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聯的聲律規則是客觀存在的
我的《對聯格律·對聯譜》一書1977年在嶽麓書社出版以後,在聯界和詩壇都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討論。對我在書中的某些提法,有人懷疑,有人不贊成。懷疑是允許的,不贊成也沒有關係,只要是擺事實講道理,不帶個人意氣,不搞人身攻擊,對促進對聯律的認識也是有益的。而且能夠引起楹聯界對聯律問題開展比較熱烈的討論,這本身就是一件好事,同時在客觀上也促進了馬蹄韻的影響進一步擴大。有些批評意見進一步啟發我去思考,使我獲得教益,我表示衷心的感謝。有些批評意見是對我的研究缺乏全面深入的瞭解,即使出於非學術的原因說了一些不符合事實的話,也可以理解。現在我將我的認識作進一步清理向廣大聯友再次作個彙報。我想,只要是從推動學術進步的立場出發,聯友們即使還有認為不正確或者不理解的地方,也會以客觀的態度來對待的。為了更清楚地說明問題,我仍然採用問答的方式。
問:對聯應不應該有自己的聲律規則?
答:不但應該而且必須有自己的聲律規則。格律文學都有自己的格律。駢文、詩、詞、曲都是如此。格律文學的格律,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即句式、對仗、押韻和平仄,但不同的體裁對格律的要求不僅各有側重而且各項的具體內容也不盡相同。駢文和詩對格律的要求就不一樣。同樣在詩的範圍,各種詩體對格律的要求也有差別。比如《詩經》的格律主要表現在句式和押韻上,對仗就沒有特別的規定,平仄在當時連概念也沒有,自然談不上要求;近體詩則句式、對仗、押韻和平仄都有一整套規定。對聯屬於格律文學的範圍,自然也有自己的格律要求。對聯的格律要求,主要在對仗和聲律兩個方面。對仗是對聯的基礎,聲律是對聯的核心。如果不講對仗,就不成其為對聯。如果沒有獨立的聲律規則,對聯就不可能取得與駢文、詩、詞、曲等文體平等的地位而只能成為它們的附屬物。對聯的聲律規則是客觀存在的。長期以來人們之所以小看對聯,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沒有認識或者感受到對聯自身已有一套客觀存在的與駢文詩詞曲等文體都不相同的獨立的聲律規則。如果不承認對聯已有自己的聲律規則,有意無意地削弱乃至否定它,必將使對聯獨立的文學地位遭到嚴重損害。
問:「聯律從根本上說就是馬蹄韻」這個結論是怎麼得出來的?
答:1982年,我在寫《對聯縱橫談》的過程中,已經接觸到了清代林昌彝「凡平音煞句者,頂句亦以平音;仄音煞句者,頂聯亦以仄音。照此類推,音節無不調葉」的論述,①也朦朧地感覺到有這一條規則存在,這在《對聯縱橫談》中講平仄的部分可以看出來。②1986年以後我剛聽到「馬蹄韻」這個名稱時,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甚至也沒有同林昌彝的論述相聯繫,更不用說確定它在聯律中的地位了。一些前輩將他們寫的對聯給我看並將其師長在數十年前的談話告訴我,說對聯的平仄應當按馬蹄韻進行安排。儘管每邊四句以上他們就說不出所以然來了,卻促使我進一步去思考。我想對聯的平仄既然應當按馬蹄韻進行安排,那麼馬蹄韻必然有一整套規則,決不限於四句之內。這時我才認真思考了林昌彝的論述。為了弄清楚這套規則,我便開始從對聯的句腳平仄入手進行概率統計。首先是挑選統計的材料。我想,拿來作依據的材料必須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權威性。如果說馬蹄韻是對聯安排平仄所遵循的規則,那麼在清代以來的一些公認的對聯大家的作品中,一定會反映出來。於是我便挑選了曾國藩、左宗棠、王壬秋等二十多位大家的對聯集子進行統計,加上一些名勝對聯集的作品,數量大約有三萬副左右。在統計的時候,我將句腳平仄安排完全一致者歸為一類。結果發現真正有規律可尋者,主要有如下四類:
第一類: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反之為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第二類:平平平平平仄(反之為仄仄仄仄仄平)。 第三類:平仄平仄平仄平仄(反之為仄平仄平仄平仄平)。 第四類:仄仄仄仄仄仄仄仄(反之為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專指句腳押韻者)。
第一類就是「馬蹄韻」。第二類根據恭亨在《對聯話》卷七中所引朱恂叔先生「一聯即長至十句,出幅前九句落腳皆平聲,後一句落腳仄聲,對幅反是」之言,③我將其命名為「朱氏規則」。清代以來,用馬蹄韻與用朱氏規則的多少是因人而異,各有消長的,就是說喜歡用馬蹄韻的,馬蹄韻占的比例就比較大,喜歡用朱氏規則的,朱氏規則占的比例就比較大。以每邊四句的對聯為例,李篁仙用馬蹄韻比用朱氏規則高出5倍;鍾雲舫用朱氏規則則比用馬蹄韻高出1。2倍。但鍾耘舫七句以上就不再用朱氏規則了,而對馬蹄韻的運用則貫穿到數十句乃至上百句之中。因為每邊一到三句的對聯既合朱氏規則也合馬蹄韻,我在統計時並未涉及朱氏規則,當然納入馬蹄韻中,所以在《對聯格律·對聯譜》中馬蹄韻所佔的比例就相當高。即使去掉這一部分,馬蹄韻從總體上說,使用的數量仍在朱氏規則之上。我對三十多部著作(在《對聯格律·對聯譜》中只列出了二十二部)兩萬多副對聯之詳細的概率統計資料,由於保管不善,已經找不到了。今以《論「朱氏規則」並非對聯句腳的基本平仄格式》一文中對十一部著作進行的概率統計而言,四句和四句以上的對聯,合馬蹄韻者有440副,佔52.4%,合「朱氏規則」者247副,佔29.4%,合「朱氏規則」者仍然少於合馬蹄韻的數量。在二者都不合的153副所佔之18.2%的比例中,第三類和第四類都屈指可數。由於作為聲律規則必須是對聯中相對來說所佔數量最多的類別,第三類和第四類對聯即使所佔的比例再高一些,仍然不能取得聲律的地位。第二類即朱氏規則雖然有規律可尋,運用的人也不少,但是同第一類即馬蹄韻比較起來,即使數量高到與之不相上下,因其自身有兩大不足——句腳平仄的單一和六句以上就幾乎不再使用,不像馬蹄韻那樣有深厚的歷史淵源(如駢文的句腳、律詩的粘等也用)、平仄和諧處於最佳狀態、在長聯中使用能持續貫通——也不能取得對聯聲律的地位,而只能讓位給馬蹄韻。筆者說「聯律從根本上說就是馬蹄韻」,這個結論就是這麼得出來的。這是從其作為一個類別的使用量與其自身結構的科學性相結合來說的。上述四類以外,還有一些別的類別,有的雖然也有一定的數量,但無規律可言,其餘則每一類所佔比例都極小,處於散沙狀態,也就忽略不計了。
問:「聯律從根本上說就是馬蹄韻」這個說法,是否確切?
答:我曾多次說過,「聯律從根本上說就是馬蹄韻」只是一個強調性的說法。既是強調性的說法,當然不是確切的表達。但我在《對聯格律·對聯譜》中一開始就講了:「對仗工整和平仄協調,是對聯規則的兩大要素。兩者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構成了而今我們所說的對聯格律,簡稱『聯律』。」④平仄協調的問題,就是聲律問題。不懂聲律的人,也可以寫對聯,但是一般寫不出藝術層次較高的對聯。劉勰在《文心雕龍》中說:「屬筆易巧,選和至難。」⑤至者,特別也,最也。可見聲律雖然與對仗在分類上處於平等的地位,在藝術上卻是比對仗層次更高的東西。有些人對對仗容易把握,對聲律則不然,由於分不清平仄或者不知道怎樣去分,聲律可能一輩子也弄不清楚,儘管對聯的平仄和聲律並不複雜。由於對仗一般人都比較明白,而對聲律則不然,所以《對聯格律·對聯譜》一書就只講聲律。又由於格律文學的任何一體都只能有一種聲律規則,而馬蹄韻這套聲律規則又是對聯區別於其它文體之質的所在,所以說「聯律從根本上說就是馬蹄韻」。這又是從其所佔地位來說的。
問:人們對馬蹄韻主要有哪些批評?
