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文物造假 亟待法律給力(時事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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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文物造假亟待法律給力(時事點評)尹衛國《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11年10月01日 第05 版)「金縷玉衣」騙貸事件揭開了假文物泛濫的冰山一角,據圈內人士披露,文物造假非常普遍,包括北京著名的拍賣公司都無法保證只賣真貨不賣假貨。一些懂行的買家甚至明確告知要買假貨,回去加工後再賣出,以最大限度地牟利。現今文物造假手段五花八門,讓人難以想像。將活羊的腿割開,塞進普通玉石縫合好,一兩年後取出,浸血的玉石可以冒充雞血石賣高價;將現代紅木傢具扔進糞池,浸泡一段時間後撈出就成了「明清傢具」;青銅器用酸梅汁浸泡、酸鹼液煮黑,再粘上銅銹,就變成「古代青銅器」。在景德鎮,元明清瓷器高模擬更是達到了出神入化的程度,專家憑肉眼已很難甄別真偽。一方面是假文物、假古董充斥市場,另一方面是文物鑒定機構良莠難辨,不少「鑒寶」專家皆為錢來,職業道德喪失,只要你願意掏錢,贗品也可出具文物鑒定書。同時,高科技助推了文物造假,儘管這些年熱釋光、化學成分分析、中子測試等科學檢測手段紛紛推出,很多鑒定機構宣稱科學「鑒寶」準確無誤,而事實上科技檢測並非萬能。如陶瓷照X光一秒鐘後就可以「變老」100年,造假高手通過這種手段可以輕易地騙過熱釋光檢測,用現代瓷器冒充古瓷。文物造假皆為一個字:利。如今,中國民間收藏方興未艾,收藏愛好者超過7000萬人,如此龐大的文物收藏市場和由此帶來的暴利,使得文物造假之風愈演愈烈。央視有一個《尋寶》欄目,記者們走遍幾十個城市進行民間找寶,但令人遺憾,收藏者興緻勃勃捧來的「寶貝」,經鑒定90%以上是贗品。更令人震驚的是,這些「文物」大都有鑒定機構或專家開出的真品鑒定書。可見假文物泛濫讓絕大多數民間收藏者做了冤大頭,無疑是一件很「悲催」的事。文物市場亂象叢生,根本原因在於法律缺失。2002年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主要是對文物考古、挖掘、館藏文物的保護進行規範,基本沒有涉及民間收藏鑒定,對文物造假牟利行為缺乏法律規範。顯然,當民間收藏熱如火如荼時,《民間藏品鑒定法》遲遲不能出台,使文物市場出現了法律真空,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又不適用古董買賣。收藏愛好者買了假文物,難以通過《消法》維權、索賠,專家的「鑒寶」失范行為也受不到法律的約束和制裁。顯然,文物市場亂象亟待道德規範與法律監控雙管齊下。一方面,文物鑒定是一門科學和高深知識,不可缺失嚴謹的治學精神與職業操守,對「鑒寶」機構和人員要提高「准入」門檻並嚴加監管。另一方面,法律規範是治亂利器,要打造從文物鑒定、拍賣、市場管理、打擊贗品「一條龍」強有力的監管鏈條。這既是對文物、文化的保護,更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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