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小說之三:細節

作者:黃國榮關於小說之三:細節 小說人物的靈魂,不是靠作者說出來的,說一個人如何如何那是給人寫鑒定,寫悼詞。人物靈魂是無形的,作者說他如何如何仍然是無形的,從無形到無形還是無形,無形的東西要靠有形的東西來揭示,人物的靈魂要靠有形的細節來展現。 細節是人物的行為,或一個動作,或一個眼神,一睥一瞪,一顰一笑。能成為小說的細節的行為,必定是與人物的個性相吻合,所以,它必定是獨特的、生動的、逼真的、新穎的,而且是只能屬於這個人物的。這是小說對細節的客觀要求,做到了這一點,細節就會讓讀者感受到人物靈魂的獨特、生動、逼真和新穎,就會撥動讀者的心弦,牽動讀者的情感。 細節是小說的活力。小說故事僅僅是小說的框架,細節是小說的血肉;故事是作家編出來的,但最天才的作家無法編造人物真實的行為細節。細節只能到生活中去感受,從生活中提煉;作家憑空生造出來的細節,不會合乎人物的個性,不合乎人物個性的細節不會有生命力,更不會讓讀者心動,只會讓人倒胃口。 真實的細節依賴於作家對生活的體察和敏銳的視角,細節不一定都是作者親歷,也不一定是作者親見。但它必須是建立在作家對所寫人物性格與心靈的完全把握和掌控基礎之上,作家完全掌握了人物的心理,人物的所思所作所為,並不是憑作家的個人意願去行事,不是作家要他去如何為人如何做事,而是作家無法左右人物地跟著人物走,以致人物的行為和心理讓作家意外而吃驚。小說人物只有在作家心目中成熟到這種程度,人物的個性和靈魂才能確立,人物在小說環境中不是可以這樣想,也可以那樣想;可以這樣說,也可以那樣說;可以這樣做,也可以那樣做;而是必定這樣想,必定這樣說,必定這樣做,而且是只有他才能這樣想,這樣說,這樣做。比如魯迅先生筆下的阿Q,他被閑人打了,只有他心裡才這麼想「我總算被兒子打了,現在的世界真不像樣……」;當他和別人發生口角時,也只有他會瞪著眼說,「我們先前――比你闊多啦!你算什麼東西!」阿Q向吳媽求愛,也只有他會直截了當說「我和你睏覺」;阿Q有了錢,他跑到酒店,也只有他會「從腰間伸出手來,滿把銀的銅的,在櫃檯上一扔說,『現錢!打酒來!』阿Q被押赴刑場,看到人群里的吳媽,也只有他會羞愧自己沒能唱幾句戲,於是喊出了「過了二十年又是一個……」。他若不這麼說不這麼做,他就不是阿Q。 成功的作家寫小說都注重寫細節,小說中的人物之所以能讓讀者喜愛,以致為他們心痛、為他們動容,是因為小說中的細節賦予了他們獨特的個性,他們的靈魂已為讀者所接受併產生了共鳴。《兵謠》中的古義寶到醫院看病號,先去獻血再去看戰友;給學校送「毛選」故意把發票留下;他給小推車打氣,請一班長幫忙按氣管,一班長只當沒聽見;他「發配」到農場,雨中看著小蟲子在水凼里掙扎到淹死而頓悟等等細節,可以讓讀者看到他失去自我、失去戰友和自我反省的心理軌跡。青年評論家北喬在他的《鄉村歌謠》中說,「《鄉謠》闡釋了一個亘古不變的人生命題:食色性也。在這裡,人們為了活下去,拋棄了許多做人的尊嚴。周菜花與許茂法食與性的交易,令人震撼,卻無法讓人唾棄。這個活生生的畫面像根釘子似地楔進讀者的心裡,即便有一天,忘記了《鄉謠》的故事人物,但這根釘子恐怕難以從心上拔出。」真實的細節會有這種魅力,我相信邱夢山冒死立軍令狀奪無名高地,奪下無名高地卻跑到芭茅叢中痛哭,被俘後在俘虜營病床上醒來拿輸液的針頭宣判自己就義,交換回國後他借擦汗故意向妻子岳天嵐袒露胸前的胎記,而妻子為了兒子的前途,只當沒看見,反而宣告他她丈夫絕不會當俘虜,邱夢山心裡痛得再抬不起頭等等細節,會讓讀者記住他的。 小說細節真實,並不是照搬生活真實,把生活中的真事搬到小說,可能反會讓讀者感覺不真實。作家所寫細節,可能是已經發生過的,但更多的是可能發生的。作家的才能不在真實地再現已經發生過的,而在寫真寫活可能發生的。《鄉謠》中二祥不想在敬老院享清福,主動找鎮長要求批他個攤販執照,離開敬老院自食其力,減輕鎮政府負擔,實際是要圓他的發財夢。這一細節完全是按二祥的心理虛構的。那一年我回故鄉領著女兒和侄女去看生活中的「二祥」時,我非常吃驚,現實生活中的二祥原型真的離開了敬老院,自己在家裡開了小百貨店,繼續他一生的發財夢。這也許就是現實主義的魅力,作者若真正把握住了人物的性格與心理,虛構的可能發生的事情就會變成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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