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靜蔚:中國近現代音樂史學(二)
續 張靜蔚:《中國近現代音樂史學(一)》
二、近現代音樂史研究在新時期:
學術會議與學術爭鳴
近現代音樂史學術會議的召開,是新時期突出的學術新氣象。通過學術會議,檢閱了研究成果,交流了學術研究經驗,組織了研究隊伍,對學科的發展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各個部門,特別是高等音樂院校等,組織了一系列近現代音樂史學科的學術研討會。重要的會議可分兩類:一類是一般性學術研討會,另一類是專題性研討會。
(一)一般性學術研討會
1981年10月在北京舉辦「首屆中國近現代音樂史學術討論會」全體合影(蒲方供圖)
新時期重要的研討會,有1981年在北京召開的「首屆中國近現代音樂史學術討論會」。向會議提交的兩部史稿是初步清理過去研究中「左」的流毒並體現不同特色的史學成果。[1]在本次討論中,就繼續清除「左」的影響、近現代史分期,以及研究隊伍等問題,進行了認真的、深入的探討。這次學術討論會,標誌著這一學科的發展的新起點。
1984年10月,在上海召開了「中國近現代音樂史交流會」。這次會議除討論本學科研究和交流教學經驗外,還對學科重大史學問題進行了探討。[2]特別應指出的是,本次會議著重提出了展開對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的當代音樂史的研究,從而使這一學科跨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會議還提倡各地搞地區專史,以深化通史的研究。
1984年10月在上海音樂學院舉辦「中國近現代音樂史交流會」(孫繼南供圖)
1986年8月召開的「中青年音樂理論家座談會」,雖然不是近現代音樂史學討論會,但也涉及本學科的研究,尤其對總結近百年中國音樂的發展問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會上有人提出「有必要對近百年來的近現代音樂史作一番嚴肅反思和重新評價」,認為鴉片戰爭以來的新的音樂運動「首開歐洲中心論的先河,導致了中國近現代文化史上最大的戰略失誤」;另一方面的意見認為「倘不加分析地一概斥之為『歐洲中心論』,至少是不明智的」,指出「西樂東漸,亦是一股不可阻擋的時代潮流……沒有當時的新音樂運動,就不可能有今天的中國音樂」。[3]這是對近現代時期中國音樂發展的歷史經驗的大討論,是關係到本學科的研究方法和新的研究格局的根本性問題。
1987年10月,在江蘇江陰市召開了「中國音樂史學會議」。有關近現代音樂史學方面,重點研討了四方面問題:一是關於中國近現代音樂史分期問題;二是關於史料的研究和出版問題;三是關於方法論問題;四是關於加強當代(1949年以後)音樂史的研究,以利於從中吸取教訓,推動社會主義音樂發展的問題。
1987年10月在江陰參加「中國音樂史學研討會」『現代史分會場集體留影(蒲方供圖)
1990年10月在北京召開全國藝術、師範院校中國音樂史教學研討會,1998年在湖南嶽陽召開全國中國音樂史教學學術研討會,2000年在山西太原召開中國音樂史教學與學術研討會等。這些研討會交流了經驗,推動了研究工作的進一步深入發展。特別是2002年在福州召開的中國音樂史教學與學術研討會上,討論了「重寫音樂史」的問題。
(二)專題性研討會
