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婚姻,離不開這四點
婚姻的本質是什麼?不過是一場合作共贏的關係。
婚姻不是買賣,但婚姻卻像極了合作開公司。婚姻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精神、肉體、資金三方面的合夥關係,是一種比公司合伙人親密萬倍的關係。
夫妻二人必須拿出足夠的誠意,勁往一處使,這個「公司」才能良好的運轉、和諧的發展;相反,如果雙方背道而馳,各打各的小算盤,各想各的主意,甚至向著相反的方向使勁兒,或其中一個人不肯付出、只想索取和享受利益,那麼這個「公司(家)」是走不遠的。
有聽讀書的各位聽友大家好,今天我們要一起共讀的是《自卑與超越》第239頁——259頁,請大家帶著下面這個問題完成今天的共讀:
婚姻中夫妻和諧的關鍵是什麼?
01
有人說:夫妻生活就是互相利用,彼此合作,晚上我幫你洗衣服,你幫我清空購物車,我幫你剪頭髮,你幫我吹頭髮,睡覺我幫你蓋被子,早上你叫我起床,然後我給你做早點,你幫我背包,你幫我看看裙子會不會太短,我幫你看看有沒有漏東西。
充分利用,合理合作,將高效、和諧發揮到一致。
可見,婚姻跟合作相輔相成。
在德國的某些地方,有一種測試訂婚的男女在婚姻中是否般配的古老風俗。
婚禮前,新娘和新郎被帶到一處空地,空地上放著一顆被砍倒的大樹。他們拿到一把雙手鋸,要將樹榦據稱成兩截。這個測試可以看出他們彼此合作的深度。
這是一項需要兩個人完成的任務。如果彼此間沒有信任,就會抵消彼此的工作,最後一事無成。
如果其中的一個人凡事都自己親力親為,另一個只做些無用功,那兩人也得需要花費兩倍的時間才能完成任務。
只有兩人齊心協力,才能最快的時間,最輕鬆的狀態完成這項測試。而在這項測試中,很多人都能夠認識到,合作是婚姻的主要條件。
婚姻既然是兩個人的合作,那麼夫妻關係就是合作夥伴,婚姻的本質是一場合作共贏的關係,在婚姻里兩個能力、學識水平等不相同的合伙人要發揮出自己所擅長的部分,為這個家共同的目標和未來規划去努力。
夫妻間要有良好的溝通,凡事有商有量的來,而不是凡事都一個人決定。一個人拍板定案的事情,往往會有很多的矛盾產生,因為任何一個草率而衝動的決定,帶來的損失都是兩個人的。所謂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02
我們發現,現在的愛情和婚姻問題中存在各種困境和紛爭。就像現在也有一些對人類幸福不那麼關心的人。他們的人生觀中,從來不會有「我能為自己的人類夥伴貢獻些什麼」「我怎樣才能成為集體的一份子」這些問題,而是常常問「這對我有什麼好處?其他人對我足夠關注嗎?我得到應得的感激了嗎?」對生活採取這種態度的人,在解決愛情和婚姻問題時也會如出一轍。他們始終在問:「我能從中得到什麼好處?」
《中國合伙人》這部電影有個情節就較好地詮釋了合伙人的「道義」與「使命」——當公司陷於危難,曾經各奔東西的哥們放棄前嫌,竭盡全力與美方周旋,使公司渡過難關,這就是「中國合伙人」。婚姻中的夫妻關係也是如此,即使彼此有些矛盾與摩擦,但當涉及到整個家庭的利益得失時,二人也應當團結一心、一致對外、共度難關。
夫妻間關係和諧的關鍵是什麼?
首先,第一個關鍵是兩個人之間要充分實現合作,每一個都必須關心對方甚於關心自己,這是愛情和婚姻成功的唯一基礎。認識到了這一點,許多關於婚姻、關於改善婚姻的誤解都會一一顯現出來。如果合作中每個個體對對方的興趣都超過對自己的興趣,就一定能達到平等。如果能做到如此親密而雙向的熱愛與奉獻,沒人會覺得自己被壓制,被埋沒。但也只有雙方都秉持著這樣的態度,平等才會成為可能。
每個人都應該竭盡全力讓對方的生活更輕鬆,更充實,只有這樣,婚姻中的雙方才會有安全感,覺得自己有價值,覺得自己被需要。
合作關係中,是不可能讓一方接受從屬位置的。如果一方想要支配,並強迫另一方服從,兩個人就無法和諧地生活在一起。
很多古語都說:男人才是一個家庭的主宰者,因此出現「男尊女卑」。而到了當下這個人人平等的社會,男女雙方地位平等。婚姻的首要前提是合作,婚姻合作中沒有從屬與支配,沒有尊卑與高低,只有尊重與信任。這樣的合作會使得思維轉向於我們能帶給生活什麼,而非生活能帶給我們什麼。
結婚與否,意味著你們是否準備好,一起共同解決在今後出現的各種生活問題。我們對問題的反應不是由於問題本身,而是我們對問題的解讀。一旦遇到生活的困難,伴侶之愛會竭力全力應對,而非猜忌、埋怨或無助。
03
第二個關鍵就是依賴。
我們對婚姻的反應並非一夜形成,早在5-6歲就已經漸漸形成愛情和婚姻的看法。孩子對婚姻的早期印象源於父母間的互動及童年早期對母親的依賴經驗,如:母親幫助孩子建立了對世界的基本信任感,這些孩子長大後更容易與伴侶建立溫馨且彼此支持的感情。而父母的互動模式也直觀地傳遞給了孩子如何與他人互動的信號。
毫不奇怪,大部分的生活失敗者都是在破裂的家庭或者不幸的家庭中成長的孩子。想要更好的了解一個人,可以去了解他是否在良好的家庭氛圍中長大,並觀察他對自己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態度。
但是,一定要記得的一點,切不可憑著過去不幸的家庭生活來判斷或篩選一個人是否適合婚姻。
第三個關鍵就是公平。
公平往往是一種感覺,如果雙方各方面達不到統一和協商,那便會衍生出不公平的現象。正如很多人會抱怨在婚姻關係中自己付出多收穫少。失衡的錯覺讓彼此的關係變成了「我能從中得到什麼」的質疑。若雙方覺得彼此間是平等的,付出回報是成比例的,伴侶之愛才能更持久。這裡的重點是「覺得」。
而最後一個關鍵就是自我表露。
伴侶間的互動使得兩個原本不相干的人建立起了交集,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對方的自我表露中另一方加以回應,並進一步自我表露,於是疊加的部分越來越大,舉手投足的默契應運而生。若一方吝嗇自己的言語,就會使得另一方感受到不安全與距離。
如果一段感情出現了破裂,最後承受其害的總是女性。足以可見,男性在我們的文化中生活得比女性更輕鬆。但是,要想夫妻兩人愉悅生活,最該做的便是將這些非主流性的困難克服掉。
本章思維導圖:
領讀君說:人的這一生最親近的人應該是自己的伴侶,而伴侶間就是最佳的合作夥伴。怎樣才能將這段感情經營好是雙方都需要認真考慮的問題。愛情的形式各種各樣,更有效地是靠努力、關心和合作解決婚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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