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歷史、理論和文本

作為「包含著新世界觀的天才萌芽的第一個文件」,《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以下簡稱《提綱》)是馬克思文本中為數不多可以直接用來作為哲學本體論建構的依據。然而,正如既有研究所表明的那樣:就「實踐唯物主義」而言,《提綱》中對於「實踐」概念的使用恐怕只能算作一個「孤證」;在「實踐是馬克思主義哲學首要和的基本的觀點」理解基礎上,學界更多關注的是馬克思「實踐」概念內蘊的社會歷史性的前提或維度。近年來有關「生存論」馬克思主義的探討,歷史唯物主義(唯物史觀)、辯證唯物主義的辨析、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和《資本論》哲學的研究等等,都可以歸結為這一訴求中結出的理論碩果。這也正為我們170年後重新閱讀馬克思1845年寫下的這「十一條論綱」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開啟了新的視域。本文嘗試回到馬克思主義哲學的複雜歷程中去,結合馬克思與唯物主義的關係,以及「實踐的唯物主義」的得失,尋求一種激活《提綱》文本和當代學術話語內在關聯的可能。

一、《馬克思論費爾巴哈》與「唯物主義」傳統的建構

眾所周知,《提綱》存在兩個版本,一是馬克思自己在1845年寫下的《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二是恩格斯修訂出版的《馬克思論費爾巴哈》,1886年作為《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以下簡稱《費爾巴哈論》)的附錄出版。這兩個版本中最先問世的反倒是後者。恩格斯自己是這樣描述《提綱》的發現過程的:「舊稿(《德意志意識形態》)中缺少對費爾巴哈學說本身的批判;所以,舊稿對現在這一目的(說明馬克思恩格斯自己同黑格爾、費爾巴哈的關係)是不適用的。可是我在馬克思的一本舊筆記中找到了十一條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現在作為本書附錄刊印出來。這是匆匆寫成的供以後研究用的筆記,根本沒有打算付印。但是它作為包含著新世界觀的天才萌芽的第一個文件,是非常寶貴的。」而前者,也就是馬克思自己寫下的提綱,卻是到了1924年才由梁贊諾夫在《馬克思恩格斯文庫》第1卷中公開發表。

也就是說,《提綱》本身作為研究的筆記,馬克思並沒有打算將其公開問世,而是由恩格斯出於理論總結和闡發的需要,才加工整理出版的。那麼,這就提出了一個尖銳的問題:恩格斯的《馬克思論費爾巴哈》與馬克思的《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之間,到底是怎樣一種關係?很多研究從文本變化的角度出發,圍繞恩格斯對於馬克思原文的修改進行了細緻的考察和分析。但是筆者這裡打算首先追問的是,暫且承認恩格斯無論在文字表述還是哲學理解上都與馬克思存在一定的差異,但我們更應該思考的是為什麼過了40年之後恩格斯才想起來要去重新翻閱《德意志意識形態》手稿,為什麼是在19世紀80年代這樣一個特定時期,恩格斯才想到要回顧費爾巴哈這個位於黑格爾哲學和馬克思恩格斯觀點之間的「中間環節」?

雖然恩格斯自己用「沒有過機會」這樣的說法一筆帶過,但是結合馬克思本人是在創作《資本論》的過程中(參閱1858年馬克思關於《邏輯學》的通信、1859年恩格斯為《政治經濟學批判》所作的書評、著名的《資本論》第二版跋等)才重新「發現」或者說「回到」黑格爾的話,我們會發現:《馬克思論費爾巴哈》的問世本身與恩格斯此時所肩負的理論重任有著密切的關聯,這就是要在19世紀中葉庸俗唯物主義和新康德主義逐漸成為思想主流的背景下,通過強調黑格爾辯證法的重要性來捍衛《資本論》以及馬克思的「唯物主義歷史觀」。在此過程中,恩格斯和當時的馬克思主義者所面對的理論任務是,既要說明政治經濟學批判的方法與黑格爾辯證法的差別,又要強調唯物主義辯證法與機械論的經驗主義的「形而上學」的不同。在這個意義上,借用馬克思恩格斯自己的話說,「和黑格爾比起來,費爾巴哈是極其貧乏的。但是,他在黑格爾以後起了劃時代的作用」;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與其說是深刻的,不如說是機智的」。

