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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戀】同負一軛,神的美好旨意

金青少年時期信主,生活由此發生了很大變化。可是幾年後,和一位主外小伙約瑟墜入愛河之後,她遇到很大的考驗。約瑟英俊瀟洒,喜歡冒險,積極肯干,充滿智慧。但說到信基督卻毫無興趣。

隨著感情加深,金面臨著人生中最困難的抉擇。她是該無視聖靈責備,繼續和約瑟戀愛?還是遵從上帝意願,寧願傷透心也和他分手?

金最終做出了正確決定。她忍痛和約瑟分手,考入大學。她感到很孤獨,但知道自己做得對,只要跨過這道坎,生活終將雨過天晴。

和主外的人相戀很常見,不過發生這種情況後,基督信徒必須作出選擇:承受痛苦,毅然分手,或是與「並不相配」的非信徒繼續相愛。很不幸,許多人選擇了後者——而且事後都後悔於自己的決定。

對於這類不相配的戀情,《哥林多後書》6:14警告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由於「不相配」這一說法在此處理解起來有些困難,我更傾向於採用《信息本聖經》The Message的翻譯,「不要與不信上帝的人為伴。你們怎能不講原則地與人合作?這兩種人之間沒有合作,只有戰爭,光明能與黑暗成為至交嗎?耶穌會與撒旦攜手漫步嗎?」

上帝為要我們平安喜樂,給我們這命令。他深知兩個信仰、價值觀、優先次序不同的人結為夫婦是不合適的。儘管遵循上帝旨意有時很難,尤其像金這樣的情況,但從長遠考慮,這是非常值得的。

有些基督徒也許會自我安慰,「人會改變的。」也許會。上帝有改變人的力量,我們應該為那些我們關心的人祈禱。可是《哥林多後書》並沒有這樣說,「你們不要和不信的同負一軛……除非你認為他會做出改變。」原文是,「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加強的語氣)。

此外,《哥林多前書》7:16說,「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作為基督徒,遵循上帝旨意是我們的責任,我們應該相信他對我們的生活有最好的規劃,哪怕這意味著生活將會朝著全新的方向發展。

《舊約》中已經談到這個問題。當上帝帶以色列人前往應許之地,他曾就如何與異族相處的問題命令他們。《申命記》7:3-6說:

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你們卻要這樣待他們: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用火焚燒他們雕刻的偶像。因為你歸耶和華神,為潔凈的民,耶和華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如果你是基督徒,你就是上帝揀選的子民。他不希望你的生活狀況不能如他所期望的那樣美好。

基督徒與不信的人結婚,之後卻以不能同負一軛為由離婚,沒有任何益處,要相信上帝有變困境為佳境的力量。但即便能這樣,基督徒最好還是在戀愛之初,就照著神的旨意行,那會免去很多傷心痛悔的。

作為www.unequallyyoked.net網站的總撰稿,凱倫(Karen)收到過許多基督徒的郵件(他們都是和非基督徒結婚的)。「一旦結婚,」凱倫說,「爭論就不再像約會時那樣,僅僅局限於信仰的分歧,而是演變成全面的思想交鋒,並且孩子們也會因此深受唇舌之戰的困擾。有些來信提到丈夫會蓄意損毀妻子的《聖經》,禁止她們去教堂做禮拜,並且經常在精神和肉體上虐待妻兒。很多男基督徒也告訴我,他們深陷麻煩。一想到孩子們由非基督徒的妻子撫養長大,他們就會感到無比沮喪。」

可惜的是,這些信徒當中,絕大部分人都認為自己不過是找一個人過日子。卻從未想過,和「不能同負一軛」的人結合,後果會如此嚴重。所以,在婚前就明白神的這個命令,實在非常重要。

與約瑟分手,進入大學後,金以為自己再不會快樂,可開學第一天,她就在學生中心發現了一位男生,他獨自坐在教室里,靜靜地讀著《聖經》。他叫保羅,幾年後成了金的丈夫。

金現在明白了,比起違背上帝意願從而懊悔終生,當初的短暫心痛就不算什麼了。一度讓她痛徹心扉的決定,卻是最佳抉擇——順服神完美計劃的人,總是有這種經歷。

痛苦地分手,結束一段不適合自己的戀情,有此經歷的人不會都像金這樣,很快能找到「意中人」。上帝給他兒女的安排各不相同。但都是最可靠的——因為他永遠是為我們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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