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知道:世界上風險最高的職業
第199期
鳳凰新聞客戶端編輯:阮洋
【導讀】近日,東莞色情產業遭遇央視暗訪曝光和掃黃專項行動。有網友甚至調侃網路上莫名的氣氛:「宛如幼兒園的孩子們聽說迪斯尼樂園被強拆了…」
然而,無論是央視的暗訪記者,還是解構權威的網路輿論,均鮮見對賣淫女這個群體本身的真正關心和理解。
賣淫女的工作是否真的像迪斯尼樂園一般?
●賣淫是真正的高風險職業
很少有人知道,賣淫是真正高風險的職業,危險並不是來自掃黃。
2005年,同樣是央視報道的賣淫女,當年9月3日,在蘭州某髮廊以賣身為生的苟麗(化名)已收拾好離開的行囊,還向髮廊旁那家經常打交道的性用品商店老闆告了個別:「急著還債的錢籌到了,準備明天開始不做了。」
沒想到,這真的成了苟麗的最後一單「生意」。這天深夜,她一絲不掛地被勒殺在出租房,一根自行車剎車線深深地嵌入她柔軟的脖子。
蘭州警方經過排查,在一個工地找到了完全符合涉案者特徵的唐姓青年。他交代,這次殺小姐完全是為了泄憤,他曾經在其他城市的一次嫖娼中被小姐搶過200元並遭毒打,所以他要報復整個小姐群體。
●瀋陽「一年就被殺了106個」,「她們死了就死了」
事實上,針對賣淫女的犯罪一直高發,只是,更少被提及和關注。
數據顯示,截至2003年9月28日,當年杭州市共發生搶劫殺害賣淫女案件7起,比2002年同期上升75%,其中8月31日至9月28日不到一個月時間內集中發生3起,賣淫女成為刑事殺人案的高危人群。2004年,南京連續發生數起賣淫女遇害案件,僅8月13日一天,該市就接連發生兩起賣淫女被殺的命案。
1999年至2002年,在北京,犯罪嫌疑人孫振斌、常勇,在三年多的時間裡利用「手遞手」廣告,以嫖娼為名,在騙得賣淫女信任進入賣淫女住處後,使用半截啞鈴為兇器,先後殺死賣淫女11人,搶劫人民幣5萬餘元。
北京市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間,四類未破疑難命案共156起,其中賣淫女被害案件34起,佔四類未破疑難命案總數的21.8%,若將無名屍中的疑似賣淫女被害案件統計其中,則為60起,佔四類未破疑難命案總數的38.5%。
在一篇題為《100例賣淫女被殺案的法醫學檢驗分析》的論文中,文章調查的100例案件均發生在2005-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區。死者身份均經調查確認為賣淫女。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社會學家潘綏銘接受央視採訪時曾指出,「2002年的時候,瀋陽晚報登過一個消息,僅僅在瀋陽市範圍內,一年就被殺了106個。如果是人民大學有106個學生被殺,你說會是什麼結果。106個小姐被殺,就被晚報上二三十個字,從來沒有引起注意,我們在這兒叫喚了半天沒有用,她們死就死了。」
●無法預知惡性犯罪的威脅
《新京報》2013年12月28日曾報道一則兇殺案:回京做畢業設計的吉林大學大四男生李某,因多門功課「掛科」,為釋壓,李某聯繫上賣淫女蔡某,以300元的價錢與20歲的蔡某發生了關係。第二天早上,他帶著繩子等工具,來到蔡某家,將其勒死,並將屍體運回昌平家中,辱屍後分屍,將碎塊埋在自家院中。半個月後,李某又將另一名賣淫女顧某殺害,也運回家中辱屍後掩埋,還將顧某三部手機盜走。
2003年6月末,北京周邊一個遍是生活垃圾的山溝,一輛挖土機鏟起一鏟土,幾名警察用鐵鍬將土翻開,裡面露出一節白花花的屍骨。這樣挖了整整三天,一塊塊屍骨拼接在一起,赫然呈現出5具屍體殘骸。李平蘋這個五官平平、中等身材、看起來很敦實的男子,半年內已在此埋掉了5名歌廳小姐。
北京警方介紹,李平蘋性格內向孤僻,平時很少與他人交流,沒有朋友,也沒有業餘愛好,整天除了開車,就是回家睡覺。李平蘋殺害的4名女青年均為歌廳小姐,李平蘋在審訊中自稱,所以要殺「小姐」,是因為她們掙錢比他容易。他還交待,每次作案,他都是在歌廳門前等待機會,將歌廳小姐帶上計程車,事先談好價錢後將小姐拉到自己家,完事兒後將賣淫女殺害,並在家中肢解就近掩埋。警方挖出的女屍,其中一具相對完整,另外女屍均被肢解。在挖掘現場,李平蘋表情卻異常平靜。
