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法的文章系列8
案例研究與案例研究方法*
余菁
《經濟管理》2004年第20期
內容提要:本文闡述了人們對案例研究及案例研究方法的已有認識;區分了不同的案例研究類型;分析了案例研究方法在管理科學領域的應用、發展及趨勢。筆者認為,案例研究總體上處於其發展的初級階段。而管理學、尤其是企業管理學為案例研究這樣一種經驗性、貼近現實的研究方法,提供了發展和繁榮的沃土。案例研究方法的內涵與外延,將伴隨著案例研究自身的發展及其應用學科的發展而不斷發展。
關鍵詞:案例研究;案例研究方法;經驗主義
一、案例研究
在社會科學領域,進行案例研究(Case Study)的文章已經很多了,但真正清楚「案例研究」的含義的人並不多。長期以來,不同領域的研究者們對案例研究持有不盡相同的認識。1984年,羅伯特K.尹(Robert K.Yin )為「案例研究」給出了一個經典定義,即:案例研究是一種經驗主義的探究(Empirical Inquiry ),它研究現實生活背景中的暫時現象(ContemporaryPhenomenon);在這樣一種研究情境中,現象本身與其背景之間的界限不明顯,(研究者只能)大量運用事例證據(Evidence)來展開研究。
圍繞這一定義及尹、羅伯特E 斯特克(Robert E.Stake )等學者確立的案例研究的分析框架,人們開始逐步就案例研究的性質、研究對象及其作用這類問題形成大體一致的判斷。這些共識可以概括為4點:
首先,案例研究是一種經驗性的研究,而不是一種純理論性的研究。案例研究的意義在於回答是「為什麼」和「怎麼樣」的問題(Yin ,1994;Stake ,2000),而不是回答「應該是什麼」的問題。
其次,案例研究的研究對象是現實社會經濟現象中的事例證據及變數之間的相互關係。案例研究的研究對象決定了,它屬於現象學(Phenomenological)的研究範疇。正是這一點,使案例研究顯著區別於經驗性研究中的其他屬於實證主義範疇的另外兩種研究方法(見本文第二部分)。
斯特克將案例研究界定為「理解特定情況或特定條件下(單一事件中的)行為的過程」(Stake ,1995)。在這樣一個研究過程中,人們可以將研究重點放在捕捉社會經濟現象的片斷的真實細節上,而無需預先嚴格設定或梳理清楚其中蘊藏的為數眾多的變數之間的複雜關係。不過,由於案例研究往往只是被用作分析社會經濟現象的一個片斷,即一個相對狹小的研究領域的某一局部性的問題,為做到這一點,很多情況下,案例本身作為一個現實經濟活動中完整的複雜系統的其他方面往往要被概要化、抽象掉。
再次,案例研究對整體性的要求(Holistic Inquiry)。案例研究的研究對象是社會經濟現象中不同變數之間的相互關係,這決定了案例研究應該是一個整體性的體系,也許它的各個部分並不運轉得那麼良好,也許它的目的是非理性的,但它始終成為一個(整體性的)體系(Stake ,1995)。要通過案例(單一事例或有限事例)來得出歸納性的結論或預測未來時,研究者必須對這一事件所涉及的各部分的互相依賴關係及這些關係發生的方式進行深入的研究(Sturman ,1994)。也只有在保證案例研究整體性這一前提下,案例研究的結論——案例本身作為一個完全的、被準確界定的個體樣本所揭示出來的規律及相關研究結論,才有可能被推廣應用到更廣泛的、具有相似性的群體中。
最後,案例研究的作用。在被研究的現象本身難以從其背景中抽象、分離出來的研究情境中,案例研究是一種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它可以獲得其他研究手段所不能獲得的數據、經驗知識,並以此為基礎來分析不同變數之間的邏輯關係,進而檢驗和發展已有的理論體系。案例研究不僅可以用於分析受多種因素影響的複雜現象,它還可以滿足那些開創性的研究,尤其是以構建新理論或精鍊已有理論中的特定概念為目的的研究的需要。此外,案例研究作為一種教學方法,它有助於提高人們的判斷力、溝通能力、獨立分析能力和創造性地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案例研究方法
作為一種社會科學研究方法,案例研究方法(Case Study Methodology)屬於經驗性研究方法(Empirical Research Method )的範疇。經驗性研究方法是對應非經驗性研究方法而言的,它包括實地研究(field research,也譯作實地研究)、實驗研究(Laboratory Experimentation)和調查研究(Survey)。案例研究與實地研究緊密相關。有的學科中,實地研究被進一步區分為狹義的實地研究、實地實驗(Field Experimentation )和案例研究;而在另一些學科中,案例研究與實地研究被視作基本同質的研究方法。本文認為,在管理科學研究中,「狹義的實地研究方法」的含義並不明確,而實地實驗可以被歸類為實驗研究的一種,因此,適當擴大案例研究方法的內涵、使其近乎等同於實地研究方法的觀點,是有利於案例研究方法發展的。
