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年的獎金你媽幾天就花完了,離婚吧,我養不起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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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並不是我想離婚,只是再這樣下去就不是離婚的事情了,我們連自己恐怕都養不活了,我這才結婚多長時間呀,要不是這次我無意間知道這件事,還不知道會怎麼樣呢。
我們是去年十月份結婚的,結婚前我是一直在外面租房子住,我也一直都想買一套房子,就趁著結婚的時候,左右湊錢付了一套房子的首付,每個月的房貸說起來也不輕鬆,也是應了那句話,兜里沒錢,做啥事都沒底氣。
到年底的時候,我這一年的獎金就給發了下來,我的獎金也不算少,好歹也有七八千塊錢。當時也是老婆說的,讓我把將近給丈母娘用,說以前每年年底她都會給丈母娘一個紅包,現在結婚了,就讓我給丈母娘錢,我也沒多想直接就給了丈母娘。其實自從我們結婚以後,老婆和我的錢還都是分開存放的,家裡的各種開支都是用的我的錢,老婆每次回娘家給丈母娘買東西,還是花的我的錢,還房貸我出的錢,給丈母娘看病又是我出的錢。
有時候我問她的工資都幹什麼了,她就說自己存著等以後給我們的孩子用,雖然我心裡也不舒服,不過也不好說什麼。
後來有次我和老婆娘家那邊的一個夥計聊天,那夥計就和我說:「哥們你是不知道,你丈母娘那可真闊氣,就過年那幾天吧,我看她花了一萬多呢,就她身上那件衣服,都三千多塊呢...」當時我就嚇了一跳,這丈母娘也沒什麼收入來源呀,就我過年的時候給了她七八千的年終獎,原本是給她留著以後做生活費的,可是沒想到,她居然沒幾天的功夫就給花光了。
想想老婆自從結婚以後,她的工資我是沒見到,家裡的衣服鞋子包包化妝品什麼的,倒是多了許多。想到這我就嚇了一跳,該不會老婆和丈母娘一樣,都把錢花在這上面了吧。後來當我確定她是用在這上面以後,我就和她離婚了,這實在是我養不起這樣的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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