2002年3月1日,北京市破獲的孫振斌特大系列殺人案件中,孫振斌在被抓獲後向偵查人員交待:「那些『小雞』(指賣淫女)的錢來得也太快了,憑什麼她們就掙那麼多錢呀!這些『雞』整天描眉畫眼露的又多挺招人的,看見了就憋不住想弄(指與賣淫婦女發生性關係)她們。再說弄完了還能掙錢(指搶劫賣淫婦女錢財),少了幾百多了幾千,挺合適的。再說,『雞』還算是人?我幹事(指玩弄並殺死賣淫女)是怎麼解氣就怎麼來!」
●更多傷害來自被忽視的嫖客變態施虐心理
賣淫女遭受的侵害多數來自她們的客人——嫖客。在《存在與荒謬——中國地下性產業考察》一書中,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潘綏銘列舉了幾種嫖客的施虐心理:
一種是,在社會輿論的引導下,恰恰是許多老嫖客,比一般公眾更看不起暗娼。他們並不認為嫖娼是雙方自願的,而是不自覺地認為自己是被暗娼勾引了,暗娼才是真正的禍水。所以他們總是試圖加害於暗娼,以便證明自己只是好人一時失足。
一種是,一些小氣的嫖客,或者攢足了錢才敢來嫖一次的傢伙,往往會翻臉不認人。他們嫖以前,往往反覆討價還價,嫖完了又覺得自己很虧,所以喜歡用摧殘暗娼來「找齊」,或者覺得自己也是多撈了一把。
再一種是那些仗勢欺人的嫖客。他們在床上往往格外兇狠,以顯示他們的權勢。有的還覺得不夠,就會摧殘暗娼。一些有頭有臉的男人常常這樣。
社會學家吳增基認為,頻發的賣淫女被害案件說明各職能部門在管理上,還存在漏洞。從事色情服務的人員多被大眾鄙視,特別是那些處於弱勢地位的「問題」女性,身處社會的底層和邊緣,極易成為犯罪分子攻擊的目標。警方光靠「嚴打」、「掃黃」來杜絕一些醜惡現象的發生,顯然是不現實的,必須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來解決問題。
正如潘綏銘指出,「最大的危險既不是社會,也不是經濟,是這些女孩子本人,她們落到這個地步,就很容易被人殺掉了啊。」
●身處社會底層、缺乏社會保護是賣淫女頻遭侵害的主要原因
「性工作者變成了一個見不得一點陽光的群體,被人搶劫和殺害還不敢報警,如果感染了艾滋病,更不敢聲張。結果就是造就了一批非法的資本家,天天剝削她們,另外,也縱容了搶劫犯和殺人犯,而艾滋病也在此情況下失控地傳播開去。她們沒有工會,無處求助,無處伸冤,婦聯也不受理……」自1997年開始接觸、研究賣淫女群體的潘綏銘指出賣淫女易遭侵害的原因。
「公安局你也不能說他不破案,但是他們確實難,你說為啥,很不容易破案,她連姓什麼叫什麼都不知道,這個屍體是誰,你先搞清楚屍體是誰你得費多大勁,搞清楚以後她那個小姐什麼職業,她跟誰接觸,對於公安局來說確實很難。」
有分析指出,許多賣淫女每到一個地方,為了隱蔽自己,不領暫住證,也無固定的居所,受到侵害後不敢報案,接觸人員複雜,因此破案極為困難。在部分賣淫女被害案件的偵察過程中,偵查人員由於缺乏必要的有關信息、線索,被害人的身份根本難以查清。此外,賣淫女自身的生活規律也是促使犯罪嫌疑人大膽作案的直接因素。
中國人民大學博士後趙軍曾總結賣淫女易遭侵害的幾個原因:第一,女性在生理上、體能上處於弱勢,自我保護能力較差;第二,「小姐」的工作性質決定了她們很容易被接近,交易對象具有流動性和不特定的特點;第三,她們或她們的老闆相對於普通的打工仔具有一定的財力,搶她們往往不會「踏空」;第四,「小姐」單獨出台比較多,「低端小姐」(「低端」指:沒有相對安全的交易場所)更是如此;第五,她們被侵害後報案率很低。
●保護賣淫女應首先拒絕污名化
談到蘭州苟麗案的時候,潘綏銘曾這樣對央視記者說:
「我覺得這個新聞最大的價值,讓很多很多普通中國人知道,第一小姐原來還是結婚的,好多人都連這個都不知道,第二小姐也是人,她們是有感情的,她是愛她老公的,這多少中國人是不知道的,這個新聞我覺得最重要的是這兩條,第一他們好多人都以為這些小姐是未婚的,我們調查裡面至少一半,至少一半是結了婚的人,而且至少三分之一是有孩子的,只是孩子他們無法跟在她們身邊。她們不但是妻子而且是母親。她怎麼會沒有感情呢?」
「什麼叫『污名化』,就是以偏概全拿這幾小時把他的整個生活,徹底人的內心全部都否定掉了。歷史上一直是這樣,婊子無情啊,婊子怎麼無情啊?她是對你無情,你是嫖客當然無情了,那就對了。她跟她父母,跟她兄弟,跟她的丈夫,跟她的孩子怎麼無情?當然有情了!但是這以往一切對小姐潑的髒水,都建立在這個前提上,就以偏概全,把她們生活中的這一小部分,整個覆蓋到全部生活」。
(鳳凰新聞客戶端編輯:阮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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