具體說來,恩格斯《馬克思論費爾巴哈》的整理和出版面對的是這樣一種思想史氛圍:較之馬克思恩格斯1845年寫作《神聖家族》時期同「青年黑格爾派」的爭論,隨著自然科學的發展(機械唯物主義、進化論)和實證主義思潮的興起,「唯物主義」在19世紀中期以來正在產生越來越廣泛的新的影響。因此,「唯物主義」首先不是一個可以源自所謂「樸素唯物論」的古老哲學傳統,也並非18世紀法國唯物主義者和馬克思主義者的專利,而是一個正在建構中的哲學傳統和社會思潮。例如,在被稱為「唯物主義的19世紀60年代」里,新康德主義者朗格就曾專門撰寫了一部名為《唯物主義史及其當代重要性的批判》的著作。19世紀50年代以來普遍流行的是福格特、摩萊肖特和畢希納的「科學唯物主義」(或者更準確地說是「庸俗唯物主義」),到了60和70年代,海克爾更是將達爾文的進化論納入其中。面對這樣一種社會歷史語境,恩格斯面前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要利用並改造這一傳統的建構,為馬克思主義的傳播和運用提供可能;同時,更加重要的是要在這一傳統的建構中,將《資本論》中重新發現或是「頭足倒置」過來的辯證法植入其中。在某種程度上說,恩格斯所闡發的「唯物主義歷史觀」及「唯物主義辯證法」都可以被看作是馬克思主義「時代化」的第一批成果。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馬克思自己並沒有怎麼提過「唯物主義」的問題,而更多是在限定的意義上使用「物質的」這一表述,如「物質生活的生產和再生產」、「物質生產方式」等。

也正是在這樣一個艱苦的理論實踐過程中,恩格斯特彆強調了馬克思對費爾巴哈的批判,因為:首先,費爾巴哈是除英國的經驗論者和法國的機械唯物主義者外,「德意志」唯物主義的重要代表(儘管費爾巴哈從來不會認為自己是「唯物主義者」),「他在黑格爾以後起了劃時代的作用」;其次,正是藉助於費爾巴哈,包括馬克思恩格斯在內的「青年黑格爾派」通過「返回到唯物主義觀點」而實現了「同黑格爾哲學的分離」;也就是說,費爾巴哈是用來界劃馬克思同黑格爾方法的重要「中間環節」,但由於費爾巴哈在歷史觀上同樣是「觀念論」(唯心主義)者,因此這個「半截子的唯物主義者」也只能是一個「中間環節」。因此,馬克思對費爾巴哈的批判就責無旁貸成為恩格斯建構「唯物主義辯證法」,或者說一種全新的辯證的唯物主義理論傳統的重要依據。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恩格斯直接投身於甚至可以說開啟了通過參與建構「新唯物主義」傳統來總結、傳播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理論實踐,但是就「辯證唯物主義」理論體系的形成來說,恰恰不是恩格斯而是狄慈根、拉法格、普列漢諾夫等人打開了新的理論之門。正如有研究已經指出的那樣,是普列漢諾夫第一個使用了「辯證唯物主義」概念。在他看來,「『辯證唯物主義』這一術語,它是唯一能夠正確說明馬克思的哲學的術語」。當然,這並不意味著「辯證唯物主義」體系的確立。眾所周知,所謂「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Diamat),只是到了20世紀30年代才在蘇聯的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中最終確立下來,標誌是斯大林的《論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一文和米丁的哲學教科書。嚴格說來,在第二國際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家那裡,對於馬克思主義理論的命名更多是「唯物史觀」,只不過這種「唯物史觀」的特徵一是「唯物主義」,二是「辯證法」。經過蘇聯馬克思主義研究有關辯證論和機械論、米丁派和德波林派的爭論後,今天作為常識意義上的「辯證唯物主義」才徹底替代了「唯物史觀」或「歷史唯物主義」成為馬克思主義哲學方法的代名詞。

