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奴十二年》:奴隸·自由·人性

2014-03-02 22:07 

瑪格麗特·米切爾的《飄》的前半部分描繪了美國內戰前的南方的歌舞昇平之景,除了美麗的郝思嘉、英俊的阿希禮、亦正亦邪的白瑞德這些主角之外,還有一位不容人忽視的黑人嬤嬤。嬤嬤雖然是奴隸身份,卻可以管教主人家的小姐們。

這樣的溫情很容易讓讀者們忽視奴隸制度的罪惡。

《為奴十二年》是所羅門·諾瑟普的自傳體小說。滿行皆是血淚,字字都含心酸,讓人不忍卒讀。所羅門·諾瑟普遭綁架後,被奴隸販子賣到南方為奴,經歷了十二年凄慘的奴隸生活,滄桑輾轉,最終才重獲自由,與家人團聚。

在書中,我們可以看到,所羅門·諾瑟普、亞瑟、羅伯特這些因遭受綁架而被迫淪為奴隸的人,最初由自由人突然變為奴隸時的憤怒與反抗。只是,在奴隸販子的打罵折磨虐待之下,為了求生,他們不得不一一屈服,隱姓埋名,承認自己生而為奴、並非自由人。

人都有對生的渴望、求生的本能,活著是一切的希望。為了實現某一理想而苟且地活著遠比一死了之更加艱難。

在書中,所羅門·諾瑟普不止一次表達出生不如死,寧可就此死去;但是他依然選擇活著為奴,因為他心中仍有希望,他期待著有一天能夠恢復自由身、回到他的家鄉、擁抱他的妻兒。

人,只有心懷希望,才會努力地活著。而不是渾渾噩噩地混吃等死。

那些不曾感受過自由的奴隸們,雖然也會因為不堪壓迫而逃跑、反抗,但是他們的思想覺悟顯然不如所羅門·諾瑟普,他們抗爭的目的不是平等與自由,只不過是為了讓自己過得稍微好一些。

正如所羅門·諾瑟普在書中對女奴帕茜的描述:「她不知道物質享受與精神享受的區別,在她看來,幸福,就是不受鞭打,免受勞役,不受主人和監工的殘酷虐待。快樂,就是能好好休息一下。」

而奴隸們九死一生、歷經千辛萬苦、抗爭而來的逃跑,其實不過是從這個殘暴的主人處回到待他們稍微好一些的舊主人處。

在南方盛行奴隸制度的大環境之下,奴隸們其實無處可逃。要想讓奴隸們獲得真正的自由與解放,只有廢除奴隸制度這一條路可走。正如所羅門·諾瑟普本人最終是因為紐約州的《使本州自由公民免遭綁架或淪為奴隸之保障法令》而獲救。

《為奴十二年》這本書更揭露了血淋淋的慘不忍睹的人性。

「慘無人道的奴隸制扭曲了他們的人性,人類美好的情感都被殘酷和暴戾所取代。... ...在這種社會環境下,談何尊重生命,關愛生命?」

誠然,並非所有的奴隸主都是殘暴不仁的;也有像威廉·福特、麥考伊小姐這樣天使般的好人

但是,這裡我想提及的悲催的人性不是在這種人剝削人的罪惡的奴隸制度下被湮滅的善良;而是,奴性。

我覺得,人,或多或少都會有一些惰性,而這種惰性蔓延開來,便有可能演變為奴性。不思考、不做出決定、便不用承擔責任。所以,歷史上才會有那麼多被鼓動的無知的人們。雖然他們不是奴隸,但是他們體內的奴性卻被激發出來。

甚至,一直渴望自由的所羅門·諾瑟普也會有這樣的想法:「南方的奴隸,吃主人的,穿主人的,挨主人的鞭子,凡此種種,但只要能受到主人的庇護,就比北方自由的黑人更幸福些。」

而其他的那些沒有嘗過自由滋味的奴隸們呢。

所羅門·諾瑟普在「奧爾良」號上認識的黑人姑娘瑪利亞,外表美麗,內心卻是自負而又無知的。「她覺得去新奧爾良是件大好事,憑她的姿色,一定會被帥氣而富有的單身男子買走。」因此,在其他奴隸們的面前,她總是一副高傲無比的樣子。

雖然,書中沒有記錄下瑪利亞後來的生活足跡;但是,我們不難從其他漂亮的女奴身上看到瑪利亞未來歲月的模樣。

帕茜「不幸地遇到一個好色的老爺和一個嫉妒心極強的太太。那雙色眯眯的眼睛讓她瑟瑟發抖,而另一個女人則把她的命玩弄於股掌之間。」帕茜就夾在這兩個人之間,終日過著暗無天日的悲慘生活。

只是帕茜的命運並非女奴中最凄慘的。從了奴隸主、甚至為主人生下女兒的伊萊扎最終不但沒有獲得自由身、甚至依然逃不脫被轉賣的命運,最終因為思念被迫分離的子女鬱鬱而終。而她的女兒,年僅七八歲的小埃米莉,卻被奴隸販子「囤積居奇」,因為他認為這孩子將來會給他掙大錢的,她是個美人胚子,過幾年等她出落成標緻可人的大姑娘,新奧爾良會友成群結隊的男人願意花五千塊錢買下她。毫無疑問,母親的命運會在女兒的身上重演。

奴隸們最怕的大概就是骨肉、愛人之間的生離。生活已經如此苦澀,命運已經如此凄慘,如果連他們的心中最柔軟的那一絲溫情都要剝奪,這讓他們何以為生?所以,很多奴隸都會哀求主人將自己的親人一同買回。這是他們「苟且偷生」的唯一慰藉。(《為奴十二年》書評/Sof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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