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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在教人行善嗎

聖經在教人行善嗎許多人都說:「宗教都是勸人為善的。」說這些話的人的出發點肯定是善良的。基督教作為今天中國社會最熱門的宗教,我們不妨看一看它是如何「勸人為善」的:1、神造亞當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吩咐他:「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死。」而蛇卻告訴亞當的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夠知道善惡。」於是女人經不起誘惑,摘下果子吃了,並給自己的丈夫吃了,結果「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裸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神因此詛咒他們,讓蛇「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讓女人懷胎生產時「多受苦楚」,神詛咒地,讓男人終身勞苦,並把他們逐出伊甸園。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就永遠活著。」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世記2-4章)在這個故事裡,神欺騙了人,而蛇揭露了真相,人吃了善惡果後不但沒有像神說的那樣死掉,反而「眼睛就明亮了」,知道了自己是赤身裸體的——在這之前連自己的赤身裸體都不知道,那真是白痴了。神欺騙一對徹底的白痴,其動機是因為不願意人「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並且又「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就永遠活著」,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神與人之間的區別只剩下一點:神是永遠不死的。這個故事的主題思想有這麼幾個:1、人欺騙人是天經地義的,哪怕被欺騙的人是絕對弱勢群體,因為神都要出於私心而欺騙人,何況我們人呢?2、不知者有罪,哪怕白痴,也要承擔他的刑事責任;3、血統論,父母犯罪,要累及他的子孫後代,不管他們是否犯了罪,不管他們在先祖犯罪時是否已經出生,都應該滿門抄宰;4、競爭,神對人都要進行不對等競爭,人和人之間,就更應該相互防範、以鄰為壑。請問,聖經是在勸人為善嗎?2、神造了人以後,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決心毀滅要把所造的人和走獸、昆蟲、飛鳥都從地上除滅,「惟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因此挪亞一人得道全家升天,他和他們的妻子、三個兒子、兒媳,都進入方舟,躲過一劫。洪水退去之後,挪亞作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在帳篷里赤著身體,他的小兒子含見到,就到外邊告訴自己的兩個弟兄,於是他們(閃、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父親蓋上。挪亞醒後就因此而詛咒自己的小孫子迦南(含的兒子):「迦南當受詛咒,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又說:「耶和華閃的神是應當稱頌的,願迦南作閃的奴僕。願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里,又願迦南作他的奴僕。」(創世記6-9章)根據這段聖經,1、基督教的神不是全知萬能的,他連自己所創造的人會不會作惡都不知道,是在盲目的情況下創造的人,人類是他的試驗品,不行了就再來一次;2、神是無知的,他對自己的行為的後果沒有預見性,做錯了就「後悔」、「憂傷」;3、神不是無限的,而是和人一樣是有局限性的,而同時基督教又告訴我們神是無限的,不知道我們是應該相信基督教徒的話呢?還是相信聖經?兩者怎麼說的不一樣啊?4、神是不公正的,那時只有挪亞是「完全人」、「義人」,除挪亞之外的人都是壞人,但為什麼同樣是壞人,挪亞的妻子、兒子、兒媳能夠進方舟,別人卻不能進呢?這不是在搞特權腐敗是什麼?5、基督教主張父罪子受,一個人犯罪,可以由無罪的人承擔罪責,而本人卻可以不受罪責——這一觀念還具體地體現在耶穌代人贖罪上;6、兒子無意間看見父親的裸體,這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但挪亞卻極盡其惡毒地詛咒自己的子孫,要自己的孫子作他弟兄的奴僕的奴僕,這種行為是違背人性的罪惡,而聖經卻借挪亞向神的祈禱說出來的,我們不知道基督教這是在勸人為善呢?還是在勸人作惡?6、基督教聖經宣揚人壓迫人、人奴役人,甚至這種壓迫和奴役是以神的名義進行的。請問:聖經在教人行善還是作惡? 