在此過程中,隨著「唯物主義」由「形容詞」變為「名詞」,被建構起來的「辯證唯物主義」傳統也就被反向注入了馬克思恩格斯早期文本的闡釋之中,費爾巴哈在馬克思恩格斯唯物主義轉變中的作用也就得到了更多的凸顯。相應的,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確立過程就應該到馬克思向唯物主義的轉變過程中去尋求。在蘇聯馬克思主義哲學史的正統理解中,「馬克思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乃是他在前一時期(從1843年藉助於費爾巴哈轉向唯物主義到1845年初《神聖家族》的發表)提出的諸原理(辯證唯物主義和共產主義世界觀)的進一步發展和總結;這個提綱也提出了新的問題,表述了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新思想」。這些所謂的「新思想」更多指的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形成的「完整看法的唯物史觀」。也就是說在傳統蘇聯的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體系中,作為科學世界觀的辯證唯物主義問世的標識是馬克思恩格斯1845年合作出版的《神聖家族》,而作為辯證唯物主義在社會歷史領域中的「推廣應用」的歷史唯物主義則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最終形成的。《提綱》這份「包含著新世界觀的天才萌芽的第一個文件」不過是「推廣應用」過程中的一個環節而已,而「實踐」概念的理論作用也僅限於認識論之中。與此針鋒相對的是,《提綱》和作為本體論意義上的「實踐」概念的重要性反倒得到了所謂「資產階級哲學家」更多的關注和強調。

二、一個「實踐唯物主義」的文獻「孤證」

縱觀20世紀20年代以來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發展歷程,我們大多可以清晰地梳理出諸如《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以下簡稱《手稿》)、《1857-1858年經濟學手稿》(以下簡稱《大綱》)、《德意志意識形態》等文本研究的歷史演進。如1932年後,隨著《手稿》兩個版本的幾乎同時問世,很快在西方學界引發了「青年馬克思」或「兩個馬克思」的爭論,這種以人本主義邏輯爭奪馬克思思想解釋領導權的傾向,在上世紀60年代後逐漸退潮。一方面是阿爾都塞對人本主義的批評,另一方面是蘇聯馬克思主義哲學形成史研究成果的問世。也正是在這一過程中,《德意志意識形態》的重要性得到了凸顯,並且逐漸替代《手稿》成為東西方馬克思文本研究交鋒的焦點話題,直至世紀之交仍然如此。與人本主義思潮相關,但又更為複雜的是《大綱》和《資本論》的研究,當然,《大綱》在文本上引發的爭議最小,但卻實際上構成了上世紀60年代以後西方左翼話語中最為重要的馬克思文本依據。

相形之下,《提綱》的研究似乎比較曖昧而尷尬。除了布洛赫之外,我們竟很難直接想起有誰專門討論過《提綱》,即便事實上《提綱》本身是一篇不斷被引用的文獻,「實踐」也是一個經常被提起的概念。這種情況之所以發生,一方面是因為《提綱》自身格言式的寫作方式給闡釋者留下了太多可供發揮的空間,因而《提綱》本身在理論闡發中往往是「高大上」般的以某一條或某句話的深刻啟發或創意改寫的方式存在;另一方面,也更加重要的是,由於《提綱》「夾縫」式地存在於《神聖家族》和《資本論》之間,或者說《手稿》和《德意志意識形態》的「理論高峰」(不管是馬克思自身思想發展的「斷塊山」,還是馬克思主義哲學史研究造成的「褶皺山」)之間,對於《提綱》的研究更多地同馬克思主義哲學總體方法界定結合在一起,而非對《提綱》本身直接的研究。

