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臨床上聯合用藥的有關問題

  農村廣大養豬專業戶與中、小型養豬場長期盲目的濫用抗生素預防與治療豬的疾病,往往在養豬生產中與臨床上造成嚴重後果,應引起高度重視。濫用抗生素主要表現在用藥不對症、隨意加大或減少藥物的使用劑量、改變給葯途徑、藥物配伍缺乏科學性與不遵守藥物的休葯期等。本文就獸醫藥品在臨床上如何聯合用藥、對症用藥,避免濫用抗生素談點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1、濫用抗生素造成的危害

  1.1濫用抗生素會誘發某些抗生素如慶大黴素、卡那黴素、四環素、鏈黴素、新黴素與氯黴素等,損害機體的免疫細胞,抑制細胞免疫和體液免疫,不僅降低機體的抗病力,誘發各種疾病的發生,而且影響疫苗的免疫效果,造成免疫失敗。

  1.2濫用抗生素,可抑制體內的許多敏感菌群,致使體內的正常菌群和真菌乘機大量繁殖,導致形成二重感染,併產生耐藥性菌株,給臨床預防與治療疾病造成很大的困難。

  1.3 濫用抗生素,不遵守休葯期,可造成藥物殘留,其產品對人體具有致癌、致畸、致突變作用,嚴重危害公共衛生的安全。

  1.4 濫用抗生素,有時使用劑量過大,對動物可引發過敏,甚至中毒而造成死亡。

  1.5 抗生素使用不對症,缺乏科學的配伍,其預防與治療效果很差,往往導致治療失敗,增大死亡率,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

  2、獸醫臨床上如何科學合理的聯合用藥

  2.1 抗生素的聯合使用

  2.1.1 青黴素類藥物(青黴素、羥氨苄青黴素、苄星青黴素、氨苄青黴素、阿莫西林、苯唑西林納、美西林等)

  可與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環丙沙星、頭孢類藥物等聯合使用。

  可與金銀花、魚腥草、板蘭根、、蒲公英、青蒿、蘆根、銀花藤、雙黃連、松蘿、天葵、五苓散、麻杏石甘湯等聯合使用。

  不能與四環素、氟苯尼考、替米考星、氯黴素、紅霉素與磺胺類藥物等聯合使用。

  2.1.2 頭孢類藥物(頭孢噻呋、頭孢唑啉鈉、頭孢他啶、頭孢噻肟鈉、頭孢噻吩鈉等)

  可與青黴素類、氨基糖苷類、喹諾酮類、雙黃連、TMP抗菌增效劑等聯合使用。

  不可與氟苯尼考、紅霉素、卡那黴素、四環素、多粘菌素等聯合使用。

  2.1.3 氨基糖苷類藥物(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新黴素、壯觀黴素、阿米卡星、安普黴素等)

  可與青黴素類、喹諾酮類、四環素類、TMP等聯合使用。

  不能與頭孢類、林可黴素、紅霉素、慶大黴素、兩性黴素、磺胺類藥物等聯合使用。

  2.1.4 大環內酯類藥物(紅霉素、竹桃黴素、泰樂菌素、替米考星、北里黴素、螺旋黴素等)

  可與新黴素、氟苯尼考、慶大黴素等聯合使用。

  不能與青黴素類、頭孢類、林可黴素、鏈黴素、卡那黴素、萬古黴素、雙黃連及磺胺類藥物聯合使用。

  2.1.5 林可胺類藥物(林可黴素、克林黴素等)

  可與喹諾酮類、TMP、雙黃連等藥物聯合使用。

  不能與紅霉素、替米考星、頭孢類、氨基糖苷類、多肽類、磺胺類藥物聯合使用。

  2.1.6 四環素類藥物(四環素、土霉素、金黴素、強力黴素、多西環素、米諾環素等)

  可與氟苯尼考、慶大黴素、泰樂菌素、泰妙菌素、新黴素、TMP等聯合使用。

  可與人蔘、柴胡、甘草、清肺湯、竹葉石膏湯、六味地黃湯、白芍、赤芍、黃連、黃柏、、葛根聯合使用。

  不能與紅霉素、卡那黴素、青黴素、多粘菌素B、磺胺類藥物及大黃、犀角、羚羊角、白礬、赤石脂、牡蠣、珍珠母、滑石、硼砂聯合使用。

  2.1.7 醯胺醇類藥物(甲碸黴素、氟苯尼考等)

  可與新黴素、四環素類、粘桿菌素等聯合使用。

  不能與青黴素、頭孢類葯、紅霉素、林可胺類、蜂膠、大黃、卡那黴素、鏈黴素、喹諾酮類、磺胺類藥物聯合使用。

  2.1.8 喹諾酮類藥物(諾氟沙星、環丙沙星、氧氟沙星、恩諾沙星、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沙拉沙星等)

  可與青黴素、頭孢類、林可黴素類、氨基糖苷類、TMP等藥物聯合使用。

  不可與氯黴素、替米考星、四環素、紅霉素、氟苯尼考等聯合使用。

  2.1.9 磺胺類藥物(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間甲氧嘧啶、磺胺對甲氧嘧啶等)

