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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禁自己的人

  李陶 攝

  □張亞凌

  我一直想不明白,有些人是因為不被別人理解才將自己囚禁起來,還是將自己囚禁起來了才不被別人所理解?這種人,也許最為不幸,他們的痴迷被貼上了「瘋癲」的標籤。

  戲痴

  兒時,有個奇怪的瘋子,方圓幾里哪個村子不管誰家有紅白事,她都會趕去。

  主家請來的樂人在門口搭棚擺傢伙,鑼、鼓、嗩吶等準備齊全,賣力地演唱。唱得越熱鬧,事兒辦得越紅火,主家臉上就越有面子。而這個瘋子一到,就在圍觀的鄉人後面找土堆、磚堆之類高起的地兒,站上去,一亮嗓子,得——,圍觀的人就轉了方向,全湧向了她。

  看似粗俗的鄉人,卻有著善聽的耳朵,他們點著頭,笑意潑灑在臉上,指點著,評說著,儘是享受,才不去理會主家及樂人的尷尬。

  聽大人們說,她只要見到唱戲的,跟著一開口,瘋癲氣就全沒了。據說她本來就是個唱戲的,曾經紅透半個縣呢。也不知怎麼的了,就瘋了。瘋是瘋了,可一入戲,就好了。

  我從來沒討厭過那個瘋子,隱隱的,還有一種奇怪的感覺——不願意看她受委屈。

  當小夥伴們跟在她後面邊喊著「死瘋子」邊用土塊砸她時,我不讓他們那樣做,以至於土塊落在了我的身上。他們還惡毒地恥笑我:「她是你親媽?」「妮兒的親媽是個瘋子!」「……」

  再後來,她受辱時我就躲開了。

  兒時的我,不懂也不喜歡聽戲,覺得婆婆媽媽的,哪有說話乾脆利索?奇怪的是卻喜歡看她唱戲,對,就是看,只看她唱戲時的神情:看她開心時眉梢抖翹,看她傷心時衣袖拭淚,看她痴迷時神遊而走,看她悔恨時肝腸欲裂……唱戲時的她,儘管依舊蓬頭垢面依舊衣衫不整,可一招一式都讓吝嗇贊語的鄉人激動得拍手叫好。

  那時,誰家過紅白事,鄉人們都滿心期待,只因有她。甚至趕至鄰村,就為了聽她唱幾處。

  我常想,她是把熱鬧唱給了大家,可她心裡的苦楚,誰會知道,誰又願意知道?該不是她滿心都是痛楚,卻沒有出口,於是躲在戲裡不再出來?而出來示人的,已不再是她。

  字痴

  上高一那年,我又遇到一個像她那樣的人:此人不喊不叫不吵不鬧,沒有任何瘋癲的表現,只是在大街上一個勁地寫字。

  初次見他,是我去書店買教輔類的雜誌。在廣闊的十字路口中間,他蹲在那裡,邊挪動邊寫著什麼,好奇的人都圍了過去。

  他在寫《少年中國說》,旁邊放著一盒粉筆,已經寫了一大片了。筆勢有力,靈活舒展飄逸洒脫。

  人越圍越多,以至於影響了交通。交警來了,將他趕走了。

  後來也遇見他多次,他的《岳陽樓記》筆走龍蛇,他的《馬說》劍拔弩張,他的《陋室銘》鐵畫銀鉤……儘是經典名篇,用筆迥異卻同樣精彩。每次見他,他都寫得酣暢淋漓滿臉陶醉,我卻看得瞠目結舌,滿心慚愧——從背誦到書寫。

  他唯一的愛好就是以地為紙盡情書寫吧?因為在小小的縣城,很多人都見過他,見他時總在地上洋洋洒洒地寫著。沒粉筆了,他從路邊撿來土塊,竟然也寫得那麼從容那麼俊秀。他在哪裡都會導致人群圍觀,不是影響所謂的市容就是造成交通堵塞,所以總是被驅逐。似乎是在第二年冬天,再也沒有見到過他。

  不過我們依舊談論了很長一段時間,還進行了種種設想:有人說,他去大城市寫字了,縣城太小,沒人欣賞得了他的書法。有人說,他的瘋病好了,回農村老家好好過日子去了。也有人說,吃不飽穿不暖有病沒錢看,早就不知死哪裡了。

  我最願意相信第二種,他終於跟我們一樣了,回家過日子去了。偶爾,他也會隨手拿起什麼寫幾下,臉上應該是釋然的神情吧。或許,他還會教他的孩子寫字呢。當然,第一種假設也行——他去了更廣闊的地方。他的字風格不定,時而清秀雅緻,時而狂放不羈,時而飄逸洒脫。在大地方,或許會遇到伯樂吧。我絕對絕對不願意相信第三種,那樣對他,對寫得一手好字的他,豈不是過於殘忍?

  很奇怪,我每每書寫時,他就會一閃而過。或許,他並不曾瘋不曾癲,只是學痴學醉以至於將自己囚禁在字里不想出來了。

  畫痴

  第三個這樣的人是我大學畢業後在工作的這座小城遇到的,他痴迷於畫畫。

  他隨身攜帶著一個大箱子,裡面儘是畫畫所需的物件。說真的,我一直當他是個遊走四方隨處採風的畫家,怎麼也跟「瘋子」畫不上等號。他隨處就撐起畫板,也不顧別人的圍觀與議論,還有那不修邊幅(說「破爛不堪」更準確)的打扮,自然也怪不得別人叫他瘋子。

  我一直沒覺得他給別人製造了麻煩,除非你執意要將創造美也當麻煩看。

  除了畫板,他也在地上、牆壁上作畫,寥寥數筆,卻勾勒得頗為傳神。那時我已在一所職高任教,我堅信我們學校那幾個美院畢業教畫畫的教師絕對沒法跟他比。

  跟記憶里前兩個人不同的是,他一直是滿臉溫和的笑,不管路人如何嘲諷,城管如何驅逐,他總是溫和地笑著。他似乎很固執,鐵定了只用一種方式面對生活——溫和。還有一點不同,就是他總以不同的形式邀請別人參與到他的畫畫中來:給人畫像,與好奇的孩子合畫,等等。

  後來,小城開始「創文」了,大街小巷有數不清的牆壁需要用繪畫來裝飾,他便加入了。除了高超的技藝,他的瘋傻不計報酬會不會也在考慮之列?因為在這個充滿精明人的世界,算計一直不曾缺席。

  再後來,他也消失了,無影無蹤,就像他的突然出現。

  直到有一天,看到一則新聞,說美國有個街頭藝術家,他奔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隨處作畫,給人們帶來了美感。於是國人如發現了新大陸般驚呼「創造」、讚歎「溫情」,而我笑了,因為我們經常將身邊的溫情踩在腳下,卻期盼別人送來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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