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歐文『聖靈在基督奧秘的身體(教會)中的工作』

  聖靈在教會的工作,有三個大前提:  (一)聖父由於祂的愛、恩典、意旨和永恆的目的,從罪人中揀選分別出來的一群,成為教會。  (二)基督的整個工作乃是把罪人救贖出來,成為祂的教會。  (三)聖靈的工作乃是呼召罪人悔改和信靠基督,並將得救的人與基督聯合成為以基督為首的身體-- 祂的教會。  在新約時期上帝的新創造工作中,上帝的旨意是要三位一體中每一位格,藉其獨特的工作向教會啟示自己。  基督完成祂的贖罪工作之後返回天上,救恩的工作乃由聖靈繼續進行和完成。  基督在死前應許賜下聖靈給祂的門徒(約十四15-17)。祂復活之後吩咐門徒,不要立刻進行為主作見證的工作,而要等候領受那所應許的聖靈(徒一4)。基督升天后,基督從天父領受了聖靈,澆灌在祂的門徒身上。(賽四四3;珥二28,29;徒二33)。  基督身體既離開了地上,聖靈取代基督,應驗了對教會所有的應許。  基督藉祂的靈與我們同在(太廿八19,20;徒三21;太十八19;林後六16;林前三16)。基督向祂的門徒保證,祂的靈與他們同在,比祂肉身與他們同在更好。所以現在時刻,基督隨時隨處都與我們同在。  聖靈代表基督,代替基督,所以祂為門徒作基督所作的一切事(約十六13-15)。  聖靈不是來啟示什麼新事,也不是作什麼與基督的教導和工作矛盾或相反的工作。聖靈絕不作任何違背聖經教導的事。任何作出違背基督和聖經的工作的靈,都不是來自神。  聖靈偉大的事工,乃是榮耀基督。上帝賜聖靈給我們,乃是要我們也能歸榮耀與基督。聖靈降臨,是要彰顯基督的真理與恩典,不是述說祂自己(約十六13-15)。聖靈沒有啟示其它真理,沒有賜下另外的恩典,聖靈賜的一切都是在基督里,從基督而來,和 因基督而成就。按照這定律,我們可以察驗出任何靈是否出於上帝。  「祂把所聽見的都說出來」(約十六13)。聖靈所聽見的,就是聖父和聖子有關救贖教會的全盤計劃與目的。「聽見」表示聖靈對聖父與聖子的永恆目的有無窮的認識。  「祂要榮耀我」(約十六14)。這是聖靈對教會的偉大工作。祂使基督在我們眼中顯為榮耀。我們是基督的子民,聖靈被賜給我們,使我們能夠尊崇基督,祂是教會榮耀之首。  但聖靈怎樣榮耀基督呢?「祂要榮耀我,因為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十六14)。這裡不是說聖靈從基督那裡領受一些祂從前沒有的;聖靈是上帝,祂不需要領受什麼。只是因為祂要賜給我們的,乃是特別在基督里的,所以說「將受於我」的。我們不能把屬於別人的東西送給另一個人,除非先拿到那人的東西。祂要把那些事「告訴」我們,「告訴」就是使我們明白。祂要向我們啟示,在我們心中啟示,讓我們親自明白和體驗這些事。  聖靈要告訴我們的是一些什麼事?基督說「將受於我」的事,就是基督的恩典和真理(約一17)。  聖靈對基督的門徒啟示基督的真理,因為上帝一切的啟示,都是由祂賜下。聖靈的默示讓使徒能接受、明白和宣告神在基督里的一切旨意。為了使門徒毫無錯誤地明白和宣告神的意旨,聖靈領導他們進入一切真理。再者,聖靈將成聖的恩典與特殊的恩賜澆灌給門徒,以向他們顯示基督的恩惠。  聖靈繼續對信徒顯示基督的真理與恩惠,雖然方法與程度都與受祂默示的使徒不同。基督的真理現今以聖經和講道顯示給我們。我們讀經和聽道時,聖靈打開我們的靈眼,讓我們從所讀和所聽的明白神的心意。  聖靈把基督「所有的」啟示給我們  耶穌說「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十六15)。我們從這節經文可以學到兩點。第一是基督要把祂所有的告訴我們。祂說「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  聖父本為上帝;凡祂所有的,都是聖子的。「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五26)。同樣地,聖父所有的屬性,永恆的聖子基督也同樣擁有。但這些似乎不是這節經文所說「所有的」的意思。這「所有的」是指屬靈的恩典與能力,由聖父自願地交付給道成肉身的基督(太十一27;約三35)。聖父慈愛與恩典的功效;祂在永恆中所預旨的;使祂的選民進入永遠榮耀的無限權能與良善 -- 這「所有的」一切都交付給耶穌基督。  這一切原屬於聖父的都已告訴了我們,交付給我們。這些 -- 祂的慈愛、恩惠、智能、謀略和意旨-- 就成了聖子的;這一切交付給聖子,以便祂執行中保的工作。  這些聖父所有的,成為聖子所有的,事實上由聖靈傳達給我們。聖靈沒有把這些直接從聖父那裡交付給我們,而是間接地,從聖子交付給我們。因為我們唯有藉聖子才能臨近聖父。所以聖子是「聖父所有的」的寶庫。聖靈從基督這寶庫中把聖父所有的顯示給我們,並用在我們身上。這樣,聖靈完全代替了基督的身體在地上的臨在。  第二點,這句經文告訴我們如何與神交通。我們自己不能直接到聖父那裡去,聖父也不會與我們直接交往。