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視野中的中國大戰略:大國策(中國模式篇)

全球視野中的中國大戰略:大國策(中國模式篇)中國模式篇 中國政治發展三十年(1)

中國政治發展三十年

俞可平

一般地說,政治發展是指為實現既定政治目標而推行的所有政治變革,它是一個走向善治的過程。人們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去理解政治發展,把它看成是政治現代化的過程,或者是政治*化的過程,或者是建立法治國家的過程,或者是政治制度化的過程,或者是政治進步的過程。正像經濟發展之於發展經濟學一樣,政治發展也是發展政治學的核心概念。發展經濟學和發展政治學都是20世紀五六十年代後在西方國家產生的新興學派,改革開放後相繼被介紹到中國。國內的一些學者試圖用發展經濟學和發展政治學的概念及理論來解釋及分析改革開放以後中國的經濟與政治變遷,並且很快在經濟學和政治學界產生廣泛影響,「經濟發展」和「政治發展」這些術語也成為國內學術界的常用概念。但與「經濟發展」概念不同,「政治發展」概念雖然在學術界廣為使用,但在*十六大之前被長期排斥在官方文件之外。*在2007年10月召開的*十七大政治報告中明確指出:「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在黨的全會報告中首次強調了「政治發展」的概念。

在我們看來,*十七大所說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即中國的政治發展,就是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相適應的全部政治變革,包括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一黨領導多黨合作制度、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和基層社區自治制度、政府行政管理制度、黨內*制度等。中國政治發展的核心目標是推進社會主義*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其理想狀態是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三者的有機統一。按照這樣的理解,我們把改革開放30年來中國政治發展的主要內容歸結為以下6個方面:人民代表大會、政治協商、黨內*、基層*、法制建設和政府改革。下面,筆者圍繞這6個方面,回顧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治變革的主要歷程和重大成就,分析上述6個方面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相應的改革建議。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中國不走西方國家的議會道路,而實行獨特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的唯一立法機關,只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省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才擁有立法權,任何其他機構都無權制定和修改憲法與法律。中國實行中央和地方兩級立法制度,全國性的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憲法賦予它們修改憲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和其他基本法律的職權,解釋憲法及其他法律,撤銷中央和地方權力機關制定的與憲法相抵觸的法規的職權。省、市、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在不同憲法相抵觸的前提下,有權制定地方性法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確立於1954年,但在「*」期間遭到破壞。1976年10月6日,「四人幫」被粉碎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恢復活動。1978年2月26日,五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召開,地方各級人大也隨之恢復活動。在過去的30年中,為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進行了許多重大改革,使其在中國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變得日益重要。第一,人民代表大會自身的制度建設日益完善,先後通過了關於人大代表選舉、人民代表大會組織結構、各級人大議事規則等基本法律,並且制定了關於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議案處理、工作規程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第二,初步確立了中國的基本法律體系。到2008年3月,中國現行有效的法律共229件,地方性法規7000多件,涵蓋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及非訴訟程序法等七個法律部門。這些法律絕大多數都是在過去30年中由全國人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並頒布的。第三,各級人大的監督作用明顯增強。在過去30年中,各級人大的法律監督、執法檢查、預算審查、政策審議、人事任免和政策質詢等,已初步形成國家權力的監督體系。第四,選舉制度日益完善。在人大代表選舉中,差額選舉已經普遍實行,縣以下人大代表已經實行直接選舉,在基層人大代表選舉中,競爭因素不斷增加。第五,各級人大代表的素質明顯提高。在過去30年中,各級人大代表的年齡逐漸下降,而學歷則明顯提高,人大代表的提案質量也越來越高。第六,人民代表與選民的關係更加密切。一些地方已經出現「人大代表工作站」,開始從制度上保證人大代表成為選民的利益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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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人民群眾的*需求相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還有明顯不適應的方面。例如,代表的提名和名額分配製度不夠合理,缺少必要的競爭機制,選舉層級過多,一些流動人口的選舉權得不到有效保障,官員代表比例過高,不少代表的參政議政能力偏低,人大代表與選民的制度性聯繫管道太少,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議事規則不盡完善,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的審議權、監督權、任免權、立法權還遠未得以充分實現。在中國政治發展的現階段,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點,應當是進一步理順黨委和人大的關係,逐步實現*分配選舉名額,擴大直接選舉的範圍,引入必要的競爭機制,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質,優化人大常委會及各內設機構的結構,擴大人大常委會和專委會的職權,使人大的選舉和議事規則更加科學化、規範化,最終使憲法賦予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權力逐步得到真正的落實。

政治協商制度

一黨領導、多黨合作,不僅是當代中國政黨制度的基本特徵,也是當代中國整個政治制度的重要特徵。這一制度包括兩個方面的基本內容:一是中國共產黨的一黨領導體制;二是中國共產黨與*黨派的多黨合作體制。多黨合作除了各*黨派與中國共產黨聯合參政外,另外一種基本形式便是政治協商。政治協商制度是當代中國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主要通過各級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得以實現。憲法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有廣泛代表性的統一戰線組織。縣級以上的國家政權一般都設有相應的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近年來,少數富裕的鄉鎮也開始設立人民政協機構(鄉鎮政協、政協工委、政協聯絡組等)。改革開放以來,*中央陸續頒發的3個重要文件,即《*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1989年)、《*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2005年)和《*中央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2006年),對人民政協的性質、地位、作用、方式等作了明確規定,使政治協商制度更加完善。人民政協既是*黨派共商國是、參政議政的重要場所,也是執政的中國共產黨發揚*的重要方式。通過各級政協機構和政協會議,中國共產黨就黨和政府的重大方針政策與重要事務,在決策前和決策執行過程中與各*黨派、無黨派人士進行協商。政治協商已經成為中國共產黨實行科學決策、*決策的重要環節,是中國共產黨提高執政能力的重要途徑。從現實的政治生活來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層面上實現選舉*的主要場所,而各級人民政協則是國家層面上實現協商*的主要場所。

人民政協成立於1949年,其歷史早於人民代表大會,其正常活動在「*」期間也照例停頓。1978年,全國政協五屆一次會議的召開及政協新章程的通過,標誌著政治協商制度得以恢復和重建。在過去30年中,政協制度的主要成就包括:在黨章和憲法中明確將政治協商制度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共同確立為中國的基本政治制度;重新確立中國共產黨與其他*黨派多黨合作、政治協商的基本方針,即*十二大確定的「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在憲法、黨章、中央文件和人民政協章程等權威法律規章中,對政協的結構、職能、方式和程序都作了詳細規定,使政治協商得以法制化和規範化;各級政協的參政議政作用大大增強,一年一度的政協會議出現了許多被黨和政府決策部門採納的高質量提案,對黨和政府的決策產生重要影響;*黨派通過政治協商制度成為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參政黨,實質性地參與國家管理,各級政府的領導成員中均有*黨派代表,如本屆中央政府中有兩位部長是*黨派和無黨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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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在政治協商方面也存在著一些明顯的不足。如政協委員的產生主要是由各級黨委推薦,缺乏必要的競爭性擇優機制;相當一部分政協委員的參政議政意識和能力還較差,提案質量不高;政協的*監督權缺乏適用的法律保障,從而降低了監督的實際效力。為了更好地發揮政治協商制度在中國政治發展中的作用,應當從加強國家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政治協商制度,規範黨委、人大、政府和政協之間的關係。除了改善政協委員的選拔機制,加強政協機關的自身建設,提高政協委員的代表性和參政議政能力外,還應當從法律上確保政協*監督權力的有效性,加強各級政協對政府決策的參與,使中國的政治協商制度成為實現中國特色協商*的基本形式。

黨內*問題

中國共產黨是當代中國唯一的執政黨,它不與其他任何政黨和政治團體分享國家的政治領導權,也不允許任何反對黨存在。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國共產黨章程》對此都作出了明確無誤的規定。中國共產黨的一黨領導有兩個方面的基本含義:其一是針對其他政治黨派而言的,它不允許其他競爭性政黨的存在。作為中國唯一的執政黨,它也不與其他政黨,包括*黨派,分享國家的政治領導權。其二是針對其他政權機構而言的,它意味著所有其他政權機關,包括政府、人民代表大會(中國式的議會)、法院和檢察院,以及所有武裝力量,都必須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簡言之,作為唯一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是當代中國的實際權力核心。因此,黨的*與國家*密不可分,黨內*實際上就是國家核心政治權力內部的*。沒有黨內*就很難有社會*。這裡所說的黨內*,主要是指黨內*選舉、*決策、*管理和*監督等一系列制度與程序,其核心內容是保障黨員的*權利,使每一位黨員都能夠享有黨章規定的黨務知情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重大決策的參與權、對黨內事務和黨的領導的監督權、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質疑權與罷免權等。

改革開放的過程,也是黨內*的發展過程。被視為改革開放標誌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實質上就是一次黨內*的盛會,也是「*」結束後黨內正常*生活得到逐漸恢復的標誌。在過去的30年中,黨內*的不斷加強,是中國政治發展的一個突出成就。首先,全黨對黨內*重要性的認識取得高度一致,*十六大首次明確提出「黨內*是黨的生命」,並很快成為全黨的共識。其次,初步確立了黨內*的制度框架,除了多次修訂《中國共產黨章程》外,還先後頒行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黨政領導幹部任職迴避暫行規定》等一大批行之有效的黨內*法規。第三,黨內選舉的*性、競爭性和公共性明顯加強,黨員幹部的差額選舉、縣級以下黨代表的直接選舉、「兩推一選」或「兩票制選舉」、幹部任免的票決制等重大改革開始陸續試行。第四,黨的代表大會的作用不斷增強,許多地方開始推行黨代會常任制和黨代表任期制。第五,黨務公開和黨內監督取得實質性進展,黨內情況通報制度、重大決策公示制度以及紀檢制度和巡視制度開始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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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內*方面也存在明顯的問題。例如,黨內*的制度建設還不完善,特別是實現黨內*的一些具體操作機制還相當缺乏,對黨員領導幹部的權力監督還存在許多制度性的漏洞,黨章規定的多項黨員*權利還沒有得到具體落實,黨內*選舉從整體上說還明顯缺乏必要的競爭性,黨員代表大會的權力被嚴重虛置,等等。發展黨內*的重點:(1)應當是進一步完善黨內*制度,特別是制定一些切實有用的具體程序和規程,保證黨章規定的*權利得以真正實現;(2)要從改革完善黨員領導幹部的候選人提名、差額比例、選舉程序和最終任免等機制入手,實質性地增強黨內*選舉的代表性、競爭性和直接性;(3)應當大力擴大黨員的*選舉權,將依法治國與依法治黨有機地結合起來,使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成為管理黨內事務的最高權威;(4)大力改革黨內的權力監督機制,從制度和機制上使每一名黨員領導幹部都處於有效的監督和制約之下;(5)抓緊完善黨員代表大會制度和黨委議事決策制度,保證重大事項的*決策和集體領導。

基層*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基層*一直是中國*政治建設的重中之重。幾乎每一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每一次黨的代表大會,均無例外地強調基層*的重要性。基層*是廣大人民群眾在城鄉社區、基層政權、企事業單位和其他各種基層組織中依法直接行使*選舉、*決策、*管理、*監督的制度與程序。基層*直接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政治權利,是全部*政治的基礎,意義尤其重大。此外,優先發展基層*,從基層*逐漸向上推進,也有利於社會政治的穩定和積累*政治的經驗。*十七大報告明確指出,要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擴大基層群眾自治範圍,完善*管理制度,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十七大報告首次明確地將發展基層*當作「發展社會主義*政治的基礎性工程」,並決定「重點推進」。報告用整整一節的篇幅對發展基層*作了專門論述,表明基層*仍將是中國*政治建設的重點領域之一。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特色*政治發展的許多突破性成就都發生在基層*的實踐中。首先是在全國農村社區和城市街道社區首次試行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的偉大實踐。特別是村民自治,截至2007年,中國農村已建立起62萬多個村民委員會,村委會選舉的全國平均參選率在90%以上。村民自治開創了中國歷史上首次大規模直接選舉的先河,使億萬農民享受到了自由而直接的選舉權利,是中國*政治歷史的突破性發展,為更高一級的*實踐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其次是發展企事業單位和其他基層組織中的*制度,以保障單位職工依照有關法規,通過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對企事業單位的經濟和社會事務實行*決策、*參與和*監督。再者是逐漸推行基層政權的*選舉、*決策和*監督的改革試驗,這方面的重要改革實踐包括鄉鎮領導的公推*和公推公選,鄉鎮政府重大決策的公示、聽證和協商制度,兩票制選舉基層黨組織領導等。最後是建立中國特色的信訪制度,使公民的依法上訪及投訴成為監督政府機關和黨政幹部的正式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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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對於中國的*政治發展有著特殊的意義,這方面存在的問題尤需特別重視。由於目前相關法律制度和操作機制不健全,在相當程度上已經成為影響基層*發展的瓶頸。例如,村「兩委會」的關係、居民自治組織的法定地位、鄉鎮領導的直接選舉、對賄選等的打擊等,都需要有更加完善的法制保障。基層幹部和群眾的*法治素質與基層*的發展要求明顯不相適應,必須採取措施加以提高。各地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歷史文化條件相差很大,基層*的發展情況也很不平衡,因此,推進基層*既要有統一要求,又不能搞一刀切,應當充分發揮各地的自主性和創造性。基層*的實質,是公民自治和社會自治,黨和政府應當把擴大社會自治與公民自治當作長遠的政治發展戰略,不斷拓寬公民自治和社會自治的渠道,豐富公民自治和社會自治的形式,讓廣大人民群眾首先在基層政治生活中實現憲法賦予的「當家作主」權利。

法制建設問題

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當代中國政治發展的長遠目標。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基本內容就是*與法治。*與法治是一個硬幣的兩面,對於社會主義政治文明而言缺一不可。中國是一個有著兩千多年人治傳統的國家,10年「*」最慘痛的教訓之一就是必須從人治走向法治。改革開放的過程,實質上就是一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不斷加強的過程,也是一個開始走向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過程。改革開放後,黨和政府開始強調「法制」或「依法治國」(rulebylaw),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們將*與法制並提。*十一屆三中全會指出:「為了保障人民*,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使*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具有穩定性、連續性和極大的權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20世紀80年代後,許多理論工作者開始倡導「法治」或「依法治國」。「法制」與「法治」,或「刀制」與「水治」的主要區別是,前者強調嚴格依法辦事和依法行政,後者除了強調依法辦事和依法行政外,更強調法律是最高的統治權威,任何個人或團體都不能超越法律之上。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黨的一些領導人就開始提出,中國共產黨作為唯一的執政黨也必須在法律的框架內活動,黨組織及黨的領導人也不擁有超越法律的特權。20世紀90年代後,法治成為中國政治發展的長遠目標,其主要標誌是1997年召開的*十五大,大會政治報告首次明確提出了「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不久,這一目標又被寫進憲法,從中國共產黨的政治目標轉變為國家的政治目標。*十六大以後,中國政府又進一步提出了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使法治國家的目標更加具體化,並且表明政府將在實現法治國家的道路上起表率和帶頭作用。

回顧過去30年中國法制建設的歷史,除了黨和國家正式把建設法治國家確立為中國政治發展的戰略目標這一里程碑式的成就之外,還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的進展。首先是初步確立了國家的法律體系。從1979年到2005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了400件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國務院制定了650多件行政法規,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了7500多件地方性法規。到2010年,中國將基本上建成一個比較完善的法律體系。其次是建立和健全以公安部門、檢察院、法院三位一體的司法體系,在冤假錯案*、司法平等、司法公開和獨立審判等方面進行了大量改革,取得了明顯進步。再次是律師制度和公證制度從無到有,法律服務體系基本確立,對困難群體的法律救助服務工作也逐步開展。截至2008年,中國律師事務所已經發展到13萬多家,律師隊伍發展到1413萬多人。複次是建設法治政府已經成為政府的目標,政府的活動日益受到法律的限制。過去的30年中,全國人大頒布了若干限制政府的重要法律,如《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等,民告官開始成為現實,公民訴贏政府部門的案件也不再稀奇。最後,法律教學和法制普及工作全面展開,全民的法律素質明顯提高。目前,全國已有600多所大學設有法學專業,絕大部分黨校和行政學院也把法學教學當作幹部培訓的重要內容。此外,改革開放後,中央還在全社會開展五年一期的普法教育,把全體公民都納入到普及法律知識的活動中,目前正在開展的「五五普法教育」首次把農民列為重點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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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現有的法制建設離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還有很長的距離。例如,我們的法律體系只是一個初步的框架,還不完備,一些重要的法律還沒有制定,如《新聞法》、《社團法》和《民法典》,許多正在實行的法律也需要修訂完善。公民和幹部的法制意識還比較淡薄,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執法不公、判決不執行和司法*現象還相當嚴重。司法活動中的地方保護主義、對司法過程的人為干預、以權力抵製法律等現象也時有發生。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識還不強,依法行政的水平也不高。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過程中,必須採取切實措施認真解決這些問題。第一,必須明確*和法治是通向政治文明的唯一道路,也是實現中華振興的不二法門。因此,要繼續強化全體公民的法治意識,特別是黨政幹部的法治意識,普遍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培育社會主義的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第二,應當抓緊制定社會經濟發展和政治發展所必需的新法律,及時修訂不合時宜的法律條文,改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質量,早日建立一個較為完備的法律體系。第三,領導幹部和黨政機關要帶頭守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中國文化傳統和現實生活中,政府和官員的所作所為具有特殊的示範作用,政府官員應當做知法守法的模範,真正做到違法必究、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司法公正,從而帶動全社會養成遵守法律的風尚。第四,要加大立法、司法和執法過程中公民參與以及公眾監督的力度,切實推進司法*,嚴厲打擊司法*。第五,要推進司法體制的改革,從制度上保證司法審判的相對獨立性,最大限度地消除司法不公和地方保護主義,維護國家的司法統一和司法公平。

政府改革問題

中國的政治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政府治理改革,或者說是一種政府管理體制的改革。中國的政治改革不是許多西方學者所理解的政治體制改革,這種改革不涉及基本政治框架的變動。這是一種以政府治理或政府管理體製為重點內容的改革。一方面,中國政府不斷重申不照搬以多黨制和三權分立為主要特徵的西方政治模式;另一方面,中國政府又十分強調政治改革,特別是以行政管理體製為核心內容的政府治理改革。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一直強調政府改革,每一次黨代會的政治報告,每一次全國人代會的政府工作報告,無一例外地包含政府改革的內容。政府治理或政府管理體制的改革,包括政府機構的調整和精簡、政府職能的轉變、政府行政管理方式和行政程序的變化等,成為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治改革最重要的內容之一。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府一直致力於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並取得無可否認的重大成就。例如,政府機構設置更加合理,政府職能發生了重大轉變,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業,政府對經濟事務的管理主要表現為市場調節和宏觀調控,政府對社會事務的管理也逐漸開始從管製為主轉向以服務為主。政府日益強化其公共服務職能,正式提出了建立服務政府的目標。與此相適應,政府的公共服務質量明顯提高,大量行政審批程序被簡化。例如,2002年到2004年,國務院分3批宣布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1806項。到2004年底,國務院部門的審批事項已減少50.1%。「一站式」服務等行政便民措施開始普遍實行,政府公共服務的投入大大增加。政府的責任機制也開始得以確立和完善,官員問責制已經普遍推行,對失職官員一律開始追究其責任。政府事務變得日益透明,許多地方政府也引入了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政務公開已經成為對各級政府的強制性要求,對於違反國務院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政府行為,公民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政府的決策更加科學化和*化,政府重大決策的公示制度、聽證制度、諮詢制度和評估制度正在各級政府中逐漸推行。政府的行政效率明顯提高,建設效益政府在許多地方成為政府自身追求的目標。電子政務、政府網站、政府與網民的互動,都在不同程度上改變或推動著政府管理方式更加*、高效和透明。

但是,政府改革始終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政治的向前推進、人民群眾政治需求的日益提高,以及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衝擊,都使得政府必然會不斷面臨新的挑戰。此外,現行的政府管理體制也還存在許多急需解決的問題,例如,在相當程度上助長公共利益部門化的決策體制;政出多門、機構重疊、職責交叉、政事不分、成本過高等現象還普遍存在;政府提供的社會公共服務還相對不足、服務質量有待提高、公共服務均等化體系遠未確立;政府決策的隨意性太大、失誤過多,政策多變、政令不一等現象時有發生;政府行政法規體系還不完善,依法執政程度需要進一步提高,等等。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仍然是一項長期而緊迫的任務。*十七大以及十七屆二中全會分別對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緊迫性、重要性、指導思想、總體原則、重點內容作了全面部署。根據這一部署,中國政府將通過深化政府機構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加強依法行政、降低行政成本、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進一步創新政府管理體制,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效率政府和廉潔政府。

總而言之,經濟發展促進政治發展,而政治發展又影響經濟發展。經濟發展和政治發展是實現社會現代化的兩條基本道路。中國改革開放的過程是實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過程,是一個包括經濟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在內的整體性社會變遷過程。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確立和經濟生活的巨大變遷,中國的政治體制也將發生深刻的變遷,經濟進步和政治進步將共同匯合成改革開放以後中國社會進步的歷史潮流。

俞可平,*中央編譯局、北京大學中國政府創新研究中心,本文選自人民日報出版社出版的《大國策》叢書。

中國模式篇 關於中國發展模式的若干思考(1)

關於中國發展模式的若干思考

常修澤

中國發展模式:問題的提出

站在世界發展的角度來看問題,中國改革開放在發展方面的成績,並不限於經濟總量的大幅度增長或「翻幾番」,也不限於財政收入、進出口總額以及外匯儲備的顯著增加,甚至也不限於中國在世界經濟競爭力排行榜上的位次上升。發展方面一個值得重視的成績,在於中國既順乎潮流,又特立獨行,為人類貢獻了一條有中國特點的發展模式。

所謂「中國發展模式」,是指從中國同時兼有「發展中國家+轉型國家+社會主義國家」三重屬性這一基點出發,立足中國的特殊國情,以建設一個富強*文明和諧的現代化國家為目標,而在實踐中逐步形成的一種有特點的發展模式。其要點有五:一是以增進全世界最大的人口總量之福祉和全面發展為核心;二是充分挖掘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制度和現代市場經濟相結合的巨大制度潛力;三是努力發揮勞動力資源豐富、市場廣闊和作為後發國家等優勢;四是著力在經濟方面推進有中國特色的「五化」進程,即有中國特色的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和國際化進程;五是在更大範圍內實現「四位一體」的發展,即經濟發展、社會發展、人與自然關係的和諧發展以及人的自身發展,從而為人類文明發展作出中國自己的貢獻。

中國具備經濟和社會現代化發展的有利條件

僅從經濟方面而言:其一,勞動力資源極為豐富,成本較低,具有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的比較優勢;其二,國內市場相當廣闊,其巨大潛力的持續釋放,將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的強大發動機;其三,高國民儲蓄率和外商投資,使經濟發展的資金供給充裕;其四,經過多年建設,工業、交通、通信、科技等已具有相當規模和基礎;其五,發展新能源、環保產業、循環經濟等,將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此外,政治社會比較穩定,深化改革使經濟體制和其他體制不斷趨於完善,也是國內有利條件。

同時,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生產要素的跨國流動和產業轉移正在拓展;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材料與先進位造技術等不斷取得新進展,更提供國際有利因素。

從三個層面把握中國「發展方式的轉變」

要完成既定的發展目標,目前的關鍵在於「發展方式的轉變」,但發展方式的「轉變」有三重涵義:

