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和諧」的文化內涵

解讀「和諧」的文化內涵

——兼及和諧校園建設的幾個原則

張光興

一、「和諧」與中國傳統文化

中華民族歷來是一個崇尚和諧、嚮往和諧、追求和諧的民族。我們是世界上人口最多、歷史綿延最長的民族,之所以歷經磨難、屢處逆境而長聚不散、生生不息,就是因為我們的祖先將「和的思想、和為貴的思想」深深植根於我們民族精神之中。從這個意義上講,和諧已成為我們永遠的胎記、標籤、條形碼,它體現著中國文化價值觀中的最高原則。在長期的社會實踐中,和、和諧被賦予了豐富的文化內涵,並表現出多元的價值取向:——建立在形下哲學基礎上的儒家學派,把和諧理念與其積極「入世」的政治主張結合起來,他們所關注的主要是「人和」。《論語·學而》云:「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當年,孔子的學生有若在認真總結前賢們安邦治國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和為貴」的思想,並強調這是治理國家最成功、最可貴的策略——「斯為美」。孟子將這一思想作了進一步升華,認為「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孫丑下》),於是,「人和」便被提升到了一種超越「天時」、「地利」的至高境界。——堅持形上哲學的道家學派,與儒家恰恰相反,他們的政治主張是「出世」,倡導人們「絕聖棄智」、「絕仁棄義」、「絕巧棄利」,回到那種「見素抱樸,少私寡慾,絕學無憂」(《老子·十九章》)的原始狀態。道家講「和」以「道」為本,以本統末,「以為紛繁複雜、矛盾對立的各種事物,只有歸統於『道』,才能至和不分、至中不偏,臻於最高的和諧——天和」(參見《中國美學範疇辭典》第309、313頁)。那麼,什麼是道呢?說簡單點,道就是規律,它既指自然規律、社會規律,也包括了一些倫理、道德思想在裡面。——由釋迦牟尼創立的佛教文化,大約在公元1世紀左右傳入中國,並很快與儒家文化、道家文化相融合。不論是「和」還是「和諧」都是釋家文化的應有之義。不過,它過分強調個人修行,又過分關注「來生」,這就不免有了某些消極的味道。然而,儒、道、釋文化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們既「互斥」又「互補」,從而形成了中國傳統的大文化格局,也賦予了「和諧」多重的價值取向。二、「和諧」的基本文化內涵

1、「和諧」是一個重要的哲學命題。

據現有文字記載,最早將和諧作為哲學概念使用的應該是西周的太史伯。他在與鄭桓公分析天下大勢時講道,「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是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禪同,盡乃棄矣。故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調口,剛四支以衛體,和六律以聰耳,正七體以役心,平八素以成人,建九紀以立純德,合十數以訓百體……聲一無聽,物一無文,味一無果,物一不講」云云(《國語·鄭語》)。可以說,這是我們的祖先對上古初民長期農耕實踐的經驗總結,也是對自然規律的初步認識。在這裡,史伯一方面說,金木水火土相協調能生成萬物,五種滋味相調和能調出好的口味,六種音律相配和能奏出動聽的樂章……這就是所謂「和實生物」;另一方面又說,一種聲調奏不出美妙動聽的音樂,一種顏色構不成絢爛奪目的色彩,一種味道算不上是美昧佳肴,一種物體無法對它做優劣的評判……這就是所謂「同則不繼」。這一古老的哲學思想,以「天人合一」觀為基本依據,強調「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交,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老子·二章》)。世間萬物就是在這種無窮的發展、變化中獲得平衡與統一,這就是所謂和諧。