在評價一種研究方法時,人們通常使用兩個指標,一是可信度(Reliability ),對應於研究中的一致性(congruence)的水平。所謂一致性,是指不同研究者在不同的時間、地點,但在理論假設所確定的同等研究條件下做同樣的研究所得出結論是否一致;它與研究結論的可再現性(Replicability )相關。二是有效性(Validity),對應於研究中的相關性(Correlation )的水平。有效性有3種類型,分別是結構有效性(Construct Validity),指理論假設(理論研究中對社會經濟現象的抽象形式)在研究中被具體化(為不同變數之間關係)的有效性;內部有效性(Internal Validity ),指不同變數之間關係的有效性,如因變數與自變數之間因果關係的有效性;外部有效性(External Validity ),指特定條件下、就特定樣本所得出的研究結論的普遍性(Generalizability),也就是,這一研究結論被推廣應用到理論假設所確定的現實環境條件中去的有效性。
與非經驗性研究方法相比,經驗性研究方法在有效性方面相對較弱。而在經驗性研究的3種研究方法中,實驗研究是一種在相對可控條件下對特定問題開展研究的方法。與實驗研究相比,實地研究/案例研究的結構有效性和內部有效性相對較弱,其外部有效性隨研究者對研究設計及對變數控制的可能性而變化。調查研究的有效性介於實地研究/案例研究與實驗研究之間。調查研究強調採用統計性概括方法,實地研究/案例研究強調採用分析性概括方法;此外,在很多情況下實地研究/案例研究,都是一種小樣本的研究方法。在實際運用中,作為一種經驗性的研究方法,實地研究/案例研究的可信度和有效性,取決於研究者自身的研究能力,包括選擇研究主題的能力,設計研究過程的能力,收集資料和數據處理的能力,運用已有的理論知識和適當的分析方法得出正確的研究結論的能力等。
任何一項好的案例研究都必須依託于堅實理論基礎。而好的案例研究,對發展理論也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其作用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第一,提出並分析新的研究問題,進而對構建新的理論框架,或者是,對發展新理論所必須的研究方法、程序有所貢獻;第二,拓展現有理論體系的解釋力範圍,解決現有理論尚不能夠予以合理解釋的理論問題;第三,通過證實或證偽已有的理論假設,或者是,證實或證偽已有的案例研究(包括在已有的理論貢獻型案例研究的基礎上作對比研究或進一步的深入研究),來強化或修正已有理論中的相關範疇、概念之間的結構關係及有關原理。這其中,有一些案例研究會提出新的理論假設,對已有理論有所發展,另一些案例研究本身並不提出新的理論假設,其作用僅僅限於為已有的理論假設尋找支持其合理性或否定其合理性的證據。
三、案例研究的分類
根據不同的劃分標準,可以區分出不同的案例研究類型。服務於不同案例研究類型的方法是不同的,有一些案例研究方法只適用於特定的案例研究類型。也有一些案例研究可以同時綜合應用多種案例研究方法。
1.根據研究任務的不同來區分的案例研究類型
根據研究任務的不同,案例研究方法可以被區分為5種類型(Scapens ,1990;Hussey&Hussey,1997),即探索型(Exploratory )、描述型(Descriptive )、例證型(Illustrative)、實驗型(Experimental)和解釋型(Explanatory )的案例研究。
探索型案例研究往往會超越已有的理論體系,運用新的視角、假設、觀點和方法來解析社會經濟現象,這類研究以為新理論的形成作鋪墊為己任,其特點是缺乏系統的理論體系的支撐,相關研究成果非常不完善。在已有理論框架下,當研究者希望對企業實踐活動做出詳盡的描述時,可以採用描述型案例研究方法;當研究者希望闡述企業組織的創造性實踐活動或企業實踐的新趨勢時,可以採用例證型案例研究方法;當研究者希望檢驗一個企業中新實踐、新流程、新技術的執行情況並評價其收益時,可以採用實驗型案例研究方法。解釋性案例研究則適用於運用已有的理論假設來理解和解釋現實中企業實踐活動的研究任務。