1.窄方式:「經濟增長方式轉變」

簡言之,由「粗放型」轉「集約型」。「九五」確定的經濟增長方式轉換目標並沒有實現。迄今為止,中國經濟模式的一個顯著特點是:要素價格扭曲下的低廉(主要是勞動、資本、土地、能源等)+政府導向、扶持(招商引資)——吸引外商投資,形成出口加工基地粗放型的外向拉動。相比之下,這種模式與印度所謂「世界思想工廠」的模式有差別。要扭住「粗放型」不放,加緊轉變。

2.中方式:「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包括:(1)經濟增長問題,不僅有增長速度,而且特別包含質量和效益;(2)經濟結構問題,包括產業結構、城鄉結構、地區結構、內外結構等;(3)經濟體制問題,包括企業、市場、宏觀、分配、社保等體制;(4)經濟可持續發展中的問題,包括人口、資源、環境等。中國「經濟發展方式」主要面臨三種病——「結構病」、「體制病」、「欠持續病」。這是比「增長」更深層的轉變。

中國模式篇 關於中國發展模式的若干思考(2)

3.寬方式:「總體發展方式轉變」

由單一經濟發展,向「四位一體」的發展拓展,即:(1)經濟發展;(2)社會發展;(3)人與自然關係的協調發展;(4)人自身的全面發展。核心是由「物」轉變為「人」,提高中國的「人類發展指數」。這是一個更大範圍和更高層次的發展方式轉變問題。

中國在發展方式轉換上面臨的「三重壓力」

原提的「窄方式」的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沒有完成,新的「中方式」的經濟發展方式和更大範圍「寬方式」的總體發展方式轉換又提出。不發達經濟階段的問題(如幾千萬貧困人口等)沒有解決,發達階段的問題(如老齡化等)又來臨。中國的特殊問題(如人口問題、二元經濟結構等)尚未解決,人類共同面臨的問題(如環境可持續、*保障、「人類發展指數」等)又湧來。中國未來面臨來自多方面的轉換壓力。立足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實際,應把握中國發展面臨的上述新課題、新矛盾。這裡的關鍵在於如何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扎紮實實地推進有中國特色的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進程。這應成為新階段中國現代化的新內涵,也是中國發展模式的五大支點。

推進有中國特色的新型工業化

工業化,是中國實現現代化最重要的支點。它不僅表現為工業在國民收入和就業結構中比重的上升過程,而且更重要的,是由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的轉變過程,以及相應的現代文明滲透到全部經濟社會領域的過程。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一直抓緊工業化建設。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的迅猛發展,主要依靠的動力是工業化。尤其是最近幾年,工業化進程明顯加快,工業增加值增長速度持續高於GDP增長速度。現在中國的工業化到了什麼時期?總體上說,中國目前處於工業化中期階段,而且處於工業化加速期,中國已經成為世界最大的工業生產國。

經過多年積累,中國已基本建立起較為完備的工業體系,但中國特殊的國情,以及拒絕複製前工業化國家「危機轉嫁」等傳統模式,使中國的工業化必須探索新路。這裡所說的「新路」,一方面,要有別於傳統工業化模式,真正走出一條「新型工業化」道路;另一方面,要有別於當今世界別國的工業化模式,真正走出一條「有中國特色工業化」道路。這種「新型工業化」與「有中國特色工業化」道路的交叉結合,即是「有中國特色的新型工業化」道路。舉其要點,可概括為下列「五個結合」:

第一,提高科技含量與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緊密結合。中國推進新型工業化,著力把工業化建立在科技創新的基礎上,重在提高技術進步對工業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這是區別於以要素(主要是資本)大規模投入為特徵的舊型工業化的標誌之一。同時,鑒於中國勞動力資源極其豐富和成本較低的特點,努力尋求提高科技含量與充分利用勞動力資源優勢的最佳結合點,以此形成技術密集、資本密集和勞動密集型產業相結合的多層次工業發展格局,進而提高工業的國際競爭力。

第二,發展城市工業與發展鄉鎮工業緊密結合。中國有600多個大中小城市,這是中國工業的重要增長極。同時,鑒於中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一時難以完全扭轉,全國密集著3.5萬多個鄉鎮,也是中國工業增長的「沃土」之一。20世紀80年代期間,鄉鎮工業的數量、就業人數和總產值分別以年均26.6%、11.2%和29.6%的速度增長。到90年代,中國鄉鎮工業的產出佔到工業總產出的1/3左右,形成「三分天下有其一」之勢。近年來,中國鄉鎮工業的技術、裝備水平迅速升級,從廣東、山東、江蘇、浙江等新興工業化地區的發展經驗來看,新式武裝的鄉鎮工業已成為中國工業化的一支重要生力軍。

中國模式篇 關於中國發展模式的若干思考(3)

第三,推進工業化進程(特別是重化工業發展)與資源節約利用和環境保護緊密結合。傳統工業化道路在推進工業增長方面的所謂「輝煌」,是以資源的過度消耗和生態環境的破壞為代價的。不少發達國家走的是「先污染,後治理」的道路。中國是一個人均資源相對不足、環境承載能力相對薄弱的國家。在實踐中深切地認識到,傳統的以資源過度消耗和生態環境破壞為代價的工業化發展道路不符合中國國情,特別是在提出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之後,強調節約資源、保護環境、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十一五」規劃明確制訂的單位GDP能耗5年降低20%和主要污染物排放5年降低10%的目標,是一個重要的信號。節能減排已成為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的明顯特徵之一。

第四,工業結構轉型與經濟體制轉型緊密結合。一般來說,發達國家在其工業化推進過程中,是以基本穩定的體制結構為基礎的,雖然也有生產關係的局部調整,但整體全面的體制轉型以及社會轉型並不突出。中國是一個不發達且處於經濟社會轉型中的國家,工業結構轉型與經濟體制轉型「兩個轉型」是扭在一起的,無論是微觀領域的工業企業的體制模式,還是宏觀領域的政府管理工業的體制模式,都對工業化產生巨大的影響作用。中國工業化的步伐是在擺脫體制束縛中前進的。

第五,工業化過程中利用外資與獨立自主緊密結合。中國的工業化是在對外開放中不斷推進的,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給中國的工業發展帶來了利用國外資金和技術的巨大歷史機會。中國有效吸收發達國家的資本和技術,在較短的時間內造就了發達國家用很長時間才造就的工業化大業。同時,鑒於中國是一個走獨特道路的大國,頗為注重在推進工業化的進程中保持自己的獨立自主地位。尤其是在存在投資、技術、貿易、環境等壁壘的情況下,中國在堅持對外開放的大格局中,尋求利用外資與獨立自主的最佳結合點。

這裡需要指出,在當今世界新技術革命特別是信息革命迅猛發展的條件下,推進有中國特色的新型工業化面臨一個與信息化的關係問題,這是當今世界各個推進工業化國家共同面臨的新挑戰。中國緊緊抓住工業社會向信息社會轉化的歷史機遇,將工業化和信息化結合起來:一方面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特別是注重發揮信息化在工業發展中產生的倍增效應和催化效應,另一方面以工業化促進信息化,為信息基礎設施的建設和信息技術的研究開發提供產業支撐,著力將信息化與工業化融為一體,從而推動整個社會的現代化。

推進有中國特色的城鎮化

美國著名經濟學家約瑟夫?E?斯蒂格利茨將中國的城鎮化和美國的科技革命相提並論,認為是當今世界經濟發展中值得重視的兩股潮流。城市化在中國有自己獨特的發展道路。舉其要者,有下列4條:

第一,中國城市化走的是一條「城鎮化」道路。國際上一般稱「城市化」,中國的城市化是將鎮(指鎮本級)納入其中的,所以稱為「城鎮化」。長期以來,中國的城鎮化進程是落後於工業化進程的。改革開放以來,城鎮化率迅速提高。未來幾年城鎮化率將可能以每年提高1.3個百分點左右的速度來推進。這就意味著,到2015年前後,中國的城鎮化水平將達到55%左右。

中國模式篇 關於中國發展模式的若干思考(4)

第二,中國城鎮化呈現的是「立體網路型」的協調發展態勢。所謂「立體網路型」,即以大城市為中心、中等城市為骨幹、小城市及小城鎮為基礎,以大帶小,協調並舉,構築一個容納農村剩餘勞動力的立體網路。這是一條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道路。

第三,中國城鎮化採取的是區域布局「差別化」推進方略。所謂區域布局「差別化」,表現在:中國的東部重點是豐富城鎮內涵、提高城鎮化質量,形成有生命力的城鎮帶、都市圈、大城市連綿區;中部重點是大力發展中等城市和大城市,結合能源基地、物流中心建設,扶持區域性中心城市,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體系;西部則控制小城鎮無序發展,優先發展大城市,有重點發展中等城市,將超出環境承載容量的人口向區內大中城市和東部沿海遷移。

第四,中國城鎮化與體制轉型緊密結合。數以億計的農民進入城市或城鎮,這是一個相當巨大的社會變遷,它相應地提出體制轉型的要求。中國為實現城鎮化目標,著力促使城鎮化從政府推動型向市場引導型轉化,以打破城鄉分割的格局。一方面,打破城鄉人口管理的二元體制,改革戶籍和社會保障制度,引導農村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有序轉移;另一方面,改革城鄉管理體制,為簡政放權、改進政府管理方式創造條件。

推進中國全方位的市場化進程

中國曾經是一個計劃經濟體制根深蒂固的國家,故緊緊抓住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體制轉型這一鏈條,由外圍到核心,逐步「攻堅」。從國內看,現在絕大部分消費品的產銷已經市場化,市場調節在社會商品零售總額中已達到95.6%,生產資料也達到91.9%,農副產品收購更達97.7%,從國際看,中國市場已成為世界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世界競爭激烈的特大市場。中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的新興市場國家。

目前中國的市場化進程,也遇到了如何繼續深化的難題:國內方面,要素市場市場化程度還較低,企業、政府以及其他相關方面等適應市場化的程度還有距離,影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的各種體制性機制性障礙依然存在,行業壟斷、地區封鎖、行政壁壘等仍在妨礙公平競爭和商品要素的自由流動,社會信用體系缺失,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仍有待建立;國際方面,進入全球市場遭遇到國際既得利益集團較大的阻礙。認識到中國在市場化的差距,需要加快經濟市場化進程,大力消除影響經濟活動的各種體制性和制度性障礙,儘快建立統一開放的國內市場,並實現國內市場與全球市場的對接。

以全球思維推進國際化,並以獨立自主的大國姿態參與全球化

對外開放值得肯定,特別是2002年以來,恰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幾年,中國的現代化進程,已被納入全球開放範疇,標誌著中國走上市場經濟的「不歸之路」。

開放的意義,並不局限於近萬億美元(2006年)的出口規模,不局限於累計超過7000億美元的外資引進,也不局限於超過1.33萬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儘管這在相當程度上成為中國綜合國力的重要組成部分。開放的更深層意義,在於其對國內改革形成的倒逼機制。事實上,近年來取得較大進展的金融改革,正是開放倒逼改革的典型例證。

中國模式篇 關於中國發展模式的若干思考(5)

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水平,以開放促進國內產業結構升級和競爭力提高,應成為今後對外開放政策的重要著力點。決策層和執行層應該比過去更具備全球視野,更具備全球思維,更加主動吸納整合全球資源。在經濟全球化潮流正在大規模深化之歷史時刻,如果對外開放意識沒有建立在全球思維基礎上,不但有可能失去在全球範圍內整合資源的戰略機遇,而且也可能變成一種「被動防禦型」的對外開放局面,就談不上主動參與國際合作和競爭。要提請注意的是,中國的市場經濟是獨立自主的大國「市場經濟」,這種屬性決定了中國既要「融入」全球化,又不能消極地對待遊戲規則。中國有句古話:「樹欲靜而風不止。」中國不能只被動地當「樹」,也要主動地當「風」,用實力參與遊戲規則的制定。

從「三外」與「三化」協調推進的高度把握髮展問題

中國的發展是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展開的,因此注重把握好「三外」(外貿、外資、外匯)與「三化」(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的關係,特別注意兩個系統之間的協調度。

以近年來實際狀況來分析:「三外」之一的外貿:5年(2002~2006年,下同)期間增長245%,目前已成為世界第三出口大國。外資:5年期間增長48%。外商直接投資居全世界第四名,發展中國家第一位。官方外匯儲備:2007年第三季度末超過1.4萬億美元,居世界第一位。「三化」狀況:工業化:工業增加值5年增長107.3%,2006年佔GDP比重提高到43.1%。但高技術產業占當年工業增加值只有10.2%。城鎮化:城市人口5年期間新增近1億,增長率為20%。第一次出現城鎮化水平(43.9%)超過工業化水平(43.1%)的局面,但是與最近公布的全世界城市化水平已超過50%相比,還有不小差距。市場化:「總體」市場化水平不高,距離發達國家80%左右的水平還有不小差距。基本判斷:國內「三化」的進展滯後於「三外」的發展,在國際上達到的水平還比較低,特別是國內的體制改革尚未完全跟上對外開放的步伐,兩條腿之間有不夠平衡之處。

以市場化為目標的經濟轉軌仍是體制改革的「重頭戲」

經過近年的市場化取向改革,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框架已初步建立,淺層次的體制弊端已初步去除,但深層次的問題並未解決。下一步,應堅定不移地向弊端產生的體制根部掘進:一是市場化改革從商品市場向要素市場推進,突出的是資本市場,其他如勞動力、科技、土地等要素市場,也應在更大的範圍內推進。二是所有制改革從競爭性領域向壟斷性行業延伸。三是積極推進相關領域的配套改革。這裡面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應防止出現改革決策和操作被利益集團主導的局面。注意動員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改革,增強改革的協調性和科學性。

把「四位一體」的發展和「四位一體」的改革整合起來通盤考慮

中國的「四位一體」發展是在「體制轉軌」的大背景下展開的,這種體制轉軌不僅是經濟轉軌,而且包括政治、社會和文化體制轉軌。發展轉型與體制轉軌,兩個「轉」要結合。中國除繼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以外,還應推進以社會主義*政治為目標的政治體制改革,以先進文化為目標的文化體制改革,以和諧社會為目標的社會體制改革。四個方面是一個完整的整體,在人的發展和*價值上,「四位一體」的發展與「四位一體」的改革找到「最佳交叉點」。對於一個傳統體制和文化根深蒂固的國家來說,這種「四位一體」的改革關係國之命脈。現在面臨的突出問題是,幾個方面的改革並不協調。其中,尤以發展社會主義*政治為目標的政治體制創新為難點。下一步改革要用「兩隻眼睛」看問題:「第一隻眼睛」,瞄準已確定的改革目標,按照改革的基本目標來「改革舊體制」;「第二隻眼睛」,瞄準中國社會已出現或即將出現的新情況,根據新情況「創造新體制」(如建立環境產權制度、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參與);同時,留意改革進程,防止舊體制的某些東西在新形勢下的可能回潮。

常修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宏觀經濟研究院,本文選自人民日報出版社出版的《大國策》叢書。

中國模式篇 從平均到公正:中國社會政策的演進(1)

從平均到公正:中國社會政策的演進

吳忠民

隨著現代化進程和市場經濟進程的推進,中國社會在獲得大幅度發展的同時,也遇到了一系列前所未有的問題,特別是圍繞社會公正所產生的問題。現代社會一方面是社會總財富在迅速增加,社會發展的程度在不斷提升;另一方面則是貧富差距迅速擴大,弱勢群體成員迅速增多,由此引發的諸多社會問題在迅速累積。這些問題的存在,對於中國社會的安全運行和健康發展構成程度不同的威脅。因此,如何基於公正的理念建立社會政策體系,避免經濟政策左右一切,使社會公正程度的提升和社會財富的積累形成一種同步化的狀態,實現社會的公正和健康發展,就成為中國社會面臨的迫切問題。

就中國的社會政策體系化建立而言,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其中一項必不可少的重要內容就是應當對建國以來中國社會政策的基本發展脈絡、基本特徵以及基本走向進行必要的梳理和分析。應當看到,建國以來,基於特定的時代背景和理念依據,中國在社會政策方面進行過許多有益的探索和努力,積累了大量的經驗和教訓。因此,認真分析、總結這些經驗和教訓對於我們制定系統、有效而且是具有現代意義的社會政策大有裨益。

社會政策的概念和影響因素

所謂社會政策,是指以公正為理念依據,以解決社會問題、保證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改善社會環境、增進社會的整體福利為主要目的,以國家的立法和行政干預為主要途徑(但不是唯一途徑)而制定和實施的一系列行為準則、法令和條例的總稱。

社會政策的具體內容是在不斷豐富的。起初,人們對於社會政策具體內容的理解比較單一,一般只限於狹義上的「社會福利」(資源分配)。隨著社會發展的逐漸深入,人們越來越感到社會福利同社會權利密不可分,因而社會政策還有必要包括社會成員基本權利和社會地位方面的內容,亦即「社會關係」方面的內容。簡言之,凡是同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和社會福利息息相關的政策都應納入社會政策的關注視野。社會政策的具體內容應當包括:社會救助、救災、社會保險、醫療衛生服務、就業、婦女兒童保護、性別平等、種族(民族)平等、老年*益、房屋住宅、勞資關係、勞動者工作保護條件、人口政策、婚姻家庭保護、殘疾人福利保障、孤兒扶養、退伍軍人優撫與安置、職業訓練、義務教育政策,等等。

公正與社會政策是密不可分的。從一定意義上講,公正與社會政策是一件事情的兩個方面。公正是社會政策的基本理念依據。現代意義上的公正是在自由、平等、社會合作等理論依據的基礎之上,強調「給每個人他所應得」。對於一個社會來說,公正具有重大的意義。「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像真理是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一樣」。但是,我們同時還必須看到,公正畢竟只是制度安排的一種基本價值取向、一種基本的規則,它需要通過一定的載體方能在現實社會中體現出來。就社會層面而言,公正必須通過社會政策體系才能具體體現。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社會政策是公正在社會領域的具體化,公正的社會功能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各種各樣的社會政策來實現的。「如果我們真正關心社會正義,我們就要把它的原則應用到個別地或者整體地產生貫穿整個社會的分配後果的亞國家制度上去」。

中國模式篇 從平均到公正:中國社會政策的演進(2)

基於對公正理念的不同理解,處在不同的社會歷史情境會造成有所差別的社會政策。從1949年到現在,中國社會政策的演變留下了一條十分清晰的軌跡:在1978年前,同樸素的平等理念、平均主義的行為方式以及種種歷史條件相適應,中國的社會政策開始初步形成,並對中國社會產生了廣泛而深遠的影響,同時呈現出諸如非現代性、非規範性、非一體化和非持續性的特徵;1978年以後,與現代的公正理念逐漸形成以及現代化和市場經濟的初步發育相適應,中國現代意義上的社會政策開始逐漸形成,並由單項的、零散的社會政策日益趨向於體系化、規範的社會政策。

建國30年中國社會政策的主要進展

對於中國的整個歷史來說,1949年至少發生了兩件意義極為重大、影響極為深遠的事情:一是民族的獨立和國家的統一;二是社會的重構。從鴉片戰爭到1949年的100多年間,中國飽受外國侵略者的侵害,處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困苦、屈辱狀態中,國家分裂,戰亂頻繁,社會動蕩。因此,「恢復中國的偉大所必需的全國統一是所有愛國的中國人衷心渴望的目標」。經過幾代人的奮鬥,中國終於獲得了獨立和統一。中國民眾由此獲得了一種前所未有的自豪感。接著,在50年代前期,中國完成了大規模的社會重構工程:中國社會摧毀了延續了兩千多年的私有制,確立了社會主義的指導思想,制定了激動人心的社會主義建設藍圖。

也正因為如此,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特別注重人民大眾的社會平等地位、基本權利和基本權益。這一時期,圍繞人民大眾的社會平等地位、基本權利和基本權益,圍繞社會成員一些最基礎性的需要,中國政府制定並實施了許多社會政策。其中,有些社會政策得到了廣泛實施並取得了深遠影響。

(一)圍繞女性解放而制定和實施的社會政策

在中國封建社會,婦女的地位極其低下,生活極為悲慘。經濟上,婦女沒有財產所有權和繼承權,甚至出嫁時的嫁妝也不得完全歸自己所有;政治上,不準婦女參政議政;生活上,沒有自己獨立的人格,必須遵循「三從四德」的禮教。雖然從近代開始就有許多先進的人士倡導婦女解放,試圖改變婦女的悲慘狀況,但由於沒能將女性解放運動同整個社會的改造結合起來,因而其影響是有限的。

1949年以後的近30年間,通過相關社會政策的制定與實施,中國女性的實際境況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第一,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法定權利。1950年5月1日新中國頒布實施的第一部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新中國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主義婚姻,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主義婚姻制度。這就摧毀了幾千年來的封建婚姻制度,從法律上保障了婦女的婚姻自主權,提高了婦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以後相繼出台的一系列相關的法律法規都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政治權利、文化教育權利、勞動權利、財產權利、人身權利、婚姻家庭權利,等等。第二,婦女就業人數大幅度提高。1949年以後的近30年間,中國婦女的就業人數迅速增加。以全民所有制單位為例,1949年女職工的人數為60萬人,1977年劇增至2036萬人。第三,廣泛地參政議政。婦女全面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管理,積极參加人民代表大會、政治協商會議、人民政府和司法機構的活動。第四,重視婦女的健康保健。中國政府對女職工採取了全面的勞動保護措施,如城市女職工中的生育婦女都享有3個月的帶薪產假。1950年全國縣及縣以上的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機構數為2880個,1976年上升至7952個;1949年全國婦幼保健所、站機構數為9個,1976年上升至2239個。

中國模式篇 從平均到公正:中國社會政策的演進(3)

這一時期中國婦女的解放有著巨大的歷史意義,這既是真正人道主義的體現,是平等、自由理念在現實社會中的實現,同時也是對中國人力資源的巨大開發。這種積極的影響一直延續至今。2000年,中國女性經濟活動參與率高達,居歐亞各個國家之首。在眾多的後發國家中,中國在女性解放方面的成就明顯居於領先位置。

(二)有關大眾教育的社會政策

1949年以前,中國的教育十分落後。全國80%以上的人口是文盲,學齡兒童入學率只有20%左右,勞動者很少能進入學校學習。全國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僅佔全國人口的5%左右,而且教學設備十分缺乏,教材陳舊落後。這一切是同當時落後的經濟基礎、落後的社會結構以及落後的教育觀念相適應的。

1949年之後的30年間,黨和政府十分重視國民的教育工作,制定和實施了許多相關政策,促進了大眾教育的興起和發展,並對中國的社會經濟產生了重大的影響。50年代初,中國開始實行一切學校「向工農開門」的方針。1950年12月,政務院發布《關於舉辦工農速成中學和工農幹部文化補習學校的指示》;1951年2月,*頒發了《舉辦工農速成中學暫行實施辦法》和《工農幹部文化補習學校暫行實施辦法》,以此為契機,中國開始創辦工農速成中學。1956年3月,*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掃除文盲的決定》,要求各地按照當地情況,在5或7年內基本上掃除文盲;要求2~3年掃除機關幹部中的文盲,3或5年掃除工廠、礦山、企業職工中的文盲95%左右;5或7年基本掃除農村和城市居民中的文盲,即掃除文盲達到70%以上;掃除文盲的對象以14~50歲的人為主。中國在城市和農村大規模地設立了各種類型的文化掃盲班,創辦了各種職業學校;在中等以上的學校設立了人民助學金制度。

這一時期,雖然大眾教育的發展在一定意義上是以輕視、妨礙高等教育的正常發展為代價的,而且這一時期的大眾教育在質量及具體思路上也存在著一定的問題,有時明顯地違背了教育規律,但是不能否認的是,就總體而言,這一時期的大眾教育取得了十分顯著的成就。1949年,中等學校有在校生萬人,1976年上升至5萬人;1949年,小學在校生2萬人,1976年上升至15萬人。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國城市的文盲率為,農村的文盲率為。相比之下,同為後發大國的印度,其城市文盲率則是,農村文盲率是;巴西的城市文盲率為,農村文盲率為;埃及的城市文盲率為,農村文盲率為。顯然,中國的大眾教育在後發國家尤其是後發大國中走在了前列。這不僅提升了整個民族的文化素質,而且為以後高等教育的正常發展、為中國整個教育事業的協調發展乃至為中國社會經濟今天的全面發展奠定了比較紮實的基礎。

