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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書紀要——《天史》

 作者簡介: 丁耀亢(1599~1671,一說1599~1669),字西生,號野鶴,別署紫陽道人、木雞山人,諸城(今山東諸城)人。出身官僚家庭,祖父純、父惟甯皆中進士,父官至湖廣勳襄兵備按察副使,弟兄六人中也有數人科舉獲名。少年時聰穎過人,頗有智謀,但屢試不第,後得進充任教習,遷福建惠安知縣。因著《續金瓶梅》遭文字獄,關押一百廿日,經友人營救獲釋。去世後,清廷屢次查禁該書。此外,尚著有傳奇《西湖扇》、《化人遊》、《蚺蛇膽》、《赤松遊》、《非非夢》、《星漢槎》等十餘種,及《丁野鶴遺稿》、《出劫紀略》、《家政須知》等書。內容:  《天史》類列歷代凶吉祥災之事,抒發作者生不逢時之慨。但原書被焚,已失傳。今日所見內容,類列歷代逆亂無道之案例,疑為同名之作。 一、丁氏生平時代

關於《天史》一書作者,地方志所載極為簡略。據此我們只是知道這位丁耀亢是山東諸城人,野鶴是他的字。作者這一字型大小,可能跟他所作下面的這首詩有些關係:「雲堂尚許奚童叩,仙榻難容野客眠。鶴馭隨風歸古洞,龍蟠封戶隔飛泉。」(《天史紀略?山鬼談》)

據稱丁氏「少穎異,有智略」,弱冠補諸生,籍籍有聲。但後來屢試不第,於是壯遊京師、江南等地。結果是「由旗下貢,歷任惠安知縣」。

丁氏博學有奇才,古文、詩詞、傳奇無所不工。尤其以詩歌創作,「蹈厲風發,開一邑風雅之始」。據地方志統計,他的作品結集有:《野鶴詩鈔》十卷、《陸舫詩草》五卷、《逍遙遊》一卷、《椒邱詩》五卷、《江乾草》一卷、《歸山草》二卷、《天史》十卷、《西湖扇傳奇》一卷、《化人游傳奇》一卷、《蚺蛇膽傳奇》一卷、《赤松游傳奇》一卷,等等。

丁氏著述甚豐,體裁亦廣。其詩文一掃明季剽摹譎怪之習,緣事生情,有感而發,意象清麗,鑄語自然,絕無懦響。丁氏亦頗自負,據地方志記載:見徐年少,呼就語曰:「我東武丁野鶴也。頃有詩數百篇,苦無人知,子為我定之。」因擲一巨編示徐尚書。王士禛傳其事以為美談。

丁氏的成就與他所處的時代及其家庭環境有很大的關係。按丁氏自述家譜,他自幼生於良好的文化氛圍中。丁野鶴為侍御公丁惟寧少子,祖父丁純,稽古能詩,結社載酒,詩近中唐,又長於「弦索小詞,膾炙人口」,為人尚義喜施,「性剛直激烈,不避強御,三任清要。每回籍,圖書衣被而已,外無長物」。這種清官書香之家給丁野鶴以很大影響。按丁氏的《自序》,我們可以了解到《天史》一書的作者大致上生活在明末清初之際。一個時代的終結與交替,對於集上個時代的文化價值體系於一身的知識分子來說,是個非常慘酷的事實。我們可以記起差不多同時代的一些文人如徐文長以「歌」代「嘯」、蒲松齡記志怪以舒憤、張岱借尋夢以懷古……他們在眼睜睜地看著明亡之後,往往「無所歸止,披髮入山,駭駭為野人」。同樣,丁氏面對大明王朝崩潰、滿清異族入主中原、社會動蕩亂離的時代,大半時間是在半因避亂、半如歸隱的狀態下度過的。或隱於山,或隱於海;閱世於豐草長林間,全生於煙波鯨浪里:與游雲野鶴一般無二。

