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不必高大上,而應符合人之常情|模範人物|表彰

原標題:道德不必高大上,而應符合人之常情

訪談者:王鐘的 受訪者:肖群忠 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教授

不同的道德觀念可能在短時期內難以調和,但是應該在彼此尊重的前提下實現平等溝通。在道德建設的過程中既不能媚俗從俗而消解道德,也不要把道德倫理拔高而神化,應該讓個體擁有選擇的權利。公德和私德因為不同場域而明顯被區分開來,是現代公民社會的一大特徵。

用「和」的思維處理倫理衝突

青評論:最近,玉林狗肉節鬧得沸沸揚揚,愛狗人士與吃狗的市民展開了激烈的意見爭辯和行動博弈。我們更關注的是,這場爭訟中隱含著怎樣的道德命題?

肖群忠:關於狗肉節的爭論,涉及到的是人們對狗的一種態度。從生態倫理學的角度說,愛狗人士和吃狗肉的人們爭論的主要問題,其實可以用人類中心主義和非人類中心主義的衝突來概括。人類中心主義認為人是萬物之靈,人是目的,一切都應該為人服務。過去講倫理是不波及動物的,不過隨著新的倫理意識產生,比如澳大利亞倫理學家彼得·辛格就提出,動物也有權利,出現了另外一種叫非人類中心主義的理論學說。這種學說認為人和萬物生靈都是平等的。愛狗和吃狗的爭論正好體現了兩種觀點,愛狗的人堅持了非人類中心主義的觀點,吃狗的人堅持了人類中心主義的觀點。

青評論:爭議雙方都堅持自己的價值觀才是正確的,那麼這兩種不同的觀念可以調和嗎?

肖群忠:在公民社會中出現不同的價值觀,是很正常的現象。我們應該保持一種平等和包容的態度來對待,應該在一種平等的對話環境下,兼容並蓄,而不是互相攻擊,更不能動粗,甚至有你沒我,有我沒你,形成道德霸權、道德綁架。

在公共生活領域,公民只要不違法,願意幹什麼就幹什麼。公民社會裡,我們一定要有一個平等、寬容、包容的心態。非人類中心主義才出現多少年?跟人類中心主義相比時間短得多,人們接受起來也需要一個過程。傳統學說中,都堅持萬事萬靈人是最寶貴的觀點。我們現在引進非人類中心主義學說,也可能是一種進步,但是要不斷地通過平等的溝通來實現對話。

這兩種主義暫時不能調和,也沒有關係,你按你的過,我按我的過。兩種價值觀互相尊重不好嗎?現代問題必須堅持多元思路,和諧共生,道並行而不相悖,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這兩種觀念可能都有對的一方面,正因為此,暫時難以達成統一意見。最好的處理態度就是雙方不要互相攻擊,應當互相尊重、各行其道。

現在社會變得非常浮躁,人們缺乏平和心態,甚至有一種暴戾之氣。和諧社會的公民要有一個「和」的思維方式,有差別的統一才叫做「和」,一個樂隊各種樂器一起演奏才和諧。對於上述兩種價值取向,我認為也應該實現有差別的統一,暫時也不一定要合二為一。

青評論:某些動物保護主義者採取了一些實際行動,您如何看待這些實際行動?

肖群忠:不能泛泛而論,有些保護動物的實際行動當然是很好的,但有些行動可能就不符合法律和另一部分公民的利益。比如,過去曾經有愛狗者在高速公路上攔截運狗的車,這有點變相民間執法的意思,如果運輸狗肉真的違法了,違反了哪一條動物保護法,自然由執法部門來執法。一群人來攔截,就好像是民間私設公堂,有一點打著正義之名、做著不正義的事情的意味。

青評論:既然上述衝突是一種倫理衝突,那麼道德層面的共識可否實現?

肖群忠:既然叫做衝突,就有對立因素。不同利益出發點、不同價值觀的人們,在倫理道德方面可能會在一些問題上達到共識,但是在衝突比較大的具體問題上,短時間內達成共識並不容易。在衝突、對立暫時解決不了的時候,就應該堅持彼此尊重,堅持和平協商的底線倫理。就好像打籃球,本來是一項對抗性非常強的運動,但同時它又是一種不允許有身體碰撞的運動,因此不能為了投籃就把人推倒。不同倫理的競爭關係必須要有底線。

青評論:在道德爭議激烈的情況下,道德的生成應該遵循怎樣的規律?如何減少道德領域的戾氣?

