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命例之一
殺印日 梟
坤造:1974年甲寅丁丑戊寅丙辰(9歲起運)
2002年離婚。
大運:乙亥(1993—2002年) 流年:壬午(2002年)
命局中不利婚姻的信息:1、日支為七殺,或者殺旺無制,夫凶暴;2、女命柱有官星,行官運比克夫;3、女命逢官殺混雜;克夫再嫁;4、陰差陽錯日,不利婚姻;5、殺強官弱,離婚再嫁良夫;6、女命官殺為忌神,無論強弱,婚姻都難言美滿。
命局分析:
戊土生於丑月,得令,又月時兩干透丙丁火生助日主,且以時支辰土為本氣根助之,看似日干強旺。但仔細推究,戊土實際上是偏弱。理由如下:首先,命主生於農曆12月21,此時距立春僅3天時間,實為土虛而木準備接班的時機;其次,這個辰土,表面上是日主的本氣根,但這個辰土有貳心,因為辰土跟日支的寅木構成寅辰拱木,或者說,逢著寅卯年份,這個辰土不僅不幫日主,反而會助紂為虐;最後,戊土日干雖然有丁火、丙火生身,但實際上力量不大,一是冬天火虛無焰。二是地支沒有火的本氣根,而且還有木多火塞之象。綜合上面的分析,戊土日主,雖然有生有幫,但都因實際情況幫不上或者無能為力。這就好比,父母不是不疼愛自己,但父母不是只生下你一個,他們還要照顧其他兄弟姐妹,能力有限,愛莫能助;兄弟姐妹嘛,他們自身的日子也不好過,又怎麼能有很大的能力來幫助命主你呢?所以呀,日主只好自食其力了。實際情況是命主初中還差半年沒畢業就出深圳打工(1990年),也正如此,給命主日後帶來一段傷痛的婚姻。
此造七殺年干透出,自坐祿地,而且時支還有一個寅木,不用說,這個七殺是旺,而官星乙木呢?只是微藏在辰中,所以,當命主1995年將她的准丈夫帶回家時,我就為她的後來捏一把汗。「殺強官弱,離婚再嫁良夫」,「女命官殺為忌,婚姻難言美滿」……一系列不利的信息不斷地在我腦海中浮現。當時,她在1997年生下一個男孩之後,我們都勸她,你不要再生孩子了,我甚至還暗地裡對她說,你的婚姻不順的,1999、2001、2002年都有非常明顯的信息。但她不信,還天真地說,她老公讓她再生一個孩子,然後丈夫去做絕育手術。我當時就反對,說你呀,還是不了解你的丈夫。後來果然是,在她1998年生下一個女兒後,還是她自己做了結紮手術。
現在轉過話題,命主為何會在2002年離婚,而不是1999年呢?我們來做進一步的探討:
命主從1993年起至2002年行乙亥大運,乙木官星透出,跟命局構成官殺婚災,又斷語云:女命柱有官殺,再行官殺運,離婚再嫁。另外這個亥水財星的介入,使致官殺更旺,整個命局是官殺掌握著說話權,命主出於弱勢。1999年,己卯年,天干己土劫財透出,可以助身,但甲己合,己土被絆住,不能助身,另外這個己土,坐下卯木,受制於人,本身出於弱勢,難於幫身;卯木跟命局構成寅卯辰三會木局,又,亥卯合也向木,整個流年大運,均由官殺掌控著,日主只能靠一點火來化(討好)官殺,所以這一年,命主與丈夫關係很僵,但由於沒有說話權,所以,你想離,也離不成。或者這麼說,由於官殺成了氣候,日主沒有辦法抗衡,只有屈服,屈服則無事,所以這年沒有離婚之事。2002年(壬午年),大運乙亥,天干壬水為財星,以大運亥水為根,財星合用神丁火,且丁壬合向木,官殺增加了旺度,官殺旺而克身,夫妻感情肯定是破裂;另外,由於午火的到來,弱身有了依靠,身弱有生扶,雖然還不足於抗衡官殺,但畢竟是受夠了丈夫的氣,終於忍不住要爆發了,於是奮起反抗。官殺見以前溫順的戊土竟然也不服氣了,便聯合財星怒而制身,兩相交戰,不可調和,是以該年命主到法庭起訴離婚,其丈夫沒到,仍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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