二、《天史》的體例特點

《天史》一書,內容有相當一部分是「集古」,而「集古」又分為「集史」、「集詩」兩個方面,《天史》十卷則全講「集史」。是書大旨敘述報應循環,據稱當時在地方上即膾炙人口。而丁氏經濟學問於此也可見一斑。雖然作者宣稱「旨存於彰善,而權歸於癉惡」(《問天亭放言序》),但我們今天讀來,仍然會感受到「言外有哀江南之意在」。作為生逢明季亂離的一介遺民,其思想感情是極其沉痛的。而作者似游雲、如野鶴,只好托諸天道報應,因而《天史》亦發憤之所為作,可算是在借古人酒杯,澆自家胸中的塊壘之列。

「天史」之名的由來,作者《自序》云:「偶檢先大夫手遺廿一史而涉獵之,喟然而悲,愀然而恐。因見夫天道人事之表裡,強弱盛衰之報復,與夫亂臣賊子,幽惡大憝之所危亡,雄威巨焰,金玉樓台之所消歇,蓋莫不有天焉。集其明白感應者,匯為十案,注以管見,十有二篇,名曰天史。系史曰天者,尊聖言也。」丁氏彙集正史中亂臣賊子、驕奢淫佚者事迹,特獨立標出,即專門記惡不及言善。作者在《天史序》中極為明快地道出了這種「單位史學觀念」:「夫史何為而作也?將以勸善而懲惡也。以勸善懲惡而獨取夫惡者懲之。」因此,讀者在翻譯《天史》一書時,自會發現其序事體例有兩個顯著的特點:一是「不拘年代,殿最惟以罪大為魁,庶附古人輕重之律」,二是所選事迹必有關「報應」。這部分內容看起來「述而不作」,卻是花費了丁氏的極大心力:「茲書兩經寒暑,而就上下三千餘年,閱古今文而不下數千帙,凡有關報應者,拈紙記之。」

丁氏高標這樣的取捨標準,在輯錄編寫過程中,則是相當嚴肅的。是輯「五易稿而後成,其中年月名氏,即古本多有不合,仍舊存之,不敢去取」(《十案?凡例》)。在敘事語言上也總是努力體現上述去取標準,不尚空言:「作者實有苦心,切於渡世,故以敘事明白顯實為主,便於雅俗省閱,即生警戒。凡一切聲牙澀口之字句,概不敢用,寧處陋焉。」

具體輯錄筆法就是主體名曰集古,篇末則仿太史公論贊之體而「附以狂言」,作者謙詞為「妄擬古文」。作者以極其洗鍊清通的語言撮述每一案事略之後,即以「論曰」的形式發表史論,在史論里又總是努力揭示「天人之際」的報應關係。如《隋煬帝大逆無道》結末具論道:

「吾讀史而至隋煬,此天地古今一大變也。五倫全滅,萬惡積成。蓋分閏陰晦之極,將大開朗。故害氣全鍾於此異物,為唐室作顫(鸇)獺也。列國盡而秦政出,六朝盡而隋廣生。蓋將大辟一統之新局,故盡結一人之元惡。如陽春之始,必有冰雹,旦明之時,更深黯黮,不大亂不大治也。不然,廣亦一具耳目心知者耳,知有父母兄弟男女者耳,何至獸心麀行,殘狠淫污,為禽獸而甘心哉!迷樓吐焰之詩,照鏡惜顱之語,具病狂耶?抑楊謝李榮之謠,天有以奪其魄耶?酒卮在口,顧日不及,語云:安肆日偷,儳然不終日。蓋自知其絕於天矣。詩云:畏天之威,於時保之。血濺御衣,宗亡國滅,貫盈而後報之。殆天授其惡歟?」

福善禍淫,報應不爽,其用意全同異史氏所謂「天道酬勤」。寄託於上天,蓋因現實一無可托者。

三、《天史》的思想內容

《天史》所集古史的內容,分門別類依次為:《大逆》十九案、《殘》二十五案、《淫》十九案、《陰謀》二十五案、《負心》十三案、《貪》十三案、《奢》十四案、《驕》十六案、《黨》六案、《左道》二十四案,凡十卷。

《天史》首列「大逆」一十九案,對亂臣賊子痛加撻伐,鮮明地體現了作者的「正統」史觀。丁氏有心持世,羅列王莽篡漢、曹氏代漢、司馬氏復又代魏等大逆不道者,大率不合「正統」。其中像「安史子禍」中的安祿山反叛,原本夠不上入此「大逆」的資格,但大概因為安祿山原系「胡種」,而不惜予以大書特書。作者發表史論道:「非其種者,鋤而去之。先王知華夷之不可以一而限焉,以其非吾族也。」聯繫到上述作者所身處歷史時代,其嚴「華夷之辨」的良苦用心就是十分清楚的。

