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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臨海國

一,臨海王國

義真,曜子儉之字也。於是封儉為臨海王【晉書】

大明五年.....改封歷陽王子頊為臨海王.....

臨海王子頊,字孝列,孝武帝第七子也。大明四年,年五歲,封歷陽王,食邑

二千戶。仍為冠軍將軍、吳興太守。五年,改封臨海王,戶邑如先。其年,遷使持

節、都督廣交二州、湘州之始興、始安、臨賀三郡諸軍事、征虜將軍、平越中郎將、

廣州刺史。未之鎮,徙荊州刺史,將軍如故。八年,進號前將軍。

前廢帝即位,以本號都督荊、湘、雍、益、梁、寧、南北秦八州諸軍事,刺史

如故。明帝即位,解督雍州,以為鎮軍將軍、丹陽尹。尋留本任,進督雍州,又進

號平西將軍。長史孔道存不受命,舉兵反,以應晉安王子勛。子勛即偽位,進號衛

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鵲尾奔敗,吳喜、張興世等軍至,子頊賜死,時年十一。葬

巴陵。【宋書】

永明十一年

十一月,辛亥,立臨汝公昭文為新安王,曲江公昭秀為臨海王,皇弟昭粲為永

嘉王。

建武 二年九月

臨海王昭秀為巴陵王【南齊書】

光大二年正月,進位太傅,領司徒,加殊禮,劍履上殿,增邑並前三千戶,餘並如

故。十一月甲寅,慈訓太后令廢帝為臨海王,以高宗入纂。【陳書】

二、臨海侯國

楷子瓚娶楊駿女,然楷素輕駿,與之不平。駿既執政,乃轉為衛尉,遷太子少

師,優遊無事,默如也。及駿誅,楷以婚親收付廷尉,將加法。是日事倉卒,誅戮

縱橫,眾人為之震恐。楷容色不變,舉動自若,索紙筆與親故書。賴侍中傅祗救護

得免,猶坐去官。太保衛瓘、太宰亮稱楷貞正不阿附,宜蒙爵土,乃封臨海侯,食

邑二千戶。代楚王瑋為北軍中候,加散騎常侍。瑋怨瓘、亮斥己任楷,楷聞之,不

敢拜,轉為尚書。【

晉書]

秀從弟楷

性寬厚,與物無忤。不持儉素,每游榮貴,輒取其珍玩。雖車馬器服,宿昔

之間,便以施諸窮乏。嘗營別宅,其從兄衍見而悅之,即以宅與衍。梁、趙二王,

國之近屬,貴重當時,楷歲請二國租錢百萬,以散親族。人或譏之,楷曰:「損有

余以補不足,天之道也。」安於毀譽,其行己任率,皆此類也。與山濤、和嶠並以

盛德居位,帝嘗問曰:「朕應天順時,海內更始,天下風聲,何得何失?」楷對曰:

「陛下受命,四海承風,所以未比德於堯舜者,但以賈充之徒尚在朝耳。方宜引天

下賢人,與弘正道,不宜示人以私。」時任愷、庾純亦以充為言,帝乃出充為關中

都督。充納女於太子,乃止。平吳之後,帝方修太平之化,每延公卿,與論政道。

楷陳三五之風,次敘漢魏盛衰之跡。帝稱善,坐者嘆服焉。

楷子瓚娶楊駿女,然楷素輕駿,與之不平。駿既執政,乃轉為衛尉,遷太子少

師,優遊無事,默如也。及駿誅,楷以婚親收付廷尉,將加法。是日事倉卒,誅戮

縱橫,眾人為之震恐。楷容色不變,舉動自若,索紙筆與親故書。賴侍中傅祗救護

得免,猶坐去官。太保衛瓘、太宰亮稱楷貞正不阿附,宜蒙爵土,乃封臨海侯,食

邑二千戶。代楚王瑋為北軍中候,加散騎常侍。瑋怨瓘、亮斥己任楷,楷聞之,不

敢拜,轉為尚書。

楷長子輿先娶亮女,女適衛瓘子,楷慮內難未已,求出外鎮,除安南將軍、假

節、都督荊州諸軍事,垂當發而瑋果矯詔誅亮、瓘。瑋以楷前奪己中候,又與亮、

瓘婚親,密遣討楷。楷素知瑋有望於己,聞有變,單車入城,匿於妻父王渾家,與

亮小子一夜八徙,故得免難。瑋既伏誅,以楷為中書令,加侍中,與張華、王戎並

管機要。

楷有渴利疾,不樂處勢。王渾為楷請曰:「楷受先帝拔擢之恩,復蒙陛下寵遇,

誠竭節之秋也。然楷性不競於物,昔為常侍,求出為河內太守;後為侍中,復求出

為河南尹;與楊駿不平,求為衛尉;及轉東宮,班在時類之下,安於淡退,有識有

以見其心也。楷今委頓,臣深憂之。光祿勛缺,以為可用。今張華在中書,王戎在

尚書,足舉其契,無為復令楷入,名臣不多,當見將養,不違其志,要其遠濟之益。」

不聽,就加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及疾篤,詔遣黃門郎王衍省疾,楷回眸矚之

曰:「竟未相識。衍深嘆其神俊。

楷有知人之鑒,初在河南,樂廣僑居郡界,未知名,楷見而奇之,致之於宰府。

嘗目夏侯玄雲「肅肅如入宗廟中,但見禮樂器」,鍾會「如觀武庫森森,但見矛戟

在前」,傅嘏「汪翔靡所不見」,山濤「若登山臨下,幽然深遠」。

初,楷家炊黍在甑,或變如拳,或作血,或作蕪菁子。其年而卒,時年五十五,

謚曰元。有五子:輿、瓚、憲、禮、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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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史光,字孝明,東萊掖人也。幼有才悟,受學於同縣劉夏。舉孝廉,州辟別

駕。咸熙初,為洛陽典農中郎將,封關中侯。泰始初,拜散騎常侍,尋兼侍中。與

皇甫陶、荀暠持節循省風俗,及還,奏事稱旨,轉城門校尉,進爵臨海侯。其年詔

曰:「光忠亮篤素,有居正執義之心,歷職內外,恪勤在公,其以光為御史中丞。

雖屈其列校之位,亦所以伸其司直之才。」光在職寬而不縱。太保王祥久疾廢朝,

光奏請免之,詔優祥而寢光奏。後遷少府,卒官,詔賜朝服一具、衣一襲、錢三十

萬、布百匹。及葬,又詔曰:「光厲志守約,有清忠之節。家極貧儉,其賜錢五十

萬。」光儒學博古,歷官著績,文筆奏議皆有條理。長子玄嗣,官至玄菟太守。卒,

子施嗣,東莞太守。

。【

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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