肖群忠:人都是按照自己所理解的生活生活著。一個人堅持一種信念,按照一個觀點生活,另一個人也會堅持另外一種信念,按照另外一個觀點生活。道德的形成並不是一元標準的,所以我們討論的並不是一種道德。對吃狗肉和不吃狗肉的兩個群體來說,他們目前存在不同的道德觀念,這是一種客觀狀態。他們身上的戾氣就是源於不適應多元道德並存的局面。要減少道德領域的戾氣,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容忍不同的價值觀。如果能夠做到平等對話和溝通,當然很好,但是一下子做不到也沒有關係。

弘揚美德不應該搞「道德綁架」

青評論:這些年出現過不少與道德有關的社會現象,很多事情發生時,輿論總是傾向於從道德角度分析問題。比如「小悅悅」事件、「范跑跑」事件、招遠邪教殺人事件等。這是有道德感的表現,還是一種道德偏執?

肖群忠:我們要把這三個個案分開來看。國外有倫理學家論述好人與好社會的關係,他們認為如果要做一個好人,必須提供好的社會環境。「小悅悅」事件因為有彭宇案先例在前,人們不敢做好事了。在我看來,一個人履行了救助義務是好人,沒有救助也不能說就是一個惡人。「范跑跑」事件跟「小悅悅」事件還不太一樣,作為教師,在這種危難時刻,讓學生首先脫離險境不僅是做人的道德,還是職場中的一個職業道德。「范跑跑」不僅不符合職業道德,而且他還說也不管他母親,顛覆了中國傳統道德的基礎:孝道。當然他還有一點人性的留存,他還願意危難時救助其女兒。

至於招遠案中為什麼沒人救助,和「小悅悅」事件有類似性。警方反應速度再快,暴徒還是可能在警察趕到前得逞,遇害者可能得不到及時救治,這反映了善治不能單靠法治,還要靠道德。跟「小悅悅」事件類似,這可以說是道德的一種遺憾。還有一個積極的例子可以做對比,最近一次新疆暴徒襲擊事件中,來了三個暴徒,一群有正義感的民眾圍上去,很快把暴徒制服了。說明社會還是需要道德,沒有道德就沒有安全感。

青評論:「小悅悅」事件、招遠案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旁邊有好多人,但是他們都沒有在第一時間採取有效行動。有人提出 「責任擴散」的觀念,指發生緊急事件時,如果有其他人在場,那麼在場者所分擔的責任就會減小。請問您覺得這樣的話有沒有道理?

肖群忠:道德責任是一種自覺,「責任擴散」的表述用了一個文縐縐的詞,其實就是一種推卸責任的說法。說白了就是你靠我,我靠你,三個和尚沒水喝。人可能有一點從眾心理,但是做積極的事情,還是應該提倡有敢為天下先的精神。

青評論:比如讓座問題,給老弱者讓座無疑是一種道德責任,但有時出現老人強迫別人讓座,甚至毆打不讓座的人,這種「道德強迫」似乎只會加劇人們的反感情緒。

肖群忠:從道德角度說,給老年人讓座是社會的基本文明。不過社會轉型期也是各種價值觀的衝突階段,有些人的行動根據道德,有些人的行動根據法律。從法權角度說,你買了票,我也買了票,甚至老年人還不用花錢買票,我為什麼要給你讓座?這種觀念僅僅把自己定位為一個法律人,甚至是一個會算計的精明的人,還沒有達到道德人的水平。但是話說回來,他不願意讓座,僅僅說明他是一個不太高尚的人,但是目前誰也沒有絕對權力強迫人讓座,不讓座就打人的做法更是違法行為,是一種「道德綁架」的行為。

倫理學將道德劃分為三個層次:基本責任、積極義務和美德。美德要被讚揚,做了符合美德的事情,你就是一個好人,不過不做也不受譴責,讓座就是一種美德。但由於中國素有尊老愛幼的傳統,我們似乎把讓座當成了被要求的基本責任了。

如果搞過了就可能變成「道德綁架」了。西安有一個老頭因為人家不讓座直接坐姑娘腿上了,這個老人太為老不尊而缺乏道德了。網上輿論還展開了討論,究竟是老人變壞了還是壞人變老了?作為倫理學者,我覺得年輕人要成為一個紳士,按照中國人的說法就是要成為君子,還是應該主動讓座,當然如果你就是不讓座,我們也不能譴責你是壞人,更不能強迫你讓座。

青評論:有人說法律,有人說道德,公序良俗有沒有可能上升到法律層面,由法律規定必須得讓座?