《江充殺太子》一案,作者尤能秉筆直書,看出「殺太子者非江充也,武帝自殺其太子也」。對於武帝寵昵陰險小人,終釀悲劇的議論,實前人所未發。這些地方,洞若觀火,尤能表現出過人的史識。

《淫》十九案則是專門彙集統治集團的荒淫亂倫的案例,揭露上流社會那「見不得人的去處」的淫穢污行。在處理這方面史料的過程中,作者仍然是遵循天道報應的觀念,進行聯類加工,例如《魯桓公割臂私盟》結末的論贊是這樣的:「余按魯世家,蓋三世淫報矣。魯惠公妾生子息,是為隱公。為公子時,娶於宋,女至而美,惠公奪為夫人,生子允。惠公卒,聽公子揮之言,讒允弒隱公而自立,是為桓公。桓公娶齊女,齊襄公淫之,公為彭生所殺一報也。……雖天之禍淫,歷歷不爽,而淫氣所結,綿污數世,或亦家法乎哉!」

《貪》門凡十三案,作者明昭大號,揭示歷史上奢侈之費,甚於天災的規律,同樣表現了作者精闢的見解。

《石崇貪劫奢亡》一案的敘述中,作者故意出以冷語作結收場,以與競逐繁華熱烈形成比照:「他日諸王內亂,而胡馬橫奔,金谷銅駝,荊棘滿目,不識綠珠笛聲,猶在樓中否?」冷峻雋永,殊覺精警。而《桑弘羊牟利致族》一案中,作者又一反《漢書》對桑弘羊的高度肯定,而作者翻案文章稱他是導致國家兵疲民困的大「盜」。

《奢》門凡十四案,在內容上是與《貪》門緊相承接的。作者列舉宋徽宗花石綱、楊收以賄亡身等史例,揭示迷於外物,終致身死國滅、逸豫適足敗家禍國的前車之鑒。

凡此等等,《天史》涉及的門類繁多,內容是極其廣泛的。這些在今天也自具相當的借鑒意義。而上述內容的闡釋處理,似乎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一切歷史都是現代史」的觀念,傳達出了作者「不信人間有古今」的過人見解。作者就曾這樣表述過自己的詩學觀:「夫古人之詩不必如是觀,以我之史因而觀詩,則我之史亦堪有詩,而詩固善注史也。」

當然,《天史》有一些門類中如《黨》案內敘「東漢黨禍殺身」、又如將王安石父子、方臘等輩列《左道》門,如此等等,也反映了作者的歷史局限。讀者自具批判的眼光和意識,無庸贅言。

