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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之辯——常識之辯,常熟之辯,非常規之辯

常熟之辯——常識之辯,常熟之辯,非常規之辯

(2012-03-30 23: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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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常熟農民工自衛菜刀隊砍刀隊常熟法院湖南打工仔雜談 分類: 熱點案例

常熟案庭審十天,我堅持了七天,最後我實在感到在這個法庭上繼續堅持下去,去為那些常識而辯護,實在是一種職業的恥辱。在常熟,真的還需要辯護嗎?我覺得首先需要解決的是常識和良心的問題。常識又包括法律常識和社會常識,而在常熟的司法體系中,這兩種常識都那麼稀缺。良心,似乎又在法庭之外隨處可見。

很久以前,湖南向我發來求救,我勉強答應,因為我不覺得這樣的案子還需要我來辯護,很久以後,一群來自全國各地的援助律師先後介入,我還是覺得需要等一等,我不相信這個案子還會有審判。但是我也在這個案子的考量中失去了常識。

常熟,他們還要審判。

開庭前一天我推掉所有的事物來到常熟,迎戰這場終於到來的無奈之辯。原本我以為即便開庭大不了一天就可以開完,但是我沒有想到,他們為了做成「鐵案」把原本一小本案卷變成了幾十本,還附帶了上百G的光碟。這樣的準備對於這樣的案件,其實昭示的就是一種毫無法律常識的判斷。

我讓同行將委託手續和公函帶到法院,不久同行電話回來說法官要見我,我還以為他們會重視一個律師的意見。到了法院,我看到一場無異於審判的陣勢已經拉開,他們要給我做筆錄,執業十幾年來大大小小的案件不知經歷過多少,法官要給律師做筆錄,而且還是在沒有介入案件之前,這還是第一次。他們甚至把筆錄的頭都寫好了。我告訴他們,不要費力了,我不會給你做筆錄的,做了也不會給你簽字,有什麼話你就直說吧。他們還不說。於是我就直截了當問:你們是不是看我今天才來,怕我提出要給三天準備辯護的時間這個問題啊,如果是,就不要麻煩了。我的當事人有兩名律師,那名律師很早就介入了,我不會提這個問題。

說這話後那位女法官,就是該案的審判長就臉色一黑說道,你不做筆錄我就不接受你的手續。這一刻我惱了:你說什麼,你是幹什麼的,你有什麼權利不接我的手續。當事人在法院審理期間任何時候都有權委託辯護人,還沒開庭你憑什麼不接我的手續。後來在幾位律師的勸說下我還是在他們做的筆錄上籤了字,以給他們一個台階,我怕他們交不了差。

接下來的庭審我在七天之中見識了這個法院的種種常識之錯:

他們不知道被告人申請法官的迴避的申請需要院長決定

他們不知道被告人對於駁回申請還有一次申請複議的權利

他們不知道問被告人申請公訴人迴避需要首先問明申請何人迴避和迴避的理由

他們不知道對於申請公訴人迴避需要由檢察長決定

終於他們完全忽視了被告人對於申請公訴人迴避這個環節,不僅沒有交由檢察長決定,甚至連當庭駁回的程序都沒有,他們真的徹底忘了

但是我沒有忘記,我提示了他們

他們還是格殺了被告人的這個權利,而這恰恰是一個憲法權利

庭審開始後他們似乎不知道有個非法證據排除的程序

當我們反對和抗議了後他們才休庭發現自己錯了,於是開始了非法證據排除的審查程序

遺憾的是他們把辯護人提供的非法證據的線索當成了需要當庭質證的證據,並交由公訴人決定是否播放錄像,同時由公訴人決定播放的內容,他們完全搞不明白辯護人提供的線索不是控辯雙方質證的證據,僅僅是法官審查的線索而已,甚至當辯護人說我不提供你要看的全部錄像時,審判長又暈了,還要公訴人定奪。那一刻,他終於把審判權交給了公訴人。而自己變成任由擺布的對象,看到這些我又深感同情

還不能用遺憾來形容的事情終於發生了,控辯審看了三天錄像,審判長把證人的隱私全部泄露了。公開審理的案件他們儘管不全部公開但是還是他們有選擇的公開了。我們需要公開審理的時候他們限制旁聽,我們認為需要部分播放的時候,他們強行播放涉及證人隱私的內容而不知道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當我們提及此事的時候,他們又慌張了,開始把責任推給律師

但是這一切還都可以用遺憾或者很遺憾來形容,只有當你在現場看了整整三天的錄像後,聽到到審判長說對「此證據不屬於非法證據不予排除」那一刻,你會瘋掉。因為沒有人要求他是否排除這個「線索」,辯護人提供這個線索要他排除的是另外的37份「證據」。那一刻我想公訴人也會瘋掉,因為公訴人反覆聲稱這份錄像「不作為證據提交」,而審判長作出的決定是「不予以排除」。他們雙方的尷尬可想而知