答:人們對馬蹄韻的批評基本上都不在馬蹄韻本身,這說明馬蹄韻規則的客觀存在是不爭的事實。人們的批評主要集中在筆者對馬蹄韻的定位上,大致可以概括為如下兩點:
第一點,是說不該把馬蹄韻說成是聯律。這一點筆者已作過解釋,既然說了還是弄不明白,為了避免糾纏,從現在起就改過來,說「對聯聲律從根本上說就是馬蹄韻」。但是這樣說就不只是在對仗與平仄之間進行比較,而且也是在平仄安排的諸種方式中進行比較了。順便說一點,人們在批評「聯律從根本上說就是馬蹄韻」這句話時,常常把「從根本上說」這幾個字給丟掉或者刪去了,有意無意中偷換了概念。把概念偷換以後再來批評,再怎麼振振有辭,都與筆者不相干。
第二點,是說除了馬蹄韻以外,對聯還有其它的創作方式,馬蹄韻不是唯一的,因而有片面性。這裡有一個概念必須明確,就是作為對聯的聲律規則只有一套來說馬蹄韻具有唯一性,但是作為平仄安排的方式除了符合聲律規則者而外還有其他技術層面的東西來說,又不止馬蹄韻一種,馬蹄韻又不具有唯一性。弄不清這一點,就會進入一個誤區,認為一講馬蹄韻是對聯的聲律規則就是不允許其他層面的平仄安排方式存在。一些批評馬蹄韻的人,就是這樣看問題的。從科研程序的角度上說,一些批評馬蹄韻的人又都僅僅停留在我所研究的第一個階段即初步分類的階段上。科研的目的,是要通過分類找出潛在的帶有根本性的東西。如果在分類之後不再繼續對所分類別進行科學的分析,進行更深層次的研究,把潛在的帶有根本性的東西找出來——對聯的聲律研究就是找出其佔主導地位的類別——那就沒有多少意義。就是說僅僅進入分類階段,還談不上科研。可是一般人甚至第一個階段的工作也沒有認真做過,更不用說更深層次的工作。有的雖然做了第一個階段的工作,但不知道怎樣進一步深入下去把潛在的帶有根本性的東西找出來。所以在他們的眼前就只能看到一些沒有主次的平行排列的個體或者類別,覺得彼此都差不多,於是便得出這樣的結論:既然對聯有這麼多個體或者類別,就不能將其中的任何一個單獨定為對聯的聲律規則,要不大家都有份,要不就哪一個都不是。這就是認為「聯無定律」或者說「聲律多元化」的人的認識基礎,也是那些隨便抓出幾副對聯就來批評馬蹄韻的人的認識基礎。他們對「聲律從根本上說就是馬蹄韻」這個結論理解不了,原因也在這裡。至於有的人連我的書都沒有看過也來發議論,能談出什麼樣的「道理」來更是可想而知。
問:長聯從總體數量上講,合馬蹄韻的就沒有不合的多,這個現象怎麼解釋?
問:你在前文說過「作為聲律規則必須是對聯中相對來說所佔數量最多的類別」,可是即以長聯而論,從總體數量上講,合馬蹄韻的就沒有不合馬蹄韻的多,這個現象怎麼解釋?
答:首先要說明四點:一、一種文學規則的產生、運用和發展,總是首先並且主要體現在先驅者和行家的作品中;二、就單個的作者而言,真正的行家,合乎規則的作品在其全部作品中的數量肯定占絕大多數,而且比非行家所佔比例要高得多;三、從總體上看,由於行家的數量總是遠遠少於非行家的數量,任何文學作品,特別是格律文學作品,完全合規矩的相對來說又總是佔少數,對聯也不例外。四、由於格律文學的聲律規則,總是以該格律文學中的一「類」作品與該格律文學中的他「類」作品相比較看是否在數量上更佔有優勢、結構上更具有科學性來確定的,所以,在批評該類作品是否可以作為該格律文學的聲律規則時,不論是數量還是科學性,都只能將該類作品與其以外的作品一類一類地進行比較,而不是將該類作品與其以外的所有各類作品的總和進行比較,更不是將該類對聯與其以外的個別作品進行比較,否則就會失去正確的依據而得出錯誤的結論。筆者在《論「朱氏規則」並非對聯句腳的基本平仄格式》一文中對十一部堪稱聯家的著作所進行的概率統計而言,除了每邊四句使用馬蹄韻與使用朱氏規則為182/189朱氏規則略多而外,每邊五句者,使用馬蹄韻119副,使用朱氏規則46副,馬蹄韻超出朱氏規則1.37倍;每邊六句者,使用馬蹄韻43副,使用朱氏規則12副,馬蹄韻超出朱氏規則近3.6倍。每邊七句(含七句)以上,使用馬蹄韻者為96副,使用朱氏規則者為1副,馬蹄韻超出朱氏規則95倍。句腳平仄無規律可循者只有43副,與合朱氏規則的長聯加在一起,合馬蹄韻的長聯仍然占多數。這也說明馬蹄韻作為對聯的聲律規則當之無愧。馬蹄韻的理論總結面世以後,自覺按照馬蹄韻創作的長聯已越來越多。筆者相信,今後還將有更多的聯友按照馬蹄韻進行長聯創作。是的,無論是歷史還是現在,若從更大的範圍即非單個類別看,合馬蹄韻的長聯和其以外的長聯比較起來,在總體上始終是少數,我所編注的《中國長聯三百三》所反映的情況就是如此。其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從清代以來,朱氏規則還有人做過概括的說明,馬蹄韻卻一直處於潛規則的地位,沒有人作過系統的理論闡述,除了若干行家憑著師承、交流與感悟在創作時能夠較好地加以運用而外,一般人都不知道或者說不甚了了。結果能夠自覺地按照馬蹄韻來創作的人就沒有不能自覺地按照馬蹄韻來創作的人多,儘管不排除這些人有時也自覺不自覺地按馬蹄韻創作。但是仍然可以肯定地說,不論是合朱氏規則的長聯還是句腳平仄無規律可尋的長聯,其句腳平仄安排方式,就其各自所使用的頻率即作為一個一個的類別而言,沒有一類可以同合馬蹄韻的長聯相比。因此,儘管它們在總體數量上佔優勢,仍然無法動搖也不應當動搖馬蹄韻的對聯聲律地位。
問:你怎樣看待那些不合馬蹄韻的對聯?