正如上文提到的那樣,在「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體系下,《提綱》是在首先確立唯物主義原則的「基礎」,利用「實踐」概念「補充」不同於機械論唯物主義(帶有與辯證法相對立的「形而上學」屬性)的辯證能動性。當然,這種能動性本身也具有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作為前提。在筆者看來,這樣一種「辯證唯物主義」理解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梅林和普列漢諾夫為典型的第二國際理論傳統的系統化。在這樣一種賦予費爾巴哈以優先地位的「詮釋定向」中,《神聖家族》被看作是「第一部公開發表的馬克思主義著作」,而其中的唯物主義基礎和共產主義立場,馬克思早在1844年初已然具備。

作為對這一梅林—普列漢諾夫「詮釋定向」的直接批判,在西方馬克思主義的早期理論代表如盧卡奇和柯爾施那裡,《提綱》和「實踐」則直接體現了黑格爾式的馬克思思想闡釋要求。在《物化與無產階級意識》一文最後,盧卡奇指出:為了克服物化,「馬克思在他的《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里所提出的答案在於使哲學變為實踐。……這實踐具有它的客觀的結構上的前提,具有它的另一面,那就是認為現實是『過程的集合體』,認為較之經驗的僵化的物化的事實,歷史發展的傾向代表的雖然是產生於經驗本身的,因此決不是彼岸的,但確實是一個更高級的、真正的現實」。為了闡發這樣一種「作為哲學原則的實踐」,盧卡奇還曾批判了恩格斯「把工業和實驗看作是實踐」的理解。柯爾施雖然也將馬克思主義的哲學稱為辯證唯物主義,但他認為:《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與馬克思恩格斯的後期著作一樣,強調了「新唯物主義」(辯證唯物主義)與「哲學唯物主義」,即「通常的、抽象的和非辯證的唯物主義」之間的對比和區別。在某種意義上,我們可以發現:同盧卡奇和柯爾施所提供的《提綱》中「新唯物主義」和「實踐」概念理解的遙相呼應,海德格爾也曾為馬克思進行過辯護。在《關於人道主義的書信》(1946年)中,海德格爾寫到:「唯物主義的本質不在於一切只是素材(物質)這一主場中,而是在於一種形而上學的規定中,按照此規定講來一切存在者都顯現為勞動的材料。勞動的新時代的形而上學的本質在黑格爾的《精神現象學》中已預先被思為無條件的製造之自己安排自己的過程,這就是通過作為主觀性來體會的人來把現實的東西對象化的過程」。