肖群忠:法律在現代社會的調控作用的確增強了,國外

很多事關道德民事的一些民法,將某些道德規範上升為民法規範的案例確實也有。比如德國民法規定,拾金不昧者有權向失主索取相當於失物價值5%的報酬。不隨地吐痰本來是社會道德,但在新加坡也變成了法律。不過中國傳統上是德治國家,法治傳統並不深厚,一旦道德領域內容被立法,會引起新的爭論。比如最近說「常回家看看」入法,其實只是一種積極倡導,不太好強制實施。什麼算得上「常」?一周還是一年、一天?我的觀點是:應該逐步漸進將部分具備執行力的道德規範寫到法律裡面,不過道德問題歸根結底還是主要靠道德解決,有些法律本身就不好執行,比如行人闖紅燈屬違法,但如何實際執行?效果並不好。德治和法治相比前者成本較低,覆蓋的範圍也更廣。

要不要當「聖賢」,選擇權歸公民自己

青評論:您說道德應該符合人之常情,那麼怎麼看待高大全的道德楷模?

肖群忠:道德確實並不全是高大全的東西,它源自生活、指導生活。人們似乎延續了改革開放前的思維慣性,把道德作為社會治理的工具。其實道德除了國家教化功能之外,還有指導日常生活的意義。道德首先要傳達為人處世的觀念,它是為群眾生活和幸福服務的,並不是僅僅為國家教化控制服務的。

我們的道德建設確實要克服過去極左思維的消極影響。三十多年前,曾經樹過一個下鄉知青典型叫金訓華,生產隊一堆木頭在河邊,發大水把木頭衝下去了,他為了救木頭失去了生命。這種典型宣傳在今天看是有害的。過去主張少年兒童學習賴寧,但是叫賴寧這樣的小孩子去救火,大人幹什麼去了?典型樹立一定要符合人之常情。長江大學三個大學生到江里救人不幸溺亡,過去老是從精神高尚的層面讚揚他們,但是我老和學生說,你會游泳才可以去救人,你要不會游泳,你犧牲後國家如果還表彰你這樣的先進,反而不利於青年人的保護。道德要貼近生活、貼近民眾、貼近實踐,接地氣、順民意。

青評論:您提到過,經常把死去的人樹為道德楷模,也存在不適宜的問題。那其中是不是包含了道德神化的潛台詞?

肖群忠:很多典型死了才報道,這似乎成了我們樹立模範人物的一種比較常見的現象,每當讀到這些故事時,我總覺得不爽,好像他們如果沒死,就不能成為典型一樣。老叫活人學死人,這不太好。另一方面我們也要看到,道德在社會生活中,它的要求和層次顯然要比法律更高,道德是為了把人性提升到更高的層次服務的。因此我們不是光做守法公民就行了,一定要做君子和紳士。按照西方的倫理思維,現代民主社會不給人們提更高的道德要求,提一下似乎就變成道德專制了。但是我認為「人皆可以為堯舜」其實沒錯,關鍵在於讓個人去選擇。

我們常說「身不能至,心嚮往之」,過去儒家講見賢思齊,道德是讓人學好的,不是學壞的。這跟法律不一樣,法律讓人不違法就行。法律和道德是這樣的關係——法律是最小的道德底線,道德是立法的基礎,是良法的基礎。道德肯定是要比法律高一點的。你做不做聖賢,那是你自己的事,但是起碼你要做個君子,做個好人。

青評論:您說的君子,跟聖人的區別在哪裡?大概在道德層次中處於什麼位置?

肖群忠:君子在儒家文化中是個常人經過努力都應能做到的層次和境界,簡單說來就是我們一般所說的好人,再下面是庸人,最低層次是小人,上面則依次是賢人和聖人。君子類似於西方所說的「紳士」。至於要不要提倡當聖人,這個權利歸你自己,過去毛澤東說「六億神州盡舜堯」,儒家思想說「人皆可以為堯舜」,荀子講「塗之人可以成禹」,堯舜禹都有了。但我們現在不按這種傳統思維來思考問題了。

人最終安身立命的東西,按照李澤厚的觀點來說,其實還有宗教信仰倫理學。為什麼那麼多老闆去學國學?因為他們總覺得心裡空落落的,窮得只剩下錢了,希望給自己一個心靈安頓的地方。現在很多人把道德視為調侃之物,說你這人怎麼這麼傻呢,還談什麼道德,也有人對我開玩笑說我在微信、微博這樣的地方說道德顯得很奇怪。能說這個話,就說明社會道德已經沉淪了,把談道德當成了可以調侃的可笑對象。

道德建設要聚焦於公德領域

青評論:再展開一下公德和私德的關係,有人提出,玉林搞了一個狗肉節,在公共場合完全公開吃狗肉,這樣做是不太好。不過如果作為個體在家裡自己做了吃,是不是能作為緩解衝突的途徑和思路?