我們只能借著基督才可靠近聖父,因為若不借著基督,沒有人能到父那裡(約十四6;彼前一21)。但若沒有聖靈的工作,我們根本不能借著基督到聖父那裡去。由於聖父所有的已經交付給基督,由聖靈帶給我們,因此聖靈教導我們如何禱告,教我們求什麼。我們的禱告祈求歸到基督,基督帶它們到聖父前。因此,假如我們藐視聖靈,輕慢聖靈,我們是觸犯三位一體的神,藐視祂在愛中特別要達到我們的。這就是為什麼褻瀆聖靈的罪是不可赦免的。  聖靈是恩典的靈  因此,我們應該認識到,若得什麼恩典,或在我們身上有什麼恩典的工作,都是聖靈的作為。  有人說到個人的美德,好象是自己修為的結果;其實,所有德行都是聖靈的恩典。  聖靈既是恩典的靈,祂作兩件事。祂要我們認識神白白賜予的慈愛與恩惠,以及聖靈在我們里、在我們身上施行的恩典的工作。因此,我們不要自欺,以為不需要聖靈能作出善行美德。  聖靈的任何工作,都是出於祂自己的自由意旨  聖靈所作的,是因為祂要這樣作。我們可以從聖靈彰顯的一切美善、恩典、慈愛與大能,看見祂善良的旨意。聖靈的一切工作都出於祂無限的智能,以及在祂主權掌管之下,無人能抗拒的旨意(羅九19)。  聖靈啟示的旨意,看起來是可被抗拒的。當向人傳福音和邀人悔改時,祂顯明祂啟示的旨意。但祂隱秘的旨意可能不要這些人悔改。祂沒有定意要賜給這些人悔改的恩賜。因此,拒絕悔改的人,拒絕了聖靈啟示的旨意,但卻完成了祂隱秘的旨意。(賽六9,10;約十二40,41;徒廿八26,27;羅十一8)。  祂所有的工作也是一樣。對某些人,聖靈光照他們的理性,並使他們感到扎心知罪,但沒有在他們身上作重生的工作,而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對另外一些人,聖靈作了所有的工作,直至他們至終完全得到救恩。這是保羅有關聖靈恩賜的教導(林前十二章)。聖靈所賜的恩賜,都是出於祂全權掌管的旨意。  問題:假如救恩從開始到完成都是聖靈的主權工作,那麼我們就不能為自己得救作什麼。這樣,聖經對我們的誡命、警告、應許和教導有什麼用處?  答案:我們務必把握這真理:我們身上一切屬靈的好處,的確都是聖靈所作成的。聖經告訴我們說:「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七18)。聖經教導我們:「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林後三5,林後九8;約十五5;腓二13)。假如我們說我們裡頭有些良善不是聖靈的工作的話,我們不但破壞了福音,也否定了神是唯一良善的,和只有祂才可以使我們成為良善。  但若用這理由作為什麼都不作的借口,是抗拒神的旨意。上帝應許我們,祂所要求我們作的,祂親自在我們身上成就。聖經中有許多例子說,上帝命令人作一些他們自己不可能作的事。當他們儘力順服時,就會發現上帝的醫治大能使他們作以前不可能作的事;例如,醫治那個一隻手枯乾的人,拉撒路從死里復活,以及拿因寡婦的兒子。  我們的責任是儘力順從上帝的誡命,而聖靈的工作是賜我們能力順從誡命。因此,那些袖手旁觀什麼都不作的人,只說明他們對神的事沒有興趣也不關心;因為他們說什麼都不能作,除非神的恩典在他們身上作工。一個什麼都不作的人,聖靈也不對他作什麼。  雖然只有聖靈的工作才使一個信徒蒙恩,但是欲求恩典、聖潔和公義的增長和興盛,乃靠信徒運用他己接受的恩典。我們有手有腳。如要我們的手腳生長健壯,我們必須使用我們的手腳。不用的話,乃是失去手腳的最有效方法。因此,對我們靈命增長有關的事,也是與我們靈魂的永恆福祉相關的事,我們卻懶惰不幹,漠不關心,以為沒有聖靈我們什麼都不能作,這樣不但是無理與愚蠢,而且是危險的。  聖靈的見證是非常重要的,但與信徒的見證有所不同。  當我們看見和明白聖靈的工作,我們知道有些事非常明顯是聖靈特別的作為,雖然有時聖靈的工作同時也是有聖靈的人所作的工作。  耶穌說,「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你們也要作見證」(約十五26,27)。聖靈的見證有別於使徒的見證。但使徒之能作見證,只因為聖靈給他們能力作見證。  使徒能為基督作見證乃是聖靈的能力在他們身上,是聖靈在他們身上工作的結果(徒一8)。除了通過使徒的見證外,聖靈沒有作出另外的見證。  那麼什麼才是剛才所說聖靈特別的見證呢?乃是聖靈賜能力給一些人作見證,而這些人知道他們自己能夠這樣做,完全是聖靈先向他們作見證。聖靈藉使徒向世人作見證的偉大方法之一,乃是賜給使徒有施行神跡奇事的能力。聖靈賜能力給使徒,使他們借著講道、受苦和聖潔去為基督作見證,並不斷地為基督的復活作見證。但世人不認識這是聖靈的工作和見證。但這都是祂的工作,正如希伯來書二3,4節所說一樣。當使徒們講道和施行神跡奇事時,聖靈與他們同作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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