《天史》序

:《天史》之鐘羽正序一

丁君為《天史》,閱者肅然神悚,翕然稱快。蓋深心於儆世(1),非徒以文鳴者。夫史何為而作也?將以勸善而懲惡也。以勸善懲惡,而獨取夫惡者懲之,何也?善惡一心也。性雖一善,淆之而惡萌矣,遂之而惡滋矣,縱之而惡極矣(2)。至於惡極,寧論善哉。本之一念之差也,第令一念勿淆勿遂而縱,何言惡也。故惡去而善自若矣,一懲惡而勸善之法立矣。《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書褒者十之一,書貶者十之九,此憂世之心矣。然而必系之天何也,盡懲惡之法也。自昔帝王懼夫人之淆於惡喪其善也,為之禮以防之,防之而不化,則刑之。五刑三就(3),五流三居(4),大辟三千(5),屬亂比罪(6),豈無育材貢進之典?而刑屬為多,然而必稱天討天罰者,明夫惡者天之所怒,非可赦也。惡者天既怒之,王因而刑之,大者干戈,中者斧鑕(7),小者劗鑿(8),有犯而必刑,凡以奉天也。故曰:「予弗順天,厥罪惟鈞(9)。」其法如是足矣,而猶未盡也,蓋有元惡大憝乘權據要(10),而法不能加者。亦有潛惡隱慝(11),陰謀淫穢,而法不及加者。法不能加,則疑天網之漏。法不及加,則疑天鑒之疏。天明天威,有所不至,則元惡愈肆怠烋,陰慝愈深毒螫,且至滅倫常,殲善類,霾曀日月,濁穢乾坤。而幽明靈響將澌盡矣。然則非天何望乎?天之法,即帝王之法也。然而王法昭,天法密。王法速,天法緩。王法止於一身一世,而天法至於歷年曆世。王法有律有等,掌之秋官懸之象魏(12),原情定辟。至有可議者,則罪疑從輕,寧失不經有寬而不盡之刑,天法則無言無譏,權勢不阿,幽隱不蔽,至巧至詳,於其疑昧者益複發其穢跡,揚其陰謀,無漏而不盡之情。王法有可議而天誅無議。故法至於天,而後人心之公憤瀉,造化之顯道新,史於是無遺憾矣。故曰天定勝人,懲惡之至也。惡懲而人知懼,於是驚神動魄,怵然常若雷霆在上,即有不肖之心,亦不敢萌,不敢遂而縱。而真性自如,善端浚發,不待勸而趨矣。懲惡即勸善,此諸史所以獨詳於紀惡,而丁君所以獨書作惡之報,歸於天也。丁君高才曠度,有心持世,於茲表其深衷,真佳刻也。使丁君而紬金匱之編(13),必為董狐良史之節。丁君而司玉律之任,必為庭堅淑問之明。此固其一班也。三代之佐,余且有厚望焉。

賜進士榮祿大夫太子太保工部尚書前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吏科都給事中侍經筵眷生鍾羽正(14)頓首拜撰,時年八十歲。

注釋:

(1)儆世,儆,告誡,警告。《書?伊訓》:「制官刑,儆於有位。」孔傳:「言湯制治官刑法,以儆戒百官。」儆世,使世人戒警。

(2)淆,混亂,《玉篇?水部》:「淆,渾也。」郭沫若《看〈孫悟空三打白骨精〉》:「人妖顛倒是非淆。」遂,因循。《荀子?王制》:「凡聽,威嚴猛厲,而不好假道人,則下威恐而不親,周閉而不竭;若是,則大事殆乎弛,小事殆乎遂。」楊倞註:「遂,因循也。」《呂氏春秋?侈樂》:「遂而不返,制乎嗜欲。」「縱,即縱踴」,亦作「縱臾」,《漢書?衡山王劉賜傳》:「求能為兵法候星氣者,日夜縱臾王謀反事。」顏師古註:「如淳曰:『臾讀曰勇,縱臾,猶言勉強也。』縱臾,謂獎勸也。」

(3)五刑三就:五刑,五種刑法。秦以前為:墨、劓、刖、宮、大辟(殺)。《書?舜典》:「五刑有服。」孔傳:「五刑,墨劓刖宮,大辟。」隋唐以後為死、流、徒、杖、笞。朝代不同,各有增減。三就,謂古時服死刑者,依身份不同,分別三處就刑。《書?舜典》:「五刑有服,五服三就。」孔傳:「行刑當就三處:大罪於原野,大夫於朝,士於市。」

(4)五流三居:對犯五刑之罪者從寬處理,施以流放之罰。《書?舜典》:「汝作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孔傳:「謂不忍加刑,則流放之,若四凶者。五刑之流,各有所居。」

(5)大辟三千:古代五刑之一,謂死刑。《書?呂刑》:「大辟疑赦,其罰千鍰」,孔傳:「死刑也。」又:「墨罰之屬千,劓罰之屬千,刖罰之屬五百,宮罰之屬三百。五刑之屬三千。」

(6)屬亂比罪:屬,猶合也。《禮記?經解》:「屬辭比事。」註:「屬猶合也。」比罪,比次其罪。

(7)斧鑕,亦作「斧質」。即斧與鐵鍖。古代刑具。行刑時置人於鍖上以斧砍之。《漢書?項籍傳》:「孰與身伏斧質,妻子為戮乎?」顏師古註:「質謂鑕也。古者斬人,加於鍖上而斫之也。」

(8)劗鑿,劗(zuàn),剪也。《新唐書?南蠻傳下》:「頻盜者死,次穿耳及頰而劗其發。」《漢書?刑法志》「其次用劗鑿。」顏師古注引韋昭曰:「鑿,黥刑也。」即以墨涅其面。

