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這些房子都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和房子永遠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對於打算買婚房的年輕人來說,有必要釐清房子的產權問題。

請注意了,以下幾種房子都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婚前全款購房,只寫一個人名字的房子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婚前全款購買且只寫一個人名字的房子,屬於署名人的個人婚前財產。

2、個人婚前貸款買房,但房貸已於婚前還清的房子也屬於個人財產。

3、婚後買房,但所用資金為個人財產且只寫一個人的名字

請注意了,這種房子是個人財產。有不少人還不大清楚這類情況,我們舉個例子。

王先生偏愛買房子,婚前名下已有多套房產。婚後王先生打算置換其中的一些房子,比如賣掉老家的房子買北京的房子。那麼舊買新又只寫王先生自己的名字,雖然房子是在婚內完成的置換,但房子依然屬於王先生的個人財產。原因有這兩點:一是王先生買房所用的資金是個人財產;二是王先生只寫了他個人的名字。

4、一方父母全款買房,寫子女名字

只要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資買房,只寫自己子女的名字,這套房子就屬於個人財產,不論這套房子是婚前還是婚後購買的。

那麼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筆者在這裡就不一一列舉了,但共同財產一般有三個特點:

1、房本上有兩個人的名字。

以婚前為例,無論是婚前個人出首付一起還貸,還是婚前一起出首付一起還貸,抑或是一個人全款買房,只要是寫了兩個人名字的,基本上都是共同財產。

2、雙方都參與了還貸。沒有出首付也沒關係,假如離婚,也是可以要求分割已還貸部分的支出。

3、雙方父母都參與出資,父母出資視為對子女的贈與,這種情況無論房子寫一個人還是了兩個人名字,都視為共同財產。

以上三種,滿足其一都算是共同財產。

特殊情況:婚前共同出資全款買房,但房子只寫一個人的名字

比如王先生和謝女士在婚前共同出資全款買房,但名字只寫了謝女士一個人,那麼這套房子的產權人屬於謝女士,但這叫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

假如王先生和謝女士感情出現裂痕,這套房子作為共同財產參與分割需要把握關鍵兩點:一是雙方提供出資證明,二是這套房的確是為了婚後共同居住而買的。

財富水平有差距,需要簽婚前協議嗎?

這種情況在年輕人中不多見,在中年結婚群體中比較普遍,這類人普遍都處於事業巔峰期,一旦雙方經濟狀況不對等,財富更多的一方往往會要求籤訂婚前協議,明晰財產。

筆者對婚前協議也是持肯定態度的。因為婚姻貴在坦誠,兩口子結婚,如果不能就財產方面的價值觀達成一致,婚姻是存在很大隱患的。


推薦閱讀:

離婚案件中,應該少分或不分共同財產的情形
新婚姻法 婚前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房注意事項
婚後房產屬於共同財產嗎?婚後房產離婚時怎麼分割
婚前買房,7種情況會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TAG:房子 | 夫妻 | 財產 | 注意 | 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