同樣根據研究任務的不同進行分類,也可以將案例研究方法區分為探索型、描述型、解釋型和評價型(Evaluation)4種類型。有學者(Bassey,1999)形象地描述了這4種不同類型的案例研究,其中,探索型案例研究側重於提出假設,它們的任務是尋找(新)理論(Theory-Seeking);描述型案例研究側重於描述事例,它們的任務是講故事(Story-Telling)或畫圖畫(Picture-Drawing );解釋型案例研究側重於理論檢驗(Theory-Testing);而評價型案例研究側重於就特定事例作出判斷。還有一些學者將案例研究方法區分為3種類型,即探索型、描述型和解釋型;也有學者將解釋型稱為「分析型」(Analytical);另有學者將探索型和描述型之外的案例研究統稱為方法組合型(Combined Methodology)案例研究。
可以看到,無論是在3類型分類法,還是在4類型分類法或5類型分類法中,人們對探索型和描述型這兩種類型的案例研究的內涵基本沒有爭議,這兩種類型分別對應著超出現有理論框架解釋範圍之外和完全在現有理論框架解釋範圍之內的案例研究,而分歧主要集中於那些立足於現有理論框架但又嘗試有所突破與發展的案例研究活動的分類及其屬性上。
2.單一案例研究和多案例研究
案例研究一般是通過選擇一個或幾個案例來說明問題。根據實際研究中運用案例數量的不同,案例研究可以分為單一案例(Single Case )研究和多案例(Multiple Cases)研究。
單一案例研究主要用於證實或證偽已有理論假設的某一個方面的問題,它也可以用作分析一個極端的、獨特的和罕見的管理情境。通常,單一案例研究不適用於系統構建新的理論框架。偏好單一案例研究方法的學者認為,單一案例研究能夠深入、深度地揭示案例所對應的經濟現象的背景,以保證案例研究的可信度。
在多案例研究中,研究者首先要將每一個案例及其主題作為獨立的整體進行深入的分析,這被稱作為案例內分析(Within-Case Analysis);依託於同一研究主旨,在彼此獨立的案例內分析的基礎上,研究者將對所有案例進行歸納、總結,並得出抽象的、精闢的研究結論,這一分析被稱作為跨案例分析(Cross-Case Analysis )。以凱思琳M.德艾森豪威爾(KathleenM.Eisenhardt )為代表的學者偏好於多案例研究方法,其觀點是,多案例研究能夠更好、更全面地反映案例背景的不同方面,尤其是在多個案例同時指向同一結論的時候,案例研究的有效性將顯著提高。
3.其他案例研究類型及方法
根據案例研究過程中不同程序、步驟和應用方法的不同,可以區分出多種不同的案例研究類型。以下分別以數據收集(Data Collection/obtainment)中應用的不同方法和案例分析(Case Analyze)中應用的不同方法為例,進行說明。
⑴根據數據收集方法的不同來區分的案例研究類型。常見的數據收集方法有文件法(Documents)、檔案記錄法(Archives)、訪談法(Interviews)、觀察法(Observations)等等。這些方法還可以被進一步細分為各種類型的子方法。根據案例研究過程中所採用的數據收集方法的不同,人們可以劃分出不同的案例研究類型。
以觀察法為例,觀察法可以分為直接觀察法和間接觀察法;也可以根據研究者本身是否參與,分為參與式和非參與式的觀察法;或根據觀察情境的不同,分為自然情境觀察法(NaturalisticObservations)和人工情境觀察法(Artificial Observations );或者根據觀察方法的不同,分為結構式和非結構式的觀察法[①].假定選取觀察法中的兩類變數作為考察因素,一類變數是觀察情境,另一類變數是觀察方法。那麼,就可以區分出4種類型的案例研究:基於非結構式的參與式自然觀察的案例研究;基於結構式的非參與式觀察的案例研究;基於人工情境中對單個個體的非參與式觀察的案例研究;基於人工情境中對單個個體的參與式觀察的案例研究。
(2)根據案例分析方法的不同來區分的案例研究類型。案例分析是對與案例相關的有價值的信息進行檢驗和考證的系統過程。案例分析過程通常涉及3個步驟:首先,將案例中所有的信息聚攏在一起,並將與案例分析相關的信息分離出來,接著,再試著描繪一個整體性的情景狀態;其次,估計、推測和識別社會經濟活動中出現的問題,並且詳細描述這些問題;最後,為解釋或解決問題,提供一個答案(這個答案可以是一個分析模型,也可以是一個解決方案),並提供充足的證據和必要的數據,以證明其合理性、有效性和可行性。