(9)厥罪惟鈞,《書?泰誓上》:「商罪貫盈,天命諸之,予弗順天,厥罪惟鈞。」蔡沈集傳:「今不誅紂,是長惡也,其罪豈不與紂鈞乎。」鈞,等也。

(10)大憝,大惡之人,首惡。《書?康誥》:「元惡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孔傳:「大惡之人,猶為人所大惡。」

(11)慝,邪惡。唐韓愈《平淮西碑》:「大慝適去,莨莠不薅。」亦指惡人。

(12)秋官,《周禮》六官之一,掌刑獄。象魏,古代天子,諸侯宮門外的一對高建築,亦叫「闕」或「觀」。為懸示教令的地方。

(13)紬金匱之編:紬(chōu),綴輯。《史記?太史公自序》:「卒三歲而遷為太史令,紬史記石室金匱之書。」司馬貞《索引》:「如淳云:『紬徹歸書故事而次述之。』小顏云:『紬謂綴輯之也。』」

(14)鍾羽正:明山東益都(青州)人,字叔濂,萬曆進士。弱冠除滑縣令,多惠政,累官工部尚書,會群閹用事,自劾歸,不久奪官,崇禎初復職,有《崇雅堂集》。

《天史》之陳際泰序二

天史者出於東海泰岱之間,有士焉發憤而作者也。山不盡於岱,水不盡於東海,而天下之言山水者,必宗海岱。亦猶是夫學士之言理者,而必歸於天也。何為乎天而史之也?曰:去彰而癉(1),是有取於檮杌之義爾(2)。夫取於是、則忠臣孝子仁吏義士可讀而不必讀也。不忠不孝不仁不義之臣子吏士不可不讀而必不讀也。可讀而不必讀者,天在其人中矣。不可不讀而必不讀者,天亦在其人中矣。作此史者,其有苦心乎。然吾有以進之焉。山之高,海之深,風雨潮汐,變滅於其間,其將盡於天也否歟?昔者齊人鄒衍善談天(3),丁君其得所學歟?予不識丁君,而知為董思白先生門下士(4),先生歸屬予為序,予以先生之序者序之也。山海無際,青蒼浩漾之中,吾聞魯多君子焉,固有所取爾也。

甲戌仲夏臨川陳際泰拜題於燕都署(5)

注釋:

(1)去彰而癉,《書?畢命》:「彰善癉惡,樹之風聲。」孔傳:「明其為善,病其為惡。」唐劉知己《史通?曲筆》:「蓋史之為用也,記功司述,彰善癉惡。」去彰,指《天史》一書不表彰善,而盡癉所惡。

(2)檮杌(tǎo wǔ),傳說中為凶獸名,亦為遠古惡人,又楚史書名。《孟子·離婁下》:「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明張萱《疑耀?檮杌》:「檮杌,惡獸,楚以名史,主於懲惡。」

(3)鄒衍,即騶衍,戰國齊人,陰陽家之代表人物。見尊諸侯,其術迂大而閎辯。齊人頌曰談天衍。

(4)董思白,名其昌,號思白,字玄宰。明代松江華亭人,舉萬曆進士,授編修。皇長子出閣充講官。後督湖廣學政,不徇情屬,後為太常少卿,至南京禮部尚書。因閹豎用事,自告歸。卒謚文敏,天才俊逸,書畫神妙,集宋元諸家之長。