基督教的教義違背人倫道德,處處皆是,在舊約,有父子相欺,兄弟相欺,母子相欺,妻妾相欺,君臣相欺,在新約,借耶穌之口,直接斥責母親a/亞伯拉罕的妻子撒萊不會生育,就把自己的使女夏甲給他作妾,夏甲懷孕後就「小看」撒萊,撒萊對亞伯拉罕說:「我因你受屈……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亞伯拉罕說:「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意對她。」撒萊苦待她,她就從撒萊面前逃走了。耶和華的使者在水泉旁讓她回去,繼續受苦:「你回到你主母那裡去,服在她手下。」後來撒萊生了個兒子,撒萊看見夏甲的兒子戲笑,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亞伯拉罕因他的兒子的緣故很憂愁。神對他說:「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凡撒萊對你說的話,你都該聽從,因為從撒萊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至於使女生的兒子,我也必使他的後裔成立一國,因為他是你所生的。」(創世記21章)<b/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對他說:「你帶著你的兒子,也就是你的獨生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亞伯拉罕帶上自己的僕人、兒子、柴,走了三天,到目的地,亞伯拉罕騙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以撒對父親說:「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羔羊在哪裡呢?」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羔羊。」他們到了地方,亞伯拉罕就築壇放柴,把兒子捆綁起來,放在柴上,要殺了他作燔祭——燒掉。天使喊住亞伯拉罕,用一隻扣在小樹中的公羊代替以撒。亞伯拉罕因此而獲得神的賜福:「……我必賜大福給你……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世記22章)<p></c/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生了兩個兒子,這兩個兒子在母腹中就相爭,耶和華對他們的母親說:「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大兒子以掃愛打獵,小兒子雅各受母親偏愛。有一天,雅各在家熬湯,以掃從田野回來累昏了。以掃對雅各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雅各要以掃把長子的名分起誓賣給自己,用紅豆湯換了名分。以撒年老後眼睛昏花,打發以掃去打野味:「照我所愛的作成美味,拿來我吃,使我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他的妻子聽後,就讓小兒子拿了兩隻羊羔,做成美味,又用以掃的衣服給雅各穿上,用山羊皮包在雅各手上和頸項上。雅各端了美味給父親,說:「我是你的長子以掃,我已照你所吩咐我的行了。請坐起來,吃我的野味,好給我祝福。」以撒說:「我兒,你如何找得這麼快呢?」雅各說:「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使我遇見好機會得著的。」於是雅各騙取了父親原來要給哥哥的祝福:「……願神賜你天上的甘露、地上的肥土……你母親的兒子向你跪拜……」(創世記)d/大衛是以色列的王,又是神眼裡的「完全人」。一日,太陽平西,大衛從床上起來,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看見一個婦人沐浴,容貌甚美,大衛就差人把她接來,讓她懷孕了。眼見姦情敗露,大衛就把她的丈夫從前線叫回來,讓他回家「去洗洗腳」,但那個人過於忠心耿耿,操心國事,沒回家,大衛最後只好寫信讓前方將領派女人的丈夫前進,「到陣勢極險之處,你們便後退,使他被殺。」大衛做了這個缺德的醜事,而耶和華沒有懲罰他,卻反過來讓他無辜的兒子得重病七日而死,大衛還作了一手詩說:「耶和華按著我的公義報答我,按著我手中的清潔賞賜我……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遠離我的罪孽。」(撒母耳記下11、12、22章)f/耶穌在對眾人說話的時候,他母親和兄弟站在外邊,要和他說話。有人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面,要與你說話。」耶穌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馬太福音第12章)g/耶穌傳道的時候,有一個人對他說:「你無論往哪裡去,我要跟從你。」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又對一個人說:「根從我來!」那人說:「主,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傳揚神國的道。」又有一人說:「主,我要跟從你,但容我先去辭別我家裡的人。」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路加福音)&quot;>基督教的教義荒謬、絕情,違背起碼的人性、人情,違背基本的道德倫理,所謂的神愛世人,其愛何在?!