回到20世紀中葉的馬克思思想研究中去,在很大程度上構成《手稿》中「馬克思第二次降世」的思想語境,同時又受《手稿》的公開問世和「青年馬克思」討論推動的,是20世紀中葉在西方思想中普遍出現的一種人本主義思潮。與之相併行的,是「實踐」與「異化」凸顯為這一時期西方馬克思主義研究的兩個理論關鍵詞。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除了薩特有關「實踐」問題的闡發和布洛赫對於《提綱》的「具體的人本主義」闡釋外,應當說就是南斯拉夫「實踐派」對於斯大林辯證唯物主義體系的批判和對實踐辯證法的探討。在此過程中,「實踐」與「歷史」、作為認識論範疇的實踐(practice)與作為本體論範疇的實踐(praxis)、「實踐」與「生產」(勞動)之間的對勘構成了問題的焦點。從這一討論出發,或者說作為這一討論的延伸與回應的,是如何在彰顯這樣一個「實踐」概念的本體論意義的同時,避免陷入一種對於「實踐」的抽象的「唯心主義」理解。或者說,在反對蘇聯「辯證唯物主義」框架下作為唯物主義辯證「補充」的「實踐」觀基礎上,又警惕這樣一種「實踐」淪為抽象的價值懸設,抑或缺乏社會歷史內容的空洞的主體性,即盧卡奇所說的「抽象的、唯心主義的實踐概念」。這一思考焦點回溯性地反映在馬克思文本和思想的分期問題上,我們可以看到:對於大多數持這樣一種「實踐哲學」觀點的學者來說,往往將《手稿》中對於黑格爾辯證法的「批判性改造」同《提綱》中以「實踐」為核心的新唯物主義更為緊密地結合起來;但與此同時,也特別注重通過《資本論》(拜物教批判)特別是20世紀60年代以後才廣為流傳並得到研究的《大綱》(「物化」問題),來為這樣一種批判性的「實踐」概念注入社會歷史性維度。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筆者嘗試將西方學界曾經出現的馬克思與海德格爾的勾連,以及通過追溯哲學史上「實踐」和「生產」的關聯來為本體論意義上的「實踐」奠基,歷史唯物主義、唯物史觀和辯證唯物主義的概念辨析,包括「資本邏輯」問題的探討和《資本論》研究的復興,看作是一種面對上述共同的問題指向,基於不同的思想資源和學術旨趣,多元並進的理論態勢。有趣的是,在此過程中,《提綱》的研究包括馬克思主義哲學方法的探索,都開始距離《資本論》越來越近,而對《神聖家族》持一定的謹慎態度。當然,一個有趣的例外是:馬克思恩格斯文獻研究專家、MEGA2編者陶伯特曾經根據馬克思《提綱》寫作原文中,緊挨在「提綱」之前的四行文字和《提綱》的寫作時間,來證明這「十一條論綱」更多是關涉《神聖家族》寫作所引發爭論的回應,而非與《德意志意識形態》的計劃有關。對此,筆者的態度是:我們確實應該尊重文獻學專家所提出的歷史和文本事實,但也必須看到,文本的命運在很大程度上並不是由文獻自身所決定的,而往往同研究者和詮釋者的「理論前件」有著更為緊密的關聯。不過,這一文獻研究的成果所引發的爭論,倒是提醒我們:從「實踐」的文本依據出發或可提供一種對於在國內學界曾經引發廣泛討論的「實踐唯物主義」問題的理論反思。

縱觀馬克思恩格斯的生平和文本,套用一個考古學的術語,我們可以說:對於「實踐唯物主義」來說,《提綱》只能算作一個「孤證」,缺乏充分而有效的文本依據來相互映襯和佐證。因為「實踐」概念只是偶爾出現於馬克思的「博士論文」、《手稿》和《德意志意識形態》等早期文本之中。在以《資本論》為代表的大量成熟時期的著作中難以覓得「實踐」範疇的蹤影。因此,「實踐唯物主義」較為明顯地體現了「理論反注文本」的特徵。熟悉馬克思文本的學者同樣會說,馬克思沒有使用過「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甚至很少使用「唯物主義」和「辯證法」———較之馬克思卷帙浩繁的著作,「辯證法」的出現也可謂是鳳毛麟角,那麼是不是意味著「辯證唯物主義」或「歷史唯物主義」也是一種「理論反注文本」呢?對於這一問題較為得體的回答可能是: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是否存在「理論反注文本」,而在於「怎樣的」理論以「怎樣的」方式反注文本。如果是抽象的設定或被動的接受某種教條化的理論,然後以「Ctrl F」的方式尋得某些詞句來證明,那麼這種做法註定是要遭到摒棄的。但如果是在「通曉思維和歷史的成就的基礎上」,通過科學的文本考察和方法自省,而形成理論思維和文本證據的有機結合,那麼,這種「反注」就不僅可行而且必要。在馬克思寫下《提綱》170年、恩格斯發表《馬克思論費爾巴哈》將近130年之後,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的最新進展也呼喚著對於《提綱》的一種既不同於「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Diamat)也不同於「實踐唯物主義」的新的理論「反注」。