(5)陳際泰,明臨川人,字大士,家貧,畢生讀書不怠,以時文名天下,有《易經說意》、《周易翼簡捷解》、《五經讀》、《四書讀》等著述。

《天史》之楊觀光序三

意厚唯經,權尊唯史。厚故容,容故豫(1)。尊故別,別故嚴。先之後之,春秋之意也。春秋亦經亦史,史翼經,譬之刑佐禮,權也,而意寓之。野鶴丁君,天史所由篡也。系史於天,仍先春秋於王之意。意原於天,天子得之為律令(2),聖人體之為筆削(3),總之教人以為善不為惡而已矣。夫爻象(4),夫風雅(5),夫經曲,夫典誥(6),善之的也。夫春秋,惡之防也。春故經之,秋故史之,善善惡惡不畸長。若天史全乎遏惡,不幾秋而不春乎?曰:賞善意歸王,罰善權歸天。何也?人羨聰明,不甚於羨華袞(7)。畏斧鉞,不甚於畏霆雷。章故還王,史故還天。蓋天之權妙於用隱、用緩、用巧、用微、用深,有非人所能至者。知天之能勝人處,乃可原天意以執筆,即執筆之人、之時、之地,之無故而發憤,之有因而致慨,何一非天哉!唯史能天,唯天能史,曰:載枳棘不載芝蘭,載風霜不載雨露,詳略天載福可乎?曰:策進者笙鏞於前(8),不若豺虎於後,以落木啟勾蒙,白帝之權,通青帝之意(9),猶之春秋也。人惡惡斯不為惡(10),一人不為惡(11),冰玉七尺耳。人人不為惡,則太和在宇宙間。堯舜之世,其猶病諸,乃知天史非以桀跖絕人(12),實以堯舜望人。以堯舜望人者,厚莫大焉,豈唯良史,即以翼經焉耳。

東海楊觀光題

注釋:

(1)豫,通「舒」,舒展,寬舒。《書?洪範》:「曰豫,恆懊若。」孫星衍《疏》引鄭玄曰:「豫作舒。」明黃道周《式試策?體數》:「七文之國,其君用之,物豫以康,其下從之,享榮以請。」

(2)律令,法令。《史記?孝武本紀》:「請奉詔書,除收帑諸相坐律令。」明焦竑《玉堂從語·篡修》:「律令者治天下之法也。令以教之於先,律以齊之於後。」

(3)筆削:指歷史著作。《史記?孔子世家》:「至於為《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晉書·陳壽等傳》:「習氏、徐氏俱雲,筆削,彰善癉惡,以為懲勸。」

(4)爻象,《周易》中的爻辭和象辭。泛指《易傳》。三國魏劉劭《人物誌》序:「是以聖人著爻象,則立君子小人之辭。」

(5)風雅:指《詩經》中之《國風》、《大雅》、《小雅》。後用以代《詩經》。

(6)典誥:《尚書》中《堯典》、《湯誥》等篇的並稱。

(7)華袞,古代王公所服繪有卷龍的禮服。《周禮?春官?司服》:「享先王則袞冕。」鄭玄註:「袞,卷龍衣也。」魯迅《書信集·致曹聚仁》:「古人告訴我們唐如何盛,明如何佳……都須褫其華袞。」

(8)策進,策,指鞭,驅趕所用。

(9)白帝青帝,古代神話中有五天帝。《周禮?天官?大宰》「祀五帝」唐賈公彥疏:「五帝者,東方青帝靈威仰,南方赤帝赤熛怒,中央黃帝含樞紐,西方白帝白招拒,北方黑帝汁光紀。」

(10)不為惡,不認為是惡。

(11)不為惡,不做惡事。

(12)桀,指夏桀,名癸,暴虐無道,諸侯咸叛,湯伐桀,戰於鳴條,桀走死南巢。跖,即盜跖,春秋魯人柳下惠弟。日殺不辜,暴戾恣睢,聚黨數千人,橫行天下。(按《史記》正義曰:跖者,黃帝時大盜之名。以柳下惠弟為天下大盜,故世放古謂之盜跖。)

《天史》之丁耀亢自序

自 序

余小子僻處東海之陬(1),窮愁一室,不能進而與有道之士君子游。草深木肥,用以自娛,濩落岩居(2),蓋九年於茲矣。狂念倦歸,用返靜室,焰短而質微,欲無言而恐暮也。風雪窮廬,偶檢先大夫手遺二十一史而涉獵之(3),喟然而悲,愀然而恐。因見夫無道人事之表裡,強弱盛衰之報復,與夫亂賊臣子,幽惡大憝之所危亡(4),雄威巨焰,金玉樓台之所消歇,蓋莫不有天焉。集其明白感應者,匯為十案,注以管見,十有二篇,名曰《天史》。系史曰天者,尊聖言也。采之記以志傳,集之傳以核實,引之經書以定疑,取之詩謠以著戒。記罪而不記功,言禍而不言福。蓋人情畏則生慎,慎則生祥。譬如聞雷涉海(5),則忠信生焉,庶幾毒蜮貪鬼用以消除云爾。晨鐘夜磬,敲者本自無心,維彼夙根,自生懺悔。若夫尚德君子,其或進而教之。