應特別指出的是,這裡講的「和」(不涉及「諧」)不是一個數學概念,即某種相同事物的簡單相加,作為一個哲學概念它強調的是事物的差異性與多樣性。只有做到「清濁、小大、短長、疾徐、哀樂、剛柔、遲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濟也」(《左傳·昭公二十年》),才算達到了「和」的境界。同時,和還特彆強調對立雙方的包容與轉化,如《易·繫辭上》所講,「剛柔相推而生變化」;又說,「一陰一陽之謂道」。萬事萬物正是在這種既對立又融合的狀態下,不斷尋找平衡,實現和諧,求得發展。2、「和諧」是一種人格理想。這一點在儒家文化中體現得最充分,當年孔子就曾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論語·子路》)。意思是說,君子和諧但不無原則苟同,小人苟同而不講和諧。「和」與「同」是春秋時代兩個常用的哲學術語。「和」是諸多不同的、甚至對立的因素的和諧統一,是「異中求同」;而「同」則是無條件的認同,是「一味苟同」。楊伯峻在其《論語譯註》中寫道:「『和』如五味的調和,八音的和諧,一定要有水、火、醬、醋各種不同的材料才能調和滋味;一定要有高下、長短、疾徐各種不同的聲調才能使樂曲和諧。晏子說:『君臣亦然。君所謂可,而有否焉,臣獻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謂否,而有可焉,臣獻其可以去其否。』因此史伯也說,『以他平他謂之和』。『同』就不如此,用晏子的話說:『君所謂可,據亦曰可;君所謂否,據亦曰否;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若琴瑟之專一,誰能聽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在晏子看來,君臣之間也存在著「和」與「同」的問題。下級要敢於對上級的看法發表不同意見,提出獨立的見解,幫助上級修正自己的看法,使其更加正確、可行,而不是看上級的眼色行事,盲目的、一昧的、甚至是違背原則的苟同上級,這就是「和」,否則便是「同」。正是從這一意義上,「和」、「和諧」被儒家視為一種人格理想。3、「和諧」是一種重要的處事法則。實踐證明,「和為貴」不僅是一種社會理想,也是一種重要的處世法則,它以儒家的「中庸」思想為哲學基礎,強調處世中講究中庸、平和,避免極端,從而建立起和諧的工作關係與人際關係。誠如李瑞環同志所言,在我們日常工作、生活中,「……就是要提倡寬宏大度、體諒包容、和諧共存、協調並進,就是要提倡平等待人、誠懇待人、寬厚待人、以理服人,使我們的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為人處事注意保持博大胸襟,寬容一點,諒解一點,豁達一點,糊塗一點。不要斤斤計較、是是非非、小里小氣,而是能夠聽得進、容得下、想得開」,就是要「捐前嫌、解舊怨、棄小隙、全大局,……要善於求同存異;要著眼同、重視同、發展同,也應當正視異、承認異、允許存異;只要無礙大局,無關宏旨,無妨大目標,一切異都要體諒包容」(李瑞環:《弘揚「和」的思想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載《光明日報》2005年9月28日)。儒家的「修齊治平」理論,又強調把「做事」與「做人」緊緊聯繫起來,所謂「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大學》)是也。這樣以來,「和」、「和諧」也就了仁人君子「做人」的重要準則。西漢大儒董仲舒就強調「其心舒,其志平,其氣和,其欲節、其事易、其道行,故能平易和無事也,如此者謂之仁」(轉引自《中國美學範疇辭典》第310頁)。「仁」是儒家的政治核心,也是修身的最高準則。4、「和諧」是一種美好的社會理想。這一點得到政治家們的廣泛認同。《左傳·襄公十一年》記載了晉侯與卿魏絳一段對話:「子教寡人和諸戎狄以正諸華,八年之中,九合諸侯,如樂之和,無所不諧。請與子樂之。」魏繹辭曰:「夫和戎狄,國之福也。八年之中,九和諸侯,諸侯無慝,君之靈也,二三子之勞也。臣何力之有焉?抑臣願君安其東而思其終也」云云。從這段對話中不難看出,社會和諧、平安有序作為一種社會理想,是我們中華民族千百年來孜孜不倦的追求。