三、今天該如何使用《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

概而言之,在《提綱》的闡釋史上存在這樣一種尷尬的邏輯交疊。一方面,是第二國際理論家以及蘇聯「辯證唯物主義」理論遵循恩格斯建構「新唯物主義」傳統的努力,但卻受到經濟決定論思潮的影響,在「唯物主義『基礎』 辯證法『補充』」的意義上來定位《提綱》。這也就導致了,這種理解模式雖然源於19世紀下半葉馬克思主義闡釋和捍衛的直接需要,但卻在重塑馬克思早期思想發展的過程中,形成了所謂的「一次轉變論」觀點甚至是「輝煌史觀」的傾向。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提綱》不過是此前「已經提出的諸原理」的進一步發展,並且「提出新問題」、「表述新思想」罷了。另一方面,基於對上述理解的不滿,以盧卡奇、柯爾施和葛蘭西為代表的西方馬克思主義早期理論家,已經有意識地反對這種「唯物主義」的實證(物化)和直觀色彩,更加強調「歷史辯證法」,進而將《提綱》中的「實踐」理解為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核心範疇。在《手稿》和《大綱》公開問世之後,以及人本主義成為西方學術話語的顯性邏輯的背景下,《提綱》的重要性得到了進一步的強化。較之蘇聯學者的看法,對《提綱》的理解反倒顯得更接近於恩格斯的判斷,「新世界觀天才萌芽的第一個文件」。這一點在布洛赫從《手稿》出發定義《提綱》的嘗試中一覽無餘。然而,為了避免「重新陷入唯心主義的直觀」(盧卡奇語),這種理解模式中的《提綱》卻不得不以或隱或現的方式重新訴諸《資本論》及其手稿,特別是「價值形式」和「拜物教」批判,來為「實踐的辯證法」或「實踐哲學」提供一種唯物主義的屬性。做一個不恰當的類比,就是「辯證法『本體』 唯物主義『屬性』」。

回到今天的思想語境,重新閱讀《提綱》、理解馬克思的「實踐」概念,第一個需要關注或者說自省的問題是:我們到底應該在何種意義上理解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本質?特別是在「物質本體論」和「實踐唯物主義」相競爭的意義上,應當如何說明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存在的對於社會歷史過程的唯物主義分析與針對現實資本主義非人本質的批判之間的內在關聯?或者換句話說,在事實分析的土壤上如何能夠開出價值批判的鮮花?在這個意義上,包括俞吾金教授「實踐詮釋學」的闡發、張一兵教授關於《提綱》中「實踐」以工業現代性為基礎的觀點以及新世紀以來國內學界關於歷史唯物主義的重新理解和對《資本論》哲學思想的探討,都可以看作是在後辯證唯物主義和實踐唯物主義「競爭」的時代,馬克思主義哲學本體論研究最新推進的理論問題映現。而這些成果也為我們重新閱讀包括《提綱》在內的馬克思恩格斯早期文獻,闡發馬克思主義哲學中科學性和批判性二者的內在關聯,搭建了全新的方法論構架。在筆者看來,這一方法論構架的一個重要的外觀就是在政治經濟學批判中深化對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理解。

具體而言,這一方法論構架的搭建顯然並不是要我們像西方價值形式論學者巴克豪斯那樣,直接性地將馬克思對政治經濟學批判方法的批判套用到對《提綱》特別是第四條的直接改寫中去。而是說,從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所實現的政治經濟學批判,以及這一批判從開始探索到最終形成的思想史歷程,來理解以《提綱》為代表的馬克思恩格斯早期文獻在馬克思主義哲學形成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並對包括「實踐」和「異化」在內的一系列概念範疇給出科學的評估。因此,對於《提綱》的理解,需要關注的第二個問題就是馬克思的思想分期或馬克思主義哲學形成史上的階段性劃分與《提綱》的定位問題。這也是直接關乎《提綱》理解的一個重要問題,包括兩個層面:

其一是從所謂「青年馬克思」問題延伸而來的馬克思早期思想發展與成熟時期理論之間的關係問題,簡單說來就是1848年之前歷史唯物主義的形成於《資本論》中資本主義批判科學理論制訂之間的關係問題。儘管馬克思自己在1859年已經提供了經典表述,恩格斯也給出了「兩個偉大發現」的說法,但是由於19世紀資本主義現實的變化和馬克思恩格斯問題域的轉換(從哲學到政治經濟學),這一問題的討論牽涉到方方面面的複雜問題,並且正如前面已經提到的那樣,問題本身在不同的馬克思主義理論闡釋模式中進一步複雜化了。可以說,到今天為止這一問題仍然沒有得到徹底的解決,仍需要我們繼續不懈探索。

其二是馬克思早期思想發展過程中的理論轉變問題。從前蘇聯學者強調「一次轉變」和《神聖家族》,到西方「馬克思學」推崇《手稿》和「青年馬克思」,再到現在已經逐漸成為共識的「兩次轉變」和「《提綱》—《德意志意識形態》」歷史唯物主義確立的看法,我們會發現:《提綱》的定位發生著潛在的滑動,而且直接牽涉《提綱》與《神聖家族》、《德意志意識形態》和《手稿》等早期文獻之間的理論關係和文本梳理。因此,如果我們能夠對《手稿》、《神聖家族》、《形態》這些文獻之間的關係給出某種新的判斷,那麼關於《提綱》定位的尷尬或者說游移也許就會迎刃而解。

為了實現這一要求,一個比較切實的手段是對《提綱》中馬克思所提到或使用的一系列範疇,而非僅僅是「實踐」、「新唯物主義」、「改變世界」這樣一些傳統研究中不斷被重複提起的詞句加以仔細的甄別。考察馬克思在《提綱》中對這些範疇的使用,以及追蹤這些範疇在馬克思早期文獻甚至是《資本論》及其手稿中的使用情況,尤其是術語的轉換和含義的改變,我們或許可以給《提綱》以新的定位,甚至可以為對馬克思主義哲學本質的新的理解提供某種邏輯支撐。這也構成了今天重新閱讀《提綱》的第三個需要關注並實現的問題。在筆者看來,除了「實踐」等過去的研究中經常關注的範疇外,「對象」和「對象性活動」、「現實性」、「二重化」和「自我分裂」、「人」和「個人」(個體)、「市民社會」等範疇(按照在《提綱》中出現的順序排列)就是這樣一些值得我們關注,甚至是可以為我們帶來「範式」轉變的概念範疇。受篇幅所限,僅舉「對象」(Gegenstand)和「個人」(Individuen)二例來說。

依照《提綱》原文,「實踐」的含義是「對象性的活動」,而且馬克思多次提到了從「實踐」出發理解「對象」和「對象的(客觀的)真理性」。而「對象」這一術語本身一方面是黑格爾,尤其是費爾巴哈著作中的關鍵詞,另一方面在寫作於《提綱》一年之前的《手稿》中也扮演了重要的理論角色(如對象化和異化的區分)。如果我們回到費爾巴哈對黑格爾的批判,強調「人」作為感性的對象性的存在是哲學的真正的出發點,以及馬克思在《手稿》中「勞動的對象化」的具體展開和「黑格爾辯證法批判」中關於「對象性」的分析,可以發現:在「對象性活動」這一術語的背後,不僅是從對象「物」到對象性「活動」(實踐)的推進,更重要的是「對象」和「對象性活動」背後的「社會關係」關聯和「歷史進程」維度。也就是說,「對象性活動」的術語所蘊含著的不僅僅是一種主客體相結合的行動,或是「主觀見之於客觀的活動」的抽象理解,而是面對「一定的」對象採取「一定的」形式的「一定的」活動。

