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須提高四種能力
發展是政績,穩定也是政績,沒有穩定的環境,經濟社會就不能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當前,我市正處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同時又處在社會矛盾凸現高峰期,努力提高領導幹部應對和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的能力,是各級黨委、政府亟待研究解決的重大公共治理課題。提高領導幹部應對和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能力,應從以下四個方面著力。
一、要提高癥結認知的能力
群體性突發事件大都是一種以非正常手段為表現形式的突發性過激行為,具有明顯過激性和不同程度的破壞性,但群眾反映的訴求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屬於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的矛盾。妥善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必須認真分析引發群體性突發事件的癥結所在。從近年各地發生的群體性事件分析,癥結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歷史遺留問題的沉澱。企業改制工作不徹底,城市建設拆遷安置補償標準不統一、失地農民就業無保障、涉軍群體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問題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成為歷史遺留問題,難以解決。二是改革措施的出台觸及特定群體的利益。例如,近年各地發生的計程車罷運事件大部分是因政府在實施改革過程中觸及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在一定條件下矛盾激化導致群體事件發生。三是幹部作風不實、方法不當引發突發性群體事件。有的幹部在日常工作中不注意傾聽群眾的呼聲,不關心群眾的疾苦,群眾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使小矛盾激化成大矛盾,最後釀成群體事件;有的幹部工作作風簡單粗暴,以權壓人,應付了事,甚至對反映問題的群眾動輒喝斥打罵,導致矛盾升級,引起群體事件。四是群眾的民主意識逐步增強,但法制觀念淡薄。部分群眾存在著「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的造勢心理,認為鬧事是解決問題、獲取利益的唯一辦法,故意擴大事態,聚眾鬧事。近年來,部分群眾在涉及醫患糾紛、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的處理時,錯誤地認為聚眾鬧事可以引起政府的關注和領導重視,能儘快解決問題,便聚集起來尋求解決的辦法,使本來按法律程序能夠得到解決的矛盾演化成突發性群體事件。
二、要提高管理危機的能力
群體性突發事件的「突發」,並不完全是突如其來,其出現之初,總會有這樣那樣的跡象。有些領導幹部之所以在預防和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方面處於被動狀態,主要是管理危機的能力不強,對群體性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缺乏規律性的認識,對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缺乏敏感性,沒有積極主動地搜集掌握當地的不安定因素。實踐證明,對突發事件的性質、發展趨勢、社會影響等作出準確及時的判斷和評估,並迅速作出敏銳的洞察與反應,是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從最壞處著眼爭取最好結果的根本前提。一是要時刻保持強烈的危機意識和憂患意識,善於從穩定中預見危機,從有利中發現不利,加強對各種傾向性、苗頭性因素的監測和信息收集,真正做到見微知著,未雨綢繆,把問題化解在初始狀態。二是要建立工作預案,在情報信息、力量建設、裝備配備、現場處置、輿論引導等方面,完善符合實戰要求的應急預案,增強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要遵循客觀規律,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類型、不同特徵、不同表現方式,充分借鑒外地成功經驗,運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將危機引入「預定軌道」,達到實施有效控制的目的。四是要完善應急工作機制,加強應急隊伍體系建設,把個體的、分散的人力物力整合起來,從而發揮出整體的最大優勢。
三、要提高現場處置的能力
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必須行動迅速、措施果斷、處置有力。主要領導幹部要立即趕赴現場,快速掌握情況,及時制定措施,果斷應對處置。要區分不同情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情施策,因人制宜,及時疏導化解矛盾衝突,及時平息事態,努力構建高效率的群體性突發事件應對機制。特別是要著力強化責任意識,帶頭落實責任制。遇到急難險重任務,領導幹部要親臨一線、靠前指揮,要有身先士卒的大無畏精神,處變不驚,沉著應對,直面現實。要查清原委、掌握政策、講究方法,既要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又要加強對群眾的思想教育,既要堅持依法處理又要積極疏導群眾情緒,決不能消極觀望、逃避責任、貽誤時機、激化矛盾。要能保持克制忍讓,頂得住壓力,聽得進閑語,放得下架子,經得起衝擊。要始終保持良好心理承受力與心理素質,心靜淡泊,心地坦蕩,一身正氣,一心為公,泰然處事。
四、要提高應對媒體的能力
群體性突發事件常常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因此,各級領導幹部要重視媒體,提高與媒體打交道的能力,敢於面對媒體,敢於在媒體監督下開展工作,善於藉助媒體加強與社會、與人民群眾的溝通與交流,努力與媒體形成良好的合作機制。要善於提高群體性突發事件的信息公開化、透明度,防止不切實際的誤導;要讓社會公眾及時準確地了解事態的進展情況,引導公眾的態度和行為。要勇於直面媒體,及時、準確地向媒體提供關鍵信息,避免或削弱其他社會輿論對媒體的影響,力求創造政府與媒體、公眾的共識,形成一個有利的輿論環境;要針對解決事件發生相應的問題,巧選角度,注重時效,選取最能吸引群眾注意力、最有利傳達政府意見的主題來認真處理和發布信息。在處置過程中,應分階段採取不同的策略,事件早期,要臨危不懼、處變不驚,要把握好先機,引導媒體客觀公正地進行報道,並及時披露相關最新信息;事件中期,要面對媒體,發布採取的具體措施及取得的效果,展示處置危機的具體行動,儘早贏得廣大公眾的諒解和信任;事件後期,要利用媒體重建聲譽,重塑形象。同時,在日常工作中要特別重視維護同媒體的和諧關係,如主動與網民互動交流,在法規和行政決策前通過網路徵求意見、完善新聞發布制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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