在建國30年間的諸項社會政策中,還包括一些儘管對以後的借鑒意義算不上十分明顯,但在當時卻有著十分積極的意義的政策。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救助政策

新中國建立後,黨和政府十分重視社會救助問題。1954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時候,有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舉辦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群眾衛生事業,並且逐步擴大這些設施,以保證勞動者享受這種權利」。

中國模式篇 從平均到公正:中國社會政策的演進(4)

在城市,社會救助政策的基本方針是「生產自救,群眾互助,輔之以政府必要的救濟」。建國初期,政府把120萬分散的流民從8個城市送回原居住地;向121萬城市居民提供了救濟。1952~1958年,在全國範圍內實行了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政策。補助的形式是現金和實物相結合。1957年國務院發布的《關於職工生活若干問題的指示》規定:「對於遇到特殊事故而生活上發生困難的職工,應當給予適當補助。企業中這項補助工作可由工會負責。除了工會掌管用於困難補助的經費以外,企業行政可以在企業獎勵基金中提取10%作為困難補助,撥交工會合併使用」。對於「事業、機關職工的困難補助工作,由人事部門和工會負責,所需經費由福利費中開支」。同時,全國總工會發出了《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辦法》,對職工困難補助的原則、對象、辦法和經費來源等做了具體的規定。1961~1963年3年困難時期,各地政府加強了對困難職工的補助和救濟。1965年國務院224號文件規定:對於年老體弱、無依無靠並符合其他條件的一些退職職工和老職工,由民政部門發給本人原標準工資40%的救濟,醫療費補助2/3,簡稱之「百分之四十的救濟」。另外,在這一時期,國家還興辦了許多福利機構,以收養無依無靠的孤老殘幼。截至1965年底,辦有綜合性的社會福利院和專業性的兒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等819個。

在農村,社會救助政策主要圍繞著「五保」內容而展開,主要採取集體供養並輔之以國家必要救濟的方式。1956年1月,*中央政治局提出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其中對農村的社會救助做了規定:「農業生產合作社對於社內缺乏勞動力,生活無依靠的鰥寡孤獨的農戶和殘廢軍人,應當在生產上和生活上給以適當的安排,做到保吃、保穿、保燒(燃料)、保教(兒童和少年)、保葬,使這些人的生養死葬都有指靠」。據此,以後逐漸形成了較為完整的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對孤兒實行保教)的「五保」制度。在農村的許多地方,還興辦了敬老院,對五保戶進行統一供養。另外,1956年公布的《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示範章程》還規定:「合作社對於因公負傷或者因公致病的社員要負責醫治,並且酌量給以勞動日作為補助;對於因公死亡的社員家屬要給以撫恤」。「對於遭到不幸事故、生活發生嚴重困難的社員,合作社要酌量給以補助」。

2.勞動保險及福利政策

1949年9月2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了具有憲法性質的《共同綱領》。其中的第三十二條規定:「人民政府應按照各地各業情況規定最低工資。逐步實現勞動保險制度」。這就為以後建立全國勞動保險制度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據。1950年10月,政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草案,組織全國職工進行討論。政務院於1951年2月26日正式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1953年1月2日又公布了修改條例並開始實施。這一條例是新中國第一部有關社會保險的法規文件,主要是針對企業職工的。《保險條例》對於參加勞動保險的對象、勞動保險金的籌措方式及管理方式、各種勞動保險待遇(傷殘、疾病、生育、年老、死亡等保險以及對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的待遇)、享受優異勞動保險待遇以及勞動保險的執行與監督等各方面的內容均作了比較詳細的規定。條例的公布和實施,受到了全國廣大企業職工的熱烈歡迎。1956年,《保險條例》實施範圍再次擴大,國營企業加入這一保險的職工達1600萬人,為1953年的4倍;簽訂集體合同的職工有700萬人。全國國營、公私合營、私營企業職工總數的94%享受到了這一保險。

中國模式篇 從平均到公正:中國社會政策的演進(5)

建國之初,大多數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仍然實行供給制。50年代前期逐步改為工資制。與之相適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各種勞動保險制度陸續建立起來(見表1,略)。到1957年,享受公費醫療的職工已達萬人,享受勞動保險的職工達到1150萬人。

50年代後期至60年代前期,政府對城鎮的勞動保險及福利政策進行了一些調整,例如:統一了企業和機關的退休制度和退職規定;改進了醫療保險制度;確定了職業病患者的保險待遇;改進了城鎮集體企業的勞動保險政策等等。

五六十年代,在城鎮還為職工舉辦了各種集體福利事業,如職工食堂、託兒所、浴室、理髮室等等;對職工實行了多種補貼,如上下班交通補貼、住房補貼、水電補貼、取暖補貼等等;建立了職工文化福利事業,如修建了工人文化宮、俱樂部、圖書館等等;投資建設職工住房,改善職工的居住條件。

3.就業政策

這一時期,黨和政府十分重視就業問題。尤其是當時流行的理論觀點認為,失業現象是資本主義制度下的產物,在社會主義社會不存在失業問題,這就使得黨和政府更加註重消除失業現象,想方設法地保證城市居民的就業。

在城鎮就業的具體措施上,主要是採取了勞動力的統一招收和調配製度。從50年代中期以後,取消了企業和事業單位在招工、用工方面的許可權,將調配勞動力的許可權集中於勞動部門。這就在宏觀方面完成了在全國範圍內勞動力的統一配置,同時,在微觀層面上則形成了企業用工中的固定工制度。其最大特點是企業在用工方面「能進不能出」,不能以任何經濟性原因裁減其多餘的職工。在城鎮職工中以固定工為主,而且人數占絕對比重,1957年其比重為,1960年為,1965年為,1970年為,1975年為,1978年為。另外值得提及的是,在五六十年代,還曾斷斷續續地嘗試過招收「亦工亦農」的臨時工和合同工,以彌補固定工制度的缺陷。

當時,城鎮在就業問題上處於兩難的境地。一方面,城鎮每年新增勞動力的數量較大,而中國城市化、工業化的水平均較低,因而即便是在城鎮也不可能實現充分就業;另一方面,當時人們所奉行的理念認為社會主義社會不存在失業現象,因而不允許失業。為了解決這個兩難問題,當時採取了一種不得已而為之的辦法:將城鎮的多餘勞動力向農村分流,向農村轉嫁城鎮的就業危機。為此,先後有兩次大的舉動,均發生在六七十年代。60年代初,隨著國民經濟的大幅度滑坡,中國進行了自1949年以來的第一次大規模的城鎮人口分流。通過各種強有力的舉措,60年代初期將2000多萬城鎮職工下放到了農村,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緩了城鎮的就業壓力。六七十年代,通過各種組織、動員、宣傳活動,中國開始了醞釀已久並且早已小規模存在的又一次城鎮人口向農村大規模分流的舉動——城鎮知識青年的「上山下鄉」。1962~1979年,有1萬知識青年通過「插隊」、「到集體場隊」、「到國營農場」的形式,實施了「上山下鄉」的舉動。

除上述政策外,這一時期中國在社會政策的其他許多方面,如計劃生育設想、學生健康、農村合作醫療、公共醫療、救災等問題上,均進行過一些有益的嘗試,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和教訓。

中國模式篇 從平均到公正:中國社會政策的演進(6)

建國30年來中國在社會政策方面的努力,開啟了真正保護民生、關注民生的先河,因而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其一,在勞動者群體基本權利的保護方面,在勞動者群體平等社會地位的維護方面,這一時期的社會政策滿足了當時人們最為迫切的需求,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二,在中國民眾基本生計、就業以及受教育機會的保證方面,應當說這一時期的社會政策是卓有成效的。1987年,根據對130個國家和地區的統計,中國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居世界後列,但中國的人文指數卻步入了「人文發展水平高的國家和地區」。其三,在積極推動當時的現代化建設方面,社會政策最大限度地起了其應有的作用。

建國30年社會政策的主要特徵及不足

中國當時特殊的時代背景以及當時人們對於公正的特定理解,使得建國30年社會政策呈現出以下明顯特徵和不足:

(一)具有濃厚的平均主義成分

在改革開放以前的30年,人們對於公正的理解不是完整地以個體人的自由、平等以及社會成員之間的合作為基本出發點,而是基於十分樸素的平等觀,片面地、幾乎完全是以社會整體為基本出發點,而且,這裡的社會整體又被具體化為過去被壓迫、被剝削的勞動階級。當時,在涉及平等的保護問題上,側重於「社會平等」亦即勞動階級之間的平等,而不是個體人之間的平等(因為每個勞動者都是從屬於特定的勞動階級的);在涉及到集體或整體同個人的關係問題上,毫無疑問地是以集體或整體為第一位,強調個人對於集體或整體的服從甚至是無條件的絕對服從。而對「個體人」的忽視,必然會走向平均主義,即注重人與人之間的相似性和一致性,著力於社會成員之間收入狀況、生活狀況、發展狀況的「平均主義」取向的努力。另外,當時的經濟水準十分低下,各種生活資源、發展資源十分匱乏,因而從國家的角度來講,也只能是以平均主義的方式來分配各種主要的資源,以便使整個社會能夠在低水平條件下保持一種「均衡」的狀態。最後,中國社會當時實行的是計劃經濟體制,而且又剛剛結束供給制,因此,國家很容易,同時也習慣於實施「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的資源分配方式。

這種平均主義的取向和做法在建國30的社會政策中得到了比較充分的體現,突出表現在收入政策和就業政策兩個方面。其一,在收入政策方面。儘管當時也主張按勞分配,但實際在很大程度上是實施促成收入不斷平均化的工資政策。從表2中可以看到,1952年國民經濟各部門中工資收入最高的是城市公用事業部門,最低的是農、林、水利、氣象部門,兩者只相差倍;1975年,工資收入最高的是建築業和資源勘探部門,最低的仍是農、林、水利、氣象部門,兩者差距降至倍。即便收入的平均化傾向已經十分嚴重,但國家決策者仍然覺得收入差距偏大,仍需要進行必要的矯正。比如,1957年毛澤東在《論十大關係》一文中就指出:「關於工資,最近決定增加一些,主要加在下面,加在工人方面,以便縮小社會行為兩方面的距離。」其二,就業政策。當時的就業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城市居民中適齡勞動力在工作及收入上的「人均一份」。但是,從現實的角度來看,城市每年新增的勞動力數量很大,而就業崗位數量卻相對較少。為了解決這些難題,當時主要採取了兩種辦法。一種是「實行合理的低工資,盡量使大家都有飯吃,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三個人的飯,五個人吃』的意思」。這種辦法實際上是將顯形失業轉化成隱形失業。另一種辦法是採取反城市化的舉措,將城市大量新增的勞動力遷往農村,也就是組織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儘管知識青年的「上山下鄉」是一種反城市化的舉動,是同現代化趨勢相左的,但在當時卻是一舉兩得的事情,既解決了城市大量失業勞動力的問題,又在某種形式上縮小了「三大差別」,實現了平均主義式的理想。

中國模式篇 從平均到公正:中國社會政策的演進(7)

由於包含了過多的平均主義成分,使得當時的社會政策具有明顯的負面效應。從一定意義上講,始料不及的是,本意是要消除舊有的社會不公現象,卻造成了一種新的社會不公現象。當時的社會政策儘管試圖消滅剝削,但在實際運作中卻是在鼓勵另一種類型的剝削,即能力相對較弱者對於能力相對較強者、貢獻較小者對貢獻較大者的剝削。顯然,這是從另一個方面嚴重地違背了現代公正的基本規則。另外值得人們注意的是,當時的社會政策由於過於強調生活狀態的相似性和一致性,因而難免壓抑了社會成員個性化的發展,限制了社會成員發展的潛能,從而進一步嚴重抑制了社會發展的活力,嚴重降低了經濟發展的效率。「第一,這種制度最初的基金只是來源於稅收與企業的收入,工人們並不關心社會保障的成本,從而造成了經濟和政治的雙重變形。第二,壓在企業身上的津貼給付的財政負擔和行政負擔阻礙了企業的運營效率和在現代經濟中的競爭力的提高」。當時中國的社會經濟發展之所以缺乏效率、缺乏可持續性,一個重要的癥結便在於此。

(二)對民眾基本權利的重視甚於對民眾基本生活質量需求的保障

相對而言,這一時期中國的社會政策對民眾基本權利的重視程度明顯超過對民眾基本生活質量需求保障的重視程度,兩者形成了較為明顯的對比。在涉及到民眾基本權利的社會政策方面的政策力度較大,內容比較豐富,輿論宣傳的聲勢也很大,況且還有相應的專門機構如工會、共青團、婦女聯合會、農民協會等組織予以組織實施。正因為如此,這一時期中國有關民眾基本權利方面的社會政策能夠取得比較明顯的成就。而這一時期中國有關民眾基本生活質量需求方面的社會政策就總體而言則顯得力度不夠,涉及面不寬,聲勢不大。表現在:其一,涉及人民生活方面的資金投入比重過小。例如,在全民所有制單位,職工的勞保福利費用總額相當於工資總額的比重呈歷年下降的趨勢,1953年為,1955年為,1960年為,1965年為,1970年為,1975年為。其二,實行消極的收入政策。這一時期實行的是低工資政策,職工工資增長幅度極為緩慢,幾乎處在一種停滯的狀態。如果按可比價格計算,全部職工平均工資指數以1952年為100,到1977年該指數僅僅上升至。其三,相關社會政策的內容十分簡單。這一時期同民眾基本生活質量需求方面相關的社會政策一般只限於社會救助、勞動保險、工資、戶籍制度、生存性物品供應等等,而像優生保健法、公益事業法、資源和環境保護法、職業訓練法、國民住宅條例、義務教育法等法規均付之闕如。如果從社會政策的類型著眼,這一時期同民眾基本生活質量需求方面相關的社會政策只是屬於「生存型的社會政策」,遠遠不是「發展型的社會政策」。

之所以會出現對民眾基本權利的重視甚於對民眾基本需求的保障這種現象,究其原因主要在於:其一,勞動大眾基本權利高於一切的普遍觀念。當時的人們普遍認為,正是為了獲得民族獨立、為了消滅階級剝削和階級壓迫、為了勞動大眾的解放,新中國才得以建立。新中國最為重要的使命應當是勞動大眾當家作主,保護民眾的基本權利。也正因為如此,建國30年人們基於特有的對社會公正的理解,其具體體現就是從消滅人剝削人、人壓迫人的高度來制定社會政策。與之相適應,有關維護民眾基本權利方面的社會政策也就呈現出一種相對強勢的狀態。其二,不重視民眾的基本生活質量。當時是短缺經濟時代,國家缺乏必要的財力來重視民眾的基本生活質量需求問題。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當時至少還有兩個因素直接妨礙著對民眾基本生活質量需求的重視。一是對於世俗化進程的排斥。在建國後的30年間,整個社會所倡導並予以努力實施的是個人對社會、對集體的無條件「奉獻」,倡導的是精神需求重於物質需求。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國家不可能看重同民眾基本生活質量需求相關的社會政策。二是對「長遠利益」和「眼前利益」關係的解釋。當時是把美好的生活當作十分久遠的目標亦即人民的「長遠利益」來看待,而把社會成員現實的、切身的生活當作「眼前利益」來看待。至於「長遠利益」和「眼前利益」的關係問題,社會所提倡的是「長遠利益」高於「眼前利益」,為了「長遠利益」必要時甚至可以犧牲「眼前利益」。「當目前國家需要集中主要力量建設重工業、奠定社會主義基礎的時候,我們全國人民都必須把注意的重點放在長遠利益上面。我們不能夠只看到眼前的利益而忽視了長遠的利益。為著我們子子孫孫的幸福,我們不能不暫時把許多困難擔當起來」。既然不看重人民的「眼前利益」,那麼也就自然不看重當時的民眾基本生活質量的需求了,也就不可能制定與實施相關的社會政策。

中國模式篇 從平均到公正:中國社會政策的演進(8)

(三)社會政策的非全民性

社會政策是面向全體社會成員的,理應具有普惠性亦即全民性。但是,為了解決工業化和資源極為匱乏之間的矛盾,當時中國實施的是一種有所差別的社會政策。社會被人為地分為不同的板塊,同一板塊內實行相同的社會政策,不同板塊之間的社會政策有著明顯區別。

社會政策的這種非全民性,在城市和農村兩個不同的板塊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使得這一時期中國的社會政策具有明顯的二元性特徵。總的來說,社會政策惠及農村板塊的內容無法同城市相比,農村與城市在社會政策方面形成了巨大的落差。體現在:其一,嚴格的城鄉身份區分政策。國家通過嚴格的戶籍制度將城市和農村分為兩個相互隔絕的生活板塊。1958年1月,國家公布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該《條例》規定「城市、水上和設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這些規定阻止了農村居民向城市的流動,從而將中國社會的全部成員分別歸為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這樣兩大身份系列。其二,城市居民所享受的各種保障和福利政策要遠遠優於農村居民。城市居民憑藉國家發給的糧證、煤證、油票、肉票等等可以買到由國家統一提供的低價生活資料。城市職工以及其他許多城市居民可以享受或部分享受公費醫療,許多城市居民還可以享受諸如低價租借住房、子女入學入托,甚至包括就業等種種保障福利。

非全民性的社會政策所產生的負面社會效應是巨大的。1949年以前,中國社會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已經存在,城鄉之間的發展就已存在著嚴重的不平衡現象。建國30年非全民性社會政策的實行,加大了城鄉差距,固化了城鄉二元經濟結構,使城鄉之間的不平衡發展程度達到了空前的狀態。

(四)社會政策的不規範性

應當承認,在五六十年代,中國共產黨畢竟剛剛開始執政,從其基本意識和基本方式來看,尚未從一個「革命黨」完整地轉換為一個「執政黨」,尚未從「鬥爭意識」中完整地轉換為「建設意識」,其執政的經驗明顯不足,尤其是現代化建設的經驗和知識準備嚴重匱乏。正因為如此,這一時期的社會政策呈現出明顯的不規範色彩。這主要表現在:其一,缺乏多方的參與。在社會政策的形成過程中,理應讓多方人員尤其是利益相關的人員參與,使之能夠比較充分地表意以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在建國30年社會政策的制定過程中,大多是由黨和政府來直接決定的,民眾的參與及表意的渠道十分有限。這在某種程度上使不少社會政策缺少了起碼的合法性(正當性)。其二,缺乏基礎意義上的科學性。比如,「大躍進」期間有關農村公共食堂的政策便是比較典型的心血來潮之作,缺乏事先周密的信息收集與案例分析。另外,當時許多社會政策儘管在出台時也比較慎重,但是卻缺少相關的評估機制和修正機制,因而長期得不到必要的糾正。比如,知識青年「上山下鄉」政策、不合理的戶籍政策等等,都長時間地起著負面作用,但卻一直沒有得到應有的糾正。其三,行動主體過於單薄。由於計劃經濟體制的存在,且政府幾乎壟斷了一切社會資源,因而中國社會諸如「第三部門」和社區層面的力量不可能生長。在這樣的情形之下,社會政策的行動主體只能是政府以及具有準政府性質的工會、青年團以及婦女聯合會等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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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會政策的實施往往藉助於社會動員來完成

這一時期社會政策的實施是同社會動員緊密相連的。黨和政府十分重視運用社會動員的方式來實施社會政策。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第一部婚姻法、第一部勞動保險法規的實施,到文化掃盲、女性解放,均是藉助了社會動員(具體表現為群眾運動)的方式。20世紀60年代開始的大規模的「上山下鄉」運動更是通過社會動員的方式予以實施。類似的做法既反映了當時適應於中國民眾實際狀況的管理方式特徵,也反映了中國社會決策層在社會政策方面急於求成的心理狀態。

運用社會動員的方式來實施社會政策的做法利弊兼具。從積極的方面看,高強度地運用社會動員的方式實施社會政策,由於社會取向的相對單一和社會成員行為的相對一致,因而可以有效地減小多種阻力,容易取得面積大、見效快的效果。這一時期中國社會女性解放運動之所以能夠迅速展開,大眾教育之所以能夠較有成效的推進,平等的民族關係之所以能夠迅速確立,其他多種社會政策之所以能夠迅速有效的實施,究其原因是同社會動員的方式密切相關的。從消極的方面看,高強度地運用社會動員的方式實施社會政策,難免會產生許多十分明顯的弊端,甚至會留下一些後遺症。這主要表現在:其一,對個體人實際需求和權利的損害。社會是由無數個體人所組成的。個體人之間存在著種種差異,有著自己一些特殊的需求;個體人均應有自己的權利。應當看到的是,在這一時期社會動員的高潮中,出於高度整合的慣性,整個社會難免會進一步產生整齊劃一的「社會成員」模式,從而程度不同地輕視甚至忽略了個體人的實際需求,侵害了個體人的基本權利。這種做法同社會政策的基本目的是相左的。其二,對於社會政策的實施操作有著負面的影響。從操作的層面來看,在缺乏科學設計、缺乏科*作機制的情形之下,採取高強度社會動員、群眾運動的方式來促成社會政策的實施,其結果必定會使社會政策實際效果當中的水分較多,成果也難免要粗糙一些。其三,加重錯誤社會政策的負面效果。當時,有些社會政策如「知識青年上山下鄉」政策等明顯是錯誤的。但是,由於這些社會政策是同高強度的社會動員緊密相連,而高強度的社會動員可以說是集中了全社會的力量來強行推行這些社會政策,其結果必然是加劇了錯誤社會政策的負面社會效應。

改革開放以來社會政策的主要進展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政策的進展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社會政策基本理念及取向的轉換;二是一些具體的社會政策取得了明顯的進展;三是社會政策呈現出一種比較體系化的跡象,而且其中的許多內容開始同國際接軌。

(一)社會政策基本理念及取向的轉換

改革開放以來現代化和市場經濟的正常發育,使得中國社會政策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取向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即:由以往平均主義的基本取向轉變為現代公正意義上的基本取向。對此,可以作如是理解:其一,改革開放以來,個體人意識逐漸確立,「個體人」逐漸從「整體人」當中剝離出來。就個體人和社會整體之間的關係來說,個體人具有前提性的意義。在1978年以前的30年間,計劃經濟體制的現實背景,使得中國在社會整體和個體人的關係問題上,幾乎完全是以社會整體為基本出發點而忽視了個體人的基本價值,忽視了其「獨立」存在的意義,個體人幾乎消失在「國家」和「集體」之中。於是,當時社會政策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取向只能是平均主義和「身份等級制」,與之相適應,社會政策受益對象只能是帶有極大「抽象意義」的「社會整體」、「階級」,而不是具體組成社會的無數個具體的社會成員亦即無數個「個體人」。個人幾乎完全隸屬於社會整體或是特定的集體如「單位」。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現代化進程和市場經濟進程的推進,中國社會當中的個體人與社會整體之間的關係發生了重大轉折。與之相適應,平均主義的取向及做法逐漸被社會所遺棄,「單位制」現象迅速消失,身份等級制現象逐漸瓦解,「個體人」逐漸從社會整體亦即「整體人」中剝離出來。在這樣的情況下,具體的社會成員便成為社會政策的真正服務對象,個體人便成為制定社會政策的基本立足點。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既然是以具體的個體人為社會政策的基本出發點,那麼,重視民眾的基本生活需求也就必然成為社會政策的重要內容,重視社會的全面進步、重視社會質量的不斷提升也就必然成為社會政策的基本目標。其二,現代意義上的公正的基本準則成為社會政策的基本理念和依據。現代意義上的公正是由幾項基本規則所共同構成的一個有機體系:基本權利的保證,亦即底線保證的規則;機會平等的規則;按照貢獻進行分配的規則;必要的一次分配後的再調劑,亦即社會調劑的規則。由於社會政策是公正理念和規則的直接體現,因而公正的前述4個基本規則也就相應地成為社會政策具體內容的4個維度。雖然中國現階段社會政策的發育尚處在較初級階段,但是作為一種基本取向和趨勢,中國的社會政策沿著這個方向的發展則應是確定不移的。

