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稅制導致崇禎皇帝無錢調兵抵禦李自成!

公元1644年,明崇禎十七年二月,春寒料峭,北京城陰霾的天氣壓得人喘不過氣來。此時,李自成的大軍已經逼近了帝國首都,山海關外滿州鐵騎也正虎視眈眈,京城內也是人心惶惶,立國276年的大明王朝就像風雨飄搖中的燭火隨時都可能被暴風雨熄滅。

在燈光昏暗的宮殿里,憂心忡忡的崇禎皇帝召見了時任京營提督的吳襄,詢問北京能否抵禦李自成大軍的攻擊,吳襄回答說僅憑京營駐軍的力量,無法保障北京安全,只有抽調吳三桂的關寧軍入關勤王。崇禎皇帝詢問需要多少軍餉,吳襄回答「需銀百萬」。而此時「內庫只存銀七萬兩,搜集一切金銀雜物補湊,也不過二三十萬兩」。萬般無奈之下,只得發動京城權貴捐款助餉,可是募集的款項寥寥無幾,撐到3月6日,崇禎也就顧不得什麼軍餉不軍餉了,決定緊急調吳三桂率軍入衛,但為時已晚。關寧軍還在半路,京城已被攻陷,崇禎皇帝弔死在煤山,大明王朝滅亡。

在這關係生死存亡的緊急關頭,一個當時世界上最為幅員遼闊的國家,一個耕地面積十億畝以上,人口接近二億的國家,賦稅收入居然少到連調派五萬軍隊的軍餉都做不到,那這樣的賦稅收入只能說已經少到了不正常的地步。回想明成祖時,修建北京的紫禁城,營建武當山建築群,鄭和七下西洋,五十萬大軍五次北伐蒙古,幾十萬大軍屢次南征越南,這幾件大事隨便單獨拿出一項來所需的開支就遠遠高於崇禎時期的賦稅收入及三餉的加派。但令人費解的是,到了經濟更為發達的晚明,竟連一百萬兩的「救命錢」都拿不出來?!晚明的經濟已經發展到了一個相當的高度,資本主義萌芽也出現在這一時期,可以說明代並不差錢,可偏偏就是政府沒錢,明代的賦稅制度賦稅制度出了什麼問題?

首先是明代農稅制度的僵化和不合理。明代立國之初,朱元璋確定了農稅定額制度,並將之「刊刻於石板上,並樹立在戶部廳堂內」,北伐蒙元成功後又宣布北方各省新墾田地「永不起科」。自此各地定額稅收作為不成文的法律固定下來。可以說這種稅收制度初期對恢復戰亂,發展經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這種稅收制度已遠不能適應國家財政需要。明初時,「田賦收入達到3227餘萬石」,成祖以後,「一直保持在2700萬石左右」,「1600年前後,基本稅額為糧食2600萬石」,農稅收入呈不斷下降的趨勢。

明代農稅很低,可能許多人都難以相信。其實不斷降低的農稅數額並不意味普通農民的稅收負擔減輕。隨著土地兼并的加劇,土地不斷向地方豪強和官僚士紳集中,他們雖掌握著大量的土地,卻不繳納稅款。有少量耕地的農民,往往通過「投獻」將土地划到大地主名下以逃避賦稅。這樣手中有地的農民就承擔著越來越重的稅收負擔,一遇天災人禍就難以為繼。

崇禎時,為應對越來越嚴重的農民起義和滿清威脅,加征了「遼餉、剿餉和練餉」,而這新加的賦稅又毫無例外的由貧苦農民負擔,崇禎皇帝說「暫累吾民三年」,卻不知掙扎在死亡線上的農民連半年都無法忍受,於是就有了「三餉」越征越多,而農民起義的規模越來越大,錢總是不夠用,這樣一個怪圈像一道索命的繩索慢慢將明廷窒息,可以說不合理的農稅制度扮演了明王朝掘墓人的角色。

其次,商業稅收名存實亡

明朝建立之初,就規定,「凡商稅,三十而取一,過者以違令論」。這一政策受到工商業者的歡迎,甚至洪武九年山西有名官員以「能恢辦商稅」,遭到皇帝的批評,朱元璋下詔說「稅有定額,若以恢辦為能,是剝削下民,失吏職也,州考非是」,」命吏部移文以訊」。永樂時進一步放鬆了對民間稅收的管制,」婚娶喪祭時節禮物、自織布帛、農器、食品及買既稅之物、車船運己貨物、魚蔬雜果非市販者,俱免稅」。

崇禎時期海外貿易非常發達,福建鄭芝龍集團「凡海舶不得鄭氏令旗,不能來往,每舶例入二千金,歲入以千萬計,以此富敵國」。鄭氏家族手下其他成員,都富的流油,如戶官鄭泰「守金門,資以百萬計」,其他成員則「富至千萬」,「少者百萬」。然而如此巨富的海外貿易商人,所徵收的賦稅有多少呢?寥寥無幾。

商業稅收的管理缺失和全國商業賦稅不一導致了各地賦稅的不平衡,例如「山西汾陽縣,1609年商稅是6606兩白銀,但是在浙江金華縣,1578年所繳商稅還不足7兩,地方志中坦率的承認商稅徵收已經停止了很長時間了。」地區賦稅的不均衡導致富者愈富,貧者愈貧。最終埋葬明王朝的農民起義在賦稅最高、農民負擔最重的西北地區暴發。

再次則是層出不窮的偷漏稅手段和稅制管理的缺位

西方傳教士曾德昭在《大中國志》中記載明代稅制的低效率和無能。「在海關有更多的方便。只察看一下……徵收一筆適當的稅。若旅客不是商人,即使他一人帶著奴僕,載運五、六口箱子以及許多其他物品,並不打開檢查,更不付稅。」