當然,這一點僅僅在《提綱》的文本中是無法被直觀的。但結合《手稿》,特別《手稿》的寫作順序,對於馬克思批判「黑格爾辯證法和整個哲學」部分中所發生的寫作上與經濟學內容的交疊和理論邏輯上的推進(從推崇費爾巴哈到肯定「黑格爾辯證法的積極的環節」)的說明,《提綱》中「對象」範疇的社會歷史維度及其對於費爾巴哈用法的超越,也就不難理解了。同時,向後延伸到《形態》中有關「物質生產」的說明,作為「對象性活動」的「實踐」概念在歷史唯物主義形成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也就不難理解了。

另一個可以作為佐證的例子是馬克思對「人」(Mensch)和「個人」(Individuen)的不同用法。毫無疑問,「人」或者更準確地說「人類」概念是馬克思早期思想發展的一個核心概念,「人類解放」本身就是馬克思孜孜以求的目標。但是1843-1845年間馬克思所理解的「人類」顯然帶有強烈的費爾巴哈色彩。在《提綱》中為了與之相區分,馬克思一是在第六條中特意強調「人類」本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二是同時強調「舊唯物主義的立腳點是市民社會,新唯物主義的立腳點則是人類社會或社會的人類」。有趣的是,馬克思在提到「市民社會」和費爾巴哈「直觀的唯物主義」的時候,還是用了另外一個與「人類」不同的「個人」(個體)的說法。並且馬克思認為費爾巴哈的失誤就在於不能理解這一「抽象的個人」、「單個人」、「抽象的——孤立的——人的個體」的秘密。顯然,這可以同「對象」概念理解上的推進有關。既然費爾巴哈的「對象性存在」缺乏一種社會歷史的維度,那麼他對於「人類」的理解就不過是一種「市民社會」基礎上的「單個人」的直觀。問題的關鍵則是對「社會關係」的考察。

對照《形態》的理論敘述(包括馬克思自己的修改過程),正是在這一維度上,馬克思才開始將「現實的個人」作為「歷史的前提」,其內在指向是作為具有社會關係維度的「對象性活動」,即「物質生活的生產和再生產」。可以說,正是在「人類」和「個人」的理解及使用方式上,內在地體現了馬克思青年時期的哲學探索,以及這種探索同政治經濟學研究之間的複雜關聯。

綜上所述,《提綱》本身具有文本寫作的特殊性——馬克思筆記本中留下的十一條格言,概念術語帶有同時代人相互影響的強烈痕迹;具有理論邏輯的特殊性——處於馬克思思想發展的轉型期,被恩格斯稱作「包含著新世界觀天才萌芽的第一個文件」;具有歷史流傳的特殊性——被後世的馬克思主義者用作建構特定的思想傳統、闡發哲學本體論的主要的儘管是相對略顯單薄的文本依據。因此,在閱讀《提綱》的過程中,我們必須格外謹慎,在歷史、理論和文本的結合中把握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方法論本質,進而對《提綱》的文本和邏輯本身進行闡發。可以說,無論是「辯證唯物主義」還是「實踐唯物主義」範式下對於《提綱》的「反注」和「使用」都已經遭遇到了自身的問題困境,在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科學性或者說現實歷史維度,與規範性或者說價值批判維度之間,無法提供一種令人信服的理論「接合」方案。那麼,我們不妨透過政治經濟學批判研究所開啟的馬克思主義哲學本體論闡發的新的理論稜鏡,在充分利用馬克思恩格斯早期文本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嘗試提供某種關於《提綱》的新的可能的闡釋。也正是在此過程中,馬克思青年時期複雜的理論探索進程、馬克思主義哲學與唯物主義的關係、馬克思對於資本主義物化現實的超越之路,或可以得到更為清晰的釐定。(注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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