中國模式篇 從平均到公正:中國社會政策的演進(10)

中國的社會政策基本理念及取向得以轉換的意義至關重要。這是改革開放以後中國的社會政策取得一系列重要進展的前提條件。

(二)一些具體社會政策的進展明顯

在這一時期,一些由迫切的現實問題直接引發的社會政策取得了重要的進展,尤其是某些用行政手段便可在很大程度上奏效的社會政策更是獲得了十分明顯的進展。主要表現在:

1.計劃生育政策

1978年以前,黨和政府儘管也程度不同地注意到了中國人口問題的嚴重性,但始終沒有將之作為一項重大的政策明確提出來。1978年以後,隨著人口數量增長高峰期的到來,中國的社會經濟面臨著空前的巨大壓力。在這種情況下,黨和政府開始將計劃生育問題作為一項基本的國策來看待,而且持續不懈。1980年9月,*中央發表了《*中央關於控制我國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1995年,中國政府制定了《中國計劃生育工作綱要(1995~2000年)》,對計劃生育工作深入發展的任務、目標、原則和措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2000年,*中央和國務院作出《關於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決定》,確定了「今後十年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目標和方針」,提出了「完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調控體系和相關社會經濟政策」,提出了「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管理機制」。自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中國共產黨歷次全國代表大會和歷次政府工作報告均將計劃生育政策作為重要的工作內容加以回顧和布置,與之相適應,各級黨組織和政府也都是將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作為極為重要的工作來對待。中國的計劃生育工作獲得了長足的發展,取得了十分明顯的成效。中國的人口自然增長率從1978年的12‰下降到2001年的‰。可以說,在這一時期中國的各項社會政策中,計劃生育政策的進展是最為突出的。

2.環境保護政策

1978年以前由於種種原因,中國社會幾乎沒有意識到環境保護問題的重要性,中國在環境保護方面嚴重「欠賬」。1978年以後,隨著大規模經濟建設進程的推進,中國的環境質量迅速下降,已經嚴重影響到社會發展的整體質量和人民的具體生活質量,因而環境保護問題日益凸現。黨和政府對於環境保護問題日益重視,出台了一系列有關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和措施。1986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開始將環境保護問題單列一章。1990、1995年分別通過的《*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的建議》和《*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八五」計劃和二○一○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也將環境保護問題單列。1994年,中國政府批准了《中國21世紀議程》。這是世界上第一部國家級的可持續發展戰略。1998年11月,中國政府發布了《全國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制定了20世紀末到21世紀中葉生態環境建設的近期目標、中期目標和遠期目標。這一時期,中國在環境保護方面社會政策的密度之高、種類之多實屬罕見。此外,中國還加入了一系列的國際環境公約和議定書。客觀地說,這一時期中國在環境保護方面的社會政策可以說是一切從頭開始,從無到有,從有內容到比較體系化。

中國模式篇 從平均到公正:中國社會政策的演進(11)

3.扶貧政策

中國在社會政策方面比較早地注意到農村的貧困問題。1984年,*中央和國務院就發出了《關於幫助貧困地區儘快改變面貌的通知》,圍繞著「進一步放寬政策」、「減輕負擔、給予優惠」、「增加智力投資」等思路,提出了一系列具體的扶貧政策。1994年,國務院公布了著名的以消除農村貧困問題為目標的《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決定「從1994年到2000年,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力爭用7年左右的時間,基本解決當前全國農村8000萬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1996年*中央和國務院作出了《關於儘快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決定》,就進一步落實《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國家採取的種種農村扶貧政策,在這一時期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果。除了農村扶貧問題外,中國社會自20世紀90年代後期始,逐步注意到城市中日益凸現的貧困問題,政府主要採取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對策來予以解決。1997年,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在全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範圍和保障標準、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提供以及同這一政策相關的重要事宜等問題作出了規定。1999年國務院發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2002年,針對日益嚴重的城市貧困問題,政府又提出了「應保盡保」的方針,並制定了相應的政策,加大了對城市貧困人口的援助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4.勞動就業政策

隨著現代化進程的推進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漸建立,第二、三產業對於勞動力的需求急速增大,而且,中國的社會流動趨於正常化,以往的身份制、單位化等多種妨礙就業的現象趨於瓦解。這些都促使中國的就業政策發生了重大的變化。為了同新的時代背景相適應,中國在這一時期逐漸確立了「勞動者自主就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就業方針。圍繞著這一方針,中國出台了大量的新的就業規定和就業政策。不僅如此,從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在歷次黨和政府的工作報告和發展規劃中,都把就業問題當作重要的問題來對待,尤其是從90年代末開始,更是把就業問題提到了一個空前重要的高度來看待。這一時期中國就業政策的實施是行之有效的:就業總量明顯增加,從1978年到2002年初,城鄉從業人員共增加了32873萬人,其中城鎮增加了14426萬人;就業結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2000年第一、二、三產業從業人員的就業結構比重分別為50%、和,與過去相比,第一產業就業比重明顯下降,第二、三產業就業比重增長較大,特別是第三產業的就業比重增長速度高於第二產業的增長速度;就業制度從以往的固定工制度逐漸過渡到全員勞動合同制;就業渠道廣為拓展,城市從業人員中很大比例來源於農村居民;各種就業中介服務組織紛紛出現;再就業工程也開始啟動。

這一時期中國在職工工資以及勞動條件方面也有一些明顯的改善。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政策進行了較大幅度的改革,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鉤,職工的工資收入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1990~2001年,職工工資年均增長率為,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年均增長,是建國以來城鎮職工工資增長最快的時期之一。另外,90年代中期先後兩次縮短法定工作時間,從原來的每周工作48小時縮短到每周44小時,繼之又縮短到40小時;法定假日由7天增加到10天;職工每年累計休息時間由原來的59天增加到114天。

中國模式篇 從平均到公正:中國社會政策的演進(12)

(三)社會政策呈現出體系化的跡象,而且其中的許多內容開始同國際接軌

改革開放至今,中國的社會政策出台比較頻繁。從數量上看,是空前多的;從種類上看,開始趨於體系化。另外,在黨和政府重要文獻如政府工作報告和黨的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中,有關社會政策的內容佔據的比重越來越大、地位也越來越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一時期,中國的社會政策開始走向開放,開始同國際上許多重要的社會政策接軌。這不僅表現在中國社會政策中的許多內容開始參照、借鑒別國的經驗,認同許多「國際慣例」,而且更直接表現在中國開始加入許多重要的國際*公約。比如,在這一時期,中國先後加入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關於難民地位的議定書》、《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兒童權利公約》、《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及即將加入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國在社會政策方面的這種開放態勢是前所未有的。

中國現階段社會政策的不足之處及努力方向

中國社會正處在急劇轉型時期。特有的時代背景決定了中國現階段的社會政策必然存在著許多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同經濟政策相比,社會政策在中國社會當中的地位極不對稱

在一個健全的現代社會中,經濟政策與社會政策是協調、統一的,兩者共同支撐著社會的安全運行和健康發展。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社會政策是社會公正理念的具體體現。對於現代社會和市場經濟社會來說,社會政策是至關重要的。社會政策對於協調社會群體之間的利益關係,保證社會的安全,促進社會的整體化發展,提升社會質量,實現社會的良性運行和健康發展,均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改革開放後,就總體而言中國社會似乎一直認為經濟目標優於社會目標,經濟發展幾近成為現代化建設、社會發展的代名詞,經濟政策幾乎成了壓倒一切的基本政策。社會政策與經濟政策兩者之間呈現出嚴重的不同步和不平衡。雖然過分強調經濟政策是多數國家和地區現代化早期階段的通病,但是同別的國家和地區相比,中國在經濟政策方面的過分看重幾乎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同經濟政策相比,中國真正意義上的社會政策起步較晚,只是從20世紀90年代末起,社會政策才開始得到一部分社會成員的認同。而且即使是今日,社會政策無論就其受重視的程度,還是就其貫徹的力度而言都是不能與經濟政策同日而語的。在這方面,中國沒能充分利用後發優勢,有效地借鑒別的國家和地區在這方面的經驗和教訓,將社會政策放到一個應有的位置,從而儘可能地避免一些本來可以避免的成本付出。

(二)社會政策的整體化、體系化程度還很不夠,同一性較弱

這一時期的社會政策雖然在許多具體的方面諸如計劃生育政策、環境保護政策、扶貧政策以及就業政策等有明顯進展,但是同時也明顯地表現出整體化和體系化程度不夠、整合性較弱的特徵。

1.中國社會政策的主體部分尚未形成

中國模式篇 從平均到公正:中國社會政策的演進(13)

這主要表現在中國的社會保障政策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而擁有系統的社會保障政策是一個國家社會政策得以系統建立的最為重要的標誌。不能否認的是,這一時期尤其是1993年以來,中國在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以及社會保障的資金來源、管理服務等多個方面,對社會保障政策進行了積極的探索,陸續出台了一些相關的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迄今為止,中國尚未出台《社會保障法》,因而不可能確立起社會保障的基本體系。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內的社會保障體系瓦解了,但是新的社會保障體系卻沒有及時地建立起來。社會保障政策的相對滯後致使中國的社會政策缺少一項基礎性的基本內容;而體系化社會保障政策的缺乏,致使中國的社會政策缺乏完整性和體系化。

2.社會政策的同一性較弱,也是目前中國社會政策的一個明顯特徵

社會政策的對象是全體社會成員。而憲法規定每一個社會成員都具有平等的權利。社會政策的基本特徵之一便是同一性亦即公平性。換言之,對於全體社會成員來說,都有同等的權利享受同等的、基本的社會政策,即便社會政策有時會出現某些差異、出現某些不同等對待的情形,那也應當是有助於社會弱勢群體生活及發展狀況的改善,而不是相反。不能否認的是,這些年來,中國的社會政策不僅沒有使社會政策更加趨於「同一」,相反,卻使社會政策的「非同一性」狀況有所加劇。中國現階段社會政策的非同一性涉及到許多方面,其中最為突出的是城市與農村之間在社會政策方面的嚴重差別,這種差別已經成為一種不平等的社會問題,已經成為一種對農村居民構成明顯歧視的社會政策。城市居民在社會保障、社會福利、教育、勞動就業、日常生活、稅收等許多方面所享受的社會政策待遇遠遠優於農村居民,甚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也將中國勞動力當中比重最大的農村勞動力排除在外。農村居民不僅享受不到同城市居民同等的社會政策,而且還要在許多政策方面承受一些特別的支出。在稅收方面,同城市居民不同的是,農村居民不分年齡、不分收入的多少,都必須交納稅收,包括「農業各稅」和其他一些額外的稅負。社會政策的不同一,使社會政策不具有起碼的同一性或是公平性的基本特徵。

由於缺乏必要的整體性、體系性和同一性,目前中國的社會政策不僅不可能有效地保障社會成員基本生活狀態、保證社會成員平等的發展條件、維護社會公正,而且還會使原有一些仍有價值和新形成的社會政策由於缺乏必要的配套政策、面臨一些相互矛盾的政策而難以充分發揮其自身的功能。

(三)社會政策缺乏規範性

中國現在的社會政策明顯存在著不規範性的特徵,特別表現在社會政策制定程序中的不規範:一是在多方參與社會政策的制定問題上有著明顯的缺陷。在制定社會政策時,理應讓多方人員參與,尤其是應當允許相關社會群體有充分的參與和表意的機會,使之能夠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維護自己的利益。否則便是不公正的,並使相關的社會政策缺少了起碼的「正當性」和「合法性」。目前中國在制定一些重要的同民眾利益直接相關的社會政策時,如就業政策、失業救濟政策、農村政策,很少甚至沒有讓相關的社會群體的代表參加以充分地表意。二是在公開性方面做得不夠。在制定社會政策時,對於相關信息的披露不夠,往往沒有對全社會公開。這就造成同某項社會政策有直接關聯的社會群體特別是社會弱勢群體對相關信息佔有的匱乏,從而使社會政策的決策者和政策的直接對象在信息佔有方面出現嚴重的不對稱情形,進而使這些相關的社會群體更加難以有效地參與社會政策的制定過程。三是在技術手段方面做得很不夠。比如,難以做到相關信息收集的充分化和準確性,而且也缺乏社會政策制定和實施以後的必要評估機制和修正機制。四是社會政策的行動主體過於單一。目前中國社會政策的行動主體幾乎完全是政府,政府幾乎包攬了從制定到實施的一切社會政策事務。雖然有一些社會團體如工會、共青團、婦女聯合會也承擔了許多社會政策事務,但是這些社會團體實際上是政府的「助手」,並非真正意義上的第三部門。

中國模式篇 從平均到公正:中國社會政策的演進(14)

社會政策的這種不規範性,從總體上使得中國目前的社會政策缺少長遠的考慮和必要的穩定性,易於多變,隨機性過強。這對社會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續性均會產生十分不利的影響。

(四)社會政策的「應然」與「實然」之間的差距過大

「應然」的社會政策是指社會政策的應有之義,亦即社會政策的基本取向、基本目的以及「理想化」的內容。「實然」的社會政策則是指社會政策的實施效果。由於各種歷史和現實條件的限制,任何國家的社會政策在「應然」和「實然」之間均存在著程度不同的差距,但「應然」與「實然」之間的差距過大則是中國目前社會政策的明顯特徵。

一個很明顯的事實是,中國已有的許多社會政策往往得不到落實,有關社會政策方面的法律法規執行程度很低。比如,中國目前儘管也有各種類型的權益法,如婦女權益保護法、未成年*益保護法、殘疾*益保護法,等等,但是,這些社會政策往往得不到切實有效的貫徹實施。國家和社會在許多領域或場所,只是承認社會成員利益驅動的正當性和合理性,鼓勵社會成員通過許多渠道去「致富」,為此往往可以制定一些變通性的政策予以保護或提供方便;然而,對於社會成員自身所擁有的基本公民權卻保護得不夠。「應然」和「實然」社會政策之間過大的差距還表現在,一些基本的或「次基本的」社會政策往往缺乏相應配套和一致的具體辦法來實施,因而這些基本的社會政策便程度不同地流於一紙空文,「應然」與「實然」之間的距離自然拉開。許多具體的政策同基本的社會政策諸如憲法、勞動法之間有時就存在著不協調的情形。

與其他國家相比,中國社會政策的任務更為複雜和艱巨,所以中國的社會政策應當得到全社會的特別重視和足夠的投入,甚至應當得到超前性的發展。但是,令人遺憾的是,中國現有的社會政策由於缺乏主體部分,由於體系化程度和規範化程度的不足,由於在「應然」與「實然」之間存在著過大的差距,所以效力十分低下,無法有效地應對中國社會所面臨的各種嚴重的問題和巨大壓力。

中國社會政策的發展不可能是一個自發的過程,而是一個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進行建設的過程。就此而言,我們應當特別注意以下兩個方面:

1.以現代的公正理念作為社會政策的基本立足點,防止兩個極端現象的發生

作為現代公正理念具體化的社會政策必須防止兩個方面的問題,缺一不可,否則社會政策便是片面的,會造成不公的現象。一個方面的問題是過大的貧富差距問題。過大的貧富差距意味著社會的不公,是需要通過社會政策予以解決的。發達國家的歷史證明,在市場經濟初期階段,貧富差距往往較大,容易誘發許多社會問題,容易引起社會的動蕩,因而必須通過社會政策予以矯正。中國現階段正處在市場經濟的早期階段,由於缺乏必要的社會調劑及其他種種原因,使得貧富差距迅速拉大,基尼係數已經超出了公認的警戒線,成為社會不穩定的因素,並降低了整個社會的發展質量,嚴重危及到社會的安全運行和健康發展。如果還不重視社會政策的實施,中國社會將為此付出極大的代價。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中國社會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刻不容緩。另一方面的問題是平均主義的高福利化。中國雖然不是現代化程度較高的國家,但是,由於傳統的平均主義等種種因素的強固存在,由於如今為數眾多的社會弱勢群體成員對於公正的強烈訴求,更由於前兩者因素十分容易合二為一,因而在制定和實施社會政策時有可能會引發某種早熟性的高福利化現象。對此,應引起人們的足夠警惕。

2.既要維護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狀態,又要維護其基本的權利

社會政策的重要目標在於維護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狀態,保證社會成員在一個社會當中所應當具有的生存底線,促進社會整體福利的不斷增進。但是,對於社會政策目標的理解還不能僅限於此。

維護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同樣應當成為社會政策的重要目標。應當看到,社會成員基本權利狀況,既反映出社會成員自身生存和發展的具體處境(結果)如何,也是造成社會成員未來生存和發展狀況的一種十分重要的條件(原因)。第一,擁有基本權利是社會成員平等融入社會的最起碼條件。只有在基本權利得到有效維護的條件下,社會成員才談得上平等地融入社會,進行平等的社會互動,關注、參與社會事務,才談得上消除社會隔離,消除某些社會群體的邊緣化現象,實現社會融合。比如,如果沒有自由遷徙權,如果城鄉居民之間在基本權利方面處在一種不對稱的狀態之中,那麼就必然會形成城鄉之間的社會隔離,就必然會造成區域之間的隔離,就必然會形成利益不平等的城鄉兩大社會群體。第二,擁有基本權利也是社會成員形成基本的生存和發展能力的必要前提。就絕大多數社會成員基本生存和發展能力的潛質而言,其差別並不很大。只要社會能為之提供起碼的義務教育和基本的職業培訓,絕大多數社會成員都會具有基本的文化素質和職業能力,能夠具備基本的謀生和發展能力。而基本的生存和發展能力的具備是至關重要的,它不僅可以保證社會成員最為基本的生活和發展狀態,而且可以使機會平等以及按照貢獻進行分配的公正規則得以充分兌現。社會政策是公正理念的具體化,公正的基本含義是「給每個社會成員所應得」。這裡所說的「應得」不只是社會成員指望社會的無償贈與,更為重要的是,社會成員應當通過自己對於社會的實際貢獻而取得的一種收入。因此,從社會一方來說,保證每個社會成員具有起碼的生存和發展能力就顯得更加重要了。如是做法,有助於最大限度地沖淡社會上強勢群體和弱勢群體之間的界限,並減少弱勢群體成員的總數。

吳忠民,*中央黨校社會學教研室,本文選自人民日報出版社出版的《大國策》叢書。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1)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

吳忠民

問題的提出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主要群體的基本狀況獲得了大幅度的改善和明顯的進步。這主要表現在:

第一,絕對生活水準大幅度提高。從縱向比較的角度來看,同改革開放之前相比,中國社會的主要群體就其基本生活狀況的變化而言,用「翻天覆地」一詞來概括並不為過。比如,1978年,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和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純收入分別為元、元;2003年,分別增至2元、8元;按不變價格計算,分別增加了倍和倍。1978年,農村居民家庭和城鎮居民家庭的恩格爾係數分別為和,到2003年則分別下降至和。

第二,競爭意識和競爭能力大幅度提高。比如,通過改革,中國社會改變了過去國家包就業、企業包工人的辦法,普遍實行了勞動合同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工人階層改變了此前長期形成的諸如平均主義、「大鍋飯」、「單位制」等弊端,而越來越具有競爭的意識和競爭的能力,越來越充滿活力。

第三,以往的「虛高」成分已經消退,以職業分工為階層定位基本依據的趨向越來越明顯。在改革開放以前的20年,由於中國的時代中心是「以階級鬥爭為綱」,經濟結構相對簡單,所以當時工人階層和農民階層往往是以政治成分而不是以職業獲得了較高的社會地位,其經濟與社會的境遇存在著某種明顯的「虛高」成分。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對於「以階級鬥爭為綱」時代中心的替代,隨著現代化進程和市場經濟進程的推進,工人階層和農民階層的職業化分工越來越明晰化,職業化程度越來越高。在城市,隨著產業結構的升級換代,隨著新興經濟部門的出現,工人的行業分工越來越明顯;隨著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中知識技術含量的增加,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以腦力勞動為主的白領工人的人數迅速增加,而且這種情形有不斷加大的趨勢。在農村,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中國最明顯的變化之一,就是農民出現了全面的職業分化現象,從農民當中分化出了一系列的職業群體。除了原有的農業勞動者之外,出現了大量的職業群體,這主要包括:農民工;農業經營大戶;農村知識分子;鄉鎮企業里的僱工;私有企業主;鄉鎮企業管理者;鄉村幹部,等等。在這樣的情形下,從某種意義上講,工人階層和農民階層的經濟與社會境遇獲得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常態發育」和「正常回歸」。

第四,人員構成比重發生了正向的變化。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現代經濟的發展以及社會流動人為阻礙因素的大幅度消除,農民階層的人數呈明顯的下降趨勢,第二產業中的工人人數始初呈增長的態勢、繼之呈下降趨勢,第三產業中的工人則呈現出一種明顯的增長趨勢。三次產業就業人員結構的變化軌跡大致可以印證這種情況。1978年,第一產業中就業人員比重為,第二產業中就業人員比重為,第三產業中就業人員比重為;1997年,第一產業中就業人員比重為,第二產業中就業人員比重為,第三產業中就業人員比重為;2003年,第一產業中就業人員比重為,第二產業中就業人員比重為,第三產業中就業人員比重為。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2)

不能否認的是,中國這些年的社會發展儘管取得了不小的成績,但是,與經濟發展相比,社會發展明顯滯後,社會上出現了許多不和諧的現象,形成了許多社會問題。其中,從基礎階層層面或者說是從民眾層面上來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問題成為中國社會當中一個比較明顯的問題。

從某種意義上講,社會分層本身的存在,就意味著在社會當中存在著擁有不平等財富和權力的群體。在中國社會的急劇轉型過程中,弱勢群體已經成為中國社會當中一個日益凸顯的重要問題,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弱勢群體通常是指那些不能給予廣泛贊同或者容易受到影響的個人,一般包括兒童、罪犯、懷孕的婦女、身體殘疾或精神失常的人、經濟地位低下或者缺乏教育的人。在任何一個正常的社會,一般都存在著弱勢群體。值得注意的是,中國社會現階段弱勢群體問題的不同之處在於,中國不僅僅存在著一般意義上的、數量十分巨大的弱勢群體成員,而且更為嚴重的是,中國社會的一些主要群體如工人階層(包括身份依然是「農民」的工人)和農民階層中的許多成員呈現出一種弱勢化的趨向。這裡所說的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是指:主要群體中的許多成員的生活狀態沒有能夠同社會經濟的發展保持一種同步的關係,而呈現出某種程度的邊緣化狀態;他們的競爭能力表現出某種弱化和退化的狀態;他們的基本權利有時得不到應有的保護;他們對於社會的影響力開始減小等。

需要說明的是,中國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問題只是一種「趨向」,還沒有「定型」。之所以說只是一種「趨向」,其理由在於:其一,這一現象只是涉及到主要群體當中的一些成員,而不是所有成員。其二,在現階段的中國,與市場經濟和現代社會相適應的社會階層結構的發育和成長過程尚未完成,社會各個階層各個群體之間的利益格局尚未完全明朗化。其三,中國與市場經濟和現代社會相適應的制度和政策安排尚未形成,對於社會階層利益結構所進行的必要的政策調整尚未大面積地予以實施,所以,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問題還沒有「固化」和「定型化」。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趨向問題,是中國社會在轉型時期出現的一個重要社會現象。這一現象幾乎對中國社會的各個重要層面均產生了十分複雜和廣泛的影響,對中國社會的安全運行和健康發展有著不可低估的影響。這一問題理應引起人們的高度關注。但是,目前學術界尚沒有明確地將此問題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課題來進行研究,不能不說是一個缺憾。

