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出軌真的比肉體出軌更嚴重嗎?
文/ 方不見
最近發生了一件讓人炸鍋的事情,一個朋友的男友出軌了,和別的女孩上了床,朋友問我該怎麼辦,該不該原諒。
我問是怎麼回事。朋友說,那個女孩是她男友在微信上認識了,聊了幾次就見了一面,然後喝了點酒不知不覺就睡到一起了,但是男友保證絕對不喜歡她,只是生理需求才和她睡了。
我打斷朋友的話說,所以他只是肉體出軌,而精神上是堅貞不二的?
朋友點了點頭說,他是這麼說的。
其實網上關於精神出軌和肉體出軌哪個更嚴重的討論早就劃分了陣營
我倒覺得精神出軌一開始就是個偽命題,試問一下那些說只是肉體出軌的人,你能把你的精神從你的肉體里拿出來嗎?
事實上精神出軌是因,肉體出軌是果,有因是每個男人的動物天性使然,能控制這個因不讓果發生依舊可以算是個好人,如果控制不了因,隨其讓果發生,那麼就算不上個好人。
史鐵生先生在《靈魂的事》里有這樣一段敘述:
我知道一位現代女性,她說只要她的丈夫是愛她的,她丈夫的性對象完全可以不限於她,她說她能理解,她說她自己並不喜歡這樣但是她能理解她的丈夫,她說「只要他愛我,只要他仍然是愛我的,只要他對別人不是愛,他只愛我」。
可是,當那男人真的有了另外的性對象而且這樣的事情慢慢多起來時,這位現代女性還是陷入了痛苦。
不,她並不推翻原來的諾言,她的痛苦不是因為舊觀念的遺留,更不是性忌妒,而是一個始料未及的問題:「可我怎麼能知道,他還是愛我的?」
她說,雖然他對她一如既往,但是她忽然不知道為什麼他還是愛她的。她不知道在他眼裡和心中,她與另外那些女人有什麼不同。她不知道為什麼她不是與另外那些女人一樣,也僅僅是他的一個性對象?
她問:「什麼能證明愛情?」一如既往的關心、體貼、愛護、幫助……這些就是愛情的證明么?可這是母愛、父愛、友愛、兄弟姐妹之愛也可以做到的呀?但是愛情,需要證明,需要在諸多種愛的情感中獨樹一幟表明那不是別的那正是愛情!
那麼有別於母愛、父愛、友愛、兄弟姐妹之愛的就是性了,如果性都可以隨便給予的話,那麼愛情也就蕩然無存,無法證明了。
就像我永遠不會相信有些人標榜我吸煙,我喝酒,我紋身,我吸毒,我約炮,但我是個好女(男)孩一樣,這樣的話除了騙自己和傻逼外沒什麼卵用。
出軌也一樣,什麼我只是肉體出軌,精神上依然摯愛於你,性是愛情里最神聖的一部分,如果這一部分都被如此輕率地踐踏,那麼愛情又談什麼神聖,婚姻又該如何維持?
出軌就是出軌
沒有什麼精神出軌和肉體出軌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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