2006年03月09日 莫林浩 |
「踩貓的地點是黑龍江省鶴崗市蘿北縣名山鎮,照片上的女人叫王莉(化名)在醫院工作,攝影的是電視台的人叫李學軍(化名)。」近日蘿北縣黃女士向記者提供了她所知道的整個虐貓事件的內情。當地電視台一工作人員證實了黃女士的說法。(《新京報》3月7日) 黃女士提供的線索還有待確認,不過網上已經有人將虐貓女子及拍攝者的相片做成「通緝令」廣為傳播,更有人「懸賞追兇」。在我看來,虐貓事件發展到現在,已經不止是動物保護方面的問題,更值得關注的是事件背後的網路倫理。比如說,虐貓這種血腥圖片該不該貼到網站上?揭發這種殘忍行為,就一定要把血腥的畫面原封不動地公之於眾?未經他人同意張貼其照片是不是侵犯隱私?道德上的譴責能不能化作詛咒、謾罵這種語言暴力?網民自發的「追兇」行為是否可取? 虐貓事件清晰地展示出互聯網的強大:在這個「視通萬里」的網路時代,僅憑著網上的一幅照片,就可以從茫茫人海中毫不困難地找出某個人來。虐貓女子的年齡、籍貫、其丈夫是做什麼的,都已經有人將線索提供到了網上。不僅如此,網民們通過種種技術手段,將某個虐待動物網站的註冊信息、域名註冊公司的辦公地址、辦公電話、法定代表人聯繫方式,甚至連疑為法定代表人的車牌號碼、私人手機、大學專業、中學所在地、通過網路購物的記錄等等,都公之於眾。 虐貓事件讓我們看到了互聯網上的蝴蝶效應。一件在生活中可能並不起眼的事情,在網上像雪崩一樣急遽擴大。網民的語言暴力以及由此造成的輿論壓力和社會影響,大有對當事人形成沒頂之災的架勢。試想一下,如果你的姓名、地址、辦公電話、手機、車牌,甚至連畢業學校、購物記錄等等信息都被公布在網上,你也成為網民聲討的對象,會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 我們當然可以對虐待動物的殘忍行徑進行道德上的譴責,或者對涉嫌違法的行為予以舉報,但是很多網民的行為是不是已經超出了邊界?在一個法治社會,「追兇」如果只是網路上一種義憤的表達方式,未嘗不可。不過,要是有人真的採取某些行動,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恐怕不會得到法律的認同,即使虐貓者真的被判違法,也要經過嚴格的法律程序,隱私權和名譽權這些起碼的權利也是要受到保護的。 但是在互聯網上,網民卻沒有這些顧忌。網路的匿名性同時也導致了隨意性,尤其是對隱私權、名譽權等權利的侵犯,這種侵犯風險小,成本低。在「嫉惡如仇」的道德快感和網路技術手段的支持下,他們肆意發泄著對虐貓者及相關公司的憤怒和不滿。由於網路的特殊性,這樣的行為不會受到現實條件下的制約,很容易超出正常的邊界。 這就是網路時代的獨特景象:就群體而言,我們變得更加強大,能夠發揮難以估量的影響;但是就個體而言,每個人又顯得更加脆弱,更容易受到侵犯。如何應對這樣的局面,在互聯網這個虛擬空間如何實現自律,我們還沒有找到有效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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