肖群忠:我對此持審慎態度。玉林舉辦狗肉節是當地的傳統,夏至前後吃狗肉的習俗,不是一天兩天形成的。從愛狗人、動物保護主義者角度說,取消狗肉節能滿足他們的一點情感訴求,不搞這種大張旗鼓的東西,各家靜悄悄地吃狗肉,可能遭到的阻力會小一點。但是這好像有點干預地方政府的政務,舉辦狗肉節客觀上是符合當地經濟利益的,有助於擴大玉林的對外知名度,甚至這次要不要吃狗肉的衝突經過大範圍的傳播,讓不少人都知道有玉林這座城市。要不要搞狗肉節已經不是倫理學的學術問題,我還是持審慎的態度。政府公共決策問題還是應該到政府決策的層面去討論。

青評論:能不能說說公德和私德的關係,究竟什麼是公德?什麼是私德?

肖群忠:梁啟超在20世紀初就提出這個問題。我這裡做一個簡單定義,公德應該指人們在公共生活中的道德,私德就是在家庭生活、個人生活中的私人修養。過去儒家講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修身齊家可能就是現在我們所說的私德。不過現在社會發展的特點是,公共生活領域和私人生活領域的分野越來越明顯。所以現在道德建設思路是更加重視公德,個人修養層次高低是自己的事情。在公民社會中,公德是更應該拿到公眾輿論中開展討論的。私德好不好,內在品性究竟怎樣,別人不了解。過去儒家思想說內聖才能外王,認為一個人私德不好,公德也不會好。現在道德建設的思路把這兩個概念釐清了,在一個道德寬容的民主社會,顯性道德指的只是公德,就好像法律只管人的行為不管人的思想一樣。

有時公德和私德會交匯。舉一個例子說,電梯里你一個人怎麼行為屬於私德領域,但是中間上來第二個人,這時你的行為舉止就應該用是否符合公德來評判了。電梯本身是公共環境。你在外面的餐廳吃飯、你在廣場跳舞、馬路上行走、開車都是公德。現代社會沒有公德,社會生活就難以維繫。當下的道德建設應該以公德為主,當然這並不是說不要私德。

一個人的品位、格調,和更為深遠的人生境界,就是私德所能夠展示的方面。這些本來是你自己的事,社會公眾管不了那麼多。但實際上,雖然別人說管不了,但是跟你交往的時候,如果覺得你沒格調沒品位,就不願跟你深入交往了。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覺得你太粗俗我不願理你,因此,私德對人的生活品質和人際交往還是有影響的。

青評論:所以公德和私德的差別是範圍之間的差別?在一個個人空間里,比如我在日記里寫什麼話,那是私德所要討論的?

肖群忠:首先是場域的不同,也有實質內容的不同。比如你個人的氣質風度,在家庭生活里的表現,那是私德。

青評論:所以您也認為公德和私德應該有一個界限,比如狠斗私字一閃念,混淆界限也會有比較糟糕的結果。

肖群忠:這是毛澤東時代的話:狠斗私字一閃念,靈魂深處鬧革命。但這句話似乎還不是一種場域的分別,而是一種思想的區別,要謹防私心。在中國傳統社會中,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的區分主要是思想性的,而不是場域性的。剛才那句話其實也反映了在傳統社會中,公和私沒有現代社會中非常明晰的場域觀念。公和私的範疇是韓非子提出來的,不過直到現代社會才有比較明晰的場域概念。比如在公共場合,吃飯總有人吵吵嚷嚷,這不符合公德,因為這不是在你家,你的行為會給別人帶來不便和干擾。目前我們仍處在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變革的轉折階段,中國人還沒有完全適應現代生活。

青評論:公共空間和私人空間劃分越來越明晰,是現代社會所要提倡的?

肖群忠:不是說要提倡,而是說這是現代社會的一個特點,是一個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的狀態。人的吃穿住行完全市場化、商品化了,也必然意味著公共化。過去在家做飯,現在在餐廳吃,過去衣服都是自家做,現在要買,現在出行要走公路,坐公車,即使你開私家車仍然走在公路上。住的要麼是公寓,即使是自家買的房,仍然在社區這個公共環境里,公共化的增強必然要求公德的增強。現在玉林狗肉節引發的各種爭論,之所以能夠成為一個公共道德議題,也建立在吃狗肉的行為在一個公眾場域,和公共服務脫離不開干係的基礎上。只有明晰區分了公共空間和私人空間,相關討論才有價值。

文/王鐘的 插圖/軒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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