案例分析方法有很多。根據分析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兩類,其一是數據分析中使用的方法,其二是對證據的一致性進行比較分析時採用的方法。兩類方法可以各舉一例:比如,數據分析中的類型匹配法(Pattern matching),它是指運用案例中所反映出來的經驗性數據、知識,與事先設定的對不同變數間關係的特定假設進行對比分析。再如,證據分析中的時間序列法(Cronological/Time Series Ordering),它是指沿著時間維度,對一段時期內的事態發展進行跟蹤性研究,並分析事件變化的原因。
對應於上述各種方法的不同,就形成了多種多樣的案例研究類型。一般情況下,研究者可以在同一個案例研究中同時運用兩種以上的分析方法。
四、案例研究方法的應用發展及趨勢
從歷史上看,早在數百年前,案例研究方法就在法學領域和醫學領域得到了廣泛的應用。醫師們依賴於案例研究方法來診斷病症;律師們將判例法視為法律研究的基本方法——英美法系國家的律師們將判例視為法律的淵源,大陸法系國家的律師們則從大量的判例中找尋有力的支持性論據。20世紀以來,案例研究方法逐步在經濟學(主要是新制度經濟學)和管理學領域(包括私人企業組織管理領域和公共機構行政管理領域)得到了快速發展。
作為一門實踐導向的學科,管理學、尤其是企業管理學為案例研究這樣一種經驗性、貼近現實的研究方法提供了發展和繁榮的沃土。1908年,哈佛商學院率先將案例研究方法引入企業管理教學。隨後的50年時間裡,哈佛商學院充當了在企業管理領域普及、應用案例教學法的旗手的角色。20世紀六七十年代,美國企業面臨的社會經濟環境中的不確定性因素不斷增加。這種形勢為經驗主義學派和權變理論學派的興起創造了有利條件。這兩個管理學派都高度重視案例研究方法,雖然二者在研究思路上又各有不同——經驗主義學派側重於研究個體企業管理實踐,在服務於個案研究這一目標之下,才考慮作多個企業案例的比較研究與歸納、概括;而權變理論學派側重於通過多案例研究,歸納、總結出若干基本模型,以指導管理實踐。20世紀中後期,案例研究方法在管理學領域中的發展之迅速、涉及面之廣度和研究進展之深度,極為引人注目。今天,無論是在戰略管理或組織管理領域,還是在管理會計、市場營銷管理、生產作業管理、信息技術管理領域,都可以看到豐碩的案例研究成果。
雖然近年來案例研究的發展勢頭很好,但也要看到,作為一種社會科學研究方法,案例研究總體上仍然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從法學和醫學領域的經驗看,案例研究在特定的科研領域中的發展,是有其必要條件的。首先,該科研領域的專業性、知識權威在很大程度上必須表現為令人信服的經驗性判斷;其次,正確的經驗性判斷必須來源於對以往的歷史事件的認識的積累;最後,案例研究方法在專業知識、經驗的積累和傳承的過程中,起著其他研究方法不可替代的作用。這三個前提條件,對於在管理學領域發展案例研究方法而言,同樣是不可或缺的。而當前管理學界的狀態,離上述條件的成熟還有相當大的差距。
此外,限制案例研究發展的因素也是存在的。事實上,無論是開發出一個基於企業實踐活動的好的案例,還是為使一個已有的好案例保持貼近於企業實踐活動變化趨勢而進行及時、準確的更新,都是費時、費力和代價不菲的系統工程。
我們還要看到,案例研究中應用的各種方法,也在隨著案例研究自身的發展及應用案例研究的不同學科及其分支的發展而不斷發展。前文提到,在羅伯特·尹確立的案例研究的分析框架中,案例研究是歸屬於現象學的研究範疇的,它和屬於實證主義範疇的實驗研究和調查研究之間的差別是涇渭分明的。對以尹為代表的主流案例研究(方法)論持不同意見的學者,在案例研究的性質、研究對象,作用及其可用的方法等問題上,抱持著截然不同的或帶有置疑色彩的觀點。從更深層次看,這種分歧的背後其實是兩種截然對立的研究範式的對抗(Guba and Lincoln,1985;Creswell,1994,1998;Hussey &Hussey ,1997),一種是實證主義—定量的(Positivist-Quantitative )研究範式;另一種是解釋主義[②]—定性的(Interpretivist-Qualitative)研究範式。近些年來,情況正在發生變化。比如說,這些年來興起的案例調查(Case Survey )方法作為案例研究方法與調查研究方法的一個嫁接產物,它將調查研究中確定變數間具體關係的定量方法、尤其是統計分析方法大舉帶入了案例研究領域。伴隨著研究工具、方法的交融,案例研究的應用範圍正逐步突破其產生之時研究者們設定的「僅限於對相對單一的社會經濟現象或有關事例的深入研究」這一狹窄的研究範圍。