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學位到底值多少錢?說說我的看法!

租房學位值多少錢,這是一個新的歷史階段的新問題。這兩天看到不少討論,作為半個法律工作者,我首先對房東說幾句:一個普遍的,錯誤的解決方案,就是房東要求房客「一次性付清6年的租金,而且中途無論發生何事,退租不返還租金。」看似合理,但是我想提醒各位房東,這是絕對不可取的。原因很簡單,這樣操作,把「租金」和「學位費」混為一談了。而關於租金,法律是有明確的規定的,更不用說,現在國家剛剛出台了各項政策,保護租客的利益。國家政策的出發點和正確與否我們不討論。但是如果按照「6年租金」的方式收學位費,導致的結果很可能是:1、租客一次性付清6年租金,其孩子順利入學;2、到了第二年,租客退租,找房東索要剩餘租金;3、房東不給,租客法院起訴;4、注意,法律說到底,是要講「人情」和「常理」的。「3.17」新政造成那麼多在途單連環違約,最後法律還是站在了「考慮民情」的基礎上,給出了「解約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的判決。同樣的道理,租客一次性交了6年的房租,但實際只租了1年,TA要求返還剩下的租金,這是合情合理的,你房東沒有什麼實際損失,憑什麼不退?此時,哪怕你們有約定在先,甚至有書面協議,法院仍然很可能會按照常情,判決房東在收取「一定的違約金(不會很多,幾個月房租了不起了)」之後,返還租客剩餘的租金。5、此時房東如果再強調說這些租金中是包含「學位費」,坦率的說,屁用沒有。這個「學位費」本來就不受法律支持。在法院看來,這就是一個租金的糾紛,你說啥都沒用。6、最後的結局就是,租客孩子上學了,房東6年沒學位了,拿了點違約金,廁所哭去。所以,結論是:「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租金,就是租金,原則就是租多久,給多久,這一點必須明確。那麼學位費呢?單算,一次收清。關於這個學位費到底怎麼算,這是個見仁見智的事兒,我只提供個思路:1、目前房價企穩,我們暫且認為在高層的雷霆萬鈞之下,房價會一直穩下去。一般的學區房,咱們非常保守地算,按照一年5%的漲幅考慮。2、按此,則一套現在價值500萬的房子,6年之後的價值為500*1.05^6=670萬。3、學位費就按照10%考慮,則是670*0.1=67萬。4、因此,房客一次性交付67萬給房東,作為學位費。這個雙方可以單簽協議,比如借條,甚至去公證。最後,也有幾句話講給房客:1、大家都是成年人,都在北京混,講清楚,這就是生意——僅此而已。你佔用了別人稀缺的資源,自然要付錢。你不同意這個價格,雙方可以談——這就是生意,僅此,而已!2、所以,請甲乙雙方都冷靜些:不要動不動就給房東扣「貪婪」的帽子。非要扣,這個帽子房東戴就戴了。誰不貪婪?你不貪婪嗎?如果換位,你如何選擇?不要動不動就罵政府——政府做任何決策,都是幾家歡笑幾家愁,中國這麼大,這很正常,北京的情況更加複雜。過去如是,現在如是,將來也不會變。3、房客需要理解的是,我剛才的演算法,已經非常、非常、非常保守,已經考慮了房客的承載力。別的不說,我考慮未來6年,學區房的漲幅都只有5%。咱把歷史數據翻出來看看,這種事情發生過嗎?4、如果認為一次性付70萬還不如去買房的,你去買吧,沒人攔著。但是據我的了解,5環以內的正經住房,如今付150萬的首付,都不太現實了。首付1/2不到,就解決學區房的問題,我沒看出來這個價格有什麼問題。5、最後,目前的市場,學區房東還是絕對優勢,請房客們不要耗費自己的精力,負能量爆棚地自尋煩惱——不要抱怨,最沒有用的就是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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