其他各種逃稅的手段,還有如:「飛灑、詭寄、虛冒」等,《天下郡國利病書》中說「飛灑者,損人以裕己者;詭寄者,避重以就輕者;至虛冒者,一切欺陷,以負國課耳」。

明政府面對著越來越嚴重的財政赤字,也不是沒想過加大徵稅力度,萬曆初期內閣首輔張居正就曾加大工商業徵收力度以及打擊偷漏稅,但是張居正的這種做法受到朝野上下一片反對,最終人亡政息。

此外明代的稅收優惠政策更成為偷漏稅的天堂,官紳階層因為政治上的特權,他們捐納官身以免除因欠稅帶來的體罰與拘捕,實在不行的情況下也會交納一部分稅收。這些累積起來的欠稅成為賦稅徵收中的一個巨大障礙,面對巨額欠稅,明政府想的不是加強徵收,而是為了體現朝廷的仁厚,經常蠲赦逋賦,當然這僅指的是蠲赦大官僚和特權階層的欠稅,並不意味著所有的納稅人都可以從中得到實惠。「這可能由於地方官的申請而適用於某個特定的地區,也可能適用於整個帝國。」蠲赦逋賦的行為鼓勵了偷逃稅款的進一步加劇,因為有這些先例,「守法者按時納稅,後來卻發現這些賦稅被蠲免。另一方面拖欠稅款者總是希望皇帝慷慨,能夠蠲免逋賦,所以拖欠不交。在這種情況下,逋賦行為會蔓延開來。

最後則是稅收調節收入的職能極度不合理

隨著科舉制度的發展,大量新興商業者通過科舉成為政府官員。江西費氏家族就是其中的一個典型代表,其先由經商發家,然後再以此為基礎,培養子弟讀書,使得大批家族成員進入政府內部,其中就包括嘉靖時期內閣首輔費宏。明代文官集團中有大量的經商階層,例如:刑部左侍郎張鸞家庭世代經商,兵部尚書的王崇古的父親王瑤就是大商人,陝西布政史徐節是山西的大商人,汪道昆的父親、祖父皆為鹽商兼地主,王世貞的祖父是商人兼地主。從政治地位和經濟地位上說,東林黨人也統屬於這一階層。事實上不僅大量文官出身於工商業家庭,而且明代許多文官本身在進入仕途以後,依然沒有放棄工商業活動。既然文官集團以及士大夫階層中的絕大部分人都已經成為了私人工商業集團(用西方的話說就是資產階級)的利益代言人,那麼他們從自己所在的集團利益出發,推行低稅的政策以及抵制一切試圖增加稅收尤其是商業稅收的行為,並且利用自己的職權儘可能給工商業者便利也就成為必然。他們打著為了納稅者的利益應該減少國家的開支的旗號,並譴責以前歷朝主張財政改革以增加國家收入的理財專家,如漢代的桑弘羊、唐代的楊炎、宋代的王安石。」甚至戶部尚書周經在考核官員時對於那些課額多者給予下考。

在經濟發展和農重商輕的稅制調節下,經濟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明代中後期,國家的生產總值已經大部分轉移到工商業領域上,而「商賈雖余貲多,不置田業,田業乃在農民,賦繁役重,商賈有稅糧尚能支之,農民騷苦矣」。而此時國家的財政收入,國家的稅收卻依然主要來自於農業領域!主要的稅收負擔都加在農業人口,農民負擔之重可想而知。

由於國家財政常年赤字,政府經費常年不足,在支付官員的薪俸之後,地方上僅有少量經費用於辦公。南直隸祁門縣被公認是一個極端的例子,1612年公費銀僅27.74兩。這麼少的辦公費用顯然是不切實際的,這些情況只會鼓勵私派。絕大多數的財政負擔以及各級官員和其屬吏的需索都要加之於一般民眾身上,變相加重了普通大眾的負擔。而關係國計民生的大型水利工程上,自成化年間整修了黃河之外,近百年時間都因為資金的缺乏而停止。

此外軍隊沒有餉銀可發,災民沒有糧食賑濟,更是令明王朝雪上加霜,甚至因為缺餉導致軍隊嘩變的情況也層出不窮。在最嚴重的時期,兵部甚至命令援助北京的軍隊頻繁更換駐地,因為按照慣例軍餉是在到達新駐地後的第二天才會發放。山東孔有德的部隊因為長期欠餉,士兵無心戀戰,最後整支裝備最新火器的精銳軍隊竟在劫掠濟南後投降滿清。

由於國家稅制的缺位和不合理,甚至在農業經濟已岌岌可危的時候,崇禎仍然加征「三餉」,自此農民起義如燎原之勢一發不可收拾,為明政權的覆亡敲響了喪鐘。

明朝的滅亡令許多人磋嘆不已,這其中有天災,有兵災,但是稅收制度缺失和管理無力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因為政府缺錢,連年赤字,地方上為了緩解經費的不足而多加攤派,民間怨聲載道;因為沒有充足的財政能力,面對冰河期帶來的自然災害幾乎束手無策,饑寒交迫的饑民走投無路只好造反;因為財政困難,甚至前線作戰的軍隊也無法保障有足額糧餉,更遑論武器裝備的改良,兵變層出不窮,甚至有成建制的軍隊投靠了農民起義軍。可以說明代極度不合理的稅收制度催生了明代的滅亡,卻始終沒有魄力和方法進行改革,這對今天仍有很強的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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