  可與鏈黴素、新黴素、卡那黴素、多粘菌素、制黴菌素、TMP等藥物及黃連素聯合使用。

  不能與青黴素類、四環素類、頭孢類、氨基糖苷類、喹諾酮類、莫能菌類、兩性黴素B等以及山楂、烏梅、山萸肉、五味子、川芎、神曲、麥芽、白芍、赤芍、白陶土、果膠、活性炭、硼砂等聯合使用。

  2.1.10 抗菌增效劑

  可與磺胺類藥物、青黴素類、頭孢類、氨基糖苷類、利福平、土霉素、紅霉素、林可黴素、強力黴素、喹諾酮類、粘菌素類等聯合使用。

  可與黃連素、魚腥草、苦參、蒲公英、女貞葉、青蒿、白頭翁、仙鶴草、馬齒筧、地榆、旱蓮草、忍冬藤、黃苓、黃柏、貫眾等聯合使用。

  不能與四環素聯合使用。

  2.1.11 解熱鎮痛抗炎藥物(阿司匹林、氨基比林、安乃近、撲熱息痛、消炎痛等)

  可與青黴素類、胃復安、皮質激素、夏枯草、穿心蓮、乾薑、秦芄、川芎、赤芍、蜂蜜、荊芥、山楂、秦皮、延胡索等聯合使用。

  不能與頭孢類、前列腺素類、環孢菌素、VA、VC、氯化銨、乙醇、利尿劑等聯合使用。

  2.1.12 多肽類抗生素(多粘菌素、桿菌肽、萬古黴素、維吉尼黴素等)

  可與青黴素類與磺胺類藥物聯合使用。

  不能與氨基糖苷類、慶大黴素、頭孢類、紅霉素、四環素類等聯合使用。

  2.2 抗病毒藥物的聯合使用

  2.2.1 干擾素

  可與抗生素、阿糖腺苷、強力寧、明膠、氟尿嘧啶、VD聯合使用,但不能混合注射。

  可與清開靈、黃芪、柴胡、板蘭根、人蔘、香菇、知母、川芎、茵黃注射液等聯合使用,並能混合注射。

  不能與麻醉藥、鎮靜葯、強的松、葡萄糖注射液聯合使用。

  2.2.2 免疫核糖核酸

  可與各種中藥製劑與細胞因子製劑,聯合使用,並能混合注射。與抗生素聯合使用時不能混合使用。

  2.2.3 阿糖腺苷

  可與干擾素和中藥製劑聯合使用。

  不能與氨茶鹼聯合使用。

  2.2.4 清開靈注射液

  可與干擾素、免疫核糖核酸、轉移因子、白細胞介素、細菌素、溶菌酶、排疫肽、抗菌肽、心肌炎藥物、阿托品等聯合使用。

  不能與青黴素類、阿米卡星、紅霉素、腎上腺素、阿拉明、多巴胺等聯合使用。

  2.2.5 黃芪多糖注射液

  可與干擾素、免疫核糖核酸、轉移因子、白細胞介素、抗菌肽、細菌素、溶菌酶、腎上腺素、利尿劑、抗血壓藥物等聯合使用。

  可與人蔘、苦參、板蘭根、柴胡、當歸、生地、防風、金銀花、麻黃、党參、附子、益母草、山豆根等聯合使用。

  不能與青黴素類、黃連、黃柏、玄參等聯合使用。

  2.2.6 雙黃連(金銀花、黃芩、連翹等)注射液

  聯合用藥參照黃芪多糖,除外還可與青黴素類、頭孢類、林可黴素等聯合使用。

  不能與慶大黴素、卡那黴素、紅霉素等聯合使用。

  2.3 細胞因子製劑的聯合使用

  細胞因子製劑如轉移因子、白細胞介素、抗菌肽、溶菌酶、細菌素等可相互聯合使用,可與各種中藥單方注射液混合使用,可與各種抗生素聯合使用,但不能混合使用。

  不能與酸鹼性溶液與葡萄糖類溶液混合使用。

  3、聯合用藥注意事項

  3.1獸醫臨床上要根據藥物的性質與藥理作用,針對疾病的病原體和臨床特徵,科學合理的聯合使用藥物,以擴大抗病毒和抗菌譜,增強對病原體的殺滅作用,減少耐藥性的產生,以提高藥物預防與臨床治療的效果。

  3.2當臨床上出現多種病原體混合感染與繼發感染或產生嚴重耐藥性菌株時,應及時採取聯合用藥,以充分發揮各種藥物的協同作用與促進作用,可有效的提高臨床防治效果。

  3.3不科學、不合理的聯合用藥,不僅不能提高臨床防治效果,反而會影響與降低藥物的療效,增大藥物的不良反應,延誤患病動物的病情,誘發耐藥性菌株的出現,導致二重感染,產生嚴重後果。

  3.4不合理的聯合用藥,往往造成藥物配伍禁忌,使藥物產生相互干擾,出現沉澱、渾濁、降效、失效,嚴重者引起動物中毒、過敏,甚至死亡等。

  3.5細胞因子製劑(基因工程藥物)不能與抗生素混合注射,但可以聯合使用,分別肌注。否則,藥物失效。細胞因子製劑與中藥製劑聯合用藥,可混合肌注,也可分別肌注,能顯著的提高藥物的協同作用與促進作用,增強臨床防治效果。

[責任編輯:陳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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