中國為什麼會出現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現象

中國現階段之所以會出現主要群體弱勢化這一現象,其原因多種多樣,涉及到社會的多個方面。其中,有兩個十分突出卻容易被人們忽視的背景原因,一是「自由相對有餘而平等相對不足」的時代條件,二是中國漸進型改革中的失誤所引致的問題。

(一)「自由相對有餘而平等相對不足」

現階段的中國社會,從某種意義上講,在大的環境和政策層面上呈現出某種「自由有餘而平等不足」的狀況。這是一個十分值得注意的現象。

平等意味著對社會成員基本尊嚴和基本權利的肯定和保護,「平等要求更應當是從人的這種共同特性中,從人就他們是人而言的這種平等中引申出這樣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個國家的一切公民,或一個社會的一切成員,都應當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自由則意味著對社會成員的個體差異包括有所差異的個人自主選擇、個人秉賦、個人能力和貢獻等的尊重和保護。在現代社會和市場經濟社會,作為一種基本的價值取向,平等和自由體現在社會基本制度的安排方面。一個社會的現代化進程和市場經濟建設過程,必定意味著這個社會的平等和自由的程度在不斷提高。從另外一個角度看,一個社會的平等和自由的具體狀況,反映了各個社會群體相互間具體的互動方式,反映了社會分層體系的具體狀況,也反映了這個社會的制度安排所允許、所容納的社會成員利益結構改善的空間餘地。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3)

需要說明的是,平等和自由這兩者密切相關,難以分割。兩者必須達到一個平衡的狀態,方能使社會保持著一種合理、公正的狀態;否則,便會造成畸形化的狀態。如果只是從其中的一個方面來判斷社會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則勢必會走入以偏概全的誤區。比如,有的學者採用當時美國社會學界公認的社會不平等的分析框架,亦即從階級分化、結果不平等、機會不平等這樣三個維度來分析中國的社會分層體系,從而得出了中國改革開放以前的社會分層體系較之改革開放以後的社會分層體系具有合理性的片面結論。

由於平等和自由不可能總是處在一種平衡、協調的狀態,這就對一個社會產生了十分複雜的影響。具體到中國社會尤其是轉型時期的中國社會,平等和自由之間關係的具體狀況,成為影響中國階層結構化過程中的重要變數。這個變數在很大程度上規定或影響著中國社會分層體系的具體狀況和基本趨向。

自建國以來,隨著時代條件的急劇變化,平等和自由在中國社會也經歷了一個跌宕起伏的過程,表現出某種十分明顯的畸輕畸重的情狀。從某種意義上講,在改革開放以前,人們初步獲得了平等,但同時卻在不小的程度上喪失了自由;在改革開放後的一段時間,人們初步獲得了自由,但同時卻在不小的程度上喪失了平等。而缺少自由的平等不可能是真正的平等;缺少平等的自由不可能是完整的自由。畸輕畸重的平等和自由,對中國社會產生了十分複雜而深遠的影響。

改革開放以前的30年,中國社會通過純而又純的公有制、計劃經濟體制以及高強度的社會動員等多種十分有效的方式,通過國家全面壟斷社會經濟資源並實施再分配,從而實現了大面積的社會平等:以往階級之間嚴重的不平等現象被消除,工人階級和農民階級成為整個社會的主導性力量,占人口1/2的女性獲得了解放,大眾教育迅速普及,等等。這種平等曾經對中國社會產生過巨大的積極影響。但是,由於當時實行的是計劃經濟體制,並且階級鬥爭理論成為主導性的、絕對的意識形態,所以,這就極大地限制了社會成員作為個體人的自由,同時也使得平等逐漸地喪失應有之義。具體來說,這至少造成了兩個十分有害的結果。一個結果是嚴重的人身依附性和隸屬性。在計劃經濟體制條件下,國家對社會經濟資源進行全方位的控制,公權幾乎得到無休止的擴張,個體人必須依附於某個單位或公社,而不可能擁有自我選擇的空間,甚至不具有自主流動的權利;況且,從當時的階級分析理論出發,顯然是階級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只不過是階級的附屬物,所以,在涉及到國家、集體同個人的關係問題時,毫無疑問的是前者對於後者的絕對優先位置,為了前者的利益哪怕是最小化的利益,也可以犧牲後者最大化的利益。另一個結果是,形成新的身份等級制。計劃經濟體制通過嚴格的戶籍制度將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分為兩個在生活及工作待遇上有明顯差別的、十分不平等的身份系列;而基於當時階級分析理論,則形成了以個人的政治成分和「家庭出身」為依據的先賦性的階級身份系列,這種不平等的階級身份系列將所有的社會成員都包括進去,並以特定的政治檔案管理相配套,從而直接影響著每位社會成員的發展前途。嚴重的人身依附性和隸屬性以及新的身份等級制直接損傷了社會的活力,妨礙了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4)

改革開放以後的一段時間,隨著計劃經濟體制的瓦解、多種經濟成分的出現以及產業結構的升級換代,隨著「以階級鬥爭為綱」錯誤提法的被摒棄,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漸建立,社會經濟資源壟斷的局面明顯鬆動,社會中的自由流動資源出現並增多,社會成員的自由流動空間迅速擴展。與之相適應,中國民眾原有的人身依附性和身份系列開始瓦解,社會成員開始具有了自我意識,具有了自主選擇的可能,其自由的程度開始大幅度提高,社會的創造力得以大幅度提升,社會財富的創造源泉得以大面積涌流,這就為改革開放提供了巨大的動力。中國人民正是通過基於自由的創造,初步有效地突破了原有身份、地域、行業以及所有制等方面的人為限制,推動了中國社會經濟的巨大進步,推動了中國社會階層結構的巨大變革。

同時還應看到,這個時期人們所得到的自由只是一種初級的自由,是一種缺乏在制度和政策層面上能夠對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提供保護的自由,而遠遠不是制度化了的自由,因而不可能具有長期穩定的意義。就總體而言,中國社會這一時期的自由同嚴格意義上的市場經濟缺乏必然的聯繫。中國改革初期的自由空間並非市場經濟所提供的,而是解除了束縛之後的、沒有限制所造成的,或者說是規則真空造成的。從某種意義上講,在改革初期,中國發展進程的迅速推進,與其說是得益於新體制的建立,倒不如說是得益於舊體制的瓦解,換個角度講也就是得益於某種「無序」狀態的形成。由於在改革初期還不可能有一整套新的社會運行規則體系和市場經濟規則體系來代替以往的計劃經濟體制,由於中國的改革缺乏經驗而不可能有一整套周詳細密、可行的方略,因而對於中國改革進程的推動只能是「摸著石頭過河」;而且,對於社會成員來說,即便是有一整套新的規則體系,也不可能在短時間內迅速適應。這一切,造成了在改革初期這一特定時期內中國社會的某種「無序」狀態亦即規則的混亂和匱乏現象。這裡,從某種意義上講,既沒有傳統意義上的人身束縛,也沒有現代意義的市場經濟背景,因而只能說是一個初級的、有限的、不確定的、易於走樣的自由空間。當然,這種現象的存在具有某種歷史的合理性。這樣的一種自由空間和自由狀態顯然只能是短期的、脆弱的。更為重要的是,這一時期的自由缺乏制度層面上的系統保護。一個形成鮮明對照的事實是,在這種自由開始20多年之後的2004年,「國家尊重和保障*」的規定方被列入《憲法》。在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缺乏有效保障的條件下,自由同平等兩者之間勢必會產生相互脫節的情形,自由對整個社會所產生的積極意義也將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減弱。市場轉型最初縮小了城鄉不平等,但是,隨著市場改革的推進,社會不平等也隨之加劇。因而,當改革進程發展到一定地步時,就必然會面臨著系統建立新的規則和制度體系的任務。

「自由相對有餘而平等相對不足」這一特定的時代條件必然會導致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自由有餘而平等不足」意味著,社會主要群體如工人階層(包括農民工群體)、農民階層在不規範的市場經濟初期階段競爭中很容易處在明顯的劣勢位置。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需要經歷一個由不成熟到成熟的過程。在市場經濟的初期階段,一方面中國市場經濟的意識開始普遍形成,各個群體不可避免地出現了相互競爭的情形;另一方面,轉型時期的中國社會從某種意義上講處在規則真空的狀態,舊的規則已經不管用了,而新的規則體系尚未系統地建立起來,市場經濟沒有一整套有效的、系統的規則體系。於是,在這樣一種競爭激烈卻又相對無序狀態當中誰能夠獲益或取勝,常常取決於其自身資源(包括資本資源、權力資源、知識資源等)擁有量的強弱。在這樣一個時期,人們在佔有自由流動資源以及左右一部分國有資源變為有利於自己的自由流動資源的過程中,擺脫不了社會各個群體按照實際實力及潛規則進行佔有或控制的局面。於是,在這樣的情形下,誰佔據了有利的位勢,誰就往往能夠在新的資源再分配過程當中佔據優先的位置。這時,缺乏資源優勢和基本權利保障的社會主要群體幾乎沒有任何優勢,因而往往會面臨著機會不平等的局面,處在十分不利的、弱勢化的境地,其基本利益往往會受到嚴重的損害。以人數最多的農民階層為例,在現實社會中,中國農民自致性的獲益及發展空間往往有著特定的「邊界」,即:經常地被限定在同其他社會群體一時形不成「爭利」的某些部位,或是其他社會群體不屑從事的某些行當,或是其他社會群體尚未察覺到是能夠「贏利」的某些事情。「在80年代的經濟發展中,雖然不能排除價格的因素,但農業勞動生產率的驚人提高則是主要推動力。……其後,農業完成了其暫時的火車頭的作用,回到了常規增長的軌道。」20世紀80年代初,中國農民之所以獲益很大,其主要原因就在於當時農民人身同以往相比獲得了很大的自由,同時這種自由又同當時資源的具體狀況有關,即:當時是很多資源處在「無人認領」的情形,因而可以進行基於自由的創造。但是,應當看到,農民賴以發展的行當、地域主要是在農業、鄉鎮企業和農村區域,而且當時其他社會群體的利益意識、市場意識相對來說尚未形成。農民一旦越過此邊界,由於缺乏真正意義上的基本權利的保護,所以,一旦形成與其他社會群體某種「爭利」的態勢,那麼,來自強勢一方的種種歧視、限制及「打壓」便往往會相繼而來。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5)

與之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同樣是在「自由相對有餘而平等相對不足」的時代條件下,一部分人的自由往往會損害另一部分人的自由,使自由出現變異的情形:一些處在強勢位置的社會群體中的一些成員有時會憑藉著資源的優勢和無序的「競爭」,使自己原本是「基於自由創造」的行為演化成一種「基於自由的為所欲為的擴張」的有害行為,使市場經濟喪失起碼的平等性,甚至會造成少數人的資源得到極大的、超常規的擴張的情形,從而形成某種「強者恆強,弱者恆弱」的畸形社會分層結構。

(二)中國漸進改革中的失誤所引致的問題

中國的改革採取了漸進式的改革模式。同激進式改革相比,漸進式改革是符合中國國情的戰略選擇。這是因為,中國無法支付過多的試錯成本,甚至缺乏必要的試錯能力;艱難的社會雙重轉型,使中國面臨著更大的壓力和更多的不確定性因素,並造成了更為廣泛、複雜和突出的種種社會問題;加之中國是一個超級大規模的社會機體,其環節和變數因素更多,而且是錯綜複雜地交織在一起,其中任何一個環節出現了故障,都極有可能對其他多個環節產生聯動或聯滯的廣泛社會影響,所以,漸進式的改革對於中國社會來說具有起碼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況且,中國在現代化建設以及市場經濟運作等方面經驗的匱乏,決定了中國的改革尤其是初期的改革必須「摸著石頭過河」,必須謹慎地推進,以便及時調整改革政策和方略,確保改革的安全性和持續性。改革開放以來的歷史已經證明了中國採取漸進式改革模式的正確性。

漸進式改革的著眼點在於儘可能降低整個社會為改革所付出的成本,減緩改革的阻力,避免激烈的社會動蕩,確保改革循序漸進地推進。漸進式改革的重要特徵在於:在改革的推動力量方面,強調政府在改革中包括在市場經濟建設初始階段中的主導性作用;在改革的策略安排上,除了對一些非改不可否則改革進程就要陷入停頓的舊體制進行直接改革的情況之外,對於大部分的改革任務從總體上講應本著先立新、再破舊、以新代舊的策略進行,換言之,在一定的時期之內,允許新舊兩種體制並存,體制內和體制外兩個板塊均具有存在的合理性。

中國的社會分層定型化過程是同改革進程的成功與失誤緊密聯繫在一起的。由於政府在漸進式改革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所以,政府的發展觀、偏好以及具體做法等都會在國家政策、制度層面上對整個中國的社會分層定型化過程產生十分重要的影響。在社會轉型時期缺乏「常態」制度的條件下,就其實際功能而言,政府的這種影響在改革的初期幾近等同於正式制度的替代物。正因為如此,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之前,政府的行為取向對於消解以往的同平均主義和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分層結構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不過,在90年代以後的一段時間,受路徑依賴等因素的影響,政府在理念、發展觀以及具體做法等方面沒有進行與時俱進的重大調整,因而出現了某些失當。這些失當對中國的社會分層定型化過程造成了一些負面效應。其中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便是政府目標和行為取向的失當對於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現象起了某種助長的作用。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6)

1.政府目標取向的某種錯位,導致重視經濟政策而輕視社會政策現象的出現

社會政策,是指立足於社會公正,以解決社會問題、保證社會安全、改進社會環境、增進社會的整體福利為主要目的,以國家的立法和行政干預為主要途徑而制定和實施的一系列的行為準則、措施、法令、條例的總稱。有的學者傾向於認為社會政策的主要目標是為了滿足社會成員的各種需求,還有許多學者更傾向於社會政策主要是政府為解決各種社會問題而採取的行動。對於一個健全的現代社會來說,經濟政策和社會政策缺一不可。經濟政策固然十分重要,但是,如果只是強調經濟政策而忽略了社會政策,以經濟政策取代了社會政策,那麼,這樣的社會不可能是一個健全的社會,而只能是一個少數人受益、多數人的基本尊嚴和基本生活水準無法得到保證的病態社會,是一個社會焦慮不斷加重、社會問題迅速增多、社會整合程度不斷降低的低質量社會。

在改革開放以來較長的一段時間,中國沒有重視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問題,而是十分熱衷於追求經濟的高速度增長。人們往往把發展問題歸於一個經濟發展的速度問題,進而又將衡量發展成功與否的尺度也歸於一個經濟發展的高速度問題,亦即GDP的高增長率。人們簡單地以為,經濟增長是社會進步的自然推動力,只要把經濟搞好,其他方面就會自然而然地得到進步。換句話講,要想使整個社會儘快改變面貌,就必須追求高速度的經濟增長。這些年來,整個社會似乎是患上了經濟饑渴症,染上了一種經濟偏好症,一切都以經濟為綱,經濟成為優於其他一切領域的事情。一時間,經濟效益問題成為一切事情的判斷尺度和評價標準。在這樣的目標取向或者是發展觀的引導之下,政府必然會只是重視經濟政策而輕視社會政策。本來,重視經濟政策並沒有錯,但如果同時輕視了社會政策則是極為有害的。因為,一旦失去社會政策的屏障,那麼,社會的主要群體就必然會出現弱勢化的情形並引發其他許多社會問題。

2.政府在自身定位方面的錯位又進而造成一些行為方面的失當,其中最為明顯的問題是公共投入優先順序的顛倒

在現代社會和市場經濟社會,政府的定位應當是公共服務型的政府,應當是為公眾提供有效服務的公共管理機構。但是,對於這一點,長期以來我們並沒有看到。在改革開放以前的30年,我們在儘力扮演一個「全能型政府」的角色,試圖事無巨細地統領經濟、社會、政治等各個方面的事情;而在改革開放以後較長的一段時間內,我們又在試圖扮演一個「經濟型政府」的角色,而取代企業家群體以及相關職業群體的位置。無論是「全能型政府」,還是「經濟型政府」,儘管都曾具有某種歷史的合理性,但是都不能夠適應現代化和市場經濟程度日益提高的中國社會。

在現代社會和市場經濟社會,政府是通過公共投入等途徑來履行自身職責的。公共投入的基本目的是要滿足公眾的需要,而公眾的需要是分為不同層面的,呈現出一種明顯的梯度性排列情狀。其中,公眾的基礎性需要也就是基本民生方面的需要是最為重要的需要。所以,就公共投入的順序而言,應當以民眾的基礎需求為基本著眼點,應當以基本民生問題為優先發展對象;而且,公共投入應當是為社會成員提供「一般性」的公共消費物品,而不應當是「奢華」的公共消費物品。反觀中國現實社會中公共投入的優先順序,呈現出一種顛倒的狀況,十分不合理。社會保障、義務教育、公共衛生等直接關乎基本民生的頭等大事,但是由於政府在自身定位方面的錯位,我們國家在這些方面公共投入的比例卻小得可憐。同世界主要國家的情況相比,中國在這方面的投入比例是最低的(見表1,略)。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7)

再以扶貧解困為例,2003年是公認的對城市貧困群體援助力度最大的年份,有930萬個城市居民家庭、2萬人的城鎮居民直接受益,進入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範圍。即便如此,實際上的政府支出也只有151億元。

與之形成鮮明對照,另一方面則是不合理、比重過大的公共投入。一個比較突出的現象是,我國的行政成本過高,國家財政在一般公務方面的支出比重過大。我國政府在一般公務方面的財政支出比重高達,這在各個國家當中是最高的(見表2,略)。20世紀90年代末,全國有350萬輛公務車,一年耗費3000億元之巨。另外還需要引起人們注意的是,國家在一些屬於「豪華」性基本建設方面進行了大規模的公共投入,例如,近年來國家花費了12000億元左右的資金建成了30000公里的高速公路,各地擬斥資2000億元建設城市地鐵,上海準備投入4000億元以上的資金迎接世博會,等等。我們並不是說這些項目都不重要,而是說這些項目的重要性遠遠比不上類似於社會保障、扶貧解困、義務教育以及公共衛生等那些直接關係到基本民生的大事情。

在現代社會和市場經濟條件下,每一個社會群體和每一個社會成員都面臨著大量的風險因素和不確定性因素。所以,一個社會的正常存在和順利發展,有賴於一個前提的存在,這就是社會安全網。而社會安全網的建立又有賴於公共投入的力度和投入結構本身的合理與否。無疑,中國現階段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趨向問題之所以出現並日益嚴重,原因有很多,財政總實力的不足固然是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但是更為重要的恐怕是政府自身定位的錯位以及由此所帶來的公共投入優先順序的顛倒。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的主要表現

中國現階段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同時經受著絕對貧困與相對貧困的雙重困擾

一般來說,在經濟水準比較落後的國家與地區,貧困問題多體現在絕對貧困方面;在經濟水準比較高的國家與地區,貧困問題則多體現在相對貧困方面。貧困的測量基於資源和需要的比較,如果一個人或者一個家庭擁有的資源低於貧困底限,那就是貧窮的。絕對貧困和相對貧困的測量首先取決於貧困標準的確定;其次取決於等價尺度,亦即對於相對貧困來說,適用於不同人群的貧困線在哪裡需要調整。

1978年以前,從一定意義上講,中國的社會成員處在一種「皆貧」的狀態之中。在當時,經濟十分落後,這就不可能使大多數社會成員擺脫絕對貧困的狀態;而計劃經濟體制與極「左」思潮的合二為一,又使得中國社會成員的收入與消費水準呈現出一種「整齊劃一」的情形。於是,整個中國社會便表現為平均化的絕對貧困,就總體而言,相對貧困問題並不是很明顯。世界銀行在對農戶的純收入和城鎮戶的生活費收入加以調整後,估算出中國1981年的基尼係數為。而中國現階段的貧困問題迥異於大多數國家與地區以及改革開放以前的中國。目前中國既存在著一個較為龐大的絕對貧困者隊伍,同時也存在著人數日益增大的相對貧困者隊伍。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高速增長,中國反貧困取得了舉世公認的成就,中國的絕對貧困人數大幅度下降。西方大多數觀察者也相信,中國過去多年的經濟改革和增長,給絕大多數的絕對貧困者帶了極大好處。但是,還應看到,由於社會與經濟的不協調發展,由於社會政策的缺位等原因,由於政府對公共事業的不重視,中國現階段絕對貧困人數下降的趨勢開始減緩,在有的年份甚至出現反彈的情形(見表3,略)。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8)

相對貧困的主要特徵是社會的「相對剝奪」。相對貧困現象主要是由社會經濟資源佔有與分配的不公正造成的。相對貧困與相對剝奪感之間有著高度的相關性。在相對貧困的基礎之上勢必會產生相對剝奪感,而相對剝奪感則會強化人們對於相對貧困的感受。具體到當今中國社會,大多數群體有著一種比較深切的相對剝奪意識,涉面比較廣泛,特別是社會的主要群體如工人階層和農民階層。從表4(略)中我們可以發現,在中國現階段的城市,幾乎所有的社會階層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著相對剝奪感,就連權力階層和專業階層也不例外。不過在城市所有的階層當中,社會的主要群體——工人階層在經濟收入和社會地位方面相對剝奪感的程度是最高的和次高的,差值分別為和。這種現象為中國1949年以來所僅見。

(二)勞動權利的維護處在十分弱化的狀態之中

勞動權是勞動者最為重要的權利之一。隨著市場經濟的推進,基於不同的經濟利益取向,工人與企業管理者之間必然會發生種種糾紛和衝突。所以,在現代社會和市場經濟社會中,對於勞動權的維護問題便成為工人階層極為關注的一件事情。尤其在中國市場經濟社會的初期,由於法制的不健全,由於不少企業管理者為追求超額利潤而過分地損害工人的利益,因而工人對於自身勞動權利的維護也就成為十分重要的事情。

從各級勞動仲裁部門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的情況這樣一個側面,我們可以了解中國近年來工人維護勞動權利的情形。據1998~2003年《中國統計年鑒》,從1997年到2002年,中國的勞動爭議受理的案件迅速增多,每年的增幅在10%以上,短短的6年當中,即從1997年的71524件增加到2002年的184116件,其數量增加了1倍以上。在勞動爭議受理的案件當中,占第一位的是由勞動報酬引發的勞動爭議,其百分比為,占第二至第四位的分別是由保險福利、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所引發的勞動爭議,其百分比分別為、、。

在勞動糾紛迅速形成、工人的勞動權利容易受到侵犯的時期,特別需要以維護工人基本權利為己任的工會組織出面同「資方」交涉、談判,對工人進行幫助,提供有力、有效的支援。但是,恰恰在這樣一個時期,工會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在不小的程度上出現了「缺位」的情形。表5(略)說明,就絕對數量而言,20多年來工會組織有了明顯的發展:工會基層組織的數量從1980年的萬個增加到2003年的萬個;工會的會員人數從1980年的6萬人增加到2003年的12萬人;工會的專職工作人員從1980年的萬人增加到2003年的萬人。但是,從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就業人員參加工會的狀況來看,則是很不樂觀的,工會會員在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就業人員總人數中所佔的比例卻從1980年的46%逐漸降至2003年的33%。這表明,從覆蓋範圍來看,工會的影響面在減小。另外,還需要我們注意的是,從「質量」上看,工會組織的實際地位在降低,其功能在萎縮,發言權在削弱,在不少地方成為可有可無、有名無實的擺設。