這種社會理想在儒家文化中得到了深化。孔子及其弟子提出了「和為貴」的社會理想;孟子則由己推人,將這一社會理想具體化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的「大同」觀念。這些,都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們這個民族「熱愛和平、祈盼和順、崇尚和美、追求和諧的價值取向」。這種和諧的社會理想,「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小康社會』和『大同社會』。據儒家經典記載,小康社會是指一種財產私有、生活寬裕、上下有序、家庭和睦、講究禮儀的社會。而『大同社會』則是比『小康社會』更高級的公有共享、其樂融融的和諧社會」(參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輔導》,第111頁)。由西漢經學家戴聖編撰的《禮記·禮運》篇,對這一社會理想作了如下形象而生動地描述:「大道之行,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今大道既隱,天下為家。……是謂小康。」近代以來,太平天國運動領袖洪秀全又提出了「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天朝田畝制度》)的所謂「等貴賤、均貧富」的社會理想;改良派領袖康有為也提出了「人人相親,人人平等,天下為公」(《大同書》)的社會理想,等等。現在看來,這些不同時期提出的社會理想,無法避免它的歷史局限性,有著明顯的「先天不足」,但還是贏得了當時廣大民眾的支持和擁護,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它們有著一個共同的思想基礎一一「和諧」——體現了中華民族傳統的價值觀念和理想追求。三、構建和諧校園應遵循的幾項原則如果說,前兩個部分是從歷史的、宏觀的角度探討和諧的基本內涵;那麼,接下來我們將現實地、具體地討論如何將這一理念運用於和諧校園的建設。筆者將其歸納為四個原則:1、以人為本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是和諧理念的基本內容,是構建和諧校園的重要原則。我們可以從三個方面作深入理解:其一,以人為本是現代教育的基本價值取向。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育人,教育的價值取向是實現教育的社會價值與個人價值的統一。教育的社會價值一定要包括個體價值,但絕不能代替個體價值。「所謂個體價值,是指人的尊嚴受到尊重,自主、自處,自我發展。」因此,現代教育一方面要「樹立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同時,又要做到「尊重學生主體,尊重學生人格,尊重學生基本權利和責任,把學生當作有血有肉、有生命尊嚴、有思想情感的人」(《大學生思想道德修養》第二版序),走出傳統教育的誤區。其二,以人為本又是現代教育的思維原點。它要求教育者不僅把握好教育的基本規律,還要做到「對人性的充分肯定」,使我們的教育更加「符合人性發展的要求」(引文同上),通過對學生的尊重、理解、關心、幫助以喚醒人性、激活人性,從而最大限度地激發每一個學生的積極性因素與創造活力,在實現個人價值的同時也對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其三,以人為本的終極目的是實現人的全面發展。馬克思把人類社會分為三個重要的發展時期——自然經濟時期、商品經濟時期和產品經濟時期。與這三個發展時期相適應,人的發展則分為:對「人的依賴關係」、「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個人全面發展和自由個性」這樣三個歷史階段。強調以人為本,就是要擺脫對人的依附關係和對物的依賴關係後所達到的一種最高人格境界——「自由人格」。作為現代教育,歸根結蒂就是以現代人的精神培養現代人,以現代人的視野培養全面發展的人,要使教育真正成為人的教育,而不是機器的教育,否則,教育就變成了一種對人、人性的一種可怕的「異化」。