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拍上訪被送精神病院續:警方稱其收上訪人錢
「男子拍攝聚集照片被送精神病院」追蹤
本報訊(記者 陳寧一) 湖北十堰市警方將彭寶泉和鄧復華送進精神病院一事,又有新進展。昨天,家屬到醫院要求領回彭寶泉未果。警方稱,彭寶泉接受上訪者1萬元「交通費」。
警方稱兩人收人錢財
4月9日上午,近30名十堰市五交化有限公司職工,在宏正酒店門口反映問題。一名參與者介紹,活動持續了約30分鐘後,當地警方出動,帶走了12個人,其中包括彭寶泉和鄧復華。聚集參與者表示,與彭寶泉不熟,他拍了幾張照片,被警察帶走。10日凌晨,彭寶泉和鄧復華被送往茅箭精神病院。警方說,兩人均患有精神病,兩人正接受觀察治療。
13日,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副局長敬建軍向記者出示了一份收據,他說這是上訪者提供的彭、鄧二人收受上訪者一萬元錢的收條。
收條上寫:收到原五交化職工維權代理工作交通費一萬元整,落款為彭寶泉和鄧復華,簽字時間為2010年元月22日下午。
警方介紹,上訪者的筆錄顯示,彭、鄧兩人先為上訪者寫了材料,然後參與策划了4月9日的聚集事件。
原五交化公司兩名上訪者稱,上訪者中確有人向她們集資,「當時每人一百,自願集資,說是複印資料、通訊等費用。」
彭寶泉家屬稱,不知道彭收錢之事,並懷疑收條是否真實,「起碼應該對照筆跡,確定真偽才行」。
敬建軍表示,收錢一事,還在調查,具體如何處理還沒確定。
家屬要求彭寶泉出院未果
13日下午2時,彭寶泉前妻和妹妹到茅箭精神病院,要求辦理彭寶泉的出院手續。
「我們找到院方領導,要求領回彭寶泉。」彭的妹妹彭秀敏說,院方解釋說,由於人是警察送來的,必須要警方簽字。
至晚上8時40分,家屬等待警方到病院簽字,其間多次聯繫警方,但仍不見警察前來簽字。
「他們說過來,讓我們先等著。」彭秀敏告訴記者,晚上7時許,哥哥的前妻葉克風的同事來到醫院,告知領導要找葉談話,並將其接走。
8時30分左右,彭寶泉75歲的父親趕到醫院。此時,彭秀敏也接到單位電話,領導也要找她談話。不久,單位來人將彭秀敏接走,彭父一起離開。
警方認定依據或張冠李戴
另外,警方在4月12日的通報中稱,詢問過程中彭某稱:南水北調工程是其引進的,十堰2060個億也是其引進的。由此,警方認為,彭邏輯混亂。
知情者介紹,此話出自另一被送精神病院的鄧某之口,數字是26億,而非2000多億,可能是看守協管員轉告警察時,導致張冠李戴。
疑點
彭寶泉曾兩做精神鑒定
家屬介紹當時為推責謊稱彭有精神病
茅箭精神病院稱,判斷彭寶泉有精神病,根據有三:一是與彭交流的情況;二是警方介紹的彭的行為,三是既往病史。
院方介紹,2008年,彭寶泉競聘失敗後與單位發生矛盾,因妨礙公務罪被判刑一年。彭寶泉被判刑後,家屬懷疑其出現精神問題,要求做精神鑒定。
2008年7月4日,茅箭精神病院為彭做了精神病鑒定。鑒定稱,彭的前妻葉克風證詞顯示,彭於2005年被迫下崗,精神受打擊。2006年8月,彭被打傷後,精神受到更大創傷,行為漸漸不正常。
證詞中,這些不正常表現為:1.易怒,情緒失控,提起單位或有人問起眼睛受傷之事就特別激動;2.多疑,一直懷疑有人陷害他;3.不願與家人或親朋交流。4.自虐。
鑒定最後判定為偏執型精神障礙,無責任能力。家屬認為,這個結果意味著彭不需要服刑。
後來,警方又委託武漢市精神病院司法鑒定辦公室鑒定。該機構鑒定稱,彭母有精神病史,姨媽患精神病,彭最後發展到辱罵威脅公安人員。鑒定結論是彭符合「CCMD-Ⅲ中偏執性人格障礙伴超價觀念」診斷標準,評定為限定責任能力,認定彭負部分責任。最後,彭寶泉領刑一年。
昨天,葉克風告訴記者,當初說彭有精神病,是為了幫助其逃脫法律責任,「我至今認為他沒有精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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