一個人連自己的親人都可以不認,他還會愛和自己沒有血緣關係的別人嗎基督教的原始教義是禁止離婚的,不但休妻另娶是「犯姦淫」,就是娶「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難道被休的婦人就不應該過正常的家庭生活了嗎?這樣的教義難道不是邪惡的嗎?當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夠領受的,唯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因為有生來是閹人的,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馬太福音19章)<請問,聖經難道就是這樣勸人為善的嗎?聖經里提到了許多先知,理所當然,所有的先知都是我們效法的對象。我們為什麼要效法他們?因為他們是神為我們特選的榜樣,他們在人格道德上是完美的。但是我們看看聖經上的那些「神眼中的完全人」都幹了些什麼好事?4、摩西出埃及後,從基底莫的曠野,差使者去見希實本王西宏,說:「求你容我從你的地經過,只走大道,不偏左右……好進入耶和華我們神所賜給我們的地。」西宏不肯答應,和他的眾民出來攻擊以色列人,「耶和華我們的神將他交給我們,我們就把他和他的兒子,並他的民眾都擊殺了。我們奪了他的一切城邑,將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惟牲畜和所奪的各城,並其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申命記2章)按照聖經的教導,希特勒殺死600萬猶太人並不算過分,甚至和摩西相比,希特勒是足夠仁慈的,因為他畢竟沒有殺完猶太人。按照聖經的教導,日本人在中國製造了南京大屠殺是應該的,八國聯軍在中國燒殺搶掠也是應該的,911世貿大樓才死了兩三千人,顯然太少了!摩西在約旦河東的曠野,頒布了神的律法,其中有幾條是這樣的:「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她與她行淫,被人看見,這男子就要拿50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她為妻,終身不可休她。」按照這條法律,強姦犯可真佔盡了便宜,不但不用遭受法律的懲罰,反而女子要被強制地嫁給他。婦女在猶太-基督教中的社會地位怎麼樣,看一下類似這樣的聖經經文就知道了。摩西還頒布了另一條神的法律:「你借給你弟兄的,或是錢財,或是糧食,無論什麼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給你弟兄不可取利。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所去得為業的地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這是什麼理論呢?!這樣的宗教能被稱為是勸人為善的嗎?>聖經新約也是這樣說的:「你們以前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里,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原來神只是猶太人的神,他是和其他民族是無關的,直到2000年前才假惺惺地想起我們這些非猶太人來——這樣的神,他的仁慈、公正又體現在什麼地方呢?難道基督教就是要我們去相信這樣一個殘暴、冷酷、不公的邪神嗎?真是豈有此理!我們相信世界上有一個絕對公正、仁慈的神上帝,他對所有的民族和人都是一視同仁的,他所揀選的先知絕對不可能說出的話,和做出不公正的事來。上帝是真實的存在,但他絕對不是聖經里所描寫的這個三位一體的神不像神、人不像人的耶和華、耶穌基督。聖經的這種狹隘、惡毒的種族主義、民族主義思想,是人類歷史上的文化垃圾,早就應該被遺棄在歷史的角落了!5、聖經是赤裸裸的種族主義、殖民主義教科書,它所宣揚的大都是一些充滿血腥暴力的東西,要麼是沒有理智的巫師跳大神,要麼是骯髒下流的色情故事:a/聖經舊約里,摩西帶著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就開始了血腥的殖民侵略運動,一個城池一個城池地進行種族屠殺,「連女人和孩子也一個不留」,摩西死後,神耶和華又動員摩西的幫手約書亞:「我的僕人摩西死了。現在你要起來,和眾百姓過這約旦河,往我所要賜給以色列人的地去。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我都照著我所應許摩西的話賜給你們了……你無論往哪裡去,耶和華你的神必與你同在。」約書亞於是帶領以色列人過約旦河,攻打耶利哥城,「七個祭司拿七個羊角走在耶和華面前吹角,耶和華的約櫃在他們後面跟著」,兵丁走在祭司前面,每日繞城一次,第七日繞城七次,祭司吹角,百姓吶喊,於是,「城牆塌陷,百姓便上去進城,各人往前直上,將城奪取,又將城中所有的,不拘男女老少、牛羊和驢,都用刀殺盡」,只留了出賣耶利哥的妓女一家人,「眾人就用火將城和其中所有的焚燒了。」因為屠城有功,「耶和華與約書亞同在,約書亞的聲名傳揚遍地」了。接著,以色列人攻打艾城,「擊殺他們,沒有留下一個,也沒有一個逃脫的」。「以色列人在田間和曠野,殺盡所追趕一切艾城的居民。艾城人倒在刀下,直到滅盡,以色列眾人就回到艾城,用刀殺了城中的人。當日殺斃的人,連男帶女共有一萬二千,就是艾城所有的人。約書亞沒有收回手裡所伸出來的短槍,直到把艾城的一切居民盡行殺滅。