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投14萬當傳銷組織老總 因不發展下線被開除
原標題:投14萬當上傳銷組織「老總」 沒拿到錢還被開除
華商報訊(記者寧軍 通訊員蔣瑩)「只要投入69800元,就能獲利1040萬元!」打著「連鎖經營」、「陽光工程」的旗號,一批外地分流來的傳銷分子隱藏在西安滻灞半島小區里,從事非法傳銷活動。近日,3名傳銷組織頭目獲刑。
西安市灞橋區法院審理查明,自2012年開始,劉某、唐某、魏某先後經人介紹加入名為「連鎖經營」、「1040陽光工程」的傳銷組織,在滻灞半島小區從事傳銷活動,並積極發展下線。至案發時,劉某、唐某、魏某在該傳銷組織中的級別已達「經理」、「老總」三級以上層級,並擔任組織、領導職務,該傳銷組織總人數已超過30人。今年1月、2月間,三人分別在山東、黑龍江被抓獲。
劉某供述稱,2012年5月,他經老鄉介紹加入合肥市「連鎖經營業」組織,團隊「老總」有二十多個,成員有五六百人。2013年8月至9月,組織的「大總管」稱合肥的「連鎖經營業」團隊發展壯大了,要向西安分流一部分。隨後,傳銷組織團隊轉移到西安繼續從事「連鎖經營業」傳銷活動。2014年2月,他的3個下線都成了「經理」級別,他被通知成為「老總」。據他講,他和妻子實際繳納了近14萬元,共獲返利近4萬元。「當上『老總』之後我一分錢沒拿到,認為這個組織是騙人的,也不發展下線,2014年7月我被傳銷組織開除了。」
近日,法院一審判處劉某有期徒刑3年3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唐某、魏某分別獲刑2年、1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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