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樹斌案之我見
聶樹斌被執行死刑十年後,王書金因另案被抓獲,承認他是真兇,聶家申訴近十年,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院審查。就是否啟動再審程序,山東省高院在2015年4月28日召開聽證會。4月30日晚,央視《焦點訪談》欄目對聶案進行了評判。
聶案聽證會評論員為中國政法大學洪道德教授,焦點訪談邀請的專家也是該教授。
可能已經感覺到聶案難翻(我也這樣認為),4月30日晚,聶家申訴代理人之一陳光武律師在其微博上公布了幾份卷宗材料,其中含有聶樹斌被執行死刑時的現場圖片。
我一直關注聶案,站在一名律師的角度,嚴謹地說,因沒有看過聶案全部卷宗,不敢斷言聶案一定是冤案。但同時,作為一個有點常識的人,內心確認聶樹斌無辜。對於聶案的一些思考,不吐不快。一家之言,觀點不同,可以探討。如有謾罵,反坐其身。
一、聶家律師策略性失誤
陳光武律師在刑辯律師界享有名氣,但在聶案申訴上,他和另一位代理律師的策略是有問題的。問題在於全面出擊,他們想對抗與聶案有關的所有公、檢、法機關。
在沒有啟動聽證程序之前,代理律師便對外透露部分案情,除偵查機關的問題外,還有聶案卷宗編頁混亂,有塗改等。後來又提出聶樹斌的死刑執行時間、書記員代簽字等問題。這些問題的提出,等於把辦理聶案的全部機關和辦案人員推向聶案再審的對立面。此外,代理律師還間接提出一個極其敏感問題——2015年1月份之前,中國利用死刑犯器官問題。這些問題,涉及面宏大,看似可以為聶案平反加分,但它們卻是官方平反聶案無法承載之痛。
二、本案申訴的重點
本案申訴的關鍵點在於發現新的證據。王書金的口供就是新的證據,依據新的證據改判,原審法院是沒有責任的。這樣做,至少沒有把包括河北省高院在內的原審判機關推向本案對立面,山東省高院是河北省高院的兄弟單位啊。
圍繞新的證據做文章。第一,要證明王書金不在發現被害人屍體的現場。這點,陳光武律師已經在其微博上做了說明:發現被害人屍體時,王書金已經隨工廠搬遷,移居外地。第二,代理律師應申請山東高院調取王書金口供,並申請複製,對其進行分析。第三,在聶樹斌被監視居住的前四天,沒有一份口供,存在刑訊逼供的可能。關於這點,代理律師已經提出。第四,聶樹斌口供與現場較為吻合,反而存疑。第五,已經披露,原審中,聶樹斌的辯護人不是律師,為法律工作者。該辯護人是聶家請的,還是指定的,費用多少。該辯護人平時的案源是怎麼來的,是不是大多是通過公檢法人員介紹的。第六,被害人屍體被發現的現場圖片以及遺留在現場的鑰匙,被害人的死因也與與聶樹斌口供不符,但與辦案機關認定的相符,可以證明聶樹斌口供系刑訊逼供所得。這點,代理律師已經高度關注。第七,申請山東高院調查原與聶樹斌關在同一監室的人,聶樹斌是否對他們講過自己曾經被刑訊逼供。第八,聶樹斌自認有罪的上訴狀成因分析。筆者認為,聶樹斌的上訴狀的文字應為聶本人所寫,但分析上訴狀的內容,當有專業人士為其策劃。
總之,正因為有王書金的口供,有了這一極為重要的新的證據,才要對原審證據重新檢驗。筆者根據已經公開的證據,認為重點有三:一是聶樹斌是否被刑訊逼供;二是聶樹斌口供與現在還可以查明的事實到底有多大差別;三是與王書金口供相比,誰的口供更可靠。
假如聶樹斌被刑訊逼供,要原偵察機關承認,簡直是異想天開。讓代理律師尋找證據,也不可能。所以,只能根據其他證據,進行合理的推斷和求證。
根據聶樹斌被監視居住的前四天沒有一份口供的事實,可初步推斷,聶樹斌有可能被刑訊逼供。
再根據被害人的死因進行分析。根據公安鑒定結論,被害人是被人用襯衫勒死的,聶樹斌也是這樣做口供的。但代理律師提出,被害人有幾根肋骨斷裂,與王書金所述他把被害人踩死相一致。況從被害人屍體照片上,沒有反映出襯衫勒在脖子上。
進而從王書金關於鑰匙的交代,可以推斷本案為王書金所為。如果不是他所為,王書金不可能知道鑰匙的存在,除非他看過本案卷宗,那是不可能的事。或者聶樹斌原來的辯護人又做王書金的辯護人,教王書金這樣說。但我相信,這種可能性幾乎為零。
最後,找原來與聶樹斌關在一起的人查證,聶樹斌有無對同監人講過:他被刑訊逼供。
三、關於聽證會的評判
聽證會不是再審立案的法定程序,是一種司法探索。
為何召開聽證會?筆者以為,聽證會的初衷,是想通過有限度公布案情,平息民意。這從山東高法在聽證會開始前發布的微博,可見端倪:司法具有終極性;司法具有獨立性,不受民意的影響。
聽證會程序,形式上沒有辯論。但聶家代理律師發表意見在前,河北公檢法反駁在後,實際上,等於給河北公檢法一個辯論的機會。中國政法大學洪道德教授又對聽證會全程進行了十分「客觀」的評判。
筆者看到山東高法官方在聽證會前的幾條官方微博,已經初步判斷:聶案重審希望渺茫。看到陳光武律師的微博:有人要求其閉嘴,否則後果自負。筆者基本確信:翻案無望。央視關於聶案的焦點訪談節目播出,本案已經定調,除非最高層過問。
究其原因,筆者前已述及,聶案承載過多,律師四面出擊。
昨晚,陳光武律師拼力一搏,發布聶案部分卷宗材料,勇氣可嘉,但屬冒險之舉。筆者看法,至少聶樹斌被執行死刑的照片不該發布。
不管聶案最終結果如何,走到今天的地步,除王書金因此多活幾年外,沒有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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