新時期的專題性學術研討會,主要是圍繞音樂家進行的專題研究。此領域較1976年以前有較大的突破,表現在對音樂家成長的時代背景、音樂家思想、作曲家的創作及其風格形成的諸多因素、作品的意義和影響、音樂作品的技術問題的研究等方面。最先召開的音樂家專題研討會是「聶耳學術討論會」,於1982年2月在昆明召開。聶耳和冼星海在中國近現代音樂史上具有重要的歷史地位,對這兩位音樂家的研究,往往涉及對中國近現代音樂發展的方向、道路以及與此相關的代表人物的認識與評價問題,因而為音樂理論界和史學界所關注。該學術討論會,就聶耳早期的活動史料、聶耳早期作品和《聶耳傳》的編撰交流了看法。在這次會議上,由程雲等音樂家發起組織了「聶耳學會」(後改為「聶耳、星海學會」),對史學界研究聶耳和冼星海以及革命音樂傳統等問題,起到了推動作用。繼這次會議後,於1985年11月在武漢召開了「中國聶耳、冼星海音樂創作學術討論會」。討論會使聶耳、冼星海的研究產生突破性進展,尤其是在熱情肯定聶耳、冼星海的歷史業績與崇高地位的同時,對以往「左」的影響與干擾有所清除,從而對兩位音樂家本人和同一歷史階段中的其他先行者,作了比較客觀和全面的分析。
具有重要史學意義的關於音樂家的研討會,是1984年6月在成都召開的「王光祈學術討論會」。王光祈是近代音樂理論家,由於他在各種專著中重視中華民族傳統音樂的研究和闡釋,20世紀50年代以來被誤認為是與「五四」精神相悖的「復古主義者」。在這次會議討論中,學者們否定了這一重大誤解,認為王光祈音樂思想是「五四」精神的體現之一,特別是他對民族音樂的認識和研究,具有真知灼見,值得學習和借鑒。這次研討會是學術界進行有準備的、嚴肅認真的專題性學術研討會的開端。與此相類似的是1988年10月在廣州召開的「馬思聰作品研討會」,對這位享譽中外而又歷經坎坷的音樂界前輩進行全面的、公正的評價。這次研討會對馬思聰的音樂創作、音樂思想、作品、作曲技術理論及史料研究,進行了專題性學術研討。
此外,還有「鄭律成研討會」「張曙研討會」等專題研討活動。
對於當時仍健在的音樂家的專題研討會,影響較大的有兩宗:一是1983年在上海召開的「賀綠汀從事音樂活動60年」研討會,另一是1990年5月在北京召開的「呂驥音樂工作學術討論會」。這兩次具有現實意義的史學討論會,對中國近代音樂史的研究,對中國音樂史論的研究以及對堅持革命音樂傳統等方面,都產生了重要影響。
1991年11月3日至7日,由中國音協及其重慶分會在重慶召開「中國現代音樂史座談會」,更全面地對中國近現代音樂史的有關問題展開了討論。五十多位與會者對「五四」以來若干重大音樂史實、人物、作品、思潮和歷史糾葛,從不同視角進行剖析,並展開了不同意見的切磋、交鋒。由於當時大部分發言未發表,難以評說。鑒於本學科長期存在著基礎薄弱而研究工作難以向縱深發展和不能適應教學需要等嚴重狀況,陳聆群特向會議提出了如下八點具體建議:(1)編纂刊印《中國近現代音樂史料大系》;(2)重印中國近現代音樂史上出版的重要音樂書、刊、文、譜;(3)編纂出版代表性音樂家的史料與研究專集;(4)組錄「中國近現代音樂作品音響大全」;(5)編纂出版《中國近現代音樂史圖集》;(6)組錄「中國近現代音樂史資料與作品演出錄像系列」;(7)編刊《中國近現代音樂史研究》期刊;(8)建立中國近現代音樂資料館。這是很有意義的。
(三)學術爭鳴
各種學術思想和史學觀點的討論,更新觀念、探索新研究方法,形成「百家爭鳴」的活躍局面,是新時期中國近現代音樂史學發展的一個特點。
第一,中國近現代音樂史學是一門年輕的學科,從其創建以來,由於受解放區「新音樂運動史」和當時「左」的思潮的影響,其自身的理論和方法不盡完善。在本學科創建初期,近現代音樂史的目標是「寫出一部真正的人民的音樂史」。[4]這一史學思想,無論在史學觀念和具體的學科建設實踐中,都是不切實際的。早在1963年,有人在承認這一史學本體理論的同時,指出「可以要求史稿全面地概括近現代音樂歷史,但不能要求它包羅一切音樂現象」,由這一目標而帶來的「這樣寬廣的研究範圍和眾多的研究對象,困難是極大的」,從實際來看「也沒有獲得理想的效果」。[5]新時期以來,近現代音樂史學本體論和認識論成為探討的中心。