早在上世紀初,蔡元培先生就明確指出了這一點:「教育是幫助被教育的人,給他能發展自己的能力,完成他的人格,於人類文化上能盡一分子的責任;不是把被教育的人,造成一種特別的器具,給抱有他種目的的人去應用。」(載《大學精神》第124頁)。2、自由與民主的原則。在我國,自由一詞可以追溯到漢人筆下。東漢大經學家鄭玄在《禮記·少儀》「請見不請退」下注道:「去止不敢自由。」《三國志·吳志·朱桓傳》中則有這樣的記述:「桓性護前,恥為下人,每臨敵交戰,節度不得自由,輒嗔恚憤激。」綜合其意思,自由主要指不受限制,按自己意志行事。現代意義上的自由有兩重含義:一是它的哲學含義,即指對必然的認識和客觀世界的改造;二是它的政治含義,是相對於奴役、專制而言的,強調社會關係中受到保障或認可的按照自己的意志進行活動的權利。民主一詞,在漢語中出現得更早一些,比如《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記載:「趙孟將死,其語偷,不似民主。」又如《尚書·多方》載「乃唯成湯,克以爾多方,簡代夏作民主。」這裡所講的民主,是指「民的主人——當時的最高統治者。」現代意義上的民主,主要包含三重意思:一是指特定的社會經濟基礎之上的上層建築;二是指一種國家形態,或稱「國體」;三是指一種政治制度,又稱作「政體」。現代教育的本能是崇尚科學、追求真理,所以,它必須堅持自由與民主的原則。但需要指出的是,這種自由主要是指學術上的自由。上世紀四十年代初著名哲學家賀麟就強調:「學術在本質上必然是獨立的自由的,不能獨立自由的學術,根本上不能算是學術。學術是一個自主的王國,它有它的大經大法,它有它神聖的使命,它有它特殊的廣大的範圍和領域,別人不能侵犯」。(載《大學精神》第142頁)大學是生產新思想、新觀念以及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的淵藪,離開了學術自由,離開了學術自身的「大經大法」,這些新的東西就無法生產出來,社會就缺乏了前進動力。因此,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大學必然要堅持學術自由。與之相聯繫的是「教授治校」的問題。所謂教授治校並不是讓教授們放下書本,走出教室或實驗室,去弄個什麼「頂戴花翎」,而是在學校管理過程中(特別是在治學問題上)充分聽取教授們的意見,尊重教授們的自由與權利,那才是最根本意義上的自由與民主。「因為一個學者爭取學術的自由獨立和尊嚴,同時也就是爭取他自己人格的自由獨立和尊嚴」,從這一意義上說,「保持了學術的獨立自由,……在政治上也就保持了民主」(引文同上)。校園內的民主還有一個重要內涵,那就是尊重學生。在推進校內民主的進程中,要充分體現學生的主人翁地位,因為學生是學校永遠的主體,是學校真正的主人,如果沒有了學生學校也就稱不起是學校了。一方面,學校在對一些重大問題(如學校的長遠發展規劃、教育教學改革等)進行決策時,要認真聽取學生們的意見和建議,以體現他們的要求和意願;另一方面,要鼓勵學生自己管好自己。偉大的教育家陶行知早在1919年就倡導「學生自治」。他說,所謂學生自治是「指自己管理自己,有自己立法執法習法的意思」;又說,「學生自治是學生結起團體來,大家學習自己管理自己的手續」云云(載《大學精神》第260頁)。通過學生的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務,以實現自我成才。3、繼承與創新相統一的原則。我們的先人很早就提出了「通變」理論,認為「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易傳·繫辭下》)。那麼,何謂之「通」何謂之「變」呢?撮其要義,通強調的是繼承;變強調的則是創新。大學校園是傳承文化的地方,而文化本身就是一個不斷繼承與創新的過程,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先生稱之為「繼替」:「新文化不能憑空產生,它只能在傳統基礎上發展。我過去曾經提出過『社會繼替』的概念,是說一個社會是一代接一代維持的。