唯獨城中的畜生和財物,以色列人都取為自己的掠物,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約書亞的話。約書亞將艾城焚燒,使城永為高堆、荒場,直到今日。」(約書亞記1-8章)>基督教的神學家們對以色列人的屠城作出了令人噁心的「合理解釋」:以色列民滅絕敵人的做法,是按神的吩咐進行的,因此不是犯罪;迦南地的居民拜偶像,他們的生活充滿淫穢,同性戀、與獸苟合屢見不鮮,可見他們的道德如何敗壞,有些宗教甚至要將小孩活殺或焚燒來給神作祭品!難怪聖潔、公義的耶和華厭惡他們,要施予刑罰;此外,神要滅絕這些民族,免得他們的行徑感染鄰國,尤其是稚嫩的以色列國,神用滅絕的方法以達到上述目的,誰都沒有權利責疑,事實上神的命令不但公正,且是有憐憫的,他剪除作惡的迦南人,叫周圍的人不致被玷污而墮落,使更多的人得到憐憫;另一方面,他保存選民的純凈,預備日後救主的降臨鋪路。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啊!假借神的名義殺人,還要找理由,這就叫偽善。我們有許多疑問要請教基督教的神學專家:迦南人拜偶像該死,難道基督教徒把耶穌這個人當神來崇拜就不是偶像崇拜了嗎?猶太人是純凈的良種嗎?那麼耶穌為什麼要詛咒他們是「毒蛇的種類」?迦南人道德敗壞,難道兩三歲、七八歲的孩子也在和別人搞淫亂嗎?迦南人道德敗壞就應該滅種滅族,大衛、雅各所做的壞事難道還少嗎?他們為什麼反而成了「神眼裡的完全人」「義人」?聖經上說迦南人殺小孩或焚燒祭神了嗎?殺小孩焚燒了祭神,這難道不正是耶和華命令亞伯拉罕做的事情嗎?火燒無辜的人,這正是基督教中世紀的優良傳統,為什麼基督教教會可以燒死成千上萬的人,而無須滅教,迦南人子虛烏有地燒死個別小孩就應該滅族?迦南人道德不論如何敗壞,也絕對不是所有的人,按照神學家們的理論邏輯,今天的基督教世界同性戀、獸奸普遍,那麼我們就可以把所有的基督教徒殺死?等殺完了基督教徒,我們再去說「這是神的旨意」?!聖經中到處是血淋淋的暴力語言:要將年老的,年少的,並處女,嬰孩,和婦女,從聖所起全都殺盡,只是凡有記號的人不要挨近他。於是他們從殿前的長老殺起。他對他們說,要污穢這殿,使院中充滿被殺的人。你們出去吧。他們就出去,在城中擊殺。他們擊殺的時候,我被留下,我就俯伏在地,說,哎。主耶和華阿,你將忿怒傾在耶路撒冷,豈要將以色列所剩下的人都滅絕嗎?(《以西結書9:6-8》)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聖經 馬太福音10:34-36》)並且你們要吃兒子的肉,也要吃女兒的肉。」 (《利末記26:29》)她兩腿中間出來的嬰孩與她所要生的兒女,她因缺乏一切就要在你受仇敵圍困窘迫的城中將他們暗暗地吃了。」 (《申命記28:57》)「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 (《約翰福音6:53我們憑什麼相信聖經是勸人為善的?聖經里除了「大衛犯罪」之外,還記述了其他一些亂倫的故事。創世紀19章講了一個故事,說是在神毀滅所多瑪時,先知羅得和兩個女兒逃出來,住到山裡的一個山洞裡,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於是,那夜她們叫父親喝酒,大女兒就進去和她父親同寢。她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第二天,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昨夜與父親同寢。今夜我們再叫他喝酒,你可以進去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父親存留後裔。於是,那夜她們又叫父親喝酒,小女兒起來與她父親同寢。她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這樣,羅得的兩個女兒都從她父親懷了孕。還有一個亂倫的故事是撒母耳記下13章的《暗嫩和他瑪》,大衛的兒子暗嫩設計將自己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他瑪玷污了,他瑪的同母兄弟押沙龍又設計殺了暗嫩,為妹妹報仇。: c/聖經里還有一些野蠻骯髒的巫術的內容。士師記11章,耶弗他和亞捫人爭戰,就向耶和華許願:「你若將亞捫人交在我手中……無論什麼人,先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就必歸你,我也就將他獻為燔祭。」殺敗了亞捫人後,耶弗他回家,他女兒拿著鼓跳著舞出來迎接他,他就把女兒獻為燔祭了——他女兒為自己終為處女而請准上山哭泣兩個月,就被活活燒死,給耶和華了。出埃及記里用大段大段的經文述說用牛血、羊血,塗塗抹抹祭神的方法,還有一段的內容是說神要殺摩西,摩西的妻子拿一塊火石,割下兒子的陽皮,丟在摩西腳前,說:「你因割禮就是血郎了。」耶和華就放過了摩西。這些巫師跳大神的東西,在偏遠農村是經常會有的,不知道猶太-基督教和跳大神的真正區別在什麼地方?在過去的30 年裡,國內許多基督教徒根據聖經啟示錄,揚言末日到來,讓教徒們變賣家產,把錢交給教會存到天上,然後他們就在家裡或山上等著升天,結果田園荒蕪,落得一個全家老少餓肚子的下場,國外也有千禧年恆星出現大十字的預言,說是末日到來,結果是一場鬧劇。這種反理性的理論,最後結局只能是被世人所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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