崇禎壬申長至日東武丁耀亢書於煮石山房

注釋:

(1)陬,謂邊遠偏僻之地。諸城,古屬琅玡郡東臨黃海,故稱。或古地名。

(2)濩落,空廓,失意。唐韓愈《贈族侄》詩:「蕭條資用盡,濩落門巷空。」

(3)二十一史,指《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南史》、《北史》、《唐書》、《五代史》、《宋史》、《遼史》、《金史》、《元史》。顧炎帝《日知錄》:「宋時只有十七史,今則並宋、遼、金、元四史為二十一史。」

(4)憝,惡。《逸周書?世浮》,「武王遂征四方,凡憝國九十有九國。」註:「憝,惡也。」大憝即大惡。

(5)《周易?震》:「象曰:薦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象傳以雷比刑,君子觀此卦象從而恐懼,修其德,省其身,以免言行有過,觸犯刑罰。

《天史》之凡例

茲書彙集《左傳》、《史記》、《漢書》、《綱目》,二十一史,凡一切稗官野史,雖經名公採用者,概不敢載。

茲書專尊聖、經,借演因果,皆有據之感應,非無影之輪迴,內典外道,杜絕不入。

序事不拘年代,殿最惟一罪大為魁,庶附古人輕重之律。

茲書兩經寒暑,而就上下三千餘年,閱古本文不下數千帙,凡有關報應者,拈紙記之,五易稿而後成。其中年月名氏,即古本多有不合,仍舊存之,不敢去取,以待海內名家訂焉。

茲書責備賢者,雖忠良一眚,皆致綜核,至於閹宦,非大故不書。

作者實有苦心,切於渡世,故以敘事明白顯實為主,便於俗雅省閱,即生警戒。凡一切聲牙澀口之字句,概不敢用,寧處陋焉。

本朝事體,阻於見聞,不敢僭議,有待作者。

天史十案,案共一百九十五條。其中惡類,不無或遺,然事同而報一,時異而罪差有之矣,存而不論可也。姑舉以例一百雲。

江北風氣鄙薄,著書多謗,茲刻功則尊天,罪則竊議,故末章贅以管見氣數諸篇,以備不信天理之翻駁焉,覽者鑒之。

茲書專言報復,未免刻舟。老成者以為勦說,少年者以為迂談。故觀邪說而易興,聽理言而難入,情則然也。茲取詩之通於箴規,近於報應者名曰集古,附以狂言,亦如佛經之有偈,琴音之有梵,聖言之采五經史家之載,自敘使人觀感而知興焉,庶幾乎作者之用心。