答:只要是獨立使用的對仗句,即使不合馬蹄韻,仍然是對聯,這是首先應當肯定的。這些對聯又可以分為兩個層面。一個是技術層面。上文列出之第三類和第四類就屬於這個層面,筆者在《對聯格律·對聯譜》中所列出的「七種可以不受馬蹄韻約束的對聯」(其中也包括句腳押韻一種),都屬於這個層面。「朱氏規則」既不能取得對聯聲律的地位,也屬於這個層面。技術層面的對聯不僅是對聯,由於含有某種技巧因素在裡面,有時還是很好的對聯。弄清了這一點,就知道對聯除了合馬蹄韻而外,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那種以為「對聯必須符合馬蹄韻,否則就不能算是合格的對聯」的看法,是一種誤解,也不是我的觀點。但是王力先生在評論周德清《中原音韻》「作詞十法」時說:「周德清所講的有的是格律,有的是技巧,不可一概而論。」⑥可見平仄安排之屬於技術層面的東西,是不能與聲律相提並論的,因為它們每一類都不能形成相對普遍的規則,這一點也應當看清楚。另一個是非技術層面,包括技術層面以外所有不合聲律的對聯。這個層面的對聯,除了部分立意很好,構思巧妙,不可以尋常視之者外,都是有缺陷的,對這類對聯我們不能一概加以肯定。
問:有人說為了更好地普及對聯,必須「放寬聯律」甚至「改革聯律」,你對此有何評論?
答:這個問題我曾經多次說過,在《無規矩不成方圓——答《對聯》雜誌張海生先生》一文中我又說了一次,說得比較詳細,可以參見。這裡只補充說一點,就是如果以為改變傳統規則人為規定一些所謂「更簡單」的東西在聯界推行,那是未必行得通的。因為新的人為規定的東西是否一定比先賢們千百年來形成共識的傳統規則更科學,更優越,還需要歷史的檢驗,弄得不好,不但徒然造成混亂,而且也可能成為歷史笑柄。今年的春節聯歡晚會,對聯是一個亮點。從得到的信息來看,為了寫好這些對聯,作者們反覆研討了許多次,目的就是要出精品。這個時候為什麼都不「放寬聯律」呢?因為大家都明白,聯律放寬了就出不了精品,就登不了晚會的大雅之堂;即使拿出來了,也逃不過國人的眼睛,經不起國人的批評,因為國中真正懂對聯的還大有人在。儘管春節聯歡晚會上的對聯並非完全沒有缺點,但是這種精品意識,這種對自己對觀眾對讀者負責任的態度是值得稱道的。今後我們創作對聯就應當保持這種意識,採取這種態度。
注釋:
①林慶銓.楹聯述錄【M】.廣州刊本.光緒7年(1881).卷8. ②余德泉.對聯縱橫談【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③龔聯壽.《聯話叢編》【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3159. ④余德泉.《對聯格律·對聯譜》【M】.長沙,嶽麓書社.1997,1. ⑤周振甫.《文心雕龍》【M】.北京,中華書局.1986. ⑥王力主編.《古代漢語》下冊第二分冊【M】.北京,中華書局.1964.1581.
作者:余德泉 原載:《中國楹聯》2006年第1期 整理製作:惡人谷珠樓 版本:網路版 轉貼請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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