由於工會等權利維護組織的不力和缺位,由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識等原因,中國現階段工人階層(包括農民工群體)的勞動權利往往會受到侵害。從各類企業受僱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比例、拖欠工資情況以及加班補償情況這樣3個具有代表性的指標當中,我們可以明顯地看到這一點。國家某部委課題組2002年底對全國66個城市的城鎮勞動力(其主體部分顯然是工人)狀況所作的大型調查(20萬份問卷)顯示,各類企業受僱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為,其中比例最高的是外資/合資企業(),比例最低的是私營企業();全國城鎮就業人員當中有8%的人被拖欠工資,平均拖欠工資額為2228元;有高達的人加過班,而全部得到補償的人的比例只有,部分得到補償的人為,安排補休的人為,沒得到補償的人為(見表6,略)。可見,中國目前工人的基本權利受損害問題已經成為一件嚴重的事情。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9)

另外值得關注的是,由於勞動保護條件較差,近年來我國的生產事故數量及人員傷亡率呈上升趨勢。2002年全國工礦企業共發生傷亡事故13960起,死亡14924人。近年我國平均每天就會發生一起特大煤礦事故,遠遠高於世界平均水平。2003年我國煤炭產量約佔全球產量的35%,事故死亡人數則占近80%。與之相對應的是,我國的採煤效率僅為美國的、南非的,而百萬噸死亡率是美國的100倍、南非的30倍。

(三)社會保障狀況令人擔憂

同經濟發展幅度相比,中國的社會保障事業表現出一種明顯滯後的情形。建國以後的30年,我們做了很多「前人栽樹,後人乘涼」的事情,比如,重工業體系的建立,婦女的解放,大眾教育的普及,等等;同時也做了一些「前人乘涼,後人栽樹」的事情,比如,人口膨脹、環境污染、忽視社會保障,等等。改革開放以來,在追求經濟效益而輕視人的基本權利、過度重視經濟政策而輕視社會政策的取向之下,我們對於社會保障仍然重視不夠,公共投入在社會保障方面的投入比例幾乎是世界上最低的。對於社會保障的長期忽視和嚴重欠賬,致使社會保障問題已經成為中國社會的嚴重問題,成為嚴重影響到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全局的瓶頸。例如,我國在養老保險方面的欠賬已經高達萬億元,而且,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很不公平,現在農村居民幾乎被排斥在社會保障之外。就連一些國外的學者也發現,這些年來,中國農村社會保障的建設幾乎是停滯不動,甚至還不如改革開放以前的那種低水平、廣覆蓋、有實效的狀況。

表7(略)說明了中國社會保障問題的嚴重性在於:一方面,暫且不論享有社會保障的成員所得到的社會保障支持力度,僅就社會保障的覆蓋面來說是很不樂觀的。就全國範圍來看,幾個主要的社會保障項目即社會統籌大病醫療保險、社會統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失業保險的覆蓋面分別只有1、和,其他種類保險的覆蓋比例更低,沒有擁有任何一種保險的居民比例則高達58%。另一方面,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對社會保障的擁有比例表現出一種巨大的反差。城市居民擁有社會統籌大病醫療保險的比例為,農村居民只有;城市居民擁有社會統籌養老保險的比例為,農村居民只有;城市居民擁有社會統籌失業的比例為,農村居民只有。除了在民政救濟方面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擁有比例持平外,在社會保障各個項目方面,農村居民的擁有比例均顯示出巨大的反差。

需要說明的是,表7(略)儘管是對不同地域中國居民擁有各類商業和社會保險比例的一個調查,但由於在城市機關事業單位從業人員的社會保障水平要明顯高於企業中的從業人員,所以,表7依然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城市當中企業從業人員(以工人為主)的社會保障狀況。

社會保障發展的滯後,對於中國的基本民生問題直接產生了十分明顯的負面影響。以公共衛生狀況為例,第三次國家衛生服務調查結果顯示,城鄉居民對醫療衛生服務的利用下降,有效需求發生轉移。患者中,去醫療機構就診的占,自我醫療占,未採取任何治療措施的占。也就是說,患者未就診比例高達(城市為,農村為)。該調查還顯示,醫生診斷應該住院治療的患者而沒有住院的比例為(城市、農村)。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10)

(四)勞動技能總體水準在下降

由於缺乏長遠的考慮以及對短期效益的過度熱衷等種種原因,中國近年來對於「高、精、尖」人才青睞有加,而對於高級技工的重視程度卻是日益降低。從表8中可以發現,中國高等教育的持續升溫,經過幾次大規模的「擴招」,高等學校的招生規模迅速擴大,招生人數從1985年的萬人,迅速發展到1995年的萬人,接著又迅速發展到1999年的萬人、2000年的萬人、2001年的萬人、2002年的萬人,1985~2002年高等學校的招生人數增加了400%以上;高等學校的教職工人數也從1985年的萬人增加到2002年的萬人,增長了40%左右。2003年中國的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已經達到了創記錄的17%。另一方面,與之形成鮮明對照的卻是技術職業教育發展的嚴重滯後:1985~2002年,技工學校的招生數從萬人增加到萬人,只增長了1倍多一點;同一時期,技工學校的教職工人數不增反降,從萬人略降至萬人。更有甚者,2002年中國有600多所技校停止招生。

社會的誤導以及技術職業教育發展的滯後,導致了工人階層和農民階層勞動技能總體水準的下降。中國的勞動者隊伍十分龐大,但令人擔憂的是,稱職的亦即符合崗位需要的勞動者比重卻是在下降的。現代社會當中的工人技能等級比例結構應是中級和高級工人佔據多數,而在中國現階段工人技能等級比例結構卻正好顛倒過來。中國工人中的高級工的比例只有4%不到,初級工的比例則高達80%左右,許多工作精力和勞動技能處在最佳狀態的40~50歲的工人提前退休或失業。例如,北京市現有企業技術工人101萬人,其中初中級技工佔88%,高技能人才僅佔12%,而具有技師、高級技師資格的人員只佔到技術工人的,這與發達國家35%以上的比例差距巨大。再如,深圳的高級技術工人僅占技術工人總數的。深圳現有的「高級藍領」只有約1500人,其中1/3左右的人員處於已退休或即將退休的狀態,老齡化程度較高。另外,為數1億左右的「農民工」就總體而言缺乏必要的職業培訓,農民的勞動技能更是無法適應現代種植業的需要。前述現象所帶來的,從國家的角度看,是中國工人及農民競爭能力的嚴重下降,難以適應產業結構升級換代的現實需要,難以適應市場經濟激烈競爭的局面尤其是難以適應中國加入WTO後的新局面;從個人的角度看,是生存競爭能力和職業發展能力的削弱。長此以往,大量的工人和農民改善自己處境、進行向上層社會流動的努力無疑會變得十分艱難。

(五)程度不同的邊緣化

從某種意義上講,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在弱勢化的同時,也逐步邊緣化了,其社會及政治地位在逐步下降。工人和農民的相對地位明顯下降。在現代社會,制定法律和重要的公共政策時,應當也必須讓多方人員參與,尤其是要允許相關社會群體有充分的參與和表意的機會,使之能夠充分地表達自己的意見,維護自己的利益。比如,當制定一些同工人群體或是農民群體或是女性群體有關的政策如就業法、失業保護政策、農民保護政策、女工保護政策時,必須允許這些群體的代表參與和表意。否則,便是不公正的,並使相關的政策缺少了起碼的「正當性」(合法性)。但不能否認的一個事實是,在中國現階段,社會主要群體的聲音越來越弱,對於政策和社會的影響力越來越小。現在工人和農民對於社會事務的參與程度大為降低,其表意渠道十分有限,其基本的訴求往往成不了公共輿論的焦點(除非不解決就會引發現實的激烈行動的時候)。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11)

儘管法律的體系化和完善化在中國仍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但是應當看到,法律在中國社會中的地位畢竟越來越重要,相應地,人民代表大會在中國的社會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也就越來越重要,人民代表大會愈益成為中國民眾影響政策的最為重要的途徑。然而,在人民代表大會等重要的立法或是議事機構當中,工人和農民的代表數量很少,與其在總人口中所佔的比例很不相稱,因而在制定相關的政策時難以充分反映和有效維護工人和農民作為社會主要群體的切身利益。從表9當中我們可以發現,工人和農民代表的比例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得越來越小。1977年到1999年的20多年中,市、縣、鄉這三級人大中工人和農民代表的比例變化不是很大,但是,在最為重要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比較重要的省級人民代表大會中,其代表比例迅速降低。比如,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當中,工人和農民代表的比例從1977~1981年的和分別迅速降至1983~1984年的和,又降至1993年的和,再降至1996~1998年的和。在省級人民代表大會中,工人和農民的代表比例也是呈現出明顯下降的趨勢。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國家、省級人大幹部代表的比例在劇增:從1977~1981年的和迅速增加到1983~1984年的和,又增加到1993年的和,1996~1998年更是加到空前的。

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還表現在主要群體中的不少人開始遠離社會主流生活。現在社會上許多「前衛」、「現代」性的價值觀念同社會主要群體似乎很難搭界,許多主流媒體所熱衷渲染的生活方式如「白領」化的高消費生活方式也很難為主要群體中的多數人所認同和效仿。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主要群體中的很多人開始遊離於社會主流生活之外。再者,社會還通過一些正式或非正式制度的做法,以財富的多寡或身份的差別為理由,來限制主要群體中不少成員的活動空間,從而形成了種種歧視。例如,1996年北京市勞動局頒布第2號通告,規定了限制使用外地人員所從事的行業和工種,包括:金融與保險業的各類管理員、業務員、會計、出納員、調度員,星級賓館前廳服務員、收銀員、話務員、核價員,計程車司機,各類售票員,計算機錄入員,辦公室文秘等。而且,自1996年起,北京市勞動局每年都會發布新的限制使用外來勞動力的行業和工種,這些行業和工種從1996年的15個,增加到1997年的34個,1998年的36個,直至2000年的103個。而對外地勞動力不予限制的大都是勞動強度大、收入低、勞動保護條件較差和職業聲望較低的行業和工種。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的明顯特徵

在特定的時代條件下,中國現階段主要群體的弱勢化還表現出以下幾個明顯的特徵:

(一)社會成員基本權利的保護問題佔據突出的位置

在現代社會,保護*是社會基本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社會的重要目標取向之一。通過*的保護,可以實現社會的平等和公正,實現以人為本的健康發展。*所包括的內容十分廣泛,如,適當生活水準權,適當住房權,健康權,自決權,發展權,自由遷徙權,財產權,社會保障權,勞動權和就業中的權利,教育權,文化權,等等;而且,其具體項目的清單有不斷拉長的趨勢。2004年,中國也將「國家尊重和保護*」的條款列入憲法。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12)

中國現階段社會主要群體所受到的一些不公正對待往往是圍繞著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問題而形成的,這是理解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問題的一個關鍵。正是由於中國社會主要群體中許多成員的基本權利往往得不到制度層面的保障,而受到種種侵害,致使其基本的生存底線無法得到保證。在這樣的一種情形下,其弱勢化趨勢就難以避免。

這些侵害大致可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該得的往往得不到」。國際勞工組織(ILO)的有關數據表明,世界上超過一半以上的人口被排除在任何形式的社會保障保護之外。具體到中國來說,農村居民缺乏基本的社會保障。本來,社會保障的一個重要特徵就在於它對於全體國民的普惠性和一致性。但是,現在城市和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分為兩個板塊,國家勞動與社會保障部的工作重心是在城市而不包括農村居民,厚此薄彼現象比較明顯,致使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嚴重滯後,中國農民缺乏有效的社會安全網,難以應對人生及市場經濟的各種風險因素。從某種意義上講,現在中國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還不如「人民公社」時期。再如,農民工的工作條件是比較差的,他們往往從事一些低級的工種,勞動強度大,工資偏低,10多年來基本停留在400~500元的水平上,這同社會經濟發展的總體進展不相適應;而且,農民工的基本勞動權益往往得不到必要的保障,工資被拖欠的現象經常發生。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的統計,截止到2003年,全國共拖欠農民工工資總額高達1000億元。

中國現階段社會主要群體中許多成員基本權利另一種受侵害的情況是,「不該拿的卻被拿走了不少」。國家某部委課題組2002年底對66個城市城鎮勞動力的大型調查(表10,略)顯示,城市中所有行業中勞動力的工作時間均超出國家規定每周工作時間為40個小時的規定,嚴重侵害了勞動者的勞動權利。其中,批發和零售業行業人員超出的時間最多,每周工作時間達個小時;其次是住宿和餐飲業,為個小時;第三位的是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為個小時。根據衛生部的調查,2002年各類職業病發病病例14821人,比2001年上升了。2000~2002年,職業病發病連續增長率都超過10%。有60%的鄉鎮企業沒有配備任何防護設施;有90%的鄉鎮企業的粉塵作業場所超過國家衛生標準;有30%的鄉鎮企業職工接觸塵、毒等;職業病人和疑似職業病人檢出率高達。在近年來迅速興起的「圈地」狂潮中,作為農民基本生存保障線的土地權益損失極大。1997~2003年,中國的耕地面積已經凈減1億畝,全國設立的各級各類開發區(開發園)達6015個,其中70%是違規擅自設立的;共規劃佔地萬平方公里,比2003年底全國所有城鎮建成面積還大。在「圈地」狂潮中,農民的基本權利被嚴重侵害。浙江省一項調查表明,如果征地成本價是100%,被征土地收益分配格局大致是:地方政府佔二至三成,企業佔四至五成,村級組織占近三成,農民僅佔5%~10%。從成本價到出讓價之間所生成的土地資本巨額增值收益,大部分被開發商或地方政府所獲取,農民的基本利益被嚴重侵犯。據國土資源部調查,浙江省上虞市2000年土地出讓收入億元,其中征地補償費只有591萬元,僅占賣地進賬的。現在共有4000萬左右的失地農民,其基本生活狀態大多不如以往。農民的基本權利被侵害狀況還有一個突出的表現,這就是,在國家的「正稅」之外,農民還要交納許多額外的費用,如各種各樣的集資甚至包括農網改造的費用,其數目總額往往要超過國家的「正稅」。據有關部門統計,1997年農民承擔的「提留」、「統籌」、「以資代勞」等費用,全國人均約為180元,占上年人均收入的10%以上,占農民現金收入的16%,已遠遠超過「上年人均收入5%」的最高限。除此而外,農民負擔還來自請客送禮、中小學亂收費、看病亂收費及高價電費等。實際上,這是一種超經濟剝奪的現象。現在,本應由國家承擔的農村義務教育實際上是由農民負擔;龐大的基層政權的運轉費用大部分也是由農民承擔。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13)

(二)與特定的階層結構化過程密切相連

隨著改革開放以及市場經濟進程的推進,中國社會正在發生空前的變化:成就性的、後致性的、能力主義的規則正在取代身份性的、先賦性的規則,機會平等的理念和準則已經開始對整個中國社會產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社會流動由不規則、半停滯的狀態轉向相對正常、有效、暢通的狀態;城市與農村這兩個原本相互隔絕的板塊被打通,城鄉之間的社會成員初步實現了大規模的對流;社會成員從看重結果均等轉向越來越看重起點平等。與之相適應,中國的社會階層結構正在發生著巨大的變革。由於中國的社會階層結構的變化需要經歷一個比較長的轉型時期,所以,我們可以將這樣一個時期的、變化著的社會階層結構視為一個正處在「定型」時期的社會階層結構化過程。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國社會階層結構的定型時期,符合現代社會和市場經濟體制的新因素、原來計劃經濟體制時代的舊因素以及介於兩者之間的變異因素同時存在。這就使得這一時期社會階層結構的變化同時存在著幾種演化的趨勢:既存在著健康的發展趨勢,也存在著諸如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等不健康的趨勢。問題的嚴重性在於,一旦某種不健康的趨勢固定化並成為定型了的社會階層結構的一個主要特徵,那麼,這無疑會對整個中國社會的長遠發展構成極為有害的、廣泛的影響。

我們可以從社會各個階層之間是否保持著一種平等進入和開放的狀態、社會各個階層之間是否保持著一種互惠互利的狀態這樣兩個方面,來觀察轉型時期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現象對於階層結構化的不利影響。

在現代社會,作為公民的每一個社會成員都有平等的基本權利,任何階層特別是具有較高社會位置的階層都不應以任何理由人為地設置障礙,來排斥其他階層的社會成員進入本階層,以達到維護本階層特有利益的目的。而且,一個人,只要是具備了某種能力,就應當有機會按照自己的意願得到相應的社會位置。正如羅爾斯所指出的那樣,「假定有一種自然稟賦的分配,那些處在才幹和能力的同一水平上、有著使用它們的同樣願望的人,應當有同樣的成功前景,不管他們在社會體系中的最初地位是什麼,亦即不管他們生來是屬於什麼樣的收入階層。在社會的所有部分,對每個具有相似動機和稟賦的人來說,都應當有大致平等的教育和成就前景。那些具有同樣能力和志向的人的期望,不應當受到他們的社會出身的影響。」「同時,權力地位和領導性職務也必須是所有人都能進入的。」

中國目前社會階層結構的一個突出問題是,社會階層結構形態不合理,「該縮小的階層還沒有小下去,該擴大的階層還沒有大起來。」換言之,農業勞動者階層規模過大,社會中間層規模過小。這種現象同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問題有著直接的相關性。中國現階段存在著不少制度性的制約因素,如不公正的戶籍制度、缺乏普惠性的社會保障制度、有重要缺陷的就業制度以及不公正的教育制度等。正如韋伯(MaxWeber)所言,地位群體傾向於圍著他們自己劃一個圓圈,來限制地位群體內部親密的社會互動、婚姻和其他關係。這樣,地位群體就發展為一個封閉的「社會等級」。正是這些不正常的制度性因素,嚴重地妨礙著社會各階層之間的平等進入和開放,從而造成一種畸形化的階層化過程。如果僅僅從職業流動的指標來看,大量的農民已經變為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勞動力,然而這些農民要想融入城市生活,要想在城市當中安家落戶則難乎其難,難以完成階層的實際轉換。比如,農民進城後首先要面臨著居住的問題。但是按照市場的價格,購買一套商品房對農民來說,幾乎是一個天文數字;即便是通過貸款的方式,也是一個很大的難題,因為這些人的就業尚且是個未知數,更何況其日常生活、子女就學的開支比以前要大幅增加。如此一大筆支出確實難以籌措。許多農民(實際上其職業身份已經變為工人)在城市裡生活和工作了多年,其勞動成果已被統計在這些城市的國內生產總值當中,但他們的身份卻依舊是「農村居民」,他們的基本生活條件和日常的社會活動條件也因之要低「城市居民」一等。表11(略)可以從一個重要的側面——城市中單位對待城市戶口人員和農村戶口人員的差別當中,清晰地看到城市當中的城市戶口人員和農村戶口人員在住房、醫療、養老等重要的生活條件方面的巨大差別。2003年底,中國在農村居住的人口是76851萬人,但全國農村戶口的人員總量還在93500萬人,兩者相差億人以上。這說明,不公正、不合理的制度性因素,明顯地降低了社會流動的質量,嚴重地阻礙著社會階層之間的平等進入和開放。另外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2002年全社會的各項教育投資是5800多億元,其中用在城市的佔77%,佔總人數60%以上的農村人口只獲得23%的教育投資。而教育是影響社會流動的一個重要因素。農村教育的落後,必定會降低農民的職業能力,進而會嚴重妨礙農民進行向上的社會流動,或者從另一個角度說,會使農民在社會階層之間的平等進入和開放過程中缺乏起碼的平台。這種情形,不但對於目前的階層化過程,就是對於未來比較長的時間內的階層化過程也會產生十分有害的影響。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14)

為了保證社會各個階層之間的團結和整合,就必須在社會各個階層之間實現互惠互利的公正規則。社會階層之間的互惠互利是指,處在較高位置的階層的利益增進不能以損害處在較低位置的階層的利益為必要的前提條件,相反,在較高位置的階層的利益增進的同時,較低位置階層的處境應當隨之得到改善。按照羅爾斯的解釋,「財富和收入方面的差別無論有多麼大,人們無論多麼情願工作以在產品中為自己掙得更大的份額,現存的不平等必須確實有效地有利於最不利者的利益。否則這種不平等是不被允許的。」

人們不難發現,在中國現階段,較高位置的階層的利益增進同主要群體生活處境的改善兩者之間不但缺乏具有積極意義的相關性,相反,倒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反向意義的相關性。換言之,前者的利益增進不僅沒有改善後者的生活狀況,反而在不小的程度上相對惡化了後者的生活狀況,這突出表現在中國社會的貧富差距迅速拉大等方面。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中國社會的貧富差距迅速擴大,社會財富過度地向社會上層聚集。這一點,從基尼係數、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以及富裕群體所佔有的財富比例等幾個指標中可以比較清晰地顯示出來。其一,基尼係數上升速度很快。基尼係數從20世紀80年代早期的左右上升到1993年的,這樣的上升速度和幅度在所有國家當中是最大的。由於統計口徑的不一致,人們對於中國現階段基尼係數的判斷有些差別,但是比較一致的看法認為基尼係數在以上。比如,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收入分配課題組根據其第三次全國住戶抽樣調查的數據得出結論,1995年至2002年,中國個人財產分布的基尼係數從上升到,上升幅度高達近40%。又如,2003年,中國人民大學與香港科技大學合作調查大陸的基尼係數是或左右。其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居世界之首。按照國際一般的情況,當經濟發展水平在人均國民生產總值800美元~1000美元階段,城鎮居民的人均收入大體上是農村居民人均收入的倍顯然,中國的這一比例遠遠高於其他國家,並且呈現出不斷增大的趨勢。從近幾年的具體數據看,1998、1999、2000年這3年中國城鎮居民人均收入分別是農村居民人均收入的倍、倍和倍,2002年達到倍。這是一般的統計狀況。根據國家統計局專家的看法,如果再進一步地具體化,情況要嚴重得多:如果扣除農民用於生產的費用,再把城鎮居民享受的一些福利也考慮進來,那麼差距就更大,城鄉差距將進一步拉大到6∶1。其三,富裕群體所佔有的社會財富比例迅速提高。調查統計顯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財產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財產總額佔全部居民財產的,另外80%的家庭佔有財產總額的。與此同時,城市居民金融資產出現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趨勢,戶均金融資產最多的20%家庭擁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總值的比例目前約為,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戶均擁有的金融資產只有居民金融資產總額的。

(三)有進一步加劇的趨勢

在中國現階段,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趨向現象有進一步加重的趨勢,而且,如果不以大力度的措施予以應對,這一現象甚至會呈現出一種加速度加重的情勢。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15)

我們不得不承認的一個事實是,在目前的中國社會,一些不合理的制度因素和政策因素以及一些不合理的習慣或是潛規則已經在某種程度上出現了固化的情形,從而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社會資源尤其是公共資源佔有與分配的公正狀況,影響著社會階層之間的互動形式,並最終加劇了中國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趨向。

社會公共資源被挪用、擠占、浪費的現象比較嚴重。誠如本文第二部分所談及的那樣,中國現階段政府在自身定位方面存有偏頗之處,即不是定位為公共服務型的政府,而是經濟型的政府,於是,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嚴重缺位,大量的社會公共資源被用於經濟方面而不是基本的民生方面。再者,在盲目追求GDP增長的情況之下,政府的政績觀也往往容易陷入諸如膨脹經濟水分、過分維護地區利益和形象、相互間模仿和攀比等誤區。比如,為了呈現出本地繁榮的經濟景象,不少地方熱衷於建造一些超出負擔能力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擴建城區、修建城市廣場、擴展各種形式的開發區,等等,為此透支了大量的公共資源。這樣一來,必然會直接損害民眾的基本權利和基本利益,比如對被拆遷市民和失地農民的低額補償,甚至就連不少從事城市建設的農民工的工資也被剋扣。據海南省建設廳最近的一次調查顯示,海南拖欠工程款中有60%以上屬於政府拖欠,政府已成為了拖欠工程款的大戶。