1981年,有人指出:「重要的是評價標準。從歷史經驗來看,一是和時代的關係,二是和人民的關係,三是在藝術創造、音樂事業和學術研究上的新貢獻。」「在歷史事件、歷史人物的評價上,不宜輕言方向、道路。」否則對複雜的現象「作簡單的、絕對的肯定或否定,會自己蒙住自己觀察歷史的眼睛」(李業道)。有人指出:「只要對中國音樂有過相當貢獻的人,都要進行研究,根據他們的貢獻和在歷史中所起的作用,給予恰當的評價……首先是實事求是的問題,是根據實際情況來闡述歷史。」(周暢)有人認為,要反對歷史研究中「過分強調政治的決定性作用」,「要真正實事求是地去闡明歷史現象,總結歷史經驗,評價歷史人物和作品」(汪毓和)。[6]有人就史學認識論存在的根本問題,概括為「史學為現實服務的問題、史學的戰鬥性和科學性問題、史與論的問題」等,指出克服上述三方面的片面性,「必須全面理解馬克思主義為歷史科學規定的目的與任務……首先要求的是弄清歷史的真相;進而要求『正確地和準確地描繪真實的歷史過程』……揭示出實際存在於歷史現象中的內在規律」。[7]
第二,關於中國近現代音樂史學研究對象和範圍的討論。這也屬史學本體論。有人主張,近現代音樂史不僅要寫新興音樂發展的歷史,還應包括與人民音樂生活密切相聯繫的民族民間音樂的發展。[8]有人不同意這種意見,認為應以鴉片戰爭以來,中西音樂交匯產生的新興音樂為研究對象和範圍;傳統音樂及其發展,應是民族音樂學的研究領域。為此,建議用「20世紀中國音樂」的概念。[9]
第三,關於中國近現代音樂史分期問題的不同學術觀點的討論。目前的分期,基本上按政治鬥爭史或中國革命史的分期,通稱近現代音樂史。有人主張按音樂藝術發展的特點來分期,即從20世紀新的音樂產生至1949年為近代史,1949年以後為現代史,「當代」指當前,不應有當代史。還有人主張20世紀初作「清末時期」,緊接著是「中華民國時期」等。至1989年,絕大多數史學家仍按傳統的政治分期法進行研究和教學。新的分期尚待研討。
第四,關於史料建設問題。這是新時期音樂史學工作者特別重視的問題。1959年北京「編寫組」的最重要學術成果,即編印了10冊參考資料。但從它的體例看,其完整性和系統性不足,以及印刷(油印)帶來的問題,已完全不適應20世紀80年代中國近現代音樂史學發展的需要。多數音樂史學工作者在探討中國近現代音樂史學建設問題時,都發出強烈的呼籲:把史料建設提到具有戰略意義的高度,以利於中國近現代音樂史學的更大發展。
第五,有關對近代以來音樂道路的回顧與反思,以及「重寫音樂史」的問題,參見本章下文。
未完待續......
以上文字來源於戴嘉枋主編的《中國音樂史學會三十周年》(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印製,2016年),原載於南京藝術學院「中國當代音樂學」課題組集體編撰的《中國當代音樂學》(人民音樂出版社,2006年)。
注釋:
[1]汪毓和《中國近現代音樂史》、陳聆群《中國民主革命時期音樂簡史》。
[2]如有關20世紀40年代批判陸華柏對「新音樂」的看法問題等。
[3]詳見《中國音樂學》1986年第4期。
[4]汪毓和:《有關中國近現代音樂史學建設的三點感想》,載《音樂研究》1986年第1期。
[5]陳聆群:《中國近現代音樂史研究工作中的若干問題》,載《音樂論叢》1963年第2輯。
[6]以上論述均見《音樂研究》1981年第1期。
[7]陳聆群:《反思求索 再事開拓》,載《中國音樂學》1985年創刊號。
[8]同注[4]。
[9]見《中國音樂學》1987年第1期。
責任編輯:楊成秀
技術編輯:林 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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