隨著多案例研究的發展,案例研究在其發展早期被打上的小樣本的實地(in-the-field)研究方法和定性的、強調分性概括性的研究方法(Yin ,1994)的烙印,正日益模糊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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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Eisenhart ,K.M.,1989.,Building theories from case study research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4:53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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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ussey ,J.,&Hussey ,R.,1997,Business Research,Basingstoke:Macmillan Press.
Lincoln ,Y.S.,&Guba ,E.G.,1985,Naturalistic inquiry ,BeverlyHills ,CA :Sage Publications.
7.Patton ,M.Q.,2002,Qualitative evaluation and research methods(3rded.),Thousand Oaks,CA :Sage Publications.
8.Scapens,R.W.,1990,Researching management accounting practice :Therole of case study methods,British Accounting Review,22(3):259~281.
9.Stake,R.E.,1995,The art of case study research ,Thousand Oaks,CA:Sage Publications.
10.Stake ,R.E.,2000,Case studies.In N.K.Denzin &Y.S.Lincoln(Eds.),Handbook of qualitative research (2nd ed.):435~454Thousand Oaks,CA:Sage Publications.
11.Sturman ,A.,1994,Case study methods.In J P Keeves(Eds.),EducationalResearch,Methodology and Measurement:An International Handbook:49~53Oxford:Pergamon.
12.Yin ,R.K.,1984,Case study research:Design and methods ,NewburyPark,CA :Sage Publications.
13.Yin ,R.K.,1994,Case study research:Design and methods (2nd ed),Newbury Park,CA :Sage Publ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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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中國社會科學院A 類重大課題「中國企業管理科學化及其方法論問題研究」的階段性成果之一,課題負責人:黃速建、黃群慧。
作者簡介:余菁,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企業制度研究室副主任,管理學博士。北京市100836.
[①]結構式觀察法是有明確目標、問題和範圍,有詳細的觀察計劃、步驟和合理設計的可控性觀察。結構式觀察法易於獲得真實的材料,並能對觀察資料進行定量分析和對比研究。常用於對研究對象有較充分了解的情況下。非結構式觀察是對研究問題的範圍目標取彈性態度,觀察內容項目與觀察步驟不預先確定,亦無具體記錄要求的非控制性觀察。其方法較靈活,但獲取材料不系統完整。多用於探索性研究,用於對觀察對象不甚了解的情況下進行觀察。
[②]「解釋主義」即是「現象學」這一概念在方法論中的映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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