社會公共資源的不公平分配現象也比較明顯,這至少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從縱向(行政隸屬)的角度來看,上級的財政狀況要好於下級的財政狀況。許多基層機構的財政能力幾乎枯竭。就同社會弱勢群體的關係而言,基層機構最為直接,責任最大,同時也往往是最無奈的。同上級部門相比,現在許多基層機構的財政能力是極為窘迫的。1998年,農業部對10個省區的調查顯示,鄉、村兩級高額負債是普遍的,鄉級平均負債400萬元,村級平均負債20萬元。另據調查,中國鎮政府的財政債務每年以200多億元的速度遞增,預計當前的鄉鎮基層債務額超過5000億元;其中鄉鎮一級凈負債超過2300億元,村級估計達2500億元。全國約有2/3的鄉鎮不能正常發工資,有的欠一個月,有的欠一年,相當多的鄉鎮還在發1992年標準的工資。基層財政的窘迫,不僅難以對社會弱勢群體進行直接而有效的援助,而且在客觀上容易助長一些基層幹部同民眾「爭利」的現象,從而加重了民眾的負擔。其二,從橫向(區域之間)的角度來看,社會公共資源越來越向東部發達地區傾斜。對此,我們從東部一些城市建設的投資狀況同西部一些省份的財政狀況的比照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這一點。暫且不論像人們所熟悉的北京準備用2800億元的資金打造「新北京、新奧運」、上海準備用4000億元的資金迎接世界博覽會,等等,我們只是來看一下山東省濟南市這個東部地區發展程度尚不算上乘的城市僅僅是在城市建設方面的資金情況。據報道,1999~2003年的5年,濟南市城市建設累計投資近600億元。在此基礎之上,濟南市又計劃5年內投資1360億元用於城市建設。相比之下,西部許多省份2003年全年的財政收入總額只有幾十億元至一百多億元(見表12,略)。這種勢頭如果長期保持下去,那麼,東西部地區之間的貧富差距會加速拉大,西部地區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問題毫無疑問地會嚴重加劇。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16)

違規現象明顯,致使社會公共資源向強勢群體傾斜和流入。由於社會在一定範圍內的失序以及制度因素和政策因素對待不同群體厚此薄彼等多種原因的存在,導致不少社會公共資源出現來源不暢、投向違規的情形。一方面,本應形成的一些社會公共資源難以形成,這突出地反映在大量的稅收收入很難兌現。例如,2002年,根據中國含稅GDP倒算,企業有3000億~4000億元該交納的稅沒有收上來。於是,這樣一項巨額的本應屬於公共資源的資金便流向了少數群體和個人。另一方面,現有的公共資源由於種種違規活動而損失嚴重。以廣州市和江蘇省為例,從1998年到2003年,廣州市審計部門共完成審計項目474個,查出違規資金高達億元。兩年內,江蘇全省共審計11447個單位,揭露各類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和一些經濟犯罪案件,查出違紀違規金額億元。一個省轄市、一個省尚且如此,全國違規活動之嚴重更是可想而知。就連國家一些重要的政府部門也捲入類似的違規活動。中國現階段的官員尋租現象也令人觸目驚心。據報道,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大約有4000名*官員逃往國外,帶走了大約500多億美元的資金,其中許多大案要案都是通過離岸金融口岸發生的。另外,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土地收益的嚴重流失,均造成了社會公共資源的重大損失。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的負面影響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趨勢這一現象所產生的負面影響是多方面的。這種負面影響除了前面所提到的對社會階層結構的不利影響之外,還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這一現象在很大的程度上會抵消發展的意義

發展應當是以人為本位的發展,而且是以絕大多數社會成員為本位的發展。發展的基本宗旨是人人共享、普遍受益。社會的主要群體,不論是改革的參與者還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均應當成為改革成果的分享者。正是基於此,中國共產黨對於全國人民作出了鄭重承諾:「共同富裕」。中國共產黨的十六大報告也明確宣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要「惠及十幾億人口」。而中國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意味著中國社會主要群體中的許多成員缺乏基本的發展平台,意味著其基本的家庭財富難以得到可預見的必要積累,意味著中國大量的社會成員無法有效地分享到發展的成果,意味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難以實現。這就造成了一種「有增長無發展」的現象。

(二)削弱中國共產黨執政的主要社會基礎

中國共產黨執政地位的合法性來源於中國人民的支持。中國共產黨從成立之日起,就把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一部中國共產黨的歷史就是為中國人民奮鬥的歷史,同廣大人民群眾保持息息相關的聯繫,是中國共產黨安身立命的基礎。歷史地看,中國共產黨執政地位合法性的具體依據有一個變化的過程。建國之初,中國共產黨之所以能夠執政,就在於黨帶領中國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實現了民族獨立,建立了新中國。通俗地講,其執政的合法性來源於「打江山,坐江山」。建國以後,也正是由於順應了中國民眾的根本要求,開始了大規模的現代化建設,進行了改革開放,取得了一系列舉世公認的建設成就,使民眾得到了具體的「實惠」,因而才得到了中國民眾的擁護。顯然,能否確保中國民眾的根本利益,能否給中國人民帶來實惠、帶來實際的利益,能否使中國民眾的基本生活水準不斷地得到提升,這是中國共產黨在新的歷史時期亦即執政和建設時期能否繼續保持其執政地位合法性的關鍵。而在民眾當中,工人和農民居於主體性的地位,是主要的社會群體,是中國共產黨賴以執政的主要社會基礎。「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如果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問題得不到根本性的解決,那麼,中國共產黨賴以執政的社會基礎勢必會被嚴重地削弱。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適應著中國社會階層結構的深刻變化,我們不但要重視擴大中國共產黨新的執政基礎問題,而且還應當重視防止中國共產黨原有的執政基礎萎縮和削弱的問題。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17)

(三)嚴重削弱經濟的拉動力

就中國的情況而言,在主要的經濟拉動力如出口拉動力、投資拉動力和內需拉動力三者當中,內需拉動力的作用要遠遠高於前兩者。就高收入群體、低收入群體和中等收入人群比較而言,高收入群體的購買能力最強,但其邊際消費傾向卻是最低的;低收入群體的情況則恰好相反,其邊際消費傾向最強,要高於高收入群體,但其購買能力卻是最低的;中等收入人群的邊際消費傾向和購買能力均比較強。顯然,一個以中等收入人群佔主導位置的社會,對於內需的拉動力是最強的;相反,一個以低收入群體佔據主導位置的社會所產生的內需拉動力是最弱的。而中國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趨勢意味著低收入群體成員的數量過大,中等收入人群成員的比例過小。2002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主義社會勞動和勞動價值理論及其應用研究課題」的研究結果顯示,當前占社會人數大多數的不是中等收入人群,而是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人群,其中全國城鎮居民低收入戶約佔,中等偏低收入戶占,兩部分合計為。如果再加上農村中的低收入者和中低收入者,中國的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人群人數所佔的比例更大。目前,在全國人口中,中等收入者只佔6%~8%。

正是由於低收入群體以及中等偏下收入人群成員的比例過大、中等收入人群成員的比例過小,所以,中國現在的經濟拉動力只好過度依賴於出口拉動和投資拉動,而不是以內需拉動為主。2003年,中國的進出口總額為70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為117億元。中國經濟的外貿依存度已高達,遠遠高於美國2002年的外貿依存度水準。2003年,中國的投資率達到了自1978年以來的次高點,而消費率卻創下了自1978年以來的最低點。中國目前經濟拉動力的這種具體狀況是不正常的,而且過度依賴出口拉動是有風險的。中國目前的內需拉動力之所以無法得到有效提升,其關鍵性的原因就在於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問題日益嚴重。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現象使得中國大量社會成員的消費能力十分有限,內需拉動力被嚴重削弱,進而造成消費市場的不振。如今中國社會出現了這樣一種情形:一方面是耐用消費品大量積壓,生產能力過剩,另一方面則是大量社會成員在耐用消費品擁有量方面的匱乏。比如,中國現在一方面是由於彩色電視機生產能力的過剩而造成的彩色電視機產品的大量積壓,另一方面則是農村當中仍有大量人的購買力十分低下,雖然彩色電視機的價格已十分低廉,但仍有四成左右的農村居民家庭沒有彩色電視機。顯然,中國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趨向問題一旦得到解決,那麼中國的內需拉動無疑會明顯地上一個台階,同時中國的經濟增長方式也會趨於健康化。

(四)這一現象對於中國社會的安全運行會造成十分有害的影響

在現代社會和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的安全運行有一個前提性的必要條件,這就是社會階層結構應當是合理、公正的,社會的各個階層之間應當呈現出一種良性互動的狀態,即:社會的各個群體之間應當保持著一種互惠互利、平等開放的狀態。而中國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趨向必然會造成這樣一種現象,也就是富裕群體的利益增進同社會弱勢群體基本生活的改善兩者之間是相互脫節的,而不是同步的。這就必定會造成社會各個群體之間的隔閡和抵觸。當社會各個群體之間的隔閡和抵觸積累到一定程度時,必定會進一步損害社會各個群體之間的團結與合作,引發或加重其他一系列的社會問題,造成社會的不安甚至是社會的動蕩。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18)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中國現階段的社會問題就其總體特徵而言,出現了一個明顯的變化,即:從改革初期的個案化的社會問題轉變為現在的整體化的社會問題。

在改革的初期,社會問題雖然不少,但表現出一種多樣化和個案化的特徵。這一時段的社會問題更多的是來源於價值觀念體系的紊亂、生活方式的多樣化以及社會成員對於新的社會環境的心理不適。這些來自多個方面、看上去五花八門的社會問題,對社會的破壞能量相對有限,相對來說難以在同一個方向上聚集和釋放。所以,一般來說,這一時段的社會問題對於中國社會的安全運行不會構成很大的威脅。

而在中國現階段,隨著社會利益結構層面上的大幅度變化,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之間不協調程度的加大,中國的社會問題就其總體表現而言發生了一個明顯的變化,即:社會問題在種類依然很多的同時,源自社會利益結構層面上的社會問題逐漸凸現,其中最為重要的便是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趨向問題。源自社會利益結構層面上的社會問題具有這樣一些特徵:人們對於解決問題的迫切性很強;涉及人數數量龐大;潛在能量巨大;引發其他社會問題的連帶性極強;而且,這一類的社會問題在各種社會問題當中居於中心的位置。更為嚴重的是,這一類的社會問題如今呈現出一種加速度加重的跡象。這一切,使得中國現階段的社會問題具有一種整體化的特徵,使得社會問題在某個時期可能會以一種比較激烈的、爆發性的形式表現出來。所以,中國現階段社會的安全運行面臨著極大的挑戰,其複雜與艱巨的程度很有可能是建國以來前所未有的。例如,據有關部門提供的數據表明,1993年至2003年的這10年,群體性事件數量急劇上升,年平均增長17%,由1994年的1萬起增加到2003年的6萬起,增長5倍;規模不斷擴大,參與群體性事件的人數年均增長12%,由73萬多人增加到307萬多人;其中百人以上的由1400起增加到7000多起,增長4倍。這些事件的組織化傾向越來越強,如衝擊黨政機關的事件逐年上升,2000年2700起,到2003年3700起,當年發生堵公路、卧軌、攔火車的事件就達3100起。究其原因,我們不難發現,幾乎絕大多數的群體性事件都同弱勢群體的不公正對待有著直接的關係,而且越是嚴重的群體性事件,越是同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趨勢直接相關,如社會保障待遇問題、強行拆遷問題、強行圈地問題以及勞動保護問題等等。顯然,為了保證社會的安全運行,就必須從根本上消除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這一十分有害的現象。

總之,由於中國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趨向問題是屬於社會結構基礎層面上的社會問題,涉及面和連帶性是很強的,所以,如果聽之任之地演化下去,這一問題就很有可能造成嚴重的社會危機和社會動蕩,從而使中國經濟發展喪失掉基本的前提條件,使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所積累的社會財富和現代化成就毀於一旦。

如何應對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問題

應當看到的是,中國現階段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問題是在改革和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也只能在改革和發展中予以解決。只要在改革和發展中採取積極、可行的對策,這一問題在短期內是能夠得到有效控制的,在中長期內是能夠得到有效緩解和有效解決的,從而最終能夠確保社會的安全運行和健康發展。至於應對思路與措施,雖然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但是以下幾個方面的事情是必須做到的。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19)

(一)確立起共享社會發展成果的基本理念

在中國的現階段,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趨向問題以及由此所帶來的種種社會問題已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需要注意的是,扶貧濟困,為弱勢群體直接提供幫助,固然十分重要,但這是遠遠不夠的,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應當看到,我們不僅要想方設法地減少現有弱勢群體的人數,更為重要的是,應當用長遠的眼光來考慮問題,從總體上防止更多的、目前生活尚處在正常狀態的社會成員變為弱勢群體的成員。而要做到這一點,我們首先應當從社會公正基本理念的層面上,從社會發展基本宗旨的高度來考慮問題,以此作為相應的制度安排和制度創新的理念依據。否則,其他一切相關的政策和措施將無從談起。就此而言,一個至關重要的基本理念就是:社會成員應當共享社會發展的成果。

社會成員共享社會發展的成果,既是現代社會文明的標誌,同時也是現代化進程中的客觀需要。恩格斯指出,應當「結束犧牲一些人的利益來滿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況」;使「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創造出來的福利」,「使社會全體成員的才能得到全面的發展。」*更是極為重視這一問題。他指出,「如果導致兩極分化,改革就算失敗了。」我們從《*年譜》當中可以發現,*退休以後的幾年,對於這一問題越來越關注。比如,1993年他就表現出一種很深的憂慮,他指出,「少部分人獲得那麼多財富,大多數人沒有,這樣發展下去總有一天會出問題。分配不公,會導致兩極分化,到一定時候問題就會出來。這個問題要解決。過去我們講發展。現在看,發展起來以後的問題不比不發展時少。」「要利用各種手段、各種方法、各種方案來解決這些問題。」而且,*並沒有把這一問題放到遙遠的未來,而是有一個明確的時間表,也就是在20世紀末的時候就應當「突出地提出和解決」這一問題。當我們引用「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名言時,不能忘記*在其著名的「南方談話」中所說的另一個與之相輔相成的、極為重要的戰略構想,否則就會陷入以偏概全的誤區。就貧富差距的過分懸殊問題,*同志指出,「什麼時候突出地提出和解決這個問題,在什麼基礎上提出和解決這個問題,要研究。可以設想,在20世紀末達到小康水平的時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決這個問題。」

共享社會發展成果的含義是,社會發展的成果對於絕大多數社會成員來說應當具有共享的性質,即:隨著社會發展進程的推進,每個社會成員的尊嚴應當相應地更加得到保證,每個社會成員的潛能應當相應地不斷地得到開發,每個社會成員的基本需求應當相應地持續不斷地得以滿足、其生活水準應當相應地得到不斷的提高。相反,如果隨著社會發展進程的推進,社會財富越來越多地集中在少數社會群體少數社會成員一方,那麼就說明社會發展成果只是為少數社會群體少數人所享用。這樣的發展不可能是真正的發展,而只能是畸形化的發展,只能造成一種「有增長無發展」的狀況。

我們在改革與發展中,要考慮廣大人民群眾的承受力,這是毫無疑問的。現代化建設固然需要社會成員付出一定的代價,但是這種代價不應超過一定的限度。我們不能總是立足於讓社會成員承受些什麼,不能將社會成員視為被動之物,而是應當立足於讓廣大民眾不斷地獲得些什麼。改革開放這麼多年了,我們應該考慮讓廣大的民眾普遍地享受社會發展的成果,而且,國家已經初步具備了這個實力。只有這樣,真正地解決主要群體的弱勢化問題,才能使人民群眾積極地認同改革、認同發展,從而實現社會的安全運行和健康發展。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20)

需要指出的是,我們在談論社會成員共享社會發展成果這一問題時,是有其特定的時代前提條件的。否則,便有可能誤入空想社會主義和平均主義的境地,便有可能違反現代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則。這個必要的前提條件就是,大力發展生產力。只有以高度發達的生產力為基礎,一個社會才能具備相應的社會經濟資源,才能為社會發展成果的共享提供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我們注意到,無論是*、恩格斯還是*,他們在談論「共享」問題時,總是把高度發達的物質條件作為最為重要的前提性條件。在社會經濟資源比較匱乏的條件下,如果要刻意地製造一個「共享」社會的話,那隻能是流於類似於空想社會主義和平均主義的境地。在這方面,中國曾經有過沉痛的教訓。

(二)矯正幾個流行的錯誤觀念

毋庸諱言,目前中國的具體情形是社會發展滯後於經濟發展,社會公正已經成為各個階層所共同高度關注的重要問題,而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趨向是社會不公現象當中的突出問題。這些年來,我們對社會公正問題之所以沒有給予應有的重視,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有一些觀念或者說是一些根深蒂固的觀念在妨礙著我們重視社會公正問題。這些觀念主要包括:「原始積累不可避免」,「國家財力不足」,「重視公正便會妨礙效率」。所以,要想真正重視社會公正問題,以有效地阻止中國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趨向,就必須對於這些觀念進行一番必要的反思。

一是「原始積累不可避免」之說。

這種觀念儘管在正式媒體上所談論的不多,但是不少人在一些小型會議當中或在私下場所談得比較多,實際的影響面比較大。這種觀念認為,歐洲早期的現代化進程是通過「火與血」的原始積累來實現的,而且這種原始積累的過程是任何一個從事現代化建設的國家都不可避免的;中國既然要搞現代化建設,就免不了出現一個殘酷的、犧牲多數人利益的原始積累時期,在這樣一個時期少數人迅速積累財富和多數人的利益受到損害是必然的事情。

原始積累不可避免之說的誤區在於,對於各個國家複雜的歷史過程進行不恰當的、簡單的類比。由於歷史條件和國情的不同,在歐洲早期現代化進程中出現的原始積累現象在當今中國社會並不見得會重現。其一,同歐洲早期現代化建設時期有所不同的是,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保護、平等、以人為本的觀念在世界範圍內已經深入人心。比如,以往的選舉有著種種身份或資格的限制,而現在的選舉則排除了一切不合理的限制。再如,保護*已經寫入了我國的憲法當中。在這樣的情形下,拒絕一切形式的人為剝奪,在中國社會已經是大勢所趨、民意所向。任何形式的剝奪,在社會基本價值觀層面上均會遭到明確的反對,在現實社會層面上都將招致民眾的廣泛抵觸。其二,與以往不同的是,人類已經發明了保護社會成員基本生存條件的基本制度和種種方法,中國完全可以通過社會保障制度、通過稅收,有效地實現社會轉移支付,使富裕群體的利益增進和弱勢群體的生活處境改善兩者之間實現同步化,從而避免兩極分化現象的出現或加重。雖然中國社會要想完全做到這一點還需要一個過程,但是這個過程畢竟已經開始啟動,其前景完全可以預期。其三,同歐洲早期現代化建設時期迥異的是,中國現在以政府為主的公共權力十分強大,擁有很大的資源控制力和調節力,能夠在社會公正方面做很多事情。尤其是,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其基本宗旨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所以,只要公共權力運用得當,中國可以從長遠考慮而避免許多由市場自發性所造成的種種缺陷。比如,可以限制某些群體的不當行為,可以舉辦社會所必不可少的公益事業,可以防止過大的貧富差距,可以主動地改善基本民生狀況,可以有效地擴大內需,等等。其四,一些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成功經驗也說明了歐洲早期工業化時期的原始積累現象可以避免。韓國和中國台灣的發展歷程證明,在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仍然可以保持相對的社會公正狀態。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21)

二是「國家財力不足」之說。

這種看法認為,現在之所以還不能重視社會公正問題,是因為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國家的財力十分有限。

公共投入至關重要。一個國家必須通過有效的公共投入,為社會成員提供有效的公共產品,才能實現社會的公正,才能維持社會的正常運轉,才能保證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這裡,國家擁有必要的財力是公共投入的前提條件。就中國的目前狀況而言,隨著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的高速發展,國家的財力也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長。2004年僅稅收一項就突破了25000億元,再加上非稅收的財政收入以及預算外的財政收入,應當在30000億元以上;國家的外匯儲備已經超過了6000億美元。就實現初級的和基礎性的社會公正而言,國家的財力條件已經具備。

顯然,就現實情況而言,國家的財力問題已經得到了初步的解決,已經不能成為不重視社會公正的理由。從前面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到,問題的癥結不僅在於國家是否擁有了一定的財力,而更在於中國目前公共投入優先順序的明顯顛倒。如果中國目前公共投入的優先順序得以適當的矯正,那麼,即便是在國家財力現有的條件下,也能夠使中國的社會公正程度得到大面積的、大幅度的提升,並使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趨向問題得到有效的緩解。

三是「重視公正便會妨礙效率」之說。

這種看法認為,中國目前必須將效率放在第一位,所以,重視社會公正問題必然會妨礙經濟發展的大局。

這種看法的第一個誤區在於錯將社會公正與平均主義混為一談。平均主義固然是與效率相悖的觀念,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社會公正同樣與效率相悖。平均主義的本質是削高平低,強調社會成員生活狀態的相似和均等。平均主義如果得以盛行,必然會形成一種多數人剝奪能力強、貢獻大的少數人的局面,從而損傷了這個社會的活力。問題在於,真正的、現代意義上的社會公正並不是平均主義,而是一個同現代社會和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基本價值體系。公正是現代社會的制度設計和政策安排的基本依據,其精義是強調給每個社會成員他(她)所應得,強調每個社會群體和每個人「各盡所能、各得其所」。公正是由對社會成員基本生存條件予以保護、機會平等、按照貢獻進行分配以及社會調劑這樣幾項基本規則構成的有機體系。在公正基本規則體系當中,任何一項都是不可缺少的,都具有特定的重要功能,而其中的機會平等規則和按照貢獻進行分配規則是一個社會提升效率、激發活力所必不可少的。

這種看法的第二個誤區在於沒有看到,現在的效率出現了一些問題,恰恰是因為在社會公正方面做得不夠好。誠如本文前面所提及的那樣,就經濟的直接推動力而言,無非是來自三個方面,即:外貿拉動、投資拉動和內需拉動。對於中國來說,在這三項拉動力當中,內需拉動的作用又要遠遠超過其他兩項拉動力。顯然,目前解決中國經濟發展持續推動力的關鍵在於,實現初級的社會公正,建立起基礎性的社會救助和社會保障體系,大幅度減少低收入群體成員的人數。如果這項任務能夠完成,便不但可以直接增強內需拉動力,提升中國經濟的健康程度,而且還可以通過建立起基礎的社會保障體系,使大量社會成員生活的後顧之憂得以解除,從而間接地增大對日常消費的投入,有效地擴大內需拉動。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22)

(三)注重維護和保障社會成員的基礎生存權利

從相對微觀的角度看,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的直接原因,是對許多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的保護做得不夠到位,所以,改變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的關鍵在於維護和保障社會成員的基礎生存權利。2004年由全國人大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這也說明,保護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已逐漸成為整個社會所關注的重要問題。

在中國現階段,應當特別注重維護和保護社會成員基礎層面的生存權利如合法的私有財產權、勞動權等。

中國正處在現代化的初期階段。在這樣一個時期,過於強調完善的*保護作法顯然不夠現實。但是必須看到,在中國現階段,同社會成員基本生存基本發展密切相關的一些基本權利,如財產權、勞動權以及社會保障權等等已經成為影響社會成員基本生活狀況的極為重要的因素,因而應當也必須得到應有的保護。