前有古人,後有來者,文化才能積累起來,傳下去。」(轉引自《大學生思想道德修養》第一版導論)需要明確的是,繼承傳統文化(嚴格來講,應是繼承「文化傳統」)不是讓大家一味地去鑽故紙堆,埋頭於「三皇五帝」、「子曰詩云」,大學校園應該主要傳承「大學精神」。那麼,何謂大學精神呢?這是一個有著深厚積澱然而又充滿時代精神與個性色彩的概念——它既注重繼承性,又注重創新性,所以它是開放的、流動的、鮮活的,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哪一個人(或機構)給出一個統一的、權威的定論。我國著名教育家鄭曉滄曾結合英、德等國的大學培養模式指出:「英國的大學理想,在養成Gentlemen,可以牛津大學(oxfovd)為其代表;……德國的大學理想,在養成專門學者Scholar,可以柏林大學為代表。至於美國大學,最早成立為哈佛大學,其初原依英國劍橋大學(Cambridge)為矜式,故多少沾染牛津大學之遺風,偏重於人格的陶冶。」他接著分析道,「英國大學理想,在養成Gentlemen,此一字以我國『君子』一詞譯之,最為恰當」;而德國的大學理想,「以一般Scholar為言,其在中國今日通稱為『學者』,求之舊籍,依個人意,相當於『士』」(載《大學精神》第56、57頁)。中國大學起步雖晚,但也形成了自己的大學精神,如蔣夢麟提出,大學應具有「大度包容的精神」和「思想自由的精神」;竺可楨提出,大學應倡導「求是精神與犧牲精神」;梅貽琦則認為,「大學有新民之道,則大學生者負新民工作之實際責任也」,並有傳世名言,「大學者,非謂有大樓之謂也,有大師之謂也」云云。從這些紛紛紜紜的表述中,我們做一認真歸納,會發現大學精神主要體現在如下要素中,即①大學的功能(即基本的辦學理念);②人才培養模式;③大學的社會責任。在筆者看來,當今時代創新是比繼承更重要的任務。大學校園內的創新主要是對大學精神的創新,即為上述要素注入時代特色,而其中以「大學的功能」和「大學的責任」最為重要。我國早期教育家李登輝先生曾講,「教育的作用是什麼?……暢言之,即把個人原有的潛伏能力,導之使能充量的(按:「的」字疑為「發」字之誤)展也。所謂潛伏的能力,是包括身體、智力,社會和道德各方面的」(引文同上,第29頁)。我們理解,所謂將學生「潛伏的能力」「導引出來」,也就是提升他們的創新能力。大學是培養高層次人才的地方,它必須圍繞「自主創新能力」這一「國家核心競爭力」設計自己的培養對象,努力培養出具有時代精神的創新型人才。曾幾何時,我們為有古代「四大發明」、萬里長城等倍感自豪,但近代以來像火車、輪船、飛機、汽車以及電燈、電話、電影、電視、電腦等,從原創意義上講,卻沒有一件是中國人發明創造的,聯繫大學的社會責任,這不能不讓我們感到汗顏。從這個意義上講,今日之大學必須把培養全面發展的創新型人才以服務於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民族大業復興為己任。4、安全、穩定的原則。「安全第一」、「穩定壓倒一切」,這是我們常講的兩句話,也是永不過時的兩句話。從國家全局來說,要實現經濟社會的持續穩步發展就必須正確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發展是硬道理』,是我們的目標所在;改革是發展的動力,是我們搞現代化建設的必由之路;穩定則是改革和發展的前提,沒有穩定的社會局面作保障,什麼事情也幹不成」(《從傳統走向現代——構建我們的現代文明觀》第223頁)。具體到大學校園,要有一個良好的秩序、和諧的環境,也必須處理好幾個關係,如突出「教學中心地位」與重視學生管理、後勤服務等其他工作的關係;強調事業發展與兼顧教職工現實利益的關係;堅持改革與維護教育教學常規秩序的關係;注重學生主體地位與加強學生管理的關係,等等。只有把這些關係處理好了,才能有效地減少不和諧因素、增加和諧因素,實現校園的安全與穩定。和諧是一個很大的範疇,它有著豐富的文化內涵。筆者淺嘗輒止,而敢於不揣其陋、坦陳一孔之見,是為了更好地接受方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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