茲書尚余補遺,迫於時日,心乎未暇商俟於續刻,或海內同志者肯贊其成,而廣其傳,予將千里從之。

:《天史》之目錄

卷一:大逆二十九案

隋煬帝大逆無道 張衡賊臣之報

衛州吁弒其君桓公 宋太子劭巫蠱弒逆

寒浞殺羿 萇弘知蔡禍將周

王莽盜名篡漢 董卓燃臍達旦 附呂布負丁建陽

南宮長萬弒閔公 朱溫弒君得子禍

安史子禍 劉守光囚父囚兄

蕭正德通賊叛父 梁冀跋扈弒君

曹操司馬懿前後九錫 霍氏毒後滅族

何後弒董太后 劉婕妤爭坐廢后

江充殺太子 賈后毒淫弒母 附賈午

韋後 附上官婕妤王敦滅親叛主

柳燦輔賊負國 李勣立武亂唐

周宋黃袍受禪 張彥澤賣國殺身

劉黑闥鋤菜為賊 衛傳悍卒

陳友諒弒主為賊

卷二:淫十九案

楚平王納婦鞭屍 吳王闔廬淫虐楚後宮

齊襄公內亂 魯庄公割臂私盟

衛宣公奪婦 明皇納壽王妃致禍

三女滅密 齊懿公奪驂乘妻

陳靈公衷衣伏弩 齊莊公登台被弒

周幽王一笑傾城 晉厲公外嬖致禍

呂不韋嫪毐春申君 楊貴妃兄姊驕淫

武三思穢亂唐宮 張昌宗兄弟伏誅

和士開佞寵 丹陽太守妻徐氏報冤

元順帝淫奢亡國

卷三:殘三十六案

蚩尤 舜殛四凶

桀紂 秦始皇無道

項羽烏江自刎 齊湣王驕暴擢筋

白起坑卒 商鞅作法自弊

晉司馬氏自剪宗親晉景公膏肓入疾

吳主嗜殺嚴延年母識天刑

李廣終身不侯齊桓公殺弟糾

唐太宗喋血三朝齊蕭鸞滅宗

呂后殺戚夫人袁紹一日而殺二烈士

劉昆妄殺謀士宋明帝自滅其宗

宋子業淫報無道石虎滅三十八孫

竇憲毒殺朝臣路岩剔結喉三寸

高綽慘惡閩主信鬼殺叔

閩王曦戲虐四其御史

白兔御史酷吏多自殺

周興入翁黃潛善妄殺陳東

魏拓拔三後償冤朱粲啖人

宋元易祚

卷四:陰謀二十五案

趙孤兒報屠岸賈冤 費無極譖殺郤宛

趙高李斯殺扶蘇蒙恬 袁盎晁錯相殺

陳平陰謀 長孫無忌冤殺吳王

周顓冶廑殺元咺公子瑕 驪姬殺晉公子

伍子胥刺客亂吳 盧杞巧害忠良

李林甫剖棺 劉湛譖殺檀道濟

魚保家告密自斃 李義府殺人滅口

丁謂前後雷州 謝佑殺人媚後

王勃謀殺難友 拓跋徽以夢償冤

沈約草詔拔舌 李輔國殺建寧王倓

薛文傑借巫快怨 王惟忠冤死訴天

韓侂胄殺趙汝愚 賈似道循州見宇

小兒天下

卷五:負心十三案

燭影搖紅 遼金兩案

吳起殺妻求將 韓信賣友成功

孟嘗君背齊自立 李密負翟讓

邴元貞負李密 陸超之門生負義

王鉷負楊慎矜 盧鉉三負同寅

崔湜反戈媚佞 宋之問有才無行

姚萇負秦

卷六:貪十三案

石崇貪劫奢亡 桑弘羊牟利致族

董賢煽寵殺身 元載聚貨殺身

劉巨容黃金殺身 楊駿貪位據權

元顯父子爭權 劉後貪鄙敗國

蔡確擠人謀位 張康國附權得鴆

蔡京父子相妒 盜殺王黼

盧坦不治敗子

卷七:奢十四案

徽宗花石綱 叔寶驕奢亡陳

蜀主衍繒山 繆丑公

楊收以賄亡身 太平公主

安樂公主 同昌公主生死奢靡

寶釵為妖 盧多遜父知其敗

韋堅開河擅寵 王鉷驕奢得主

寶裝溺器 江南奢報

卷八:驕十六案

武乙射天 宋康王射天滅國

智伯驕愎反禍 夫差報越而驕

苻堅驕兵天敗 魏齊無禮范雎

衛侯殺嬖人渾良夫 田蚡呼服謝罪

單子知三郗之亡晉之興 王季子知魯叔孫氏之亡

王氏一門五侯 何晏以妄誕致禍

曹爽驕痴 顏竣父知子禍

王毛仲滿寵殺身 謝靈運傲物自亡

卷九:黨六案

漢儒盛名致禍 東漢黨禍殺身

牛李各以黨敗 章惇黨錮元符名賢

嵇康高曠 郭解以俠族

卷十:左道二十四案

九黎亂德 孔子誅少正卯

王安石父子濟惡 宋徽宗崇道亂儒

王衍清談敗晉 欒大丹術尚主

魚朝恩恃主辱教 魏拓跋崇佛亂國

梁主捨身佞佛 王凝之借鬼

殷仲堪奉天師法 高駢信寵妖法

肅宗置道場於三殿 唐懿宗佞佛

天毀玉清宮 潘誕左道被誅

柳泌採藥 新垣平以詐殺身

方臘左道致亂 張遇賢信神謀亂

郭京六甲神兵 王則假佛左道

沙門謀反 胡僧咒人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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