再一次我強烈提示,審判長你錯了,我們給你提供的是違法證據的線索,你怎麼把他當成了是否需要排除的證據了,他還不予理睬,再次強烈提示,終於他聽明白了,休庭

然而休庭後的結果更是令人啼笑皆非,休庭後合議庭作出的結論是在還沒有看錄像(線索)時,非法證據已經全部排除了,這個真得很雷人啊

只能說,常熟這個法庭,對於最高院早在2010年7月1日就開始實施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完全陌生

接下來證人出庭作證,完全失控,合議庭根本不知道什麼時候需要證人出庭作證,一大幫證人天天等在法庭外候證

第一個證人作證,控辯雙方問話完畢後本應讓證人退庭,但是審判長居然讓證人繼續在證人席位上旁聽,辯護人提示審判長證人該走了,證人不能旁聽,審判長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反覆問公訴人,公訴人反覆說清審判長決定,一時間,他們都無所適從

接下里的庭審證人(砍刀隊)出庭作證,這哪裡是作證,完全是在展示黑惡勢力的囂張,其氣焰堪比在他們自己的地盤,有的對所有發問,一律使用外交辭令「無可奉告」;有的當庭吼叫「我要殺人,我要殺所有的人」;有的狂言「我帶刀上樓看看是不是有耍猴的」;更有的猖狂到威脅整個法庭。面對這種所有人永遠不會再有機會在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庭上或者影視作品中再次看到的場景,審判長卻一反對辯護律師的威猛和嚴詞,一言不發,默默地看著這群「砍刀幫」在法庭上的鬧劇。即便這樣,這個法庭還安排一個連名字都不敢用的假記者專門描寫醜化辯護律師形象的文章,極力掩蓋砍刀隊的種種惡行

公訴人每當出現砍刀隊新的犯罪線索和犯罪工具藏匿地點時就立即打斷,與審判長一唱一和企圖掩飾黑惡勢力的犯罪,終於在辯護律師的強烈反對下休庭向領導彙報

然而新一輪的開庭之後,審判長每每遇到涉及該案背後黑幕就嚴厲打斷辯護人發言,和公訴人一起共同築起一道為黑惡勢力辯護的銅牆鐵壁

無恥還不僅如此,緊接著湖南、江蘇、上海的律師同時接到司法廳局的電話。告狀了!

然而這一次他們錯誤地估計了形勢,每一個司法局都告訴參與辯護的律師們,堅持依法辯護,我們支持你。常熟,他們還沉浸在若干年前的司法亂象之中,並且自以為別人也與他一樣。在常熟,也許政治消息並不像經濟消息那樣靈通

再說公訴人為黑惡勢力當庭辯護,直奔主題,在砍刀隊自己還沒有辯護時,急不擇路地忙於為砍刀隊辯護,讓旁觀者都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他們為砍刀隊的「殺人」辯護,為砍刀隊的「無證駕駛撞人碾過去逃匿」辯護,為砍刀隊24人居然還被打走鳴不平,他們支持暴力專業替人討債,他們認為賭債需要維護

諸如此類,凡此種種,不足而論,大量故事,也懶得細說

......

最後我只想說,常熟打工仔自衛案第一季的一審,那份已經被撤銷的判決書,快一年了,他們還沒有發給被告人的近親屬。也許他們還不知道將判決書送達給被告人的近親屬是他們「應當」做的。規定就在那裡,182條。需要解釋嗎?也許不解釋他們還真找不到。當然這個判決已經無效了,但是正因為如此,也還應該讓人們,讓那些孩子的父母看看你們是怎麼判的,你們判決的理由是什麼,看看你們為什麼錯了。其實,不發判決書的本身就錯了,但你一直不知道!

一些重大的案件,一些複雜的案件,一些棘手的案件,一些狡猾的男人躲開了

於是,一些女人們在鮮花和褒獎的誘惑下衝殺而出

從北海到貴陽,從貴陽到常熟無不是這種安排

其實早在山城重慶,從那些光鮮的「十佳公訴人」,從那個什麼「寧」,到那個什麼「萍」都是如此。有人說,我曾在某個法庭上將全國十佳公訴人說哭了,我並沒有在意。的確,他們有帶著紅花的時刻,也有握著領導大手時的激動,但是社會早已證實那不過是一朵朵白日的「曇花」。

法庭上、公訴席上的女人們,庭下,你也許會有溫情的柔腸,所以,庭上不是你們玩耍的戰場

如果真有大愛,如果真有大智,如果心存良知,如果胸懷大志,到那時再來,也不為遲

正義也許遲到,但不會缺席

在面臨樸素的正義觀,在需要解釋普通常識的常熟,我的辯護應該只有十個字:

「龍雲中無罪,請立即釋放」

很久我都不想寫博客了,這一次,良心的底線觸及了我,有感而發在這個深夜或者凌晨。我們沒有收一分錢,我們至今還自己貼著路費地被人辱罵,我們不為名氣,名氣已經讓我在選擇逃避了。但是每一次我都控制不住內心的那一份衝動,名為正義,實為常識。這六個湖南的孩子與我毫無關聯,但是這個案子觸動了我們內心深處的神經。正應了那句話:無窮的遠方,無數的人們,都與我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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