在中國,「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憲法規定對於社會成員來說是至關重要的。特別是在市場經濟社會,財產權對於社會成員具有不可替代的意義:「一方面,此項權利是得以確保適當生活水準的權利基礎,另一方面,它又是獨立以及自由的依託。」具體言之,財產權對於社會成員的意義在於:其一,就大多數社會成員基本生存權利的保護而言,財產權的保護是必不可少的,是對其基本生活狀態底線的確保。私有財產包括個人的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是大多數社會成員基本生計的必要屏障,是其安身立命的基礎條件。對大多數人(中等收入人群和低收入群體)來說,同高收入群體相比,其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數量自然要少得多。雖然如此,但是應當看到的是,這有限的私有財產對於大多數人基本生存需求的邊際效應來說並不低於甚至要高於高收入群體。比如,對於為數不少的收入不高的城市居民來說,其私人住房的面積很小。由於他們無力購置新房,或者需要費很大力氣、多年儲蓄資金才買得起新房,所以這面積很小的住房卻是他們基本生計的須臾不可缺少之物。在這樣的情況下,強行圈地、強行拆遷對於相關的大多數社會成員基本利益的損害與打擊程度是可想而知的了。顯然,將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列入憲法,將之上升到國家*的位置,無疑會防止其他群體對於中等收入人群和低收入群體以各種各樣名義進行的剝奪,防止將大多數人的基本財產強行充公或變相充公,從而有效地維護大多數人的基本利益。其二,保護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對於大多數社會成員基本發展權利及其可以預期的發展空間的保護也是十分必要的。保護私有財產不僅事關大多數社會成員的基本生存問題,而且事關其發展的基本前景。不能否認的是,公民的私有財產狀況同其發展前景密切相連。這不僅僅因為積累財富是大多數社會成員的一個重要目標,而且還因為具體的財富狀況是社會成員賴以發展的基本平台。所以,保護私有財產,有助於排除大多數社會成員發展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有助於其財富的可預見積累,有助於增強其發展前景的可預期性。尤其是在中國社會轉型的重要時期,保護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這一規定顯得更加重要。現在中國的社會收入結構是呈「金字塔形」的,即:上面小、下面大。這種社會結構不合理,也不利於社會的穩定。應當形成一個兩頭小中間大的亦即一個以中等收入人群佔主導地位的「橄欖形」的社會結構。而在中等收入人群發育、壯大的過程中,對於其私有財產進行保護至關重要。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23)

就業是民生之本,充分就業應當成為社會的優先目標。獲得一種職業,對於勞動者來說,就意味著擁有了相對穩定的經濟收入,意味著能夠進行一些必要的平等的社會活動,意味著能夠積極地融入社會。正是從這個意義上,國際勞工組織的《全球就業議程》明確指出:「工作是人們生活的核心。」如果一個人長時間地失掉工作,那麼,就往往意味著這個人社會生活狀況的邊緣化,即與「主流」社會生活板塊隔離開來,而進入一種片面、狹小、封閉的社會生活情境。如是,則會使失業者同其他社會成員的交往出現障礙,或者使這種交往成為一種不平等、不對稱的社會互動。這種不平等的社會互動影響深遠,它不僅會造成失業者與正常社會生活環境之間的隔閡,而且還會使失業者的尊嚴以及獨立的人格受到嚴重的傷害,其傷害程度會隨著失業時間的推移日益加深。實現充分就業,是消除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這一現象的有效途徑。

重要的是,如何才能有效地增加就業機會。毫無疑問,提高經濟增長率、增加中小企業的數量,可以有效地增加就業機會。此外,在中國現階段還有一個十分有效的途徑,這就是,如果改善勞動者的勞動條件,做好了勞動者基本權益的保護工作,就可以明顯地增加就業機會。

從表10中可以發現,在中國城市當中,所有行業中從業人員的工作時間都超出了每周工作40個小時的規定,每周平均工作個小時,而且大部分勞動者並沒有得到應有的加班費或足額的加班費。通過保護勞動者的勞動時間,究竟能夠增加多少就業機會?通過兩種方法可以簡單地估算出來。我們先按照一種最保守的方法來計算一下,也就是按照假設城市每個行業中每個就業人員全部超出每周45個小時的工作時間來計算,在2003年,中國城鎮共有就業人員25639萬人,每人每周平均工作超時為個小時,個小時乘以25639萬人就等於81019萬個小時,再除以45小時就等於1800萬人。這種最為保守的計算說明,通過對勞動者勞動時間的保護,僅在城市就能空出1800萬個就業機會。誠然,在現實中,不可能所有行業中的就業人員每周的工作時間都超過了45個小時。我們再按照最為理想的一種方法估算一下。假設每個就業人員每周的工作時間都沒有超時,都是40個小時,每人每周平均工作超時為個小時,那麼,個小時乘以25639萬人就等於209214萬個小時,再除以45小時就等於4649萬人,即按照最為理想的狀態計算,通過對勞動者勞動時間的保護,在城市能空出4649萬個就業機會。顯然,中國現階段通過對勞動者勞動時間的保護,城市當中能空出的就業機會在1800萬~4649萬個,取其中位數,應當是3221萬個。這樣,我們就可以得出一個初步的估算結果:如果我們重視勞動者勞動條件的改善,注意維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那麼僅僅在城市當中,就可以增加3000萬個以上的就業位置。如果再進一步進行估算,將農村當中非農領域就業人員的勞動條件改善問題一併考慮進去,那麼,又可以增加1000萬個以上的就業位置。通過以上的分析與估算,初步結論是:目前,只要切實地改善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條件,那麼,全國城市中的各個行業以及農村中的非農領域總共可以增加4000萬個以上的就業機會。由此可見,改善勞動者的勞動條件是一舉兩得的事情,既可以大幅度地增加就業機會,還可以大幅度改善民生狀況。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24)

(四)建立一個初級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

從前面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到,中國現階段許多較為嚴重的社會問題源自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趨向問題,而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的重要癥結在於許多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生計缺乏必要的保證。顯然,要想消除或緩解主要群體的弱勢化趨勢,並進而從總體上緩解社會問題,就必須由此入手,建立起低水準、廣覆蓋、有實效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如果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狀況和基本生活條件不被惡化,就可改變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問題,維持中國現階段的社會安定局面,避免社會可能出現的嚴重動蕩,從而渡過現代化過程中最脆弱、最危險的階段。

現在我們應當開始著手建立一個初級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之所以如此,是由兩個方面的原因所決定的。一方面,社會的現實狀況以及建立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促使我們必須注重社會公平保障體系的建立。另一方面,中國現在已經具備了一定的實力,但是,中國還不是一個發達的國家,甚至還算不上是一個比較發達的國家,特定的國情條件決定了在中國建立一個高級的或者是中級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是一件力不勝任的事情。這樣兩個方面的原因,決定了在中國現階段應當開始建立一個初級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

初級社會公平保障體系的基本特徵是低水準、廣覆蓋、有實效,其指標不一定面面俱到,但主要指標應當具備。可以考慮用五年的時間完成這一任務。在五年之內,打好初級社會公平保障體系的基礎,並形成一個合理有效的定製。五年後,再進一步加大力度、擴大戰果,使初級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再上一個台階。

對於國家來說,近期需要做的事情可以分為兩大塊,一是國家的直接投入,二是國家的立法、監督、執行和引導。這裡,我們重點分析一下前者。

就建立初級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而言,國家每年究竟需要投入多少資金?如果不算需要償還的社會保障「歷史欠賬」,按保守的估算,國家每年大約需要支出2670億元(不包括國家在城市義務教育已有的支出)。其支出大致可分為兩個部分:(1)在城市大約需要支出1500億元。主要包括:「三險」開始覆蓋全部的工人包括農民工,大約需要國家墊支600億元以彌補缺口;開始對工人尤其是農民工進行常規的職業培訓需要國家支出200億元;適當增加失業保險支出,需要200億元;擴大低保範圍並適當提高低保標準,國家需要支出300億元;適當增大對義務教育的投入,國家需要支出200億元(不包括國家在城市義務教育方面已有的支出)。(2)在農村大約需要1020個億。主要包括:國家對農村養老保險需要支出200億元;國家對醫療保險需要支出320億元;在農村義務教育方面,國家應當出資並免除所有小學生、初中生的教材費計25億元,適當減免部分小學生、初中生的學雜費計200億元,兩者相加共計450億元(不包括國家在農村義務教育方面已有的支出);擴大農村的低保範圍並適當提高低保標準,需要國家支出50億元。另外,在城市和農村,應當增大對撫恤事業的投入,需要支出150億元。

顯然,上述資金數額沒有超出國家財政能力的可承受範圍。

中國模式篇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25)

至於建立初級社會公平保障體系的資金來源,可否作這樣的考慮:其一,在新增財政收入支出當中確定一個較大的比例,並形成慣例。此舉相對來說更容易被人接受,可行性程度高。這方面,可以借鑒上海的做法。2005年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將新增財政支出當中的70%用於基本民生。其二,將已有財政支出的比例結構作適當調整。比如,可以將用於競爭性領域的支出逐漸減少,大幅度減少豪華性公益工程的建設支出。其三,以土地換保險。將一部分用於補償征地的資金用於被征土地農民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其四,發行專項國債和福利彩票。

需要提及的是,目前對於養老保險方面的「歷史欠賬」約為萬億元。對於這一部分的缺口,可以通過國有資產的專項切塊,如通過減持國有股、動用部分外匯儲備等方法,來陸續沖抵。

在建立社會公平保障體系方面,國家需要做的另一方面的事情是,通過立法、監督、執行和引導,來保障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包括制定《社會保障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修改《勞動法》,制定相關的、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並予以切實的落實;逐漸實現政府的職能由經濟型政府向公共服務型政府的轉換;確立勞動監察機構的權威地位,加強勞動監察隊伍的建設;妥善解決已有的征地、拆遷等問題,並防止類似事情的發生;建立同現代社會和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各種社會組織和利益協調機制等等。

美國建立社會保障體系的時機對於我國具有一定的參照意義。1929~1933年的經濟大蕭條,給美國社會經濟造成了巨大的災難,使得美國深感全面建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性。1935年,以制定《社會保障法》為標誌,美國開始系統地建立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從購買力平價的角度來看,中國目前的人均GDP同當時的美國大致相仿,均為4000多美元。況且,中國共產黨的執政理念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我們國家現在的公共權力和公共財力,均遠遠超過了當時的美國;我們在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建設方面可以借鑒的各種經驗與教訓也要遠遠優於當時的美國。所以,在同樣的經濟條件下,在建立初級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方面,我們應當也能夠比當時的美國做得更好。

顯而易見的是,建立初級社會公平保障體系的最大難點,既不在於資金問題,也不在於其工作的難度問題,而在於我們的基本理念是否實現了真正的轉換。只要我們真正確立並貫徹「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基本理念,將社會公正放到一個更加突出的位置,那麼,許多具體的思路和方法也就能夠作出相應的合理調整,從而改變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現象。

吳忠民,*中央黨校社會學教研室,本文選自人民日報出版社出版的《大國策》叢書。

中國模式篇 探索中的「中國模式」(1)

探索中的「中國模式」

蔡拓

中國的改革與發展引起了世界性反響,有關「中國模式」的討論正是這一反響的最新體現。較之我們所熟悉的「*」、「中國崩潰論」等謬論,「中國模式」的提出與討論,不僅非常理性,而且非常嚴肅。因為它關涉中國發展道路與經驗的總結,關涉中國與世界的關係,同時也指向全球化時代人類文明發展的未來。

「中國模式」的定位

今天所探討的「中國模式」應該有明確的邊界與限定,否則就會導致泛指意義上的「中國模式」,難以形成討論的共同平台與基礎,進而影響研究的深度與針對性。本文認為,「中國模式」可作如下定位。

首先,就其時間坐標而言,「中國模式」僅僅是指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的社會發展道路與經驗。換言之,不宜將其推演到新中國成立、中國共產黨的誕生,甚至近代中國。誠然,我們有過「中體西用」的理論與實踐,創造出「農村包圍城市」的道路,也有過大躍進、三面紅旗、*的歷史教訓。這些無不貼有中國的標籤,彰顯了中國的特色。但嚴格地講,它們都不是今天所講的「中國模式」,而僅僅是考察「中國模式」的歷史背景。唯有劃清這一邊界,才能凸現出「中國模式」的時代意義。

其次,就其理論內涵而言,「中國模式」絕不是單純的經濟發展模式,而是全方位的社會發展模式。由於經濟發展模式在社會發展中的基礎地位,所以人們習慣於把社會發展模式簡化為經濟發展模式,即便是在今天關於「中國模式」的討論中,我們仍然可以看到、感受到這一習慣性思維與做法的廣泛影響。然而,我們必須擺脫這種習慣性思維與做法,否則對「中國模式」的理解與把握就只能是片面甚至歪曲的。

再次,就其歷史視野而言,「中國模式」既關注模式的中國特徵與特色,又關注模式中所包含和指向的普世性內容;既立足於中國的反思與總結,又著眼於世界的意義與影響。換言之,「中國模式」既是中國的,又是世界的。因此,我們必須打破國內與國際的界限,從整體和歷史的高度審視「中國模式」。如果僅僅拘泥於中國獨有的做法和原創性的思想,就有可能忽視「中國模式」與人類文明的互動,削弱「中國模式」的全球影響。事實上,中國社會發展模式中的不少理念與舉措,雖然表述的語言是中國的,做法也是囿於國情的,但核心價值與取向卻反映了人類文明的優秀成果,這就要求我們給予更富學理性的分析與概括。

最後,就其成熟性而言,顯然「中國模式」還是一個正在生成、正在被構建的模式,遠未成型,也尚未得到世界公認,它面臨著諸多質疑與挑戰。只有對這些質疑和挑戰作出有力的回應與解答,「中國模式」才能確立並得到發展。因此,準確地講,「中國模式」僅僅是一種正在探索中的社會發展模式。世界對其寄予希望,中國對其寄予希望,它是一個有待探索、研究的課題。

「中國模式」的基本內涵

上述對「中國模式」討論邊界的限定,為我們立足於中國改革開放的現實,超越經濟發展模式的定位,直面國際社會對中國改革及其成就的種種反應,打破國內與國際的分割來思考「中國模式」的基本內涵提供了前提。本文的基本觀點是:

中國模式篇 探索中的「中國模式」(2)

其一,「中國模式」是全球化背景下積極回應和參與全球化的社會發展模式。它審時度勢,以一種開放的眼光和世界的胸懷,充分利用、吸收、借鑒人類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以建設性的態度對待和參與國際機制,趨利避害,力爭最大限度地為自身的發展創造條件。這是「中國模式」中最富時代性的內容,離開了全球化來談中國的發展道路與模式就沒有抓住核心。「中國模式」之所以受到世人矚目,恰恰在於一個當今世界的非主導性國家,在充滿挑戰與機遇的全球化時代,能夠以正確的理念、戰略和政策,促進了自身的發展,贏得了世界的尊重。

其二,「中國模式」是一種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社會發展模式。它堅持市場導向的全面改革,同時又注重國家、政府的宏觀調控,試圖在兩者的互動中找到平衡點。因此,總體上講轉型表現為相對有序,從而避免了劇烈的社會震蕩。顯然,作為一種經濟轉型模式,中國的經驗與道路較之其他轉型國家是比較成功的。而成功的關鍵在於並未把經濟轉型理解為私有化,因為市場化與私有化並非等同。與此同時,堅定不移地推進市場化,日益完善宏觀調控,這就使中國的經濟社會轉型走上了一條漸進之路。

其三,「中國模式」是一種強調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協調發展的社會發展模式。它依據歷史的經驗和當代人類面臨的最新問題,在突出經濟發展的同時,充分考慮到生態和非經濟因素對經濟發展的制約性,堅持統籌安排、協調發展,倡導科學發展觀,以實現發展的可持續性。強調發展的全面性、協調性與可持續性,這是中國作為一個後發展國家對發展道路、模式的理性定位,極為可貴。因為我們面臨著艱巨的實現現代化的建設任務,並且有著不斷提高人民物質生活水平的承諾,所以尋求發展自然成為第一選擇。但當今時代,無論環境、資源狀況還是人們對發展的更全面要求,都不允許後發展國家走發達國家走過的片面發展經濟的道路。面對這種兩難選擇,「中國模式」給出了自己的答案。顯而易見,這個答案不僅是理性的,而且更符合時代的要求與指向。

其四,「中國模式」是一種以人的全面需求和全面發展為依歸的社會發展模式。從抽象的人民、階級擴展到具體、鮮活的個人,從整體的國家、民族擴展到個體的人,都堅持以人為中心的理念,這是一種歷史性的轉變,同時也是一種歷史性的回歸。這裡,轉變是指從片面的、冰冷的社會主義轉向全面的、具有親和力的社會主義;而回歸則是指回歸到經典*主義,即人的全面發展是社會主義應當始終堅持的價值目標。正因為發生了這種轉變與回歸,中國的發展才有了堅實的群眾基礎,顯示出活力與生機。以人為本的價值取向與理念的確立使「中國模式」更加人性化,同時也凝聚了人類文明的成果,使中國與世界更為貼近。

其五,「中國模式」是一種開始關注社會功能、挖掘社會潛力、發揮社會作用的社會發展模式。它意識到國家、政府等傳統政治領域之外的社會空間的真實存在及其對推動社會發展的不可或缺的作用,意識到社會和諧對於化解社會矛盾、凝聚社會力量、促進公民參與的重要意義,因此,自覺倡導建立和諧社會。這顯示了一種新的指向,即從國家政治向非國家政治的轉型。雖說這種指向還不甚明了,但它同以人為中心的理念一起,成為「中國模式」的亮點。因為從單純的國家視野擴展到非國家視野,充分重視、挖掘、發揮社會力量,包括國內公民社會和全球公民社會的力量,這種轉變是一種更具前瞻性的戰略性轉變。它不僅更真實地反映著中國的與時俱進,而且使中國站到了時代的前列。

中國模式篇 探索中的「中國模式」(3)

其六,「中國模式」是一種堅持社會主義,強調民族特色,但同時又倡導不同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共處競爭、對話合作」的社會發展模式。社會主義是中國的歷史選擇,所以在指導思想、價值目標上中國毫不隱諱自己的主張和立場。中國又是一個有著悠久歷史傳統的文明古國,挖掘並發揚中國的民族精神與民族文化,在社會發展中依據自身的情況,走中國式發展道路乃是理中之義。但是,歷史與現實又告誡人類,大千世界是一個多元、複雜的世界,社會主義僅僅是一種目標、價值和制度選擇,還存在眾多的目標、價值和追求。我們必須學會在多樣性的價值、文化、制度、社會中對話與合作,學會寬容與相互尊重,在共存競爭中推動社會的發展和人類文明的進步。中國在明示自身的社會主義追求與實踐的同時,正在由國際社會的習慣性批判者、革命者轉向建設性的融入者、改革者,以負責任的態度參與國際事務。這既是中國的福音,也是世界的福音。

「中國模式」面臨的問題

「中國模式」既然是一種正在生成、正在構建、尚不成熟的社會發展模式,所以面臨諸多問題與挑戰就不足為奇了。比如*、社會不公正、社會貧富差距的擴大;經濟發展的科技含量較低、資源耗損大、環境污染嚴重;市場經濟的不規範、不完善等等都是人們常常提到的問題,無疑應給予高度的重視,並採取有力措施予以解決,否則「中國模式」的活力就會被窒息,其積極影響與意義也會被侵蝕、消解。然而,本文所要強調的問題,則主要著眼於人們對「中國模式」的誤解和擔憂,並認為只有對這些誤解和擔憂給予解釋與辨析,「中國模式」才能獲得更好的理解與認同。

首先,「中國模式」是一種社會發展模式,還是一種社會主義模式。這種疑問的提出並非毫無意義,它實際上涉及「中國模式」在多大程度上和多大範圍內具有可借鑒性。講「中國模式」是一種社會發展模式,就意味著中國的發展模式與道路具有相當的普世性與可比性。它借鑒了人類已有的文明成果,反映了當代人類發展的某些共同性,比如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和諧社會、積极參与全球化和國際機制等等都是人類反思現代工業文明、回應全球相互依存、追求世界和平與發展的成果,體現了人類的共同要求與選擇。正因為如此,所以這些共同點在東亞模式、歐洲模式、拉美模式、日本模式、美國模式中也會有所體現,但其具體的表述方式、表現方法、實施途徑則會反映各國、各民族的特點。這恐怕就是「和而不同」。這裡,「和」乃是關涉人類生存發展之道、基本價值與指向意義上的「和」,違背了就會禍國殃民;「不同」則是文化層面、操作層面、技術層面上的不同。顯然,「中國模式」不僅在文化、操作和技術層面上有其民族特色,同時也反映了現階段人類對社會發展的科學性認識。正是這種認識具有世界範圍內的可借鑒性。忽視了這一點,就難以理解國際社會對「中國模式」的熱衷與讚揚。而講「中國模式」是一種社會主義模式,則著重強調了中國社會發展模式與道路的特殊性,即社會主義的特徵與價值追求,從而難以同其他社會發展模式放到同一框架內加以比較,減弱了其普世性意義。因此有必要對中國模式予以澄清。正像中國的市場經濟首先是市場經濟,但同時又不可能不考慮到社會主義價值與制度的某些制約一樣,中國社會發展的模式也首先是一種共性意義上的社會發展模式,同時又具有社會主義的特色與因素。

中國模式篇 探索中的「中國模式」(4)

其次,「中國模式」能否實現市場經濟與*政治的協調與統一。一種根深蒂固的見解是,市場經濟與*政治的統一隻能存在於資本主義制度之中,而「中國模式」則堅持社會主義,因此市場導向的改革所要求的*政治,很難得到真正實現。這裡的誤解在於,正像市場經濟並非獨屬於資本主義一樣,*政治也不是資本主義的專利。社會主義的中國已把市場經濟作為最基本的經濟形式與制度,但並未因此而變成資本主義。同樣,社會主義的中國也把*政治視為當代人類政治文明中最優秀的成果、最適宜的政治制度予以追求和實踐。換言之,儘管市場經濟和*政治最先存在並實踐於資本主義,但它們本身並不就是資本主義,而是完全可以為其他社會制度所用。所以,講市場經濟與*政治在社會主義中的統一,在理論上是無可挑剔的。當然,這種疑問之所以存在並有相當大的影響,一是傳統的中央集權式的那種被歪曲的社會主義的歷史至今令人記憶猶新;二是改革中的新型社會主義在政治領域中改革的力度及其績效還與其在經濟領域的作為有一段距離。因此,我們有理由說,被歪曲的社會主義不是真正的社會主義,不能以被歪曲的社會主義作為衡量標準;同時,我們也有理由要求加快政治文明的建設,使中國模式的社會發展真正實現經濟、政治的同步與協調。

最後,「中國模式」能否在全球與國家、世界與本土的複雜關係中保持理性的定位,不僅實現自身的和平發展,而且成為公認的國際社會的建設性力量和可信賴的合作夥伴。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發展中國家,同時又是一個正在崛起的大國。這三重身份使中國的發展模式與道路具有了更多的複雜性、敏感性、爭議性。中國要以和平的方式實現發展,維護和推進世界和平,這既是社會主義價值的內在要求,又是後發展國家,特別是一個大國走向繁榮富強的理性選擇。但是,「中國模式」所暗含的中國迅速發展的事實,的確使不少國家感到擔憂,也容易使中國自身陷入盲目自大的誤區。所以,「中國模式」在其發展過程中必須不斷向世人展示其致力於國際社會的和平與發展的誠意與風範。中國是世界的中國,中國的發展離不開世界。中國不僅追求本國、本民族的繁榮昌盛,而且要自覺協調國家利益與人類共同利益、民族要求與人類文明指向的關係,理性地融入全球化,參與國際機制,在國際事務中擔當起負責任的大國的重任,為人類的共同繁榮與進步營造良好的環境。真正做到這一點絕非易事,但只有做到這一點,才能使「中國模式」更有魅力。

蔡拓,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本文選自人民日報出版社出版的《大國策》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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